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日常管理制度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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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日常管理制度1

业务员日常管理制度

业务员日常管理制度(一)

为提高业务员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扭转当前业务开展的不利局面,达到提升业务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绩效,开创业务工作的新局面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细则:

1 、出勤:每天在早上8 :30 以前到公司签到,每日下午6 :00 之前回公司报到。因开展业务需要,需在业务场所滞留,须当日说明,对于不签到且没有提出请假/ 外出申请的视为旷工或者迟到,除按公司相关规定考核罚款20 元/ 次。

2 、日常报表提交:认真按时完成工作日报,日报表将各项事宜交代清楚,并于次日上午8 :

3 0 前交公司,不能按时完成的罚款20 元/ 次;早上到公司填写前日报表的,按10 元/ 次罚款;字迹潦草、敷衍了事的,按10 元/ 次罚款并重新填写,重新填写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按10 元/ 次罚款;

3 、周计划:每周六下班前,交出周的拜访计划。月总结下月2 日前交给公司,迟交无论理由,罚款30 元/ 次。

若临时有事须变更拜访行程,业务员应在当天早上离开公司前修改拜访行程,并呈报主管。

4 、按时参加公司及事业部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或活动。无故缺席除按公司相关规定罚款20 元/ 次。

5 、业务员当天下午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货款(现金或票据)交回公司核对,若业务员因工作需要而延迟至下班后才返回公司,则应第二天上班后马上交给公司。如若发现私自挪用公款者,经查实一律辞退。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如若发现业务员私自扣下给予客户的赠品与优惠的情况,经查实一律辞退。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每周日进行一次货品的清点与备货。货品出现丢失的均有业务员按批发价赔偿。

二、业务员薪酬管理条例:

1 、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 张身份证复印件、1 张毕业证复印件、1 张个人简介、1 张驾驶证复印件。

2 、新业务员实习期间只有基本工资无提成(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奖励)。新业务员未出实习期或未满一个月离职者无工资无提成。

3 、新业务员实习期一般为3 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公司根据业务员表现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3 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试用期限。)

4 、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有底薪、有定额,有补贴及有提成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新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完成规定基本任务后,享有公司的补贴及提成)

5 、业务提成在业务款收进,项目开始产生账面利润后按比例兑现。

三、业务车辆管理条例:

1 、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

2 、业务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3 、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车况,特别是刹车系统,轮胎。油箱以及后视镜等设备,有异常情况必须回报上级。

4 、每天送货后,必须将车辆钥匙交回公司,不得将公司车辆开回家中,或擅自借给第三人。违者按相关规定罚款50 元/ 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

5 、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违者按相关规定罚款50 元/ 次。

6 、违规与事故处理: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7 、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四、本制度涉及考核项,均由业务员收到考核单后三天内将罚款交至办公室,三天内不交则罚款翻倍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本条例仅适用于本公司专职业务人员。

业务员日常管理制度(二)

1、正常订单商务政策:

1.1整车销售:公司根据厂家公司统一政策,并及时根据市场状况调整正常订单促销商务政策,以书面通知形式下发各小组及相关负责人。

1.2团购销售:团购订单的基础条件是同时订单在3辆车以上的客户。

1.3 精品销售:按照公司制定统一市场零售价对外销售,不得擅自承诺精品折扣及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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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精品折扣:展厅经理/销售主任精品折扣权限:9折,销售部经理折扣权限:8.5折。

1.5保险折扣:保险部分折扣根据保险公司正常业务折扣标准执行、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1.6订单配车:公司所有订车客户原则上按照订车时间顺序由资源供需组统一安排交货期,特殊安排客户应根据公司业务流程,报由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配车。

1.7 车辆改配:到车后超过4天以上已通知未办理交款手续的客户,供需资源组应立即改配车辆,确保车辆库存在正常合理范围以内。

1.8 订单更改:客户订车后,如需变更车型、颜色及交货期,需客户本人亲自到店,填写客户订单变更通知书,注明变更需求,并亲笔签名。

1.9订单退订:客户订车后,原则上不办理退订手续,特殊情况,根据公司业务流程,报销售部经理、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1.10 客户确认单/客户委托单:订车客户办理车辆确认

及提车手续,应订单签订人亲自携带原订购单、定金收款收据、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证明在我司办理车辆确认、牌证、精品、保险、提车等手续;如订车人委托他人办理手续,需事先提供由订车人亲笔签署的符合法律要求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及订

车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1.11 交款办理:需我司代上牌、保险、精品等业务车辆,必须交纳5万元以上车款,填写确认委托书并经财务确认后(POS 机需确认款项到帐)。

2、仓库管理

2.1车辆销售出库:正常商品车出库需依据公司规定,确认车辆车款、购置附加税、上牌费、保险、精品等款项交纳齐全,经财务部审核后,由管理部经理、销售部经理签字,资源供需组方可办理车辆出库手续,未按正常手续流程办理车辆出库手续,由仓库管理员负全部责任,扣除当月绩效工资部分,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超过两次以上未按正常手续办理出库手续,对仓库管理员给予解聘处理;

2.2车辆临时调拨:经办人在车辆调拨单注明车辆调拨用途、时间,经销售部经理/资源供需组主任签字确认后,仓管助理方可办理车辆调拨;

2.3仓库管理:车辆装饰、验车、交车,需填写提车单、车辆调拨单,凭单提车。

3、公务车及商品车事故处理:

3.1 因销售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公务车、商品车损伤,应由当事人负责。

3.2 公务车在非公务途中发生事故,所需的赔偿及维修费,除保险赔偿处,其差额由驾驶人承担(最低承担额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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