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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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指南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委将组织开展2010年度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以下简称“市精品课程”)申报、评选工作,并在已有市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精品课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申报市精品课程的必须是普通高校的本科课程、高职高专课程,且已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一)本科课程
本科课程原则上应是各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
(二)高职高专课程
高职高专院校申报的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申报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以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为主,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三)申报承诺
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市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市精品课程评审的高等学校和主讲教师将
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将其上网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各高等学校。
(四)其他要求
1.为了加强市精品课程的建设力度,各校申报课程在被评为市精品课程后,除市教委安排的课程建设经费外,各学校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建设经费,保证市精品课程的维护与共享。同时应保证课程畅通,在5年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容,同时要求这些课程逐年增加授课录像上网,申请人在申请表中需要填写授课录像上网计划,2至3年达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
2.申报市精品课程应参考市精品课程分学科配额表(见渝教高〔2008〕28号),原则上市精品课程不重复设置。
3.我委将定期对市精品课程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保留或取消其市精品课程称号。
二、申报限额
本年度市精品课程计划遴选建设40门左右,鼓励不同种类课程申报。参照教育部精品课程限额推荐的做法,实行限额申报(各校推荐名额见附件1)。各校按附件名额择优、排序推荐,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市精品课程首先由课程负责人申请,各学校评选推荐,并在工作()上传申报书、申报表(见附件2、3)等相关材料。推荐课程的相关资料须在3月8日前上网并
保证正常运行。请各校在报送材料时提供相关网址,以便授权评审专家在线查阅。技术人员:代劲(邮电大学),联系:62460703,Email:。
(二)网上资源建设。请各校将申报的课程容挂在学校指定或托管的(服务器)上。本科课程容应包括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高职高专课程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并维护其在网上的正常运行,随时供专家查阅。凡因申报课程所在学校原因导致专家无常浏览课程容,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材料报送
各校务必于2010年3月5日前将汇总表(本科院校见附件4、5,高职高专院校见附件4、6)纸质件(材料一式
一份,一律用A4纸打印装订,以公文形式报送)和电子文档报送市教委高教处。
五、评审程序
申报工作结束后,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开展市精品课程的评选工作。评选由专家网上评议、集中评审、公示等程序评选市精品课程。
专家评选出的市精品课程经市教委会议审定后,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命名为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
六、国家精品课程推荐
通过多年建设,本次国家精品课程原则上从03-09年评选出的市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参评。由于教育部今年暂停了部分本科精品课程的申报,我委也将暂停相关课程的国家精品课程推荐工作(课程名称参见附件9)。
今年申请参加国家精品课程评选的项目,应按照市精品课程的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在申报表(附件2、3)申报类别中注明“国家精品课程”,计入申报限额推荐参加市精品课程评选和总排序。
凡通过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参评的国家精品课程(我委不再重复推荐)和参评的2010年度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学校应同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委。
七、其他
有关国家和市精品课程评选事宜请咨询高等教育处。咨询:63857512,传真: 63612085。工作文件及其他相关信息可查阅。
附件:
1. 2010年度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10年度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本科)
3. 2010年度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高职)
4. 2010年度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本科、高职)
5. 高等学校校级精品课程汇总表(本科)
6. 高等学校校级精品课程汇总表(高职)
7. 市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2010)
8.市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10)
9.2010年暂停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课程(本科)
附件1:
2010年度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名额分配表
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的学校可增报1门;2009年获得国家示性和市示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的院校可增报1门。
2.在各本科院校的申报名额中,原则上括号的数为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的下限数;鼓励各高职院校择优推荐课程参加国家精品课程的评选,其名额不占各高职院校市级精品课程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