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
(整理)加多宝与王老吉之争.
一、相识:王老吉的历史-加多宝的过去并不遥远的历史和一样不长的过去——王老吉凉茶由王泽邦始创于清道光八年,至今已有184年历史。
在动荡的社会中几经周折依然维持着经营。
1949年之后,王老吉凉茶分成了两支:一支被收归国有,后更名为“羊城药业”,隶属于广药集团。
另一支由王氏后人带到了香港,经营王老吉香港及海外业务,即“香港王老吉国际”,1993年,王氏后人王健仪出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她们从哪里来-原来是这样——按理说,王老吉分家后隶属不同主人,本应互不相干,怎又牵扯出这么大一桩品牌诉讼案件?这要从一名东莞籍商人陈鸿道说起。
陈鸿道是一名活跃于粤港两地的贸易批发商,1995年,有意在内地经营凉茶产业的他与王氏后人王健仪进行了接触,并获得红罐装王老吉凉茶的配方。
然而,王氏后人仅拥有香港及海外的商标所有权,欲在内地经营王老吉凉茶饮料的陈鸿道,便转而与广州羊城药业寻求合作。
1997年2月13日,广州羊城药业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与陈鸿道的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规定鸿道集团自1997年取得“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的独家使用权,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为15年,后双方又于2001年续签合同,有效期共计20年。
为了王老吉凉茶的发展,鸿道集团投资成立了香港加多宝(广东)股份公司,由香港王老吉集团提供配方,经广州王老吉药业特许在中国内地独家生产,专门负责“红罐”王老吉凉茶的生产和销售,加多宝集团在内地先后设立了四个加工厂,把广药集团授权的王老吉凉茶品牌运作的风生水起。
二、联姻:加多宝的推动,王老吉的品牌之路相拥的里程很精彩——从1997年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商标授权给鸿道集团后,加多宝就开始了对王老吉品牌的苦心经营,然而在2002年以前,王老吉凉茶只是一个区域品牌,销售业绩连续数年维持在1亿元左右,无法走出广东和浙南一带。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
王老吉:“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违法 王老吉代理人在庭上表示,“怕上火,就喝王老吉” 已不单单是一句广告语,其已经具备了第二层含义,即 “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是一个未注册的商标”。长 期以来,消费者心中已经形成特定的关联,提到“怕上 火”,就会联想到王老吉。 王老吉方面认为,自2012年6月以来,加多宝的广告 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怕上火, 喝加多宝”等一再混淆这一关联。因此,要求加多宝停止 侵权行为,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500万元,停止使用“怕 上火,喝XXX”的广告语,在媒体上公开向王老吉道歉, 并承担这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商标与包装、装潢不可分割的观点,得到了 国内相当一部分法学专家的认同。最高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认为,“王老吉”凉茶 特有包装、装潢与该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 性。当一个有注册商标的知名商品形成后,它便 具备完整性与统一性,其特有的包装、装潢在很 大程度上将通过商标在消费渠道中形成认知并建 立商誉。在商标权属明确的前提下,该包装、装 潢不应与商标权割离,如果把红罐剥离给另外一 个品牌,势必会为消费者带来混淆困扰。
始于2008年的商标追索案,王老吉之 所以有红绿之分,系因1997年广药集团与 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后者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 罐王老吉,2000年时再签合同,双方续约 至2010年5月2日。
可是,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 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 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 2002年11月时,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将 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2003年6月, 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 同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 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加多宝和王老吉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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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 世界那么美 我相信 明天会更好
权益之争
利益之争
老吉:嘿!哥们儿,你 咋和我长这像? 小宝:老兄,你还不 知道咱俩是同母异父 的异卵双胞胎啊? 老吉:哎哟,可别乱认 兄弟,我乃独生子女。 小宝:我还不稀罕呢。
王老吉VS加多宝
赢
今两虎共斗,其势不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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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看
• 王老吉 加多宝
1、品牌成熟,凉茶始祖定位 2、专业药企广药,质量保证 3、上市国有企业,融资便利 4、王老吉代工
1、商标争夺,消费者多同情 2、营销成功,市场认可度强 3、港资民营,资金积累充足 4、加多宝自产
消费者哭泣“别戏弄我们了”
• • “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 加多宝:“ 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 原来的味道。” 王老吉:“ 怕上火 就喝王老吉 - 红罐王老吉从未更名,任何宣传红罐凉茶 更名均属虚假信息,购买时请认准王老吉凉茶。 路人甲:看你们闹腾的,哪里像卖凉茶,火气噌噌的上来了啊! 路人乙:败火的凉茶,你喝啥?
“礼”尚往来,商标拉锯战
• • • • • • • • 2000签署主商标合同(时限至2010年) 2002年11月签署第一份补充协议(延至2013年,此前原广药老总李益民收受鸿道董事长陈鸿道港币200万元) 2003年6月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时限延长至2020年,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港币100万元,随后李益民落马) 2010年8月30日广药就鸿道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2010年11月广药在北京发布王老吉品牌过千亿一事,随后加多宝发声明澄清与广药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让矛盾 公开化。 2011年4月广药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应资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 后因鸿道一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12月29日,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定2月10日仲裁,但贸仲考虑到王老吉商标价值,建议双方调解,并将仲裁 时间再延期3个月到5月10日。而因鸿道提出的调解条件是以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药无法接受,调解失败。 2012年5月11日,贸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有限公司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 《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共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该裁决为终局 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012年5月15日,广药集团赢得王老吉商标。2010年5月2日以后鸿道集团以王老吉的名义销售,均属于侵权。 即鸿道违规销售红罐两年。
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之争真相解密
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之争真相解密广药王老吉和加多宝之争一直未停过,自从去年5月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后纷争越演越烈,甚至中间还出现过数次加多宝员工殴打王老吉员工的事件。
这样的一些恶意相向,不禁让我们广大消费者思考:为什么王老吉和加多宝两家不能和解?为何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不能良性竞争?为何王老吉加多宝官司没完没了?5月29日在广州市新闻中心召开的广州市国资委和广州市检察院领导出席的王老吉凉茶媒体沟通会上,这些问题得以首次解密:王老吉之争的所有根源皆源于英资企业加多宝董事长陈鸿道的行贿畏罪潜逃。
广州市检察院在会上表示,目前对加多宝董事长陈鸿道的追捕仍在进行中。
而近日针对加多宝精心炮制带有恶意攻击性质的《传人篇》广告,广州市公证处做出10份公证材料,权威证明广药集团王老吉185年从秘方到工艺一脉相传,拥有独家正宗秘方。
广州市国资委对此也首度表态,王老吉属于国有资产,由广药集团拥有,广药集团是王老吉唯一合法传承实体,拥有和王老吉相关的所有权益。
广药集团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王老吉官网)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陈鸿道行贿导致“史上最廉价商标租赁”去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定广药集团获胜,成功收回红罐和红瓶王老吉凉茶生产经营权,到现在已经一年时间过去。
全程参与了王老吉商标案的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揭秘了王老吉纷争的整个来龙去脉。
据悉,王老吉创始于1828年,主要有两个广州和香港两脉,其中香港支脉于1890年前后单独发展,民国二年正式和广州王老吉分家,一百多年间来无任何经营关系。
广州王老吉继承了王老吉的祖业和秘方,也就是今天广州王老吉药业的前身。
广州王老吉在民国时期,注册了王老吉商号、商标、王老吉公孙父子图商标等一系列无形资产。
1956年按照公私合营政策,国家以赎买方式从王老吉第四代传人手中承接了广州王老吉商标、秘方、工艺、员工等所有生产资料,成为国有企业并发展至今。
1996年广药集团成立,广州王老吉作为下属企业纳入广药集团管理,王老吉商标等无形资产归广药集团持有。
经济法案例分析-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2012 2012年5月1日,广药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贸仲裁决:广药集 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 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 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 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该裁决为终局裁决, 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1080.15亿元,跻身目前中国第一品牌。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2011 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相应资
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 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12月 29,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 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定2月10 日仲裁;
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用期限延长至2020年。
2008 2008年开始,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交涉,广药称王老吉为国有资产
事件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但双方交涉未果。
2010 8月30日,广药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
充协议无效。 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彼时王老吉品牌价值被评估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2014 2014年5月8日,王老吉所属的上市公司白云山发布公 告,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对加多宝方面违法使用 “王老吉”商标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索赔金额10亿 元人民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正式立案。
分析
2012年的裁决意味着鸿道集团能够合法使用“王老 吉”商标的最终期限是2010年5月1日,从2010年5 月2日之后,再使用“王老吉”注册商标就属于违法。 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权,无论是其公司自 己使用还是委托授权其他公司使用均属侵权。根据 《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 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的商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王老吉与加多宝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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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教育: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了解和认知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应该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 提高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认知度和忠诚度
经验教训
总之,王老吉与加多宝 纠纷案对于整个凉茶行 业以及商业竞争中的企 业都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企业应该从中吸取经验 教训,加强自身的规范 化和专业化管理,推动 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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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包装纠纷纠纷细节除了广告语之外,王老吉和加多 宝在包装上也存在纠纷。王老吉 认为加多宝的新包装侵犯了自己 的知识产权,而加多宝则认为王 老吉的包装设计过于雷同,存在 侵权行为。双方在包装设计上展 开了激烈的竞争,互相指责对方 侵权
渠道纠纷
此外,王老吉和加多 宝在渠道上也存在纠 纷。王老吉认为加多 宝在某些渠道上存在 窜货行为,而加多宝 则认为王老吉在某些 区域市场上的表现不 够积极。双方在渠道 管理上存在分歧,互 相指责对方不遵守市 场规则
PART 2
纠纷细节
广告语纠纷
王老吉和加多宝在广告语上存在 明显的纠纷。王老吉认为加多宝 的广告语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而加多宝则认为王老吉的广告 语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 ,王老吉的广告语强调"王老吉" 品牌的正宗性和历史渊源,而加 多宝则强调自己在凉茶市场上的 领导地位和品质保障
纠纷细节
到以下经验教训
经验教训
尊重知识产权:企业在商业竞争中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加强自身
1 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被他人侵权
遵守市场规则:企业在市场运作中要遵守市场规则,不进行不正当竞争和窜货等行为。同时也要加强对
2 渠道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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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和王老吉的正名之争
加多宝的困境
王老吉等于凉茶的认知已经深入人心很难撼动和改 变。经过多年的经营,王老吉在消费者心目中就等 同于凉茶,这个印象和认知已经在消费者心目中牢 牢扎根,在消费者心目中王老吉就等于凉茶,凉茶 的正宗就是王老吉。王老吉的诉求:怕上火,就喝 王老吉!这句诉求朗朗上口可以说已经妇孺皆知。 其他凉茶为什么一直无法超越王老吉,原因在于王 老吉的诉求是无法超越的,这句诉求很好的把产品 功能和消费者利益建立了关联并且和品牌很好的融 合到了一起,再加上王老吉本身历史的厚重感,王 老吉俨然成为凉茶代表凉茶正宗。
王老吉热销,加多宝功不可没。 品牌需要持续经营才可保持美誉度据报道,4 月份王老吉药业的儿童药已经换上了王老吉的 牌子,“金罐王老吉”绞股蓝饮料也开始在全 国招商,王老吉新品类绿豆爽、固元粥和龟苓 膏均已上市。 当市场上充斥着同一品牌的各类产品,提起王 老吉人们还会首先想到这是一个凉茶品牌吗? 广药集团在品牌经营上的做法并不专业。
消费认知很难改变最终将作用于渠道和经销商,渠道和 经销商将存在被招安和颠覆的可能。渠道和经销商是干 嘛的,渠道和经销商是要生存的,是要盈利的,而渠道 和经销商是卖依附于产品的品牌,是服务于消费者的, 消费者买不买账将决定渠道和经销商的最终选择。
王老吉的诉求是很难超越的,王老吉等于凉茶的认知已 经在消费者心目中牢牢扎根很难改变,即使加多宝凭借 自己目前较强的渠道掌控能力把货铺下去了,终端也有 很好的陈列,也有相关的活动和推广来促进,但这一切 取决于消费者买不买账,消费者不买账,你所有的计划 都会落空,可以想见,消费者不买账,渠道滞销,经销 商的掉头和反水是早晚的事,毕竟经销商群体要生存要 盈利,他们做的是生意而不是陪太子读书。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87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十大危机事件2011年,广药集团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一场长达7年的诉讼拉锯战自此展开。
王老吉始创于清朝道光年间,创始人王泽邦被公认为凉茶始祖。
随着时代的变迁,王老吉凉茶成为广药集团下属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产品。
该公司掌握着王老吉的配方,并注册了王老吉商标。
1993年,鸿道集团得到王老吉后人王建仪授权,可永久使用王老吉配方,同时也允许集团下属公司加多宝集团使用相应授权。
鸿道集团分别与广药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广药集团签署商标许可权,获准使用王老吉商标。
也就是说,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加多宝集团使用的配方均为王泽邦当年研制的配方。
因拥有商标使用权,所以,在1993至2011年间,加多宝集团一直使用着广药集团的商标“王老吉”。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市场上销售的红罐王老吉主要由加多宝集团生产,而绿盒王老吉主要由广药集团生产。
它们虽都名为“王老吉”,但由于加多宝集团的成功营销,红罐王老吉一路呈现爆炸式增长。
相比之下,绿盒王老吉要逊色很多。
如此巨大悬殊下,广药集团坐不住了,一系列争夺自此开启。
按照最初签署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加多宝集团可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
也就是说,2011年,加多宝集团对于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已超出限期。
但当时,王老吉商标已被估值超过1000亿元,对加多宝集团而言,物归原主如同割肉。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以及下属公司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同年7月16日,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驳回加多宝集团二次上诉。
广药集团首战告捷。
条条大路通罗马,这条不通换一条。
2012年,加多宝集团开始对红罐王老吉“变身”,强化“加多宝”品牌,并开始在红罐王老吉罐身上,印上同等字号的“王老吉”与“加多宝”。
广告语也随之更换,开始投放“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广告语。
由此也引发了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的第二次大战。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一.背景:被誉为“中国商标第一案”的 “王老吉”商标使用权纷争进入白热化:在商标使用合同是否到期、红色罐体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红绿王老吉凉茶配方究竟谁更正宗等方面,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集团至今争论不休。
尽管两者之间的官司还在继续 但截止到目前,这场纷争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广药集团,而是加多宝集团。
原加多宝旗下子品牌——“王老吉”被广药集团蛮横夺走,再加上加多宝期间曝出的受贿丑闻 加多宝企业市场价值和企业形象一落千丈。
而法院将加多宝精心营销十几年且向广药集团租借的品牌使用权判给了广药集团。
这对加多宝集团来说,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等于说将中国第一饮料品牌——王老吉,拱手送给了广药集团。
随后与王老吉配方以及包装相同的加多宝凉茶,仓促面市 以此来对抗广药集团。
对于加多宝来说,由于失去王老吉的忠实消费者,仅凭陌生的“加多宝”凉茶,要想立刻获得消费者信赖,并恢复之前每年上百亿元的销售额完全不可能。
二、加多宝凉茶所处困境由于加多宝凉茶还是等到合同到期后才仓促上阵,消费者认知出现重大偏差,不少消费者甚至认为红罐加多宝是王老吉的兄弟产品甚至是山寨产物。
如何打破消费者的认知误区,将“加多宝就是从前的王老吉”、“拥有王老吉品牌的广药没有原来王老吉的配方”等品牌认识深入人心,是摆在加多宝面前的首要问题。
由于加多宝凉茶品牌匆匆上马,营销策略虽五花八门,却极难全面撼动王老吉的“铁杆粉丝”。
更不利的情况是广药高调推出光耀版红罐 “王老吉”,对加多宝凉茶是致命的打击。
三、加多宝凉茶的营销策略存在的漏洞加多宝针对其产品加多宝凉茶所处的困境,采取了一些措施拯救,试图阻隔广药集团的堵截,扩大加多宝的影响力。
但非常遗憾的是,由于加多宝单调的营销策略,消费者仍对加多宝的认知极为模糊,加多宝凉茶影响力和品牌风险在到处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毫无保障的广药集团的王老吉面前依然苍白无力。
1. 媒体公关策略的不恰当运用。
加多宝集团为了反击广药集团 在全国召开数十场新闻发布会 试图向媒体以及全国证明 加多宝就是从前的王老吉。
王老吉和加多宝官司
王老吉和加多宝官司王老吉与加多宝官司纷争的背景王老吉和加多宝是中国饮料市场上的两个知名品牌,因为它们在产品包装上的相似之处而引发了一场长达数年的官司。
这场官司成为中国商业法律领域的经典案例,吸引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分两篇详细介绍这场官司的经过和双方的辩论。
王老吉和加多宝官司纷争的始末(上)2000年,加多宝公司推出了一款新产品,名为“王老吉凉茶”。
这款凉茶在包装设计上与王老吉品牌的产品非常相似,以至于引起了王老吉公司的不满和抵制。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和知名度。
随后,王老吉公司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起了商标侵权行政投诉,并要求撤销加多宝的商标注册,追究其法律责任。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经营的王老吉凉茶与其王老吉品牌产生混淆,严重损害了其商标权益和声誉。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过调查认为,加多宝公司的产品包装设计确实存在与王老吉品牌相似的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与已注册商标相近似或相同的方式发布商品。
因此,加多宝公司被认定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加多宝公司对此不服,立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诉讼,要求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裁决。
加多宝公司辩称,凉茶行业中的包装设计风格相似度较高,并非独自造成了与王老吉品牌的混淆。
随着官司的持续发酵,公众对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的争议也越来越关注。
两家公司为争夺市场份额和保护自身品牌声誉站在了正面交锋的位置。
而这场纷争的结果,也将对中国商标保护和侵权行为相关法律的适用产生重要影响。
(待续)。
案例分析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之争
6
双方行为
双方行为
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向鸿道集 团发律师函,提出李益民签署的两份 补充协议无效
2011年4月,广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贸仲)提出仲裁请求
2012年5月11日,仲裁裁决补充协议 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 标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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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王老吉 和加多宝商标之
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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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背景介绍 2 商标纠纷的起因 3 商标纠纷的核心问题 4 法律程序和结果 5 经验和教训 6 双方行为 7 商标法律知识点 8 对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建议
1
背景介绍
王老吉和加多宝是中国 两个著名的凉茶品牌
背景介绍
凉茶,作为中国的一种 传统饮品,具有悠久的
历史和文化背景
凉茶是由多种中草药熬 制而成,具有清热解毒、
生津止渴的功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 高,凉茶市场逐渐壮大,
吸引了众多品牌加入
2
商标纠纷 的起因
商标纠纷的起因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商标 之争源于品牌标识的相
似性
王老吉商标注册于1996 年,而加多宝则在2000 年左右开始使用其红色
罐装凉茶产品
两个品牌的商标都是以 绿色和白色为主色调, 并且在产品包装和广告 宣传上都有类似的设计
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 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
此后,广药集团曾提出再审,2018年,最高院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
至此,王老吉和加多宝一段旷世奇缘终于尘埃落定!
然而,在市场上的竞争仍然存在。为了维护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王老吉和加多宝 在广告宣传和产品包装上仍然会采取一些措施来区别于对方。这些措施包括改变产品包装 设计、加强品牌宣传等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战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战王老吉,诞生于1828年。
传世180余年,被公认为凉茶始祖。
其广告语:正宗秘方凉茶,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加多宝,成立于1995年。
是香港鸿道集团全资子公司。
于1996年经广药集团授权许可使用“红罐凉茶”商标,并按合同从广药集团手里得到了红罐、红罐凉茶的经营权,广药则保留了绿盒凉茶的经营使用权,合同至2010年到期。
因为利益有冲突,于是他们开始了这场无硝烟的“商标战”。
经过一年多的拉锯战,王老吉“商标战”落幕,广药最终战胜加多宝,收回了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
在“商标战”激战正酣时,两家公司也在另外一块战场上展开了争夺,这个战场就是凉茶销售市场。
1 上市时间加多宝变身王老吉遇阻加多宝:自“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被收回之后,加多宝推出新包装的罐装凉茶。
并已开始在部分城市启动了换装行动,只不过那时候的红罐凉茶,一边印着“加多宝”的字样,一边依旧留有“王老吉”的标志。
2 加工方式王老吉代工加多宝自产加多宝:从原料种植、加工生产到物流运输、销售管理全部是自己公司完成。
对于原料供应,加多宝在广东增城、福建武平、河北确山、山东平邑等地建立了金银花、仙草原料种植基地,实行统一引种、统一种植、统一施肥、统一收购,形成了密闭式、一体化的绿色原料供应体系。
广药:目前红罐王老吉采用代工的形式,与统一、银鹭、惠尔康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签订生产供应协议,保证红罐王老吉的产量,但现在自己也在筹备建厂。
3 营销手段比拼广告投放两家旗鼓相当“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加多宝的换装广告力争用原来的熟悉感,实现品牌纠纷的平稳过渡。
王老吉的宣传及营销方式如今不仅仅限定在央视广告。
除了央视广告的形式,还将结合各省卫视、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户外媒体、以及终端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整合性宣传。
4 渠道对比加多宝五大渠道王老吉借助广药加多宝:铺货渠道主要分现代(指商超)、批发、小店、餐饮、特通(指学校、网吧、旅游景点等)五个渠道。
王老吉与加多宝品牌之争
997年广药集团由于缺乏经营能力,将旗下商标品牌“王老吉”的使用权租赁给香港鸿道集团子公司加多宝使用,加多宝出品了红罐凉茶产品,2000年,双方的合作续约至2010年。
由于加多宝成功的营销,市场需求不断增长,2009年销售额达到了160多亿元。
早在2003年,鸿道集团看到了凉茶巨大的潜在市场,通过对广药集团的某位高管行贿将合同期限续至2020年。
2004年,该高管东窗事发。
2010年王老吉商标被广药收回。
加多宝和广药围绕合同期限开始了法律诉讼,最后加多宝败诉,给加多宝带来了巨大损失。
单纯从内部控制的角度来看,加多宝没有按照自身行业的特点构建一套严密的内控制度,是造成损失的重要原因。
表现之一:加多宝公司高级管理层没有对企业经营的合规性进行控制。
广药集团之所以在王老吉商标争议中胜诉,最关键的证据就是合作双方在2003年签订的续延合同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得的。
这种手段显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而加多宝高级管理层没有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的要求,对合同签订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使得企业的发展缺乏了基础。
表现之二:加多宝公司高级管理层缺乏对企业战略的整体控制。
加多宝公司的主导产品就是红罐凉茶,而其品牌的使用权却是租赁得到的。
这种企业战略会导致以下问题:一是缺乏对于产品线的概念,对于单一品牌的依赖度过大。
一旦出现了品牌危机,将直接导致公司整体战略的失败。
二是将主导产品的品牌放在一个仅靠租赁得来的品牌,缺乏长期可持续的稳定性,而且这种方式容易带来收益权的纠纷。
表现之三:公司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非常混乱,缺乏对品牌资产的有效控制。
企业应当关注无形资产缺乏核心技术、权属不清、技术落后、可能导致的企业法律纠纷、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风险。
相对于并购或者合资的方式,品牌租赁的方式风险过大,而加多宝的管理层从来没有注意到其中的风险。
一旦品牌租赁期到期,那么公司先期投入到品牌建设的巨大资金耗费可能就只会“为别人做嫁衣”,成为品牌所有者的资产。
王老吉加多宝之争分析
两者的市场定位和产品特点
王老吉的市场定位是传统、保健、高品质,产品以绿盒为主,突出草本植物的清 凉口感和清热解毒的功效。
加多宝则定位为时尚、年轻、口感醇厚,产品以红罐为主,强调口感和提神醒脑 的功效。
市场占有率
王老吉和加多宝在凉茶市场上的占有率均较高,但王老吉在高端市场和南方市场表现较好 ,而加多宝在北方市场和大众市场表现优异。
品牌形象与口碑
王老吉以“百年老字号”和“传统正宗”的形象深入人心,而加多宝则以“中国凉茶领导 者”和“健康生活倡导者”的形象受到消费者的喜爱。
对凉茶市场发展的建议
传承与创新
01
02
03
凉茶市场概述
凉茶市场在近年来持续增 长,主要受到消费者对健 康饮食和清凉解暑产品的 需求推动。
市场规模
凉茶市场的年销售额已超 过100亿元,且呈现出逐 年增长的趋势。
增长趋势
随着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 重视和生活水平水
两乐水是凉茶市场的主要 竞争对手之一,其品牌知 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均较高 。
出更多符合消费者需求的新品。
03
市场占有率争夺
随着凉茶市场的不断扩大,王老吉和加多宝将在市场占有率方面展开争
夺。未来,两家企业将不断加大营销和推广力度,提高产品的销售量和
市场占有率。
06
结论和建议
对王老吉和加多宝市场竞争的总结
品牌历史与文化
王老吉起源于广州,有着185年的品牌历史和文化底蕴,被誉为“凉茶始祖”。加多宝则 起源于福建,虽然历史较短,但在推广凉茶文化方面也具有显著贡献。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赵强:加多宝的广告意思很强,广药“王 老吉”应该学习
1.广药“王老吉”要加大广宣传力度,增加广告投放 量和赞助项目 2.如果觉得与“加多宝”竞争会造成比较大的损失, 可以考虑与“加多宝”合作共同做好凉茶市场,把 凉茶推向海外市场
黄天华:广药要与加多宝一起经营好“王 老吉”这个品牌
1.在品牌的塑造上“加多宝”功不可没,广药要与“ 加多宝”一起维持住“王老吉”的美誉度 2.广药要珍惜“王老吉”这个为物质文化品牌,发展 多品牌战略,力保“王老吉”的口碑 3.广药应认识到自己背负的历史责任,要着眼长远, 和“加多宝”一起推动“王老吉”成为百年品牌
3.发展其他品牌。加多宝不应该把所有的筹码都 压在凉茶上面,积极开展其他类饮料的市场才能 够开发市场。目前中国的凉茶市场上“王老吉” 这个牌子占了大头,由于此次加多宝与广药的矛 盾,其它凉茶品牌必然抓住机遇迅速发展,以后 很难说将是一家独大的局面。
从品牌的角度 预测事件的发展
缺乏一个强势渠道的支撑,广药虽拥有商标 权,但不能将品牌价值归入自己麾下, 舆论也补 利于自己的发展。 王老吉的开始时的品牌推广效果显著,获得 很多消费者的认可,还是存在部分的消费者追逐 “王老吉”这个品牌,并不关注背后的公司,再 加上王老吉背后有强大的国有广药企业的支持, 其发展的资金后盾是不言而喻的。
如果你是广药, 你会收回使用权么?
我不会真的收回 使用权,但是在 形式上我会试图 收回。
1、 试图通过“收回使用权”的手段,可以和 加多宝重新谈判,以达到自己:一是抬高继续 合作的租赁价格,二是扩大双方合作内容的目 的。所以我会在形式上试图收回。
2、作为广药,我们缺乏一个强势渠道的支撑, 在之前加多宝已经把王老吉的品牌宣传得很好, 更有较大的市场份额的支撑,所以倘若自己做 王老吉,会难度重重,风险也会加大。
王老吉加多宝之争分析
差异化对比分析
两者在产品特点和定位上存在 一定差异,但都强调健康、天 然、保健功能,同时也都在不 断创新和改进产品,以满足消
费者需求。
定价策略与市场反应
要点一
王老吉定价策略
要点二
加多宝定价策略
根据产品定位和成本因素,采用中高 端定价策略,以获取较高利润空间。
在产品定位相近的情况下,采取比王 老吉略低的价格策略,以吸引消费者 并提高市场占有率。
行业监管风险
广告宣传违规
两家企业在宣传上互相攻击,可能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
侵犯消费者权益
双方在争夺市场份额时,可能会采取不当手段,如价格战等 ,从而侵犯消费者权益。
商业秘密泄露风险
技术泄密
两家企业之间技术交流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
管理泄密
在市场竞争中,由于涉及敏感商业信息,管理层的决策可能会被竞争对手获取。
不断推出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 增强市场竞争力。
拓展市场空间
扩大营销网络,拓展新的销售渠道 ,提高市场占有率。
加强品牌建设
注重品牌形象的塑造和提升,扩大 品牌影响力。
深化供应链管理
优化采购、仓储、物流等环节,降 低运营成本。
如何提升品牌竞争力
创新营销策略
强化品牌文化
采用多样化的营销手段,如跨界合作、明星 代言等,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行业发展的新机遇与挑战
消费升级推动市场增 长
随着消费升级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 ,凉茶作为一种健康饮品,将会有更 大的市场需求。
品牌形象需要再塑造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王老吉和加多 宝需要不断地提升品牌形象,以获得 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
线上渠道重要性增加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线上渠道的重要 性逐渐增加,凉茶企业需要加强线上 渠道的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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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认为: 与广药打官司加多宝一次都没赢, 红罐争或成马拉松,——一审结果对双方继续用 红罐无影响 。 如果任何一方不满意一审结果,那么就会二 审,即便二审出了结果,输掉的另外一方肯定还 会申诉,再等到高院裁定出结果。甚至对高院裁 定结果如有不满,任何一方都可向最高检提出抗 诉。“如果任何一方要把官司一直打到底,整个 过程下来最少2~3年,到那个时候,大局已定, 是谁的红罐,可能就不怎么重要了。
2010年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 评估程序,彼时王老吉品牌价值也被评估 为1080.15亿元,跻身目前中国第一品牌。 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 求,并提供相应资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 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因鸿道集团一 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Hale Waihona Puke 2月 29日,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
第一场:王老吉商标之争落幕,加 多宝或被索赔侵权费3亿
价值1080亿元的中国第一商标案终于尘 埃落定。2012年5月11日,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 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补充协 议无效,鸿道集团将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这意味着不管是红罐还是绿盒王老吉,以 后只有广药一个姓。
在王老吉看来,早在1995年广药与鸿道签订的《商标 使用许可合同》中就明确约定,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色罐 装、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如果没有所有权,又何来授权? 如今,广药收回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后,其特有装潢 权也随生产经营权一并转移至广药。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张 楚提到,根据双方在先签订的商标许可协议内容——“许 可人授权被许可人生产及销售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 凉茶”,可以看到该许可协议存在明确约定,即凉茶为具 体商品,“王老吉”为授权商标,红色罐装和瓶装为具体 的包装装潢样式。该在先协议同样为解决该纠纷提供了较 为明确的权利义务参考。《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白纸黑 字的规定成为此案的一大关键点。“红罐”属合同约定的 观点也得到多位法律专家的认可。
2013年12月20日,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 传案宣判,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加多 宝宣传行为构成对广药集团的不正当竞争,判定 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 改名加多宝”以及"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加多 宝了"广告语,并销毁宣传物。 同时,法院判定加多宝赔偿广药损失以及诉 讼费1080万元,并在媒体上向广药集团公开道歉。
法院认定广药为王老吉商标权、以及 王老吉凉茶生产企业,广药诉讼请求有事 实依据。2012年5月后,加多宝生产的产 品不具备"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的 识别性。加多宝宣传行为对消费者造成误 导影响。 法院同时认定加多宝经销商彭碧娟发 布涉案广告语,构成不正当竞争。
第三场:王老吉与加多宝“红罐” 之争
据悉,从2000年至2011年,鸿道集团付给 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506 万元。即使是到2020年,商标使用费年租金仅为 537万元。 而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应该是销售额的 5%,照此年销售160亿元的红罐王老吉应付8亿 元;而如果按照广药集团租给其他合作伙伴如广 粮集团等的商标使用费的话,则是销售额的 2.3%-3%,则红罐王老吉应付3.68亿元至4.8 亿元;如果按照广药集团租给自己内部的商标使 用费的话,鸿道集团也要付3.36亿元。
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 定2月10日仲裁;但贸仲考虑到王老吉商 标价值,建议双方调解,并将仲裁时间再 延期3个月至5月10日。而因鸿道集团提出 的调解条件是以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 药无法接受,调解失败。
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 月9日的裁决书,贸仲裁决:广药集团与加 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 《“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 “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 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 老吉”商标。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 之日起生效。
2013年1月31日,广州市中级法院下 达诉中禁令裁定书,裁定广东加多宝饮料 食品有限公司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使用 “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 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 相同、相近似的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 为。
2013.02.05加多宝凉茶官方微博一连 发出四个“对不起”系列广告,王老吉速 回没关系体。相比输掉官司后发“对不起” 图文而言,加多宝是输掉官司又输人 。
加多宝方面表示,红罐凉茶的装潢设计是 加多宝开创的,所以红罐外观对于加多宝 品牌来说是特有的一个标识,也是加多宝 凉茶的身份标签,在众多消费者眼中,加 多宝特有的红罐,就代表了加多宝凉茶。
装潢本质上是一种识别性权利,其转 让、权属规则与商标没有任何区别。《商 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当商标权人转让商标时,必须将其在相 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 商标也一并转让。”目前“王老吉”商标 已经回归广药,同样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 装潢就是未注册的商标,亦应回归广药。
第二场:加多宝“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 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2012年11月30日,广药集团以加多宝 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由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广药集 团还同时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要求被告 停止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等广告 词。广州中院经审查认为,为避免正在实 施的虚假宣传行为对本案原告的合法权益 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有必要禁止加多宝 公司实施上述虚假宣传行为。
“红罐归属权案件的结果,并不会影响双方在 市场里的现有状况。理由很简单,不管这个所谓 的红罐的使用权给了加多宝还是广药,它都不可 能阻止另外一方继续使用红色罐体。既然它不可 能阻止另一方继续使用,那么这场官司的输赢对 另外一方有什么意义呢? 不管法院将红罐判给谁,另外一方都可以继续 使用红罐,只不过就增加点花纹,变一下设计, 但是整体上识别还是红罐,这个在包装上很容易 做到,而且合法。不能因为你用红色别人就不能 用红色,颜色不可能有归属权。虽然有影响,但 不会有太大影响。
法律专家认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成关键 在红罐之争中,加多宝认为,早在1997年,公司就已 经申请红罐外观设计的专利,红罐应归当年的申请者。另 外,加多宝经过17年做大红罐凉茶,也应该拥有红罐的装 潢权。王老吉则声称红罐与商标不可分割,鸿道作为商标 租赁方,当年绕过广药直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针对加多宝“做大即拥有”的说法,清华大学法学院 崔国斌教授指出,“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之所以受 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本质上并非因为该包装装 潢本身是一项智力成果,而是因为该包装装潢通过使用, 起到了区别产品来源或标示产品品质的作用。
一直以绿盒示人的广药集团在得到 “王老吉”商标后,随即推出红罐王老吉, 市场上出现了加多宝红罐凉茶和广药生产 的红罐凉茶两种包装十分相似的产品同时 销售的局面,由此引发了广药集团与加多 宝关于商品“包装装潢”的法律争端。 “红罐之争”双方于2013年5月8日再次进 行了证据交换,于2013年5月15日再次开 庭。
如今,李益民早已因受贿罪被判刑,陈鸿道 也早已保释外逃,至今未能将其抓捕归案。但王 老吉商标却由此被贱租给鸿道集团,从2000年至 2011年,广药集团的商标使用费仅增加56万元。 “广药集团是国有企业,王老吉为国有资产, 事件已经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广药集团的案件 代理人表示,从2008年开始,就与鸿道集团交涉, 未果之下,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就向鸿道 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充协 议无效。
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师认为,“特有的包装、装潢” 必须与“知名商品”相结合才能产生包装、装潢权,也就 是说,红罐必须与王老吉凉茶相结合才能产生装潢权。 王老吉大健康代理律师表示,各种商业标志包括商标、 商号、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在内,共同形成了一个完 整的识别体系,由此建立起的商誉是统一的,而不是分裂 的。就红罐王老吉装潢而言,主要显著特征是竖排“王老 吉”三个大字,若将属王老吉商标范畴的东西都拿走,只 剩下一片红色、一个黑圈和“凉茶”两个字,而“凉茶” 两个字又是社会通用词组,这样装潢的主体就不存在了。 所以说,在法律意义上,王老吉商标和红罐装潢已经固化 为一体。就好比山水画,如果没有山,没有水,还是山水 画吗?
商标与包装、装潢不可分割的观点,得到了 国内相当一部分法学专家的认同。最高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认为,“王老吉”凉茶 特有包装、装潢与该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 性。当一个有注册商标的知名商品形成后,它便 具备完整性与统一性,其特有的包装、装潢在很 大程度上将通过商标在消费渠道中形成认知并建 立商誉。在商标权属明确的前提下,该包装、装 潢不应与商标权割离,如果把红罐剥离给另外一 个品牌,势必会为消费者带来混淆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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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场:凉茶之争再“上火”,王老吉: 加多宝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
继“改名”案和“中国每卖10罐凉茶, 7罐加多宝”案后,王老吉再次以涉嫌不正 当竞争为由将加多宝告上法庭。2014年3 月11日,王老吉诉加多宝“怕上火喝加多 宝”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案,在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老吉向加多宝 及其经销商索赔500万元。法院没有当庭 宣判。
始于2008年的商标追索案,王老吉之 所以有红绿之分,系因1997年广药集团与 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后者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 罐王老吉,2000年时再签合同,双方续约 至2010年5月2日。
可是,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 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 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 2002年11月时,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将 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2003年6月, 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 同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 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