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劳动工伤律师咨询:济南劳动工伤律师咨询被辞退两个月后是否还能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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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被辞退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被辞退能申请劳动仲裁吗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作了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双方解决不成时,通常有三种解决方法:一是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本单位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热门城市:宽城区律师和林格尔县律师裕华区律师朝阳区律师清水河县律师井陉县律师二道区律师武川县律师不少劳动者会因为辞退问题而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此时解决争议的方法比较多,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

那么此时劳动者▲被辞退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申请劳动仲裁的话,其期间是几天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被辞退能申请劳动仲裁吗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间是几天劳动争议仲裁期间是60天。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亦可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从而使得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间得以延长。

1、中止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对工伤认定提起复议后 劳动仲裁能否中止

对工伤认定提起复议后 劳动仲裁能否中止

??? 刘某系某公司职工,2006年6月10日在工作中因机器故障受伤,经医治无效于次日死亡。其亲属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调查取证,认定刘某属于工亡。该公司不服,向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与此同时,刘某的亲属也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亡待遇。仲裁委得知该公司申请行政复议后,即发出通知,中止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由此引发了争议。刘某家属认为,刘某死亡被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亡,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没有发出停止执行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通知,该公司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也没有申请停止仲裁,仲裁委没有理由中止仲裁。仲裁委则认为,刘某死亡虽认定为工亡,但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刘某的工亡认定决定有可能被撤销,如果劳动仲裁提前裁决该公司支付了待遇,一旦原决定被撤销,该公司追讨已支付的待遇十分困难,也会损害仲裁委的公信力。
??? 评析:《行政复议法》第21条、《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需停止执行,应经当事人向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申请,或由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处理劳动争议,仅以用人单位已申请行政复议为由就中止劳动争议仲裁,缺乏法律依据。为了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在受理工伤待遇纠纷时,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风险提示》,提醒用人单位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具行政行为的停止执行。

【法律常识】员工被辞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常识】员工被辞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员工被辞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辞退员工产生劳动纠纷的,员工可以在公司辞退后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法被辞退怎么赔偿多少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济南市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指南

济南市劳动人事仲裁工作指南

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指南办事项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事机构: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山东省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申办对象: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受案范围1、中央、省、部队驻我市市区(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高新区)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以及中央、省、部队属驻我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市直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市直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市直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驻济部队师级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市仲裁委处理的其他争议。

申请材料1、仲裁申请书: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住所和联系电话、具体仲裁请求以及金额、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申请书及证据除提交正本外,还应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需注明,并由本人加盖指模)。

因身体残疾等特殊原因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立案人员制作笔录,经向申请人宣读确认后,由申请人按手印。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的出具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函及本人执业证书(法律工作者证明);公民代理的提供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出具的介绍信。

工伤赔付劳动仲裁案例

工伤赔付劳动仲裁案例

工伤赔付劳动仲裁案例
案例一:
李某在某公司上班期间,不慎被机器切割伤手。

医院治疗后,李某的伤势得到了基本的康复,但手指功能仍有一定影响。

李某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申请,但公司拒绝赔偿,认为李某自己对工作安全没有足够的警惕性。

李某随后将此案件提交劳动仲裁部门,请求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仲裁部门进行调解后,发现公司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伤保险政策的行为,应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同时,仲裁部门还发现了公司在安全防护设施、员工培训等方面存在疏忽的问题。

最终,仲裁部门判决公司支付李某一定的工伤赔偿金,用于李某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误工补偿。

公司在仲裁判决后接受了判决,并按时支付了赔偿金。

案例二:
王某在某餐厅工作时,因为餐厅地面上积水滑倒,导致腰部韧带撕裂,需要长期治疗康复。

王某向餐厅提出工伤赔偿申请,但餐厅不认可此事故为工伤,并拒绝赔偿。

王某遂委托律师将此案提交劳动仲裁部门,请求仲裁部门判决餐厅支付工伤赔偿。

仲裁部门通过听证会和调查,证实了王某是在工作岗位上因餐厅的安全疏忽导致事故的发生,应认定为
工伤。

最终,经过仲裁部门的判决,餐厅被要求支付王某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误工补偿等一系列工伤赔偿费用。

餐厅在判决后接受了赔偿并支付相关费用。

为什么劳动仲裁后还能起诉呢不是说仲裁一裁终局吗急求劳动仲裁一裁终局

为什么劳动仲裁后还能起诉呢不是说仲裁一裁终局吗急求劳动仲裁一裁终局

为什么劳动仲裁后还能起诉呢不是说仲裁一裁终局吗急求劳动仲裁一裁终局为什么劳动仲裁后还能起诉呢?不是说仲裁一裁终局吗?急求你好,仲裁有一裁终局原则。

其中有许多可以仲裁,例如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就不同的,商事仲裁是依据《仲裁法》的,一裁终局。

劳动仲裁依据的是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有些是一局终裁,有些是可以再到法院起诉。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只有上述两种情况是一裁终局,当事人不能到法院起诉。

其余的劳动争议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到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裁终局的条件有哪些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常识】离职多长时间后不能再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常识】离职多长时间后不能再申请劳动仲裁

一、离职多久以后不能再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所以有劳动争议的应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超过仲裁申请期限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主动离职后还能劳动仲裁吗

主动离职后还能劳动仲裁吗

Don't think that doing something that seems trivial with your whole heart is a waste. Small things are done handily, and big things will come naturall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主动离职后还能劳动仲裁吗导读: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般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一般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主动离职后还能劳动仲裁吗主动离职之后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一般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一般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事项是什么1、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仲裁一定一般注意仲裁时效。

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在职期间随时可以申请,辞职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

其它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都为一年,从知道或一般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仲裁需一般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需一般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证明?例如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支付工资的凭证如工资条、工资卡,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工作证、服务证、同事证言、与单位负责人的聊天记录、聘用解雇电子邮件往来等等,都可以考虑作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被辞退两个月后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被辞退两个月后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2021年5月「互动信箱」劳动仲裁吗【案例】王某系某纺织厂职工,2019年2月在一次工作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了机器设备,为工厂带来了不小的损失,纺织厂决定将王某予以辞退。

王某不服,在收到纺织厂的辞退证明书后,随即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的申请。

与此同时,王某暗中到处找工作,对调解并不积极。

两个月过去,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仍然没有结束调解工作,王某也没有找到工作。

于是王某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纺织厂认为王某申请仲裁已经过了60天的时效,因而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

王某则认为纺织厂调解委员会还没有结束调解,仲裁时效尚未开始。

请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王某的申请?【连云港天翔律师事务所李德勇律师解答】本案涉及仲裁的时效问题。

《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结束调解,即仲裁申诉时效中止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结束调解之日起,当事人的申诉时效继续计算;调解超过30日的,申诉时效从30日之后的第一天继续计算。

在本案中,王某于2019年2月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的申请,但两个月后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仍然没有结束调解工作,根据法律规定,王某申请仲裁时,时效刚过30天,并未超过法定的60天时效,故王某的仲裁申请仍有效,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其申请。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限制和截止日期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限制和截止日期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限制和截止日期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纠纷的法律途径,对于雇员而言,了解劳动仲裁的时间限制和申请的截止日期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劳动仲裁的时间限制、截止日期以及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劳动仲裁的时间限制劳动仲裁的时间限制是指雇员从知晓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要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提起仲裁申请。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不同,雇员必须予以遵守。

下面以某国为例,介绍其劳动仲裁的时间限制。

根据某国劳动法规定,雇员必须在发生劳动争议后的9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超过90日将被视为逾期申请,而无法享受劳动仲裁的权益。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劳动仲裁的时间限制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如果雇员出于正当理由,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仲裁申请,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延期。

然而,这种延期需经过正当程序和法律程序的审核。

二、劳动仲裁的截止日期劳动仲裁的截止日期,一般是指规定的最后期限,过了此期限之后,雇员将无法再申请劳动仲裁。

截止日期的设定旨在维护劳动纠纷的迅速解决,同时也提醒雇员及时行使自己的法律权益。

以下是某国劳动仲裁的截止日期规定。

根据某国劳动法第X条第X款的规定,雇员必须在最后一次劳动纠纷发生之日后的180日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截止日期的设定是为了规范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确保争议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除了劳动仲裁的截止日期,雇员还应留意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例如在某国劳动法中规定,如果雇员与雇主之间存在书面劳动合同,且雇主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劳动权益受损,雇员必须在发现侵权之日起的30日内提起诉讼。

三、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当雇员发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采取行动,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以下是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步骤。

1. 收集证据:雇员应搜集与劳动争议相关的证据,如雇佣合同、薪资记录、通知书等。

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支持雇员的仲裁申请。

2. 查找劳动仲裁机构:雇员需要确定管辖自己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并了解申请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济南市高新区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济南市高新区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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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后可以仲裁吗

工伤赔偿后可以仲裁吗

工伤赔偿后可以仲裁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5条的规定,雇主与
劳动的纠纷应当首先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

如果无法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双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所以在工伤赔偿后,受害人和雇主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

首先,工伤赔偿属于劳动关系纠纷的一种,如果赔偿金额或赔偿责任双方存在争议,受害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机构监管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它可以对工伤赔偿相关的纠纷进行调解和裁决。

其次,仲裁是一种相对独立、中立和公正的方式,仲裁员是经过严格选拔和培训的专业人员,他们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公正地处理工伤赔偿纠纷。

仲裁过程中,仲裁员会给双方提供公正的听证和辩论的机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此外,仲裁过程相对简单高效。

受害人只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仲裁委员会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员会会召开公开的听证会,双方可以通过陈述和辩论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并由仲裁员最终做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均需履行。

最后,仲裁相比于诉讼,相对省时省力。

相对于诉讼,仲裁程序更加简化,时间相对更短,费用也更低。

受害人通过仲裁能
够更快地解决工伤赔偿纠纷,减少因为长时间的诉讼过程而带来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后是可以进行仲裁的。

通过仲裁,受害人和雇主可以在公正、独立的仲裁机构面前秉公处理工伤赔偿纠纷,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并达到迅速解决争议的目的。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工伤后丧失部分劳动力,被公司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分析-工伤后丧失部分劳动力,被公司解除合同

工伤后丧失部分劳动力,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案例分析一、案情简述李XXXX从高等学府毕业后,通过人才市场招聘,经过企业的面试和笔试被本市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录用,企业与其签订了为期四年的劳动合同,李XXXX主要从事产品设计装饰工作。

去年6月底李XXXX 在工作中不慎因工负伤,被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几个月后李XXXX来上班,企业以李XXXX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提前三十日通知李XXXX,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

李XXXX收到通知后即去找人事部门,凭什么企业要与自己解除合同,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企业就是不同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李XXXX在无奈的情况下只能申请劳动仲裁。

二、庭审答辩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时李XXXX认为,本人是因工负伤,被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企业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撤消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恢复双方劳动关系,企业应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企业则认为,李XXXX不能胜任工作,并且企业经过培训和想方设法为其安排适合的工作岗位,但他仍不能胜任工作,企业尽力了,也无能为力,所以提前三十天通知李XXXX,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了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故对李XXXX提出的请求不予同意。

三、劳动仲裁结果劳动仲裁委经过开庭审理后认为,李XXXX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现在企业以李XXXX不能胜任工作,并且经过培训和调整其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因此,企业应该与李XXXX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李XXXX 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四、律师案件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职工因工负伤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并且经过培训和调整其工作仍不能胜任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When you can't make a decision, let time help you decid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工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1、调查取证。

接受委托从事涉及与工伤事故处理有关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动车登记、公司企业工商登记等政府档案的调档,收费标准为每项收费1000—5000元。

2、法律咨询。

工伤法律咨询每次收费300-500元。

工伤是造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一大因素,解决这类纠纷除了劳动仲裁外还可提起诉讼由法院代为解决。

而工伤诉讼案件不似普通的诉讼案件,通常需要当事人聘请专业律师做辩护人或代为诉讼。

聘请律师就需要支付相应的律师费,那么聘请工伤律师大概需要多少钱呢?具体的收费标准将在下文为大家呈现。

一、工伤律师的收费标准1、调查取证接受委托从事涉及与工伤事故处理有关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动车登记、公司企业工商登记等政府档案的调档,收费标准为每项收费1000—5000元。

2、法律咨询工伤法律咨询每次收费300-500元。

3、代写法律文书代写工伤赔偿协议书收费1500—3000元;代写工伤赔偿起诉书收费1500—3000元;4、代理工伤诉讼代理工伤诉讼:按照诉讼金额的8%—12%收费,但最低收费每件不低于6000元。

5、代理工伤劳动仲裁代理劳动仲裁:不涉及财产的每件3000元代理劳动仲裁:涉及财产的按照仲裁金额的8%—12%收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

6、代理工伤调解根据最终工伤调解协议约定赔偿数额的8%-12%收取代理费,但每件最低收费不低于6000元。

二、律师的收费标准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①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 6%③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 5%④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 3%⑤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 1%⑥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2、二审阶段①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济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

济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

济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程序受案范围1、中央、省、部队驻我市市区(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高新区)的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以及中央、省、部队属驻我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2、市直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制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3、市直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市直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5、驻济部队师级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所需材料1、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申请书应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名。

2、身份证明申请人系劳动者的,应提交身份证;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应提交其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并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签字盖章。

3、证据材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或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劳动或聘用合同、工作证、工资表、入职登记表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或聘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办理时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仲裁庭裁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被辞退两个月后是否还能申请劳动仲裁

被辞退两个月后是否还能申请劳动仲裁

被辞退两个⽉后是否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被公司⽆故辞退了,那么公司应该需要对员⼯进⾏赔偿。

如果被辞退两个多⽉,是否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辞退两个⽉后是否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劳动争议⼜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和⽤⼈单位之间在执⾏劳动法律、法规或履⾏劳动合同过程中因利益分歧⽽产⽣的争执⾏为。

劳动争议的内容⼗分⼴泛,如因劳动报酬问题引起的争议,因处分职⼯问题引起的争议,因职⼯录⽤、调动、辞退等问题引起的争议等。

总之,劳动关系涉及到的⼀切⽅⾯都有可能引起争议。

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法,我国《劳动法》第七⼗七条作了规定:“⽤⼈单位与劳动者发⽣劳动争议,当事⼈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单位发⽣劳动争议,双⽅解决不成时,通常有三种解决⽅法:⼀是当事⼈可以依法向本单位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是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不经劳动仲裁,是不能直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本案中徐某同单位之间发⽣的劳动争议,选择的解决办法是,先申请单位调解委员会进⾏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

《劳动法》第⼋⼗⼆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应当⾃劳动争议发⽣之⽇起六⼗⽇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申请。

仲裁裁决⼀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六⼗⽇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异的,当事⼈必须履⾏。

”依此规定,徐某应当在收到单位的辞退决定那天起60天内提出仲裁申请才能有效。

在劳动争议发⽣后并没有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先申请了本单位的劳动调解委员会进⾏调解,对于这种劳动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仲裁时效的计算问题劳动部有⽂件规定,劳动部劳发[1995]309号第⼋⼗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从当事⼈提出申请之⽇起,仲裁申诉时效中⽌,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在30⽇内结束调解。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利益纠纷,可以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

下面来看看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还可以再申请吗1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按以下规定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

申请人自己撤诉的,之后申请人在仲裁时效之内再次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法律规定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号令,二○○九年一月一日) 第三十八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注意申请仲裁的时效申请仲裁一定要注意仲裁时效。

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在职期间随时可以申请,辞职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

其它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都为一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证明?例如: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支付工资的凭证如工资条、工资卡,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工作证、服务证、同事证言、与单位负责人的聊天记录、聘用解雇电子邮件往来等等,都可以考虑作为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1)申请书。

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领取。

申请书内容包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求的事项、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2)证据材料及其清单。

证据材料清单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领取的,可按要求进行填写。

(3)申请人身份证明。

记得带上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工伤两个月后可以报吗

工伤两个月后可以报吗

工伤两个月后可以报吗
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者患病,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为工伤,并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那么,对于工伤发生后的报销问题,特别是工伤两个月后可以报吗?这是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和康复、工伤医疗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定期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其中,工伤医疗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或者因工伤进行康复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因此,工伤两个月后仍然可以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误工补助金、康复费等。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工伤两个月后产生的医疗费用,仍然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报销。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
如果需要请假治疗,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误工补助金。

因此,工伤两个月后因工伤需要请假治疗的情况,仍然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误工补助金。

综上所述,工伤两个月后仍然可以进行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并且在工伤医疗期间产生的误工补助金也可以继续申请。

因此,对于工伤两个月后可以报吗的问题,答案是可以的。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仍然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进行申请报销。

希望广大工伤职工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障自身权益。

工伤之后多久仲裁受理

工伤之后多久仲裁受理

工伤之后多久仲裁受理工伤之后多久仲裁受理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损伤。

当工人遭受工伤后,他们有权寻求相应的赔偿和救济。

而在中国,工伤争议的解决途径之一就是仲裁。

那么,工伤之后仲裁受理需要多长时间呢?让我们来探讨一下。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应及时报告雇主并接受及时治疗。

同时,雇主也有义务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和报案手续。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的程序需要3个工作日,而报案手续的办理则需要1个工作日。

在工伤认定之后,如果雇主同意赔偿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等,那么工人与雇主之间就不存在争议,也就无需进行仲裁。

而如果雇主不同意赔偿或未按时支付相应费用,工人就可以向劳动局提出仲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

对于工伤争议来说,这个申请期限相对宽松。

也就是说,工人在工伤事件发生后的60日内,都可以向劳动局提出仲裁申请。

而受理仲裁申请后,劳动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一旦劳动局受理了工人的仲裁申请,就会组织仲裁庭进行仲裁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15日内组织仲裁听证,作出仲裁裁决。

工人和雇主都有权参加仲裁听证并提交证据。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工伤之后仲裁的受理时间是比较灵活的。

工人可以在工伤事件发生后的60日内向劳动局提出仲裁申请,而劳动局则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并组织仲裁庭进行仲裁听证。

因此,整个仲裁程序相对来说是比较迅速的,以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工伤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工伤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伤事故典型案例分析本律师代理了张某与陕西某建筑劳务公司之间的劳动⼯伤事故赔偿纠纷⼀案,最近结案。

总共四个程序:1、⼯伤认定,2、劳动能⼒鉴定,3、劳动仲裁,4、申请强制执⾏。

期间,本律师做了⼤量⼯作,案件处理过程中也总结了很多经验技巧以供⼤家分享,有些技巧和经验不能书⾯表达请读着谅解。

案情概况:张某系陕西某建筑劳务公司⽊⼯,2007年底⼯作期间⼿被锯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断为:左⾷指创伤性指截断等。

单位⽀付了所有医疗费。

张某于2008年2⽉申请⼯伤认定被认定为⼯伤。

经过西安市劳动能⼒仲裁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停⼯留薪期为4个⽉。

后提出仲裁申请,经过西安市劳动能⼒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了⼯伤待遇,共计10万余元。

裁决⽣效后,张某申请强制执⾏,经过听证程序等最终双⽅达成和解,张某获得了⼯伤待遇。

执⾏程序前,陕西某建筑劳动公司⼀直躲避,直到执⾏程序中才露⾯。

所以本律师在代理过程中遇到很多⿇烦,但在本律师的努⼒下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伤认定案情回放:在⼯伤认定过程中,⼯伤职⼯张某的证据材料中劳动关系和⼯伤过程证据都不是很充⾜。

但单位经电话传唤拒不签收举证通知也不针对张某申请提出异议。

经查单位办公地属于租赁,实际已经搬迁但未变更登记。

所以也⽆法邮寄和直接送达。

因此,⼯伤认定机构想以证据不⾜,⽆法送达举证通知为由退回张某的申请。

(⼀)问题:1、⽆劳动合同,⽆明确的劳动关系证明,证据材料不充分,是否可以受理?2、单位拒不签收举证通知,⼯伤认定机构⽆法送达举证通知,怎么办?(⼆)本律师处理意见:1、⼯伤认定职⼯提交证据材料,⼯伤认定机构只适合做形式审查,⽽不是实质审查。

只要形式完备即应该受理。

2、单位拒绝举证,举证通知⽆法正常送达,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适⽤公告送达等⽅式。

(三)⼯伤认定机构的最终做法:1、未退回申请,经办⼈同意报领导研究后,经与本律师协商,通过⼯伤发⽣地发包⼈转送⽅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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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劳动工伤律师咨询:被辞退两个月后是否还能申请劳动仲裁?
简介: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咨询:被辞退两个月后是否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徐某是某印刷厂职工,工作态度消极,经常迟到、早退。

印刷厂领导曾多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曾给予徐
某口头警告处分。

徐某不吸取教训,抵触情绪很大,一次在工作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了机器设备,浪费了原材料
正文:
徐某是某印刷厂职工,工作态度消极,经常迟到、早退。

印刷厂领导曾多次对其进行批评
教育,并曾给予徐某口头警告处分。

徐某不吸取教训,抵触情绪很大,一次在工作中故意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了机器设备,浪费了原材料,致使工厂不能按时向客户交货,为工厂
带来了损失,印刷厂征求工会意见,经研究决定将徐某予以辞退。

徐某不服,收到印刷厂
的辞退证明书后,随即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的申请。

与此同时,徐某暗中到
处找工作,对调解并不积极。

两个月过去了,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仍然没有结束调解工作,徐某也没有找到工作。

于是徐某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印刷厂认为徐某
申请仲裁已经过了60天的时效,因而仲裁委员会无权受理。

徐某则认为印刷厂调解委员会还没有结束调解,仲裁时效尚未开始。

[仲裁]
仲裁委员会审查,认为徐某提起的申请没有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受理了徐某的
申请。

[评析]
这是一起因辞退职工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到仲裁时效有关规定。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
动合同过程中因利益分歧而产生的争执行为。

劳动争议的内容十分广泛,如因劳动报酬问
题引起的争议,因处分职工问题引起的争议,因职工录用、调动、辞退等问题引起的争议等。

总之,劳动关系涉及到的一切方面都有可能引起争议。

本案中徐某与单位之间的争议
属于因辞退问题而引起的。

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作了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
可以协商解决。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双方解决不成时,通常有三种解决方法:一是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本单位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向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中,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不经劳动仲裁,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本案中徐某同单位之间发生的劳
动争议,选择的解决办法是,先申请单位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又
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
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
收到仲裁申请六十日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无异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依此规定,徐某应
当在收到单位的辞退决定那天起60天内提出仲裁申请才能有效。

但实际情况是,徐某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并没有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而先申请了本单位的劳动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对于这种劳动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而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仲裁时效的计算问题劳动部
有文件规定,劳动部劳发[1995]309号第八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企业劳动争
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结束调解。

仲裁申诉时时效从中止的30日之后的次日继续计算。

从上述规定可知,在单位劳动调解委员会在对徐某的劳动争议调解期间,徐某申请仲
裁的时效中止。

当单位劳动调解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徐某再就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
裁时,仲裁时效应当从调解委员会调解后的30天的次日开始计算。

这样,徐某申请仲裁时,时效刚过30天,并没有超过法律所规定60天时效期限,所以徐某的仲裁申请依然有效。

通过本案,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无论选择调解,还是选择仲裁,都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范围内申请解决。

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再申
请解决争议,有关部门有权不予受理。

解决争议时,劳动者如果希望通过本单位的劳动调
解委员会解决争议,应当自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向本单位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无论调解是否成功,该调解都应自劳动者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劳动者此时就应当考虑是否申请仲裁。

如果以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还
没有结束为理由而迟迟不申请仲裁,很容易超过仲裁时效而失去受法律保护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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