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SEJJ.T24-B0无机房曳引式电梯定期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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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房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无机房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电梯年度检查报告
(曳引式无机房电梯适用)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
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
注意事项
1、本检验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
梯》(TSG7001—2009) 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7001—2009)第1号修改单》制定。

2、本报告应当由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及使用单位电梯管理人员签字和电梯
保养单位及使用单位章无效。

4、本报告填写可以使用统一的简单标记,表明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


定如下:
(1)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填写实测或计算处理后的
数据;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合格的在“检验结果”栏中打“√”,无此项的划“∕”或“—”,不合格的划“×”;
(2)检验项目合格的,在“检验结论”栏中打“√”,无此项的划“∕”或
“—”,不合格的划“×”;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注: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附录1
层门啮合深度检查记录表单位:mm。

定期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检验报告10512

定期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检验报告10512
注册号××××××
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

自检单位
检验日期




单位名称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制定,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
2.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
41
C
8
试验
★8.1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试验
符合/无此项
42
C
8.2耗能缓冲器试验
无此项/
实测(最大):(s)
43
B
8.3(2)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符合/无此项
44
B
8.4对重(平衡重)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符合/无此项
45
B
8.6空载曳引力试验
符合/无此项
46
C
8.7运行试验
符合/无此项
47
③磨损后:%原公称直径。
24
C
5.2绳端固定
符合/无此项
25
C
5.3
补偿
装置
(1)绳(链)端固定
符合/无此项
(2)电气安全装置
符合/无此项
(3)补偿绳防跳装置
符合/无此项
26
C
★5.6旋转部件的防护
符合/无此项
27
C
6
轿




6.2
门间隙
(1)门扇间隙
实测(最大):(mm);
见附表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

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NO.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 自检日期-----------年----------月-----------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曳引驱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报告)填写说明一、填写要求1.本记录(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年度自检。

2.自检实施单位对记录(报告)中填写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签字。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不得涂改。

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在其上方书写正确容,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标注更改日期。

4.“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合格的可填“符合”,不合格的用简要文字说明不合格原因:若无此项目时,填“/”。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记录(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记录(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电梯定期自检记录(无机房曳引式电梯附页)

电梯定期自检记录(无机房曳引式电梯附页)

电梯定期自检记录(无机房曳引式电梯附页)使用单位内部编号:7.无机房电梯附加项目42 驱动主机、控制柜的作业场地设在轿顶上或轿内时:(2)验证机械锁定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4)检修门开启后,轿内检修装置可使锁定位置的电气装置失效移动轿厢。

43 作业场地设在底坑时:(2)验证机械制停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其位置合理、功能有效;(3)在井道外设置的电气复位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操作使电梯复位。

44 作业场地设在平台上时:(2)设有可以使平台进入(退出)工作位置的装置,该装置只能由工作人员在地坑或者在井道外操作,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确认平台完全所会后电梯才能运行。

(3)作业不需要移动轿厢时,则设置有效的机械锁定装置和联锁电气开关;(4)作业需要移动轿厢时,由止挡装置来限制轿厢的运行区间,空间合理。

(5)设置检查机械止挡装置工作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缩回位置时才允许轿厢移动,只有机械止挡装置处于完全伸出位置时才允许轿厢在前条所限定的区域内移动。

如果该平台不位于轿厢或者对重(平衡重)的运行通道中,则应当满足平台是永久性装置,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且设置护栏。

45(1)紧急操作和试验的装置能在井道外操作,停电应急救援程序有效;(4)装置上应当设置停止装置。

46(2)设有两个检修装置时,同时置于“检修”,同时操作方可有效。

其他:说明:1.当为无机房电梯时,在有机房电梯定检记录后,加此附页。

2.单项符合《检规》合格时,打“√”或填写合格数据。

不合格打“×”或填写不合格数据。

无此项划“/”。

检验日期:年月日检验结论质检员校对。

最新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最新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编号:TK-DD-J-电梯定期检验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 设备代码:: □3110/□3120 设备名称:电梯设备类型: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设备型式曳引驱动检验人员: 校核人员: 检验日期: 年月日复检人员: 复检校核人员: 复检日期: 年月日检验结论: □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填写说明1.本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的定期检验。

由检验人员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要求,正确、真实填写各个项目的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

各栏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未涉及项目按“无此项”处理。

2.如果检验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附件A第2.8项),应当进行附件A第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8.12项试验。

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检验项目列入检验报告。

3.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4.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处应当扛改:改动处应当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盖章)和日期,并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

不可涂改、刮改,不可使原字迹模糊或者消失。

5.记录中带“□”可选项,可根据具体情况划√选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通过扛改方式在旁进行修正填写。

未选取时,可留空。

6.检验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据申报资料、工作见证、技术文件和设备实物,按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7.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7.1 A、B类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a.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在栏内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或在附表记录实际测量数据,并在栏内记录统计数据;b.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未要求测试数据且无需说明的项目用符号“√”表示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不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无此项;c.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除按a款要求填写数据外,还要按b款要求填写定性部分检验结果;7.2 C类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a.当资料审查无质疑时,用符号“○”表示“资料审查符合”;用符号“/”表示无此项;b.当资料审查有质疑时,按5.1条填写。

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NO:定梯字号
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
检验机构:攀枝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检验日期:
攀枝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注1: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详细要求及内容见《电梯监督检验细则-曳引驱动电梯》相关条款;
注2: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附录2 不合格数据记录表。

曳引式电梯定期检验记录

曳引式电梯定期检验记录

电梯自检记录使用单位:设备代码:设备名称:设备类型:设备型式:自验日期:自验人员:校核人员:濮阳市超越电梯有限公司信息表使用单位代码使用登记编号规格型号产品编号制造单位设备使用地点使用单位设备编号制造日期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维护保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设备技术参数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控制方式自检结论自检结论:自检人签字:核实人签字:公司盖章处:序号自检类别自检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自检结果序号自检类别自检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自检结果1 B1技术资料1.4使用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合格(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自检报告□、定期自检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 C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2.1通道与通道门(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采用梯子做通道①通往机房或者机器设备区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②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③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④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并且门不得向房内开启□。

最新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最新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编号:电梯监督检验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 设备代码:: □3110/□3120/ 设备名称: 电梯设备类型:□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设备型式: 曳引驱动检验人员: 校核人员: 检验日期: 年月日复检人员: 复检校核人员: 复检日期: 年月日检验结论: □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填写说明1.本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由检验员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要求,在检验过程中正确、真实填写记录各个项目的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记录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未涉及项目按“无此项”处理。

对于电梯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应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内容进行检验,其他项目按照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2.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处应当扛改:改动处应当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盖章)和日期,并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

不可涂改、刮改,不可使原字迹模糊或者消失。

3.记录中带“□”可选项,可根据具体情况划√选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通过扛改方式在旁进行修正填写。

未选取时,可留空。

4.检验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据申报资料、工作见证、技术文件和设备实物,按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5.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5.1 A、B类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A.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在栏内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或在附表记录实际测量数据,并在栏内记录统计数据;B.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未要求测试数据且无需说明的项目用符号“√”表示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不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无此项;C.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除按a款要求填写数据外,还要按b款要求填写定性部分检验结果;5.2 C类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A.当资料审查无质疑时,用符号“○”表示“资料审查符合”;用符号“/”表示无此项;B.当资料审查有质疑时,按7.1条填写。

无机房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无机房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无机房电梯定期检验自检
报告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电梯年度检查报告
曳引式无机房电梯适用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
检验单位:
检验日期:
注意事项
1、本检验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7001—2009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7001—2009第1号修改单制定.
2、本报告应当由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
修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及使用单位电梯
管理人员签字和电梯保养单位及使用单位章无效.
4、本报告填写可以使用统一的简单标记,表明检验结
果和检验结论.规定如下:
1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填写实测或计算处理后的数据;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合格的在“检验结果”栏中打“√”,无此项的划“∕”或“—”,不合格的划“×”;
2检验项目合格的,在“检验结论”栏中打“√”,无此项的划“∕”或“—”,不合格的划“×”;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注: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附录1
层门啮合深度检查记录表单位:mm。

2014 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无机房电梯)

2014  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无机房电梯)

电梯维护保养自检记录/报告—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样本)
设备档案号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维护保养单位
使用单位编号
填写说明
3.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 检验合格项填写“√”, 不合格项填写“×”、并备注说明具体情况, 无此项填“/”。

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有需要说明的项目, 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第2.11项的自检结果根据限速器校验报告上的结论做定性判断。

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 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 可以不自检、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检的项目。

其中条文序号为2.10(1)的项目, 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自检。

5.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 应当进行第8.11项试验, 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8.12项试验。

6、本记录/报告的结论页必须有自检结论, 维护保养单位自检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签字, 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公章或检验合格章, 否则本记录/报告无效。

7、自检记录应全部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自检报告除结论页签字外应全部打印, 并
允许符合要求的修改。

无机房曳引式电梯定期检验记录..培训课件

无机房曳引式电梯定期检验记录..培训课件

深圳市
无机房曳引式电梯定期
检验记录
BOSU/JJ.T24-B/0 实施日期:2014年6月9日
工作编号
特种设备编号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深圳市博速电梯有限公司
检验:校核:检验日期:年月日
注:1.项目编号及“检验项目及要求”中数字序号〔如1、1.1、(1)〕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按照第1号修改单修改后的附件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中的条文序号一致;
2.项目编号前部带“G”时,后面的数字序号为《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条款号;
3.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4.检验概况项目的分项序号填写表述方式如例:第1项的第(3)分项填写为1.3;
5.根据检验细则,资料确认项目最多为8项。

附表2 层门和轿门门锁锁紧元件啮合长度测量记录表单位(mm)
附表3对磨损有质疑的悬挂钢丝绳或补偿钢丝绳直径测量记录表保留2位小数单位(mm)
检验情况补充说明
注:序号指本检验记录中的对应序号。

无机房曳引式电梯验收检验企业自检记录.

无机房曳引式电梯验收检验企业自检记录.

制造基地: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通北四路 399号电话:86-028-********-811 传真:(转 824 免费电话:400-700-8900无机房曳引式电梯验收自检报告(使用单位自编号:报告编号:SMS- 使用单位:安装单位: 成都西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维保单位: 成都西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自检日期: 2013年月日成都西成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共 17 页第 2 页共 17 页第 3 页共 17 页第 4 页共 17 页第 5 页共 17 页第 6 页共 17 页第 7 页共 17 页第 8 页共 17 页第 9 页共 17 页第 10 页共 17 页第 11 页共 17 页第 12 页共 17 页第 13 页注: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允许按照 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 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家质检锅 [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其中条文序号有 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共 17 页第 14 页对重最大允许值的计算 :( X 单位:m.如图所示,X = A – ( 标准最低要求值 + 0.9 S注释:1. 式中 A 的值取报告(3.2条中测试的值 ;2. 标准最低要求值是第3.2条中对应的“不小于…”所指的值;3.S 是缓冲器的压缩行程。

单位 m.4. 最大值的选取 , 以上述公式按照第 3.2条中相应要求计算到的数值, 选取其中最小的一个值,则是该电梯对重的最大允许值。

另注:上述注释中不清楚时,差看“有机房验收自检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S共 17 页第 15 页附表 1. 单位:mm. c a e f d 导轨正视图测试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最大偏差:最大偏差: b 导轨侧视图 b 偏差值c d 偏差值 e f a 共 17 页第 16 页附表 2. 单位:mm. 层、轿门周边间隙门刀与层门地坎间隙门锁滚轮与轿门地坎间隙层门不利点施力间隙门锁啮合长度轿厢地坎与井道壁间距相关数据记录:层站两坎间隙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钢丝绳直径测量 d1 平均值平衡系数测试记录载荷上行下行 d2 d3 (单位 mm d4 共 17 页第 17 页。

01电梯定期检验记录

01电梯定期检验记录

记录编号: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使用单位注册代码设备类型设备型式检验日期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说明1、本检验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7001—2009)制定。

2、本检验记录适用于曳引式有机房电梯的定期检验。

3、检验用仪器、量具其性能和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的有效期内。

4、本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一起存档。

5、本检验记录必须有检验人、校核人签字及检验日期。

6、无检测数据要求的项目,记录检验的情况和说明7、原始记录中使用统一的简单标记,表明检验结论。

规定如下:项目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无此项的划“∕”。

8、检验结果栏中有数据要求的必须填写实测结果数据。

关于严重事故隐患的界定—摘自国质检法[2003]206号文件“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记录编号:记录编号:注: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其中序号为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无机房电梯附加检验项目附录1层门啮合深度检查记录表单位:mm电梯定期检验记记录附页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____《论语·子罕篇》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

04无机房曳引式电梯定期检验企业自检记录(1)

04无机房曳引式电梯定期检验企业自检记录(1)

29 B
▲6.4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
▲ 6.5 门的运行与导向:
30 C
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 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可能造成层 门导向装置失效时,应当设置应急导向装置,使层门保 持在原有位置
31
B
6 ▲6.6 自动关闭层门装置,采用重块时应 轿门与 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 (2) 轿厢超面积载货电梯的控制条 件:
19 C
4.6 轿厢面

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 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 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
超过额定载重量;
4
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
轿


(1) 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
向,以 150N 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 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 大于 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 45mm
(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者 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28 C
▲6.3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
玻璃门 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 璃不会滑出
(3)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共 17 页 第 12 页
27 C
▲6.2 门间隙
(1) 门扇间隙
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 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 6mm;对于载货 电梯不大于 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 许达到 10mm
(2) 人力施加在最不利点时间隙
详见附表
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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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
无机房曳引式电梯定期
检验记录
XXXX/JJ.T24-B/0 实施日期:2014年6月9日
工作编号
特种设备编号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X X X X X X X X公司
检验:校核:检验日期:年月日
注:1.项目编号及“检验项目及要求”中数字序号〔如1、1.1、(1)〕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按照第1号修改单修改后的附件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中的条文序号一致;
2.项目编号前部带“G”时,后面的数字序号为《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条款号;
3.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4.检验概况项目的分项序号填写表述方式如例:第1项的第(3)分项填写为1.3;
5.根据检验细则,资料确认项目最多为8项。

附表2 层门和轿门门锁锁紧元件啮合长度测量记录表单位(mm)
附表3对磨损有质疑的悬挂钢丝绳或补偿钢丝绳直径测量记录表保留2位小数单位(mm)
检验情况补充说明
注:序号指本检验记录中的对应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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