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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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完善干部人才评价与培养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设一支纯洁、高效的干部队伍,保障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管理序列(主管级及以上)国内员工。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3.1.1负责组织实施干部人员考察、任用建议;
3.1.2负责制定人员发展,岗位轮换规则;
3.1.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进行储备人员管理;
3.1.4制定与实施干部分级管理规定,明确集团公司与事业部、分子公司干部管理范围、职责、权限;
3.1.5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各级干部人员管理发展报告,报公司领导;
3.1.6负责归属集团公司管理的干部管理工作。
3.2运营管理中心
3.2.1会同被考核干部人员主管领导制定干部人员的绩效目标,并组织签署管理人员目标责任书;
3.2.2跟踪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及(未)达成原因,涉及人员原因的,反馈给人力资源部;
3.2.3组织实施目标完成情况复盘。
3.3审计部
3.3.1定期审计或根据需求审计干部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出具审计报告。
4应用标准
使用本制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地方性各相关法律法规等。
5内容与要求
5.1干部管理原则
5.1.1品格为先、能力为本、注重潜质;
5.1.2人尽其才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竞争机制和优化机制;
5.1.3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干部的所属组织、级别不同,设定不同的管理组织和机构;根据干部的职能、业务类型,专业化程度等,进行分类管理。
5.2优秀干部的标准
全面业绩是基础,敢于担当是基本素养,持续改善是基本要求,职业素养是底线。
5.5干部管理
5.5.1干部的职业素养
5.5.1.1干部人员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践行企业文化与价值观。干部职业素养作为干部评价的底线,一旦发现存在违背职业道德问题,一律一票否决。
5.5.2干部的全面业绩管理
5.5.2.1干部人员的全面业绩管理重点关注业绩完成、管理改善,人才培养和输出;
5.5.2.2全面业绩管理是干部管理的重要因素,业绩未达到要求,一律不予晋升。每年各级干部应按照运营管理中心要求制定绩效管理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审批应符合祖父原则。目标责任书签署后除在所在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外,应同时报上市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运营中心定期跟踪目标达成情况及(未)达成原因,反馈给人力资源部,作为干部评价与发展的重要输入;
5.5.2.3除业绩完成外,人才培养和输出,作为重点关注项目,并与全面绩效管理相关联。每位干部人员均须培养不少于2名的继任人员,并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计划。在业绩完成结果得分的基础上,根据年度人才培养的过程与成效差异,给与0.7-1.2不等的人才培养绩效系数,与业务完成得分对应系数相乘,得出年度最终全面绩效系数,作为年度绩效薪酬核算
5.5.3干部的述职、复盘管理
5.5.3.1述职与复盘,作为干部管理的主要工具,公司每年定期召开干部述职与复盘会议,重点复盘业务、目标责任书未达成(未做的更好)的原因、存在的问题,从内因找问题,从主观找原因,深度剖析,为下一部发展总结经验,指明方向。
5.5.4干部轮换管理
5.5.4.1为培养复合型、全面了解公司业务的综合管理人才,提升干部的综合能力,经理级以上人员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轮换,轮换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区域,职能类型,业务模式,所在公司、事业部等;对拒不接受轮换的,调离干部岗位。
5.5.5干部的晋升与免职
5.5.5.1对综合评估优秀及以上,价值观与企业相匹配,有良好的大局观,已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人才或团队的,优先给与晋升或轮岗发展;
5.5.5.2干部晋升,一般应设置不少于三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满,经综合评估良好以上的,给与正式任命。
5.5.5.3对于连续2年无法完成业绩目标及综合发展目标的,可以竞聘到其他岗位上去工作,待达到业绩目标后,可以重新进入管理人员后备队。
5.5.6干部免职管理
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对管理干部人员,公司有权给与免职。
5.5.
6.1无法完成公司设定的年度基础目标或连续2年无法完成设定标准目标的;
5.5.
6.2对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业务重组等原因,岗位取消的;
5.5.
6.3因工作出现重大过错,或工作行为对企业发生重大负面影响(舆情)的;
5.5.
6.4因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工作渎职的;
5.5.
6.5存在违规兼职行为,或者下属违规兼职未尽到管理责任的;
5.5.
6.6其他各种原因导致超过2个月不能全职在岗的;
5.5.
6.7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资源重大浪费的;
5.5.
6.8其他被上级组织评议不再适合担任管理岗位的。
5.5.7干部的学习与成长管理
5.5.7.1学习与成长作为干部发展的重点项目。干部的学习与成长,采用员工自我驱动与外部资源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开展;
5.5.7.2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干部人员上级和分管领导,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各层级管理人员的工作重点,可采用轮岗锻炼,项目锻炼,交流任职,行动学习、自我赋能等方式,共同制定适合各层级人员的发展计划。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跟踪干部学习与成长情况。5.5.8干部考察与报告管理
5.5.8.1各级人力资源部门不定期对所管辖服务组织各级经营班子、干部和新晋升、新入职干部进行考察,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员工意见和建议等,全面了解干部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