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精修版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 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坐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万平方米容积率:_________%绿地占有率:_________%公建配套用房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小区总户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___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2024年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三篇)
2024年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前言: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和乙方(以下简称“业主”)共同签署,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就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与标准1. 物业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对所管理的小区进行全面管理和维护,保证小区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2. 物业公司应负责小区环境的清洁、照明、绿化、消防安全、道路维护、公共设施维修等工作,并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开展小区文化活动,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高小区归属感。
4. 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小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小区巡逻和安保工作,确保业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 物业公司应及时回应业主的投诉和建议,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二、服务期限及费用1. 本合同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即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2. 业主应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费用标准,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费用标准由物业公司向业主公告,并应明确包含的物业服务内容。
三、权利与义务1. 物业公司有权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业主、租户进行劝阻、警示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2. 物业公司有权检查小区住户及其家属在小区内的行为,规范住户的行为,确保小区的正常秩序。
3. 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物业公司应及时回应并积极解决。
4. 业主有义务按照小区规定的各项秩序和管理制度履行义务,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
四、违约责任1. 若物业公司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未达标,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2. 若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或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主权益、收缴滞纳金等。
五、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简单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简单甲方:(业主名称)乙方:(物业公司名称)本协议是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的物业前期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其所属物业的前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维修、安全保障、绿化管理等工作。
1.2 乙方负责对物业进行巡检,定期勘察物业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和解决方案。
1.3 乙方负责物业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备的检修、门窗维护、墙面翻修等维护工作。
1.4 乙方负责物业安全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巡逻、维护小区的安全设施等。
1.5 乙方负责物业绿化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草坪修剪、花木养护、绿地保洁等绿化工作。
第二条服务标准2.1 乙方承诺以高效、规范、专业的服务态度为甲方提供服务,并保证服务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正常维护要求。
2.2 乙方负责制定服务计划,并及时向甲方报告计划执行情况。
2.3 乙方负责维修工作的安排和组织,确保维修及时到位,不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2.4 乙方负责安全保障工作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物业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5 乙方负责绿化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确保小区环境整洁、绿化良好。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3.2 服务费用由甲方按月支付,具体金额双方协商确定。
3.3 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相应减免或退还部分服务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或支付不完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并要求甲方补交费用。
4.2 若乙方未按时提供服务或无故中断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相应减免或退还部分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
4.3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力减少损失,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模板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模板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甲方(业主委员会):___________乙方(物业公司):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___________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该小区,为了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现将小区管理服务事项委托给乙方进行。
一、委托事项1.1 甲方委托乙方对小区进行全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设施设备、绿化、保洁、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保小区各项服务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1)小区日常巡查、保洁、维修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2)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和卫生管理工作;(3)小区园林绿化的管理和养护;(4)小区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5)小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的维护和管理;(6)小区业主投诉、建议的及时处理;(7)其他被委托的管理服务事项。
二、服务时间和地点2.1 服务时间:乙方应在每周七天中,确保至少有五天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保障小区业主的生产、生活和安全。
2.2 服务地点:乙方应在小区内指定场所设置物业管理服务办公室,以方便业主的投诉和咨询。
同时,乙方还应在小区内设置服务点,方便业主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等服务。
三、服务费用3.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为: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元/月。
3.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甲方将服务费用以月为周期提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四、履行义务4.1 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管理服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小区基本情况、配合乙方巡查等工作。
4.2 乙方应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专业的管理服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服务质量。
4.3 乙方应对小区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五、违约责任5.1 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新(精选3篇)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新(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托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公平、协商全都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托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其次条物业基本状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四至:东****南****西****北****占地面积:****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容积率:****%绿地占有率:****%公建配套用房面积:****平方米小区总户数:****受益人口:****第三条乙方供应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付履行本合同担当相应的责任。
其次章托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修理、养护和管理,包括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直廊通道、门厅、楼内共用存车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理、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落水管、住宅区道路、绿地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车库、游泳池、小区自管公厕、垃圾间、垃圾箱、****。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理、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建配套建筑和设施的修理、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消遣教育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修理公共秩序,包括平安监控、巡察、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消遣活动。
扬州市江都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扬州市江都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第一条合同双方甲方(委托方):[甲方全称]地址:[甲方地址]代表人:[甲方代表人姓名]乙方(受托方):[乙方全称]地址:[乙方地址]代表人:[乙方代表人姓名]第二条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以确保[项目名称]的物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
第三条服务内容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和垃圾收集、清运。
车辆停放管理。
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等。
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其他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第五条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具体金额]元/平方米·月。
乙方应提前[时间]天通知甲方下一周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甲方应在每[时间周期]的第一天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时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接受甲方的监督。
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应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计算方式]。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合同变更和解除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任何一方需提前[时间]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必要条款]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扬州市江都区。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样本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样本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达成一致,为确保甲方的住宅物业得到专业、高质量的管理服务,特制订本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遵守下列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以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1)保障装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确保装修施工质量、安全;(2)提供甲方所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器具的采购服务;(3)保障质量监督,监控装修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的装修手续及事宜。
1.2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相应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和协助。
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______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相应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具体服务费用为_____________元,并按照以下约定支付:(1)在签订本协议之日,甲方应支付服务费用的______%作为预付款;(2)剩余服务费用于本协议期满前______日内支付。
3.2 付款方式:甲方应将服务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通过其他约定的方式支付。
第四条保密义务4.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互相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涉及对方权益的信息。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或为自己谋取利益。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业主):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物业管理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扬州市的物业业主,乙方为一家具备物业管理资质的公司,双方愿意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一致,共同维护和管理甲方所属物业。
一、服务内容1. 乙方负责对甲方物业进行全面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洁、安全、绿化、设备维护、公共区域维护等。
2. 乙方提供物业维修和抢修服务,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问题并保证解决质量。
3. 乙方负责协调处理物业内部的纠纷和投诉事项,确保甲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4. 乙方制定并实施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物业内环境的安全、整洁和卫生。
5. 乙方承担对物业进行安全监控、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
6. 乙方负责对物业收入和支出的相关管理工作,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二、服务费用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周期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及时支付。
2.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对其收取相关费用。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如双方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可在合同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续签。
四、责任和违约条款1. 若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救,并可酌情减免相关费用。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相应的服务。
3. 在合同期限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024年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2024年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尊敬的业主您好,
为了确保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业主)
二、服务内容
1. 物业公司将负责扬州市前期物业的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绿化、卫生清洁、安全防范等工作。
2. 物业公司将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小区,维护小区环境秩序。
三、服务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起至指定日期止,双方需遵守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
四、服务费用
业主需按照约定方式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书面确认。
五、违约责任
若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扬州市相关部门处理。
七、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特此合同正式生效。
物业公司:业主:
签字: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模板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模板本协议由物业管理服务方(以下简称“甲方”)与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双方本着保护委托方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分别承诺履行。
第一条服务内容1.甲方在本协议范围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保洁、绿化养护、安全管理、设备维修、公共设施维护、消防安全、宣传促销等物业管理服务。
2.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后,应按时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
第二条管理费用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时间及金额支付管理费用,费用支付方式可采取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方式,具体约定如下:(1)管理费用总额为 _____________ 元,按_______________ 分期支付,每期支付金额为 _______________ 元,分期支付期数为 ___________ 期。
(2)管理费用支付时间为每月的 ___________ 日。
2.乙方应按期支付管理费用,并及时将费用汇交到指定的账户,逾期支付将按日计算滞纳金,滞纳金比例为每日应支付费用的___________‰。
第三条服务标准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扬州市相关规定,并在合理范围内保障乙方的日常居住和办公环境。
2.甲方应在服务期限内对乙方所委托的物业进行定期巡查、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3.甲方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协调相关维修工作,并及时解决乙方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4.甲方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活动,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甲方应组织定期的物业业委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沟通和回应。
第四条服务责任1.甲方应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3.如乙方因甲方的管理不善导致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共同签署: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名称】地址:【物业管理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业主姓名】地址:【业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一家具备物业管理能力和资质的专业公司,乙方是该小区的业主,希望委托甲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标准,提供以下服务:a) 小区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洁和维护;b) 小区绿化植物的养护和管理;c) 小区大门、围墙及道路的安全监控和维修;d) 小区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修;e) 小区停车场的管理;f) 小区门禁系统的设施和管理;g) 其他相关的物业管理工作。
1.2 乙方需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第二条权利和义务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a) 按照约定时间和标准,按时提供以上各项服务;b) 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c) 及时处理乙方的投诉和意见;d) 对小区设施进行保养和维修;e) 尽职尽责地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a) 提供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b) 遵守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c) 及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d) 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和安全;e) 合理使用小区的公共设施。
第三条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3.1 物业管理费用为【具体金额】每月/每平方米。
3.2 乙方需每月/每季度/每年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3.3 乙方可选择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微信支付等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无论何种支付方式,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支付。
第四条服务质量和监督4.1 甲方承诺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4.2 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有任何投诉或意见,应及时向甲方反馈,甲方将及时处理并解决。
4.3 双方可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如有必要,可协商对物业管理合同进行修改或终止。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标题】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根据情况填写)【甲方】(以下简称“开发商”)地址:(填写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地址:(填写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鉴于:1. 甲方拥有在扬州市所在的某个地块上建设物业项目的开发权;2. 乙方具备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能力;经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接受甲方(开发商)委托,为甲方所建设的物业项目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条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2.1 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2 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及支付周期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合同附件中进行明确记录。
第三条服务标准3.1 乙方将按照《物业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3.2 乙方负责物业项目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清洁、卫生、绿化等。
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服务计划,并与甲方进行及时沟通和协调。
第四条服务期限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物业项目交付使用之日终止。
4.2 若乙方在服务期限届满前完成了物业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或继续合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的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签订本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开发商)】【乙方(物业公司)】签字: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2024年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四篇)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名称:本协议当事人:甲方:(物业管理企业)乙方:(购房人)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类型座落位置建筑面积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l、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书面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8、每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____日内,与业主委员会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13、。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5、装饰装修房屋时,保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甲方签定并遵守《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业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物业公司拥有扬州市某小区物业管理的资格和能力,乙方为该小区的业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物业公司负责提供以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1. 小区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化、照明等;2. 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如门禁系统、电梯、消防设备等;3. 控制小区内非业主车辆和人员的出入,并维护小区的安全秩序;4. 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手续,如停车证、装修申请等;5. 定期组织小区业主会议,听取业主意见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6. 处理小区内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第二条服务费用1.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按照小区规划的建筑面积进行缴纳,具体计算方式和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2. 物业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费用,但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3. 乙方应按时足额缴纳服务费用,如逾期未缴纳,物业公司有权暂停或中止相关服务,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三条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署日起生效。
双方可以在服务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协商续约,若未提前通知则视为不续约。
第四条违约责任1. 若物业公司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改正,并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若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服务费用,物业公司有权暂停或中止相关服务,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费等违约金;3. 若一方违约,使得对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赔偿对方的合理费用。
第五条其他约定1. 物业公司有权根据业主的合理要求,提供额外的物业服务,详情另行协商;2. 物业公司与乙方之间的通信方式默认为书面通知,可使用邮寄、传真或快递等方式发送通知。
扬州市早期物业服务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_______扬州市早期物业服务合同甲方(业主):_______乙方(物业服务公司):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将其物业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维护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1.1物业地址:_______1.2物业类型:_______1.3物业规模:_______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1)物业设施设备维护:包括楼栋、电梯、消防设施、供水供电系统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保养、维修;(2)物业环境管理:包括绿化、清洁、卫生、垃圾处理等;(3)公共秩序维护:包括门禁管理、安全巡查、车辆管理、消防管理等;(4)物业综合管理:包括物业费用的收取、业主投诉的处理、物业档案管理等;(5)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2.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物业服务。
第三条物业服务费用3.1物业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公共能源费、维修基金等,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物业服务费:_______元/平方米·月;(2)公共能源费:_______元/平方米·月;(3)维修基金:_______元/平方米·月;3.2物业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收费标准和实际面积,按时足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2)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时,应提供正规发票;(3)甲方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应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
第四条合同期限4.1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4.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应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照新的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5.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5.3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通用
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通用一、协议双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甲方具有物业管理的资质,乙方是物业的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
二、协议内容1. 物业管理范围: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保安、环境卫生、绿化、停车管理、维修等。
2. 物业管理期限:本协议的物业管理期限为(具体日期)至(具体日期)止,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3. 服务标准:(1)保安服务:甲方负责物业小区的安全运行,组织安保人员进行巡逻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乙方汇报。
(2)环境卫生服务:甲方负责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垃圾清理、公共区域的保洁等工作,确保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3)绿化服务:甲方负责小区的绿化工作,包括植树、修剪、浇水等,确保小区的绿化环境良好。
(4)停车管理服务:甲方负责小区停车位的管理,确保停车秩序良好,同时提供停车卡等管理手段。
(5)维修服务:甲方负责小区的维修工作,包括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修理,电梯的运行维护等。
4. 服务费用: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用,费用根据物业的具体大小和服务范围进行确定,具体的金额为(具体金额)。
5. 物业管理权利:(1)乙方享有正常使用物业的权利,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使用。
(2)甲方有权管理小区的公共设施,并对其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
(3)对于违反管理规定或者干扰小区的居民生活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并向乙方报告情况。
6. 物业管理责任:(1)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的要求履行物业管理职责,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2)甲方负责安排物业维修和绿化工作人员,保证物业的正常运行。
(3)甲方应当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执勤能力和技术水平。
(4)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重要事项的汇报。
7.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争议解决:双方应协商解决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023年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地址:[甲方地址]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业主”)地址:[乙方地址]鉴于:1. 甲方是一家在扬州市合法注册的物业管理公司,具有相关的运营经验和技术能力;2. 乙方作为物业项目的业主,希望委托甲方对其负责的物业项目进行管理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提供扬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安保巡逻、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等。
1.2 甲方需根据乙方的要求,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并及时向乙方报告和确认。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2.2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应在每月的5日前付清,逾期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停止提供服务,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服务期限3.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从2023年1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
如有需要,双方可协商续签。
3.2 乙方签署本协议即代表同意承担本服务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用。
第四条服务标准4.1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并确保服务达到乙方的合理期望。
4.2 甲方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保障物业管理服务的高效、有序进行。
4.3 甲方应保证其派出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素质,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4 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改进工作方式。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双方应对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商业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传播。
5.2 凭借工作需要,甲方员工有权获得业主住房及其他相关信息,乙方应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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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建配套用房面积:详见附件一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详见附件二):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扬州市江都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级)。
第四条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2、;3、。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家政服务等,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方式:包干制(包干制是指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房屋所有权中核定的面积为准,包括阁楼、地下室、车库):(1)多层、小高层、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2)叠加、联排、双拼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3)独立式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4)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4)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5)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6)代收代支费用:电梯运行费: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消防运行费(高层、小高层收取):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公共水电费: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他费用: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由业主承担);(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物业服务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11)管理费分摊;(12)。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应当从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届满之日起第二个月向业主计收。
甲方通知收房之日起至收房期限届满之日的当月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本合同第六条标准向乙方支付。
如因甲方原因,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按期交付的,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乙方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可向业主收取不超过一年的物业服务费。
甲方在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此项约定。
第八条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电梯、消防运行费和公共能耗费由甲方全额交纳。
第九条汽车停放费1、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非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汽车停放费(独立车库除外)。
2、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汽车停放费(独立车库除外);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业主对汽车停放有保管要求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保管服务合同。
第十条装修垃圾处理费及装修保证金1、乙方在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或重新装璜时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为:150平方米以下(含150平方米)每户收取200元;150--200平方米(含楼中楼、阁楼计算面积)每户收取250元;200平方米以上每户收取300元:非住宅按2.00元/平方米标准收取。
2、乙方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标准执行江政办发【2011】81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甲方同意当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调整时,如物业尚未交付,乙方可在交付首次收费时直接对照调整后相应服务等级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标准进行收费,如物业已交付,乙方可自新的政府指导价发布之日起,按调整后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标准进行收费。
第十二条乙方应于每年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向业主收取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四章物业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三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四条乙方可采取规劝、阻止、报告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规约和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服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五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七条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如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规划的车位不能满足业主使用,乙方可利用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划定车位,满足业主使用,收取汽车停放费。
但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盲人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第十八条甲方应在项目交付前日内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其中:1、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应相对集中安排在住宅小区中心区域或住宅小区主出入口附近,方便业主使用的地方,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设置在住宅楼内的,应当具有独立的通道。
2、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应由建设单位装修,具备独立、正常使用功能,建造的基本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内墙应刷涂料,顶棚吊顶或刷涂料,地面铺瓷砖,卫生间墙地面铺贴瓷砖,安装卫生洁具,具有上下水、供电等正常使用功能;住宅小区内配置通讯、有线电视、网络宽带等设施的,应当在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内预留端口,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不得将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车棚、车库、人防工程、室内层高不足2.2米的房屋计入物业管理服务用房面积。
第十九条甲方因分期开发等原因不能同步交付第十八条所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应当向乙方支付同类地段、同等面积商业用房的市场租金作为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除无偿自用外,剩余部分可按相关规定用于经营(但不得买卖和抵押),业主大会未成立时,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后,重新约定。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将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包括变配电、二次供水、燃气调压、供热等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管理,有关费用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获取的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业主大会成立后重新约定。
第五章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1、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2、将业主临时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3、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或者同时与物业购买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对前期物业服务内容予以约定;4、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用承担标准予以约定,如未约定,由甲方承担;5、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制度;6、物业交付时应当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7、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与乙方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8、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9、及时履行房屋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服务制度;2、与物业购买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4、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8、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大会决议解聘乙方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后十五日内,退出该物业服务区域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服务用房等设施及物业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9、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与甲方办理物业移交承接查验手续;10、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11、。
第六章履约保证金和前期相关费用的计取和托管第二十五条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及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应各自交纳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为保证前期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甲方将根据乙方标书上列车的金额承担乙方在本项目的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承接查验费用、其它补贴等。
具体金额如下:1、开办费用:;2、前期介入费用:;3、承接查验费用:;4、其他补贴费用:。
前四项费用累计合计:。
第二十七条根据江都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江政办发【2011】81号)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将履约保证金、开办费用、前期介入费用、承接查验费用、其他补贴费用等,交缴到房管局指定账户监管。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在江都区有多个开发建设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在托管方托管金额达到江都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设定的上限的,经托管方核实,履约保证金托管达到上限的一方,新增加项目可以不再托管履约保证金,其权利和义务的履行和承担,双方同意在此前其它所托管的保证金总数中予以承担。
第七章物业的承接查验及保修第二十九条甲方与乙方实施承接查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4、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5、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6、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