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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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第四章自测题

纳税筹划第四章自测题

第四章—采购、生产、研发的税收筹划(一)单项选择题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下列行为,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B )。

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抵偿债务B.将外购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外单位D.将外购的货物对外投资解析: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应酬,其进项税额应从当期转出,不得抵扣。

ACD三种情况均需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所以,相应的进项税额也允许抵扣。

2.20×7年2月,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20×2年购进的一台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生产设备改变用途,用作职工福利设施,该设备原值200万元,已提折旧18万元,则应做进项税额转出(B )万元。

A.0B.29.12C.30.4D.32解析: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另外,按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200-18)×16%=29.12万元。

3.某公司需要一种增值税税率为6%的服务。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报价100万元;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报价98万元,承诺可以让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报价96万元,不可以开具发票。

请确定这家公司的最佳选择是( A )。

A.甲公司B.乙公司C.丙公司D.甲公司或乙公司均可解析:因为丙公司不可以开具发票,购买服务的支出无法入账,会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额,所以不选择C;选项D模棱两可,不作为最佳选择;甲公司报价100万元,实际上的不含税价=100÷(1+6%)=94.34万元,乙公司报价98万元,但其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不含税价=98÷(1+3%)=95.15万元,从甲公司、乙公司取得的专用发票标明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

纳税统筹课件-济大第四章-基本方法

纳税统筹课件-济大第四章-基本方法

❖ (六)避免纳税风险法
❖ 指对已经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纳税义务,通过 全面掌握和正确理解纳税义务发生的条件、计税依 据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如实记账和申报,避免因 违法而受到有形和无形损失。具体方法:
❖ 1、全面掌握和正确理解各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条件, 对各种纳税义务的发生及时作出认定,防止因对纳 税义务认定的错误而受到处罚。
❖ 三、税负平衡点
❖ 1、概念
❖ 税负平衡点——是指在两个可供选择的纳 税方案中,在现金净流量或者其他假定条 件相同情况下的税负点。
❖ 2、应用
❖ 寻求不同纳税方案之间的税负平衡点, 其目的是寻找不同纳税方案的税负差异点, 进而有利于选择最佳纳税方案。
❖ 所以寻求税负平衡点,是寻找税负差异 点、选择最佳纳税方 案的重要工具或路径。
❖ 2、直线折旧法 ❖ 指在减免税期间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
过采用直线折旧法提取固定资产折旧,与加速 折旧法相对而言,可以延缓折旧的提取,增加 减免税的所得。
❖ 但是,在减免税期间同时可以使用加速折 旧法时,应当将按加速折旧法计算的纳税现值 与按直线折旧法计算的税额现值比较,确定哪 种方法能获得税后最大利润。
❖ (2)存货计价方法变动的法定程序。
❖ 4、弱化资本法
❖ 指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将购进的固定资 产作为费用,在较短时期内一次或几次在税前 扣除,获得所得税递延纳税的利益。
❖ 例如,税法规定:
❖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 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 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 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 旧。这种政策实际上具有选择性,如果将前述 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采用费用化的 方法,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利益。

税收筹划(第3版)课后习题答案第4章

 税收筹划(第3版)课后习题答案第4章

第四章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习题及参考答案)复习思考题1.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税收政策有何差异?参考答案:居民企业的税收政策:居民企业负担全面的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非居民企业的税收政策:第一,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所说的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第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25%,对于符合税收减免政策的小微企业额,按2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0%,减按10%的优惠税率或协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税收政策有何差异?参考答案:子公司因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而被所在国视为居民企业,通常要履行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同时也能享受所在国为新设公司提供的免税期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分公司是指公司独立核算的、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店等。

分公司是企业的组成部分,没有独立的财产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经营活动所有后果均由总公司承担。

设立分公司有如下税收筹划优势:一是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纳税;二是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不必纳税;三是经营初期分公司的经营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生 产计划,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消费税税负。例如,根 据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 品,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税款。企业可以根据这一政策合理安排 生产计划,降低消费税负担。
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筹划
进口环节是消费税的另一个重要环节,进口 企业在选择进口产品、进口渠道等方面进行 合理筹划,可以降低进口成本和消费税负担 。例如,在进口环节选择具有关税优惠的产 品和进口渠道,可以降低进口成本和消费税 负担。
批发零售企业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销售计划和促销方式,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消费税负担。 例如,根据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时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 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批发零售企业可以根据这一政策合理安排销售计划和促销方式,降低消费税负担。
企业应对消费税改革的策略
调整经营策略
企业应关注消费税改革动向, 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产品 结构和服务模式,以适应新的 税收环境。
加强财务管理
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账 务处理和税务申报,确保及时 、准确地缴纳消费税。
开展税收筹划
企业应开展税收筹划,合理降 低消费税税负,提高企业的经 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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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第四章 消费税)

CONTENCT

• 消费税概述 • 消费税筹划的基本方法 • 消费税筹划的实践应用 • 消费税筹划的风险管理 • 未来消费税的发展趋势及应对策略
01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的定义
消费税是一种对特定商品和服务在生产、流通和消 费环节征收的间接税。
它通常以商品和服务的价值或数量为基础,通过增 加成本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第4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第4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企业降低销售价格后, 销售收入减少了14000元,但应纳税款也减少 了35040元,销售利润增加了21040元。其原 因是销售税率的大幅度降低导致的消费税负 担的大幅度减轻。
补充:消费税纳税人的纳税筹划
• 【税法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 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于销售时缴纳消费 税;金银首饰、钻石级钻石饰品的消费税改在 零售环节征收。
合并后: 应纳消费税=25000×20%+5000×2×0.5 =10000万 可节税:19000-10000=9000万元
4.3
企业销售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4.3.1 利用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进行纳税筹划
【名词解释】
关联企业: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 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在产品交换或买 卖过程中,不依照市场买卖规则和市场价格进行 交易(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以实现共同利益 最大化。
比如北京首饰厂外购翡翠戒面一批加工成翡翠戒子外购的翡翠戒面支付了消费税北京首饰厂加18k金托生产成戒子后卖给北京百货此时不交消费税也不能抵扣翡翠戒面的消费税因为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第四章
消费税筹划实务
案例导入
• 注意事项
• • •
1、符合可抵扣的范围 2、取得可抵扣的合法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开具的专用缴款书
3、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的 计算方法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其中,买价指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数量为增值税专 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数量

税收筹划-第四章

税收筹划-第四章


案例:
某酒厂主要生产粮食白酒,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的批发商。按照以往的经验,本地的一些商业零 售户、酒店、消费者每年到工厂直接购买的白酒 大约1000箱(每箱12瓶,每瓶500克)。企业销 给批发部的价格为每箱(不含税)1200元,销售 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不含税)1400元。 经过筹划,企业在本地设立了一独立核算的经销 部,企业按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销售给经销部, 再由经销部销售给零售户、酒店及顾客。已知粮 食白酒的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一斤。



2)烟类产品计税依据的确定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每条0.6元 比率税率分为二档: 调拨价格,70元/条以上的卷烟税率是56%, 70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 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例】 如100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 =100×56%+100×5%+1×0.6 =61.6元。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4、酒类关联企业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
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 整核定其应纳税额。 5、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 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 数量的,或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 消费品出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只有8393元。

案例分析:
价格调整:低于1万元,不征消费税
P=9999元
增值税额=0.9999*1000*17%=169.983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9.983*(7%+3%) =16.9983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999.9-16.9983=982.9017万元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9829.017元。

税收筹划课后答案4

税收筹划课后答案4

第四章企业购销活动中的税收筹划一、单项选择题1.企业采购固定资产时,不能采用的税收筹划方法是()A.进口特定设备的退税政策B.特定国产设备部分抵免投资当年所得税C.固定资产折旧抵税D.固定资产正式使用时入账2.从税收筹划的角度,对企业的下列行为表述合理的是()A.甲企业销售某消费税应税产品包括能周转使用的铁盒,为提高销售额,将铁盒连同产品一并销售给顾客B.乙企业与其他单位签订金额较小的合同,其应贴的印花很可能会低于5元。

为避免多贴印花,在签订合同前就确定了合同金额C.丙企业出售设备的同时出售专有技术,将以上项目的价款与设备的价款独立核算D.在买断方式下,丁公司是代销企业(受托方),因此不存在税收筹划空间3.纳税人进口应纳消费税货物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A.(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B.(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C.(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D.(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增值税税率)4.下列行为中,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A.将外购的货物用于本单位福利B.将外购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C.将外购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人D.将外购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5.两种代销方式的纳税义务描述中,错误的是()A.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受托方获得的是劳务报酬,需要按照服务业收入纳税B.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委托方销售了商品,应按照商品的销售价格和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C.买断方式代销,是一种代销而不是一般销售D.买断方式代销,委托方获取收益应缴纳营业税;受托方销售了商品应缴纳增值税6.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下列政策描述中,不正确的是()A.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B.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C.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D.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7.下列消费税应税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计价的,应单独缴纳增值税B.纳税人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C.对已经收取一年以上押金的包装物,待包装物退回时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缴纳消费税D.纳税人将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只有在包装物不单独计价的情况下,才能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8.关于包装物押金收入征税范围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包装物押金收入单独记账核算的,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逾期的,一般不并入销售额征税B.对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的收入,在收取当期应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C.啤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入,无论是否逾期,均应计征消费税D.逾期的包装物押金,如果是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则需要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9.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偿还债务的,应当照章缴纳消费税B.随啤酒销售取得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都应征收消费税C.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货物到岸的当天D.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使用时缴纳消费税10.依据消费税有关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A.进口卷烟B.进口服装C.零售化妆品D.零售白酒11.下列关于利用土地增值税进行筹划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纳税人可以获得免税待遇时的最高售价,应保证纳税人在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取得的价值增值,在其扣除项目金额的20%以下B.纳税人为获得免税待遇,可以选择免税上限的销售价格C.如果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既有普通住宅也有非普通住宅,采取分别核算方式将有助于普通住宅项目单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D.随同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转移所有权的其他物质的售价,需要计入“收入”总额12.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对于能够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尽量不随产品作价销售,可以通过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降低产品销售额,进而降低销售时的消费税纳税义务B.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纳税人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仅规定有关的数量,而不明确合同的“单价”C.金额暂时无法确定的合同,可以进行印花税的税收筹划D.预计不易回收的包装物,也可收取押金后一年再缴纳消费税,以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13.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的住宅出售,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税收筹划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第四章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定; 2. 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3. 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4. 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
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 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二 征收方式选择的筹划
的; 5.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
仍不申报的; 6.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 征收方式选择的筹划
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 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1. 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应
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一 一般收入的筹划
2、掌握收入确认时间,合理延迟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的时间: ➢ 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 对于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凡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
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 对于收取的会员费,凡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
一 企业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
(一)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选择
非居民企业在我国是否设立机构场所的税率比较(25%与10%)
➢ 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 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二 征收方式选择的筹划
随着税收征管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核定征收程序流于形式,核 定的税额未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造成国家税源的损失, 容易滋生税收腐败等问题。征管部门将逐步取消核定征收,减 少税源损失、保证税收公平。因此,未来纳税人采用核定征收 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会大大压缩,查账征收将会成为主流且固 定的征收方式。

税收筹划-第四章

税收筹划-第四章
实际税前收益是多少?
案例分析:
增值税额=1.1*1000*17%=187万元 消费税额=1.1*1000*20%=220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87+220)*(7%+3%) =40.7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1100-220-40.7=839.3万元 每只手表负担税费=(220+40.7)/1000
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 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规定:委托加工以委托方为纳税人,一般 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 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按规定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 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货物进口人或代理人在
进口报关时缴纳消费税。

70元/条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

同时:在批发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例】

如100元一条烟需向国家缴纳消费税为:

=100×56%+100×5%+1×0.6

=61.6元。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卷烟:
MAX[实际销售价格、调拨价格或核定价格] 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 产应税消费品,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量作为计税依据。 3、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 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 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 据。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规避纳税义务
1、降低价格,使纳税人转变为非应税主体
高档手表:不含税销售价格每只1万元(含)以 上,征20%的消费税。
案例:泰华手表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

第四章 税收筹划

第四章 税收筹划

计税方法:每月收入额减除3500元后的余额;单位为个人缴
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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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适用税率及纳税计算(续)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 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0元的 5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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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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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征收制度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 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 续费。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 薪金所得的;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义务人 应当到税务机关自主申报纳税 纳税义务人有税法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 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对于在两处或者 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 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第四章
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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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人所得税相关概念
累进税 -- 赚的越多,纳 税越多 税级 -- 在此范围内收入 的变动,税率保持不变 边际税率 -- 最后1元钱中 有多大比例用于纳税 平均税率 – 平均1元钱中 有多大比例用于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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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范围
计税方法: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税收筹划第四章

税收筹划第四章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筹划:1、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可以实现递延缴纳缴费税税款2、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筹划———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方式不同,企业通过选择销售方式以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没有降低绝对税额,而是通过递延税款缴纳以获得相对节税的好处(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为①赊销和分期收款,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②预收,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③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办手续的当天④其他,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当天(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提货当天(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报关进口的当天Ⅱ、企业所设立的经销部或门市部能进行独立会计核算就成为筹划的关键3、消费税税率的筹划———①比例税率(1%-56%)、②定额税率(每征税单位0.5元-250元)、③复合税率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30元)、一瓶指甲油(10元)、一支口红(15元);护肤护发品包括两瓶浴液(25元)、一瓶摩丝(8元)、一块香皂(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

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护肤护发品17%.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按照习惯做法,将产品包装后再销售给商家。

应纳消费税为:(30+10+15+25+8+2+10+5)×30%=31.5(万元)[筹划思路] 若改变做法,将上述产品先分别销售给商家,再由商家包装后对外销售。

实际操作中,只是换了个包装地点,并将产品分别开具发票,账务上分别核算销售收入即可。

[筹划结果] 日用化妆品厂经过筹划后其应纳消费税为:应纳消费税=(30+10+15)×30%+(25+8+2)×17%=16.5+5.95=22.45(元)每套化妆品节税额=31.5-22.45=9.05(元)[特别提示] 若上述产品采取“先销售后包装”方式,在账务上未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则税务部门仍按照30%的最高税率对所有产品征收消费税。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PPT课件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PPT课件
15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4出口退(免)税
– (1)出口免税。 – (2)特定出口货物免税。 – (3)特殊纳税人免税。 – (4)高税率货物和贵重物品退税。 – (5)自营或委托出口免税。 – (6)收购国产货物出口免税。
16
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 (7)免税店销售国产货物退免税。 – (8)出口机电产品退免税。 – (9)保税区出口货物退免税。 – (10)外贸企业委托加工出口产品退税。 – (11)运入出口加工区内货物退税。 – (12)出口加工区内货物免税。
20
任务4.2 通过设立销售公司来降低计税 依据的税务筹划
– 任务案例: – 甲酒厂生产葡萄酒。销售给批发商的价格为每箱
1800元,销售给零售户及消费者的价格为每箱2000 元。2015年预计零售商及消费者到甲企业直接购买 葡萄酒10000箱。葡萄酒10% – 相关知识点: – 葡萄酒的消费税终止于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 增加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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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思路(续)
只要将自用产品应负担的间接费用少留 一部分,而将更多地费用分配给其他产 品,就会降低用来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 成本,从而使计算出来的组成计税价价 格缩小,使自用产品应负担的消费税也 相应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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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哈维亚(连州)饮品有限公司按统 一的原材料、费用分配标准计算企 业自制自用产品成本为20万元,成 本利润率25%,消费税税率10%, 共组成计税价格应和应纳消费税计 算如下:
(30×15000+60×10000+85×1000)×20%=227000(元)
如果这三类酒单独核算,则应纳税额的计算分别采用各自税 率,从价计征的消费税税额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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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财政系
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66页PPT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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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07万元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只有8393元。
案例分析:
价格调整:低于1万元,不征消费税 P=9999元 增值税额=0.9999*1000*17%=169.983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69.983*(7%+3%) =16.9983万元 实际税前收益=999.9-16.9983=982.9017万元 结果:每只手表实际收益9829.017元。
25000×10%=2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款:11500-2500=9000万元
第二节 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二)通过企业合并,递延纳税时间。 1.合并会使原来企业间的购销环节转变为企业 内部的原材料转让环节,从而递延部分消费税 税款。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税率较前一环节的低 ,则可直接减轻企业的消费税税负。
案例4-3: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和B,它们都 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 酒,以当地生产的大米和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按 照消费税法规定,应该适用20%的税率,定额税 率为0.5元/斤。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酒为原 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税法规定适用10%的税 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 5000万千克的粮食酒。经营过程中,企业B由于 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 企业B共欠企业A共计5000万货款。经评估,企业 B的资产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 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
第四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主要 内容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二、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三、消费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四、针对特殊条款的税收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一、消费税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

税收筹划第四章消费税

委托加工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外购应税消 费品生产应
税消费品
允许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 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四、不同生产加工方式的税收筹划
(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
2.筹划思路
无论何种生产方式均要纳税,只是纳税环节稍 有不同,通过构造不同的税基,从而使不同生产 方式的应纳税额出现差异。
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 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 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 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二)具体案例
1.具体案例
【案例一】某酒厂生产粮食白酒与药酒,同时,为拓展销路,该 酒厂还将粮食白酒与药酒包装成精美礼盒出售(白酒、药酒各一 瓶)。2008年4月份,该酒厂的对外销售情况如下:
二、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
(二)具体案例
1.具体案例
【案例二】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发现成套的化妆品销路更广,于是将
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化妆工具等产品组成包装成套的化妆套件
进行销售。每套化妆品套件的产品组成及成本如下:
化妆品系列
香水一瓶(25元) 指甲油一瓶(10元)

口红一支(20元)

套 件
面霜一瓶(30元) 护肤护发品系列
(三)分析评价
该种筹划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企业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最适合的生产方式,从而达到税基 最小,缴纳税款最少,利润最大。
当纳税人决定外购应税消费品进行连续生产时,应选择工业企 业而不是商业企业。
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金银首饰生产企业要尽量使用自产自用的 应税消费品,自行加工生产,以避免重复征税而减少利润。

第四章_消费税的税收筹划课件

第四章_消费税的税收筹划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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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自产白酒 1吨(2000斤)发放给职工福利,无同类货 物的销售价格,其成本4000元/吨,成本利润 率5%,则此笔业务当月应该缴纳消费税为多 少? 白酒消费税为比例税率20%加0.5元/500 克从量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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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 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 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 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注意: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卷烟批发环节需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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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消费税简单比较
差异方面 征税范围 增值税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多环节征收,同一货物在生 产、批发、零售、进出口多 环节征收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 从价定率计税 消费税 生产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 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 零售应税消费品 纳税环节单一,除卷烟在批发 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金银首 饰在零售环节外,其他都在进 口环节、生产环节征收 计税依据多样化,包括从价定 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 价内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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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题: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250+88.92÷1.17)×5%=16.3(万元) 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50+ (88.92+20.358)÷1.17]×17%-35.598 =22.78(万元) 该烟酒批发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 税合计=16.3+22.78=39.08(万元) 注意:计算消费税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卷 烟只在生产环节是复合计税,在批发环节比 例税率5%,零售环节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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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第九版课件第4章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第九版课件第4章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包括两大类:一类是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另一类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 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 如果居民企业是依照外国法律成立的,则必须具备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这一条件。“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 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我国借鉴国际惯例,对“ 实际管理机构”做出了明确的界定,这里所指的“实际管理机构”通常要 求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 案例导入
日本日清食品公司在中国收购花生,临时派出它的一个海上车间,在中国大 连港口停留了28天,将收购的花生加工成花生米,将花生皮压碎制成花生皮制板 后再返售给中国。日清食品公司既没有在中国设立实际管理机构,也没有设立 机构、场所,仅在大连港口停驻了海上车间。因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的规定,日清食品公司属于非居民企业,不必为其获得的花生皮制板 收入向中国政府缴纳25%的所得税,只需要按照1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 第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包括建筑工地、 港口码头、地质勘探场地等工程作业场所。
➢ 第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 第六,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
位和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 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在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 补税款。
➢ 财政调库是指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 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至地方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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