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析公共政策的适用问题
孙志刚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案例:孙志刚,男,1976年生,湖北黄冈人,2001年武汉科技学院(原武汉纺织工学院)艺术系艺术设计专业毕业, 2003年春节后来到广州,案前任职于广州市达奇服装公司" 3月17日:孙志刚因无暂住证在广州街头被带至广州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20 日:孙志刚在救治站遭遇无情轮番毒打"3月20日:救治站宣布孙志刚不治死亡"4月18日:尸检结果表明, 孙志刚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后来广州市公安局 [2003]穗公刑法字4号刑事科学技术法医学鉴定书,证实被害人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一、孙志刚事件的政策过程研究价值孙志刚事件具有明显的政策过程研究价值,这可以从四个方面论述:首先,它是一个政策过程研究的理想案例,原因在于;前面回放的孙志刚事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包括了至少几个月的时间跨度!在不同的时间内有不同的主体登场!不同的主体承担了不同的活动;其次,这一过程在结构上具有明晰性,既有开头:孙志刚之死,又有发展:社会反应,还有结局:政府变更政策;第三,孙志刚事件的性质具有比较大的开放性,这一事件的主人是一个弱势群体分子,又是一个地方事件,直接的责任人没有高官,无关国家机密,等等,这些性质保证了它的信息的扩散性;第四,这一事件具有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是上面说的政策过程关联性,由于这四个原因决定了它作为一个典型的政策过程案例的第五个特征:资料的全面性、关联性使它成为一个政策过程案例,动态性与结构性使这一案例增加了典型性,开放性使这一典型的案例能够作为资料被完整地收集,由此形成了一个包括政策问题!政策目标!政策方案!政策决策等在内的政策全过程的理想材料。
二、孙志刚事件后面的政策过程政策过程的范式是从问题开始的,问题指的是包含要求达到的状态与观察到的状态之间的矛盾,就孙志刚事件引发的政策变更来看,表面上它也是从问题出发的,首先是孙志刚的非正常死亡暴露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存个从需要出发的系统过程,按照系统理论,系统的存在总是以执行一定的功能为基础的,所以这里接着考察孙志刚事件后面的政策过程的功能,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一方面是这儿讲的系统的逻辑,另一方面是因为主流的政策理论认可的政策系统的自我维持功能具有明显的保守性,成了众矢之的的东西。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1、因果理论:一是把决策决定看成是一种假设;二把政策中潜在下因果假设合成两个因素,贯彻影响力、技术能力。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是公共管理领域内某个管理问题或政策问题的描述和记录。
公共性是政策案例的基本特点,管理性是另一重要特征。
公共政策的主要功能:(1)导向功能(政策、行为、观念)(2)调控功能(3)分配功能试论述西方国家利益集团对公共决策的影响(1)通过对竞选的政党提供支持或撤销支持等手段对其政策纲领做出影响。
(2)通过院外活动队议员压力,使会议通过其有利的政策法案,阻挠通过不利法案。
(3)密切与政府重要行政机关联系,影响政府有关社会福利、军事、外援等方面的具体政策,为自己利益服务。
(4)通过资助等方式支持各种研究和咨询机构工作,以影响政府决策。
无为思维是一种思维方式,但并不是一种消极的思维方式,无为其实是一种有为。
无为思维指的是政府采取不行动的决策方式,即政府在决策中采取一种搁置静观其变的做法。
无为思想是公共政策中一种必不可少的思维方式,适当的时候影采取无为思维方式,不去招揽和主动吸纳新的决策需求。
这里的“无为”,其实是政府的一种”有为”。
无为是必须经过和有为一样的考虑之后的一种决策方式。
7.大众传播媒介对决策问题提出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①缩短了公众议程的时间;②缩短了正式议程的时间;③扩大了决策问题提出的数量。
8.决策方案内容:1)方案执行的必要说明。
2)解决决策问题的基本措施。
这是方案的核心内容。
3)明确决策方案对应的阶段。
4)决策方案性质的界定。
5)方案所需的各种条件的要求。
9.决策方案评估的标准:1)效益标准2)方案协调性标准;3)方案的适应性标准;4)决策方案力度标准。
19.公共政策评价与一般评价活动的区别:(1)公共政策是政府有选择的管理行为(2)由于公共政策对利益的分配,是一个动态过程,那么公共政策的实践也必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会因为时间的推移因势而动。
因此,对公共政策的评价就应放到一个比较长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下进行。
案析公共政策的适用问题演讲稿:探究公共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与应对方法
案析公共政策的适用问题演讲稿:探究公共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与应对方法!我今天的主题是案析公共政策的适用问题。
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公共政策已经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推进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但是,在实施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公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重重困难和挑战,这会影响到其实施效果的最终实现。
那么,我们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呢?现在,我将结合体案例和实践来探讨这一话题。
我想向大家提出一个问题:在实施公共政策的过程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我认为,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使公共政策达到各方面的适用性,也就是能够很好地适应不同的发展环境和变化趋势。
因为在实际的公共政策实施过程中,政策往往不能很好地适应各种复杂环境下的变化。
例如,在反贫困工作中,由于各地贫困人口的分布和情况并不相同,有些地方的贫困人口相对较多,而有些地方贫困人口相对较少。
因此,各地实施的政策也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才能更好地发挥公共政策的实施效果。
我想着重探讨政策适用性的具体实践与案例。
例如,针对就业问题,我们可以考虑制定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招聘、培训、技能提升等一系列措施,以提高就业率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引入就业指导员、公共职业介绍所等组织机构,以便更好地开展相应的政策措施。
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更好地提高公共政策实施的适用性,并实现良好的政策效果。
此外,公共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例如,在一些地方的教育和医疗机构建设中,由于技术标准的不同,这些机构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因此,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们可以采用一些科技手段和前沿技术来引导公共政策的适用性和提高其实施效果。
例如,引入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实现对公共政策的精细化研究,打造更适用、更科学、更智能化的公共政策,让政策可以更好地适应各种复杂环境和变化趋势。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题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题篇一:第四章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案例第四章公共政策案例一、教学目标与用途公共政策案例是公共政策的直观化和具体化的客观描述,是解释和说明公共政策的可操作的实际形态。
通过本章案例学习,学生重点掌握公共政策的核心要素、公共政策系统、公共政策过程等基础知识,能够运用多元分析工具对公共政策案例进行诊断,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涉及知识点(一)公共政策的核心要素(二)公共政策系统的构成(三)公共政策过程(四)公共政策分析方法三、案例教学重点1.事实分析:是什么?在什么时间、地点?程度如何?事实的产生可能会改变问题所要达到的价值。
2.价值分析:原因是什么?为了谁?应优先考虑什么?价值问题是能否解决的主要检验标准。
3.规范分析:应该是什么?应该怎样做?政策执行的结果是要达到所谋求的价值与利益。
4.可行性分析:能否行得通?公众是否允许这样做?需要确定客观现实中得能力与可能。
5.利益分析:利益如何分配?利益究竟分配给谁?这是政策分析的归宿。
案例1 我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及其反思引言随着中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破冰启程,2012年中秋国庆长假期间,8天的高速公路免费大餐史无前例。
众多私家车车主高涨的出行兴致令内地交通直面“秋运”大考。
从“新政”实施情况看,可谓喜忧参半。
喜的是,“买路成本”大为降低;忧的是,“时间成本”急剧增加。
全国各地相当多的高速公路成为“停车场”,做操、遛狗、踢毽子??网友戏称之为被迫上演全民健身运动。
高速变“龟速”,已开始引发公众对高速公路免费大餐的新一轮讨论。
案例为促进国土资源开发,优化地区经济产业布局,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我国近年来加快了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
同时,为了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公路建设,在新建高速公路及部分普通公路上实施了收费公路政策,这种政策对于加快公路建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
然而,收费公路也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出现了一些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例文(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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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案例分析例文3篇案例分析——房地产“限购令”内容摘要:房地产作为国家的支柱性和先导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起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高速发展,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对不成熟,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收入比过高、房价涨幅过快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不少城市出现了房价增长幅度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合、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不相协调的现象。
为此,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试图抑制房地产过快上涨,而“限购令”无疑是其中调控力度最强的政策,足以体现出__政府打压房价,抑制房地产泡沫的决心。
笔者试图结合公共政策动态运行过程来分析这项政策出台的背景、原因以及效果,并就这项政策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案例回顾(一)“限购令”的出台:我国于____年出台“限购令”,通过加大对购房者购房条件的限制来打击房地产行业的投机行为,控制房价过快增长。
____年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其中第3条明确指出要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条例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新国十条”出台后,各地根据其房地产现状陆续颁布“限购令”。
____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
____年9月29日国家多部门再次出台调控新措施,其后深圳、广州等多个城市陆续公布“限购令”。
随后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
____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共政策执行案例分析 公共政策分析第六章《政策执行》之案例
公共政策执行案例分析公共政策分析第六章《政策执行》之案例第六章政策执行,案例1,“定心丸”何以变成“闹心丸”第二轮土地承包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九”,对稳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增加农民长期投入的积极性,保护耕地,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在一些地方“定心九”却变成“闹心九”。
据山东省信访部门统计,在山东因…申论范文三给养老子女发工资背景链接南京有120多万老人,98%是居家养老,约需居家养老护理员4.3万人,而目前全市持证上岗的专(兼)职养老护理员只有3000人,养老护理员缺口达4万人!据悉,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项目综…2013?018号关于表彰项目六月份“六好共产党员”和“员工之星”的通知项目部所属各部室及工班:根据项目《关于开展“六好共产党员”和“员工之星”评比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在2013年6月份“六好共产党员”和“员1工之星”评比活动中,李…第六章政策执行,案例1,“定心丸”何以变成“闹心丸”第二轮土地承包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九”,对稳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增加农民长期投入的积极性,保护耕地,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在一些地方“定心九”却变成“闹心九”。
据山东省信访部门统计,在山东因土地纠纷引发的农民上访和冲突,已占到农村越级上访量的40,,并呈上升势头。
河南省农调队最近对全省20个县的县、乡主要领导干部的问卷调查表明,土地纠纷与农民负担等成为当前一些农村的热点问题。
强征承包地引发纠纷:1997年,山东省商河县杨庄铺乡政府在没有征得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将几个村的数千亩土地有偿承包给山东天马置业公司,搞高效农业开发。
村民多次上访,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村民林富行不平地说:“俺家的两亩地被乡政府强行包给了天马公司,补偿一直都不给,这是啥道理?”去年,河南省洛阳市所属的洛宁、宜阳、新安等县的一些乡镇,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名,在不给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强行让群众在承包地上种植烟叶,否则就收回群众的承包田,结果引发了群众上访。
公共政策分析
公共政策分析公共政策作为一种行动方案,旨在解决社会问题和满足公众需求。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福祉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进行公共政策分析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政策制定、政策评估和政策实施三个方面探讨公共政策分析的重要性和方法。
一、政策制定政策制定是公共政策分析的第一步。
在这个阶段,政策制定者需要确定问题的范围和性质,并明确政策目标和目的。
政策制定者应该充分了解社会需求和现实情况,以便确定最合适的政策措施。
进行政策分析可以帮助政策制定者对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明确政策目标和实施方式。
通过研究不同的政策选项,政策制定者可以更好地了解政策的可能影响和结果。
政策分析可以提供科学依据,为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支持。
二、政策评估政策评估是公共政策分析的关键环节。
政策评估旨在评估政策的成效和可行性,以便政策制定者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相应调整和决策。
政策评估可以通过定量和定性方法进行。
定量方法包括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以评估政策的影响和效果。
定性方法主要通过问卷调查、专家访谈和案例分析等方式,以深入了解政策的实施情况和潜在问题。
通过政策评估,政策制定者可以得到政策实施的反馈信息,推动政策的优化和改进。
政策评估可以揭示政策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为政策的调整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政策实施政策实施是公共政策分析的最后一步。
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和措施,并确保相关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支持。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公共政策分析可以提供指导和支持。
通过对政策实施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政策制定者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挑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
此外,公共政策分析还可以促进政策的沟通和传播。
政策制定者可以利用分析结果制定信息传播和宣传策略,以增加公众对政策的认知和支持。
综上所述,公共政策分析在政策制定、政策评估和政策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公共政策分析,政策制定者可以制定更科学、有效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的质量和成效。
因此,我们需要重视并加强对公共政策分析的研究和实践。
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方法和实践应用
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方法和实践应用公共政策分析是一种研究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过程的学科,旨在提高政策制定的效能和效率,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提供有针对性、可实施的政策建议。
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公共政策分析逐渐成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工具,但对于政策制定者、执行者和评估者来说,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探讨公共政策分析的方法论和应用实践。
一、公共政策分析的理论方法公共政策分析的方法论主要包括问题诊断、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和效果评估四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涉及不同的理论工具和技术手段。
1.问题诊断阶段问题诊断是公共政策制定的第一步,其核心在于了解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问题、需求和目标,为后续的方案设计提供指导。
在这个阶段中,政策分析者需要应用政策分析的经典理论,比如制度分析、政策网络理论、政治经济学等,对政策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发掘隐含的矛盾和瓶颈。
此外,政策分析者还需要掌握社会调查、访谈、问卷调查等基础调研方法,深入了解影响政策实施的社会、经济、文化因素,为问题诊断提供实证支持。
2.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是公共政策制定的核心环节,其目标是为政策问题找到最优解决方案。
政策分析者在这个阶段中需要动用多种分析方法,比如成本效益分析、政策模拟、决策树分析等,对不同的政策方案进行评价和比较,确定最适合的方案。
此外,政策分析者还需要掌握博弈论、实验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等高级分析方法,探索政策制定中的策略性选择和利益博弈,寻找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合作和竞合的平衡点。
3.风险评估阶段风险评估是公共政策制定的必要步骤,其目标是为政策制定者提供风险管理的建议。
在这个阶段中,政策分析者需要应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等方法,全面考虑不同利益主体的权益,预测争议、法律和政治风险,并提出优化的风险规避和风险承担策略。
4.效果评估阶段效果评估是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监督机制,其目标是为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提供政策效果的反馈和调整建议。
我国公共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我国公共政策执⾏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我国公共政策执⾏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所谓公共政策,即公共权⼒机关经由政治过程所选择和制定的为解决公共问题、达成公共⽬标、以实现公共利益的⽅案。
它的作⽤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的⾏动。
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规、⾏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头或书⾯的指⽰、政府规划等。
公共政策执⾏在整个⾏政管理活动中有着⼗分重要的地位。
作为政府调控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实现公共利益的合理分配及具体⾏政⽬标的重要⼿段之⼀,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公共政策越来越发挥着举⾜轻重的作⽤。
然⽽,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共政策在执⾏过程中往往容易出现偏差,严重影响了政策⽬标的有效实现。
对于我国公共政策执⾏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有关资料我总结了以下三个⽅⾯:(⼀)公共政策内容的偏离。
在公共政策的执⾏过程中,执⾏部门难免会考虑⾃⾝利益⽽偏离执⾏政策的内容。
擅⾃改动部分政策内容,选择性执⾏政策内容抑或延伸莫须有的政策内容,这些⾏为都对公共政策偏离预期效果产⽣不同程度的负⾯影响。
当需要执⾏的政策与负责执⾏的机关、部门存在利益冲突时,执⾏机关就制定与上级机关公共政策表⾯相⼀致,实际上相违背的执⾏措施,妨碍公共政策的全⾯实施。
执⾏对⾃⼰有利的内容,⽽擅⾃变动于⾃⾝不利的内容,严重影响党和围家的形象,极⼤损害了我国社会主义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以及国家和⼈民利益。
当地⽅政府单位注重⾃⾝利益⼤于国家时,执⾏机关便对上级政策指令或命令进⾏筛选,选择对⾃⾝有利的规定执⾏。
合利执⾏,不合利不执⾏,在执⾏中见黄灯便⾛,见红灯便绕道。
置国家的利益于不顾,站在⼩团体利益的⽴场上钻政策的空⼦,断章取义,为我所⽤,极⼤程度妨碍了上级部门⽬标的实施。
当然,在公共政策的执⾏中也有执⾏部门为了本地利益采取⼀些⼟政策,或附加⼀些原⽬标所没有的内容,致使政策不能准确执⾏到位⽽出现政策失真。
特别是⼀些地⽅,打着贯彻上级政策要结合本地实际的旗号,另⽴⼀套规定,⾃⾏其是,谋取私利,严重阻碍了政策执⾏的⼒度和效果。
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原因分析
谓政策执行,就是指“政策执行者通过建立组织机构,运用各种政策资源,采取解释、宣传、实验、实施、协调与监控等各种行为,将政策观念形态转化为实际效果,从而使既定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动态过程。
”从定义中不难看出,政策执行是将政策方案付诸实施,从而实现公共政策目标最直接、最重要、最经常的行动,从根本上决定了公共政策问题能否解决、方案能否实现以及解决和实现的程度和范围。
因此,政策执行在政策过程中处于十分关键的地位。
政策执行是个极其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际的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使得政策执行出现偏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一、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现象:1、政策敷衍。
公共政策执行者在执行中只做表面应付,并未采取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在组织、人员、资金等方面没有真正到位。
只制订象征性的执行措施,或执行起来虎头蛇尾、前紧后松、敷衍塞责,使严肃的政令在形形色色的花架子下变成一纸空文。
2、政策附加。
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被加进原来政策所没有的内容,使政策的调控对象、范围、目标、力度超出了原来的要求,从而使原政策不能到位,导致政策扩大化。
3、政策损缺。
“断章取义”。
公共政策执行部门对上级或中央的政策选择性执行,断章取义,各取所需,使一个完整的政策在执行中没有完全贯彻落实,使政策内容残缺不全,从而政策的整体功能得不到发挥。
4、政策歪曲。
公共政策执行者在传达和执行中对政策精神实质或部分内容有意曲解,利用政策的某些抽象性,借口本地区或部门的特殊性做出不同的解释。
5、政策抵制。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实际上是钻政策的空子。
公共政策执行者有意不执行或变相不执行上级或中央政策,这是执行者主观上、行动上反对政策的一种表现,损害公共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公共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分析公共政策执行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因而政策实施中的失控原因也较复杂。
在假定政策规定正确的条件下,公共政策执行失控的主要原因在于:在利益关系上政策调控对象对利益分配的不满和抵制,在体制上主要是政策运行机制的不健全,在客观情势上主要是执行者素质缺。
公共政策概论案例分析
案例一:南方某市近年外来流动人口增多,而人力资源的需求相对不够,加上治安管理混乱,一时治安问题突出。
在各主要线路的公交车上,活跃着各类偷窃团伙,甚至在一些偏僻路段,抢劫行为时有发生。
市民对此普遍心存不满,纷纷呼吁政府机构着手治理。
你认为南方某市治安综合治理问题能否进入政策议程?为什么?该市治安综合治理问题能进入政策议程。
一项政策问题要进入政策议程,应具备下列一些条件:(1)事件或问题必须明朗而严重。
(2)要有政治权威领导人及专家学者的预测性发动。
(3)要有正常、民主和开放的察觉机制。
南方某市的治安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引起了市民的普遍不满,该市政府应该对此严重明朗化的问题有适当的反映,而且若不及时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歪风,其发展将更加猛烈、更加难以控制,因此,该市治安综合治理问题应进入政策议程。
案例二:1999年6月,某市一名初三学生因不堪承受过重的学习压力在家中自杀身亡。
此事件在广大市民中引1起强烈反响。
中小学学生负担重、压力大的问题一时成为公众议论的中心话题,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该市的媒体就此事做了大量报道。
反映学生、家长、教师及有关专家等多方面的意见。
尽管对此事件见仁见智,意见不完全一致,但大家普遍认为,政府应尽快采取适当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负担。
为此,该市政府就此问题专门召开了一次会议,指示市教育局在两个月内拿出一个减轻中小学学生负担的具体方案。
1999年8月在征求有关专家及相关方面的意见基础上,该市教育局出台了一揽子旨在减轻中小学学生负担的措施,包括限定课时、控制家庭作业量、严禁利用节假日上课等。
实际上,中小学学生负担重并不是一个新问题。
对此问题,公众和有关专家呼吁多年,但政府始终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到这一悲剧性事件发生后,该市才出台了减轻学生负担的政策。
请分析本案例中社会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条件,你认为该市在这方面应吸取什么教训?参考答案(提纲):社会问题进入政策议程的条件是:(1)事件或者问题必须严重,在社会上产生广泛的影响;(2)事件或者问题必须被政府有关部门察觉,引起其重视;(3)要有正常、民主和开放的觉察机制,如新闻媒体。
公共政策分析方法案例三篇
公共政策分析方法案例三篇公共政策分析方法案例一篇本案例取材于《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23〕10号),内容是国务院针对近日部分城市房价恶性趋势反弹的现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以维护和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下是运用公共政策学对于这项通知的案例分析:一、政策本质和特征此案例中,国务院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状况,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这一政策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府采取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加强房价的监管和控制,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而此项通知经由国务院进行发布,具有强烈的政治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它一经发布,便体现着国家意志,是政府对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恶性发展现状态而执行的强制经济政策干预手段。
二、政策系统的构成及环境政策系统的构成:在我国,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获得宪法和法律授权,享有公共权威,能够对我国社会价值进行权威性分配。
因此,它作为这项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发布者,是此项政策的直接主体,在政策系统上属于政策制定系统,居于政策系统的核心地位,组织和领导着整个决策过程,并对最终这项通知进行发布执行。
与之对应的是作为政策客体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这些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是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时所指向的对象,它们分别具有各自的功能,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它们之间在市场监管和住房问题上必然会产生各种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利益需求。
这些政策客体在政策系统中属于政策执行系统,在国务院发布此项通知后,将观念形态的政策内容转化为现实形态的政策效果,按照各自的分工,根据通知要求自主开展工作,以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参考(共8个)
---------“桑枣经验”:最牛校长
强烈的避险意识严谨的治校作风执着的求实精神
如果你是一名政策执行者,你将如何推行该项政策的执行:(1)、提高公共政策主体的政策执行水平和执行能力;(2)、提高公共政策执行对象的政策认同感;(3)、有效利用公共政策执行的宝贵资源;(4)、创建良好的公共政策执行环境;(5)、规范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体系(6)、完善公共政策执行体制
-------政府拨付专款50万元,资助1 200名贫困大学生春节期间进酒楼打工。
------看似偶然:校车违规超载、逆行酿出惨剧,实属必然:面包车不是刷上黄漆就成校车
车辆运营规范(特权):请规范现有校车运营请给孩子们造一辆安全的校车车辆的提供上:请将校车计划上升到国家层面车辆的资金保证上:去年公车采购花费800亿,校车呢?一些政府大楼豪华程度让人瞠目结舌,校车呢
一个国家对孩子的态度,也是对这个国家未来的态度,更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正宁县幼儿园校车之殇,拷问着我们每个人、以及政府的良心
-----全国哀悼日一体现了国家的一种信念、一种立场、一种挚爱;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三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四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艾滋病一政治性工具:二经济性工具:三社会性工具:
-------殡葬改革此政策坚决依靠群众,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事,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正常实施,没达到政策精神。
浅谈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的问题和对策【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行政管理浅谈我国公共政策执行的问题和对策一、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一)国内外研究动态1.国外研究动态: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公共政策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政策的制定而忽略了政策的实际执行。
直至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政策制定与现实执行层面之间的巨大反差引起人们对政策执行研究的关注。
从70年底开始,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政策研究者将公共政策研究的主题和重心从政策制定转移到了政策的执行、评估和终结。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外政策执行的研究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代政策执行研究主要关注把政策转变为实际效果,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采取个案研究方法,强调对政策执行失败原因的分析,将政策制定阶段的问题和执行机构的不服从看作是政策执行失败的主要原因,对政策执行的结果持有一种较为悲观的看法。
第二代政策执行研究认识到政策执行会随政策执行时间、政策类型以及执行机构的不同而变动,侧重于促进和阻碍政策执行的变量因素分析,形成了分析政策执行过程的多样化视角。
第三代政策执行研究力求具有更强的科学性,主要把理论构建及其有效性建立在更加严谨的科学分析、定量分析(比较和纵向)以及假设验证基础之上,强调运用包括网络分析、内容分析、社会试验、回归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内的多元研究方法,通过跨区域的、历史性的多案例研究来捕捉政策执行过程的动态,验证所提出的理论假设。
伴随着第一代、第二代和第三代政策执行研究,政策执行研究的视角经历了组织理论视角、网络分析视角、制度分析视角和阐释性视角的发展。
⑴政策执行研究的组织理论视角。
早期的公共政策研究忽视了组织在政策执行中的作用,将其看作是一个不需要仔细审视的“黑箱”。
随着政策执行失败问题的日益普遍,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对政策执行过程的影响也日益引起了研究者的关注。
蒙特乔伊和奥图尔(Montjoy&O’Toole,1979)在执行和组织之间建立起了直接联系,认为执行问题可以被视为组织问题,组织运转失灵可能直接导致政策执行失败。
关于公共政策问题的分析步骤
关于公共政策问题的分析步骤
1、定义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政策问题的定义和范围。
这可以通过对相关文献、数据和案例的研究来实现。
2、建立理论框架:接下来,需要建立一个理论框架,以便更好地理解政策问题的背景和影响因素。
这个框架可以基于现有的学术研究或经验模型。
3、收集数据:在进行政策分析时,需要收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这些数据可以来自于政府机构、学术研究、调查问卷等渠道。
4、分析数据: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以了解政策问题的现状和趋势。
同时,还需要考虑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评估政策方案:在分析数据的基础上,需要评估不同的政策方案,并选择最合适的方案。
这可能涉及到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考虑。
6、提出建议:最后,需要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以解决政策问题并促进社会进步。
这些建议应该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且需要考虑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利益。
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分析及对策
P ublic relations Forum一、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及表现形式1.公共政策执行偏差相关概念及特征(1)公共政策执行概念:公共政策的执行具体含义是指政策执行主体为有效完成公共政策制定的目标,采用清晰准确的认知以及认同,进而有效的配置现存的政策资源,同时采用相关行为把公共政策目标蜕变成现实,进而完成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系列过程。
(2)公共政策执行偏差概念:公共政策执行偏差则表示公共政策的执行主体因百般消极因素的互相制约从而在某些规定的的政策执行阶段中,影响或阻碍该政策的顺利进行,从而使得政策执行的现实效果与最初制定的目标相悖而行,造成一定程度的负向后果[1]。
该现象也被部分学者称为政策执行阻滞、政策执行变异、执行不力等。
即使定义不同,但其中的内涵却是相通的[2]。
2.公共政策执行偏差表现形式(1)象征式政策实施即政策表面化,是指政策在实施阶段并未做任何实际行动而只停留在教育宣传,政策从始至终并未进行具体操作。
象征式执行公共政策仅仅停留在口头或书面上,假意要认真完成政策,但对于政策实施则是敷衍了事,有始无终,不仅不能达到政策目标原有效果,还有可能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例:我国为更快顺应社会经济发展新要求,提升我国公民当前集体素质水平,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素质教育的相应政策,期望基础教育能够脱离传统的应试教育。
但该政策并未得到具体的落实。
以原有的应试教育为主的传统教育模式仍为主流。
(2)附加式政策实施即称政扩大化,主要是指政策在实施阶段繁增了部分不和适宜的内容,使得政策的调控对象、范围、力度以及目标均溢出原本的规定,从而扰乱既定政策目标的完成,政策的执行在附加后其本质就是一个政策的“再造”过程。
因政策主体将原有政策进行细化,就有可能产生增加原政策内容的现象。
如若增加的政策量符合原有政策执行精神,那将没有问题,如若增加的政策与原有精神毫不相干,那就属于附加式政策。
最为突出的案例莫过于用相关政策名头来进行大肆的乱收费、乱罚款的不合理现象。
公共政策实施的难点与突破:案例分析与解决方案演讲稿
公共政策实施的难点与突破:案例分析与解决方案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嘉宾,大家好!今天的主题是公共政策实施的难点与突破:案例分析与解决方案。
公共政策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和治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变化和政策环境的复杂性增加,公共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难点也越来越突出。
下面,我将结合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从多个角度剖析公共政策实施的难点与突破,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示和帮助。
一、背景公共政策是指国家或政府制定的有关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总体规划和制度安排。
公共政策实施所面临的难点包括社会利益的多元化、政策环境的变化、治理机制的协调以及公众参与等方面。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分析公共政策实施中的难点与突破。
二、难点分析1、社会利益的多元化公共政策的核心是解决社会问题和公共利益,但不同社会群体的期望和需求是不一致的。
如何在制定的公共政策中,兼顾不同群体,实现平衡和权衡是一个重要的难点。
2、政策环境的变化公共政策的环境是不断变化的,政策制定者需要关注国内外经济、政治、文化等变化,调整政策目标和措施。
但一些制度设计不够灵活,配套措施不完善,导致政策实施出现困难。
3、治理机制的协调公共政策实施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但各部门之间的权利和职责交叉,决策协调难度较大。
各部门需要根据政策要求,明确分工,建立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突破方案1、建立多元利益协商机制政策制定者应该充分了解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和期望,建立多元利益协商机制,包括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专业机构的参与、媒体的宣传等,形成政策制定的共识基础。
2、建立动态适应机制政策制定者应建立动态适应机制,及时关注政策环境变化,进行有效的政策调整。
在政策制定初期,应考虑问政策的实施途径和配套措施,以便在政策实施中,针对变化进行调整。
3、建立政策协调机制政策实施需要各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建立一定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统一决策,协调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防止权力分散导致决策错乱。
案析公共政策的适用问题
案析公共政策的适用问题第一篇:案析公共政策的适用问题[案情简介]原告卢淑花。
被告卢庆期。
2002年7月3日下午,原告卢淑花未成年的儿子陈广宏(10岁)、女儿陈小春(8岁)在新桥溪靠原告居住地上坂自然村的河边并在原告不在场监护下玩耍,不慎掉入被告卢庆期在该河边采砂后形成的水坑溺水死亡。
经漳平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确认,事故现场的河边有被告的一艘捞砂船,在该河边捞砂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及采取安全措施。
另查明,被告2001年1月已经向漳平市水利电力局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被告采砂的行为也在该范围内。
事故发生后,被告卢庆期为此只给付原告人民币7000元,其余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原告卢淑花则认为被告卢庆期在该河边采砂后形成的水坑没有回填、恢复原状给公共安全造成隐患和捞砂作业现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以致原告两子女溺水死亡为由,诉请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承担给付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总额63390元中的60%即人民币38034元,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审判]法院认为,被告卢庆期在该河边采砂后形成的水坑没有回填、恢复原状给特定安全造成隐患,并在捞砂作业现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未尽适当的注意义务,造成原告两子女溺水死亡,对此被告卢庆期应负次要责任。
原告卢淑花对自己子女到危险地带玩耍,未尽监护义务,造成其俩子女溺水死亡,对此应负主要责任。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判决如下:㈠被告卢庆期应赔偿原告卢淑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30%,计人民币18111元(被告卢庆期已给付原告人民币7000元,在执行中可抵扣),该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㈡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㈢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531元,其他诉讼费人民币200元,合计人民币1731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907元,被告负担人民币824元。
判决后,双方均服判。
[评析]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对公共利益保护上出现了一些认识上的分歧,由此出现三种不同的处理结果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子女溺水死亡处是在被告采砂的河段靠原告居住地上坂自然村的河边,该河边不是经常多数人生产、生活的地点,该河边不属公共场所,被告不负注意义务,对该事故不承担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采砂作业河段是属所在上坂自然村的农田浇水区,是村民经常活动的地方,应属于公共场所,被告对采砂形成的水坑没有回填,给公共安全埋下隐患,且被告并没有在采砂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即使是成年人也避免不了死亡的威胁。
案析公共政策的适用问题演讲范文公共政策公析导论 陈振明 pdf
《案析公共政策的适用问题演讲范文|公共政策公析导论陈振明 pdf》摘要:[案情简介]原告卢淑花,种见认原告子女溺水死亡处是被告采砂河段靠原告居住地上坂然村河边该河边不是常多数人生产、生活地该河边不属公共场所被告不义对该事故不承担责任,三种见认原告子女溺水死亡处是被告采砂河段靠原告居住地上坂然村河边该河边只是特定人常出入地方不是不特定人生产、生活常出入地该河边不属公共场所Sr [案情简介]原告卢淑花被告卢庆期00年7月3日下午原告卢淑花成年儿子陈广宏(0岁)、女儿陈春(8岁)新桥溪靠原告居住地上坂然村河边并原告不场监护下玩耍不慎入被告卢庆期该河边采砂形成水坑溺水死亡漳平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确认事故现场河边有被告艘捞砂船该河边捞砂作业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及采取安全措施另明被告00年月已向漳平市水利电力局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被告采砂行也该围事故发生被告卢庆期只给付原告人民币7000元其余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原告卢淑花则认被告卢庆期该河边采砂形成水坑没有回填、恢复原状给公共安全造成隐患和捞砂作业现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以致原告两子女溺水死亡由诉请法院要判令被告承担给付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总额63390元60%即人民币3803元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审判]法院认被告卢庆期该河边采砂形成水坑没有回填、恢复原状给特定安全造成隐患并捞砂作业现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尽适当义造成原告两子女溺水死亡对被告卢庆期应次要责任原告卢淑花对己子女到危险地带玩耍尽监护义造成其俩子女溺水死亡对应主要责任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判如下㈠被告卢庆期应赔偿原告卢淑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30%计人民币8元(被告卢庆期已给付原告人民币7000元执行可抵扣)该款限判生效十日次性付清㈡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原告担人民币907元被告担人民币8元判双方判[评析]该案审理程对公共利益保护上出现了些认识上分歧由出现三种不处理结见种见认原告子女溺水死亡处是被告采砂河段靠原告居住地上坂然村河边该河边不是常多数人生产、生活地该河边不属公共场所被告不义对该事故不承担责任;二种见认被告采砂作业河段是属所上坂然村农田浇水区是村民常活动地方应属公共场所被告对采砂形成水坑没有回填给公共安全埋下隐患且被告并没有采砂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即使是成年人也避免不了死亡威胁因被告对原告两子女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作监护人应当承担次要责任;三种见认原告子女溺水死亡处是被告采砂河段靠原告居住地上坂然村河边该河边只是特定人常出入地方不是不特定人生产、生活常出入地该河边不属公共场所该河边虽不属公共场所但被告应履行般义对该事故应定(次要)责任笔者认案涉及是民事公共政策公共利益问题国这领域较不引人但随着法制进程不断深入遇到这类问题越越多记得前段浙江省也报道起因捞砂而引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福建省漳平市今年就有三起这样事故法官作司法救济道防线具体操作者对类法律规定不明案件就应引入社会公共政策观和理论唯有如所作出判才能以理人才能形成种具有现实义、又具有法律义判案如没有引入这些理论说别人只是皮毛而已笔者认三种见是正确但这种判必须引入公共政策理论加以说明所谓公共政策是指公共性些场所、行、社交以及各种各样与不特定人相关因素因某人行而增加了风险程该某人就应履行定责任义如履行并因而造成定法律虽然规定不明但该某人仍应承担相应责任公共政策理论发达西方国调整些疑难案件发挥了巨作用并能作出充分相应释法哲学德沃金曾对做这样专门论述他看变迁社会法律发展受到法律原则和公共政策影响其公共政策改变传统规则当公共规则被法官所适用可以变成新法律规则三种见处理方式就含射着公共政策方面函他认该河段虽不是属公共场所但被告方仍应尽般义只是理由没有充分说明笔者认案出事地不属公共场所如是公共场所那被告方承担责任理所当然应当说所谓公共场所应是指不特定人常出入地方而该河段虽然是原告方村庄特定几户人农田浇水区但要上升不特定人常活动地那还是有定距离虽然有些不特定人会到这场所但他们不是常性;虽然有特定人几户人会常到该河段但那是特定人所以该河段不属公共场所然而不属公共场所地方是不是就没有法律保护她完整性和安全性?按现行法律看确实没有这方面具体规定这类案件确实有很困难侵权方面我国般侵权损害必须具备损害事实客观存、侵权行与损害事实有因关系、行人有错、行违法四构成要件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四要件没有具备但法律规定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当事人也必须承担这就是特殊侵权行特殊侵权适用错推定、无错责任和公平责任三种归责原则但必须是法律有明规定而案人身损害赔偿诉其事由不具有法律规定其他特殊侵权损害情形案有明显加害人存不能适用无人因错承担责任才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因只能按般侵权损害适用错被告方没有侵权故更没有实施具体侵权行因也不能依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分析至我们或许可以认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情况下驳回当事人起诉似乎是正确但我们也必须是案原告受到了极损害没有其他人能够对其进行补偿责任原则法律应该是以人类生存和健康终极关怀因各种权益人生命健康权毫无疑问居首位被告方虽无法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错但也不是与原告受侵害事件毫无关系就这起案件而言如驳回原告起诉则只能导致原告权利失衡因作法官没有具体法律规则可以适用情况下并不能简单地推卸己责任驳回原告起诉而应该关是法律基原则和法官身所肩使命那就是公平与正义因就案而言援引基原则规定对原告进行定赔偿无疑更合人类良知、社会共识、法官职责和法律义而我们这里所指要引用基原则就是公共政策公共利益当然目前我国就公共政策而言制定上主要是由行政机关和职能部门责但法院作公共政策主要适用者她对公共政策形成和完善却有着不可替代作用特别目前我国对公共政策适用法律界并不是很多和公共政策立法缺失情况下作法官就更有责任结合验法则和公共利益特性扩公共政策共性适用案如我们按共政策公共原则进行判断话问题就迎刃而案被告方捞砂作业已改变了原河床地貌而且深已无法确定水质没有办法透底候危险性明显增加根据公共利益原则这被告方就应当履行相应告知他人义并应对哪些弱势群体设置安全措施否则哪怕有人只有次到这地方并基生活常识或以往验而出险那被告方就应承担定责任因案被告方对原告俩孩子出险问题承担相应责任是正确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因尽到监护责任而到验常识判断危险系数较场所(如河边、工厂、矿山等等)而出险话其监护责任也应相对加因案三种处理见监护人主要责任被告次要责任是正确理由也是充分应当说明该案件判双方判从这案件当事人接受程讲引用公共政策公共利益原则处理些疑难问题更能做到合理合法也说明公共政策我国有着广泛生存空和发展空(福建省漳平法院叶炳)案析公共政策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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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卢淑花。被告卢庆期。2002年7月3日下午,原告卢淑花未成年的儿子陈广宏(10岁)、女儿陈小春(8岁)在新桥溪靠原告居住地上坂自然村的河边并在原告不在场监护下玩耍,不慎掉入被告卢庆期在该河边采砂后形成的水坑溺水死亡。经漳平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确认,事故现场的河边有被告的一艘捞砂船,在该河边捞砂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及采取安全措施。另查明,被告2001年1月已经向漳平市水利电力局办理了河道采砂许可证,被告采砂的行为也在该范围内。事故发生后,被告卢庆期为此只给付原告人民币7000元,其余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原告卢淑花则认为被告卢庆期在该河边采砂后形成的水坑没有回填、恢复原状给公共安全造成隐患和捞砂作业现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以致原告两子女溺水死亡为由,诉请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承担给付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总额63390元中的60%即人民币38034元,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审判]法院认为,被告卢庆期在该河边采砂后形成的水坑没有回填、恢复原状给特定安全造成隐患,并在捞砂作业现场没有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措施,未尽适当的注意义务,造成原告两子女溺水死亡,对此被告卢庆期应负次要责任。原告卢淑花对自己子女到危险地带玩耍,未尽监护义务,造成其俩子女溺水死亡,对此应负主要责任。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判决如下:㈠被告卢庆期应赔偿原告卢淑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30%,计人民币18111元(被告卢庆期已给付原告人民币7000元,在执行中可抵扣),该款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㈡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㈢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531元,其他诉讼费人民币200元,合计人民币1731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907元,被告负担人民币824元。判决后,双方均服判。[评析]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对公共利益保护上出现了一些认识上的分歧,由此出现三种不同的处理结果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子女溺水死亡处是在被告采砂的河段靠原告居住地上坂自然村的河边,该河边不是经常多数人生产、生活的地点,该河边不属公共场所,被告不负注意义务,对该事故不承担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采砂作业河段是属所在上坂自然村的农田浇水区,是村民经常活动的地方,应属于公共场所,被告对采砂形成的水坑没有回填,给公共安全埋下隐患,且被告并没有在采砂作业区设立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即使是成年人也避免不了死亡的威胁。因此,被告对原告两子女的死亡应承担主要责任,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次要责任;第三种意见认为,原告子女溺水死亡处是在被告采砂的河段靠原告居住地上坂自然村的河边,该河边只是特定人经常出入的地方,不是不特定人生产、生活的经常出入地点,该河边不属公共场所。该河边虽不属公共场所,但被告应履行一般注意义务,对该事故应负一定(次要)责任。笔者认为,本案涉及的是民事中的公共政策中的公共利益问题,在中国这一领域较为不引人注意,但随着法制进程的不断深入,遇到这类的问题越来越多,记得前一段浙江省也报道一起因捞砂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福建省漳平市今年就有三起这样的事故,法官作为司法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具体操作者,对此类法律规定不明的案件,就应引入社会公共政策的观点和理论,唯有如此所作出的判决才能以理服人,才能形成一种具有现实意义、又具有法律意义的判决。本案如果没有引入这些理论,说服别人只是皮毛而已。笔者认为,第三种意见是正确的,但这种判决必须引入一个公共政策理论来加以说明。所谓的公共政策,是指公共性的一些场所、行为、社交以及各种各样与不特定人相关联的因素因某个人的行为而增加了风险程度,该某个人就应履行一定责任义务,如果未履行并因此而造成一定后果的,法律虽然规定不明,但该某个人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共政策理论为发达的西方国家调整一些疑难的案件发挥了巨大作用,并能作出充分的相应解释。法哲学家德沃金曾经对此做过这样专门的论述,在他看来,在一个变迁的社会中,法律的发展同时受到法律原则和公共政策的影响。其中,公共政策改变传统的规则,当公共规则被法官所适用后,可以变成新的法律规则。 第三种意见的处理方式就含射着公共政策方面的内函,他认为该河段虽不是属公共场所,但被告方仍应尽一般的注意义务,只是理由没有充分说明。笔者认为,本案出事地点不属于公共场所,如果是公共场所,那被告方承担责任理所当然。应当说,所谓的公共场所,应是指不特定人经常出入的地方,而该河段虽然是原告方村庄特定几户人家的农田浇水区,但要上升为不特定人的经常活动地,那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虽然有一些不特定人会到这个场所,但他们不是经常性;虽然有特定人几户人家会经常到该河段,但那是特定的人,所以该河段不属于公共场所。然而,不属于公共场所的地方是不是就没有法律来保护她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按现行的法律来看确实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解决这类案件确实有很大困难。在侵权方面,在我国,一般侵权损害必须同时具备损害事实客观存在、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行为违法四个构成要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四个要件没有同时具备,但法律规定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当事人也必须承担,这就是特殊侵权行为。特殊侵权适用过[1] [2] 下一页 《案析公共政策的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