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重构探析
浅析独立董事制度
浅析独立董事制度2023-11-11•独立董事制度概述•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权力•独立董事制度的国内外实践•独立董事制度的挑战与发展趋势目录01独立董事制度概述定义独立董事制度是指公司董事会中,除了内部董事和高管董事外,还包含独立的非公司员工董事的制度。
这些独立董事通常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但对公司战略和重大决策具有投票权。
起源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和英国。
其目的是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避免内部人控制,保护股东利益,以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制度定义与起源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目的•强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防止内部人滥用权力进行关联交易或侵害股东利益。
•引入外部专家和智慧,为公司战略和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和经验借鉴。
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意义•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投资者信心。
•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
•有利于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履行。
制度的基本原则独立董事应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不受其控制和影响,独立行使职权和投票权。
独立性原则独立董事应具备与公司业务和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
专业性原则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环境变化,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勤勉尽责原则独立董事应诚信廉洁,不受贿赂和不正当利益诱惑,维护自身和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诚信廉洁原则02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权力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审查公司财务状况独立董事需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确保其准确性,并防止任何可能的财务不当行为。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应当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防止大股东侵犯小股东权益。
提名和选举董事独立董事通常参与提名和选举新的董事,以维护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多样性。
监督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应监督公司管理层的决策和行为,确保他们符合公司的长期战略和股东的利益。
当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他们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制度探析
独立董事制度探析独立董事制度是指在公司董事会中,由不属于公司管理层的独立人士担任的董事岗位。
这些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的经营和决策提供监督、建议和咨询,并代表公司股东、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是为了保障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在维护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提升公司的信誉度和社会形象。
本文将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来源和发展独立董事制度的源头可以追溯到美国的公司法。
20世纪80年代,由于美国管理层贪污、越权等事件频发,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失。
此时,美国政府开始加强对公司的监管,并要求其设置独立董事,以监督公司的经营决策。
而随着先进管理经验的不断引入和模仿,独立董事制度在全球范围内逐渐普及。
在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在2001年首次被纳入公司法中,但在实践中却存在不少困难。
由于公司多数持股人常常通过关联关系,掌握着控制权和话语权,导致外部独立董事往往难以发挥作用。
近年来,随着证券市场和股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独立董事制度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并得到了有效推广和应用。
二、独立董事的特点和职责1.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最重要特点是独立性,即董事必须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并没有任何关联方,也不受其影响和控制。
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2.监督和建议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会的日常管理、重大经营决策和公司治理进行监督和建议,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同时,独立董事还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进行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代表利益独立董事不仅要代表公司利益,还要代表公司股东、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这就要求独立董事拥有广泛的知识和经验,能够坚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维护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协调。
1.加强公司治理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必须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独立董事的引进可以有效地加强公司治理,规范董事会的运作和决策行为,防止管理层滥用权力,保障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独立董事制度的解析与反思
独立董事制度的解析与反思独立董事制度是指在公司董事中设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制度,目的是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增强公司的治理效果和透明度。
通过独立董事的参与,可以有效避免公司内部权力滥用、利益输送等问题,提高公司的内部监督和决策质量。
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通常包括不与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不与其他董事有直接或间接的家族、亲属关系、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等。
他们在公司决策过程中具有议事、表决权,能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业务运营等进行监督和提供建议。
独立董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关系人交易、内幕交易等问题,保证公司运营的公正公平。
他们能够行使独立判断力,独立思考问题,并对公司的战略决策、风险控制等提出建议。
独立董事的参与,可以增强公司和中小股东的信任,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和透明度。
另外,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也需要明确。
他们要秉持公正、公平、勤勉、审慎、忠诚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和决策职责,保障公司股东、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同时,他们也要依法承担违反职责、丧失独立性、利益冲突等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为了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建立健全独立董事选聘机制,确保选聘的独立董事具备适当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其次,加强独立董事的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和水平。
再者,加强对独立董事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其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和合法性。
同时,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管,加大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对于公司治理的完善和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其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只有通过持续的和完善,才能真正发挥独立董事制度的作用,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治理的效果和透明度。
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研究独立董事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上市公司自2001年开始实施了独立董事制度,也逐渐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对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研究。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意义及作用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建立桥梁的专门委员会成员,其角色是代表公司所有股东监督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保护公司的长期发展。
独立董事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一种重要安排,具有维护公正性、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公司价值等作用。
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演进历程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2001年到2005年,在这个时期,独立董事制度主要在法律及监管规章中得到确立。
第二个阶段是从2006年到2013年,在这个时期,独立董事制度的应用范围逐渐扩大,并开始出现一些实施问题。
第三个阶段是从2014年至今,在这个时期,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三、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运作情况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主要有两种运作模式,一种是纯独立董事制度,另一种是独立董事结合监事会制度。
在实际运作中,独立董事担任了公司监督、建言献策和参与决策等重要职责,对公司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够,监督力度不强等。
四、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建议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需要不断改进完善。
建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二是加强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三是提高独立董事的能力和素质;四是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的地位和权利。
总之,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透明度,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在今后的实践中,应不断改进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提高其效果和作用。
独立董事制度探析--
独立董事制度探析--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引入了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目前,独立董事制度已成为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焦点,并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
管理层对此亦格外关注。
早在1997年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就规定“上市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独立董事”。
2001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又专门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提出了强……一、独立董事制度探源独立董事首创于美国。
在英美的公司法制中并无董事与监事的“权力分立”制度,而完全由董事会主掌了公司的一切资源。
(注:张民安:《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版,第12页。
)在此种背景下,为避免董事滥用其权限,亦即基于有效监督董事及公司管理层行为的需求,英美遂逐渐发展出独立董事(IndependentDirector)制度,通过独立董事的参与董事会以有效监督公司的经营及发展状况。
所谓独立董事,一般是指不实际执行公司业务(非管理层的),与公司及其控制者并无利害关系,并具有相当的品质、经验与能力来监督及评估公司管理层运作的董事。
独立董事的主要特征在于其与公司的控制者以及股东间并无利害关系,并且不承担公司实际执行业务的任务。
其职权与一般董事相同,他不但可通过客观行使董事职权的方式来监督公司的运作,并且可透过其积极的参与各种委员会运作来影响公司的决策与经营。
在美国公司法中,董事可分为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
在采取两分法的情况下,外部董事与独立董事有时互换使用。
如果采取三分法,董事可以分为内部董事、有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与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
其中,只有无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才可被称为独立董事。
内部董事是指兼任公司雇员的董事;有关联关系的外部董事是指与公司存在实质性利害关系的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则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其独立作出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尤其是直接或者间接的财产利益关系)的董事。
浅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
浅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是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公司内部监管和治理水平,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独立董事的定义与职责、独立董事的选任与评价机制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向等方面进行浅析。
首先,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董事会中不属于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方,并具备独立思考、独立裁决和独立行动的能力的董事。
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是在董事会中独立行使决策权、监督权和建议权,监督公司的治理和运营,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还应积极参与公司战略决策、重大合同的审议、财务报告的审定等重要事项,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建议和决策。
其次,独立董事的选任和评价机制是保证其独立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障。
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选任中,主要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共同参与。
股东大会应遵循独立董事比例设置和比例选举规则,确保独立董事的数量和比例符合规定,并保证其代表中小股东利益发言的能力。
董事会应根据独立董事的专业经验和背景,全面评估和审核其资格,确保其能够独立行使职责。
此外,独立董事的继任提名应提前做好信息披露和股东意见征集工作,加强独立董事的连任追踪和监督。
然而,当前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独立董事制度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一些独立董事在实际履职中存在被控股股东操纵和干预的情况,导致其独立性和独立思考能力受到质疑。
其次,独立董事的选任和评价机制亟需改进。
选任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程序主义的问题,评价机制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有待提高。
此外,独立董事的培训和激励机制也亟需完善,提高其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为了改进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提高其效能和有效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建立防止独立董事受控制股东影响的机制,确保其能够真正行使职能。
其次,完善独立董事的选任和评价机制,引入专业机构的评估和审核,提高程序的公开透明性和科学性。
独立董事制度的重构——基于股权结构的分析
独立董事制度的重构——基于股权结构的分析【摘要】通过分析股权结构不同的公司中存在的代理问题,文章提出一些改进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效率的建议:在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为保护中小股东,需要从法律上赋予独立董事额外的决策权;在股权较分散的公司,为监督经理人及内部董事,降低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代理冲突,需要设置对股东大会负责的由独立董事组成的高管监督机构;在代理问题不严重的公司,为发挥独立董事的咨询作用,需要根据公司需要聘用各领域的专家,但所占比例不能超过董事会人数的1/2。
【关键词】独立董事;治理效应;代理问题;中小股东一、独立董事引入的目的代理问题广泛存在于现代模式公司中,根据传统的代理理论(Jensen and Meckling,1976),当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后,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目标利益的背离将会导致代理人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侵害委托人利益。
当股权比较集中时,大股东会利用第一大股东手中所持有的控制权限制经理的行为,并会利用中小股东搭便车的心理形成一股独大的大股东控制,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形成第一类代理问题,比如大股东会通过资金占用(姜国华和岳衡,2005)、关联交易(Jian and Wong,2004)、关联担保(王琨、陈晓,2007)、选择性的信息披露(Fan and Wong,2002;雷光勇和刘慧龙,2006)等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普遍认为需要引入独立于大股东和经理层的第三方——独立董事,来防止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随着股权分散程度的增加,股东很难再像以前那样对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直接有效的监督,作为“经济人”的管理层,很容易利用手中的决策控制权追求机会主义的个人谋利行为。
为了解决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问题,需要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以独立于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的第三者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发表意见,降低经理通过控制董事会而合谋剥夺所有者财富,占用公司资源为自己谋取更多福利的可能性(Fama and Jensen,1983)。
独立董事制度的解析与反思
独立董事制度的解析与反思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独立董事制度的解析与反思蔡奕副研究员一、独立董事制度的历史源起与我国沿革独立董事是地道的“舶来品”,但美国等西方国家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的历史并不源远流长。
最早与独立董事有关的法律规定要追溯到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它要求投资公司董事会至少40%的董事必须是“非利益相关人士”。
独立董事制度的全面兴盛是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由于当时美国一些著名大公司的董事会纷纷卷入公司贿赂的丑闻中,而机构投资者和高度分散股权结构下的小股东无力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施加有效监督,SEC遂于1978年批准纽约证券交易所引入一项新条例,即要求本国的每家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Audit Committee),这些独立董事不得与管理层有任何会影响他们作为委员会成员独立判断的关系”,独立董事制度才最终在美国得以确立。
公司卷入丑闻只是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导火索,英美国家一元制的公司治理结构才是独董制度发端的根源所在。
由于在一元制公司治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理结构中不设立监事会,故董事会集决策与监督职责于一身,管理层法律上或事实上掌握了公司控制权。
此外,由于英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散特征显著,股东无力对公司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上市公司更容易出现管理层侵蚀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在笃信“分权和制衡”的英美国家推出,并不是偶然的。
20世纪90年代,随着公司治理中股东大会虚置化趋势的加剧、董事会功能的弱化以及市场选择和评价机制的形成与完善,英美法其它国家随之掀起了一场公司治理中的“独立董事革命”,独董制度逐渐在英国、香港等具有英美法统的国家和地区全面实行。
尤其是安然事件发生后,美国对独立董事制度做了新的要求,2001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萨班斯法案规定每个上市公司必须拥有50%以上的独立董事,2002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在新的公司治理原则中要求在纽交所上市的公司董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且更加严格地界定独立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制度重构探析
联 借贷 事项 以发 表独 立董 事意 见 的职
能而 非前 置认可 , 似 乎不 尽合 理 。 高额
关 联借 贷 虽然 与资产 权益 直接 转移 相
而有 效保 护公 司 和公 司股东合 法权 益
的 目的 。 我 国在 2 O O 1 年 开始 引入 上市
( 一) 监 督职 能 。上 市公 司独立 董 嚣 囊 能力 的要求 也 日益 提 高 。当前 部分 上 整 瓣 瓣
事 制 度 肇始 于普 通 法 系 的英 美 等 国 ,
作 为 一 元 制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框 架 下 的 监
公 正性 、保 护公 司全体 股 东及债 权人
等 各方 主体 的合 法权 益 。 不过, 当前 仅 仅 赋予 独立 董事 对上 市公 司 的重大关
督 机制 而存 在 .力求 通过 对上 市公 司 董 事会 的适 当外 部化 处理 而达 到监 督 公 司 内部 董事 和经 营管 理人员 .防范 和削 弱 所 谓 的 “ 内部 人控 制 ” 效应 . 从
乏 。上 市公 司董 事会 中设 立 的审计 委
员 会 和薪酬 委员 会等 机构 就是 独立 董 事 们 行 使 监 督 职 权 的 有 效 形 式 和 途
样牵 涉到 上市公 司“ 当前是 否借 得起 ” 以及 关联 方 “ 将来 是否 还得 起 ” 的严 峻
确立 了独 立董 事制 度 ,其 最 初 的立法
本意 是通 过 与二元 制公 司治 理结 构框
问题 ,前 者如 上市公 司当前本 无 闲余
资 金 或 闲余 资 金 有 着 更 佳 的 投 资 机 会 .后者 如关 联方 当前 的经 营状 况欠 佳 或 其将 来 的财务 状 况 可 能 恶化 , 这 些 问题会 对上 市公 司 现时 资产 的安全 以及 后 续 的 投 资 收 益 带 来 重 大 的影
中国独立董事制度分析
中国独立董事制度分析一、背景介绍在中国的公司治理机制中,独立董事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中的一员,独立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代表股东利益,在公司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中国独立董事制度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存在的必要性、实施情况以及影响等方面。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性1. 保障股东权益独立董事作为股东代表,能够独立于公司管理层,监督公司经营活动,防止公司内部人员利益冲突,保障股东权益。
2.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独立董事的存在能够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决策效率,帮助公司建立更加完善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 降低公司风险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客观地评价公司风险管理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帮助避免公司陷入风险事件。
三、中国独立董事制度落实情况1. 相关法规规定中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独立董事的资格条件和职责。
2. 实施情况分析目前中国上市公司中普遍设立了独立董事,但在实际落实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某些独立董事因过度依赖公司管理层而失去独立性,影响其监督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影响1. 提升公司信誉有独立董事的公司更受投资者信赖,公司形象和声誉得到提升。
2. 提高公司绩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助于监督和提升公司绩效,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3. 促进公司长期发展独立董事的参与能够促进公司长期决策,避免公司因短期利益而损害长期发展。
五、结论中国独立董事制度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股东权益、降低公司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实际落实中还需进一步加强,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真正独立行使监督职责,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以上是对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浅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现状及对策
浅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现状及对策引言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监督和决策的作用。
然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在实践中并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进一步推进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一、现状分析1.1 独立董事制度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是我国公司治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自2001年开始,在我国上市公司公司法中正式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的一员,不从事公司经营管理,独立于公司其他股东。
其主要职责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维护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1.2 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然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独立董事的选拔机制不够科学,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政治干预和人情关系的问题。
其次,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中的发言权和决策权相对较小,缺乏对公司经营的实际控制力。
此外,独立董事的工作较为被动,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1.3 独立董事制度的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1.3.1 改进独立董事选拔机制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独立董事选拔机制,减少政治干预和人情关系对独立董事选任的影响。
可以引入专业机构和第三方评估,对独立董事的背景、能力和经验进行客观评估,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1.3.2 加强独立董事的权力地位落实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中的发言权和决策权,确保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可以通过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独立董事勇于履行监督职责,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1.3.3 完善独立董事的工作机制建立独立董事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确保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
可以通过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会议、建立独立董事与高管的直接联系等方式来加强沟通和合作。
二、对策的实施2.1 改进独立董事选拔机制的监督与评估建立独立董事选任的公开和透明机制,对选任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现存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探析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现存的问题及完善对策探析摘要:自2001年确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由于我国股权市场的分散性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二元制”使得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
关于独立董事制度是否有利于提高我国公司的治理水平,避免管理层的盈余操控行为等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统一的结论。
文章在梳理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现状的前提下,深入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解决对策,以期改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运行的现状。
关键词:独立董事;主要问题;解决对策;全国独立董事就业服务信息系统2001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
2018年9月份,证监会针对上市公司发展的新特点,首次修订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新《准则》强调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明确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实践中,独立董事制度是否真正起到了预期的作用一直是一个有待检验的谜。
一、独立董事制度发展现状研究西方国家公司股权比较分散,公司治理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制衡管理层的控制权。
独立董事作为欧美国家完善股份制公司内部治理的主要措施,其核心目的就在于监督管理层的行为,制约管理层的权力,降低股东的代理成本。
国外的研究基本都承认独立董事对于提高国外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提高公司业绩,制衡公司内部权力,避免管理层操控公司盈余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
此外,国外学者针对影响独立董事作用发挥的因素也进行了一定的研究。
主流观点认为独立董事履职作用的发挥与其所处的信息环境密切相关,当独立董事需要付出较大的代价来获取所需的信息时,履职效果一般较差。
管理层防御理论认为管理层在公司的实际运行中,偏向对公司的控制权,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厌恶独立董事的监督,从而怠于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信息并减少他们的参与度。
Albie et al.( 2009)实地调查研究发现独立董事履职的主要障碍集中于公司或企业的过多限制、缺少履职所需要的信息和参与度、公司高管有意保留信息和怠于提供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支持。
中国独立董事制度分析
独立董事制度的重要性
完善事制度的引入可以弥补董事会成员的 不足,增加董事会内部的制衡机制,促进公 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独立董事可以提供客观、中立的意见和建议 ,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
加强监督作用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可以对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进行监督,防止内部人控制和权 力滥用等问题。
独立董事的加入可以促进董事会内部的制衡机制,提高 董事会对公司战略和管理决策的把控能力。
公司决策水平的提升
独立董事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更加全 面和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的参与可以促进董事会内部的讨论和协商,减少决策 的盲目性和个人主观性。
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降低决策风险和失误。
03
中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不足
缺乏独立性
由于独立董事主要由大股东或董事会提名,因此其独立性受 到质疑,无法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利益冲突
独立董事可能会因为利益关系而与公司管理层或大股东产生 冲突,影响其独立判断和监督。
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受限
信息不对称
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或存在隐瞒,导致独立董事无法全面了解公司实际情况 ,影响其决策和监督效果。
薪酬偏低
中国独立董事的薪酬普遍偏低,无法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参与 公司治理。
激励不足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无法激发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和责 任感。
04
中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方向
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
1
建立公开、透明、公正的独立董事选聘机制, 扩大选聘范围,提高选聘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
设立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负责提名、审查和 监督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表现。
对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构思
对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构思一一基于独立董事选拔机制的视角摘要:近几年的实践表明独立董事制度自2001年硬性植入我国以来,一直没能摆脱“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命运。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目前存在的众多问题归根结底都与独立董事独立性在我国大打折扣有关,而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诸多因素中,独立董事的选拔机制不健全最为关键。
文章综合分析国内关于构建独立董事选拔机制的三大基本模式及其利弊,结合我国具体实际,提出分两个阶段逐步健全独立董事选拔机制,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构思。
关键词:独立董事选拔机制累积投票制- 弓 | *g*根据证监发[1()01]102号,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而产生。
而实际操作中,上市公司已有的独立董事在资格认定和聘任程序上随意性和伸缩性很大,绝大多数均由大股东或董事会推荐并以简单的选举方式通过,这样产生的独立董事往往成为高层管理者或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工具。
如果我们想用由这种方式产生的独立董事来对目前大股东俱乐部的董事会进行必要制约,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二、国内构建独立董事选拔机制的基本模式及利弊独立董事自选拔之时就丧失独立人格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纷纷就完善我国独立董事选拔机制提出了各自的看法。
(一)国内构建独立董事选拔机制的基本模式综合目前国内各学者关于构建独立董事选拔机制的诸多构思,概括为以下三种模式:模式1:国内不少学者提出成立统一受中国证监会指导、监督和考核,由各行各业专家组成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独立董事协会”,统一向上市公司推荐和管理独立董事候选人。
模式2:国内另有相关学者认为成立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导的“独立董事选聘机构”,负责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选聘、监督与考核。
模式3: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学者主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即在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完成独立董事的提名,再经股东大会投票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制度”讨论
“独立董事制度”讨论“独立董事制度”讨论1.什么是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起源于美国,是指与公司、股东无产权关系和关联商务关系的董事。
一般来说,独立董事应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替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说话。
独立董事制度对改善上市公司治理起到重要的作用,使上市公司运作更加规范。
2.独立董事制度的由来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仍然是委托与代理关系问题,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董事会代表公司全部所有者掌握着任命经理、重大投资、合并、收购等一系列重大公司决策的控制权,但董事多由控股股东或其代表担任,他们实际上听命于内部股东,既使内部股东做出有损外部股东利益的行为。
这样的董事会不能有效地代表全体所有者的利益。
由此,出现了很多对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不信任的法律诉讼案。
为了在董事会中建立起对大股东产生抗衡作用的力量,独立董事制度就应运而生了。
1977年经美国证监会批准,纽约证券交易所引入一项新条例,要求本国的每家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这些独立董事不得与管理层有任何会影响他们作为委员会成员独立判断的关系。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密歇根州公司法》在美国各州公司立法中率先米纳了独立董事制度,该法不仅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标准,而且同时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命方法以及独立董事拥有的特殊权利。
之后,英国于1991年、香港于1993年分别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
3.独立董事的含义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独立董事(In depe nden t Director)是指与公司没有重要关系的董事。
重要关系的含义包括重要的个人关系和经济关系。
个人关系是指一定时期内(过去两年内)曾任公司雇员,或者系一定时期内担任公司CEO或高管人员的亲属等等;经济关系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与公司有过一定数额(20万美元)的交易,或者其所在机构系公司重要关联方且发生过一定数额的关联交易,或者与公司存在咨询等服务职业关系等等。
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独立董事制度重构研究
经 i 与 法 斋
基 于 委 托 一代 理关 系 的独 摘
琼 江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要 】文 旨在运 用委 托 一 代 理 关 系理 论 ,对 公 司 治理 结 构 中独 立 董 事 “ 败德 ” 行 为的 经 济 成 因 及 其影 响 因素 进 行 分析 与研 究。
力 图揭 示 我 国 独立 董 事 制度 存 在 问题 的 内在 根 源 , 并进 行一 些 激 励 约 束 制 度 重 构 , 为我 国上 市 公 司 管理 部 门提 供 决 策 参 考 。 【 键 词 】委 托 一 代 理 关 系 独立 董 事 道德 风 险 关
一
弓言 l
“ 吃人 嘴短 拿人手短“ 的情况 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也就 无从谈
m MC 事 .因此 也 被 称 为 非 执 行 董 事 或 外部 董 事 。我 国 引入 独 立 董事 制 MR = 。 由 此可 见
度 .主要是为 了形成对大股东权 力的有力制约 .以保 障中小股东 险量 。
为独 立 董 事 获 得 最 大 收 益 时 的道 德 风
的 权 益 。中 国证 监 会 对 设 立 独 立 董 事 的 目标 表 述 为 :通过 引入 独 ”
“ 德 ” 行 为 。 本 文 旨在 运 用 委 托 一 代 理 关 系理 论 .对 公 司 治 理 败
结构中独 立董 事 ” 败德”行 为的影响 因素及激励约束机制进行分 析与研 究。 力图揭示我 国 目前独立董 事制度存在 问题的 内在 根 源 .并进行一些激励约束制度重构 为我国上市公司管理部门提
败德 ”行为时的情形 。如 我 国独立董事制度 中 ” 败德“行为严重 .主要表现是花费在 分析独立董事在第一期决定是否从事 “ 果 独 立 董 事 不 发 生 ” 德 ”行 为 .那 么他 预 期 自 己将 担 任 独 立 董 败 了解 掌握上市公 司经 营情况 的时间与精力太少 .有些甚至与大 P 0 0。 股东和管理层串谋 接 受管理层 的贿赂 .默认 其违规操作 使独 事 n个 月 每 月的经 济报 酬 为 1 贴现 系数 为 。v). ) 假设独立董事各期 的效 用函数都 为 ,) 则独立董事不发生 v 一v 立董事应尽 的监督义务流于形式 . 有这些都严重损害 了中小股 所
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若干思考
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若干思考中国独立董事制度是董事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意义在于保护股东的利益,确保公司经营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近年来,中国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并以及整顿了一些事件,把独立董事制度发展得更加健全,但仍有不少方面需要多加完善。
首先,要完善独立董事的任命制度。
在中国,独立董事的任命是由董事会决定的,而董事会又是由公司股东决定的,这样一来,就存在着一定的利益冲突,无法真正实现独立董事的真正独立性。
因此,应当加强独立董事任命的制度规范,在任命时应更加关注客观性,一方面强调独立董事应具备完全中立性,另一方面应建立独立董事任命审查制度,以保证每一位独立董事的资质合格。
其次,要完善独立董事的实际服务制度。
当前,独立董事的职责是控制和监督董事会,但具体实施起来受到董事会的限制。
为了确保独立董事在实际服务中得到充分考虑,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要强化独立董事的权力,赋予独立董事更多的发言和表决权,让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其次,要提供给独立董事更多的资源,以便他们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最后,应该为独立董事提供一定的财务补偿,以确保其正常服务。
最后,要加强独立董事的责任落实制度。
独立董事作为公司董事会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参与公司运营管理应有较高要求,因此应当建立独立董事的责任落实制度,让其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
在制定独立董事绩效考核指标方面,应当考虑该董事团队在财务报表审计、公司监管、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并为独立董事设立更多的准则和标准,以便确定其责任的尺度和范围。
通过上述完善,可以有效提高投资者信任度,改善中国董事会的管理机制,为保护股东利益,确保公司经营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稳定性提供更多保障。
因此,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应是当前我国股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公司治理改革的重要一步,值得我们认真推进。
综上所述,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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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重构探析作者:张跃进江洪娟来源:《商业会计》2013年第02期摘要:独立董事是与上市公司及相关利益主体无重大关联关系,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运作进行监督和决策辅助的人员。
当前,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尚不完善,远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文对独立董事的职能予以重新定位,对独立董事的产生机制进行了重新设计,并对独立董事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行了创新尝试,力图对独立董事的价值发挥和管理推进进行探索。
关键词:独立董事法人治理监督职能战略决策一、独立董事的职能定位独立董事虽然也是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但是其职责定位和价值取向与公司的内部董事或者外部顾问相比,具有明显的差异。
公司的内部董事一般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经营管理,而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执行的监督,而且是主动规制性的监督,以确保公司的治理机制正常运转,公司各相关主体的利益都能得到有效保护。
(一)监督职能。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肇始于普通法系的英美等国,作为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下的监督机制而存在,力求通过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适当外部化处理而达到监督公司内部董事和经营管理人员,防范和削弱所谓的“内部人控制”效应,从而有效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目的。
我国在2001年开始引入上市公司并在2005年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其最初的立法本意是通过与二元制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下的监事会制度的合理配合,形成上市公司规范经营、股东权益有力保障的双重监管模式,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大股东控制”问题。
虽然在国内外的公司治理实践中,独立董事制度的监督效能似乎远未发挥到位,但是人们对于独立董事职责的设计定位应该还是妥当的。
独立董事特有的与所在上市公司无任何重大关联关系的超然地位为独立董事有效行使监督职权提供了逻辑前提,而当前独立董事群体效能的低下跟独立董事“不独立”有着紧密的关联;另外,独立董事的专业技能为监督职权的行使提供现实可能性,而且上市公司的管理实践对独立董事的专业能力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当前部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失声”或“失察”行为缘于自身企业管理实践经验的缺乏。
上市公司董事会中设立的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等机构就是独立董事们行使监督职权的有效形式和途径,而监督的标准即为用是否符合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要求来评判包括关联交易在内的公司各项重要业务和管理活动,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2001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应当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上市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享有上市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前置认可权,充分体现了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的把关和监督职能,有利于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公平公正性、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不过,当前仅仅赋予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重大关联借贷事项以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职能而非前置认可,似乎不尽合理。
高额关联借贷虽然与资产权益直接转移相关的一般关联交易有所差异,但是同样牵涉到上市公司“当前是否借得起”以及关联方“将来是否还得起”的严峻问题,前者如上市公司当前本无闲余资金或闲余资金有着更佳的投资机会,后者如关联方当前的经营状况欠佳或其将来的财务状况可能恶化,这些问题会对上市公司现时资产的安全以及后续的投资收益带来重大的影响,同样需要独立而又专业的外部董事加以谨慎地把关和监督,以有效防范公司资产遭受过大的风险和严重的损失。
因此,在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完善时,应增加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重大关联借贷事项的前置认可职能。
(二)战略职能。
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是利用其独立地位与专业技能对所在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作进行客观公正地监督,这是公司管理理论界和实务界皆无争议的事实。
而除监督职能之外,上市公司对独立董事还应该有其他的合理期待。
在我国当前职业经理人群体素质偏低、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亟需提高的背景下,邀请具有专业特长的社会人士加入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对于提高公司的决策化水平、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增强公司的营利能力等都具有重要的价值。
独立董事往往都由社会知名人士或者著名专家学者兼职担任,具有的财务、法律、管理等知识资本可为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出谋划策、保驾护航。
另外,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外部人员,其本职工作或者主要业务活动的成功可以使其为兼职上市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带来宝贵的社会资源,包括良好的社会形象、友好的公共关系、及时的市场信息甚至直接的业务机遇等,从而有利于上市公司战略政策的制定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上市公司董事会中设立的战略决策委员会等机构就是独立董事们行使战略职权的有效形式和途径,而战略职能的发挥标准即为在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执行或修正过程中,积极主动地依据自身的专业判断而给出建设性的董事意见,或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为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推动并作出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必要说明。
根据我国当前上市公司的管理现状和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应只赋予独立董事监督和战略决策两项职能,即把独立董事定位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的监督者和公司发展的战略决策者,区别于公司的内部董事,更区别于公司的形象大使或者业务顾问。
同时,对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履职时间、履职形式以及履职效果予以清晰规定,从而督促独立董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勤勉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二、独立董事的产生机制《指导意见》明确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的独立董事产生程序。
而在实践中,独立董事的产生与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意志密切相关,其“独立性”大打折扣。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地位能否得到有效保障,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能否发挥实效的关键所在。
因此,在独立董事制度修订时,应该对独立董事的产生程序以及资格要求等进行重新设计。
(一)独立董事的产生程序。
在上市公司治理相对成熟的西方国家,公司设立初期的独立董事由一定数量的公司中小股东(持股比例靠前的大股东排除在外)提名和表决通过,并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的后续增加提名一般由公司提名委员会作出,这一做法值得探讨和借鉴。
在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方面对于大股东意志的排除,有利于切断独立董事与大股东之间的利益或人情关系,从而充分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同时,有利于加强中小股东与独立董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强化独立董事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勤勉服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但是在实践中,中小股东对公司管理的漠然态度以及搭便车心态也给独立董事的顺利产生带来了消极影响,而且由中小股东选任的独立董事也存在对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大股东合法利益保护不力的潜在风险。
另外,独立董事的推荐和选任也可以交由特定的第三方组织来实施,比如成立独立董事的全国性自律组织——中国独立董事协会,专门负责向上市公司推荐合适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任(持股比例靠前的大股东在表决时回避),或者直接向上市公司推荐任用所需数量的独立董事。
由外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独立董事的推荐或选任能够在更大程度上保证独立董事群体的“独立性”,并体现出独立董事群体的职业性色彩,也便于对独立董事进行履职管理和绩效监督。
(二)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
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选任,既要遵循科学合理的程序性要求,又要坚持对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提出的实质性标准。
《公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及《指导意见》等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的积极和消极条件做了具体的规定,对独立董事的履职实践也起到了较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但是,独立董事毕竟肩负着对经营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运作的监督和决策辅助职能,需要具有较为娴熟的公司管理技巧和公司文化理念。
在美国等公司管理较为成熟的国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大多由具有多年企业管理经验的市场人士担任,而且以企业的CEO等管理高层为主。
我国目前的独立董事群体主要由专家学者、退休官员以及企业界人士等组成,相关专业的理论研究水平较高,社会资源也较丰富,但是除了一部分有过企业管理经历的独立董事外,其余群体成员的上市公司管理技能尚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实践中,管理经验不够丰富的独立董事难以高效履职,有时甚至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肆意妄为的庇护伞。
因此,对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既要坚持现有的法规要求,又要强调独立董事一定年限企业管理实务经验的具备。
三、独立董事的激励约束有效的职业激励和约束制度是保障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勤勉尽责地履行业务和财务监督以及决策辅助等职能的重要条件,在充分调动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的同时,还能有效促进独立董事谨慎、负责地开展工作。
当前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中的激励和约束内容不够科学或者尚属空白,不利于独立董事效能的充分发挥,亟需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一)激励外部化。
在美国及香港等独立董事制度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主要有声誉激励和物质激励两种类型。
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会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行为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一旦确认有独立董事的职务失察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即对所涉独立董事进行严厉的市场评价甚至取消其独立董事资格,而如果独立董事能够对所在上市公司的相关业务活动及时发表独立客观的董事意见并协助上市公司不断改进经营绩效,独立董事的职业素养和市场价值将日益得到社会的认可,这对独立董事的职业行为能起到较为有力的社会监督作用。
作为社会名流或者在某一特定领域有所建树的专业人士,自然十分珍惜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社会评价,也不会愿意自己的独立董事生涯因自己的履职不当行为而提前草草结束。
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社会评价机制,即使发生与上市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受损相关的职务失察行为,独立董事可能面对的最严重后果只是自行递交辞呈而已。
因此,在独立董事制度完善时,应增加强化独立董事声誉激励机制作用发挥的内容。
在物质激励方面,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给予独立董事的待遇主要有固定的董事职务津贴、股票期权激励以及丰厚的“金色降落伞”计划等,而且是由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的。
多元化的独立董事职业待遇能够充分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是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地为上市公司服务的应得对价给付,是与独立董事所承受的职业责任和风险相匹配的。
在我国,由于对独立董事公正履职行为的监管不力以及独立董事的选任无法彻底摆脱上市公司大股东意志的影响,由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的做法只会进一步加强大股东与独立董事间的利益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