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格高速2标2017年监理细则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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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茶卡至格尔木高速公路工程CGSG-1、CGSG-2标段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管理,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并通过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最终实现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五大目标,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正常施工环境下,标段起讫桩号K2260+700~K2347+000,共计86.3公里路段范围的路基、桥涵、排水、防护等工程。未详尽之处,需按《合同文件》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办理。
三、监理工作原则
第二驻地办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依据茶格高速公路工程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利用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对茶格高速公路CGSG-2标进行监督,努力做好各项监理工作。
四、编制依据
1、国家及青海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交通运输部或其他行业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及规程;
3、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4、本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和图纸;
5、青海省茶格高速公路工程第一监理办《监理计划》;
6、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会议记录、函电及其他文字记载。
五、监理服务目标
1、质量监理目标
质量监理目标:符合质量验评标准,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2、进度监理目标
要求承包人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计划和月计划,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定期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在资金、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方面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3、费用监理目标
深入现场,对照合同要求,认真核实工程数量,做好工程量的计量、审查工作,并按照规定签发支付证书。做好工程变更的初审工作,并严格审查合同项目的费用,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为工程费用的核算做好第一手的监理资料。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索赔。
4、合同管理目标
认真执行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独立公正的发挥监理的合同管理职能,协调好与业主、承包人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减少、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5、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控制目标
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环境保护目标: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和法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施工现场当地的生态平衡。
六、2014年度质量控制的重点工程:
根据茶格高速公路两标段的实际情况,驻地办认为标段内的台背回填和大桥(中桥)的墩(柱)、盖梁、预应力砼梁板的安装以及路面垫层、底基层、基层、面层等,是本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驻地办将按照制定的质量监理实施细则、施工技术方案、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重点加强监督和控制,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二章监理机构及职责
一、监理机构
本工程设一级监理机构,即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工程监理1标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办是监理办的临时派出机构组织,实行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监理办和项目办负责,履行监理合同协议及施工合同赋予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监理管理和日常考核。
二、驻地办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合同文件,对合同段进行现场管理,负责执行日常监理工作。
2、批批承包人实施性施工方案,检查进度计划、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向承包人发出分项工程开工指令,为工程定线定位提供数据资料,审查和和认可工作区域及运输道路等。
3、批准和不批准诸如承包人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设备仪器及各种材料,并对承包人的施工工艺、中间检验、计量支付等申请进行鉴定和审核。
4、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精度,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令、函件和图纸,对不符合合同、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示承包人返工,情节严重或由于安全原因可暂终止工程进行,但须上报备案并归档。
5、审批计日工,但计日工总数应控制在合同限额范围内。
6、保管好一切施工档案,做好监理日志,保存所有来往信件和记录并归档。
7、检查、核实承包人呈报的施工月报,按月将进度报告和支付证书随同附件报监理办审批。
8、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范围内处理工程变更,防止索赔。对发
生的索赔、工程延误、争端、重大变更、支付和其他工合同实施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监理办报告。
9、对未委托处理的重大事项,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全部有关情况,并提出可能的解决办法,协助总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
10、监督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办理各种保险,并要求承包人提出必要的保护工程及人员的安全的设施。
11、掌握承包人和工地动态,按时向监理办报告;
12、经办竣工验收和编写竣工报告,报请总监理工程师颁发“竣工证书”;在工程维修期内检查工程维修情况,确认缺陷责任期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报请总监理工程师颁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
13、处理与工地有关的第三者关系,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理
第一节工程质量监理依据和任务
一、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各项工程质量的保障措施、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全部工程应与合同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要求。
3、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文件所列技术规范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它技术规范及批准的工程技术要求。
4、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它标准。
二、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二节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一、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1、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⑴单位工程:承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后,通过驻地办审核,报监理办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