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线路间距+铁路线路安全范围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430号:公布《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国务院令第430号公布了修订后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新条例将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以下为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2009-01-29 15:48:54)铁路运输铁路桥梁运输企业危险货物管理机分类:国务院令构道口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经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及与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设立的铁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沿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铁路运输安全有关的工作,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有关铁路运输安全事项。
第六条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第七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运输工作人员应当坚守岗位,按程序实行标准作业,尽职尽责,保证运输安全。
第八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及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铁路治安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及火灾事故、重大铁路运输安全事故及其他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突发性事件,制定应急预案。
铁路运输安全基础知识
铁路运输安全基础知识(1)车务安全知识1)行车工作的基本原则行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2)行车基本闭塞法行车基本闭塞法采用自动闭塞和半自动闭塞两种。
电话闭塞法,是当基本闭塞设备不能使用时,根据列车调度员的命令所采用的代用闭塞法。
3)列车的分类和等级列车按运输性质可分为旅客列车、混合列车、行包快运专列、军用列车、货物列车、路用列车。
每类列车又分不同的等级,如旅客列车分为直达特快旅客列车、快速旅客列车、普通旅客列车等;货物列车分为五定班列、快运货物列车,以及直达、直通、区段、摘挂、超限、重载、保温和小运转列车等。
4)编组列车的一般要求列车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十版)规定及列车编组计划和列车运行图规定的编挂条件、车组、重量或长度编组。
列车重量应根据机车牵引力、区段内线路状况及其设备条件确定;列车长度应根据运行区段内各站到发线的有效长度,并须预留30m的附加制动距离确定。
5)调车作业的有关规定车站的调车工作应按车站的技术作业过程及调车作业计划进行,并要固定作业区域、线路使用、调车机车、人员、班次、’交接班时间、交接班地点、工具数量及存放地点。
车站的调车工作由车站值班员(调度员)统一领导,调车作业由调车长单一指挥。
6)二车站接发列车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车站应坚持安全、迅速、准确、不间断地接发列车,严格按运行图行车的基本原则。
接发列车时,车站值班员应亲自办理闭塞、布置进路、开闭信号、交接凭证、接送列车、指示接车或发车。
接发列车应在正线或到发线上办理,并应遵守以下原则:客运列车、挂有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应接人固定线路;特快旅客列车应在正线通过,其他通过列车原则上应在正线通过;原规定为通过的客运列车由正线变更为到发线,一接车及特快旅客列车变更进路时必须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并预告司机。
(2)机务安全知识1)机车装设行车安全等设备的规定电力机车须装设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其中客运机车还应加装轴温报警装置;牵引特快旅客列车的机车,应分别向车辆的空气制动装置和空气弹簧等其他装置提供风源。
站场规范
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和铁路技术政策,统一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的技术标准,使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铁路网中客、货列车共线运行,旅客列车最高行车速度在140 km/h及以下标准轨距新建和改建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
1.0.3 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年度宜分为近、远两期,新建铁路车站设计可增加初期年度。
初期为交付运营后第三年,近期为交付运营后第5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第10年。
初、近、远期均采用调查运量。
对可逐步改建的建筑物和设备,按初、近期运量和运输性质分别确定,并预留远期发展。
对不易改建的建筑物和设备,按远期运量和运输性质确定。
枢纽总布置图设计除按交付运营后第10年的运量和运输性质确定远期主要建筑物和设备的配置及规模外,尚应根据10年以上远景规划情况,预留发展条件。
1.0.4铁路枢纽和复杂车站的设计方案,必须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在满足设计年度要求能力的前提下,铁路车站及枢纽的改建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和设备。
复杂的车站改建工程应有指导性施工过渡设计。
1.0.5在新建或改建铁路区段内,对客、货运量不大的车站应合并或停办客、货运业务。
1.0.6 铁路车站及枢纽建设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应相互配合和协调。
应重视农田水利的需要,宜不占良田,少占农田,节约用地。
1.0.7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车站设计的基本规定2.1一般要求2.1.1在铁路车站线路的直线地段上,主要建筑物和设备至线路中心线的距离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表2.1.1 主要建筑物和设备至线路中心线距离(mm)注:①车站改建确有困难,高柱信号边缘距正线中心线的距离可保留2100mm ,至到发线中心线的距离可保留1950mm;②起吊机械固定杆柱或走行部分附属设备边缘至货物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2440mm;③清扫或扳道房屋外缘轮廓突出部分至线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小于3500mm;④围墙外缘至线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500mm,改建车站,在困难条件下可采用3000mm。
铁路线路中心线定义
铁路线路中心线定义铁路线路中心线是指铁路轨道的中心线,即铁轨铺设时两条钢轨之间的中心位置线。
它在整个铁路线路的设计和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详细介绍铁路线路中心线的定义,主要包含线路平面、线路纵断面、横断面、线路间距和线路设施等方面。
1. 线路平面线路平面是指铁路线路在水平面上的投影。
它反映了铁路线路的基本形状和结构,包括直线、曲线和道岔等组成部分。
线路平面确定了铁路线路的位置和方向,以及其与周围地形、建筑物和其他线路的关系。
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线路平面的布局和优化,以确保列车的安全、高效运行。
2. 线路纵断面线路纵断面是指铁路线路在垂直平面上的投影,反映了铁路线路的起伏变化和地形起伏。
它由海拔、坡度、竖曲线半径等要素构成。
这些要素直接关系到列车的运行速度、牵引功率和制动距离等方面。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对线路纵断面进行合理的设计和控制,以确保列车能够安全、平稳地运行。
3. 横断面横断面是指铁路线路与地面垂直方向上的投影,包括两侧路基宽度、边坡角度、排水设备等要素。
横断面的设计直接影响到铁路线路占用的土地面积、工程量和投资等方面。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对横断面进行合理的布置和优化,以达到工程经济、安全可*的目的。
4. 线路间距线路间距是指同方向上相邻两条铁路线路之间的距离。
它直接关系到列车的运行速度、安全和舒适性等方面。
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我国铁路线路间距为4至5米之间。
此外,还需考虑交叉方式和指示设备的设计,以确保列车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5. 线路设施线路设施是铁路线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车站、信号机、接触网、通信设备等。
这些设施的设计和建设直接影响到铁路线路的使用功能和运输能力。
其中,车站是供乘客上下车和列车停靠的地方,需要根据客流量的大小和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信号机是用来指示列车运行方向和速度的设备,需要保证其可靠性、准确性和实时性;接触网是给电力机车提供电能的设备,需要确保其稳定、安全;通信设备则是保证列车运行过程中通信畅通的重要手段,需要覆盖整个线路范围。
铁路线路及站场
66.安全空间:建筑接近限界与机车车辆限界之间的空隙。
67.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距离,简称为线路间距。
68.线路间距通常由机车车辆限界,建筑接近限界,超限货物装载限界,线间设备计算宽度和线间办理作业性质所需要的安全量等各种因素确定。
69.双线区间直线地段 直线建筑限界最小线路间距为4000mm。
49.线路纵断面由平道、坡道及设于变坡点处的竖曲线组成。
50.线路纵断面上坡度的变化点,叫边坡点。相邻边坡点间的距离,叫坡段长度。
51.《铁路线路设计规范》规定,线路相邻坡段坡度代数差的绝对值Ⅰ、Ⅱ级铁路大于3‰,Ⅲ级铁路大于4‰时,应以竖曲线连接。其竖曲线半径Ⅰ、Ⅱ级铁路R竖=10000m,Ⅲ级铁路R竖=5000m。
车站线路实际有效长的推算:确定车站线路有效长时,首先应以车站平面图正线上的最外方道岔中心为坐标原点,计算出线路有效长的控制点坐标,然后利用有效长推算表推算出各线路的实际有效长
52.坡道附加阻力与列车重量之比,叫做单位坡道附加阻力。
53.如果在坡道上有曲线,列车在坡道上运行时所遇到的单位附加阻力应为单位附加阻力与单位坡道附加阻力只和。
54.将总的单位附加阻力换算为坡度成为换算坡度,又称加算坡度。
55.限制坡度是指用一台机车牵引规定重量的货物列车,以规定的计算速度作等速运行时所能爬上的最大坡度。
道岔配列分类:异侧对向、同侧对向、异侧顺向、分支顺向、同侧顺向、异侧背向
渡线:为了使机车车辆能从一条线路进入另一条线路应设置渡线。渡线又分为普通渡线、交叉渡线及缩短渡线
线路平行错移的连接:在车站两平行线间的某一段,需要修建站台或其他建筑物及为某种作业需要而变更线间距离是,其中一条线路要平行移动,移动后的线路与原线路之间用反向曲线连接
铁路车站线路概述
铁路车站线路概述
一、线路分类
铁路线路分为正线、站线、段管线、岔线及特别用途线。
正线是指连接车站并贯穿或直股伸入车站的线路。
站线是指到发线、调车线、牵出线、货物线及站内指定用途的其他线路。
段管线是指机务、车辆、工务、电务等段专用并由其管理的线路。
岔线是指在区间或站内接轨,通向路内外单位的专用线路。
特别用途线是指安全线和避难线。
二、线间距
三、标准轨距
直线轨距标准规定为1435 mm(轨距是钢轨头部踏面下
16mm范围内两股钢轨工作边之间的最小距离),曲线轨距按规定加宽。
四、安全线及避难线
1.安全线
岔线、段管线与正线、到发线接轨时,均应铺设安全线。
岔线与站内到发线接轨,当站内有平行进路及隔开道岔并有联锁装置时,可不设安全线。
在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为超过6‰下坡道的车站,应在正线或到发线的接车方向末端设置安全线。
安全线向车挡方向不应采用下坡道,其有效长度一般不小于50m。
2.避难线
为防止在陡长的坡道上失去控制的列车发生冲突或颠覆,应根据线路情况,计算确定在区间或站内设置避难线。
铁路标准轨距
铁路标准轨距铁路标准轨距是指铁路轨道两条钢轨内侧的距离,它是铁路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标准。
铁路标准轨距的确定,直接关系到铁路线路的设计、施工和运营,对于确保列车行驶的安全和平稳具有重要意义。
最常见的铁路标准轨距是1435毫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国际标准轨距”。
这个标准轨距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包括欧洲、美洲、澳洲、非洲和亚洲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采用了这一标准。
而在中国,铁路标准轨距也是1435毫米,符合国际标准。
铁路标准轨距的确定是经过长期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它的选取是综合考虑了列车运行的平稳性、安全性、经济性等因素。
标准轨距的确定需要考虑列车的稳定性,过宽的轨距会导致列车在转弯时侧翻的危险,而过窄的轨距则会影响列车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因此,铁路标准轨距的选取是一个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结果。
铁路标准轨距的确定还需要考虑到铁路线路的设计和施工。
标准轨距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轨道的设计和施工,过宽或过窄的轨距都会增加铁路线路的建设成本,影响铁路线路的运营效率。
因此,标准轨距的确定需要兼顾经济性和实用性。
除了国际标准轨距外,世界上还存在着一些其他的铁路标准轨距,如俄罗斯的1520毫米、印度的1676毫米等。
这些特殊的标准轨距是由于各国的历史和地理因素造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国铁路的互通互联。
因此,在国际铁路运输中,需要考虑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铁路标准轨距的差异,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衔接和换装。
总的来说,铁路标准轨距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虑列车运行、线路设计、施工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的结果。
国际标准轨距的广泛应用为国际铁路运输提供了便利,但也需要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铁路标准轨距的差异,加强衔接和换装措施,推动铁路互联互通。
铁路标准轨距的研究和应用将继续为铁路建设和运营提供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高速铁路线形设计技术规范
高速铁路线形设计技术规范1.1 一般规定1.1.1 线路平、纵断面设计应重视线路空间曲线的平顺性,提高旅客乘坐舒适度。
1.1.2 全部列车均停站的车站两端减加速地段,可采用与设计速度相应的标准;部分列车停站的车站两端减加速地段,应根据速差条件,采用相适应的技术标准,满足舒适度要求。
1.1.3 线路平、纵断面设计应满足轨道铺设精度要求。
1.2 线路平面1.2.1 正线的线路平面曲线半径应因地制宜,合理选用。
与设计速度匹配的平面曲线半径,如表1.2.1 所示。
表1.2.1 平面曲线半径表(m)设计行车速度(km/h)350/250 300/200 250/200 250/160 有砟轨道推荐8000~10000;一般最小7000;个别最小6000;推荐6000~8000;一般最小5000;个别最小4500;推荐4500~7000;一般最小3500;个别最小3000;推荐4500~7000;一般最小4000;个别最小3500;无砟轨道推荐8000~10000;一般最小7000;个别最小5500;推荐6000~8000;一般最小5000;个别最小4000;推荐4500~7000;一般最小3200;个别最小2800;推荐4500~7000;一般最小4000;个别最小3500;最大半径12000 12000 12000 12000注:个别最小半径值需进行技术经济比选,报部批准后方可采用。
1.2.2 正线不应设计复曲线。
1.2.3 区间正线宜按线间距不变的并行双线设计,并宜设计为同心圆。
1.2.4 线间距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区间及站内正线线间距不应小于表1.2.4 的标准,曲线地段可不加宽。
表1.2.4 正线线间距设计行车速度(km/h)350 300 250线间距(m) 1.0 4.8 4.62 正线与联络线、动车组走行线并行地段的线间距,应根据相邻一侧线路的行车速度及其技术要求和相邻线的路基高程关系,考虑站后设备、路基排水设备、声屏障、桥涵等建筑物以及保障技术作业人员安全的作业通道等有关技术条件综合研究确定,最小不应小于1.0m。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
3.对干线地面信号、机车信号、轨道电路设备和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等的运用状态,每月检查一次;场强覆盖每季度检查一 次。登乘机车检查信号显示距离、机车信号显示状态及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运用质量,每月不少于一次。
基础设施实行天窗修制度,并推行预防性计划修、专业化集中修制度。
第19条铁路技术设备应保持完整良好状态。根据设备变化规律、季节特点,安排设备检修。检修单位应保证检修质量符合规 定的标准和使用期限,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交付运用。
第20条为满足检修需要,应建立检修基地,设置检修、试验设备(包括检查车、试验车)、运输工具、必要的生产辅助车间 和生产房屋,并应储备定量的器材和备品,以备急需和替换时使用。储备的器材和备品动用后,应及时补齐。
第22条铁路局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应按规定组织专项检查。其中:
1.对重要线路的平面及纵断面复测、限界检查,每五年不少于一次;技术复杂及重要的桥梁、隧道检定,其他线路的平面及纵 断面复测、限界检查,每十年不少于一次;对其他桥梁、隧道检定,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对驼峰及调车场线路溜放纵断面复 测,每五年
不少于一次。
本规程包括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两部分,本部分为普速铁路部分,适用于200 km/h 以下的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 外)。
本规程是国家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在铁路总公司明 令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规程的规定。
国家铁路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保证安全生产。各 单位对遵守本规程成绩突出者,应予表扬或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违反者,应视其违反程度和造成事故的性质、情节及后 果,给予教育基建、制造及其验收交接
线路工应知应会安全规章
1、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注意什么?答: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
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应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在站内如必须走行道心时,应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
进路信号辨认不清时,应及时下道避车。
2、在区间或站内正线作业来车时,应如何避车?答:在区间或站内正线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应距离列车本线不少于800m、邻线不少于500m下道避车;在慢行条件下可距离本线列车500m下道避车,邻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注意本线来车。
在站内其他线作业来车时,作业人员应距离列车本线不少于500m下道避车;邻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
线路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地段,特快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 min, 必须停止影响列车运行的施工,且人员、设备等应撤至距钢轨头部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
邻线来车若瞭望条件不良时,必须下道避车。
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作业人员下道后要面向列车,防止车上的车门或坠落物及绳索伤人。
3、行走或转移横越线路时,严禁什么?答: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4、工间休息时,应注意什么?答:不准坐在钢轨、轨枕头及道床边坡上。
5、绕行停留车辆时,应注意什么?答: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6、野外作业,遇雷雨时,应注意什么?答:作业人员应放下手中的金属器具,•迅速到安全处所躲避。
严禁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藏。
酷暑、严寒季节,应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中暑、溺水、冻伤和煤气中毒。
7、在电气化铁路的线路上作业时,应注意哪些安全事项?答:禁止人员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任何物件,如棒条、导线、水流等)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其连接部件接触。
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故应避免与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相接触。
当接触网绝缘损坏时,严禁与之接触。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讲义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彭英编写(晋督班教案 2005年5月8日稿)今后,如果再有人向铁路保护区内倒垃圾,将被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
这是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的。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于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对违反铁路运输安全行为的处罚更加严格。
为什么要修订《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随着铁路运输的快速增长,对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条例已经不适应当前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
一是,内容比较简单。
原条例对电气化铁路设施的安全保护和危险货物运输缺少必要的规定;对铁路运输企业自身的营运行为,也没有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
二是,保护力度不够。
例如,原条例在铁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设立的禁止采砂范围,已经不能有效保护铁路桥梁的安全。
2002年,陇海线灞河桥因河道下游过度采砂,被洪水冲垮,导致运输中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
根据铁道部的调查统计,由于过度采砂,导致全国干线铁路117座桥梁存在行车安全重大隐患。
三是,原条例主要规定了铁路部门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职责,对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强调得不够,不利于全面保障铁路运输安全。
四是,《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针对铁路运输的特点,作出具体的规定。
因此,迫切需要对原条例进行修改。
新条例在保护铁路线路安全方面作了哪些规定?一是,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制度。
二是,严格限制在铁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一定范围内从事采砂等活动。
三是,禁止在铁路线路两侧各200米范围内设立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或者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仓库,1000米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
四是,明确规定了道路、铁路两用桥的安全责任和管理原则。
五是,针对铁路线路与道路、水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交叉、重叠时存在的安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新条例作了相关规定。
铁路知识
第一节概述车站既是铁路办理客、货运输的基地,又是铁路系统的一个基层生产单位。
在车站上,除办理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各项作业以外,还办理和列车运行有关的各项工作。
为了完成上述作业,车站上设有客货运输设备及与列车运行有关的各项技术设备,还配备了客运、货运、行车、装卸等方面的工作人员。
一、区间与分界点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和必要的线路通过能力,铁路上每隔一定距离(10 公里左右)需要设置一个车站,车站把每一条铁路线划分成若干个长度不同的段落,每一段落则称为区间,而车站就成为相邻区间之间的分界点,因此,区间和分界点是组成铁路线路的两个基本环节。
由于车站上除了正线以外,还配有其他线路(到发线、牵出线等),所以我们把各种车站称为有配线的分界点。
此外,还有无配线的分界点,它包括非自动闭塞区段的两车站间设置的线路所和自动闭塞区段的两车站间划分为若干个闭塞分区处所设置的通过色灯信号机。
区段通常是指两相邻技术站间的铁路线段,它包含了若干个区间和分界点,区段的长度一般取决于牵引动力的种类或路网状况。
从上述可知,区间也有不同的分类。
车站与车站之间的区间称为站间区间,车站与线路所之间的区间称为所间区间,自动闭塞区段上通过色灯信号机之间的段落称为闭塞分区。
二、车站的作用与分类车站是办理旅客运输与货物运输的基地,旅客的上下车和货物装卸车及其有关作业都是在车站上进行的。
车站通过办理上述业务,使铁路运输生产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联系起来,也是铁路和旅客、货主联系的纽带。
车站还是铁路运输的基层生产单位。
在车站上,除了办理旅客与货物运输的各项作业外,还要办理与列车运行有关的各项作业。
如:列车的接发、会让与越行;车列的解体与编组;机车的换挂与整备;车辆的检查与修理等。
车站不仅是铁路内部各项作业的汇合点,也是提高铁路运输效率和运输安全的保证。
目前,我国铁路上有大小车站几千个。
根据它们所担负的任务量和在国家政治上、经济上的地位,共分为六个等级,即:特等站、一、二、三、四、五等站。
铁道部关于铁路线路维修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线路维修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9.07.27•【文号】铁工务[1989]93号•【施行日期】1989.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铁道部铁路线路维修规则(1989年7月27日铁工务(1989)93号)第一章总则第1.0.1条线路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经常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1.0.2条线路维修工作,必须掌握线路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
在线路维修工作中,应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各种变化的不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3条线路维修工作要实行科学管理,开展标准化作业,改善检测手段,建立和健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
要采用新技术,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改革作业方法和劳动组织,不断地提高线路维修工作水平。
第1.0.4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1435mm标准轨距铁路的线路维修。
凡铁路线路维修工作,均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未做规定者,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在设计文件中应有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并经铁道部(或铁路局)批准。
非标准轨距铁路的线路维修,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维修工作组织第一节维修工作内容第2.1.1条铁路线路维修分为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
综合维修是按周期有计划地对线路进行综合性修理。
通过综合维修,改善轨道弹性,调整轨道几何尺寸,整修和更换设备零部件,以恢复线路完好的技术状态。
铁路安全管理规定(2)
铁路安全管理规定(2)第四章铁路线路安全第二十七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一)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四)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前款规定距离不能满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需要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程序划定。
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划定并公告。
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并公告。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航道保护范围或者石油、电力以及其他重要设施保护区重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协商划定并公告。
新建、改建铁路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应当自铁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划定并公告。
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
第二十八条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
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铁路车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铁路车站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车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 铁路车站站长为本车站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站安全管理工作。
2. 站长助理、各科室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车站安全管理工作。
3. 铁路车站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管理内容1. 线路安全(1)严格执行线路巡查制度,确保线路设备安全。
(2)加强对线路周边环境的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严格执行铁路线路限界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2. 车站设施安全(1)定期对车站设施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2)加强对车站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设施损坏。
(3)严格执行车站设施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旅客安全(1)加强旅客候车、乘车、上下车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旅客人身安全。
(2)严格执行旅客携带物品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危险品进站。
(3)加强对旅客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旅客消防安全意识。
4. 交通安全(1)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站交通安全。
(2)加强对车站周边道路的巡查,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3)加强对车站内车辆、人员的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5.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要。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3.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五、监督检查1. 定期对车站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对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铁路线路种类及线间距
八、曲线区段相邻线路间的中心距离
1.曲线加宽 (1)计算标准
客车车体长C=26m;转向架中心销距Z=18m,路段旅客 设计行车速度 vk :140km/h、120km/h、 100km/h、 80km/h; 外轨最大允许超高h=150mm。
(2)计算公式
①平面内侧加宽
z W z2 2 2 RW W 2 z 2R W 4 2
五、限界
3.限界图 (3)具体限界尺寸 机车车辆限界 1600:机车一侧汽缸最外侧距线路中心的最大距 离。
在钢轨水平面上1250毫米高度以下,机车车辆宽 度应逐渐减少,因为这个范围内,建筑物和设备较 多,如站台、道岔转辙机、电气装置等,为了防止 与这些设备接触,所以规定不同的限界要求。
五、限界
乘降作业。
货车到发线满足不了
一、线路种类
2.站线
(2)调车线DC和牵出线QC
①调车线又称编组线,供进行列车的解体、编组作 业并停放车列或车组的线路。 ②牵出线供车列、车组转线、转场用的线路,为尽 头式,其端部设有土挡。 ③这些线路没有出站信号机,更没有其它如站台、 横越设备等。
一、线路种类
二、线路种类判断
三、股道编号
为了作业和维修管理上的方便,站内线路和道岔 应有统一的编号。 站内正线规定用罗马数字编号(Ⅰ、Ⅱ……), 站线用阿拉伯数字编号(1、2、3……)。 1 .单线铁路
三、股道编号
2 .复线铁路
双线横列式区段站按单线铁路车站内线路编号办法, 由靠站房的线路起向站房对侧递次顺序编号。
八、曲线区段相邻线路间的中心距离
2.曲线车站线间距计算 (2)站线设缓和曲线
站线设置缓和曲线以后,无论站线与正线或站线与 站线相邻,一般均利用其缓和曲线移动量之差来调整两 曲线间的线间距,以满足加宽的要求。缓和曲线移动量 的计算公式为: 2
铁路车站—铁路车站和车站线路
站界、股道和道岔的编号 股道和道岔编号
1.股道编号方法
站内正线规定用罗马数字编号( Ⅰ 、Ⅱ、 Ⅲ…… ),站线用阿拉 伯数字编号(1、2、3……)
在单线铁路上应当从站房一侧开始顺序编号; 在双线铁路上,下行正线一侧用单数,上行正线一侧用双数,从正线 向外顺序编号; 尽头是车站,站房位于线路一侧时,从靠近站房的线路起顺序编号。 站房位于线路终端时,应面向终点方向由左侧线路起顺序编号; 大站上股道较多,应分别按车场各自编号。
车站线路种类与线间距
段管线: 由机务段、电务段、车辆段、工务段等专用并管辖的线路。
岔线: 在区间或站内与铁路接轨,通往路内外单位(厂矿企业、砂石场、港 湾、码头、货物仓库)的专用线路。岔线直接为厂矿企业服务。有的 岔线连接大的厂矿,为了取送车的方便,也设了车站,车站间还需要 办理闭塞。
特殊用途线: 为保证行车安全而设置的安全线、避难线。
பைடு நூலகம்
区间与分界点
2.区间与分界点
为保证行车安全和必要的线路通过能力,铁路上每隔一定距离 (10公里左右)需要设置一个车站或线路所 ,车站和线路所把 每一条铁路线划分成若干个长度不同的段落,每一段落则称为区 间,而车站或线路所就成为相邻区间之间的分界点,区间和分界 点是组成铁路线路的两个基本环节。
其中,两相邻车站之间的区间叫做站间区间,相邻两线路所间或 线路所与车站之间的区间就叫做所间区间。
目录
一区 间 与 分 界 点 二 车站线路种类与线间距 三 站界、股道和道岔的编号
站界、股道和道岔的编号 站界及警冲标
1.站界
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和分清工作责任,车站和它两端所衔接的区 间以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分割明确的界限,通常称为“站界”。
站界、股道和道岔的编号 站界及警冲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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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线路间距
注:①表列序号1,编组站内旅客列车通过正线或客运站内货车通过正线时与有列检作业的相邻线间,线间距应加宽至5500mm;改建既有车站时可采用5000mm。
②表列序号2,编组站的到达场、出发场和到发场铺设列检运输小车轨道的相邻线的线间距不应小于5500mm,列检运输小车轨道宜设在不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线路间。
③表列序号9,中间站的牵出线与相邻正线的线间距可采用5000mm,配有调机的牵出线(编组站除外)经常无调车人员上下车作业的一侧与相邻线的线间距困难条件下也可以采用5000mm,但线间设有高柱信号机时不应小于5300mm。
④在区段站或其他大站上,最多每隔8条线路应设置一处不小于6500mm的线间距,此线间距宜设在两个车场之间。
⑤曲线地段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矩铁路建筑限界》的有关规定加宽线间距。
⑥照明和通信电杆等设备,在站线较多的大站上应集中设置在有较宽线间距的线路间,在中间站应设置在正线之外。
铁路线路安全范围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
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1.0米;
1——10千伏:1.5米;
35千伏:3.0米;
66——110千伏:4.0米;
154——220千伏:5.0米;
330千伏:6.0米;
(一)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
(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
(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
(四)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500千伏:8.5米;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条: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铁路管理机构提出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
铁路用地能满足前款要求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在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建筑控制区、河道管理范围或者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