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自制加工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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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修订)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修订)

黄玉川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加强对矿内废旧物资和机电设备的管理与重复利用,同时按照增收节支的原则,加大修旧利废力度,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修旧利废,降低成本,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黄玉川煤矿。

二、组织与职责第三条成立修旧利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成员:机电办主任、经营办主任、机电办运行管理员、机电办物资管理员、物资供应站站长、各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机电办主任兼任。

第四条职责(一)机电办职责1.负责将周转材料库所需维修设备、配件、材料明细的整理并下发到各区队,作为矿内人员维修参考。

2.负责修复物资的现场鉴定工作.3.负责协调维修工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经营办职责1.参与修复物资的现场鉴定工作。

2.负责维修人员的奖励核算与兑现工作。

3.监督废旧物资出入库管理,负责修复物资台账的管理工作.(三)提升队(车间)职责1.负责提供维修场地,负责提供维修设备的公共设施。

2.负责提供设备维修过程中的相关加工件.3.负责电气设备的通电试验及出具试验报告的工作。

(四)物资供应站1.负责定期整理全矿的废旧物资设备,上报机电办组织区队维修。

2. 负责周转材料库废旧物资的出入库手续办理,同时建立明细台账。

(五)维修人员职责1.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申请,组织维修备件,按照标准进行维修及后期质保工作。

2.负责提报维修说明。

三、维修申请第五条鼓励矿各区队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对矿内的设备材料进行维修。

矿内人员有能力修复的小型电器及机械设备与相关部件,经营办鼓励进行维修,并进行奖励;矿内人员没有能力进行维修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及相关部分按矿内需求由机电办提报、经营办委托或组织招标等方式由相关单位进行修理.第六条每月维修前,周转材料库将所需维修的物资明细经机电副矿长审批后方可开展维修工作。

审批通过后,机电办将维修明细发布到AM系统上,各队负责人通知本队员工,由员工提出维修申请,机电办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或专业特长确定维修人员和待俢物资。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模版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修旧利废管理行为,保障煤矿生产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内的所有修旧利废行为。

第三条修旧利废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修理、矿井修复、物资利用、废弃物处理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内修旧利废管理行为,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环境污染,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修旧利废管理应遵循“减少、循环、友好”的原则,积极开展节约资源和环保活动。

第六条修旧利废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进行。

第七条煤矿要建立并完善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修理管理第八条修理是指对煤矿设备进行维护和修补的行为,包括日常维护、定期检修、故障处理等。

第九条煤矿应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条设备维修要按照维修程序和规范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或参数。

第十一条涉及到设备更换和淘汰的,要制定相应的设备更新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更新周期。

第十二条维修时产生的废旧物料或灭失设备,应及时归档,做好台账记录。

废旧物料要进行分类处理,尽量进行资源利用或安全处置。

第三章矿井修复第十三条矿井修复是指对已停产或废弃的矿井进行整理、复垦和改造的行为,以实现资源再生和环境恢复。

第十四条矿井停产或废弃后,应制定相应的矿井修复计划,明确修复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十五条进行矿井修复时,应严格按照修复方案进行工作,不得随意改变修复方向和方式。

第十六条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必须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不能任意堆放或排放。

第十七条完成矿井修复后,应进行验收和备案,并与相关部门建立长期监测和管理机制。

第四章物资利用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物资管理,合理利用物资,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十九条煤矿要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包括物资采购、入库、领用和库存管理等环节。

第二十条物资采购应依据煤矿的实际需求,采购质量可靠、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工作,规范煤矿修旧利废的处理和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出以下管理制度。

二、修旧利废定义1. 修旧利废是指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和设备等,经过修复、加工、维护等方式,具有再利用价值的物品。

三、修旧利废管理职责1.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2.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煤矿各个岗位对修旧利废进行分类、整理、保管,并及时报告修旧利废的数量和质量。

3. 经营部门负责与有能力处理修旧利废的单位进行合作,实现修旧利废的可持续利用。

四、修旧利废分类与保管1. 煤矿修旧利废应按照材料、用途、性质等进行分类。

2. 修旧利废应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场所,保持整洁,防止损坏和遗失。

3. 修旧利废应定期进行清点和盘库,确保数量的准确性。

五、修旧利废的处置与利用1. 煤矿应优先考虑内部利用修旧利废,满足自身生产和维护的需要。

2. 不能内部利用的修旧利废,应与有能力处理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进行外部利用。

3. 外部利用修旧利废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并对修旧利废进行规范的处理和利用。

4. 修旧利废的处置过程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减少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六、修旧利废的监督与检查1.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修旧利废的分类、保管、处置进行检查,并制作检查报告。

2.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部门应对各部门的修旧利废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

3. 监督部门对煤矿的修旧利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管理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罚和整改。

七、修旧利废的奖励与处罚1. 对于在修旧利废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于违反修旧利废管理制度,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整改。

八、投诉与举报渠道1.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部门应设立投诉与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相关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是指对煤矿中修建、旧设备、利废物料等进行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煤矿生产设备的良好状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设备维护与修复:规定煤矿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事项,包括设备检查、清洁、润滑以及故障修复等。

2. 旧设备管理:规定对于煤矿中年限较长或无法继续使用的设备要进行淘汰、拆除、报废等处理,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 精细管理:通过设立设备管理部门和员工的责任制度,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管理,包括设备的操作和使用规范、材料的管理和配备等。

4. 利废物料管理:规定煤矿中产生的废弃物料和材料的分类、储存、处理和利用方式,以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提高资源的再利用率。

5. 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加强煤矿员工对修旧利废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有效执行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和执行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率,同时也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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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工作,提高矿井经济效益,降低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标准,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范围内所有设备、物资的修旧利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修旧利废工作应遵循节约、实用、高效、环保的原则,充分发挥矿井内部维修能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浪费。

第四条矿井应设立修旧利废管理组织,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修旧利废工作的协调与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矿井修旧利废管理组织由矿长、总工程师、财务科长、物资科长、设备科长、安全科长等组成,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其他成员任组员。

第六条矿长负责矿井修旧利废工作的总体协调和决策,审批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和奖励办法。

第七条总工程师负责矿井修旧利废工作的技术指导,审批修旧利废技术方案和验收标准。

第八条财务科长负责修旧利废工作的经济效益核算,制定奖励政策,落实奖励资金。

第九条物资科长负责修旧利废物资的采购、供应和管理,确保修旧利废物资的质量。

第十条设备科长负责矿井设备维修、保养和修旧利废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安全科长负责修旧利废工作的安全监管,确保修旧利废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第三章修旧利废范围与要求第十二条修旧利废范围包括矿井范围内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

第十三条修旧利废工作要求:(一)对损坏的设备、设施、工具、配件等进行分类、清洗、检查、维修、测试,确保修复后的物品达到原品质量标准。

(二)对无法修复的物品,进行拆解、回收、再利用,减少浪费。

(三)对修旧利废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液等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第四章修旧利废管理程序第十四条修旧利废工作程序分为: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奖励等环节。

第十五条申报环节:(一)各部门根据修旧利废工作计划,填写修旧利废申报表,提交给矿修旧利废管理组织。

(二)矿修旧利废管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修旧利废项目及奖励政策。

第十六条审批环节:(一)矿长审批修旧利废项目及奖励政策。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修旧利废工作是矿井节能降耗的重要措施,是企业以较少的投入换取较大利润的一项生产经营活动。

为了切实加强修旧利废工作,进一步发挥其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为切实加强修旧利废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修旧利废领导小组、修旧设备质量验收鉴定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此项工作。

组长:李宗德副组长:林胜、贺来祥、杨吉文、王文建、白志茂成员:汪天时、田维继、王济明、张明科、高来德徐树才、高奇功、李亚芹、卢兆合、曾繁胜杨湖忠、赵友书修旧利废办公室设在调度监测中心考核办,田维继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亚芹任专干,负责组织日常待修旧物资的鉴定、统计工作,月初下达修旧计划,日常督促按时完成,月末进行考核验收并将报表报送有关领导。

同时,为了确保修旧设备质量,公司成立修旧设备质量验收鉴定小组,严格按相关标准,对修旧设备进行验收鉴定。

组长:汪天时成员:李亚芹、郭登峰、艾金年、陈明琨、余克科徐文革、张国富、冯牧、刘福生、何空兵黎会凤、郑宾、任永强、黄琦丽、窦晓琴王红萍二、责任制度1、公司修旧利废办公室责任⑴、组织协调全公司修旧利废工作,编排各单位修旧利废工作计划,按机电运输部、物资供应公司物资供应情况,结合现场使用量下达工作任务。

⑵、负责各单位修旧利废物品的修前鉴定及修后验收工作,负责修旧利废产品的定价,确定利废价值。

⑶、负责日常统计各单位修旧利废产值的完成情况,并向公司修旧利废领导小组呈送月统计报表,按月对各单位提出考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考核会进行考核兑现。

⑷、组织各单位确定修旧利废物品的自修、专修范围。

⑸、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定期清查各区队、供应公司库房的废旧物资库存情况,督促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对不按要求办理的单位,向修旧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⑹、督促修旧利废所需材料、配件的供应。

⑺、负责建立以上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种台帐、记录、表格,传递报表与考核细则。

⑴、负责完成本单位修旧利废产值任务,并落实公司修旧利废办公室专项修旧工作任务。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的修旧利废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减轻自然环境污染,根据《煤矿安全规定》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在进行修旧利废管理时的有关工作。

第三条修旧利废管理应按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经济适用、便于操作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煤矿应当注重降低资源消耗,应优先采取节能、环保、高效、经济适用的维修和改造方案。

第五条煤矿修旧利废管理需要在科学、规范、安全、环保的前提下进行,确保不影响煤矿生产和员工安全。

第二章修旧管理第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修旧管理制度,明确修旧事项、修旧经费来源、修旧程序、修旧验收等相关事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落实。

第七条煤矿应制定定期检查计划,按照规定及时检查并修缮煤矿设备及建筑物,确保生产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转。

第八条煤矿应对设备不合理的部位进行重新设计,采用新材料进行加固,并对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煤矿应按照规定要求定期更换老化的机械设备,调整、改进和优化设备的使用过程,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第十条煤矿应依据具体生产需求,按照成本效益原则,优先采用改进已有设备的方案,避免重复性建设,降低资源浪费。

第三章利用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应合理存储、有效利用生产废品,挖掘出楼的长处,适时地制定出相应的废品处理计划,同时要求有质量保证的废品回收商进行回收。

第十二条煤矿应深挖产业结构升级的优势,积极发展资源回收循环经济,提高回收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

第十三条煤矿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各种利废物的分解,避免浪费和污染,最大程度地回收废物。

第四章废物处理第十四条煤矿的废物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应妥善处理处置,严格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五条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废物处置机制,采取各种途径严格控制煤矿产生的有害废物。

第十六条煤矿应加强对废物的化学分析及同类产业废物的分类、加工和综合利用的研究,依据下列原则合理安排废物包装、储存、运输及处理的工艺流程:(一)减少废物二次污染风险;(二)将废物资源化;(三)强制符合卫生、环保要求。

煤矿修旧利废、自制加工和物资管理规定

煤矿修旧利废、自制加工和物资管理规定

修旧利废、自制加工和物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矿的物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物尽其用,落实好交旧领新、修旧利废和自制加工等各项工作,切实降低矿建和生产成本,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组织领导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企考部、安监部、生产部、调度部、机电部等主要负责人及各工区负责人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一条各生产辅助工区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工作。

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二条机电部负责对各工区和所属车间机电类物资井下回收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调度部负责对工区“四铁”物资回收工作的监督考核,负责钢管、钢轨、工字钢及所有加工各种钢管的数量进行登记和调配使用,并对通讯监控设施的回收负责监督考核。

第四条安监部负责井下各种安全牌板的回收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通风工区负责全矿风筒、风机等通防物资的使用、回收监督考核工作。

第六条考评办按照《动态检查管理规定》对各单位物资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企管部负责对各单位规定交旧物资情况考核和修旧利废、自制加工奖罚、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物资交旧第八条生产、辅助工区领料时,应按《交旧领新表》进行交旧,仪器、仪表的领用应严格按规定交旧。

第九条回撤交旧(一)综采工区工作面安装完成后,机电部负责和综采工区及使用单位办理设备、配件、电缆等机电类物资交接清单。

回采期间两巷和采面回收物资由调度、机电办理交接清单并考核。

(二)掘进工区自行回撤并使用时应由调度调节,但附材企管部应扣除定额。

(三)考核单位(调度、机电)应按照交接清单参照回收物资规定对回撤单位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办法(一)每月28日前,所领物资数量以财务部材料组消耗汇总表为准,按照《材料消耗管理规定》考核奖罚,交旧物资以废旧入库汇总表为准并按照交旧规定和回收率表考核。

(二)各工区对设备、小型电器设备及仪器、仪表类物资交旧时必须完整,不得缺件,否则机电部应考核使用单位。

(三)对于难回收管理的物资(树脂药卷箱、水泥药卷箱、水泥袋、炸药箱、雷管箱、废铁等)交矿废旧库,矿按出售额的40%对回收单位进行奖励。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工作,加强对煤矿修旧利废的全面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所有产生的修旧利废物的管理。

二、修旧利废的分类根据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不同特性和处理方式,将其分为四类:废水、固体废弃物、废气和废渣。

各个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分类管理废弃物。

1.废水:包括煤矿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含油废水、含砂废水和其他废水。

2.固体废弃物:包括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弃矿石、废土等。

3.废气:包括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

4.废渣:包括煤矿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渣渣、煤灰等。

三、修旧利废的管理机构1.煤矿应设立专门的修旧利废管理机构,负责修旧利废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工作。

2.修旧利废管理机构应根据煤矿规模和产生废弃物的种类合理招聘员工,并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工具。

3.修旧利废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煤矿内部人员进行修旧利废管理相关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足够的知识技能。

四、废水的管理1.废水的收集:煤矿应设置合适的收集设施,将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收集。

2.废水的运输:废水应使用封闭式罐车进行集中运输,防止废水泄漏。

3.废水的处理:煤矿应根据废水的不同成分,采取合适的处理方法,将其净化排放。

4.废水的监测:对排放的废水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废水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弃物的管理1.固体废弃物的收集:煤矿应设置合适的收集设施,将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

2.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固体废弃物宜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辆进行集中运输,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安全运输。

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煤矿应采取科学的处理方式,将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4.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对于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固体废弃物,煤矿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处置。

六、废气的管理1.废气的收集:煤矿应设置合适的收集设施,对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

煤矿自制加工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煤矿自制加工修旧利废管理规定

昊源煤矿机运工区自制加工、修旧利废管理规定第一条自制加工、修旧利废范围(一)自制范围1、常用的材料及备件(煤矿特殊要求的除外)2、产品项目开发创新3、对外承揽加工业务(矿生产区队)(二)修旧范围1、能复用的材料、支护用品、备件。

2、专用工具及小型设备。

3、大修工程项目(自修)材料、备件及设备。

第二条计划编制1、矿成立自制加工办公室(综合科、生产科),设一名专管员负责日常管理。

每月二十日负责召开自制加工、修旧利废例会负责提供需自制、修旧的种类、数量;自制加工办公室负责分配并编制各单位加工计划。

2、计划下达后,自制加工、修旧利废单位(机运工区)要积极组织实施,按其项目、工作量认真编制用料计划,每月二十六日前一式四份报自制加工办公室。

3、对其他生产区队承揽加工、修理业务,必须按矿有关经济管理办法执行。

4、自制加工办公室严格审核要料计划,报综合科,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组织供应。

每月十日前到货率达到80%,计划兑现率要确保在95%以上。

第三条定价及招标原则:自制加工、修旧利废产品价格要低于市场价,使用价值和外部市场产品基本相等。

1、定价:由自制加工办公室组织生产科、综合科等相关人员参加,根据现行市场行情研究制定自制、修旧产品的结算价格,报经营副矿长同意后,此价格作为标底。

(建立常用自制加工、修旧利废标底价格目录)。

第四条结算办法(一)结算流程:(二)结算方式:根据矿月初排定的计划,严格按验收入库通知单办理入库手续,方可结算。

自制加工办公室按综合科开据的入库收料单,进行分单位汇总制表,组织有关部门汇审报批。

自制、修旧产品每月结算一次。

1、主业、辅业自制、修旧产品一律按矿价格进行结算。

2、自制加工办公室建立自制、修旧单位内部账户,按照收支结自制加工领导小组-----自制加工办公室-----加工单位----产品入库----票据结账算单进行核算。

总收入扣除材料费、电费等费用,作为劳务费纳入自制、修旧人员的工资分配。

2024年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修旧利废工作是加强企业管理,降低成本费用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开展好此项工作,对《____煤矿____年度双增双节工作目标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有关修旧利废工作进行细化,特制定本细则。

七、领导及组织修旧利废工作由《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修旧利废工作小组领导,由王祥安、乔中栋、张存文、雷霆、王永林、丁小敏、王友斌魏盼勤、包彦明及各单位负责人组成。

机电一队成立专门的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班,指定一名队干专职管理,负责全矿各单位回收升井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存放、加工。

其它各单位组织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组,由本单位的电钳工、检修工、打料工组成,负责对本单位的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加工、复用。

八、目标任务1、全矿每月仅钢筋托梁、锚索托梁、锚杆托梁的消耗量高达____余万元,这些材料完全可以用旧材料加工代替新材料。

机电一队通过对废旧锚杆、11#工字钢支架、钢筋托梁、锚索托梁、锚杆托梁等废旧物资的回收、再加工,全部或部分代替新材料,每月减少新材料消耗____万元。

2、综采二队安排____名检修工对先导阀、阀芯进行修复再用,从____月起不再购买新先导阀、阀芯,每月减少新材料消耗____万元。

3、其它各单位组织对以往只换不修的设备配件进行修理加工复用,全年共计完成____万元,分解指标详见《实施办法》。

该指标已在责任书中下发。

三、计价办法1、对回收的支护用品超过《____煤矿支护用品管理办法》规定回收率部分,以原价的____%计入回收单位修旧利废项目。

2、对自制工具按市场同类价值扣除加工的原材料费后,计入加工单位修旧利废项目。

3、各队职工、机关管理人员在井下巷道、工作面、主煤流系统和地面生产现场捡到的能复用的材料配件,按原价____%计入回收单位,由回收单位在本单位工资中酌情给予奖励。

待查明来源后,对丢失材料配件的单位按原值的____%进行扣减修旧利废金额,并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修旧利废物品进行管理和处理的制度。

修旧利废是指煤矿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设备、废弃物料及废旧工具等,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的机械设备、废弃的办公设备、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过期药品、废纸、废塑料等。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降低环境污染,并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修旧利废物品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修旧利废物品的分类:将修旧利废物品按照材料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处理标准和方法。

2. 安全存储和运输:修旧利废物品在煤矿内部需要有专门的存放区域,符合安全要求,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运输过程中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修旧利废物品不会发生泄漏和污染。

3. 环境保护处理:对修旧利废物品进行环境保护处理,包括焚烧、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方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 资源化利用:对于可回收利用的修旧废物,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回收和再利用,避免浪费资源。

5. 管理责任:明确煤矿内部的修旧利废物品管理责任人,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持续和有效进行。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有助于推动煤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还能够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是指煤矿企业对设备、设施的修旧、利用和废弃物的处理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这些制度旨在提高煤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的影响。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修旧制度:规定煤矿企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和维护的要求,包括维护设备的各项技术参数,更换老化和损坏的部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设备更新制度:规定煤矿企业对老化和技术落后的设备进行更新的要求,包括更新计划、资金投入和设备更新的程序。

3.设备利用制度:规定煤矿企业对修旧设备的利用方式和管理办法,包括对修旧设备进行二次开发或转让的程序和要求。

4.废弃物处理制度:规定煤矿企业对废弃物的处理方法和管理办法,包括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废弃物处理的环境保护措施。

5.资源回收利用制度:规定煤矿企业对废弃物中的可回收资源进行回收和利用的要求,包括资源回收的程序和要求。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有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同时,煤矿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的遵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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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工作,提高我矿节支降耗效果,完善内部市场化运行机制,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物资回收职责划分1、掘进工作面物资回收掘进工作面完工后,掘进区使用的风泵、未使用完的轨道及轨道附件、铁管、工字钢、锚杆、金属网及其它支护用品,机械化后运多余的链条、溜槽、挡煤板及附件、皮带机及附件等材料、设备由使用单位回收。

2、采煤工作面物资回收(1)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切眼安装时替下的各种材料由安装单位回收;切眼向外50米不用的风水管路及附件由回采单位回收;机巷不用的轨道及附件由回采单位一次性回收。

(2)采煤工作面回采时,根据工作面推进度,由采煤区回收两巷内的支护材料、轨道及附件、风水管路及附件、两机中间部分,电缆及附件。

(3)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刮板机、皮带机及附件、电缆、开关、小电、绞车、钢丝绳、移变等由保运二区负责回收升井;收作线以外不用的轨道及附件,支护材料、风水管路及附件等由对应主管单位回收;柱鞋、铰接顶梁由拆除单位回收。

3、经管科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其施工地点附近巷道内的闲散物资进行回收。

二、物资回收验收1、皮带机、链板机拆除前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机电科负责组织保运二区、经管科、使用单位进行验收,不经验收,不得拆除,否则,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人,严禁串换设备、配件,否则,按原值2倍处罚使用单位。

2、回收升井的物资一律交各对应管理单位(两机中间部分交保运二区、四铁及升井需维修的轨道交机修区,道岔交运输区,电缆及小电交机电科,其他物资交物管科),有维修价值的由各归口管理单位进行一次挑选、加工、修复;无维修价值的交物管科,物管科要对回收入库的物资组织进行二次挑选评估,具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要及时联系修理单位修复。

3、强化物资动态监控管理,运输区、保运二区、机电科、通风区等归口管理单位,应将现场验收(移交)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入帐。

最新-煤矿自制加工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精品

最新-煤矿自制加工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精品

煤矿自制加工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一、管理模式1、自制加工产品是指用于矿井生产,属于外围采购的配件及材料,且我矿能够自行加工的产品。

本着专业产品分线加工的原则,采取三井单独加工,供应科集中统一管理模式。

加工产品的计划、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费用结算等工作由供管科负责;机电一区、运输一区、机电三区、运输三区、供管科等为自制加工单位。

2、修旧利废产品是指成品产品经使用后,部分配件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经修复后可以重新投入使用的产品。

3、40以下电机修理由机电一区集中修理;牛头、潜水泵分别由三井机电工区修理;撅顶道由机电一区统一加工。

4、凡领用自制加工及修旧利废产品,必须出具由生产部、企管部签认的材料领用单,供管科照单发料;井下生产急需用料,经矿(井)调度值班主任签字后,可办理产品领用手续。

二、管理程序每月20日前,需领用自制加工产品的单位,要将需求计划报供管科。

供管科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科学编制次月自制加工产品计划,并报分管矿领导审批。

每月28日前,将自制加工产品计划下达至承担加工任务单位、企管部、审计科各一份。

责任单位接到加工、修旧计划后,要积极组织生产,确保完成加工、修旧任务。

三、验收程序1、庞庄井自制加工、修旧利废产品的验收工作,由供管科、审计科、生产部、企管部等部门联合验收;张小楼井及东城井的验收工作,由企管部驻井人员、生产办、供应站联合验收。

验收人员必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合格的自制加工、修旧利废产品,除大型产品和确实不便入库的产品分类存放之外,一律实行验收入库、建帐领用制度。

四、提奖标准1、自制加工产品价格不高于集团公司采购价的90%,修旧利废产品价格不高于原值的50%。

所有领用自制加工、修旧产品的,由供管科按规定计算费用,纳入领用单位材料费考核。

2、自制加工、修旧产品提奖,依据加工、修旧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在产值的10%至15%间浮动(见附件2《自制加工、修旧利废品种、产值及提奖标准》明细表)。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范本)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消耗20万元。

‎3、其它各单位‎组织对以往只换不修的‎设备配件进行修理加工‎复用,全年共计完成1‎9 5万元,分解指‎标详见《实施办法》。

‎该指标已在责任书中下‎发。

三、计‎价办法1、对‎回收的支护用品超过《‎X X煤矿支护用品管理‎办法》规定回收率部分‎,以原价的10%计入‎回收单位修旧利废项目‎。

2、对自制‎工具按市场同类价值扣‎除加工的原材料费后,‎计入加工单位修旧利废‎项目。

3、各‎队职工、机关管理人员‎在井下巷道、工作面、‎主煤流系统和地面生产‎现场捡到的能复用的材‎料配件,按原价10%‎计入回收单位,由回收‎单位在本单位工资中酌‎情给予奖励。

待查明来‎源后,对丢失材料配件‎的单位按原值的100‎%进行扣减修旧利废金‎额,并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4、对‎回收的不能复用的支护‎废旧材料以及其它废旧‎物品,统一交给机电‎一队,统一估价处理。

‎5、应交旧领‎新的材料回收部分,‎以原价的10%按实缴‎数计入回收单位。

‎ 6、各单位自‎行修理以往只换不修的‎配件及用旧材料加工复‎用项目按其原价的50‎%计入该单位的修旧利‎废项目。

‎7、为彭励各单位施工‎和作业过程中尽可能使‎用加工修复后的材料配‎件,由加工修理单位提‎供并记账,按原价50‎%计入本单位消耗,用‎代金券领取,作为领用‎过程的控制和计量手段‎,此部分材料费供应部‎门门不计消耗,企业科‎中只核算不考核奖罚。

‎每月底按复用工作量的‎10%结算工资。

‎8、为彭励机‎电一队利用废旧材料加‎工支护材料、综采二队‎修理先导阀、阀芯的修‎理,大幅降低上述两项‎材料费用,机电一队、‎综采二队加工、修理的‎产品按附表中规定价格‎计发工资,管理制度《‎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9、‎为彭励各单位将作业现‎场不再使用的废旧材料‎最大程度的回收,减少‎丢失,也为机电一队的‎加工、修理提供原材料‎,特制定了废旧材料回‎收单价,回收后交机电‎一队的部分按回收单价‎结算工资,以机电一队‎签单为准。

自制加工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自制加工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自制加工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积极应对严峻经济形势,加快物资循环利用,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2016年全年自制加工产值600万元,回收产值1500万元,修旧产值1500万元,复用产值2760万元(月度230万元)。

二、总体原则严控材料投入,坚持能收尽收、能回尽回;能自修不外修,能小修不大修,能自制不外委;能用旧不领新。

三、组织管理组长:程新明孟祥民副组长:李跃峰朱乐章程明锦成员:王志华、张大怀、王和志、郭宝伟、李斌、王浩付、姜绪文、马奎军、李应韶、王茂、张飞跃下设办公室。

主任李应韶,副主任郭宝伟、李斌、王浩付。

负责自制加工、回收、修旧、复用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自制加工1、加工计划经管部负责自制加工计划的编制。

技术科负责支护材料加工计划编制;其他单位根据需求自行编制需求计划;经管部汇总后与生产经营预算一并下达。

2、加工设计⑴图纸:规范三视图绘制,尺寸标注清晰,明确加工所用材质,特殊技术要求标注清楚。

图纸达不到上述要求,机厂有权拒绝加工,同时,每次罚制图人50元。

⑵审批:采掘系统的图纸由技术科审核,总工程师审批;辅助、地面单位的图纸由机电科审核,机电矿长审批。

3、加工管理⑴井口机厂是自制加工的责任单位,必须按图加工,加工不及时影响生产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⑵基层单位临时申请的急用件,必须经经营矿长批准后方可加工。

4、验收、领用加工完成后,机厂负责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和验收小组现场验收、签字、建帐入库。

使用单位应在一周内领用,否则按产值的2倍对使用单位处罚。

⑴自制加工件经验收后不能使用,罚责任人100元,责任单位按产值的2倍赔付矿损失。

⑵加工件质保期不得少于3个月,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加工单位免费重新加工。

5、考核结算加工件按件计价,作为井口机厂任务市场化工资。

任务市场化工资=加工件数量×单价单价见《朱庄煤矿2016年内部市场化价格手册》。

五、物资回收1、回收计划物资回收计划分类下达。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

为了科学合理地开展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制度。

一、制度建立1.煤矿修旧利废管理目标:明确煤矿修旧利废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提出保护环境、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指导思想。

2.制度责任:确定煤矿修旧利废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3.管理流程:制定煤矿修旧利废管理的全流程管理规定,包括废弃物的鉴定、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确保全过程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安全化。

4.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的煤矿修旧利废管理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定期评估和考核,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改进。

二、废弃物管理5.废弃物鉴定:制定煤矿废弃物鉴定标准和程序,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准确识别和分类,确保废弃物的合理处置和资源利用。

6.废弃物收集:规定废弃物的收集方式和收集点,确保废弃物的及时收集和转运,避免对环境和人员的危害。

7.废弃物运输:对废弃物的运输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露和事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8.废弃物处置:建立废弃物处置的标准和程序,根据废弃物的性质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如回收利用、焚烧、填埋等,实现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三、资源利用管理9.资源调查:对煤矿内的各种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明确资源的类型、储量和开采条件,为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依据。

10.资源开发规划:依据资源调查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源开发规划,合理安排开采顺序和时间,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1.资源利用技术:推广和应用节能环保的资源利用技术,例如矿山水的循环利用、尾矿的再利用等,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12.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机制和渠道,鼓励煤矿内部和外部企业对废弃物进行再加工和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四、安全管理13.安全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自制件、修理件及加工件管理办法

自制件、修理件及加工件管理办法

××煤矿自制件、修理件及加工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自制件、修理件及加工件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煤矿物资回收复用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切实将降本增效工作落到实处,减少浪费,降低成本,增强各队组、专业组的责任感及对机修厂的管理,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制件指由矿机修厂为了满足矿井正常安全生产需要,运用现有技术设备和物资,自主制作的与市场上同类物资具有相同使用价值的各类部件的总称。

维修件指由机修厂维修维护的各类设备、配件等物资的总称。

加工件指由机修厂在现有物资的基础上,按照生产需要进行的加工制作的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的使用范围为机修厂的各类自制件、修理件及加工件。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计划申报。

制作、修复及加工计划:(1)各队组根据作业计划及自身生产需要,将制作件、修复件及加工件的制作计划报对应的专业组审批、备案。

(2)各专业组根据作业计划及生产需要,结合管辖库房内回收物资的实际情况及审批的队组制作计划,汇总后统一报机电科,由机电科制定月度制作、修复及加工计划,然后下达给机修厂,机修厂按计划执行。

材料、配件消耗计划:机修厂根据下达的制作、修复及加工计划,制作材料、配件消耗计划,报各专业组进行审批,专业组报企管计划科制定月度消耗计划。

无计划制作、修复及加工件,由队组申请,专业组审批,统一报机电科备案汇总,机电科向机修厂下达制作指令。

同时,由于无计划制作、修复及加工消耗的物资,机修厂将实际消耗情况作价分类汇总后报机电科,机电科报企管计划科备案。

企管计划科将此类无计划消耗的物资记入领用队组的消耗,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第五条机修厂按照机电科下达的制作、修复及加工计划进行作业,分类汇总,登记台帐,每月月初将上月的各项台帐报机电科、企管计划科备案。

无计划的各类加工制作物件,必须经专业组、机电科、企管计划科审核后,方可制作,否则计入机修厂消耗。

机修厂修复的各类设备,除易损易耗部分的维修外,由于队组管控原因导致设备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维修费用计入责任队组消耗。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及各单位指标分解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及各单位指标分解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矿属各单位修旧利废管理工作,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充分挖掘废旧设备的剩余价值,对被拆卸下来的设备或配件等进行修复利用,同时提高员工的成本意识和维修技能,充分调动企业员工修旧利废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修旧利废,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修旧利废管理办法(暂行)》。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金晖荣泰煤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因检修、改造、报废或其它某种原因拆卸下的设备备件、电气及仪表元件等设备物资所开展的修复再利用工作。

第二章范围第四条修旧利废指对废旧设备、物资的修理。

正常检修,故障处理及外委维修均不属此范畴。

第五条修旧利废的对象主要包括:1、机械设备及备件;2、电气、仪表设备及备件;3、工器具、水暖及生活后勤设备;4、其它具有再利用价值的物资。

第六条设备组作为我矿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行使修旧利废管理职能,负责修旧利废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建立修旧利废台帐。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也应投入到废旧设备的修复工作,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实施,要求各生产单位每月建立修旧利废台帐。

第八条修旧利废的质量及技术把关工作由调度室、企管科、设备组三方共同负责,对修复件的外表应进行除锈、去油污等方式的清洁化处理,内在质量应满足设备使用要求和合理使用寿命。

第三章修旧利废原则及工作程序第九条修旧利废工作本着“经济合理、保证质量、统一管理、优先使用”的原则,并结合日常维修管理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突出重点的开展。

第十条各单位将具有修旧利废价值的设备,填写修旧利废计划申请。

每月20日前上报下月修旧利废计划、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修旧利废完成情况至设备组,内容包括修旧利废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故障现象、修复时间及责任人(见附表)等。

第十一条修旧利废的设备在修理完毕后,填写修旧利废物资回收单,回收单一式两联,修理单位一联,设备组一联。

第十二条各单位根据修旧利废物资鉴定单将修复后的设备物资每月25日前,上交设备组并办理入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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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模式1、自制加工产品是指用于矿井生产,属于外围采购的配件及材料,且我矿能够自行加工的产品。

本着专业产品分线加工的原则,采取三井单独加工,供应科集中统一管理模式。

加工产品的计划、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费用结算等工作由供管科负责;机电一区、运输一区、机电三区、运输三区、供管科等为自制加工单位。

2、修旧利废产品是指成品产品经使用后,部分配件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经修复后可以重新投入使用的产品。

3、40kw以下电机修理由机电一区集中修理;牛头、潜水泵分别由三井机电工区修理;撅顶道由机电一区统一加工。

4、凡领用自制加工及修旧利废产品,必须出具由生产部、企管部签认的材料领用单,供管科照单发料;井下生产急需用料,经矿(井)调度值班主任签字后,可办理产品领用手续。

二、管理程序
每月20日前,需领用自制加工产品的单位,要将需求计划报供管科。

供管科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科学编制次月自制加工产品计划,并报分管矿领导审批。

每月28日前,将自制加工产品计划下达至承担加工任务单位、企管部、审计科各一份。

责任单位接到加工、修旧计划后,要积极组织生产,确保完成加工、修旧任务。

三、验收程序
1、庞庄井自制加工、修旧利废产品的验收工作,由供管科、审计科、生产部、企管部等部门联合验收;张小楼井及东城井的验收工作,由企管部驻井人员、生产办、供应站联合验收。

验收人员必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合格的自制加工、修旧利废产品,除大型产品和确实不便入库的产品分类存放之外,一律实行验收入库、建帐领用制度。

四、提奖标准
1、自制加工产品价格不高于集团公司采购价的90%,修旧利废产品价格不高于原值的50%。

所有领用自制加工、修旧产品的,由供管科按规定计算费用,纳入领用单位材料费考核。

2、自制加工、修旧产品提奖,依据加工、修旧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在产值的10%至15%间浮动(见附件2《自制加工、修旧利废品种、产值及提奖标准》明细表)。

材料市场价发生变动时,加工产品的产值也相应按照成本增资的10%至15%进行调整。

3、因生产布局及地质条件变化,月度内需临时增加自制加工产品计划的,供管科下达自制加工产品临时任务单。

临时计划的自制加工产品,在原价格基础上加价10%。

五、结算程序
1、每月5日前,供管科根据自制加工产品领用数量和提奖比例,计算出上月加工单位的劳务费,经审计科、企管部审核后,报经营副矿长审批。

2、自制加工、修旧利废劳务费以费用报销单形式经供管科、企管部审核签字后,报经营副矿长审核同意,财务科办理付款。

3、因生产所需,没有自制加工任务的单位,加工本单位所需的配件及材料,经企管部、审计科、供管科(站)现场确认,供管科剔除加工所需的材料成本后,按照净利润额的50%返还给加工单位。

4、锚索机、锚杆机的修理,本着“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各单位自行修理。

如不具备修理条件和能力,报供管科委托机电一区修理,劳务费由使用单位,按照修旧利废提奖标准支付机电一区。

5、凡单位自用修旧产品的,矿不予支付劳务费用,修理所需的材料费用从本单位月度材料费用列支。

六、其它相关规定
1、供管科要建立使用单位、加工单位会商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生产单位的需求和意见,科学
合理下达加工、修旧计划,确保满足生产需要。

2、供管科要做好材料供应保障工作,因材料供应不足、不及时影响单位加工的,对供管科党政主管各罚款200元。

对因组织不力,未完成加工、修旧计划,或不按时交货影响生产的,对加工单位集体罚款500元,对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200元。

3、每月月初,供管科、企管部、审计科、生产部(办)必须对上月自制加工、修旧利废产品进行月度盘点,盘点材料报供管科、企管部、审计科、生产部(办)备存。

4、过去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其它未尽事宜,仍按矿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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