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合集下载

大连市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意见

大连市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意见

大连市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意见【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大教[2007]37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7【实施日期】20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连市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意见(大教[2007]37号)各区市县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开发区教育卫生局: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在总结200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教育改革的实际,现就大连市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导向要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基本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和深化;有利于学生从自身和社会需求出发,自主选择、生动活泼地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有利于巩固己取得的教育改革成果和开创新的局面;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新生。

二、命题原则1、以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难易程度不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难度适中,具有一定的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

试题的难易程度低、中、高三档试题的比例为:7:2:1。

2、命题要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要符合学生的实际并贴近学生的生活,要尽可能地以学生学习经历做为问题的背景,引导学生重视学习过程的积累,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学生创造性的发挥。

3、要减少机械记忆的内容。

注重考查学生思维过程,减少客观题的数量,增加主观题目。

不出偏题、怪题,不出人为编造的计算、证明过于繁琐的题目,不出似是而非的题目。

4、原则上不单独考查基础知识,注重对学生基础知识应用能力的考察。

引导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理解、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等最基本的学习能力。

三、考试的内容与组织1、考试科目:(1)学业考试科目:初二地理、生物学科和初三开设的所有学科全部作为考试或考查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全市统一组织进行。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3.28•【字号】琼教中招[2007]1号•【施行日期】2007.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海南省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琼教中招〔2007〕1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中招办,省农垦总局教育局、中招办,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榆林海军基地政治处,各有关招生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中等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运行机制,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提出我省2007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如下:一、招生机构及职责省教育厅设立省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全省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组织中考命题、审题、试卷印制、统考、评卷、发布成绩;负责收集管理考生升学考试报名信息和报志愿信息、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入围分数线;负责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高师、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负责指导各市县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的招生工作。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企业单位设立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市县(单位)的中招报名、报志愿、组织考试、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以及本市县(单位)各类学校的录取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和高师、高职院校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二、报名(一)报名条件具有本省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社会青年均可报名。

本省常住户籍的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省、市县(单位)重点中学。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读的学生不准报考。

(二)报名时间4月13日-4月30日考生报名、录入报名信息。

(三)报名办法1、原则上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报名。

在其他市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报名;考生在何处报名,就在何处参加考试。

07年山东济南中考政策出台 -中考.doc

07年山东济南中考政策出台 -中考.doc

07年山东济南中考政策出台-中考4月4日,《济南市200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据了解,今年我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约三万五千人,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19日,文化课考试推后一天,时间为6月12日至14日。

与往年相比,今年中考政策出现多处变化,其中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这一改变将打破原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格局。

普通高中取消录取批次设置与往年不同,今年中考我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录取时也将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

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

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提档线的不能被招生学校录取。

据市教育局预计,今年中考录取从七月五日开始。

录取时,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

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

计划内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组织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计划内录取资格。

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第二志愿招生学校须至少提高一个分数段(10分)录取第一志愿落榜生。

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成长记录中等级评价优良的考生。

各县(市)区所属高中学校除市教育局下达有面向市区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外,其他招生学校在完成当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后,方可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本辖区以外的考生,且择校费须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允许农村学校学生报考市区高中阶段学校。

同时,允许职业学校在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招收和培养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并允许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实行提前注册及多次录取的弹性招生办法。

有一点需要提醒广大考生,根据我市录取规定,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

淄博市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淄博市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淄博市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淄教发[2006]26号【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06.10.23【实施日期】2006.10.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淄博市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发[2006]2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淄博市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一)指导思想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本着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全面鉴定,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本着有利于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检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发挥考试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本着有利于为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方面的信息,使高中段各类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促进教育质量提高和高中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的原则,提出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二)基本思路1、进一步改革考试命题内容和形式,科学设置考试科目,落实新课程提出的“三维”目标,即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

2、实行多样化的考试形式。

探索实行笔试、动手操作、面试、综合评价、特长展示等多种考试形式,改变一次考试一张试卷一种模式选拔人才的做法。

3、进一步改革中考招生录取办法,逐步实现录取形式的多样化,改变单纯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将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生特长等纳入中考之中,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二、遵循的原则(一)方向性原则。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改革方向上坚持有利于促进提高新课程的实施质量,有利于中考招生和高中教学。

(二)全面性原则。

对实施新课程的初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全面测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发展性评价。

绍兴县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绍兴县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绍兴县教育局文件绍县教普[2007]63号绍兴县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6]241号)和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绍兴市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教字[2007] 7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建立符合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求的招生制度,创建和谐教育,推进素质教育。

根据“两个更加”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德智体美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诚信形象。

二、招生计划全县今年共有初中毕业生10788人,普高、职高总计升学计划比例为98%,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5952人,其中县内实招5452人。

具体如下:三、招生办法1.2007年高中招生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在4月份毕业生学业适应性考试后,招收普通高中保送生。

第二次在6月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后,招收其余学生。

2.招生种类“保送生”:为推进素质教育,缓解升学竞争,2007年招收公办普通高中保送生700名,其中柯桥中学、鲁迅中学各250名,越崎中学、鉴湖中学各100名,民办轻纺城高中100名。

公办普通高中保送生招生对象为本县户籍且初二、初三年级在本县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订。

“特长生”:为深入开展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发展个性,发挥特长,开发潜能,决定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学生,招生总数不超过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2%。

特长生在学业考试后划定分数线由教育局审查录取。

特长生招生办法附后。

“统一招生”:在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后录取。

3.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作为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并轨生在学业考试后录取的前置条件,柯中、鲁中9项评定等级在4A5P 及以上,越崎、鉴湖在3A6P及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在1A8P及以上。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7.03.27•【字号】深教[2007]105号•【施行日期】2007.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圳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深教〔2007〕105号2007年3月27日)为做好我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现将《关于深圳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深圳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基〔2006〕137号)、广东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0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现就我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中考,下同)及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类学校,下同)招生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报名(一)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1)具有我市户籍户口的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户口的市外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户口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4)按《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的规定精神,符合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读条件的暂住户口的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学生须交验以下证明材料:①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②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③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④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关于印发《关于200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

关于印发《关于200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

津招办中发〔2007〕23号关于印发《关于200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大港油田、天津铁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现将《关于200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200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主题词: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意见通知(共印400份)抄送:市教育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2007年5月25日印发1附件:2007 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本市2007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的工作部署,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统筹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的招生环境。

一、组织领导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由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各区县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中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

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学业考试的组织和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专)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技工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业考试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的通知》(津教委中[2007]1号)精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参加学业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后,方可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

2学业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命题,统一制订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和评定成绩。

河北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

河北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

河北省2007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和《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结合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化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

改革要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其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的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

通过改革,构建既能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又能科学测量学生学业成绩;既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能科学有效地为高一级学校选拔新生的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体系。

二、改革的原则与任务(一)改革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以学生的发展为根本,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终生发展、持续发展和特长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坚持积极推进,稳妥操作原则。

以现行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制度为基础,力求改革、发展与稳定的统一,坚持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创新;以社会稳定为前提,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稳妥地操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确保平稳过渡。

3、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要切实改变以初中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探索实行“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的综合评价考试升学办法。

择优录取既要依据学生的升学文化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又要关注学生的特长发展。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要增加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透明度,维护考生权益,实施“阳光工程”。

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生统一

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生统一

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2007年初中生毕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统一考试、分类分批录取的办法。

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组织领导及分工为了加强我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泸州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袁华滨副组长:周亚琼许建国刘林赵耀成员:巫道祥于贵英赵俐许平王定七胡晓光杨郁龙建国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林成员:巫道祥于贵英许平王定七胡晓光杨郁龙建国向蓉黄永平康晓云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组织报名、填报志愿、命题、制卷、考试组织、评阅试卷、成绩合成管理、成绩发放以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市招办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市招办负责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和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市教育局体卫科负责体育考试工作;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负责理化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市教科所协助基教科做好命题、制卷、阅卷和成绩统计工作;市教育局大中专招生纪检组和市教育局监察审计科负责违纪查处工作。

二、报名工作1、报考条件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未满十八周岁(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的青少年均可报考。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小教、幼教、高职专科的条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未婚,年龄不超过二十五周岁(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后出生)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成人中专学校、成人中专班的考生年龄、婚否不限。

户籍是省外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只能作为借考生参加我市普通高中的择校录取。

2、报名办法凡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往届生及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教育(教科)局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佛山市2007年中考方案出台

佛山市2007年中考方案出台

佛山市2007年中考方案出台来源:佛山日报日期:2006-12-21英语口语和体育不考农村独生子女可加分2007年中考方案近日出台,为减轻考生负担,英语口语和体育两个科目不再纳入中考考试科目;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可获加分的政策照顾。

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考试中心获悉的。

变化一:英语口语、信息技术和体育成绩不纳入总分2007年中考方案最大变化是英语口语和体育不再作为中考考试科目,这两个科目成绩也不再计入中考总分。

英语口语、信息技术和体育考试作为初中毕业考试科目,由各区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据悉,2007年中考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等6个学科,6科总分满分为690分,比今年减少20分。

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5分)三科满分均为130分;物理、化学、政治三科满分均为100分。

此外,明年中考对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继续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其中,数学科考试继续禁止使用计算器,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比以往延长了10分钟。

解读:佛山教育局副局长杨晓勤表示,英语口语、信息技术和体育三个科目成绩不再纳入中考总分,主要目的是为了减轻考生负担,淡化应试教育色彩,引导学校和考生不再为考试而学习。

经过几年时间的操作,英语口语和信息技术教育已经成为了佛山各中小学学科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促进其持续发展,今后,教育部门将继续把这两个课程作为佛山教育特色在佛山各中小学内进行推广。

变化二:农村独生子女享受加分照顾明年中考照顾录取对象由原8类增加为9类,本市农村籍独生子女中考可享受加分。

即“对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父母双方户口均登记在我市农村村委会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在初中应届毕业并参加当年中考者降5分录取,但考生须有区级以上计生部门证明。

”市考试中心提醒,考生提交照顾录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8日,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上海市教委关于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委关于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委关于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06.12.13【实施日期】2006.12.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教委关于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教育部关于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精神,现就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中招改革,促进本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命题、阅卷和评价等制度。

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二)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相关制度。

客观评价和反映初中毕业生在校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时的权重。

(四)健全完善中招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明确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和学校的职责,规范有序实施各项改革。

(五)健全完善本市中招工作公示制度。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确保中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考试、录取工作2007年本市初中毕业生为11万人左右,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2007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

2007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

潍坊市教育局文件潍教字[2007]20号关于印发2007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教育局,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文教局,市区各中学:现将《2007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各学校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〇〇七年四月一日- 1 -主题词:教育2007年中考实施意见通知抄送:各县市教育局,滨海区文教局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日印发录入:刘健校对:杜晓敏共印:250份- 2 -2007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潍教字[2007]3号)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包括市直、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以下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思路(一)指导思想1.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进行全面鉴定,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发挥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

2.为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方面的信息,便于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新生,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促进普通高中的自主创新发展。

3.为社会、家长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全面情况,充分发挥社会、家长指导和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二)基本思路1.深化考试命题内容和形式改革,全面落实新课程提出的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

2.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多次考试、综合评价、等级表达、诚信推荐、自主录取、社会参与的考试、选拔方式。

3.进一步扩大高中学校的录取自主权,促进高中学校的个性化建设。

二、命题命题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考试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全部内容,考试内容依照《2007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关于2007年温岭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2007年温岭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温岭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温岭市教育局文件温招委[2007]1号关于2007年温岭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各中学:根据台招委[2006]8号《关于200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2007年温岭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关于学业水平考试(一)、报考条件报考对象为热爱祖国,遵宪守法,身体健康的未婚初中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1、未取得教育局承认的正规学籍者;2、高中(含各类职业高中)在校生、毕业生;3、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校生、毕业生;4、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校重读回复者;5、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规定今年不准报考者;6、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我市的报名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4日。

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在原毕业学校报名,非温岭户籍的应届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如考生有特殊情况在温岭报名的,须经本人申请,校长审核,报招生办批准,但不能填报第①、第③、第④志愿栏;温岭户籍的往届生、在外县(市)借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的学区中学报名。

报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按规定查验考生的姓名、年龄和户籍,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

报名资格需经温岭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者,填涂《2007年台州市中考考生报名卡》。

报名时,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领取《报名卡》和有关表格,并进行电子摄像。

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同时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二位为县(市)代号,第三、四位为报名点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

今年,我市仍委托市二中、城南中学、松门中学、箬横中学、新河中学、泽国中学、大溪中学、市八中、温西中学负责其考点范围内的各镇、街道中学考试、成绩发放等招生管理工作。

(三)、考试1、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语文,150分,120分钟;数学,150分,120分钟;英语,120分(含听力测试25分),100分钟;科学,200分,120分钟;社会政治(包括历史与社会、思想政治),100分,100分钟;体育专项测试15分;总分735分。

上海市教委关于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委关于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委关于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2.13•【字号】•【施行日期】200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委关于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教育部关于全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精神,现就200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中招改革,促进本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本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命题、阅卷和评价等制度。

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二)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相关制度。

客观评价和反映初中毕业生在校德、智、体、美等各方面表现。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时的权重。

(四)健全完善中招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明确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部门和学校的职责,规范有序实施各项改革。

(五)健全完善本市中招工作公示制度。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确保中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山东淄博]07中招工作意见

[山东淄博]07中招工作意见

[山东淄博]07中招工作意见淄教发[2006]2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淄博市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指导思想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本着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全面鉴定,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本着有利于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检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发挥考试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本着有利于为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方面的信息,使高中段各类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促进教育质量提高和高中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的原则,提出2007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基本思路1、进一步改革考试命题内容和形式,科学设置考试科目,落实新课程提出的“三维”目标,即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

2、实行多样化的考试形式。

探索实行笔试、动手操作、面试、综合评价、特长展示等多种考试形式,改变一次考试一张试卷一种模式选拔人才的做法。

3、进一步改革中考招生录取办法,逐步实现录取形式的多样化,改变单纯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将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生特长等纳入中考之中,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方向性原则。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改革方向上坚持有利于促进提高新课程的实施质量,有利于中考招生和高中教学。

全面性原则。

对实施新课程的初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全面测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发展性评价。

中考招生不仅要看学生的考试成绩,而且要看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公平公正原则。

中考招生考试改革涉及面广,涉及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素质评定、招生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要公开透明。

2007年--市中考实施方案,计划规划【精品范文】

2007年--市中考实施方案,计划规划【精品范文】

2007年**市中考实施方案,计划规划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激励和导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树立科学教育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构建和谐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积极推进,逐步实施,规范操作原则。

中考改革要体现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肃性,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规范操作。

同时,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逐步完善和深化改革,确保招生考试改革平稳过渡,确保社会稳定。

(二)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开放、科学和有效原则。

改变以单纯纸笔测试和学科分数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传统做法,努力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学生。

坚持评价方法多样化与评价主体多元化,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在评价中的作用。

正确、有效地引导和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素养,促进学生形成终身学习所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和综合能力。

(三)坚持“三个适应”,体现“三个功能”原则。

即适应课改、新高考方案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体现毕业、重在选拔、强化导向的功能。

三、实施办法(一)学业水平评价工作的实施学业水平评价包括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对初中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进行终结性评价,客观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学业水平评价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成绩的呈现形式分别为:分数制和等第制。

2007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政策

2007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政策

2007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政策佚名
【期刊名称】《吉林教育》
【年(卷),期】2007(000)005
【摘要】根据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经充分调研和论证,省教育厅决定2007年全面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制度,并将其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相衔接。

【总页数】1页(P1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7
【相关文献】
1.在继承中求发展,充分发挥考试对初中生学业水平的评价作用——2007年绍兴市初中学业考试社会政治试卷分析
2.基于学业考试分析的初中化学教学问题探微——以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化学学科学业考试为例
3.2012年河南省初中学业水平暨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试卷历史
4.“吉林省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语文命题的几点思考
5.2007年绍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英语试卷评析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山东济南]2007年中考政策出台

[山东济南]2007年中考政策出台

[山东济南]2007年中考政策出台4月4日,《济南市200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据了解,今年我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约三万五千人,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19日,文化课考试推后一天,时间为6月12日至14日。

与往年相比,今年中考政策出现多处变化,其中“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学校”这一改变将打破原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格局。

与往年不同,今年中考我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均为同一批次录取,录取时也将采用“按校划线,错时录取”的办法。

指标生录取最低提档分数线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提档分数线同时公布。

考生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提档线的不能被招生学校录取。

据市教育局预计,今年中考录取从七月五日开始。

录取时,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先录计划内再录择校生。

计划内有指标生录取计划的学校先录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

计划内考生全部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要组织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计划内录取资格。

未完成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学校应按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招收择校生。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第二志愿招生学校须至少提高一个分数段录取第一志愿落榜生。

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取成长记录中等级评价优良的考生。

各县区所属高中学校除市教育局下达有面向市区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外,其他招生学校在完成当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后,方可招收不超过本校招生总人数5%的本辖区以外的考生,且择校费须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允许农村学校学生报考市区高中阶段学校。

同时,允许职业学校在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招收和培养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并允许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实行提前注册及多次录取的弹性招生办法。

有一点需要提醒广大考生,根据我市录取规定,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类和普通高中且达到师范类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首先由师范类学校录取。

今年我市中考招生将指标生分配数额由原来计划内招生总数的65%扩大到70%,同时增加济南第七中学、济南第九中学为指标生试点学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咸政教基字[2007]37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为了充分发挥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杠杆导向作用,有效推进和保障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07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全面贯彻落实2006年全市教育“两会”精神,坚持把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强化新课程理念的实施与落实,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保证和促进课程改革的实施与深化,促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和谐发展,推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考试方式、科目设臵及时间安排2007年,我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全面进入课改,其毕业和升学考试通过书面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种形式完成。

具体内容和方式是:1、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书面考试的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地理与生物,共9科6卷。

其中语文为一卷制,其它为两卷制。

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它科目为闭卷考试。

地理与生物使用该届学生八年级时的会考成绩,没有该科成绩的考生参加2007年的全市八年级会考。

除地理与生物外,其它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50分钟120分,数学120分钟120分,英语120分钟120分(其中听力25分),物理与化学120分钟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钟100分(思想品德、思想政治60分,历史40分)。

书面考试集中在6月23日、24日两天进行。

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陕西省2007年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见附件1)具体组织实施。

同时,继续把技能考核和体育考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技能考核的内容是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由县市区在省教育厅编制的《陕西省2007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实验操作考核试题及评分标准》中选择试题,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的考查内容。

体育考试采用体质健康测试方式,按照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具体实施办法另文下发),测试结果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的考查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其结果和相关内容一并记入《咸阳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见附件3),并作为考生的毕业和升学档案。

3、书面考试的总成绩为680分,按分数阅卷,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必要时,各等级下可设若干个二级等级,以便于高中招生时的实际操作(二级等级数不宜过多)。

书面考试的C等级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确定,凡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毕业要求,其它各等级依据各县市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高中招生计划的实际情况具体划分。

综合素质评价的六个维度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具备毕业资格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资格;六个维度其中有任意两个达到B 级以上(含B级)方具备市级重点高中以上学校录取资格。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书面考试成绩等第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基本依据,禁止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录取唯一标准的片面做法。

4、除统考科目外,其它科目的毕业考试考查原则上以校为单位随教学进度进行,要尽量避免学生毕业时考试考查科目过于集中的现象,减轻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负担。

考查结果只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依据,不计入升学总成绩。

三、考试范围及命题原则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试题以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和要求为依据,坚持正确的考试导向功能,重视基础知识和能力的考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书面考试科目的命题原则是:正确导向、重视基础、强调能力、科学规范。

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价值取向,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以能力测试为主导,注重体现科学态度与人文精神,注重对学生思维方式、科学素养的考查,强化试题与社会实际、科技发展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实践性、开放性和综合性。

同时,重视试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稳定整卷难度的前提下,调整试题结构,保持适当的区分度,控制试卷长度,保证考生有充分的思考时间。

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原则是:紧扣教材,联系实际,突出能力,以测试学生动手能力为主,通过过程操作,着重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注重对学生思维方式、科学素养的考查。

技能考核试题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向学生公布,不能提前过多的时间。

省上统一印制《陕西省2007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评分卡》,各县市区务于3月30日之前将具体考核时间和学生数上报市局基教科。

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是:坚持标准,全面考核,公开公正。

《咸阳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由县市区或学校统一印制。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精神,今年,允许考生携带全省统一招标、市教育局推荐的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数学、理化考场。

四、报名程序凡符合初中升学考试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

坚决禁止擅自剥夺学生考试权利的任何行为。

报名程序为:先由县市区学籍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再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县市区报名结束后,将考生花名册及配套光盘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局基础教育科和市考试管理中心。

报名册是初中升学考试的基础数据,综合素质评价和书面考试的学生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要齐全且真实准确,顺序及考号要一一对应,姓名、性别要一致,不得随意增减、修改。

五、收费200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技能考核、体质健康测试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按2006年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招生录取办法(一)普通高中招生1、秦都、渭城、高新区和市直学校继续实行市区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制度,由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组织实施。

其它各县市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陕西省2007年课程改革实验区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见附件2)具体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4月底以前,各县市区要将今年秋季高一招生总计划和分校计划上报市局,市局审查之后,将向全市公布秋季有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和招生计划。

2、继续在各县市市级重点高中以上学校推行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制度。

凡各县市的省级标准化高中,可在本县市内初中免试招收1-2个标准班的优秀毕业生,但总计划不得超过该校今年招生计划的10%;市级重点高中可在本县市内初中免试招收1个标准班的优秀毕业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咸阳市区内(秦都区、渭城区和高新区)各市级重点高中以上学校不再招收保送生。

市实验中学继续执行理科实验班招生政策。

保送生招生工作务于中考报名前结束,4月底以前,各县市要将保送生招生花名册上报市局。

3、为了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高中特色学校建设,今年,继续在全市各普通高中推行特长生单独录取制度。

特长生的范围是指在体育、绘画、书法、摄影、声乐、舞蹈、科技小发明、小制作或电脑制作、计算机操作等方面有一定特长的学生,分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三种。

具有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必须是专门的艺术高中、已被省市命名的艺术教育特色示范学校或具有一定数量的培养特长生的专业教师队伍、拥有Ⅰ类标准的特长教育办学条件且近三年来在特长生培养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学校。

除专门的艺术高中和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外,其它拟招收特长生学校的资格由市教育局审查确认。

去年市局确认的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应重新履行申报程序。

特长生招生学校的确认程序是:学校申请,县市区申报,市局组织专业人员评估,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全市招收特长生学校资格确认工作于4月底结束,各县市区务于3月底前将申请报送市局。

为了积极稳妥的推进特长生单独录取工作,今年,原则上要求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示范学校招收特长生2个标准班;其它具有招收特长生资格的学校在体育、艺术、科技三类的任意一类中最多招收特长生一个标准班;艺术高中招生计划由县市区和学校提出申请,市局审核批准。

特长生招生范围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域内进行。

特长生招生的具体程序是:先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专业课考试办法和标准,然后组织专业课考试,升学考试结束后,结合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按招生计划录取新生。

特长生具体招生细则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市区学校特长生录取工作由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公室组织实施。

为了更好的体现民族教育政策,更多地关爱弱势群体考生,今年对特殊考生继续实行照顾政策。

凡烈士子女、归国华侨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少数民族子女、流动人口子女、来咸投资客商子女、残疾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职业学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行教育部门统一招生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之前进行,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和招生计划组织实施。

(三)普通中专学校招生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考试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七、工作要求1、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招生工作在市中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参与组织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各个单位和部门,要以大局利益为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确保报名、考试、考核、评价、招生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4月10日以前,各县市区要将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

2、要高度重视综合素质评价、技能考核和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精心抽调作风正派、业务过硬的骨干人员参与评价、考核,全面建立工作责任制,完善评价考核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评价考核的信度,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技能考核、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5月30日以前,各县市区要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成绩册及光盘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要加强对保送生和特长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拟录学生要向社会公示,严格审核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

任何学校不能借机乱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另外举行文化课考试,不得举办任何性质的“重点班”、“火箭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各类重点班的名义违规招生。

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令行不止者,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要取消来年保送生和特长生招生资格。

4、市考试管理中心要依据本文精神和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升学考试报名及书面考试考务工作,精心组织评卷工作,评卷结束后,及时将书面考试成绩及光盘报送市教育局。

5、市教研室要进一步加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的研究,认真抽调骨干教师和教研员参加评卷工作,并组织阅卷骨干人员参加省级培训,对阅卷组全体成员进行二级培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