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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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baiding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baiding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含量。

1.1规格
1.2组成
2.1 外观
2.1.1试剂1:无色至淡红色液体,无浑浊,无不溶物;
2.1.2试剂2:无色至淡红色液体。

2.1.3包装外观应整洁,标签字迹清晰,不易脱落。

2.2 净含量
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低于标示体积。

2.3 试剂空白
2.3.1试剂吸光度
试剂空白吸光度≤0.5。

2.3.2试剂白吸光度变化率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分)≤0.005。

2.4 分析灵敏度
样本浓度为100 U/L时,ΔA/分≥0.015。

2.5 线性区间
在[5,300] U/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测试浓度在[5,40] U/L 时,绝对偏差不超过±4 U/L,测试浓度在(40,300] U/L时,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精密度
2.6.1 批內精密度
用高、低2个浓度的样本测试试剂盒,各重复测试10次,其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

2.6.2批间差
用样本分别测试3个不同批次的试剂盒,每个批次测试3次,其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7 准确度
回收率在85%-115%范围内。

2.8 稳定性
原包装试剂盒在2℃~8℃避光保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

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测试,应满足2.3、2.4、2.5、2.6.1和2.7的要求。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beijian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beijian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活性。

1.1 规格具体产品规格见下表:1.2 组成成分1.2.1 试剂的组成试剂1:GOOD’S缓冲液 100mmol/L 4-氨基安替比林 2mmol/L核苷酸磷酸化酶 0.1U/ml黄嘌呤氧化酶 0.2U/ml过氧化物酶 0.6U/mlBSA 1g/L试剂2:GOOD’S缓冲液 100mmol/L5’-次黄嘌呤核苷酸 10mmol/LTOOS 0.15g/L1.2.2 校准品的组成(选配)5’-核苷酸酶(5.0~100.0)U/L该校准品为血清基质冻干校准品1.2.3 质控品的组成(选配)5’-核苷酸酶(5.0~100.0)U/L该质控品为血清基质冻干质控品校准品、质控品有批特异性,具体靶值见靶值表。

2.1 外观2.1.1 外包装完整无破损;2.1.2 试剂1:无色或淡黄色澄清透明无杂质的液体;2.1.3 试剂2:无色或黄色澄清无杂质的液体;2.1.4 校准品:白色或浅黄色冻干粉,复溶后为浅黄色溶液,无不溶物;2.1.5 质控品:白色或浅黄色冻干粉,复溶后为浅黄色溶液,无不溶物。

2.2 净含量净含量不低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在主波长546nm、副波长800nm、37℃条件下,试剂空白吸光度小于0.4;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在主波长546nm、副波长800nm、37℃条件下,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不大于0.01。

2.4 线性2.4.1 线性范围[5.0,100.0]U/L,相关系数r>0.990。

2.4.2 线性偏差(20.0,100.0]U/L线性范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0%;[5.0,20.0]U/L线性范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2.0U/L。

2.5 分析灵敏度检测浓度为67.8U/L的样本时, 吸光度变化率不小于0.01。

2.6 重复性2.6.1 试剂重复性测试高、低浓度的血清样本或质控品,重复测试10次,CV≤10%;2.6.2 校准品重复性用试剂测定1瓶校准品,重复测定10次,CV≤10%;2.6.3 质控品重复性用试剂测定1瓶质控品,重复测定10次,CV≤10%。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莱帮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莱帮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该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的酶活力。

1.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1.1 产品型号:试剂1(R1):1×40ml 试剂2(R2):1×20ml;试剂1(R1):2×40ml 试剂2(R2):2×20ml;试剂1(R1):2×60ml 试剂2(R2):2×30ml ;2.1外观试剂盒文字符号清晰;试剂1为淡黄色液体;试剂2为无色清澈液体。

2.2净含量试剂净含量不低于标示值。

2.3试剂空白2.3.1试剂空白吸光度用蒸馏水作为样品进行检测,其空白吸光度≤1.0。

2.3.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用蒸馏水作为样品进行检测,其空白吸光度≤0.01△A/min。

2.4分析灵敏度测定指定浓度为62.0U/L时,其吸光度差值的绝对值应≥0.0001△A/min。

2.5线性范围本试剂盒线性(0,300)U/L区间内,其相关系数r≥0.9900;在(0,20]U/L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3U/L,在(20,300)U/L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6精密度2.6.1重复性用高低两个浓度的血清样本测试同一批号试剂盒,其变异系数(CV)应≤10%。

2.6.2批间差用高低两个浓度的血清样本测试三个不同批号试剂盒,其批间差应≤10%。

2.7准确度比对试验:在线性范围(0,300)U/L内,线性相关系数r不低于0.975,其中(0,20]U/L范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3U/L,(20,300)U/L范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8稳定性试剂盒在2-8℃条件可保存12个月,取效期末的试剂盒,检测其试剂空白吸光度,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分析灵敏度,准确度,线性和重复性等,其质量指标应符合2.1,2.2,2.3,2.4,2.5,2.6.1,2.7的要求。

5‘-核苷酸酶(5’-NT)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lepu

5‘-核苷酸酶(5’-NT)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lepu

5‘-核苷酸酶(5’-NT)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活性。

1.1 规格试剂盒是由试剂1和试剂2组成的液体双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均为冻干粉。

规格及装量见表1。

表1 规格及装量1.2 主要组成成分试剂1主要成分:试剂2主要成分:校准品主要组分:质控品主要组分:2.1 净含量应不低于试剂瓶标示装量。

2.2 外观试剂1: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试剂2: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 ,校准品:白色至浅黄色冻干粉,复溶后为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质控品:白色至浅黄色冻干粉,复溶后为无色至浅黄色透明液体。

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标签完好、字迹清晰。

2.3 试剂空白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在546nm(546nm-550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0.6。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0.15。

2.4 分析灵敏度测试80U/L的被测物时,吸光度变化率(ΔA/min)应不低于0.004。

2.5 准确度参照EP9-A2的方法,用比对试剂盒同时测试40例线性区间内的不同浓度的血清样本。

其相关系数(r)不小于0.990。

每个浓度点在(1,15)U/L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2.25U/L;[15,95]U/L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6 重复性变异系数(CV)应不超过10%。

2.7 线性2.7.1在(1,95]U/L区间内,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2.7.2(1,15)U/L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2.25U/L;[15,95]U/L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5%。

2.8 批间差对同一份样品进行重复测定,相对极差<15%。

2.9校准品批内瓶间差变异系数(CV)应≤10%。

2.10 质控品批内瓶间差变异系数(CV)应≤10%。

2.11溯源性根据GB/T 21415-2008的规定,本试剂盒内校准品溯源至企业工作校准品,与已上市公司试剂盒进行比对赋值。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华宇亿康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华宇亿康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酶(5'-NT)的活性。

1.1 产品型号/规格试剂1:1×7.5mL、试剂2:1×2.5mL;试剂1:1×15mL、试剂2:1×5mL;试剂1:1×30mL、试剂2:1×10mL;试剂1:1×45mL、试剂2:1×15mL;试剂1:2×30mL、试剂2:2×10mL;试剂1:4×30mL、试剂2:4×10mL;试剂1:8×45mL、试剂2:8×15mL;试剂1:1×60mL、试剂2:1×20mL;试剂1:2×60mL、试剂2:2×20mL;试剂1:3×60mL、试剂2:3×20mL;试剂1:3×60mL、试剂2:1×60mL;试剂1:4×60mL、试剂2:4×20mL;试剂1:5×60mL、试剂2:5×20mL;试剂1:8×60mL、试剂2:8×20mL;试剂1:3×40mL、试剂2:2×20mL;试剂1:4×30mL、试剂2:1×40mL;试剂1:4×45mL、试剂2:4×15mL;试剂1:8×15mL、试剂2:8×5mL;试剂1:1×15L、试剂2:1×5L;试剂1:1×9L、试剂2:1×3L;试剂1:1×3L、试剂2:1×1L;试剂1:1×900mL、试剂2:1×300mL。

校准品(选配):0.5mL/瓶×1瓶1.2 主要组成成分试剂1:Tris缓冲液 30mmol/L过氧化物酶 3KU/L4-氨基安替比林 1mmol/L抗坏血酸氧化酶 2KU/L黄嘌呤氧化酶 1.5KU/L嘌呤核苷磷酸化酶 2.8KU/L试剂2:3,5-二氯-2-羟基苯磺酸钠 3mmol/L5′-磷酸肌苷 12mmol/L校准品(选配):5′-核苷酸酶 41.0U/LProclin-300 0. 5‰Tris缓冲液 100mmol/L牛血清白蛋白 40g/L校准品值具有批特异性,每批定值,具体定值见瓶签。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北京九强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北京九强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5’-核苷酸酶的含量。

1.1 包装规格试剂1:1×50mL、试剂2:1×25mL;430测试/盒(试剂1:1×52mL、试剂2:1×26mL);质控品(1水平,选配):1×1mL;1×2mL;1×3mL。

1.2 主要组成成分2.1 外观试剂1为无色澄清液体,目测不得有任何沉淀及絮状悬浮物;试剂2为浅褐色澄清液体,目测不得有任何沉淀及絮状悬浮物;质控品为白色或淡黄色粉末状物质,复溶后为无色至淡黄色澄清液体,目测不得有任何沉淀及絮状悬浮物;试剂盒标签标识清晰,外包装完整无损。

2.2 净含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称量。

2.3 试剂空白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A下测定的空白吸光度应≤0.0800。

546nm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下测定的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min)应≤ 0.0050。

A546nm2.4 准确度与已上市的产品进行比对试验:在[5.0,300.0] U/L区间内,相关系数r≥0.975,在[5.0,40.0]U/L区间内测定的偏差应不超过±4U/L,在(40.0,300.0]U/L区间内测定的偏差应不超过±10%。

2.5 分析灵敏度样本浓度为80U/L时,其吸光度变化率应不小于0.0100。

2.6 线性在[5.0,300.0] U/L区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在[5.0,40.0]U/L区间内测定的偏差应不超过±4U/L,在(40.0,300.0]U/L区间内测定的偏差应不超过±10%。

2.7 测量精密度2.7.1 重复性使用高、低不同浓度的样本重复测定10次,其测定值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

2.7.2 批间差随机抽取三批试剂盒的批间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说明书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说明书

【产品名称】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5′NT(过氧化物酶法)【包装规格】R1:2×60mL;R2: 2×30mL;R1:1×60mL;R2: 1×30mL。

R1:1×40mL;R2: 1×20mL;R1:1×30mL;R2: 1×15mL。

R1:2×40mL;R2: 2×20mL;R1:3×40mL;R2: 1×60mL。

【预期用途】5'-NT测定试剂盒测定试剂盒临床上用于检测血清中5'-NT 的活性。

一般用于肝胆疾病的鉴别诊断,阻塞性黄疸、肝内占位性病变和浸润性病变时5'-NT活性通常会升高(仅供参考)。

【检验原理】应用5’-NT偶联嘌呤核苷磷酸化酶,黄嘌呤氧化酶和过氧化物酶反应连续监测法。

5’-NT水解次黄苷酸生成次黄苷;再通过偶联PNP的作用,生成次黄嘌呤;后者在XOD 氧化下生成尿酸和过氧化氢;最后在POD的作用下H2O2通过Trinder反应,生成紫红色的有色醌。

通过动态测量有色醌546nm处吸光度上升的速度计算5’-NT活性。

【储存条件及有效期】原包装R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失效期见产品标签所示。

开瓶后,如放置于仪器中应在一周内使用,每次使用完毕及时盖上瓶盖。

【适用仪器】本试剂盒适用于奥林帕斯OlympusAU400、日立Hitachi7060、日立Hitachi7180、日立Hitachi7600、贝克曼Beckman Unicel DxC 800、贝克曼Beckman AU680、雅培16000、西门子Dimension xpand。

【样本要求】1、样本种类:标本为血清。

2、样本采集:常规静脉采血约3ml,置于试管中,样本采集后,立即密封送检,严格避免溶血。

3、样本干扰:对反应吸光度有干扰的样本,包括溶血和脂血的样本都可能影响检测结果,遇上述情况建议重新采集。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艾威德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艾威德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活性。

1.1 包装规格a) 试剂1:1×15mL 试剂2:1×5mLb) 试剂1:2×45mL 试剂2:2×15mLc) 试剂1:4×60mL 试剂2:4×20mLd) 试剂1:2×60mL 试剂2:2×20mL1.2 主要组成成分1.2.1试剂1主要组分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30 mmol/L 抗坏血酸氧化酶 2 KU/L嘌呤核苷磷酸化酶(PNP) 2.8 KU/L 4-氨基安替吡啉(4-AA) 1 mmol/L 黄嘌呤氧化酶(XOD) 1.5 KU/L 过氧化物酶(POD) 3 KU/L表面活性剂及稳定剂适量1.2.2试剂2主要组分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30 mmol/L 3,5-二氯-2-羟基苯磺酸钠(DHBS) 3 mmol/L 5`-次黄嘌呤核苷酸(5`-IMP) 12 mmol/L 表面活性剂及稳定剂适量2.1 外观试剂1应为无色至浅黄色澄清液体。

试剂2应为无色至浅黄色澄清液体。

2.2 试剂装量应不低于试剂瓶标示装量。

2.3 试剂空白2.3.1试剂空白吸光度在546nm波长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0.8。

2.3.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在546nm波长处测定其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0.08。

2.4 分析灵敏度测定5`-NT含量为10 U/L样本时,其|△A/min|应≥0.002。

2.5 线性范围2.5.1在(0~200)U/L范围内,线性回归的确定系数应不低于0.990;2.5.2测试浓度在(0~20] U/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2 U/L;测试浓度在(20~200)U/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6 测量精密度2.6.1重复性:用两个水平质控血清重复测试其变异系数(CV)应不超过5%。

5‘-核苷酸酶质控品产品技术要求中生北控

5‘-核苷酸酶质控品产品技术要求中生北控

5‘-核苷酸酶质控品
适用范围:本产品与本公司5’-核苷酸酶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临床检验实验室内5’-核苷酸酶项目的质量控制。

1.1规格
冻干粉型: 1mL×1;3mL×1。

1.2规格划分说明
根据复溶体积划分规格。

1.3 主要组成成分
本产品以牛血清为基质,并添加了5’-核苷酸酶。

主要成分为5’-核苷酸酶,定值范围:60U/L~120U/L(每批定值)。

2.1 外观
质控品为白色冻干粉,复溶后为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溶液,无混浊、无未溶解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2 质控品定值有效性
测定结果应在质控范围内。

2.3 批内瓶间差
批内瓶间差的变异系数(CV)应≤5%。

2.4稳定性
2.4.1效期稳定性
原包装质控品在2℃~8℃避光贮存,有效期为12个月。

在质控品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质控品性能应符合2.1、2.2、2.3要求。

2.4.2复溶稳定性
复溶后质控品,在2℃~8℃密闭避光保存,稳定期为5天;在-25℃~-15℃密闭避光保存,稳定期为35天。

在稳定期满后1天内,质控品性能应符合2.1、2.2、2.3要求。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广东执诚生物科技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广东执诚生物科技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性能指标1试剂性能指标1.1试剂外观:R1为无色澄清液体;R2为浅褐色澄清液体。

1.2试剂装量:液体试剂装量应不小于标示量。

1.3试剂空白1.3.1试剂空白吸光度:应不大于0.10;1.3.2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大于0.01/min。

1.4分析灵敏度测定50U/L 样本的吸光度变化(△A)应≥0.004。

1.5线性范围:试剂(盒)线性范围应覆盖[5-300]U/L。

1.5.1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0;1.5.2[5-40] U/L范围内的绝对偏差应不超过±4 U/L ,(40-300] U/L 范围内的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

1.6准确度准确度偏差应不超过±10% 。

1.7精密度1.7.1重复性: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5%;1.7.2批间差: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校准品性能指标2.1外观无色或淡黄色粉末。

2.2水分含量采用烘干法,水分含量不大于5%。

2.3正确度使用具有溯源性的企业工作校准品,量值传递的正确度应符合|En|≤1。

2.4均一性瓶内均一性应≤10%,瓶间均一性应≤15%。

3质控品性能指标3.1外观无色或淡黄色粉末。

3.2水分含量采用烘干法,水分含量不大于5%。

3.3准确度检测试剂盒内质控品,准确度偏差应不超过±15% 。

3.4均一性瓶内均一性应≤10%,瓶间均一性应≤15%。

5’-核苷酸酶校准品产品技术要求注册

5’-核苷酸酶校准品产品技术要求注册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5’-核苷酸酶校准品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1.1包装规格冻干粉型:1mL×1;3mL×1。

1.2主要组成成分本产品在Tris-HCl缓冲液 (pH6.5)中添加了1g/L稳定剂、3g/L赋形剂、5’-核苷酸酶50~70U/L(每批定值,值有差异,详见值单)。

1.3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本产品与本公司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配套使用,用于临床检验实验室5’-核苷酸酶项目定量检测的系统校准。

1.4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体外诊断试剂适用)原包装校准品在2℃~8℃条件下贮存,有效期为12个月。

2、性能指标2.1 外观本校准品应为白色冻干粉,复溶后应为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溶液,无混浊,无未溶解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标签清晰。

2.2准确度用中生试剂和已上市同类试剂分别测定40个在线性范围内不同浓度的样本,在[1,300] U/L的检测范围内,比对两组数据的相关系数(r)及测值的偏差,要求r≥0.975;在(20,300] U/L区间内,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5%;在[1,20] U/L区间内,绝对偏差应不超过±3U/L。

2.3批内瓶间差批内瓶间差的变异系数(CV)应≤5%。

瓶间2.4含水量含水量应≤5%。

2.5稳定性2.5.1效期稳定性原包装校准品在2℃~8℃条件下贮存,有效期为12个月。

在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校准品性能应符合2.1、2.2、2.3要求。

2.5.2复溶稳定性复溶后的校准品在2℃~8℃条件下密闭避光保存,稳定期为5天,在-25℃~-15℃条件下密闭避光保存,稳定期为35天。

在稳定期满后1天内,校准品性能应符合2.1、2.2、2.3要求。

2.6校准品溯源性校准品溯源性应符合GB/T 21415《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的要求,并提供校准品的来源、赋值过程及测量不确定度等内容。

5'-核苷酸酶活性的测定

5'-核苷酸酶活性的测定

5'-核苷酸酶活性的测定5'-核苷酸酶在人与动物组织细胞中主要分布在质膜上,它在细胞分级分离研究中常被用作质膜的标志酶。

最近研究表明该酶也主要分布于水稻幼叶细胞的质膜上。

该酶的功能目前还不十分了解,推测其可能在核酶生物合成、RNA降解以及ATP代谢过程中起作用,在植物抗逆性研究中,曾有用以作为抗冷性指标的报道。

5'-核苷酸酶催化5'-核苷单磷酸水解生成相应的核苷和正磷酸,因此,通过测定反应生成的无机磷含量可以测定该酶的活性。

1.仪器设备分光光度计、恒温水浴、离心机。

2.操作方法1)材料准备:水中浸泡1d的水稻种子,用湿纱布包裹后置于28℃恒温箱中催芽1d,将种子分别排列在放有少量清水的培养皿中,然后于28℃恒温箱中生长3d,幼芽长约2cm左右时用作试验材料。

2)酶液制备:取0.5g幼芽,剪碎,加入3ml的试剂I[50mmol/LHepes-KOH(pH7.5)内含25mmol/L KCl,5mmol/L MgCl2]进行匀浆,匀浆液用1层纱布过滤,得到的滤液以15000×g离心20min,上清液为酶液。

3)酶活性的测定:1.0ml的酶反应液[试剂Ⅱ(30mmol/L Hepes-KOH(pH7.5)内含1mmol/L MgCl2)中含有5mmol/L5'-AMP,5mmol/LNaMoO4(以抑制非特异性磷酸酶的活性),100×g 蛋白酶液],以不含5'-AMP酶反应液为空白对照。

在30℃下保温15min后,加入300μl20%的三氯醋酸终止反应,离心去沉淀后,用钼黄法测定上清液中无机磷的含量。

5'-核苷酸酶的活性用每分钟每毫克蛋白所释放无机磷的微克数表示。

3.注意事项1)蛋白质以考马斯亮蓝法测定,考马斯亮蓝染色液的组成为:100mg考马斯亮蓝G250+50ml95%乙醇+100ml85%正磷酸定容至1000ml后过滤。

5'-核苷酸酶(5'-NT)活性检测试剂盒说明书__可见分光光度法UPLC-MS-6038

5'-核苷酸酶(5'-NT)活性检测试剂盒说明书__可见分光光度法UPLC-MS-6038

5'-核苷酸酶(5'-NT)活性检测试剂盒说明书可见分光光度法货号:UPLC-MS-6038规格:50T/24S产品内容:使用前请认真核对试剂体积与瓶内体积是否一致,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溶液的配制:1、试剂五:临用前加入12 mL 蒸馏水,充分溶解,用不完的试剂4℃保存两周。

2、试剂六:临用前加入12 mL 蒸馏水,充分溶解,用不完的试剂4℃保存两周。

3、工作液配制:临用前取1 支试剂一中加入到1 瓶试剂二中充分溶解;用不完的试剂-20℃分装保存一周,现用现配。

4、定磷试剂的配制:按H2O:试剂五:试剂六:试剂七=2:1:1:1 的比例配制,配好的定磷试剂应为浅黄色。

若无色则试剂失效,若是蓝色则为磷污染(请根据需要,用多少配多少)。

5、标准品:8 mg 磷标准品。

临用前加入4.6 mL 试剂四溶解配制成10 μmol/mL 的标准溶液,溶解后4℃保存两周。

产品说明:5'-核苷酸酶(5'-NT)是一种对底物特异性不高的水解酶,可作用于多种核苷酸。

广泛存在于各种植物、动物组织、血清血浆中。

5'-NT 是一种特殊的磷酸酯水解酶,它只作用于核苷-5'-磷酸如AMP(腺苷-5'-磷酸或腺苷酸)生成无机磷酸和核苷。

通过定磷显色法测定所生成的无机磷含量,可以计算出5'-NT 的活性高低。

注意:实验之前建议选择2-3 个预期差异大的样本做预实验。

如果样本吸光值不在测量范围内建议稀释或者增加样本量进行检测。

需自备的仪器和用品:天平、可见分光光度计、台式离心机、低温离心机、恒温水浴锅/恒温培养箱、1 mL 玻璃比色皿、可调式移液枪、研钵/匀浆器、冰和蒸馏水。

操作步骤:一、样本处理(可适当调整待测样本量,具体比例可以参考文献)1.组织:按照质量(g)﹕提取液体积(mL)为1﹕5-10 的比例(建议称取约0.1 g,加入1 mL提取液),冰上匀浆后于4℃,15000 g离心10 min,取上清置于冰上待测。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九州泰康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九州泰康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5'-NT)活性。

1.1规格试剂Ⅰ(R1):60ml×3,试剂Ⅱ(R2):20ml×3;试剂Ⅰ(R1):60ml×2,试剂Ⅱ(R2):20ml×2;试剂Ⅰ(R1):60ml×1,试剂Ⅱ(R2):20ml×1;试剂Ⅰ(R1):45ml×3,试剂Ⅱ(R2):15ml×3;试剂Ⅰ(R1):90ml×2,试剂Ⅱ(R2):15ml×4。

1.2主要组成成分2.1 外观试剂盒外观应整洁,文字符号标识清晰;试剂均为澄清溶液,无未溶解物。

2.2 净含量用通用量具测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2.3试剂空白2.3.1试剂空白吸光度用纯化水作样本,在波长A550nm,比色光径1cm,反应温度37℃下,试剂空白吸光度测定值,应≤0.80A。

2.3.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在波长A550nm,比色光径1cm,反应温度37℃下,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 │)应≤0.100。

2.4分析灵敏度测试浓度80U/L的样本时,吸光度变化值不低于0.002。

2.5 线性在[0.01,200]U/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应≥0.990。

在[0.01,50)U/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5.0U/L;在[50,200]U/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重复性用低、高二个水平的样本检测,检测结果批内变异系数(CV)应不超过10%。

2.7 批间差用三个批号的试剂盒测定同一质控血清,试剂盒批间相对极差≤15%。

2.8 准确度使用美国sigma公司的纯品,进行回收试验,计算回收率,应介于85%-115%之间。

2.9 稳定性试剂在未开瓶状态下,于2℃~8℃可保存12个月。

有效后两个月内进行测定,检测结果应符合2.3、2.4、2.5、2.6、2.8的要求。

5′—核苷酸酶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产品技术要求中山标佳

5′—核苷酸酶检测试剂盒(酶比色法)产品技术要求中山标佳

试剂R1溶液应呈淡黄色、无颗粒、无杂质、无沉淀和悬浮物;R2溶液无色、无颗粒、无杂质、无沉淀和悬浮物;质控品为白色冻干粉末。

2. 2净含量
试剂盒各试剂装量应不小于标示值。

2. 3试剂空白
2. 3.1试剂空白吸光度
用蒸馅水作为样品加入试剂测试,试剂空白吸光度A54finm WO. 200o
2. 3. 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用蒸馅水作为样品加入试剂测试,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应W0. 02o
2. 4分析灵敏度
测试25 U/L被测物时,吸光度变化率(△A/min)范围为0. 005〜0. 040。

2. 5线性范围
应在(0-100) U/L内满足线性相关系数rN 0. 990,浓度N12U/L时,相对偏差
W20%;浓度V12 U/L时,绝对偏差W2 U/L。

2. 6测量精密度
2. 6. 1重复性
变异系数CV应W6. 0%。

2. 6. 2批间差
变异系数CV应W 10. 0%0
2. 7准确度
用产品配套的2个浓度的定值校准品作为样本进行检测,其相对偏差应W
10. 0%o
2. 8分析特异性
当样品中甘油三酯浓度W10g/L,胆红素浓度W200 MW1/L,血红蛋白浓度W5 g/L,抗坏血酸^260 mg/L浓度时,测试结果的干扰偏差应在± 10%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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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适用范围: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活性。

试剂1:1×30ml;试剂2:1×10ml
试剂1:2×30ml;试剂2:1×20ml
试剂1:1×60ml;试剂2:1×20ml
试剂1:3×80ml;试剂2:4×20ml
试剂1:4×60ml;试剂2:4×20ml
试剂1:2×60ml;试剂2:2×20ml
试剂1:2×30ml;试剂2:2×10ml
试剂1:6×60ml;试剂2:2×60ml
2.1 外观
试剂1为无色至浅褐色液体,无可见异物,试剂2为无色至浅褐色液体,无可见异物。

2.2 净含量
试剂净含量不少于标称装量。

2.3 试剂空白
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
用生理盐水作为样本加入试剂测试时,试剂空白吸光度应<0.200A。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用生理盐水作为样本加入试剂测试时,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的绝对值应<0.020△A/min。

2.4 分析灵敏度
5’-NT含量为50U/L时,测定吸光度变化率的绝对值应>0.005△A/min。

2.5 线性区间
试剂(盒)线性在[5,100]U/L区间内:
2.5.1 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0;
2.5.2 [5,20]U/L区间内,线性绝对偏差不超过±4U/L;(20,100]U/L区间内,线性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精密度
2.6.1 重复性
用相同批号试剂盒测试两个水平的样本,所得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

2.6.2 批间差
用3个不同批号试剂盒测试两个水平的样本,试剂(盒)批间相对极差应不大于10%。

2.7 准确度
与已上市的同类产品比对,用40个在[5,100]U/L区间内不同浓度的人源样本,用线性回归方法计算两组结果的相关系数(r)不小于0.990;[5,20]U/L区间内,线性绝对偏差不超过±4U/L;(20,100]U/L区间内,线性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8 稳定性
5’-NT试剂盒于2℃~8℃避光环境中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取到效期后的试剂检测试剂空白、分析灵敏度、线性区间、重复性、准确度应分别符合2.3、2.4、2.5、2.6.1、2.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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