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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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管体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中国证券监管体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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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科 苑
中国证券监管体制存在 问题及对策建议
李 萝秋
( 黑龙 江嘉寓 门窗幕墙有 限公 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 证券 市场 已成 为中国市场经 济建设 中最引人 注 目和 最具 活力的新 生产物 , 因此 , 对 中国证券 市场的监管体制 的研 究具有重要 的理论价值和现 实意义。本 文结合 中国证券监 管的国情 , 针对证券监管体制存在 的问题 , 提 出了完善 中 国证券监管体制 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 证券监管 ; 监 管体制 ; 对策建议 体现法律的权威l 生 和公正l 生。 1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现状 第一, 中国证券法确立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的一项重大原则 : 实行 3 . 2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第一 , 完善国家统一的电子信息 证券与银行、 保险、 信托业分业经营、 分业监管。第二 , 主要以政府监管 披露系统。 充分利用互联网不断创新信息传递的手段 , 建立完整 、 统一 为主 , 自 律组织管理为补充 。 第三 , 中国证监会是我 国 证券市场的主管 的数据库。 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 尽量简化信息的传输渠道 , 提高 部门, 拥有广泛的监管职责 。 在 国际证券市场上 , 履行监管职责的主要 信息披露的质量。 第二 , 继续强化 自 律组织的信息监管功能。证券交易 所应该严格审查公司上市的申请 ,监督上市公司是否按照规定披露相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集权化的趋势 。 2中国证券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关信 息。 第三 , 完善有关信息披露的民 事责任 。 缅 》 虽然确立了以 2 . 1证券市场执法不够严格。监管力度不够 , 导致对证券市场的执 承担民事责任优先 , 但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 , 对广大投资者利益保护方 因此不能真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监管 法不严,虽然已经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 ,大力的推进证券市场的市场 面的缺乏具体规定, 化、 国际化 、 法制化进程 , 但己出台的法规 因不及时修正而没有充分发 部门 在对存在违规现象的 公 司进行处罚的同时 , 必须尽 决 建设民事赔 挥效力 , 法规内容上 的 整体 f 生 和绕 陛 程度偏低 , 法规之间缺乏配套与衔 偿制度。 此外 ,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 应规定上市公司对其盈利预 接, 许多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够。法制建设不健全, 就容易产生靠 临时出 测不实时承担的法律责任 , 建立相应的法规。 台的政策来调整的现象, 难免有很大的负面效应 , 造成监管的直接成本 3 3建立以 政府监管为主体的多层次证券监管体系。 政府作为监管 机构一定要与证券业协会 、 证券交易所等相互配合 , 充分发挥 自身的监 和间接 成本 过高 。 2 . 2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证券市场 的 信息 不对等 , 直接导 管作用、 提高监管的效率。 致公信力受到威胁 , 中国证券市场上市公 司招股 、 上市 、 配股和年报中 首先 , 证券交易所 由于其直接和证券市场打交道 , 可 以充分发挥其 比较普遍的存在信 息 披露不真实的问题。 作为一线监管的作用。其次, 自律组织应当充分发挥 自己的职能, 加强 2 . 3监管理念与实际工作不协调。 现行监管政策缺乏明确的目标评 对会员的教育进而提高证券市场参与者的职业道德,促使其遵守证券 价体系, 人们对于政策的优劣性、 是否确实起到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 以 市场的法律法规 , 避免证券市场违法 、 违规现象的发生。最后 , 政府可以 及是否是市场需要的政策等都无 得知。 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 很难对 通过立法来确定证券交易所 、 证券业协会所拥有的权力, 从法律上保证 监管机构的工作实效做出充足的判断。 了自 律监管机构充分发挥作用。 同时政府也对证券交易所 、 证券业协会 2 . 4公平与效率难统一。 形式上的集中与实际上存在的多极监管主 等 自律机构在进行监管时进行行政监督 ,从而引导 自律机构监管的有 体和利益主体, 难以做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证券市场上证监会是最直 序运行。 接、 最权威的管理者, 它对证券市场实施的各项政策既体现了政府的调 3 . 4充分发挥 自 律组织的监管职能。 在证券市场发展中自律监管起 控作用, 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他利益集团的意愿 , 它并非完全超脱 到 很重要 的作用 , 为使其充分发挥 自 律组织的监管职能 , 应当从以下几 于证券市场之 E 。 尤其是证券市场存在 决速创造巨额利润的机会, 更是 个方面进行改进 : 第一 , 确立 自律监管组织 的法律地位 , 进而保证其运 吸引较多部分权力阶层的加入。 在制衡利益的过程中, 会使监管政策收 用职权的合法 陛。 第二 , 增强 自 律监管组织的独立性。政府应减少对 自 到干扰, 由 此难以实现证券市场效率和公平 目 标。 律组织的控制, 使其作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媒介, 充分发挥其 自 律监管 3对完善中国监管体制的建议 职能。第三 , 加强政府监管与 自律监管的融合。一方面扩大 自律监管机 3 . 1完善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 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没有 构的权力 ,加强其 自身的功能建设 ,充分发挥其对政府监管的补充作 充分的履行法律所给予的职能、缺乏监管的力度是造成中国证券市场 用。另一方面,政府监管机构应与 自律组织建立 良好的信 息沟通和协 监管问题的最重要原因。因此 , 需要采取一些措施 , 充分发挥证券监管 作 , 不仅有助于划分监管权限, 还进而达到统一监管 , 提高监管的有效 机构职能、 提高监管力度。 性和 权威性 。

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

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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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证券市场管理的组织是证券交易委员会(E )它是在 1 3 sc , 9 年美国国会依据证券交易法设立的, 3 是一个
由五人组成的委员会 , 是直属联邦政府的专 门机构 , 的成员由总统 向参议院提名委托 , 它 任期 五年 。委 员
券 的发 行 和 交易 行 为 以及 与证 券 的发 行 和交 易 有 关 的个 人 、 组织 进 行 管理 的执 法机 关 , 又称 为证 券 管 理部
门 。从 世 界 各 国 的立法 和 实践 来看 , 证券 市 场 的 主管 机 关 基本 上 可 分 为 专 设 型 和 兼 管 型 两类 。所 谓 专 设 型 就是 设 立专 门 的证 券 管理 部 门对 证 券市 场 实 行 管 理 。所 谓 兼 管 型就 是 不 设 专 门 的 证券 管 理 机 构 , 由 而 原 有 的管 理 部 门兼 管证 券 事务 。根 据 这 两 种类 型 , 以把 各 国证 券 市 场 的 监 管体 制 分 为分 离 的单 一 性 职 可 能 管理 体 制 和复 合 的双 重性 职 能 管理 体 制 。 分 离 的单 一 性 职能 管 理体 制 是指 证 券交 易 所 和证 券 交 易 的监督 管 理机 构 , 在实 体 上是 相 互 分离 的 _ 。 2 』 也就 是 说 , 券市 场 的监 督 管理 机 构 在 职 能上 具 有 专 门或 单 一 性 。在 这 种 体 制 中 , 证 因监 督 管理 的 主 体 不 同, 又有 几 种不 同的形 式 。主要 有 以证 券 交 易 委员 会 、 中央银 行 、 财政 部 门 、 央政 府 和地 方政 府 为 主体 的 中 证 券 市 场 监管 体 制 , 中又 以 证券 交 易委 员 会 为 主体 的监 管 体制 最 为完 善 , 其 其典 型 代表 是 美 国 。在美 国负

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不足及改善建议

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不足及改善建议

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研究—不足及改善建议内容提要:中国证券市场自建立以来发展迅速,如今已成为中国经济中资源配置、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与完善等的重要工具。

但我们应认识到,中国的证券市场发展尚不充分,证券监管体制还不完善。

如何完善证券监管体制,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

本文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个人在有关方面的调查,对中国证券监管体制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改善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体制证券监管体制是指从法律上明确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的机构及运作机制。

证券监管的职责与权力划分的方式和组织制度,是国家历史和国情的产物。

证券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是决定证券市场有序和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

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历史较短,尚未发展成熟,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与漏洞。

本文将探讨中国证券监管体制中的主要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议。

一、中国现行证券监管体制存在的主要不足(一)证券法制建设亟待完善证券法制建设呈现明显的滞后性,且执法不严,监管不力。

证监会自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证券市场的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进程,陆续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对于强化市场管、规范市场运行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但与市场的发展速度相比,己出台的法规因不能及时修正而丧失部分效力,法规之间缺乏配套与衔接,法规内容上的整体性和统一性程度偏低,许多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够,难免出现靠临时出台的政策来调整而导致较大的负面效应,造成监管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过高。

以《证券投资者保护条例》为例,近年来股民资金被盗取、股票被盗卖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如华安证券员工非法盗卖客户股票400多万元,给股民造成巨大损失,可是由于《证券投资者保护条例》自2007年初起草后迟迟未出台,没有相应确切的法律依据,法院不得不判定华安证券不需要为其员工盗卖客户股票担责。

这在股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和恐慌,严重危害了股市的稳定。

立法是基础,执法更是关键。

仅以对违法短线交易的处罚来看,《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与上市公司有关联的“内部人”,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如何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监管

如何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监管

法律 框 架体 系 对证 券市 场 实行功 能监 管 。而法 律恰 恰 是管理 投 资者 与通 过经纪 商购 买证 券 的投 资者相 比 ,受 到 了不 同程 者 为调 整 日益 发展 的金 融 市场 而寻 找 的一 系列措施 以 及对 这 度的保 护 。 如果这 样造 成 的差异 会 为投 资者提 供扭 曲的服 务 。
服 务。

功 能监管 至 少以 两种形 式 出现 。比 较温 和 的方 式 将所 有
从事 相 同活动 的公 司接受 相 同的规 划 的管 制 ,但 是 没 有 必要

市场 引起 的功 能 监管 问题
由相 同政府 机构 进行 管理和 实施这 些规 划 。比较 彻 底 的方 式
在 证券 市场 上 ,证 券公 司可 以从 事银 行 所 不能从 事 的业 是使 所有从 事相 同活动 的公 司接受 相 同规划 的管 制 , 且 , 并 由
金 的投资 顾 问和 固定 与浮 动年 金 的零 售代理 人 ,充 当私 人投 交易 委 员会 的 监管 只 局限 于具 有特 殊 的功 能 的 特 殊主 体 , 比
资基 金 的 发起 人 , 普通 的合 作 伙伴 、 资顾 问 、 理 者 和 托管 如 经 纪 商 , 求 这 些主 体 根 据 美 国以 《 邦证 券 法 》 行 注 投 管 要 联 进 可 政 人 , 当期 货代 理 商 、 品交易 顾 问和 商品 期货合 作 基金 经理 册 。对 于证 券 行 业 的特 定 主 体 , 能 是银 行 、 府 债 券 交 易 充 商 人等 。 商 、 政债 券 交 易商 、 户代理 人和 清 算代 理 , 券 交 易委 员 市 过 证
代 理 人 , 当共 同基 金 的零售 商 , 当封 闭式投 资 公 司的发 起 委 员会 不对 控股 公 司或 证 券公 司其他 附 属机 构 进 行 监 管 , 充 充 它 人 , 通 的合 作伙 伴 、 资顾 问 、 普 投 管理 者 和托 管人 , 当各 种年 也 不负 责审批 证 券公 司和 它们 的控 股 公 司 的收购 行 为 。证 券 充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问题与对策探析在我国,证券市场一直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体经济的融资和投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披露不透明、市场操纵等现象屡见不鲜,这给投资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稳定带来了诸多挑战。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

本文将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1. 信息披露不透明。

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投资者难以获取真实的、全面的信息,造成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2. 市场操纵现象突出。

市场操纵是指通过恶意炒作股票价格,控制和左右证券市场交易,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行为。

市场操纵严重损害了正常交易秩序,导致市场失衡,给投资者和市场带来了巨大风险。

3. 监管体制滞后。

由于证券市场监管部门总体设置不够完善,而且监管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导致监管工作不力,对市场乱象的监管和处置不够及时和有效。

4. 执法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证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不够,监管部门对市场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威慑力,违法成本低,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增加了市场风险。

5. 投资者权益保护不力。

证券市场存在一些不法行为,如欺诈发行、内幕交易、造假等,对投资者权益造成损害,而投资者的维权渠道又相对狭窄,难以有效维权。

以上问题给证券市场监管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带来了不小的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

二、问题原因分析信息披露不透明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

监管部门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大,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作用;而且,监管流程不够畅通,导致对信息披露不透明行为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

市场操纵现象突出的原因,也源于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对于市场操纵违法行为处罚不足以形成有效的威慑。

市场操纵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大不大还取决于监管部门的监管技术手段是否跟得上、监管流程是否畅通等。

完善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初探

完善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初探

完善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初探[摘要]证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今,我国证券市场日趋成熟。

监管体制日益完善,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本文在剖析我国现行证券监管体制现状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借鉴国外三种不同的证券监管体制。

提出完善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完善近年来。

我国证券市场规模发展迅速,上市公司数量急剧增加,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拟在剖析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现状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监管模式,提出适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以期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发展有所裨益。

一、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现状分析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系以政府监管(中国证监会)为主。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性监管为辅。

这种监管体制强化了证券监管机构的地位,增强了证券监管机构的权威性,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证券市场监管工作的效率。

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些不足。

一是现有法律法规过于庞杂。

虽然作为证券市场基本法的《证券法》已经修订实施,但其中仍有很多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与之相配套的法规规章亦处“难产”境况p目前国外证券市场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监管体制,分别为集中型、自律型和中间型监管体制。

集中型证券监管体制是指政府制定专门的证券市场管理法规和设立统一管理全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的证券监管体制。

这种监管体制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具有一整套互相配合的全国性的证券市场管理法规,二是设有全国性的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证券市场。

该种监管体制由于具有专门的证券市场管理法规,统一了管理口径,使市场行为有法可依,并提高了证券市场监管的权威性;与此同时,证券市场由于具有地位超脱的管理者,能够更好的体现和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更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但该种监管体制容易产生对证券市场过多的行政干预,自律性组织与政府主管机构的配合难以衔接。

且当市场行为发生变化时,不能迅速作出反应。

美国、日本、韩国等采用了该种监管体制。

浅谈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制度的完善

浅谈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制度的完善

我国证券交易所 自律管理制度 的缺陷 我国证券市场 的产生 和发展 完全不 同于英美 国家 , 在政 府启 动的市场 中 , 取得 了监 管 的优势地 位 , 政府 自律 组织在 多数情 况下是被动地接受强 大的政府监 管下而存 在 , 无意设 定 自己的监管手段与 目标 , 因而不能充 分发挥其 主动监管 的 能力 。尽管我 国政府 在证 券交 易所 自律监 管职 能方 面做 了 重大的完 善和发展 , 但远 远不 能满 足证 券市 场化 的要求 , 证 券交 易所 的 自律监管职 能还存在 一定的不足 。 ( ) 一 自律组织的监管权限 十分有 限 我国证券交易所 目 尚未形成 完整 的检查 、 前 调查 以及处 分程序 , 特别缺乏听证 和上诉 机制 ; 外 国 内对 券商 的例行 另 检查也一直未能全面实施 , 大大限制 了交 易所监 管前瞻性 这 特点的发挥 。同时 , 我国交易所的大小 规则 绝大 多数都是 由 政府决策 的 , 政府控 制了交易所的经 营大权 。会 员参与交易 所事务 缺乏必要的途径和手段 。在处 罚手段 方面 , 我国的证 券交易所更多 的是拥有名义上 的权力 , 往往 是 由证监 会调查 做 出最终判决后再 由交易所去执行 , 或者交 易所必 须在 向证 监会报告并获得批 准之后 才 能实施 。这使 得交 易所 的监管 没有形成 足够 的威慑力和实 际的处罚能力 。此外 , 我国在对 证券市场监管过程 中, 自律组 织与证券行政 主管机构 对证券
摘要: 随着市场的证券化 。 国监管制度的 不足大 大制 约 了证 券交 易所的发展 , 而影 响 了我 国证券 市场在 国 我 进
际资本市场 中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借鉴 国际先进 经验 , 一步完善我 国现行 的证 券 交易所的 自 监管制度 , 进 律 这对证

我国证卷市场发展完善的大体过程

我国证卷市场发展完善的大体过程
二、规范公司上市后的运作机制
上市公司制度健全、规范运作、业绩优良是证券市场兴旺发达的基础。有学者作过研究,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1994年上市的178家上市公司中,上市后三年间的财务状况、每股收益率和每股净资产的走势,基本上都是一条抛物线:公司的第一年,经济效益略有提高,但从第二年便开始下滑,到第三年年报公布,这些公司的上述两个指标均下降70%左右。可见,对大部分上市公司来说,“股份化”并没有改变公司运作不良的状况。根据2001年7月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上海、深圳、成都、武汉等地执行 《证券法》情况检查报告,上市公司违规操作充斥市场”:第一,企业为达到股票上市的目的,高估资产,虚报盈利。第二,上市公司严重违背投资者意愿,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间接造成信息不公。第三,有上市公司为了迎合庄家炒作本公司股票,配合在不同阶段发布误导投资者的信息。第四.一些上市公司受大股东严密控制.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使上市公司成为大股东或集团的“提款机”。第五,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一些国有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董事会一人说了算,监事会难以发挥作用。第六,有些上市公司筹资积极,分配消极,损害投资者利益。
第四,有利于资源配置:在规范的运作机制下,“滥竽充数”的公司或治理不善的公司将很快“原形毕露”,失去继续欺骗或浪费社会资源的机会。
第五,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规范的运作机制,集中了先进国家经验的思想结晶.减少企业曲折的摸索过程.直接为公司搭建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平台。
中小投资者,也即中小股东的权利并不能“累加”起来形成真正的所有权从而控制上市公司,正如斯蒂格里茨认为的:所有权分散的公众持有股份的公司管理是一种公共物品,同任何公共物品一样,会存在供应不足。或者也可以说是管理者的市场,即监管的程序,是非常不完全的.因此也就不会大体上保证公司由那些保证资产产生最高收益的人来进行管理。由此看来,政府必须对上市公司发行后的的运作机制也进行明确的规范。《公司法》、《证券法》规范了上市公司的运作,证监会、国家财政部先后就企业信息披露、会计报表信息内容和质量制订了实施细则。2001年3月15日.中国证券会发布了《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强调配股和增发新股要引人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2001年4月2日又发布了《上市公司检查办法》和就《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旨在强化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和约见上市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凋查的权力,这些都有助于加强对公司上市后经营运作的监管力度。

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研究

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研究
的 一个 重要 方 面 。
证 券市场
预 警指 标
中图 分 类 号 :8 0 F3. 91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 0 — 942 1)4 0 3 0 l 4 4 1(0 00 — 9 — 2 0


导 论
般来说 , 个行业 ( 一 机构 ) 的永续发展离不开有效的制度安排 。政 策制定 、 策执行 、 督三者分别行使证券监管职能 , 政 监 是合理的制度框架 基 础 。 中 国证 监 会 为证 券 监 管 的主 管 机 关 , 我 国证 券 市 场 的 发 展 起 着 对 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我 国证券市场 , 相应 的证券法律制度也逐步建 立起 来 , 公 司法》 《 如《 、国库券条例》、股票发行 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止 《 、禁 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 《 、证券交 易所管理办 法》 《 、公开发行 股票公 司 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等一系列证券法律法规均 已颁布 《 执行 作 为根本 大法 的《 证券法》 的出台 , 进一步确 立了中国证券市场法 律规范的框架 。 沪深交易所 的建 标志着 中国证券市场短短 十几年走过 了 国外 证 券 市场 卜 年 的 自然 演 进 的 发 展 过 程 , 当说 政 府 的 积 极 推 进 百 应 功不可没。 而, 然 在我国宏观经济如此 向好 的形势下 . 证券市场却难 以给 投资者以满意 的回报 年轻的中国证券 市场在快速成长 的过程 中还存在 哪些问题 ?如何更好的进行监管?这都是本文需要 回答 的问题 。 关 于证券 市场风险与证券 市场 管的研究 , 主要有 : 高伟 ( 0 2 的 20 ) “ 证券风险的外部性 证券监管” 叶青 、 、 易丹辉(0 0) 中国证券市场 20 的“ 风险分析基本框架的研究” 彭文德( 0 1 的“ 、 20 ) 证券公司市场风险的资本 充足性监管力‘ 等 关于 上市公 司信息 披露 的研 究主要有 , 法” 杨丽铃 、 蒲 勇 健 (0 2) “ 订公 司信 息 披 露 中风 险 防 范 的博 弈 分 折 ” 冯 均 科 、 20 的 、 侯 兴阑 (0 2 2 0 )的 “ 证券 市场全 汁信息披露监管 制度 的效率分析” 、张艳 (0 2) “ 冈证 券 i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与 独立 审 汁研 究 ” 20 的 中 场 以及 周 媛婷 、 李 栋亮 (0 1 的“ 国证券 市场信息披露 制度探析” 20 ) 我 等 关于我 国监管 体 制、 现状的研究主要有 , 庙健飞 、 易骆 之( 0 0 的“ 国现行证券 监管体 20 ) 我 制的缺 陷及对策” 张锐( 0 1 的“ 、 20 ) 我国证券 监管 的现状及 改革 思路” 李 、 盂繁荣 ( 00)的 “ 20 关于改善我同证券监管的若 干构想 ” 、井雯 彦 (0 1 的“ 2 0 ) 证券监 管模式的 设计 ” 王中无( 0 1的 “ 论影响证券市 场 、 20 ) 略 监 管模 式 选 择 的 因 素 ” 。

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研究

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研究
段 和方式 。当价格 手 段在 市 场失 效 时 , 我们 通 常 以
造假 , 这种行 为对 会 计信 息 真 实 的公 司也 会 产生 负
面影 响 。证券监管 本 身 就具 有 公共 产 品的性 质 , 即
国民个人 或企业无 须 为 此 付费 或 花很 少 花 费 , 数 无 的个 人和企 业都 能从 中获 益 。这就 出现免费搭 车 问
证 券监管 体制是 证券监 管 的职责划分 和权力 划 分 的方 式 , 国家 历 史和 国情 的产 物 。证券 监 管 体 是 制 的有 效性 和规范性 是决定 证券市 场有 序和稳定 发 展 的重 要基础 。确 立 有效 的证券 监 管 体制 模 式 , 能

得 不到满 足 , 不应该采 取政府 干 预手段 。因此 ,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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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8年 3月
山西经 济管理 干部学 院学 报
J U N LO H N I C N MCM N G M N s T O R A FS A X O O I A A E E TI 删 E E N
Ma.2 0 r 08
第1 6卷
司法 和行政部 门 , 管 对 象包 括 证券 业 务 本身 以及 监
如果 销售者 ( 或消 费者 ) 能够 影 响市 场价 格 , 在证 券 市场 中, 就会 出现 市 场 失效 现 象 。外部 性 是 指一 个 厂商 的生产 行为 或一个 消费者 的消 费行 为对 其他人
产 生直接 的 、 予补 偿 的正 面 或 负 面 的影 响 。证 券 未 市场 中也存 在正 面外部性 和负 面外部性 。最 明显 的 证券 负面外 部性就 是有人 为 了获取证券 上市 资格而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简述我国的证券监管模式

简述我国的证券监管模式

简述我国的证券监管模式论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健全与完善宋绍青一、入世后经济全球化影响下的证券市场我国的金融市场从形成到现在仅十多年时间,存在诸多问题待以解决。

金融市场还不健全完善,我国金融市场规模小、管理不够规范、发展相对落后。

加入WTO后,金融市场开放的进程加快。

20世纪后半叶,经济全球化以人们难以预料及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前进,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往依存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其进程中,金融国际化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和最本质的内容。

世纪之交,中国加快了加入WTO的步伐并取得重要发展,入世后的中国经济将迅速发展。

①然而也面临国际经济风险对我国经济的威胁。

经济安全特别是金融安全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

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安全面临巨大挑战。

亚洲金融危机就是生动的一课。

②我国证券市场也将应对一系列市场巨变,维护金融稳定势在必行。

(一)加入WTO对我国金融安全形成挑战。

我国金融发展将面临自身素质不高、体制尚不健全的不足和国际力量强力冲击的严峻局面,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与社会安全。

⒈我国现行宏观金融调控面临挑战。

在完全的资本流动下,以独立的货币政策实现货币供应量的调控受到制约。

我国现行的宏观货币政策手段,主要通过控制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总量来调控货币供应量,在调控手段上还没有真正实现间接化。

[1](P35-37)加入WTO后,国际金融市场的资金供应状况的变化和利率的变动将直接影响我国金融市场和货币供应量,从而增加调控难度,使我国现行宏观调控面临挑战。

⒉金融监管面临挑战。

一方面,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日益市场化和国际化,金融风险更加出现不确定性。

金融监管部门将面临更加复杂的金融环境。

另一方面,我国监管部门在十多年的工作中虽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一般多为立足国内,缺乏国际金融市场监管经验。

再者,对国内金融监管未真正实现间接调控和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国际化进程将加快,国际资本流动将更加频繁。

一方面它将促使人民币加快可自由兑换,加大我国对外汇市场的监管难度。

论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的功能与完善 (修改)

论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的功能与完善 (修改)

论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的功能与完善一、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一)筹资-投资功能证券市场的基金投资功能是指证券市场不仅为需求者提供了发行证券筹集资金的机会,而且为资金提供者提供了投资对象。

融资和投资是证券市场不可分割的两个基本功能。

忽视其中任何一个都将导致市场的严重缺陷。

(二)宏观调控功能证券市场是连接宏观经济各方面的桥梁和纽带。

我们知道,货币政策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的运行和实施主要依靠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操作的调控。

在这种公开市场业务中,中央银行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证券。

中央银行的基础上,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货币供给和需求的趋势,经济发展的速度和价格,及时、适量购买或出售证券,以调整货币供应量,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管理行为,确保宏观经济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优化资本配置功能证券市场资本配置的功能是通过证券价格引导资本流动,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

在证券市场上,证券的价格是由它所能提供的预期回报率决定的。

证券的价格实际上是其筹资能力的反映。

能提供高回报的证券市场价格相应高,从而筹资能力强。

这样,证券市场就会将资金引向能够产生高收益的企业和行业,从而使资本的生产效率尽可能高,从而实现资本的合理配置。

(四)分散风险功能证券市场还具有分散风险的功能。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可以将部分经营风险转移和分散给投资者,企业也可以通过购买一定的证券来保持资产流动性,提高盈利能力,减少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提高抵御宏观经济波动风险的能力。

对于投资者来说,他们可以通过买卖证券和建立证券投资组合来转移和分散资产风险。

投资者还可以选择不同性质、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组合构建,分散证券投资风险。

(五)转换机制功能如果一个企业想通过股票市场筹集资金,它必须重组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并有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使企业能够自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我国证券监管制度的完善

我国证券监管制度的完善

我国证券监管制度的完善摘要:我国在逐步确立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证券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我国的证券市场还是属于新兴的市场,证券监管体制存在着诸多弊端,由于监管、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各方面的原因和问题的出现使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受困扰,远未达到成熟、理性的标准。

监督管理尚未走上规范、法制的轨道。

因此,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从我国证券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出发对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证券市场;证券监管制度;法律手段证券市场作为金融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涉及金融安全影响全局。

证券监管作为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结合具体国情不断健全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一、监管者的法律完善1.明确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我国《证券法》没有明确规定证监会的性质和地位,只提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字样。

因此,我国证监会的性质需要重新界定,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改革,使其法律地位与其性质相符。

具体解决方案是确立中国证监会的行政部门性质,改事业单位为行政机构,作为国务院下属的一个独立部委。

明确规定中国证监会是中国中央政府的证券监管机关,使证监会的性质与行使证券法规定的职权有法律依据。

同时规定中国证监会虽然在形式上隶属于国务院领导,实质上更多地接受人大的监督和管理,直接向人大财经委员会、人大法律委员会等部门汇报工作,从而增强证监会的独立性,使证监会成为超然于行政机关直接千涉之外的独立机构。

2.证券业自律组织监管权的法律完善《证券法》对证券业自律组织的简简单单的几条规定并未确立其在证券市场监管中的辅助地位,我国应学习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监管体制,对证券业自律组织重视起来。

应制定一部与《证券法》相配套的《证券业自律组织法》,其中明确界定证券业自律组织在证券市场中的监管权范围,确定其辅助监管的地位以及独立的监管权力在法律上规定政府和证监会对证券业自律组织的有限干预,并严格规定干预的程序;在法律上完善证券业自律组织的各项人事任免、自律规则等,使其摆脱政府对其监管权的干预,提高证券业自律组织的管理水平,真正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以利于我国证券业市场自我调节作用的发挥以及与国际证券市场的接轨。

论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论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论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一、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回顾中国证券监管体制是随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

其发展历程体现着证券市场改革的变化。

1992年以前,我国证券市场没有集中统一的监管,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主管,国家体改委,其他政府机构和上海深圳两地政府参与管理。

1992年10月,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全国证券市场,同时将发行股票的试点从上海深圳等少说地方推广到全国。

从1996年3月,中国证监会授权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的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对证券和期货市场部分监管职责,至此形成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的全国证券监管体系。

1997年,中央决定中国证监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各期货交易所实行垂直管理,并分别在上海和深圳设立了监管专员办事处。

1997年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证券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完善管理体系,实行垂直领导,加强对全国证券期货业的统一监管。

考虑到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市场化进程等条件的限制,中国采用的是集中立法型监管模式,并于1998年10月正式确立。

二、我国证券监管现状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即以政府监管为主导,集中监管和市场自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框架。

(一)、监管主体。

1998年国务院批准了中国证监会的职能、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的“三定”方案,确定了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并成为取代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职能的唯一最高证券监管机构。

根据该方案规定,证监会将建立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在全国各地设立派出监管机构并实行垂直管理,但是现实中,我国监管主体存在多元化现象,主管部门之间关系较为复杂和不协调。

(二)、自律组织是资本市场监管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自律组织有两种形式即社会性的监督组织和行业自律。

前者主要包括证券业中介服务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

后者包括两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的场内自律,二是场外交易的自律即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的自律监管。

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完善

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完善

证券 市场 作 为金 融 市 场 的重 要 组 成 部分 , 具 其 有 的筹 集资金 、 组 资产 、 司价 值发 现 和风 险 提示 重 公 等功 能 , 国民经 济的发 展起着 重要 的推 动作用 。证 对 券 作为 特殊 的商 品 , 其发 行和交 易有赖 于 特定 的市场 环 境 。各 国证 券市场 运行 的经验 教训 表 明 , 市场 与市 场 主体 的成熟 与否 与证 券 监 管体 制 的完 善是 相 辅 相
础, 分析 目 前市场监管存在的主要 问题 , 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提 以期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 大的提高 极 证 券 市场 运行 效率 , 范和化 解风 险 , 证 券 市场更好 的 为 国民经济服务 。 防 使
关键词 : 券 市场 证 监 管体 制 政 府监 管 自律监 管
文献标 识码 : A 中图分 类号 : F 3 . D 4 87
经过 十几年 的发展 , 国证券 市场 无论在 总量还 是 结构 方 面 , 取得 了长足 的进 步。证 券 市场的稳健 我 都 有序发展 与 高效 实用 的证 券监 管体 制 密不可 分。证 券 市场 的监 管是 证 券 市场 存在 和 发展 的基 石 , 是 国 家规 范证券 市场的有 效手段 。我 国 已依 法建 立 了对证 券 市场的 集 中统 一 的监 管体 制 , 目前 的监 但 管现状 与证 券 市场 的飞速发 展 的现 实要 求 间存在 一 定的 差距 。本 文 以我 国证 券 市场监 管的现 状为基
市股票市场总市值已达 3. l 27 万亿元 , 已进入二级市 场 流通 的市 值 9 3 万 亿 元 , 资者 开设 的有 效证 券 .1 投 账 户 总数 达 到 9 0 20万 户 。20 0 7年 全 年 境 内证 券 市 场 筹 资达 72 元 。期 货 市 场 全 年 成 交量 72 78亿 .8亿 手, 成交 金额 4 亿元 , l 创历史 新高 。经 过十多 年特别 是 近五 年 的建设 , 国 的证 券市 场实现 了重要 发展 突 我 破,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 日 益突出的作用 。伴随 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我 也 经历 了一个从地 方监 管到 中央监 管 , 由分散监 管到 集 中监管 的过程 , 依法 确立 了政府 集 中监 管 与 自律 并 性监管相结合 的证券监 管体制 , 强化 了证券监管工 作, 证券市场运行的规范性和质量显著提高。 但是, 在取 得 巨大 成 就 的 同时 , 国 的证 券市场 我 还 存在 大量 的证 券违 法 和侵权事件 , 市公 司造假欺 上 诈、 股市幕后操纵、 庄家恶性炒作等问题不断出现, 银 广厦案件 、 科隆案件等案件的发生极大的损害了我国 证券市场的声誉 , 也使 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受到侵蚀 , 极大的动摇了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这些市场 运行 中出现的问题既使我 国证券市场 的健康发展备 受困扰 , 也反映出我国现行的监管体制的不足 , 对证 券市场的监管陷入 困境。正确分析市场监管体制存学学报 法学 版

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我 国证券市场 监督 管理 法律制 度的完善
李 跃 利
( 河北工业大学 文法学 院, 天津 30 0 ) 04 1
摘 要: 券 市场 作为我 国资本 市场 中的重 要 组成部 分 , 证 自建立 以 来 , 近 2 在 0年 间获 得 了飞速 发展 , 取得 了举世 瞩 目的成绩 , 实现我 国市场 经济持 续、 在 健康 、 快速发展 方 面发 挥 着重要 作 用。但
第2 6卷第 1 期 21 年 1 月 00
商 丘 师 范 学 院 学 报 J U N LO H N Q U T A H R O L G O R A FS A G I E C E SC L E E
V0 . 6 No. 12 1
Jn ay 0 0 a u r.2 1
员 的 自我约 束 、 相互 监 督来 补 充 证监 会对 证 券 市场
作者简介 : 李跃利(9 4一)女 , 16 , 河南巩义人, 教授 、 硕士生导师 , 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
第 1期
李跃利 : 论我 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 制度 的完善
的监督管理 的初衷是相冲突的, 从而表明我 国《 证 券法》 还没有放手让证券业协会进行 自律监管, 也
不相信 证券业 协会 能够进行 自律 监管 。在我 国现行
公司、 投资公司、 基金公司等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随 着证 券市 场 的发展 虽然 也成 长 起来 , 在 我 国证 券 但
市 场发展 尚不成熟 、 法制 尚待健 全 、 相关 发展 经验不 足 的境况 下 , 这些 机 构 的 日常 管理 、 章 制度 、 为 规 行 规 范等也 都 存 在 很 多 缺 陷 。有 些 机 构 为 了牟 取 私 利, 违背职业 道德 , 为企业 做假账 , 提供 虚假证 明 ; 有 的甚 至迎合 上市公 司 的违法 或 无理 要 求 , 为其 虚 假

对完善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思考

对完善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思考
后 的 发 展 铺 平 道 路
关 键词 : 证 券 市场 ; 监 管体 系: 制度 建 设 中 图分 类 号 : F 8 3 2 . 5 1 文献 标识 码 : A d o i : 1 0 . 3 9 6 9  ̄. i s s n . 1 6 6 5 — 2 2 7 2 . 2 0 1 3 . 0 1 . 0 1 7

置。然而 . 相 比于我 国股 市 全球 第
三 的 地位 . 我 国证 券 市 场 的 成熟 程
这 就使 分 业 监 管 的模 式 面 临着 严
峻的挑 战 分业监 管模 式虽然 有利 于 各 个 专 业 监 管 机 构 负 责 不 同 的
度 却 相对 落后 中 国的证 券市 场要
想 获得 长 足 的 发 展 . 就 必须 改革 现 有 的监 管 方 式 . 根 据 我 国特 殊 的 国
优势。
市场 空 间 同时 . 各地 的砖 机 企业 应 以满 足 建 筑 行 业 各 种 砖 机 需 求 为 己任 致 力 于产业 实现 跨越 式发
1 高静 , 杨年强. 半 岛路 径 [ J ] . 光彩 , 2 0 0 6
( 9)
2 陈其珏. 新 疆 工程 机 械 市场 火爆 将 率 行 业 走 出低 谷 [ N] .上 海 证 券 报 ,
我 国证 券 市 场 自 2 0世 纪建 立
法》 的规 定 . 国务 院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证 监 会 等 为主 的 分业 监 管 的模 式 . 这 种 模 式 也 恰 好 适 应 了 当 时 金 融 行 业 的 分业 经 营 的基 本 运作 形 式 然 而 .随着 我 国金融 业 的发 展 . 金 融 机 构 混业 经 营 的趋 势 日益 增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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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摘要】证券市场是信用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作为现代市场经济典型的代表,证券市场在各国的经济建设中有着重要作用。

我国目前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过程中,相较发达国家,证券市场有待完善,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未能对证券市场实行有效的监管。

因此,对我国证券市监管法律制度的研究,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对证券市场监管必要性进行分析,进而从我国的监管现状和特殊国情出发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提出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完善纽约股票交易所外墙上雕刻的图案中心是传说中的盗窃之神的身子与正直之神的脸的结合体,警示人们:证券市场中的窃贼们常戴着正直诚信的面具攫取广大投资者的金钱。

证券市场在经济领域的重要地位使之成为金融的中心,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而其本身具有的高流动性、高风险性的特征也使得金融监管的重心扩大到证券市场。

亚洲金融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就是亚洲新兴国家过分强调市场的发展速度而忽视了对市场的监管;次贷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发达国家对金融创新的过分运用以及对风险监管的忽视。

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飞速发展,然而越是在近乎疯狂的资本市场中越会出现更多的证券违法行为,是故,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显得既重要又迫切。

111证券市场自身的特殊性。

111证券市场的公共性。

公共性是证券市场最为明显的特性,投资者通过持有股票成为企业股东,同时,对企业营运的监督也成为了所有股东的公共产品,对整个市场参与者来讲,对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以及证券咨询机构的监督,也同样是公共产品。

另外,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所带来的利益,应该为社会公众共享,不能仅仅只为某一部分人提供权益。

112证券市场的社会性。

证券市场处于市场经济的核心地位,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

首先从主体上来看,广大投资者、上市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及监管机构,涉及社会各方各面。

第二,证券活动已渗透到全球全社会每一个角落,引发共同关注。

第三,证券市场所爆发的风险,必然导致社会经济巨大震荡,其破坏力将引起国家的经济乃至政治危机,影响社会前进和人类的文明发展。

113证券市场内在的不稳定性。

证券市场的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吸引了更多的投资人。

这是因为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是由市场结构决定的,而高风险性的背后往往隐藏着高回报率。

12市场失灵理论在证券市场中的反映。

121市场失灵理论及其产生原因。

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是指由于市场本身具有无法改变的局限性,导致运行失衡,失去优化资源功能,进而导致经济效率的降低。

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为:第一、市场垄断以及不完全的竞争;第二、外部性效应;第三、公共产品;第四、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第五、经济的不稳定和市场波动;第六、收入分配不公。

然而,通过对市场失灵主要原因的分析,我们发现市场失灵在证券市场中同样存在。

122市场失灵在证券市场中的反映。

1221证券经营机构的不完全竞争性。

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难以完全适用普通工商业的竞争原则,因为证券经营机构主要是对货币的经营的特殊企业而不同于一般的企业。

一方面,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特点之一,规模经济,容易导致其自由竞争发展成集中垄断,从而给消费者在效率、福利上带来部分损失,同时,亦在政治、经济中产生不利影响。

另一方面,证券经营机构过于激烈的竞争致使证券体系整体不稳定,从而危及整个经济体系的稳定。

1222证券业外部性效应。

证券业外部性效应明显,一方面,证券市场是一种符号经济,符号经济本身非常容易出现经济泡沫,导致虚假繁荣;而一旦泡沫破裂,必然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暴跌,对金融体系和国家经济造成不利的外部性效应,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另一方面,证券业外部性效应还主要表现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倒闭、破产将对整个证券市场的运行产生影响。

并通过货币信用紧缩破坏经济增长的基础,其连锁反应极有可能引发整个证券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危机。

1223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

信息作为证券市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在指导资本市场资源合理配置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证券市场中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现象比其他市场更加突出和明显。

证券市场的大股东、中小投资者、中介机构以及证券经营机构等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而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大的原因正是其具有信息劣势。

1224证券市场的分配不公。

证券市场作为高风险和高回报行业,存在比其他市场更严重的分配不公平。

因为证券市场法规、政策的不可能完全公正,证券市场违纪违规行为导致合法投资者利益受损的同时使得不法分子受益,同时证券法规、政策中对市场中所有参与主体待遇的差别导致各参与者起跑线不同。

221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形成。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初期,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为区域性试点,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各地分行担当了证券管理机构。

到一九九一年除了由财政部、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外,还特别成立“全国股票市场办公会议”担当证券市场管理职责。

由经贸委、体改委、计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委派员参加股票市场的监管并对其负责。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八日,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同时并入原国务院证证券委职能,中国人民银行改为由证监会领导,其证券监管职能移交地方证券监管部门。

自此,极大改善了多头管理弊端,强化了监管力度。

因此,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经历了一个由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的过程。

22目前中国的监管体制模式。

由于各国的经济政治体制、证券市场发展程度以及历史传统差异,各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随着证券市场监管的发展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模式,主要有自律型证券市场监管、集中型证券市场监管、和混合型证券市场监管。

当前中国施行的是集中型监管体制模式。

主要原因有三点:(1)目前中国各类证券法规以及监管措施有待完善。

投机过度、信息披露失真、内幕交易以及机构欺诈频发,如果没有一个统一权威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市场难以平稳、健康、高效的运行。

(2)通过长期经济管理的实践,总结出,我国提高证券市场的监管效率,可以发挥我们已经具有的统一管理的经验优势。

(3)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比较短,证券行业缺乏自律监管经验。

一部分中国证券从业人员的素质偏低,自律意识比较单薄。

23我国监管体制自身的特色和缺陷。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首先,我国的证券市场自始是在政府的主导下产生和发展的,没有自律和市场约束的传统;其次,我国的证券市场交易早早地实现了无纸化,没有股权财富和货币财富的概念;第三,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既非会员制,也非公司制,全球仅此两家。

第四,我国的投资者既有散户、中户、大户和超大户等个人投资者,还有极富中国特色的“大小非”、“大小限”;最后,我国的上市公司大多脱胎于大大小小的国企,一股独大,缺乏股权文化和投资者保护的熏陶。

我国这种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具有其自身的缺陷。

首先,容易导致对证券市场的过多行政干预;其次自律组织与政府主管机构在监管过程中有时配合不协调;最后,对市场行为的变化常常不能及时反应。

3如上文所述,我国的证券市场具有显著的中国特色,这决定了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研究也必须建立在我国的土壤和基础上。

31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管之完善。

一九九八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这就是证监会的“三定方案”,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根据此方案规定,中国证监会属于国家正部级事业单位。

证监会作为中国唯一一家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它的职能定位一直受到全国各领域专家的关注与质疑。

中国证券市场目前存在诸多违法情况,相关学术专家研究发现中国证监会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没有见到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责任。

当然,证监会未能按照其应有定位妥善行使职权又存在多种原因,其中重要的原因便为其主体定位模糊。

311我国证监会的主体定位应符合独立规制机构的内在要求。

根据我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来看,我国证监会的主体地位被定义为“具有行政主体地位的特殊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目前,证监会仍未达到独立规制标准,仍从属于政府部门,只是在表象上模仿事业单位概念。

而在实际中,证券会既不独立于监管对象,也不独立于政府。

作为证监会直属部门,其缴费来源、人事管理等与政府机构无异。

目前的证监会,难以真正独立规制的主要原因是其担负了过多的国家政治职能。

所以,如果我们将证监会主体的地位回到原来证监会主体制度设计的可能性的出发点——独立规制机构,那么证监会的主体地位必须符合独立规制机构的内在要求。

经过资本市场多年的积累与完善,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一些发达国家对独立规制机构的有自己的要求,而结合我国的国情,按照独立规制机构的内在要求,我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该是这样的:(1)证券会独立于行政部门的机构设置,并且实行自治自律管理;(2)在证监会内部的监管者必须由多方职能机构委任,而不是由国务院或其他政府职能机构一方委任;(3)监管者必须有固定的任职期限;(4)在证监会内部建立一定的职业标准同时建立一套具有一定标准的薪酬体系,标准的建立可以参照国外的职业标准和薪酬体系;(5)证监会的本身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其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行业收费或者市场征费,而不是从国家的财政预算拨款或者补贴。

只有这样证监会才能真正地实现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的职能。

312我国证监会的法律地位需要完善。

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设立的最初,其目的是这样的:(1)矫正证券市场中单纯由市场失灵而引发的经济秩序的混乱;(2)弥补证券市场中大量存在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等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的缺陷;(3)平衡各种大大小小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利益失衡,减少市场摩擦成本。

因此,对于证监会设立的初衷而言,强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完善性才是我国证监会法律地位得以完善的根本途径。

首先,加强我国现有的证券相关实体法律的统一性。

中国证监会我国唯一一家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能部门,其法律定位需要在我国相关的组织法中得以明确,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下,通过实现证监会部门相对完整的规章的行政立法权的授权来加强证监会的独立,与此同时,加强如《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与证券相关的立法的协调统一性,也很有必要。

其次,证监会在履行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时,其程序要突出正当性。

其要求如下:(1)对证券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做出公正、独立的裁决和判决;(2)对证券市场中违法行为做出的裁判必须依据法律和事实做出,在最后的裁决报告中,必须介绍相对方的申辩和质证;(3)在听证程序前不得与香港各方私下接触,裁决者必须保持中立,并禁止单方面的沟通。

313我国证监会的职能定位需要明确。

在我国《证券法》中明确规定了,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依据证券法以及相关与证券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监督与管理,维护我国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保障证券市场运行与我国的法律法规不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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