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劳务合作相关业务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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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劳务合作方案

境外劳务合作方案

境外劳务合作方案概述境外劳务合作是指在境外执行的劳务活动,包括派遣、劳务输出等多种形式。

境外劳务合作作为国际化发展趋势的产物,具有劳动力成本低、技能水平高、扩大国际影响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和青睐。

为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境外劳务合作,本文将提出一些可行性方案。

方案一:外包式劳务输出外包式劳务输出是指将企业部分或全部业务移交给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进行处理。

通过此方法,企业将自身的财务、技术等方面的负担降低至最低,只需支付相应的外包费用,即可将业务赚回的利润提高到最大。

外包式劳务输出的优点在于可以利用外部优秀的资源,加快企业业务的发展,同时也可获得更高的效益。

但是外包式劳务输出也有其不利因素,如可能面临信息泄露、技术风险等问题。

方案二:派遣式劳务输出派遣式劳务输出是指将企业员工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往国外公司进行工作。

派遣式劳务输出适用于跨国企业在海外开展境外业务或同业竞争等方面。

通过此方式,企业可以将人员转移出出境,并立即开始营业,减少初始化资本和财务负担。

派遣式劳务输出的优点在于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保证境外业务运营的稳定性和效率。

不过,派遣式劳务输出也存在一些风险,如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同、语言文化的差异等。

方案三:合作式劳务输出合作式劳务输出是指企业在境外选定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当地企业进行合作,共同开展业务。

此方式适用于跨国企业希望从本地市场中寻找稳定的业务伙伴,或企业在新兴市场中开发新的业务领域时。

合作式劳务输出的优点在于可以充分利用当地企业的资源和渠道,降低企业的收入成本和风险。

同时,这种方式也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强的市场适应性和稳定性。

但是,企业在选择合作伙伴时一定要慎重,避免潜在的信息不对称和牵连问题。

结论境外劳务合作涉及到多种因素,如政策、法律、文化、语言等。

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在上述三种方案中进行选择,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布局和操作。

同时,企业也要注意经营风险,及时制定和修改风险控制计划,确保境外业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关于我市境外劳务合作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我市境外劳务合作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我市境外劳务合作的调查与思考目前,我市劳务输出总量已达72万人,其中境外就业仅有千人左右,占劳务输出总量比例很小,我市境外劳务合作潜力很大。

我市境外劳务合作面临着怎样的机遇,如何创造条件让更多的人外出打“洋工”?最近,我们带着这些问题,对全市境外劳务合作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研。

形势与机遇劳务输出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对外劳务输出是农民增收致富的一条捷径。

从目前国内外形势看,我市境外劳务合作面临着非常有利的时机。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从国际上看,中国入世为国际合作赢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国际劳务市场需求缺口大,待遇高。

按全球劳务输出流量约3000万人的规模测算,10亿人中每166人中应有一名外派劳务人员。

入世为我国开展国际劳务合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在较发达的江苏,至少有40万名外派劳务人员。

但是国际劳务市场仍然有很大缺口,对外劳务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同时,外派劳务人员工资待遇远远高于国内。

以我市熟练缝纫工为例,在本地就业的平均工资为600元,苏南就业的平均工资为1000元,出国就业的最低工资水平为200美元,折合人民币1600元左右,同时享受到所在国家法定的企业福利及加班工资等,一般技术工人在外工作3年可带回10万余元的收入,担任相应管理职位的人员三年可达20-30万元收入。

所以,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领域、途径和方式,继续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二)、从省内情况看,周边地区为我市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南通、连云港、盐城等地把劳务输出尤其是境外劳务输出作为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来抓,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02年末,江苏省累计在海外从事各种劳务的人员达73683人,完成外经营业额15。

6亿美元,其中南通累计实现营业额5亿美元,外派劳务5万余名。

2002年,省社科院对滨海县、海安县和通州市等地外派劳务情况调研中获悉,全省2001年底在海外务工的有6万余人,滨海县有700人,其中仅天场乡场南村有200多个农民携技赴新加坡、韩国、科威特等国打工;而海安县的苏中建设集团公司累计外派人数已达3226人,涉及的行业除建筑劳务外,还有缝纫、海洋捕捞、农业研修、厨师、电子维修、食品加工等行业;通州市国际公司6年来先后向国外派出各类劳务技术合作人员800多人,全市10万建筑大军中有1.2万人在国外,其他劳务人员赴日本、韩国、新加坡达1万人次,年创汇千万美元。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劳务每年给墨西哥赚 回 10亿美元 的外 汇。 6
亚 洲 最 大 的 劳 务 输 出 国 菲 律 宾 海 外 劳 工 实
际人数也多达 7 0余万人 。 0 不管是与这些 国 家数以百万 的劳务输 出规模相 比, 还是与我 国庞大的人 口基数相 比, 我国的劳务输 出规
模 明显 偏 小 。 输 出规 模 小 与 我 国 输 出 的 渠 道 狭 窄 有
面 受 到 较 大 的名 额 和 指 标 限 制 ;另 一 方 面 ,
● 徐 琼
由于严重缺乏 民间组织 及个人 的参与 和补
充 ,因 而 很 难 适 应 当 今 国际 劳 务 市 场 小 规
模、 多层 次 、 多批次 、 短周 期的需求 , 在输 出 劳务的具体执行操作方面显得不太灵活。 而
技术水平 比较低 ,大 多只能提 供相对 简单 力就业和社会秩 序问题 ,具有一定 的排他
的劳动技能服务 。 性 , 国对该领域 的开放均持有谨慎态度 ,
随着各 国产业 的升级 ,国际劳务 市场 甚至进行各种限制。 这种限制主要 表现在 以 对专 业人 员 和高级 人才需 求越 来越 大 , 对 下四个方 面: ) ( 其市场对 劳务人员订立较高 1 劳务人 员的专业技能要 求也越来 越高 。而 的准人条件 。英 国对来 自我国 的护 士和护 对低或无技 术含量 的传 统一般 性劳务人员 工 ,要求她们 的英语水平 达到雅思 6分或 的需求 则呈下降趋势 , 限制也更加 严格 。 6 分 以上 。 2 且 . 5 () 对劳务的输入进行配额或数 我 国 目前输 出的劳务 大多从事 劳动密集 型 量限制。以色列 、 毛里求斯近年来大幅削减 产业这一 现状显然 与当前 国际劳务市场发 向我国劳务人员签发 的工作签证 , 致使我 国 展 的趋势不 相适应 。造成这种 不相适应局 赴这 两国工作 的人数锐减 。3 劳务的入境 ( 面 的原 因有 二 :一是 我国前几 年还不重视 进行严格管理 。 一些 国家在 向我国劳务人员 职业教育 , 导致 职业人才缺 乏 , 职业技术落 签发 工作签证时 ,不仅索要很高的签证 费 , 后 ;二 是我 国外派劳 务在语言 上有先 天的 而且还要求提供很多不合理 的文件。 如加拿 弱势 , 导致 海外独立工作 和生活 能力较差 , 大等 国要求 提供 申请一定 数额 ( 民币 3 人 和一些 以英语为母语 的外 国劳务竞争上 处 万元以上 ) 的银行存款证 明。 于 明显 的劣势 。印度 是一个 以英语 为母语 2 . 歧视性 障碍 我 国 的劳 务 人 员 经常 在 海 外 受 到歧

境外劳务合作方案

境外劳务合作方案

境外劳务合作方案背景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劳务合作已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之间的重要合作形式。

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机构开始寻求境外劳务的合作机会,以满足自身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为了更好地推进境外劳务合作,制定一套科学、适应性强的劳务合作方案显得尤为必要。

目的本文旨在研究境外劳务合作的基本情况,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探索相应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和机构更好地实现境外劳务的合作。

境外劳务合作的情况和问题在国外提供务工服务已经成为我国企业、机构等的一种重要方式。

但是,目前我国在境外劳务合作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在劳务合作领域的法规、政策并不完善,境外劳务合作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和影响。

2.差异化文化和习惯: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习惯、宗教等方面存在差异,我国参与境外劳务合作的企业和机构需要适应当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高跨文化交流的能力。

3.需要面对的挑战:我国企业、机构等在境外劳务合作中还需要面对一系列的挑战,包括语言障碍、资金问题、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影响。

境外劳务合作的解决方案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提出以下境外劳务合作的解决方案: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境外劳务合作相关法规的制定,规范境外劳务合作的行为标准和安全保障措施,提高我国企业和机构的法律保障。

2.增强文化交流能力:加强企业和机构对不同国家和地区文化、习惯的了解和学习,提高跨文化交流和协调能力,为境外劳务合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前提条件。

3.提高职业素养:加强对劳务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职业素养的提升,提升员工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推动境外劳务合作的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

4.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企业和机构在境外劳务合作中注重创新和创业,寻找市场空缺和机会,推动境外劳务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结论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增长,境外劳务合作已成为越来越多企业和机构发展的选择。

但同时,也需要面对种种挑战和问题。

因此,在制定境外劳务合作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文化、习惯和法律法规等方面,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社会的发展。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是一项重要的国际合作活动,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缺乏统一管理规范,导致管理混乱。

劳务合作中存在的风险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可能会对我国劳务者造成损失。

针对这些问题,我建议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的规范制定和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和保障劳务者权益。

未来,我国应该积极应对问题,确保对外劳务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在面临挑战的同时也有前景可期,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才能更好地推动这一合作形式的发展。

【关键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问题、对策、缺乏统一管理规范、劳务合作中存在的风险、未来发展。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是指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劳务合作,包括劳务输出和输入。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得到了快速发展。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劳动力输出国之一,每年有数百万劳动者赴海外就业,为国家和个人带来了丰厚的经济收益。

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着一些管理不规范、风险较大等方面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劳务合作的正常进行,还可能给国家和劳务者带来损失。

有必要深入分析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找出根本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建议。

在本文中,将重点探讨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缺乏统一管理规范、劳务合作中存在的风险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以促进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中存在着缺乏统一管理规范的问题。

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定不统一,导致管理混乱、监管不到位,容易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影响了对外劳务合作的规范发展。

劳务合作中存在的风险也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在对外劳务合作中,由于受到目的国法律法规、文化习惯等方面的影响,劳务人员可能会面临风险,如工资拖欠、工作环境恶劣、安全事故等问题。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着劳工权益保护不足、信息不对称和合作方式单一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升信息透明度和多元化合作方式。

通过这些对策方案,可以更好地保护劳工权益,增加信息公开透明度,丰富合作方式,从而提升整体对外劳务合作的质量和效益。

在未来,应继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促进合作双方共赢,实现对外劳务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问题、劳工权益、信息不对称、合作方式、对策、法律法规、信息透明度、多元化、总结问题、展望未来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是指中国政府通过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协议,允许中国劳动力到国外工作并获取相应报酬的一种合作形式。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对外劳务合作逐渐扩大规模,成为我国劳动力资源国际化的重要途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对外劳务合作逐渐增多,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中存在劳工权益保护不足的问题。

由于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劳工在海外工作往往面临着工资拖欠、工作条件恶劣等情况,但他们在异国他乡又缺乏有效的维权渠道,导致劳工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还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一些劳工在出国工作前缺乏对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详细了解,导致在工作岗位选择、合同签订等方面存在被欺骗的可能性,进而影响劳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合作方式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在劳务输出国与进口国之间的劳务交流,缺乏多样化合作模式。

这种单一的合作方式既限制了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拓展空间,也制约了劳工在海外工作中的发展机会和福利保障。

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升信息透明度,推动多元化合作方式的应用,以确保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劳工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1.2 问题意识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劳工权益保护不足、信息不对称以及合作方式单一等方面。

中外劳务合同(三)

中外劳务合同(三)

中外劳务合同(三)一、引言中外劳务合作是指中国劳动者与外国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前往外国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

这种合作形式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普遍,对于促进国际劳动力流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文化差异、法律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中外劳务合作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劳动保障、文化适应、合同风险等方面探讨中外劳务合同的相关问题。

二、劳动保障1. 工资保障在中外劳务合作中,工资问题是最为关键的一个方面。

由于不同国家的工资水平存在差异,很多中国劳动者在外国工作时遭遇到工资低于预期的情况。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各国应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机制,并加强对外国用人单位的监督。

同时,中国政府也应加强对中外劳务合作的管理,确保中国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得到保障。

2. 社会保险中外劳务合作中的社会保险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由于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存在差异,中国劳动者在外国工作时可能无法享受到与本国劳动者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应加强合作,推动社会保险制度的互认,确保中国劳动者在外国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权益。

三、文化适应中外劳务合作中,中国劳动者往往需要适应不同的文化环境。

这对劳动者的心理和生活都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帮助劳动者更好地适应外国文化,各国应加强培训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

同时,中国劳动者也应主动学习和了解目标国家的文化,增强自己的文化适应能力。

四、合同风险中外劳务合同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例如合同纠纷、合同解除等。

为了降低合同风险,各国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机制,加强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同宣传和培训。

同时,中国劳动者也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了解目标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结论中外劳务合作对于促进国际劳动力流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合作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各国应加强合作,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机制,加强文化适应和合同管理,以确保中外劳务合作的顺利进行。

关于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的几点思考

关于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管理的几点思考
年 度 国别( 地区) 年度总计 日本 2 0 1 1年度 港澳 新加坡 小计 年度总计 日本 2 0 1 0年度 港澳 新加坡 小计 年度总计 日本 2 0 0 9年度 港澳 新加坡 小计 外派人数 2 0 9 0 6 5 5 9 8 4 8 5 4 2 2 6 2 6 5 8 2 1 4 0 6 5 6 1 8 6 8 3 0 5 5 7 3 3 3 5 7 0 6 2 8 4 7 6 1 1 9 9 1 5 1 8 0 0 9 1 5 6 9 3 3 3 6 0 5 1 2 4 0 1 1 1 1 6 9 9 5 3 1. 6 1% 2 0. 0 2% 1 3. 3 3% 6 4. 9 6% 2 9. 8 3% 1 9. 1 1% 1 5. 2 4% 6 4. 1 8% 2 8. 6 3% 2 5. 9 4% 1 2. 7 1% 6 7. 2 8% 占年度总计%
劳动力的商品特性 , 决定了对其管理的特性 一 、
对外劳务合作 , 即是将劳动力作为 商 品 对 外 进 行 交 换 的 行 为 过 程 。 劳动力作为商品 , 它与其它一般商 品 一 样 , 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但 它 在价值方面, 一般商品的价值仅是由社会 与一般 商 品 又 有 不 同 的 地 方 : 平均劳 动 时 间 决 定 , 而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包括三部分: 维持劳动者自身 生存必 须 的 生 活 资 料 的 价 值 , 用以再生产他的劳动力; 劳动者繁衍后代 所必需 的 生 活 资 料 的 价 值 , 用以延续劳动力的供给; 劳动者接受教育和 用以培训适 合 社 会 再 生 产 需 要 的 劳 动 力。 劳 动 力 训练所支出的费用 , 一般商品 商品的价值还受历史和 道 德 因 素 的 影 响 。 在 使 用 价 值 方 面 , 的使用 过 程 是 人 们 对 商 品 的 消 费 过 程 , 而劳动力商品的使用过程, 是一 并且能创造出大于其 自 身 价 值 的 价 值 ( 当然如果管理 个价值创造过程 , 。 在 交 换 方 面, 不好 , 有可能其创造的 价 值 低 于 购 买 它 的 价 格 ) 一般商 其 所 有 权 也 随 之 转 移, 而劳动力商品在交换过程 品随 着 交 换 的 过 程, 中, 并不发生所有权的 转 移 。 劳 动 力 的 所 有 者 只 是 出 卖 一 定 时 间 中 的 劳动力 , 他并没有放弃自己对它的所有权 。 从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中我们可 以 看 出 , 劳动力是无形的, 它是依 其价值是受到其依附体的素质及其所 附于劳动者 。 劳动力作为 商 品 , 处的环境的影响 。 而且 , 劳动力作为 商 品 , 其所有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 系只是一种契约关系 。 两者在人格 应 该 是 平 等 的 ,这 种 契 约 的 维 系 依 靠两者的意志与行为 。 这也意味者要 能 让 劳 动 力 这 一 商 品 在 契 约 期 完 成交换 , 除了要注意劳动者素质的选择以外, 还应该关注到影响其价值 创造的 环 境 , 这种环境不仅是劳动者在他出售劳动力的时间环境, 而且 在他自由支配的时间环境 。 因此 , 对外劳务合作的管理, 不仅对劳务人 而且应当注重对其境外期间工作和生 员应当注重境内的培训 和 挑 选 , 通常劳务人 员 在 外 工 作 的 合 同 期 是 2-3 年 , 所处的 活的管理 。 因为 , 环境也会不断有所变化 , 这样对 劳 务 人 员 的 境 外 的 管 理 更 为 重 要。所 以, 我国强调对外派劳务人员全过程的管理, 是符合劳动力商品的特殊 性的 。 我国在对外派劳务合作管理的方 式 与 其 他 国 家 的 管 理 方 式 有 所 不 同 。 在国际上 , 通常把劳务输出称为 劳 务 中 介 , 即劳务公司负责向劳务 人员介绍工作 。 劳务公司 的 责 任 是 所 介 绍 的 工 作 及 其 条 件 是 真 实 、 合 法的 。 至于工作以后的纠纷处理一 般 由 当 地 的 法 律 来 处 理 。 一 些 劳 务 大国家 , 如菲律宾 、 印巴等 国 在 劳 务 比 较 集 中 的 国 家 设 有 帮 助 、 指导本 国劳务人员处理劳务纠 纷 的 机 构 。 而 我 国 , 则把劳务人员在境外的纠 纷管理 主 要 交 由 派 遣 公 司 来 负 责 , 政府主要承担监督、 协调和指导的责 “ , 任 。 一旦出现问题 , 谁家的孩子谁 抱 走 ” 以不损害劳务人员利益为原 则, 以不造成不良的国际影响 , 不影 响 我 国 驻 外 机 构 的 工 作 为 前 提 。 通 常大多数中国公司都选 择 “ 花钱消灾” 的 方 式, 以 求 迅 速 处 理。 但 也 有 一些公司千方百计地逃 避 自 己 的 责 任 , 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和损 2 3 4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现状及问题对策的研究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现状及问题对策的研究

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第三章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总量与我国这样一个劳动力资源大国是很不相称的与亚洲很多劳务输出大国有相当大的差距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制约了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对于影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主要问题,承包商会在行业内开展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的接受调查者认为东道国外籍劳工政策限制是我国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发展的最大限制因素列第二
三位的问题分别是劳务人员的外语水平和技术能力管理体制的缺陷,接下来是劳务输出国的同质竞争企业开拓市场经验不足
国际市场战略指导与规划的缺乏巧政治风险和管理人才的不足川见图
习际市场战略指导与规划的缺乏

东道国外籍劳工政策限制
全业开拓市场能力不足
彗理体制的缺陷
片务人员的外语水平和技术能力
杳务输出国竟争
全业管理人才不足
图我国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发展的限制因素调查情况资料来源中国对外劳务合作年年度报告
下面试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两个方面来分析一下当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节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外部环境的影响一市场准入限制与障碍
虽然国际劳务合作的发展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趋势但目前劳务输入国。

2023年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市场研究报告

2023年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市场研究报告

2023年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市场研究报告外劳务合作行业是指劳动力从一个国家派往另一个国家工作的合作形式。

这种合作形式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并且已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劳动力供需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对外劳务合作行业的市场进行研究和分析。

一、外劳务合作行业概况外劳务合作行业是一种国际劳动力供需的解决方案。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劳动力短缺和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而在发展中国家,劳动力过剩和就业问题则是亟待解决的挑战。

外劳务合作行业通过派遣劳动力到需求国家工作,既解决了发达国家的劳动力短缺问题,也提供了发展中国家国内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益。

二、外劳务合作行业市场规模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统计数据,全球外劳务合作行业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2019年,全球外派劳动力人数突破2500万人,创下历史新高。

其中,发达国家对外派劳动力的需求持续增长,占据市场份额的70%以上。

而印度、中国、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是最主要的外派劳动力来源国。

三、外劳务合作行业的发展趋势1.技能升级: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外劳务合作行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传统的低技能劳工将逐渐减少,而知识型、技术型的外派劳动力将成为市场的主流。

2.职业多样化:外劳务合作行业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和多样化。

除了传统的建筑和制造业,新兴行业如科技、金融和医疗等也对外派劳动力有较大需求。

3.行业监管加强:由于外劳务合作行业存在一些问题,如劳工权益保护、人贩子和非法中介等,各国对该行业的监管日益加强。

法律法规的完善将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规范性。

四、外劳务合作行业的优势和挑战1.优势:外劳务合作行业为发达国家提供了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

同时,外派劳动力也能够获得更高的薪资和工作机会。

2.挑战:外劳务合作行业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文化差异、语言障碍、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等。

同时,各国对外劳务合作行业的监管也是一项严峻的任务。

五、外劳务合作行业的前景及建议外劳务合作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跨国劳动力劳务中的国际合作新趋势

跨国劳动力劳务中的国际合作新趋势

跨国劳动力劳务中的国际合作新趋势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际交流的深入推进,跨国劳动力劳务的需求和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适应这一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机构开始加强合作,推动跨国劳动力劳务领域的国际合作进入新的阶段。

本文将就跨国劳动力劳务中的国际合作新趋势进行探讨。

一、合作模式的多样化传统的人力资源合作往往以单一的雇佣关系为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合作模式逐渐多样化。

如今,很多国家开始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进行合作,例如合作企业无需直接雇佣劳动力,而是与其他国家的企业或劳务中介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派遣、租赁等方式共享劳动力资源。

这种方式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更多选择,降低了成本,还加强了国际间的经济联系。

二、技术的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跨国劳动力劳务合作中的技术应用也呈现出新的趋势。

比如,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企业和劳务中介可以更加便捷地进行人才招募和管理。

同时,技术的应用还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有效预防和处理劳动纠纷,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法律法规的规范化为了规范跨国劳动力劳务合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不仅涵盖了劳动合同、劳动保护、薪酬待遇等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还关注了从业者的资质和技能要求以及资格认证等方面的问题。

通过法律法规的规范化,可以有效避免不良竞争和劳动关系纠纷,促进合作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培训和教育的加强跨国劳动力劳务合作中,国际合作需要建立在共同的技能培训和教育基础上。

为了提高劳务合作的效果,很多国家开始重视劳动力的培训和教育,以满足雇主的需求。

通过培训和教育,劳动者可以提升技能和专业素养,增加竞争力,同时也可以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和工作环境。

五、社会责任的重视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跨国劳动力劳务合作中的社会责任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各方都认识到,合作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可持续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2024年对外劳务合作市场分析现状

2024年对外劳务合作市场分析现状

2024年对外劳务合作市场分析现状1. 简介外劳务合作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之间签订劳务合作协议,通过劳务输出和输入的方式实现共同发展的合作模式。

外劳务合作市场的分析对于了解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促进经济发展和国际劳动力流动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

2. 国际劳务合作市场的概况按照国际劳务组织的数据,全球外出务工人员已超过2000万人。

国际劳务合作市场主要包括劳务输出国和劳务输入国两个方面。

劳务输出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例如中国、菲律宾和印度,而劳务输入国则是发达国家,例如美国、德国和日本。

外劳务合作对输出国和输入国都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3. 外劳务合作市场的供求关系外劳务合作市场的供给方主要是劳务输出国,他们通过输出劳动力来获取经济利益。

劳务输出国通常有着庞大的劳动力资源和相对较低的劳动力成本。

而需求方则是劳务输入国,他们在专业技术劳动力或低技术劳动力方面存在供给缺口。

因此,劳务输出国和劳务输入国形成了互利互补的关系。

4. 外劳务合作市场的风险和挑战外劳务合作市场同时也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

首先,劳动力的流动性增加了一些问题,例如劳务输出国可能面临人才外流和人口减少的问题,而劳务输入国则可能面临劳工权益保护和社会融入问题。

其次,双方在合作中也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合同执行不力等问题。

最后,一些国家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劳务合作条件和不公平的劳动力交易等问题。

5. 外劳务合作市场的发展趋势外劳务合作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交流的加强,人力资源的流动性将会继续增加。

同时,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外劳务合作也将逐渐转变为更高端的职业,例如医疗护理和高技术产业。

此外,国际合作和联合项目也将成为外劳务合作的发展方向,以提供更好的劳动力保障和职业培训。

6. 结论外劳务合作市场是一个与劳动力市场和国际合作密切相关的领域。

了解外劳务合作市场的现状对于国际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管理至关重要。

国际合作规定下的劳务纠纷解决机制

国际合作规定下的劳务纠纷解决机制

国际合作规定下的劳务纠纷解决机制在国际合作领域中,劳务纠纷解决机制是确保各国劳工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针对劳务纠纷解决机制在国际合作规定下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概述劳务合作是各国之间开展合作的重要形式之一。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文化背景的差异,劳务合作往往可以引发各种劳务纠纷。

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劳务纠纷解决机制势在必行。

二、国际公约与协定为了规范国际劳务合作中的纠纷解决问题,各国之间达成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与协定。

例如,国际劳工组织(ILO)颁布的《海外就业劳工保护公约》、《私人就业机构服务公约》等,为解决劳务纠纷提供了基本原则和指导。

三、专门机构与仲裁机制在国际合作规定下,各国之间建立了专门的机构和仲裁机制,用于处理劳务纠纷。

这些机构通常由各国政府或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组成,负责调解、调查和裁决劳务纠纷。

例如,中国设立了劳工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调解和裁决涉及国际劳务合作的纠纷。

四、调解与协商在国际劳务纠纷解决机制中,调解与协商是常见的解决方式。

通过双方的自愿参与和平等协商,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在调解与协商过程中,专业的调解人员或仲裁人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促使双方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五、法律程序与司法途径当调解与协商无法解决劳务纠纷时,各国可以利用法律程序和司法途径来解决。

这包括向相关国家的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合法裁决。

然而,由于不同国家之间法律体系的差异和司法程序的复杂性,利用法律程序解决劳务纠纷可能面临一定的困难。

六、案例分析以中国与某国的劳务合作为例,若发生劳务纠纷,双方可以依照国际合作规定下的劳务纠纷解决机制来处理。

首先,双方可以进行调解与协商,通过双方的努力达成一项互利共赢的协议。

若调解无果,双方可以请求相关国家的仲裁机构介入,依法裁决劳务纠纷。

最后,当仲裁裁决无法执行时,双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向相关国家的法院申请执行。

七、完善机制与合作为了进一步完善国际合作规定下的劳务纠纷解决机制,各国可以加强合作与交流。

对外劳务合作相关业务探讨

对外劳务合作相关业务探讨

对外劳务合作相关业务探讨第一篇:对外劳务合作相关业务探讨对外劳务合作相关业务探讨一、名词解释:(一)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组织劳务人员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为国外的企业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国外雇主)工作的经营性活动,也即常说的“国外劳务派遣”。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专指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

(二)国外雇主:指在国外经营的企业或机构。

包括在国外项目所在地国家的企业或机构,以及在所在地国取得相应经营资格的其它国家的企业或机构。

二、对外劳务合作相关规定(一)国外派遣可以继续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不受2013年7月1日修正后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三性”(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原则的约束,面向国外的劳务派遣可以继续经营。

(二)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如果用人单位采用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派遣劳务的方式使用劳务人员,那么劳务人员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签订了《劳务合同》,两者之间的劳资纠纷、工伤处理等涉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及处理。

(三)劳务人员出境从业的途径由《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可见,对于外派工程施工人员到国外从业有两种情况:A、与工程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B、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派出的劳务人员。

(四)风险问题《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七条: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登记,不得从事对外劳务合作。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通过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的,应当选择依法取得许可并合法经营的中介机构,不得通过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

对外劳务合作对策

对外劳务合作对策

2023-11-08contents •对外劳务合作概述•对外劳务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对外劳务合作的策略与措施•对外劳务合作的政策支持与保障•对外劳务合作的成功案例分析•对外劳务合作的未来趋势与展望目录01对外劳务合作概述定义对外劳务合作是指一国或地区的劳务输出方通过与国外雇主或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向目标国家或地区提供劳动力服务的一种国际经济合作方式。

特点对外劳务合作具有跨国性、灵活性、季节性和风险性等特点,能够满足目标国家或地区的劳动力需求,同时也为输出国或地区的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

定义与特点发展历程与现状发展历程对外劳务合作起源于19世纪中叶,当时一些国家开始向其他国家输出劳动力。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对外劳务合作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

现状目前,全球对外劳务合作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

一些国家或地区如中国、印度、菲律宾等已经成为重要的劳务输出国,向世界各地输送大量的劳动力。

对外劳务合作对于输出国或地区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能够为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劳动力的收入水平。

其次,对外劳务合作有助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增进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

最后,对外劳务合作还有助于提高输出国或地区的国际竞争力。

影响对外劳务合作对于目标国家或地区来说也具有积极的影响。

首先,它能够满足当地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缓解当地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

其次,对外劳务合作有助于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最后,对外劳务合作还有助于增进当地人民与输出国或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友谊。

重要性重要性及其影响VS02对外劳务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对外劳务合作有助于吸引外资、扩大市场和促进经济发展。

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际化水平推动结构调整对外劳务合作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化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对外劳务合作有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030201对外劳务合作涉及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存在漏洞和风险。

法律法规不健全对外劳务合作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容易导致误解和纠纷。

劳务派遣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劳务派遣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劳务派遣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1. 概述劳务派遣是指一方企业(派遣商)与另一方企业(使用商)根据合同约定,将雇佣劳动者派遣到使用商进行工作的一种就业形式。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劳动力市场的日益开放,劳务派遣行业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劳务派遣行业在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的现状和展望。

2. 国际交流的重要性劳务派遣行业的国际交流对于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人才流动和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国际交流,不同国家的企业可以互相借鉴和学习对方的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其次,国际交流能够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满足不同国家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有利于实现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

再次,国际交流可以促进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增进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3. 国际交流的挑战与机遇国际交流虽然带来了许多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其中一个挑战是劳务派遣行业的法律和政策差异。

不同国家对劳务派遣的法律和政策有着不同的规定和限制,这给国际交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另一个挑战是跨文化沟通和管理的难题。

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和语言障碍可能导致沟通和管理上的困难。

然而,这些挑战也为国际交流带来了机遇。

通过加强法律和政策的协调与合作,提供跨文化培训和支持,可以有效地克服这些难题,为劳务派遣行业的国际交流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4. 合作的形式和途径劳务派遣行业的国际合作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

首先,各国之间可以通过签署劳务派遣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合作与交流。

其次,可以建立劳务派遣行业的国际组织或平台,促进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再次,可以组织举办国际性的劳务派遣行业会议或研讨会,为不同国家的企业和专家搭建交流的平台。

此外,还可以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交流,提高劳务派遣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国际间人才的流动与合作。

5. 发展趋势和展望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开放,劳务派遣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将越来越广泛和深入。

2023年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2023年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市场前景分析

2023年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市场前景分析对外劳务合作行业是指我国政府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关引进外国劳务和向海外输出劳务的协议,以实现劳务输出国和劳务引进国民间交流、合作和互利共赢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市场前景越来越广阔。

本文将从政策推动、市场需求、国际竞争以及新技术应用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探讨该行业的市场前景。

一、政策推动对外劳务合作是我国政府积极推进的战略,是推动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的有效方式。

我国成为对外劳务输出国家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对对外劳务合作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

2016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对于有实力、有条件参与对外劳务合作的中小企业,应当在资金、人员、技术和政策等方面予以扶持。

此外,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也受到了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组织的支持与认可,这为我国对外劳务合作行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市场需求对外劳务合作行业的发展得益于国际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而且需求还会随着全球化和跨国经营的发展而不断增加。

一方面,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各国市场对于人才的需求呈现出跨领域、跨国界的特点;另一方面,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其对于人才需求的增长快于发达国家。

因此,我国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可以充分利用我国劳动力人口众多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推进我国人口资源的全球化布局。

三、国际竞争对外劳务合作行业是一个开放且竞争激烈的行业,需要在国际市场上与其他国家进行竞争。

目前,主要竞争国家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和东南亚国家,因此我国对外劳务合作行业需要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技能,提供多项专业服务,吸引更多发达国家和东南亚国家的客户,提高我国在国际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力。

四、新技术应用对外劳务合作行业不断推进新技术的应用,这可以更好地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对外劳务合作行业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建设国际化人力资源传输平台和数据共享平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打造企业的竞争优势。

浅谈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现状

浅谈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现状

浅谈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现状摘要:国际经济合作可以促进生产要素在国家之间的流动和重新组合配置,从而推动世界经济的向前发展。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积极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为我国国内就业开拓了更广的空间,但是随着对外劳务合作范围领域的拓宽,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日益显示出它的问题,本文从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现状入手,简单地介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存在的问题,最后给予一些合理建议。

国际间劳务合作就是指国家间提供各种活劳动并取得外汇收入的经济活动,是国家间经济合作的重要表现形式。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地区经济一体化发展步伐日益加快的国际背景下,国际劳务合作的发展步伐也随之不断“加速”。

我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大国,面对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繁重的就业任务,积极开展对外劳务合作,对于缓解国内就业压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一、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现状当前,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主要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和国外雇主与国内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直接派往雇佣国两个渠道进行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劳务合作渠道的不断拓展,中国对外劳务合作事业蓬勃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总量保持稳步增长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0年,我国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89亿美元,与上年持平;新签合同额87.2亿美元,同比增长16.8%。

全年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41.1万人,同比增长4%,年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84.7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6.9万人。

截至2010年底,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累计完成营业额736亿美元,签订合同额760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543万人;2011年,我国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已升至45.2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4.1万人,其中承包工程项下派出劳务24.3万人,劳务合作项下派出20.9万人。

年末在外各类劳务人员81.2万人,同比减少3.5万人。

(二)从行业格局来看,中国对外劳务合作涉及行业广泛经过了改革开放30余年的发展,中国对外劳务合作的行业领域己日趋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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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相关业务探讨一、名词解释:(一)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组织劳务人员赴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为国外的企业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国外雇主)工作的经营性活动,也即常说的“国外劳务派遣”。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专指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经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

(二)国外雇主:指在国外经营的企业或机构。

包括在国外项目所在地国家的企业或机构,以及在所在地国取得相应经营资格的其它国家的企业或机构。

二、对外劳务合作相关规定(一)国外派遣可以继续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不受2013年7月1日修正后的《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务派遣“三性”(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原则的约束,面向国外的劳务派遣可以继续经营。

(二)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如果用人单位采用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派遣劳务的方式使用劳务人员,那么劳务人员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签订了《劳务合同》,两者之间的劳资纠纷、工伤处理等涉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及处理。

(三)劳务人员出境从业的途径由《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可见,对于外派工程施工人员到国外从业有两种情况:A、与工程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B、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派出的劳务人员。

(四)风险问题《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七条: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登记,不得从事对外劳务合作。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通过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的,应当选择依法取得许可并合法经营的中介机构,不得通过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通过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或者不依照本条例规定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存缴备用金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禁止其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期限内对外承包新的工程项目。

(五)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问题《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法与其招用的外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外派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报酬,履行用人单位义务”。

使用的劳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会被认定为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使用的劳务人员与没有外派资格证书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施外派劳务,发生法律纠纷时,会被认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继而会被认定为与实际用人单位或签订合同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由于没有对外劳务合作资格的劳务派出企业属于非法经营,则在发生工伤、亡事故时无法申报或劳务派出企业不敢申报;在发生劳资纠纷、工伤纠纷时,由于工程承包单位有过错,极易将风险转嫁到实际用工企业。

(六)关于劳务人员工伤保险及其它社会保险缴纳及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劳务人员与劳务派出企业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管理、赔付等工作均没有阻碍。

(七)外派劳务收费的相关规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派人员工资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第四条:对于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可以向其收取服务费(即管理费和手续费),原工作单位可以从服务费中提取补偿费。

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扣除驻在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下同)的25%。

补偿费提取的比例由企业与原工作单位商定。

对于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指企业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外派期间的合同,下同)工资的12.5%。

对于与企业具有劳动合同的外派劳务人员,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合同工资的25%。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09]23号)第四项[收费管理]规定:外派劳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外派劳务收费管理规定,向劳务人员收取的服务费不得超过劳务人员合同工资的12.5%,严禁另行收取或为合作单位代收代之其他任何费用,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层层加码乱收费,严禁将所收费用存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

(八)关于劳务人员的培训《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安全状况,有针对性地对外派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增强外派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五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该条第三项:未对外派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的)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禁止其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期限内对外承包新的工程项目;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吊销其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对工程建设类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派劳务培训工作的通知》第一条:所有外派劳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方可派出。

有关部门在为劳务人员办理出国(境)手续时,必须检验《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不得为没有《合格证》者出具任务批件。

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派出。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安排劳务人员接受赴国外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安全防范知识、外语以及用工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相关法律、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知识的培训;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的,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第四十二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一项“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有劳务人员必须经过出国前的适应性培训,且须培训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后方可出境工作。

未经培训派往国外工作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都将受到较重处罚。

三、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外派劳务流程及相关规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已经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办理登记,企业名单报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并及时通报中国驻外使馆、领馆。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合作合同,并必须载明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十一项内容:(一)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二)合同期限;(三)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四)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五)劳务人员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六)劳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条件;(七)劳务人员在国外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的办理;(八)劳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九)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与劳务人员的合同对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十)发生突发事件对劳务人员的协助、救助;(十一)违约责任。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安排劳务人员接受赴国外工作所需的职业技能、安全防范知识、外语以及用工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相关法律、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知识的培训;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的,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为劳务人员办理出境手续,并协助办理劳务人员在国外的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组织劳务人员出境后,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中国驻用工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报告。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国外发生突发事件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向中国驻用工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和国内有关部门报告。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停止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应当对其派出的尚在国外工作的劳务人员作出妥善安排,并将安排方案报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安排方案报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中国驻用工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

用工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规定企业或者机构使用外籍劳务人员需经批准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只能与经批准的企业或者机构订立劳务合作合同。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与劳务人员订立书面服务合同;未与劳务人员订立书面服务合同的,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服务合同应当载明劳务合作合同中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事项,以及服务项目、服务费及其收取方式、违约责任。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组织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与劳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务合作合同中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事项;未与劳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不得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劳务合作合同中与劳务人员权益保障相关的事项以及劳务人员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实告知劳务人员,并向劳务人员明确提示包括人身安全风险在内的赴国外工作的风险,不得向劳务人员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有权了解劳务人员与订立服务合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基本情况,劳务人员应当如实说明。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自与劳务人员订立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劳务合作合同副本以及劳务人员名单报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负责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用工项目、国外雇主的有关信息以及劳务人员名单报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

法律法规列表:1.《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7号)由国务院于2008年7月21日颁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2.《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0号)由国务院2012年6月4日颁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3.《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实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制的通知》(商合发[2008]343号)由商务部于2008年9月15日下发,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4、《关于外派劳务人员伤、残、亡后问题处理的复函》由劳动部办公厅自1994年4月19日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简称《工伤保险条例》,由国务院颁布,2004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又做了修改,新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于2011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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