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综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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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综合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及权重
德300分勤200分绩300分能200分
二、各项指标考核办法
(一)德(300分)
2、工作表现:
A. 缺乏职业道德,在师生间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5分。

B. 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推诿或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每人次扣10-3分。

C. 值日工作不负责任,没处理好当日事务就离校者,每次扣10分,夜间值班未调换而又不到者每次扣10分,财产若有损失由本人全部包赔。

D. 各种会议或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10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

E.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的后果自负,并扣20-50分。

F.违反法律法规的按司法程序处理,本学期结束时该项记0分。

(二)出勤200分
A、点名:由带班领导负责,每节点一次名,教师有事(病)需请假,写出请假条领导签批后,方可有效;教师有急事或病,电话请假后,回校要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教师考勤情况每周汇总一次进行公示。

B、请假:请假两天之内写出请假条报校长审批,两天以上写出请假申请由校长报中心校审批,无请假手续或未经审批人批准就擅自离岗者视为矿工,每旷工一节扣2分。

每学期一般事假节数不能超过7天(婚丧嫁产假除外),55周岁以上请假节数不超过14天、52周岁以上请假节数不超过8.5天为满勤,超勤1节加1分,否则每多请1节扣1分(每天按8节计算)。

(三)绩(300分)
计分项目及办法以校下发的考评成绩为准。

期中、期末监测各占一半。

(四)能(200分)
教学常规(满分为100分)
A10 备课: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计划,做到先周备课,能深入钻研教材,全面了解学生,选择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书写认真规范,根据检查情况得分,有下列情况者扣分。

10.不按教学进度先前备课,每拖一节扣1分。

2.备课本整洁,封面内容齐全,缺少一项扣1分。

3.环节不齐全、内容欠具体、书写不认真、无板书设计和教后感、无实用价值每项扣2分。

4.作文备课无下水文者,每少一篇扣5分。

5.拒查者每次扣10分。

A2 作业:语文、数学、英语、常识、健教、美术、写字等科要有书面作业,且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要有批改记录,作业紧跟教学进度,量要适中,内容设计合理,批改及时,批语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根据检查情况得分,有下列情况者扣分。

1.作业本封面未注明科目、学校、班级、姓名的每本扣1分。

2.无批改记录或作业内容与记录不符的每次扣1分。

3.作文批改要有眉批、旁批、总批、批改时间、等级、批语要认真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否则每篇(本)扣2分。

4.作业量不适、批改不及时者每本扣1。

5.作业中错误未改正或未要求学生改正者每本(次)扣1分。

6. 拒查者每次扣10分。

A3 上课: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不得随便应付,有下列情况者适当扣分:
10. 不按课程表上班且有随意性,每节扣2分。

2. 坐着上课者,每次扣1分。

3. 无故离开教室者,每次扣1分,离开教室超5分钟视为空堂扣10分。

4. 带酒意上课者每次扣10分。

A4听课:提倡每位教师经常互相听、评课、说课,提高自己的授课水平和教学效果,每学期每个教师必须听、评课100节以上,校委会成员按镇中心校要求达到10-30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缺一节扣10分。

以上四项,学校每学期组织检查两次,且随时不定期抽查。

最高成绩上挂为100分。

教科研、活动开展(满分100分)
1、依据学校平时教学研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为准。

包括学校和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和教学论文、教案、优质课、交流论文、教学能手、骨干教师评选、各种竞赛辅导奖、征文等(个人参加的其他部门组织的征文等无效)。

学校和镇教研室组织的各种征文、教学论文的撰写及优质课、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教学能手的评选以及教案设计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者每次计10分,记分标准:镇一等奖的记1分,二等奖的记0.5分;县级一等奖的记2分,二、三等奖的记1.5分;地级一等奖的记3分,二、三等奖的记2.5分,省级一等奖的记4分,二、三等奖的3.5分;国家级一等奖的记5分,二、三等奖的4分(同一奖项只记最高分)。

2、电教计分标准等同上。

教师个人考核按获奖得分之和与平时参加的教科研活动为依据,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科研活动的得基础分20分,否则酌情记分;剩余的20分靠个人参加的电教活动获奖积分取得,计算方法是:个人考核分=20分+个人积分÷单位个人最高分×20分,该项最高分40分。

活动开展(满分100分)
奖惩:
1.根据学校的安排,学校每次将任务分解后,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该教师扣5分。

2.教师在上级组织的各类教科研评比活动中,由教研室、学校教务处认可的,学校按实际报销评审费。

3.在上级报刊发表文章(图片)除按照市教育局和镇中心校的有关规定给教师物质和精神奖励外,200字以内的,学校每篇按县级20元,市级每篇40元,省级及以上每篇50元奖励作者;3000字以上的加倍奖励。

五、其他
1.在全校期末教师综合考核中,列全校总成绩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30元,第三名奖20元。

2.市级、县级优秀教师从教师综合考核名次中按成绩(硬件入围的情况下)由高到低依次割取。

3.乱收费、乱定资料者发现后一经查实一人次扣500分。

4.因安全工作措施不得力,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扣责任人500分。

5.一二年级语文、数学教师每学期每人加5分,班主任教师每人每学期加5分。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学校校委会。

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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