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绿色联盟章程
教育联盟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联盟组织结构、运作机制,明确联盟宗旨、任务和权利义务,促进联盟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联盟名称:[联盟名称]第三条联盟性质:[联盟性质,如:非营利性、学术性、区域性等]第四条联盟宗旨:[联盟宗旨,如:推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等]第五条联盟住所:[联盟住所]第二章联盟成员第六条联盟成员资格:1. 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2. 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3. 愿意遵守本章程,履行联盟成员义务。
第七条成员加入与退出:1. 欲加入联盟的教育机构,需向联盟提出申请,经联盟理事会批准后,成为正式成员;2. 成员因故退出联盟,需提前向联盟提出书面申请,经联盟理事会批准后,终止成员资格。
第三章联盟组织机构第八条联盟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负责制定联盟发展规划、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决定联盟重大事项等。
第九条联盟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联盟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负责联盟的全面工作。
第十一条联盟理事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联盟相关领域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联盟任务与活动第十二条联盟主要任务:1. 促进联盟成员间的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 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探索教育教学新方法、新模式;3. 开展教育交流活动,提升联盟成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4. 积极参与国家教育政策制定,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第十三条联盟主要活动:1. 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论坛等活动;2. 组织教师培训、考察交流等活动;3. 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与研究;4. 合作开发教育教学资源。
第五章联盟经费第十四条联盟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政府资助;3. 社会捐赠;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联盟经费使用:1. 用于联盟日常管理工作;2. 用于联盟举办的活动;3. 用于联盟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4. 用于联盟发展基金。
绿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
加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人才培养,提高创建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
3.宣传推广
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提高社会影响力。
4.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六、预期效果
1.学校师生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形成绿色发展的价值观。
2.学校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能源消耗降低,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高。
6.社会参与
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家长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宣传推广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绿色学校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7.持续改进
建立健全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改进,确保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来自五、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
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为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校园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提升校园生态环境质量。
4.生态环境
加强校园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保护。设立生态环境监测点,定期评估校园生态环境质量。
开展绿色出行活动,减少私家车接送学生,降低交通污染。鼓励师生使用非机动车或公共交通工具,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四、具体措施
1.组织管理
成立绿色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加强对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环境教育
将环境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开展丰富多样的环境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加强环境教育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环境教育水平。
3.环境设施
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加强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加大绿化校园力度,提高校园绿化覆盖率。
联盟办学管理制度
联盟办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办学目标,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联盟办学机构的管理工作,包括联盟办学机构的组织架构、管理流程、管理职责、管理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联盟办学机构的管理行为,保障联盟办学机构的正常运行,促进教育教学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联盟办学机构设学校委员会,由校长、教务长、教研长、行政长等组成。
第五条学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学校的各项工作,审议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学校委员会设立各部门和办学单位,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研处、财务处、后勤保障处等。
第七条各部门和办学单位负责学校的具体管理工作,协助校长和学校委员会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八条联盟办学机构的校长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管理。
第九条校长负责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学校的各项工作,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发展。
第十条教务长负责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评估的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和教材建设等。
第十一条教研长负责学校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立项、科研成果的推广、科研人员的培养和科研机构的整合等。
第十二条行政长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文秘工作的组织、会议活动的筹备、档案管理等。
第十三条各部门和办学单位负责学校的具体管理工作,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或办学单位的各项任务。
第四章管理程序第十四条联盟办学机构贯彻民主管理,依法行事,全面负责,依规管理的原则。
第十五条学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研究和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议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各部门和办学单位每周至少召开一次部门会议,研究和决定本部门或办学单位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各类文件、规章和制度都须经过学校委员会的审议和决定,方可施行。
第十八条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制度。
内蒙古科技大学高职青协
协会旗帜:
内蒙古科技大学高职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于 2007 年 9 月,在学院领导的支持与鼓励下,走过了2 年的风风雨雨。
2年来,青年志愿者协会由最初只有十几名志愿者的初级团体,发展到现在拥有十支志愿服务分队,并与各级福利机构和各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大团体。
内蒙古科技大学高职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包头市团委领导下,直属高职院团委,由志愿从事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内蒙古科技大学在校大学生组成。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设会长、副会长、文秘部、外联部、策划部、文艺部、内联部等部门。
会长、副会长管理理事会各部门的工作,各部门对会长、副会长负责。
理事会协调和管理各支志愿服务分队的活动,志愿服务分队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情况。
本协会宗旨
发展专长、扶助孤残、完善自我、美化校园、奉献社会。
本协会的协会精神
奉献、团结、务实、进取。
本协会的主题
用奉献点亮青春特色活动
不一一列举。
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节能协会章程
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节能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会团体的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节能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本协会是在内蒙古科技大学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能源与环境学院师生自行组建的科技学术类社团组织,协会自觉接受内蒙古科技大学团委、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与指导,活动内容涉及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门窗、采暖、供热、通风空调设备、新型建筑材料、节能房屋设计、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等学科知识与技术。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节能协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执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始终以节约能源、提高能效、推动能源综合利用和保护环境为己任,紧密围绕节能减排这一中心点工作,以宣传绿色文化、倡导节能环保、维护生态和谐为主任务,以践行节能公益行动为主动力,广泛动员当代大学生积极投身节能环保事业,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作用协会是理论知识、技术与实践活动的桥梁,起着连接纽带的作用。
协会根据学生专业的性质和种类,定期进行不同形式的培训,组织学生参与科研实验和全国节能型学术竞赛,协助指导教师完成科研课题,倡导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社团活动,开展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四节(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活动、技术创新等工作,维护全体会员的共同权益。
第五条会训:节能减排、你我同行,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第二章活动内容范围第六条协会的主要活动(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完成校园社团文化活动的各项任务,努力协助学校做好校园节能环保的宣传与带头工作。
(二)研究探讨本地区建筑节能行业的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学生交流方案设计、科研实验、行业生产经营当中的节能问题,大力学习和推广创新型节能技术,注重学生的经验总结与技术应用,提高学生的节能意识,促进节能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开展建筑节能行业、节能技术运用与推广的社会调查研究与科研学术竞赛,提高学生运用知识、经验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有利于建筑节能行业发展的有关技术改进、技术革新、经济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学院企业家联盟章程模板
第一条为加强学院与校友之间的联系,促进校友企业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学院与企业之间的协同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企业家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学院校友企业家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联盟宗旨:1. 促进学院与校友之间的感情交流,增强校友凝聚力;2. 搭建校友企业家交流合作平台,推动资源共享;3. 传播学院优秀办学理念,提升学院社会影响力;4. 支持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助力学院发展壮大。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联盟设理事会,负责联盟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组成:1. 理事长:由联盟成员选举产生,负责联盟的全面工作;2. 副理事长:若干名,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3. 理事:若干名,由联盟成员选举产生,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以下委员会:1. 会员发展委员会:负责会员的招募、审核和管理工作;2. 项目合作委员会:负责联盟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项目对接、洽谈和实施;3. 资源共享委员会:负责整合联盟内部资源,为成员提供资源共享服务;4. 公关宣传委员会:负责联盟的宣传推广、品牌建设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联盟职责:1. 组织开展校友企业家交流活动,促进校友之间的沟通与合作;2. 为成员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市场拓展等服务;3. 组织开展学院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项目,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4. 建立校友企业家信息库,为成员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5. 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为成员提供法律援助。
第八条理事职责:1. 参与联盟重大决策,对联盟发展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2. 参与联盟活动策划和组织,推动联盟工作顺利开展;3. 协助理事长处理联盟日常事务;4. 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与联盟活动。
第四章会员第九条会员资格: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校友企业家;2. 愿意遵守本章程,支持联盟工作的;3. 经联盟理事会批准,可成为联盟会员。
第十条会员权利:1. 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2. 获得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3. 对联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优先推荐项目合作机会;5. 享有联盟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绿色学校_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提高学校环境管理水平,培育学生的环保意识,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旨在营造绿色、环保、低碳的校园环境。
第三条绿色学校建设遵循以下原则:1. 全员参与,共同推进;2. 节能减排,绿色环保;3. 知行合一,实践育人;4.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环保意识教育第四条学校将环保教育纳入教育教学体系,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第五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环保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参加环保知识竞赛、环保绘画、环保手抄报等活动。
第六条鼓励学生参与环保志愿者服务,开展校园绿化、清洁、垃圾分类等环保实践活动。
第三章节能减排第七条学校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八条加强能源管理,严格执行能源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优化校园照明系统,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实行分时用电,减少浪费。
第十条严格管理用水,推广节水器具,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四章绿色校园建设第十一条加强校园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打造绿色校园。
第十二条定期对校园进行绿化维护,确保植物生长良好。
第十三条严禁乱扔垃圾,加强垃圾分类投放和管理。
第十四条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第五章垃圾分类第十五条实施垃圾分类制度,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第十六条设置分类垃圾桶,明确分类标识,指导学生正确投放垃圾。
第十七条定期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投放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学校设立绿色学校考核小组,定期对各部门、班级的环保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对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个人和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专业联盟章程
**专业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盟名称:**省**专业联盟第二条联盟发起学校:** ……第三条联盟性质:联盟是为实现**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生竞赛、校际交流合作,共推师生成长,自愿加入、非营利性的、非法人的*校协同发展联合体。
第四条联盟宗旨:本着自愿、平等、合作、共赢的原则,实现联盟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多层次交流、多方面合作、多资源共享,达到强强联合、共赢发展。
第五条 **省**专业联盟各成员单位应遵循本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活动内容第六条联盟成员校之间每年组织一次专业发展年会。
分享交流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课程改革、实训建设、课堂变革、评价机制、创新创业以及信息化资源库的建设成果及问题。
第七条 **省**专业联盟每年开展一次学生技能大赛、开展一次教师赛事,促进专业发展。
第八条各联盟校可根据相互意愿,实行联考。
第九条 **省**专业联盟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会议地点实行轮流制。
第三章成员第十条 **省**专业联盟实行单位会员制,联盟发起单位自动成为联盟会员单位。
第十一条补员申请加入联盟所需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合法办学资质的公办、民办学校。
2.承认并遵守本章程。
3.自愿加入本联盟。
4.积极参与教学交流、资源共享、教育实践等联盟组织的各种活动。
5.教学水平和学校规模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十二条补员加盟流程1.提交加入**省**专业联盟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
2.经**省**专业联盟理事会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联盟成员的权利1.享有参与联盟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决策和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等权利。
2.享有本联盟成员之间共享资源的使用权。
3.享有在联盟平台上进行、教学成果的宣传推广权。
4.享有经申报批准承办本联盟交流联谊活动的权利。
5.对于本联盟工作成员具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6.按照“共享、共建、互利、共赢”原则可以享受的其它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联盟成员的义务1.遵守本章程的规定,执行联盟理事会的决议。
学校集团联盟公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集团联盟的运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联盟成员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适用于参与学校集团联盟的所有成员校,包括但不限于小学、初中、高中等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学校集团联盟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为宗旨,通过联合办学、师资培训、教学研究、学生交流等方式,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学校集团联盟设立理事会,由各成员校校长及代表组成,负责联盟的决策与管理。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处理,协调各成员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第六条各成员校设立联盟工作小组,负责本校内联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合作与交流第七条资源共享:各成员校应积极参与资源共享,包括图书、教学设备、师资培训等,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师资培训:联盟将定期组织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第九条教学研究:各成员校应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分享教学经验,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第十条学生交流:联盟将组织学生交流活动,增进成员校学生之间的友谊,拓宽学生视野。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各成员校应按照联盟公约的规定,履行自身职责,确保联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理事会对联盟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对成员校的工作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成员校如违反本公约,理事会有权对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联盟成员资格。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各成员校应遵守本公约,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一)未履行资源共享义务,损害其他成员校利益;(二)未按时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影响联盟整体发展;(三)违反联盟公约,损害联盟声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成员校应严格遵守。
第十七条本公约的解释权归学校集团联盟理事会所有。
第十八条本公约如有未尽事宜,由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第十九条本公约一式两份,各成员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盟校实施方案
联盟校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联盟校实施方案是指为了促进不同学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计划。
在当前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联盟校实施方案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目标与意义。
1. 目标,联盟校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多元化、灵活性强的教育合作模式,促进学校间资源共享,提高教学质量,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2. 意义,联盟校实施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打破学校之间的壁垒,促进资源共享、互补优势,提高教学水平,推动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建立联盟校合作机制,各学校之间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制定发展规划和合作项目,明确合作内容和目标。
2. 教学资源共享,联盟校之间共享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备、教材、优质课程等,提高教学质量。
3. 师资培训与交流,联盟校之间开展师资培训和教学经验交流,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教学水平提升。
4. 学生交流与合作,联盟校开展学生交流活动,包括联合举办文化节、学术竞赛、实践活动等,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5. 教育科研合作,联盟校开展教育科研合作项目,共同研究教育问题,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
四、保障措施。
1. 领导支持,各级领导对联盟校实施方案给予充分支持,提供政策和资源保障。
2. 资金支持,为联盟校合作项目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保障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
3. 组织保障,建立联盟校合作机构,明确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保障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
4. 资源共享,各联盟校之间建立资源共享平台,方便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
五、实施效果评估。
1. 教学质量提升,通过联盟校实施方案,可以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资源,提升学校整体教学水平。
2. 师资培训成效,联盟校实施方案有助于促进师资培训和交流,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教学能力。
3. 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学生通过联盟校合作活动,可以增强综合素质,培养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
4. 教育资源共享效果,联盟校实施方案有助于促进教育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满足学校教学需求。
绿色学校申报实施方案
绿色学校申报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绿色学校是指以可持续发展教育理念为指导,通过改善学校环境、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促进学校整体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实践活动。
绿色学校建设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因此,制定绿色学校申报实施方案对于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申报目标。
1. 建立绿色学校标准体系,明确绿色学校的内涵和要求;2. 建立绿色学校申报评审机制,促进学校自主申报;3. 加强绿色学校建设宣传推广,引导更多学校积极参与。
三、申报实施方案。
1. 制定绿色学校标准体系,明确绿色学校的内涵和要求,包括学校环境、教学内容和方法、学生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要求,为学校申报提供具体指导。
2. 设立绿色学校申报评审机制,建立由教育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组成的评审团队,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保评审公正、公开、客观。
3. 加强绿色学校建设宣传推广,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宣传绿色学校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成果,引导更多学校积极参与绿色学校建设。
四、实施步骤。
1. 学校自查自改,明确绿色学校建设目标,制定具体的建设计划和时间表。
2. 学校申报评审,按照绿色学校标准体系准备申报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3. 绿色学校认证,通过评审的学校将获得绿色学校认证,成为绿色学校建设的示范单位。
4. 绿色学校建设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宣传评审通过的绿色学校,引导更多学校积极参与绿色学校建设。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政策扶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绿色学校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2. 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绿色学校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3.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加强对绿色学校建设的宣传引导,引导更多学校积极参与。
六、总结。
绿色学校申报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推动绿色学校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内蒙古科技大学绿色联盟章程
内蒙古科技大学绿色联盟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绿色联盟(Green League),简称:绿盟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本团体为自愿结成、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
是为了发展内蒙古科技大学的环保事业,是内蒙古科技大学国际学院支持下成立的,由团委及国际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管辖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教育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方针、政策,为促进内蒙古科技大学环保事业,以及提高大学生的环保意识,为振兴中华环保事业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本社团口号:做绿色使者,写绿色人生!第五条本社团是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共青团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的领导,接受各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内蒙古科技大学正式学籍;(二)拥护本社团章程;(三)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四)热爱环保事业。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会员提出入会申请;(二)经理事会面试合格后入为会员;(三)由理事会或理事长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会员权利一律平等;(二)执行本社团的决议;(三)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四)参与社团每次活动;(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六)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会费或超过3次无故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二条本社团设立学术顾问、指导老师、名誉会长、理事长(会长)各一名,副理事长(副会长)两名,下设秘书处、创意部、组织部、公关外联部、实践部、宣传部。
中国绿色采购联盟章程
附件中国绿色采购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组织的名称为“绿色采购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Union Green Purchsing Network,英文缩写UGPN)。
第二条性质本联盟是在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指导下,各界热心于绿色环保事业的知名人士、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结成的非官方、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宗旨1、以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为核心,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中国及全人类环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2、立足国内,围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绿色环保事业,推动绿色采购产业的规范发展。
3、根据党和国家的战略政策,围绕绿色产业,推动绿色经济领域相关学术问题的发展。
第四条法律管辖本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业务上接受中国国情研究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指导和管理。
第五条地址本联盟秘书处所在地为北京大学中国国情研究中心。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业务内容本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绿色环保事业,推动绿色采购制度与标准的逐步完善,协助和监督政府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促进中国环境事业发展;组织参加国内外绿色环保组织间的交流,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环境形象,确立中国环保社团应有的国际地位,推动全人类环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其具体业务范围如下:(一)围绕国家环境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党和政府在绿色环保领域建言献策;(二)积极推动维护环境权益的立法,建立健全环境权益保障体系,组织开展维护环境权益活动和绿色采购产业业务咨询活动,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三)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绿色环保事业,推动绿色采购制度与质量监督认证与评价标准体系的逐步完善,;(四)开展相关的国家绿色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领域的专业咨询服务;(五)团结凝聚各社团组织,联合各方面的力量,共同促进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六)开展绿色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与推广绿色采购领域的权益知识,提高全民绿色环保意识;(七)组织参加国际民间环境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环境形象,为我国的环境事业争取更多的国际支持和实际利益,推动全人类环境事业发展;(八)开展有助于环境的公益性活动,承办政府及有关组织委托的其他工作。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一、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联盟成员之间的行为准则,确保联盟的顺利运作和发展。
二、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XXX联盟”。
三、联盟成员1. 联盟成员应为具有良好信誉和合法经营的企业、组织或个人。
2. 联盟成员应积极参与联盟活动,共同促进联盟的发展和利益。
3. 联盟成员应遵守联盟章程和决议,并按时缴纳会费。
四、联盟结构1. 联盟理事会:由联盟成员选举产生,负责决策联盟事务,并监督联盟的运作。
2. 联盟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的协调和执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
3. 联盟工作组:根据需要设立,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和项目的执行。
五、联盟权益与义务1. 联盟成员享有参与联盟活动、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 联盟成员有义务遵守联盟章程和决议,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利益。
3. 联盟成员应积极参与联盟的活动和项目,共同推动联盟的发展。
六、联盟活动1. 联盟将定期组织会员大会、座谈会、培训等活动,提供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2. 联盟将开展合作项目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和创新。
3. 联盟将加强与政府、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的合作,共同促进行业发展。
七、联盟经费1. 联盟经费主要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和合作项目等。
2. 联盟经费将用于联盟活动的组织和执行,以及联盟事务的运作和管理。
八、章程修订1. 对于本章程的修改需由联盟理事会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联盟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2. 本章程的修改应及时通知所有联盟成员,并在联盟官方网站或其他适当渠道公布。
九、附则1. 本章程生效后,联盟成员应遵守并执行。
2. 对于本章程未能涉及的事项,可由联盟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以上为XXX联盟的章程格式,旨在确保联盟成员间的公平、公正和互利合作。
联盟成员应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并共同努力推动联盟的发展,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联盟章程格式
联盟章程格式一、章程的目的和背景本联盟章程旨在规范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联盟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本章程适合于所有加入本联盟的成员,并具有约束力。
二、联盟的名称和宗旨1. 联盟名称:XXXX联盟(以下简称“本联盟”)。
2. 联盟宗旨:本联盟旨在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提高行业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三、联盟成员1. 加入条件:任何符合联盟宗旨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联盟。
2. 申请和审批:申请人应向联盟秘书处递交加入申请,经联盟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成为联盟成员。
3. 权益和义务:联盟成员享有联盟资源的使用权,有权参预联盟活动,并承担与联盟宗旨相符的义务。
四、联盟组织结构1. 联盟理事会:由联盟成员选举产生,负责联盟的决策和管理,理事会成员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联盟事务。
2. 联盟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工作的执行和协调,联盟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3. 分支机构:根据需要,联盟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五、联盟活动1. 学术交流:联盟将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促进成员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2. 项目合作:联盟成员可以就相关领域的项目进行合作,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3. 资源共享:联盟成员可以共享联盟内部的资源和信息,提高各自的研究和发展能力。
六、联盟经费和财务管理1. 联盟经费来源:联盟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款等。
2. 财务管理:联盟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联盟经费的收支管理和财务报告的编制。
七、章程的修订和解释1. 修订程序:对本章程的修订应由联盟理事会提出,并经过全体味员的投票通过。
2. 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联盟理事会。
八、附则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
2.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于联盟理事会。
3. 本章程的具体实施细则由联盟秘书处负责制定和修订。
以上为XXXX联盟的章程格式,旨在规范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和联盟的运作模式,确保联盟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章程
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内蒙古科技大学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增强学校学生社团组织的功能,推动学生社团向规范化、多元化、可持续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第二课堂,促进全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依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学生社团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社团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的根本任务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在学校规章制度的约束下开展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有利于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活动。
同时学生社团活动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保证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必须经相应的上级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按照本章程的要求填写《学生社团成立审批表》,申请成立。
第五条各级学生社团隶属于校团委管理,校团委作为全校各类社团的主管机关,对各类社团及其各项活动进行管理、指导、扶持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评估活动,对于校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职能工作学生社团享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取得内蒙古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本、专科(高职)生。
各类学生社团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上应遵守本制度章程具体相关条例。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第七条学生社团共分为科技学术类、文娱类、体育类、实践类四类社团,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以上各类进行申请。
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学生社团分两级管理,由校级社团和学院级社团两级组成,校级社团由校团委直属领导,学院级社团由学院团总支直属领导。
第八条社团发起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30名以上(含30名)的学生发起;(二)有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确定负责人;(三)有规范的名字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四)有比较固定的活动场所;(五)有固定的社团指导老师、有固定的挂靠单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科技大学绿色联盟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绿色联盟(Green League),简称:绿盟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本团体为自愿结成、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
是为了发展内蒙古科技大学的环保事业,是内蒙古科技大学国际学院支持下成立的,由团委及国际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管辖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教育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方针、政策,为促进内蒙古科技大学环保事业,以及提高大学生的环保意识,为振兴中华环保事业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本社团口号:做绿色使者,写绿色人生!第五条本社团是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共青团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的领导,接受各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内蒙古科技大学正式学籍;(二)拥护本社团章程;(三)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四)热爱环保事业。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会员提出入会申请;(二)经理事会面试合格后入为会员;(三)由理事会或理事长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会员权利一律平等;(二)执行本社团的决议;(三)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四)参与社团每次活动;(五)按规定交纳会费;(六)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会费或超过3次无故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二条本社团设立学术顾问、指导老师、名誉会长、理事长(会长)各一名,副理事长(副会长)两名,下设秘书处、创意部、组织部、公关外联部、实践部、宣传部。
第十三条各负责人及部门管理制度:(一)理事会:由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学术顾问:由对生态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问题深有研究的专家教授担任。
(三)指导老师:由学校或国际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部分领导担任。
(四)名誉会长:由在环保方面做出过重大贡献或有重大影响的人士担任。
(五)理事长(会长):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本社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本社团总体规划与长远发展,指导组织机构成员,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解决社团内部重大问题,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理事长(会长)接受各级组织与个人的监督,对组织内的各项工作、各个部门进行指导、统筹与协调,审批各项计划、方案决议。
理事长(会长)有提名下级部门负责人的权利,并交理事会决定。
理事长(会长)作为本社团的对外代表,有权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六)副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两名由理事长(会长)任命,分别对成员大会、创意部、秘书处、组织部、公关外联部、实践部、宣传部负责,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助理事长(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七)秘书处:负责社团的财务工作,负责出纳,资金运做的记录,同时也包括对社团所有的物品记录在案,使用后的归还情况。
设立意见箱,对社团所有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如实将工作情况上报理事会。
(八)创意部:负责策划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活动,提出、制定、修改、确定社团各项活动详细的策划方案。
(九)组织部:负责培训、管理会员和组织各种公益活动,主要负责组织方面的工作,包括社团内部及对外的活动组织。
同时服务于社团全体会员,负责组织、协调各学院的会员参加社团的活动,便于社团的内部交流。
(十)宣传部:社团的宣传主力。
其职责为负责社团的日常宣传管理,信息整合,设计和制作相关宣传资料,负责各种活动的宣传,通过出版板报,制作横幅,活动摄影,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社团,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力和树立社团的良好形象。
(十一)实践部:负责完成社团的文体活动,组织社团的实践活动,负责社团的各种活动的具体操作,丰富文化,调动会员积极性。
负责社团对校内,校外进行环保知识的宣传,同时在社团内部进行环保知识的培训,如对新生进行学期环保教育,组织观看环保影视片,对校外小学生开展寓教于乐的环保活动,开展环保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广大同学的环保意识,执行联盟和社团组织部的活动要求。
(十二)公关外联部:以“内求团结,外求发展”为宗旨,加强社团和其他兄弟社团的沟通和团结,致力于树立社团的良好形象,扩大社团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负责社团对外联络工作,积极拓展优化社团的外部环境,建立与校内外兄弟社团,环保机构,新闻媒体,企业公司等有关单位的良好交流与合作关系,落实活动单位,场地,活动经费等事宜。
第十四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二次。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热爱环保事业;(三)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四)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每学期不及格课程不多于两门;(五)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本社团理事长(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及本社团财务负责人。
第四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二)捐赠、赞助;(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法律及内蒙古科技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相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2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通过后15日内,报院团委。
第六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三十二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三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本社团经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法律及内蒙古科技大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绿色规范第三十七条本社团所有成员,必须倡导绿色生活,树立绿色形象,真正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当我国绿色事业的先锋。
(一)节约用水,节约用电。
(二)减少垃圾排放,尽量做到废物利用、重复利用,遵守校园环境卫生条例与城市垃圾处理制度;(三)选用绿色产品,坚持绿色消费,如使用无氟冰箱、节能电器、无磷洗衣粉和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具等;(四)降低生活娱乐噪声,减少光源污染与电磁辐射等;(五)爱护动植物,尤其不能捕杀、食用野生动物;(六)在野外活动时产生的垃圾要收回处理;(七)对某些个人不环保行为进行劝阻和教育;(八)对严重破坏生态和危害环境的个人与单位要敢于揭露、曝光;(九)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支援国家绿色建设;(十)积极参加多种环境保护活动,向周围的人宣传环保意识。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的理事会。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内蒙古科技大学绿色联盟社团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四日绿色联盟社团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