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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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保证财务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财务人员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完整性、真实性、连续性和保密性的原则。

第二章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四条财务人员应在财务核算完毕后,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财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

第五条财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会计档案的种类、编号、日期等顺序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第六条财务档案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盒、档案夹等存放工具,便于存放和查阅。

第三章财务档案的保管与维护
第七条财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确保档案不受损坏。

第八条财务档案的保管应实行权限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九条定期对财务档案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四章财务档案的利用与销毁
第十条财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条财务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报经公司领导批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公司财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第十四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门是财务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分为六大类,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资金档案管理、预算档案管理、日常往来文件、决议档案管理、合同档案管理。

其中每部分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类。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

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

4.其它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其它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四条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专人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依据分类,分别保存,凭证按月整理保存,次年初将本年账簿存档。

第五条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柜由专人负责分类整理,档案柜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六条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

如有特殊需要,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凭证上涂画,不得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清册,及时登记查阅人或者复制人的姓名、部门、日期、查阅内容、归还日期等。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类。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条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报董事会批准。

2024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2024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____年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和实施财务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第二条: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为组织的决策、审计和法律调查等提供支持。

第三条: 财务档案指的是组织的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等活动中形成的有关账簿、凭证、报表、会计档案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条: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准确、完整、安全和便于检索的原则。

第五条: 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实行质量检查和定期备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 财务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第六条: 组织的财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和实施。

第七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具有财务专业知识和档案管理经验。

第八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负责编制和实施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并保障财务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 财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档案保管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有权审核和控制档案的流转和使用,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 财务档案的建立和整理第十一条: 所有财务活动都应当建立相应的财务档案,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二条: 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资料等。

第十三条: 财务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事项和时间顺序进行,并进行完整记录和编号。

第十四条: 财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归档,并标注归档年限。

第十五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应当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财务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清点。

第四章: 财务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第十六条: 财务档案应当在保管期限内保存完好,并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财务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财务档案管理员应当在财务档案保管期满后,及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第十九条: 财务档案的销毁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完全销毁和保密。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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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受或形成的,记录和反应公司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三条由各级机构财务管理部门集中管理会计档案,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存放的原则,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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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细则一、概述二、档案材料的构成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收据、发票等)、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日记账)、月度汇总凭证(月度总账)、年度汇总凭证(年度总账)等。

2.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重要财务文件:包括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合同、协议等。

三、档案的保存与归档1.档案的保存期限:(1)原始凭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保存,如涉及税务凭证,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保存。

(2)会计凭证和报表:保存期限为10年。

(3)重要财务文件:根据文件的重要程度和审计要求决定保存期限。

2.档案的归档:(1)原始凭证:按照会计科目、时间和凭证编号归档,确保凭证的完整和便于查找。

(2)会计凭证和报表:按照会计年度归档,确保会计凭证和报表的归档顺序清晰。

(3)重要财务文件:按照文件的类型、时间和编号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整理。

四、档案的管理责任与权限1.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档案的管理与归档。

2.财务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保证职责的落实和执行。

3.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相关培训。

4.档案管理员有权对公司财务档案进行整理、备份、检索、借阅等操作。

5.档案管理员有责任保护财务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不得私自删除、篡改或泄露档案信息。

五、档案的备份和恢复1.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财务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2.按照备份计划进行备份工作,备份文件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避免遭到灾害或不可控因素的损坏。

3.在发生档案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档案管理员应及时进行恢复操作,尽快将档案信息恢复到正常状态。

六、档案的借阅和归还1.对于需要借阅财务档案的人员,需填写借阅申请单并经财务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借阅。

2.借阅人员需按照借阅期限如期归还财务档案,并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3.档案管理员应对档案的借阅情况进行登记、跟踪和催促,确保档案的归还和安全。

集团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集团公司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有序,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等各级单位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2. 各级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财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

3. 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具体实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四、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财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税务申报表、合同、借款合同、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各种票据、内部审计报告等。

2. 财务档案的整理要求:(1)按年度、月份、凭证种类等进行分类整理。

(2)对每份财务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对财务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五、财务档案的保管与借阅1. 财务档案的保管:(1)财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

(2)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执行。

(3)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

2. 财务档案的借阅:(1)内部借阅:财务部门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应填写《财务档案借阅登记簿》,经财务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借阅。

(2)外部借阅: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由财务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查阅。

六、财务档案的销毁1. 财务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规定执行。

2. 财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核对、登记,并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3. 财务档案销毁时,应由财务档案管理人员、财务经理、审计部门等相关人员共同监督。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集团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集团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集团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各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三、财务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连续、系统,不得随意销毁或篡改。

2. 准确性原则:财务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毁损和泄密。

4.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守财务档案的秘密,不得泄露集团商业秘密。

5. 效率性原则:提高财务档案管理效率,方便查阅和利用。

四、财务档案管理职责1. 集团财务部负责制定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对各单位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

3. 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协助财务部门做好财务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五、财务档案管理内容1.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2.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等。

3. 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

4. 其他财务资料:包括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重要文件。

六、财务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单位财务部门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财务档案,应按照规定及时收集。

2. 整理:对收集到的财务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保管:财务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存放,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4. 利用:财务档案的查阅、借阅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5. 销毁: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销毁手续。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规定(范本文)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规定(范本文)

公司财务档案管理规定1. 引言公司财务档案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决策起着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公司财务档案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财务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记录、财务报表、凭证、合同、票据等。

3. 责任与权限3.1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公司财务档案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并对档案管理流程和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

3.2 各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财务档案管理,包括对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进行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按照规定的权限进行档案的查询和调取。

3.3 档案管理员公司应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全面管理公司财务档案,并对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负责。

4. 档案保管4.1 设立档案室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档案室,保证档案的存放环境符合规定的标准,包括温度、湿度、防水、防火等。

4.2 档案盒和标识公司应统一使用档案盒进行财务档案的存放,每个档案盒应标注有明确的编号、档案类别、存放日期等信息。

4.3 档案整理和归档财务档案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顺序和完整性。

归档后的档案应及时登记入册,并备案。

4.4 档案借阅和归还财务档案的借阅需要提前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

借阅人应在档案借阅登记表上填写借阅名称、借阅日期等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4.5 档案销毁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保留的财务档案,应进行合规的销毁处理,并做好相应的销毁记录。

销毁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

5. 档案查询和调取5.1 查询权限员工只能查询与本部门相关的财务档案,要查询其他部门的财务档案需要经过授权和合理理由。

5.2 查询方式公司应提供便捷的财务档案查询渠道,包括电子系统和纸质档案查询。

对于重要的财务档案,应设有离线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5.3 档案调取需要调取财务档案的部门应提前向档案管理员提交申请,并经过档案管理员的审批后方可调取。

公司财务室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财务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室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财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性质、用途和保存期限,对财务档案进行分类管理。

(三)保密原则: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财务档案,实行严格保密。

(四)便捷利用原则:简化档案查阅手续,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档案范围第四条财务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等。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税务申报资料、各种登记簿、移交清单等。

第三章财务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财务室主任负责财务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销毁工作。

(四)定期检查财务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财务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销毁工作。

(二)负责财务档案的编号、分类、登记、查询和借阅工作。

(三)负责财务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章财务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财务档案收集(一)财务档案收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财务档案收集后,由财务档案管理员进行初步整理,填写档案目录。

第八条财务档案整理(一)财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的性质、用途和保存期限进行分类。

(二)财务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顺序、编号、目录等准确无误。

金科集团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金科集团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金科集团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科集团及其所有子、分公司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集团”)的财务档案管理。

第三条财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财务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集团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二)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三)完整性原则:确保财务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销毁或篡改。

(四)便捷性原则:提高财务档案的检索、查询和利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财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二)合同、协议、票据、汇票等与财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文件;(三)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税务报表等外部机构出具的财务相关文件;(四)其他与财务活动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财务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财务档案的分类、编号、排列、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二)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便于查阅和保管;(三)对归档的财务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第三章财务档案的保管与使用第六条财务档案的保管要求:(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二)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三)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对借阅档案实行登记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财务档案的使用要求:(一)财务档案仅限于集团内部相关人员查阅和使用;(二)查阅档案时,需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复制、涂改、损毁档案;(三)查阅、复制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集团商业秘密。

第四章财务档案的销毁第八条财务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对需要销毁的财务档案进行鉴定,确认其确无保存价值;(二)编制销毁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集团领导批准;(三)销毁档案时,应指定专人监督,确保销毁过程安全、规范。

财务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部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所有文件档案的管理,包括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声像文件等。

第三条财务部文件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无缺,不得随意损毁、遗失或篡改;2.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文件档案,应严格保密;3. 可靠性原则: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进行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4. 效率性原则:提高文件档案的管理效率,确保文件档案的快速查阅和利用。

第二章文件档案的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文件档案的分类:1. 按文件类型分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合同协议、其他财务文件;2. 按文件形式分为: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声像文件。

第五条文件档案的归档:1. 财务部负责将各类文件档案按照分类、编号、整理、归档等程序进行管理;2. 归档时,应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3. 归档后的文件档案,由财务部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

第三章文件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文件档案的保管:1. 财务部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文件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文件档案的完好无损;2. 对有损毁、霉变、虫蛀等问题的文件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复制或转移;3. 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档案,应及时采取措施改善。

第七条文件档案的利用:1. 财务部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文件档案,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2. 外部人员因特殊情况需查阅文件档案,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借阅、转借文件档案。

第四章文件档案的销毁与鉴定第八条文件档案的销毁:1. 财务部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文件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档案予以销毁;2. 销毁文件档案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进行;3. 销毁后的文件档案,应由财务部档案管理员进行登记备案。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WORD6页)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WORD6页)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会计档案管理,更好地为集团的各项经济活动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要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集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具体包括:(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帐、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账簿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四条集团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财务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将会计档案目录移交集团档案室备案。

会计档案在财务处保管5年,期满之后,由财务处向档案室移交清册。

移交集团档案室统一保管。

出纳人员不得监管会计档案。

移交集团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室应当会同财务处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五条集团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别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七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集团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可以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

公司财务室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财务档案的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档案的管理,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连续、系统;2. 安全性原则: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泄密;3. 有效性原则:确保财务档案的及时、准确、完整,为公司的财务管理、决策提供依据;4. 便捷性原则:简化档案查阅手续,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财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财务报告类:年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等;2. 财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银行对账单、发票等;3. 财务计划类:年度财务预算、季度财务预算、月度财务预算等;4. 财务分析类:财务报表分析、财务状况分析、经营成果分析等;5. 财务制度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6. 其他类:与财务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五条财务档案归档范围:1. 公司财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财务文件、资料;2. 公司各部门在财务活动中形成的与财务相关的文件、资料;3. 公司领导及员工在财务活动中形成的与财务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六条财务档案归档程序:1. 归档部门将财务档案整理完毕后,填写《财务档案归档登记表》;2. 归档部门将《财务档案归档登记表》及财务档案报送财务室;3. 财务室对报送的财务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进行分类、编号、立卷;4. 财务室将立卷后的财务档案送交档案室保管。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七条财务档案保管:1. 财务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的档案室;2. 财务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立卷的要求进行保管;3. 财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财务档案维护:1. 财务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2. 财务档案应定期进行消毒、防霉处理,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3. 财务档案的修复、复制、缩微等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

集团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集团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档案是指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资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财务部负责财务档案的统一管理,制定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子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实施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章管理范围第六条财务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等。

(三)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四)税务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证、发票等。

(五)其他财务资料:包括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等。

第四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财务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一)财务档案的收集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对各类财务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二)财务档案的收集应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八条财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会计年度、会计科目、会计凭证类别等进行分类。

(二)对收集到的财务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三)对归档的财务档案进行整理、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

第五章保管与利用第九条财务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保密。

(一)财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火的档案室。

(二)财务档案的保管应实行双人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三)财务档案的借阅、复制、摘录等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好登记。

第十条财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财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

集团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集团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财务档案的管理,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安全、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等所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安全;(三)规范操作,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完整地收集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

第五条财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凭证、账簿、报告等财务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二)财务档案收集应做到随发生、随收集、随整理;(三)电子财务档案的收集应与纸质档案同步进行。

第六条财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会计年度、会计科目、凭证类别等进行分类整理;(二)会计凭证、账簿、报告等财务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三)电子财务档案应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三章财务档案的保管与使用第七条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档案室,负责财务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八条财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财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的场所;(二)财务档案柜应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三)财务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九条财务档案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复制、借阅财务档案应填写相关登记手续;(二)查阅、复制、借阅财务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三)查阅、复制、借阅财务档案后,应及时归还。

第四章财务档案的销毁与移交第十条财务档案的销毁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财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销毁财务档案前,应进行核对、清点,确保档案完整、准确;(二)销毁财务档案应采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三)销毁财务档案后,应填写销毁清册,并保存备查。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集团化财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集团化财务)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集团化财务)1 目的为确保会计资料安全完整,便于事后查阅、检查,从而了解经济活动,明确经济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事业群财务部3 定义3.1 会计资料:是在完成经济业务手续和记账之后,成为企业重要的会计档案和历史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3.2 档案内容:主要是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报告及其他财务相关资料等。

4 档案管理内容4.1 生产供应链财务支持管理内容4.1.1 保管会计凭证,打印装订客户缴款凭证4.1.2 应收票据4.1.3 销售发票4.1.4 银行开户资料、银行印鉴卡4.1.5 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外汇登记证、发票领用薄4.1.6 各类审计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高新、专项报告)4.1.7 报税资料(日常、月度、季度、年度)4.1.8 增值进、销项发票4.1.9 其他会计相关资料4.2 事业部支持管理内容4.2.1 事业部各类报表电子档4.3 财务共享中心管理内容4.3.1 打印装订会计凭证(除客户缴款凭证)4.3.2 票据(收据、银行回单、对账单等)4.3.3 存出保证金凭据(收款收据、确认函等)4.3.4 各外埠办事处财务报表(详见备用金管理)4.3.5 各类盘点表(应收票据、现金、银行、存货、固定资产)4.3.6 其他会计相关资料4.4 外埠办事处管理内容(针对以“分公司”名义成立的办事处) 4.4.1 银行开户资料4.4.2 各类证照(营业执照、国地税正副本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4.3 零纳税申报资料(日常、月度、季度、年度)4.4.4 其他会计相关资料5 会计档案的装订5.1 会计其他资料装订要求:5.1.1 按照编号顺序,定期进行整理;5.1.2 完善封面、封底、装订成册;5.1.3 在封面上注明年度、月份;5.1.4 档案管理员每月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5.2 会计凭证装订前准备工作:5.2.1 上月凭证次月装订,装订好的凭证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5.2.2 分类整理,根据记账系统列印的凭证清单按顺序排列,检查凭证号是否齐全;5.2.3 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5.2.4 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帐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5.2.5 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5.2.6 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帐、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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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门是财务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分为六大类,包括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
1.
2.
3.
告。

4.
第四条
第五条
保管。

第六条
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凭证上涂画,不得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清册,及时登记查阅人或者复制人的姓名、部门、日期、查阅内容、归还日期等。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类。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条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的会计档案名称、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集团总裁、财务总监在会计档案销毁册上签署意见。

3.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销毁会计档案,财务总监与董事长办公室人员共同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公司总裁。

第十二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应独立抽出立卷,保管到结清债权债
务为止。

份保管。

并按规盖章。

需经公司借阅审批流程批准,资料保管人需记录发放或借出时间、姓名、部门、数量等,并由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资金类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金类档案包括资金日报、资金周报、资金计划,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资金台账、融资台账、员工薪酬信息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资金类档案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分类保管。

第二十三条融资台账信息记录须完整,因融资业务而签定的合同及协议必须将原件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资金类档案的管理应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第五章预算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预算档案包含月度、季度、年度预算与年度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等,涉及收入、成本、费用及资本性支出等方面。

第二十六条预算档案按年度分类保管。

年度预算应永久保存。

第六章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决议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分为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及外部财务文件两大类。

其中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包括各子公司、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发放的文件,包括“内部请示报告”、“内部通知”、“股
以前年度借出。

附表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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