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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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关怀方案

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关怀方案

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关怀方案社区矫正是司法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推动罪犯重新融入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社区矫正对象的未成年子女也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

为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能够得到关怀和支持,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方案。

本文将探讨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关怀方案的重要性、具体内容以及实施策略。

一、背景介绍社区矫正对象的未成年子女通常面临着家庭稳定性的挑战和心理困扰。

父母的犯罪行为给孩子带来了失去亲人、丧失安全感等问题。

针对这一现状,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关怀方案势在必行。

二、心理支持和创伤治疗社区矫正机构应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和创伤治疗,以帮助未成年子女重新建立自信和适应新的生活环境。

心理咨询、心理辅导以及游戏治疗等方法可以帮助他们克服创伤。

三、教育机会和补救教育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往往在教育方面存在各种问题。

相关部门应提供针对性的教育机会和补救教育,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基本的教育权益。

包括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资助,改善学校设施等。

四、家庭重建和家庭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的未成年子女需要家庭的关爱和重建。

相关机构应提供家庭教育课程和培训,帮助家长改善教育方式,培养积极正面的家庭环境,为孩子提供安定和支持。

五、社会资源整合和共享社会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对于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的关怀至关重要。

政府、社区组织、非营利机构等应加强合作,共同提供家庭经济援助、就业机会、心理咨询等资源。

六、社会参与和性格发展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应被积极引导参与社会活动,发展积极的人际关系和个人兴趣爱好。

鼓励他们参与青年团体、社区志愿者活动等,培养良好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七、培养生活技能和独立性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应获得适当的生活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独立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如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实习机会等,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八、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有助于为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争取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论我国监狱服刑人员权利的保障

论我国监狱服刑人员权利的保障

2010年第5期(总第80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 of Heil ongjiang Adm inistrative Cadre I nstitute of PoliticsA nd LawNo .5 2010(Sum No .80)论我国监狱服刑人员权利的保障滑丽蓉(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摘要:监狱服刑人员的权利保障问题的研究有利于国家的和谐稳定和法治文明的发展。

从法律规定来看,监狱服刑人员的权利是多种多样的,涉及了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等方面,对于这些权利的保障,要从宏观的制度层面和微观层面进行研究,以期更好地保护监狱服刑人员的权利,推动整个社会的民主和法制的进程。

关键词:监狱服刑人员;权利缺损;权利救济;权利保障 中图分类号:DF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7966(2010)05-0053-04 收稿日期33 作者简介滑丽蓉(6),女,山西临汾人,级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一、监狱服刑人员权利的界定(一)监狱服刑人员的界定监狱服刑人员是广义上的罪犯的一种,是指刑罚的执行在监狱进行的罪犯,其内涵基本可以等同于狭义上的罪犯。

广义上的罪犯,一般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而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一定刑罚的人,包括被判处死刑(包含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罚金以及没收财产刑的人[1]11。

狭义上的罪犯,即监狱服刑人员,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并送交监狱执行的人。

根据我国《刑法》第46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我国《监狱法》第2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现状及救助体系探析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现状及救助体系探析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现状及救助体系探析摘要:由于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服刑,导致其子女家庭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随之而来的社会环境等一系列的改变对其子女的心理健康、行为方式以及成长轨迹产生了重要影响。

当前我国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体系仍不完善。

本文将从政府政策、社会救助、社区救助、学校和家庭救助方面提出应对措施,以保护这个群体的合法利益,呵护其健康成长。

关键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一般认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指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正在监狱服刑,未超过18岁的子女,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服刑,导致其家庭环境发生改变,各种不利的因素威胁其健康成长,加之社会救助体系的不完善,因此该群体经常会出现诸如心理健康问题、生活困难、犯罪、辍学等现象。

因此,探析当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体系的问题和应对策略对于改善该群体的生存状况,保障其身心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现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现状可以分为生存现状、教育现状、心理健康现状。

(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存现状2013年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44.7%的父母服刑的家庭子女,每月生活费低于200元,72.77%低于500元。

学者们在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实地调查中发现,多数家庭的居住环境较为恶劣,缺乏必须的生活用品电器等。

部分由祖辈抚养的孩子,依靠年龄较高的老年人带来微薄的收入。

一些寄居于其他家庭成员监护人的家庭中的孩子,尽管家庭经济状况较好,但是寄人篱下的状态也让孩子们并不能享受到较好的待遇。

家庭贫困带来的不仅仅是吃不饱穿不暖,无法提供生长所需的影响这样的问题,同样也会使孩子的自尊心受损,一些孩子因为贫困而羞于和同学们交往,导致其人际关系收到影响。

同时,家庭经济的困难也会影响到子女的受教育状况。

(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现状对于父(母)服刑的未成年子女来说,对其心理产生影响的并不仅仅是服刑这一单一事件,父(母)服刑前、中、后的一系列事件对于其子女来说都有着很大的影响[1]。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与救助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与救助

据有 关 统 计 , 国每 年 有 3 中 0多 万 中 青 年 人 ( 已婚 且育 有子 女 ) 罪并 被 判 处 1 以上 有期 徒 犯 年 刑 , 就 意味着 中 国每 年至 少 出现 3 这 0万 青少 年 因 父 ( ) 罪 而 陷 人 家 庭 结 构 的 不 完 整 状 态 , 生 母 犯 其 存 和发展 状况 堪 忧 J 因而 关 注服 刑 人 员 未成 年 。 子女, 为服 刑 人 员 未 成 年 子 女 提供 必 要 的社 会 救
途 , 向犯罪 的道路 。这种情况的发生, 走 使在狱 中 服刑 的犯 罪人 员 出现大 的心 理波 动 , 表现 出对 监管 改造 、 劳动 改造 和 教 育 改造 的 阻抗 , 至 失 去 生 活 甚


服刑 人 员未成 年子 女 的生存 现状
是每个公 民生存权利与发展权利的重要法律保障。
然 而 , 国经 济 文 化 发 展 的不 平 衡 性 及 地 域 差 异 我
性, 导致 了公 民在 生存 和发 展 的空 间上 存在 着 巨大

1 服刑 人员 未成 年子 女 的概况 . 司法 部 预 防犯 罪 研究 所 课 题组 对 监 狱 服刑 人 员未 成年 子 女 基 本 情 况 进 行 了 调 查 , 研 数 据 显 调
不正 下梁 歪 ” 的标签 。 二、 服刑 人员 未成 年子 女社 会救 助现 状
及时的、 合理的、 正面的和正确的引导 。
( ) 浪 。父母 服刑后 , 分 服 刑人 员 的子 女 2流 部
没 有地 方 可 以安 置 , 他们 中有 许 多人 离 家 出走 , 在 社 会上 流 浪 。不 少 孩 子 受 到 坏 人 的教 唆而 误 入 歧
21年 期 0 第1 2 ( 第8期) 总 7

学校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情况调查表

学校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情况调查表

篇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摘要伴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条件的提高,有这样一类群体的教育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他们就是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这些孩子由于家长入狱,以致存在监护缺失、贫困、失学、被歧视、边缘化等现象,这些已影响到了他们的健康成长,同时影响到服刑人员的改造效果。

从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入手分析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现状及原因,从而提出解决的对策:一是解决家庭教育;二是解决学校教育;解决社会教育。

关键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现状;对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近年来逐渐衍生和正在成为一个需要广泛关注的特殊群体。

他们生存在一种十分尴尬的环境中,本应在父母的关爱下健康茁壮成长的他们失去了爱的沐浴,原本属于他们的教育状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又一个的残酷现实。

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现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国家和人民对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注已经突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对于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的关心教育”。

各地方机关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问题上也做了相关的工作,但是孩子们的教育现状依然受到我们的关注。

家庭教育现状服刑人员家庭由于家长一方或双方入狱导致孩子由亲友、老一辈或是无人抚养,从而使得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无法与同龄儿童享有同样接篇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保护研究》摘要“法律孤儿”是指因犯罪在监狱等场所服刑人员所生(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父母一方在监狱等场所服刑,另一方已死亡、无能力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父母双方都在服刑。

“法律孤儿”属于社会弱势群体范畴且具有其特殊性。

首先,因为“法律孤儿”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服刑而不在孩子身边,所以“法律孤儿”父母的法定监护权处于完全或者部分缺失状态,使他们失去了父母的监护而成为“法律孤儿”;其次,他们的父母一方或双方都健在又不是“孤儿”。

《东京规则》之下我国未成年服刑人员之权利保障

《东京规则》之下我国未成年服刑人员之权利保障
徒刑 而被 关押 的青少 年 。人类 社会进 入 2 0世 纪 以来 , 未成 年人 犯罪 在世 界上 多数 国家 与地 区已成 为 1 3 益严 重 的社会 问题 。预 防和减 少未 成年 人犯 罪 , 当今世 界各 国十分重 视 的重大社 会 问题 , 学者 将未 是 有 成年 人犯 罪与 环境 污染 、 毒 吸毒并 列为 世界 三大公 害 。据 中 国青 少年犯 罪研 究会 统计 资料表 明 , 贩 近年 我 国青少 年犯 罪总数 已 占到 了全 国刑事犯 罪 总数 的 7 % , 中 1 至 1 的未 成 年人 犯罪 又 占到青 0 其 4岁 8岁 少年 犯罪 总数 的 7 % 以上 。19 0 9 6年 至 20 06年 十年 间 , 未成 年人 犯 罪增 长 比率 高 达 8% ,97年开 始 3 19
中图分类 号 :967 文献标 识码 : 文章 编号 :05— 25 2 1 )2— 17— 7 D 2. A 29 37 (02 0 06 0
虽 然我们 没有 翅膀 , 不能放 弃 飞翔 的梦想 。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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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 肖申克的救赎》 中服刑人员对权利的呼唤
未成年服刑人员又称少年犯 , 是指年满 1 4岁不满 1 , 8岁 触犯刑律依法被判处拘役 、 有期徒刑 、 无期
河南财经政 法大学学报
2 1 第 2期 ( 02年 总第 10期 ) 3
《 东京规则 》 之下我国未成年服刑人员之权 利保障
杨 帆
( 广东 外语 外贸 大学 , 广东 广 州 502 ) 14 0 摘 要: 未成 年服 刑人 员是服 刑人 员的一个特 殊 的群 体 , 于弱 势群 体 中的弱 势群 体 。基 于 “ 家 属 国
人 员 。少年 司法 福利 是多 年来少 年 司法改 革 的重 要 目标 , 显然 , 未成 年服刑 人员 的在 监禁 中的特殊权 利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策略研究综述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策略研究综述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策略研究综述作者:孟才竣李梦琪陈婷婷胡广艺来源:《资治文摘》2016年第12期一、国内研究状况司法部于2005年中期组成课题组(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课题组),集中力量开展“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问题”的调研工作。

该次调查以全国31个省(区、市)所有在押的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为总体,分别抽取了12个省、区、市的36座监狱中(重型犯监狱、普通犯监狱、女犯监狱各占三分之一)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样本11527个,采集数据超出50万条。

最终形成的《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调查报告》一经发布,在社会引发强烈反响,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我国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归纳和整理:截至2005年年底,在我国监狱服刑的156万名在押犯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近46万人,占押犯总数的30%左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逾60万。

1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半数以上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堪忧调查结果显示:45.9%的监狱服刑人员表示,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没有保障,原居住地在农村的监狱服刑人员中,有52.8%认为其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状况没有保障;25%的监狱服刑人员表示,对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是否有保障不清楚;不足30%的服刑人员认为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处于有保障状态。

2辍学现象严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统计结果显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中辍学的人数占被调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的13.1%。

其中,户口居住地为大中城市的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辍学率为66%,户口居住地为小城市(含县、镇)的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辍学率为10.1%,户口居住地为农村的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辍学率16.1%。

3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现象令人担忧统计结果显示: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社会上流浪、乞讨的占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的2.5%。

其中,居住在大城市、小城市(含县、镇)和农村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外流浪、乞讨的人数在该类未成年子女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依次呈递增态势,分别为1.4%,24%和3%。

浅析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保障

浅析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保障

浅析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保障第一篇:浅析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保障浅析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保障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概念界定目前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概念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本人自己的观点认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就是指父母双方触犯刑法服刑,或者一方服刑,另一方没有抚养能力的,其子女未成年这些孩子能由父母以外的其他监护人照料,但是其它监护人不是没有能力照管他们的老人,就是自愿照管的或者没有经济实力,照管的亲戚,这些孩子即使被接到监护人家里,也得不到照管,这样的孩子就应得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利保障。

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利保障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郑重宣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的重大突破。

切实保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各方面权利,是积极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精神的体现。

保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对践行《儿童权利公约》、,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必将引起全社会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更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此外,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保护,还彰显出法治社会的人文关怀精神,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保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中,政府为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危机,保护所有劳动者,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而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

我国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救济、86.8 % , 而感觉无所谓的才占13.2 %。

在他们当中希望子女不受歧视的有68 % , 希望子女得到关爱的有32 % , 无所谓的只有11.7 % , 希望子女有个好前途的有31.3 % , 希望子女能有个工作有碗饭吃的有52.8 %。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服刑人员对子女的现状普遍表现出一种关注。

子女现状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服刑父母在监狱中的表现。

亲情是人们联系的纽带,在矫正工作中,重视亲情的纽带作用,对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帮助和保护,可以帮助罪犯消除顾虑和不良心理,将有利于他们的犯罪矫治和改造,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服刑人员子女问题

服刑人员子女问题

关于服刑人员子女生活学习的思考在尚无法定专门负责机构的情况下,谁来关心——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之困如果不是社区民警翁广法,6岁男童小瑞(化名)铁定上不了学。

对于一个外来服刑人员的非婚生子而言,想在父母务工地上户口、上学是件比登天还难的事儿。

江苏泰州,一场由共青团组织牵头发起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行动正在全城范围内推广,而像小瑞这样的服刑人员子女是此次行动关注的一个重点。

按照统一部署,翁所在的兴化市公安局牌楼中心派出所团委与小瑞结对,对其生活、学习进行各种帮扶。

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这些孩子被和共青团留守儿童关爱行动中的留守儿童们放在一起,主办方有意忽略了他们“服刑人员子女”的身份。

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研究者邓锁介绍,目前尚无法定专门机构负责对服刑人员子女进行帮扶。

而正是这样的背景,将一部分因父母服刑而失去依靠或生活陷入贫困的未成年人置于困境。

一方面他们生活、学习面临很多实际困难;另一方面,他们又算不上是“孤儿”或“特殊困难人群”,无法得到来自政府层面的照顾。

对服刑人员子女的接触大多“零散”南京两名女童饿死家中的事件,至今仍让公众唏嘘。

这是对服刑人员“失依”子女管理漏洞最强烈的一次撕扯——两名女童的父亲坐牢,母亲吸毒,孩子曾不止一次地被邻居、居委干部发现独自流落,众人却都“无能为力”。

没有一项法律或制度规定,像这样有母亲“照看”却实际长期没人管的孩子可以强制更换监护人或被社会福利机构临时收养。

就像贵州男孩小瑞,如果完全遵循制度,这个父亲“二进宫”、跟着母亲在泰州打工的非婚生孩子,根本不可能得到任何特殊照顾。

“我们派出所其实不管这个,也没听说有单位是专门负责这些孩子的。

”尽管在职责范围之外,但与小瑞接触后,民警翁广法觉得,应该有一个职能部门专门帮扶这些孩子。

小瑞的母亲是广东人,父亲是贵州人,他却出生在浙江,没有出生证、没有户口。

眼看到了上学的年龄,母亲许某也没有任何打算,在她看来,孩子铁定没学上,“就在家里算了”。

正确认识对服刑人员的人权保护

正确认识对服刑人员的人权保护


服刑 人员 人权 的 特点
人权的精神实质是要体现人的尊严 、 自由、 等、 平 公 道、 善良, 人权是人类 追求 的美 好理想 。相对 于普通公 民而言 , 服刑人员人权是特殊 群体的权益 问题 , 是人类 人权事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八届联合 国预防犯罪和罪犯矫 治大会 以及 19 90 年联合 国大会决议中对服刑人员人权 的表述是这样 的 : “ 处于羁押状态 的罪犯 , 除羁 押期间对其权 利和 自由确 有必要加以限制的以外 , 享有其他的权利和 自由。 在我 ” 国, 服刑人员的人权是 指被判 处有期徒刑 、 无期徒刑 和 死刑缓期 2 年执行的服刑人员 , 在监狱 服刑改造期 间所 应享有的、 未被法律剥夺的各种基本权 利。关 于服刑人 员的人权 , 我国与西方 国家存 在一定差异 , 国服刑 人 我 员的人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 ) 一 权益主体的特殊性 服刑人员的权益是在被依法剥夺 以后 产生的权 益。
( ) 刑人 员人 权 的 不 完整 性 二 服
对服刑人员的人权保护问题一直是 我国司法部 门、 全社会乃至国际社会重 点关 注 的焦点 问题 。19 9 2年 , 我国以白皮书 的形式 发表了《 中国改造 罪犯 的状况 》 , 宣传介 绍 了 中国服 刑人 员 在 服刑 过 程 中 的“ 权 状 人 况” 。近年来 , 国不仅在依法 治监过程 中大力提倡文 我 明科学管理、 保护服刑人员 的合法权益 , 而且 由“ 教育 人、 感化人 、 挽救人” 的认识层 面逐 渐 向“ 帮助人 、 护 爱 人、 发展人” 的认识层 面转 化, 以突 出人权 观念 , 加快 监 狱政治文明建设。但是 , 在实 际工作 中, 在保 护服刑人 员人权问题上 , 还有待于进一步端正认识 。

浅谈儿童权利保护立法的专门性问题

浅谈儿童权利保护立法的专门性问题
( ) 童 医疗保 障制度 三 儿
童 的安全 。
严格来说 , 在涉及儿童社会保护的各个领域都 应制定相应 的专 门立法 , 当前 , 主要应在以下方面尽 快制定相应的立法 : ( ) 一 儿童食 品安 全立 法 儿童 由于身体方面的抵抗力较成人更差, 以, 所 以一般性的标准来规范儿童食 品安全显属不足 , 难 以有效地保障儿童食品安全。儿童食品安全制度直 接对儿童的生存权产生影 响, 也会对儿童的发展权 起着 积极 的意义 。 目前 , 国在 儿 童 食 品安 全 方 面 我
目 , 国已经制定了一些涉及儿童社会保障的立 前 我 法, 不过 , 一方面 , 这些立法大都是行政规章 , 其立法
层次较低 , 而且这些规章并非专 门的儿童社会保 障
收稿 日期 :0 1 0 2 1 — 5—1 3
活保 障制度 , 从而为农村贫困儿童生存权与发展权
作者简介 : 张

静( 96一) 女 , 17 , 山西平遥人 , 山西警 官高等 专科 学校 治保 系讲师 , 法律硕 士。
我国应强化儿童出生登记制度 , 并主要对户 口登记 机关 的责任 加 以明确 。
二 、 续加 强儿 童社 会保护 专 门立法 继
目 , 前 我国在服刑人员未成 年子女 的救助制度
《 未成年人保护法》 明确了儿童 的社会保护 , 其
他相关立法也对儿 童的社会保护加 以了规定 。不 过 , 国目前发生的一些严重侵害儿童生存权与发 我 展权的事件表明我国儿童社会保护的立法仍有待加 强。一方面有关安全标准不适合儿童安全保障, 另 方面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难以更加有效地保障儿
童保 护 的专 门立 法活 动 。

童可能纳入到该条例 的保护体系之 内。不过 , 从该

关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的调查报告题目: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的调查报告摘要:本报告通过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旨在了解这些子女在父母服刑期间的生活状况以及面临的问题和需求。

调查结果显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普遍面临着家庭稳定性、教育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支持这些子女的成长和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一、引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状况一直备受关注。

他们在父母服刑期间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家庭稳定性、教育和心理健康等。

本报告通过调查分析,旨在为制定相关政策和提供有效支持措施提供依据。

二、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调查对象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及其监护人。

问卷调查主要涵盖了家庭背景、经济状况、教育状况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

个别访谈则深入了解子女在父母服刑期间的具体情况和需求。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1.家庭背景:大部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来自低收入家庭,家庭稳定性较差。

单亲家庭比例显著高于一般社会家庭。

2.经济状况: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普遍面临着经济困难。

他们的教育和日常生活费用多数由社会福利和慈善机构提供。

3.教育状况: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和家庭教育支持缺乏,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状况较为艰难。

他们的学业成绩普遍较差,辍学率较高。

4.心理健康: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普遍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如焦虑、抑郁和行为问题等。

缺乏父母的陪伴和支持是导致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

四、建议:1.加强社会福利和慈善机构的支持,提供经济援助、教育资助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2.建立完善的监护制度,确保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得到保护。

3.加强社区教育和心理健康服务,培养子女的自我发展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4.加强家庭教育支持,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资源。

五、结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面临着诸多挑战,但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可以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支持和帮助。

政府、社会组织和家庭都应积极参与,共同关注和关爱这些子女,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救助问题研究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救助问题研究【摘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近年来社会变革中逐渐衍生和正在趋成的一个特殊群体。

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几乎没有法律依据保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人身权利,同时司法、民政、教育等部门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就学、就业困难,子女流浪街头乞讨,犯罪率提高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关键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救助截至2006年年底,在我国监狱服刑的161万名在押犯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近48万人,占押犯总数的30%左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逾60万。

调查显示,多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经济陷入困境,辍学、流浪和乞讨现象严重,犯罪率远远高于全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率。

犯罪孩子的家庭普遍缺少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存在严重的精神营养不良。

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社会救助的意义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所处的境遇十分严峻,他们的基本权利的保障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我国人权保障的发展进程,在未成年保护、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监狱改造等领域也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一)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我国未成年群体中的特殊部分,其特殊的家庭环境和基于此环境形成的反叛性格,导致对他们的保护是我国未成年保护工作的一个特殊点和难点,这部分人脱离父母监管,完整的家庭生活受到冲击,反叛心理更易形成,理应受到来自社会各界更多的保护和帮助。

(二)健全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一直以来,对监狱服刑人员家属进行救助、帮教都是司法、民政、地方政府的共同之举,而这么多部门的参与造成的权利责任不清、人员资金不到位的现象,使得救助工作实际上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工作重复又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如何让将这部分人纳入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如何健全社会保障体制,也是此次研究的理论意义之一。

(三)配合监狱服刑人员的改造工作调查显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状况是服刑人员在改造过程中最为担心的问题,未成年子女都是多数服刑人员的精神支柱,他们希望自己的子女享受关爱、不受歧视,向普通孩子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

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现状调查及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现状调查及社会工作介入研究
【关键词 】服 刑人 员;未成年子女 ;社会福利 ;社会工作 【基金项 目】本文为 2016年度四川省 高等 学校人 文社 会科学重点研 究基地—— 农村社 区治理研 究 中心青 年项 目“服刑人 员未
成 年 子 女 社 会 工 作 服 务 体 系研 究 ”(编 号 :SQZL2016C05)和 2013年 度 宜宾 学 院校 级 项 目(编 号 :2013YY11)成 果 。 【作者简介 】刘华强(1987~),男,四川泸州人 ;宜宾 学院讲 师 ,韩 国 东义大学法学博士研 究生;研究方 向:社会 工作 实务
201 8年 第 1 7卷 第 1 9期
在押服刑人 员未成 年子女现状调查 及 社 会 工 作 介 入 研 究
口 刘 华 强
【内容摘要 】在押服 刑人 员未成年子女是一 个特殊 的弱势群体 。其 父母一 方或双方的在押服刑使得他们 更容 易产生生活 困境 、 教 育 问题 、心理和行 为问题 。由于 家庭教育的缺 失等 原 因,在押服 刑人 员未成年子女的 失学率、犯罪率等 高于同龄 平 均 比例 。社 会 工 作 专 业 可 以从 应 急救 助及 建 立 信 息数 据 库 、个 案 工作 、小 组 工 作 、社 区营 造 与 倡 导 等 几 个 方 面针 对在 押 服 刑 人 员未 成 年 子 女 的 帮扶 救 助 领 域 发 挥 积 极 作 用 。
(二 )教 育 方 面 :教 育缺 失且 更 易 辍 学 。针 对 在 押 服 刑 人 员未成年子女 的教育状况可 以分 为家庭 教育 、学校 教育和社 会教育 。家庭作 为人 社会 化 的最重 要 的场域 在儿 童成 长 过 程 中发挥着 重 要 作用 ,但 对 于 在押 服 刑 人员 未 成 年子 女 来 说 ,家庭教育却往往处 于缺失状态 。因为其 父母一 方或双 方 入狱造 成监 护人缺失 ,而隔代教育 和代养代 教或 多或少会 在 精力投 入 、情感 ,甚至物质上存 在 问题 。对 于学校教 育 ,服刑 人 员 未 成 年 子 女 的辍 学 率 在 其 父 (母 )亲 入 狱 后 显 著 增 加 ,尤 其 是在偏远农村地 区更加 明显 ,这种 辍学 率的增 加在某些 地 区甚 至达到 了 4倍 。 而 社 会 教育 方 面 ,往 往 容易 被 忽 视。 伴 随着对犯罪 的负 面情绪 体验和认 知 ,人 们对 其子女也 会持 远离态度 ,很多家长甚至会要求 自己 的孩 子不 要和这些 孩子 交 往 。这 种 “标 签 化 ”会 给 在 押 服 刑 人 员 未 成 年 子 女 造 成 巨 大 的负 面影 响 ,甚至产生犯罪 的“代际传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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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调 查” 在全 国范 围内进 行的 是
女 的保护问题 , 就是 在刑 事诉讼 过程 中 , 决犯 罪人 刑事责 任 解 问题时出现的。这种社会现象 的出现 , 暴露 出我 国法律政策 在
这方面的不足与缺陷。 从法律角度分 析 ,未成年人 ” “ 这一 概念是 以年龄为划分 标
母将给孩子带来一系列的消极影 响 , 尤其 是阻碍孩子 的身心健
法律是一种社会调控方 式 , 调控 的 目的就是 通过法律 的运 行来解决社会 问题 。在实际运行 过程 中, 法律并 不能解决所 有 的现实问题 , 甚至可能会 引起新 的问题 。对服刑 人员未成年 子
康发展 、 恶化亲子关 系等 。其次 , J 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现 状缺乏权威性 、 持续性 的调查 , 除了司法部在 20 年所做 的“ O6 监

成年子女进行保护 , 是贯 彻 当今 社会 主义 法治建 设要 求、 实 落
宪法人权规定的重要 内容。由于父母 服刑和本身 的年幼 , 服刑 人员子女的基本权利处于非常弱势 的地位 , 各种基本权利 常常

目前我 国对服刑人员
得不到保障 。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 女各方面 的权 利中 , 得不 到 保 障的最突 出的基本权利是 生存权 和受教育 的权利 。“ 国中 全 小学生 的平均辍学率为 12 % ,监狱服 刑人员 未成年子女 的 .8 平均辍学率为 1 .% , ( ) 3 1 父 母 入狱后未成年 子女的辍学率更 是
大 幅攀升 , 比例碰撞 , 显示出的悬殊差距令人震惊。 _ ”2 2对服刑人员未成年 子女采取 必要 的保护措 施 , . 有利 于服
未成 年子女保护存在的 问题
我国对服刑人 员未成 年子 女保 护研究 的深度 和广 度都非 常有限 , 理论研究 的现状 明显 落后 于现实 的需要 。首先 , 国 我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监督保护机制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监督保护机制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监督保护机制作者:孟锐赵韦来源:《法制博览》2016年第03期摘要:在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其中关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保护问题也引发了社会的关注。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面对生存压力、教育缺位、心理创伤这些狂风暴雨般的袭击,急需一把体制的庇护伞来为他们遮风挡雨。

有鉴于此,本文就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教育、心理状况做简要陈述,以释明对该群体权益监督保护机制构建研究的原因及意义;其次就目前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已存在的社会救助措施及实际产生的社会效果做粗略分析;再者以美国为例,对中美关于该问题的理论及实践做简单比较,探析我国应借鉴、保留的部分,同时对上述遗留问题提出个人的建议;最后对我国关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定及政策的实施提出个人的拙见。

关键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保护机制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8-0076-02作者简介:孟锐(1994-),女,汉族,湖北十堰人,武汉东湖学院文法学院2013级法学,本科在读;赵韦(1994-),男,汉族,湖北孝感人,武汉东湖学院文法学院2014级法学,本科在读;指导老师:杜慧,武汉东湖学院文法学院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刑法学讲师。

一、目前我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现状(一)生存现状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课题组2006年所做的《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年底,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总数逾60万。

其中94.8%的孩子生存状况堪忧。

调查还显示80%的服刑人员被捕入狱后有68%的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很快陷入贫困状态。

①2013年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44.7%的父母服刑的家庭子女,每月生活费低于200元,72.77%低于500元。

(二)受教育现状除生存现状堪忧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受教育状况也不容乐观,父母服刑是家庭教育缺失的主要原因。

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

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

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调研报告一、引言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基本责任。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对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旨在调研当前我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状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和保障机制。

二、状况调研1. 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的建设在我国,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的相继出台。

但是,由于法律条文的普遍性和宏观性,具体的执行细则和实施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2. 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及社会环境的影响家庭和学校是未成年人最主要的成长环境,对于他们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调研发现,在一些家庭中,父母对子女教育缺乏关注和理解,导致家庭纠纷频发。

同时,学校在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问题上,现存一些问题,对于被欺凌的未成年人保护不力。

3.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构的建设我国建设和完善了一系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构,如少年法院、少年检察院、少年之家等。

然而,调研表明,这些机构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包括机构数量不足、人员和资金不足、工作方式不合理等。

三、问题分析1. 法律保护体系存在一定的缺陷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的建设是持续发展的过程,目前仍存在着法律条文普遍性强、具体执行细则不完善等问题。

此外,缺乏有效的执行机制和监管机构也是问题之一。

2. 家庭和学校教育的不足在一些家庭中,父母对子女教育缺乏关注和理解,忽视了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身体健康的全面关照。

学校中,缺乏有效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防范机制,导致一些未成年人遭受伤害。

3.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构的问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构在数量、人员和资金等方面都存在着不足。

同时,机构工作方式不合理,工作内容和职能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工作效果不佳。

四、建议与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和执行机制针对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确保法律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和实践

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和实践

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和实践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儿童权益的保障是现代社会的重要责任。

在过去,法律和社会对儿童权益的关注程度不够,导致儿童受到了很多不公平的待遇。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儿童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在法律和实践层面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儿童权益。

一、儿童权益的法律保障中国的宪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缺少生活保障的未成年人给予必要的救助。

”中国政府在宪法、民法、婚姻法和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都明确规定了保护儿童权益的相关内容。

1、教育权保障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时还规定,国家对义务教育实行免费教育制度,确保所有儿童都能接受教育。

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家长、其他监护人应当维护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其完成义务教育。

”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为所有儿童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保障了他们的教育权益。

2、生存与发展权保障政府对儿童的保障还涵盖了其生存与发展权。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特别规定:“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防止淫秽、暴力、迷信、殴斗、赌博等有害信息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此外,我国政府还制定了《禁止虐待、冷落儿童条例》,明确规定对虐待、冷落、遗弃儿童的行为进行处罚,保护儿童权益。

3、代表权益保障作为未成年人,儿童没有成年人一样的主体地位和法律意识。

为了保护儿童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确认了儿童代表权益的重要性。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律代理人、监护人、社会团体、社会组织、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可以向违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组织和个人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这些规定确保了儿童在法律层面上的权益不受侵犯。

二、儿童权益的实践保障除了法律保障外,儿童权益的实践保障也非常重要。

政府、社会组织和家庭都应当加强儿童保护工作,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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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保障
一、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概念界定
目前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概念还没有明确的界定,本人自己的观点认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就是指父母双方触犯刑法服刑,或者一方服刑,另一方没有抚养能力的,其子女未成年这些孩子能由父母以外的其他监护人照料,但是其它监护人不是没有能力照管他们的老人,就是自愿照管的或者没有经济实力,照管的亲戚,这些孩子即使被接到监护人家里,也得不到照管,这样的孩子就应得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利保障。

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权利保障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郑重宣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观的重大突破。

切实保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各方面权利,是积极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精神的体现。

保障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对践行《儿童权利公约》、,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必将引起全社会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更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此外,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保护,还彰显出法治社会的人文关怀精神,是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 保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
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中,政府为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危机,保护所有劳动者,提高全体国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而实施的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

我国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救济、86. 8 % , 而感觉无所谓的才占13. 2 % 。

在他们当中希望子女不受歧视的有68 % , 希望子女得到关爱的有32 % , 无所谓的只有11. 7 % , 希望子女有个好前途的有31. 3 % , 希望子女能有个工作有碗饭吃的有52. 8 %。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服刑人员对子女的现状普遍表现出一种关注。

子女现状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服刑父母在监狱中的表现。

亲情是人们联系的纽带,在矫正工作中,重视亲情的纽带作用,对有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帮助和保护,可以帮助罪犯消除顾虑和不良心理,将有利于他们的犯罪矫治和改造,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

而且通过保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来提高矫正质量的效果也是明显的。

例如在陕西,无偿代养因父母服刑、劳教而无人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回归儿童村,使入村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儿童村孩子们的入学率是100 % , 而他们正在服刑的父母获得表扬、记功、减刑、提前释放的比98 % , 父母重新犯罪率10 %。

保护服刑人员未(二) 保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
在我国,未成年人口总数近 4 亿,占全国人口的13%,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我国历来重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制定了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在实施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对服刑人员子女的保护,却一直未能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

服刑人员的子女同所有正常的青少年一样,其权利应受到社会的尊重与保护,社会应给予他们人格发展平等的空间。

只有保障今天的青少年均有平等发展的机会,才能在未来社会中实现每个公民都能平等发展与竞争。

这样宪法中的人权保护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三) 保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有利于稳定罪犯情绪,提高矫正质量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

对于已婚且育有子女的服刑人员而言,子女是他们的主要牵挂。

在对服刑人员的情感调查中,他们感觉到自己对不起子女。

所以保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爱他们,保护他们健康成长,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任重而道远,国家应通过保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来保护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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