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工作评审、认定的通知
2014职称评定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有关单位:为了做好2014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晋升范围凡2013年12月底前工程师任职满5年,助理工程师满4年及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人员,经考核符合晋升高一级任职资格条件,且单位有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2014年底不到退休年龄的在职的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以人事部门审核为准,且目前有相应级别的空岗;企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由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本单位需要自主确定。
三、申报条件(一)思想政治条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1、事业单位无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空缺岗位。
2、2014年底前已到达退休年龄的工程技术人员。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单位通报批评者。
4、任现职期间工程事故责任者。
5、任现职期间工程差错者。
6、任现职期间受到处分者。
7、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
(二)学历资历条件:晋升高级工程师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一致,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及以上;2、获得硕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一致,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及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及以上;后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须与从事专业相一致,下同),须工作满1年,并从事本专业累计15年及以上,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含5年)。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及以上;后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及以上,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含5年)。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定职、重新确认申报工作的通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定职、重新确认申报工作的通知院属各系部、处室:为做好我院专业技术职务定职、重新确认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办理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不需评审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填写《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定职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一式二份(附件2),并附上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后出站证明、认定教师系列应有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认定初级需通过计算机2个模块考试合格证复印件等与原件同时交到学院人事处职改办。
可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有:1、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或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证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7、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重新确认办理由于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对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进行重新确认,申报人应该提供的材料有:1、申请人填写《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3)。
2、取得原职称评审表、批文及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原件由人事处验证。
3、申请人的调令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4月29日前报送到学院人事处职改办。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人事处联系。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2014年4月25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东人社字[2014]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条件和申报程序各单位严格按照市局职称评审范围、标准条件和推荐申报程序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
二、空岗情况和免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申报材料要求事业单位在申报职称前,报送东营市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领导签字)一式三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批复文件及具备中、高级职务资格人员(含已聘)花名册一式两份。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3年内有效,已超过3年有效期范围的,需要重新办理免试手续,提交免试证明备案表和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纸质版两份),以上材料于8月4日—8月8日报送区人社局205办公室。
三、继续教育审核继续教育的审核范围仅限于参加2014年度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时间:8月18日—8月22日。
四、职称材料上报时间安排8月25日—9月5日报送初、中级评审和中级确职材料。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络化申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必须先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络版)》进行注册、填报等工作,高级评审材料根据各高评委会限定时间提前15日报送。
初级确职材料上报时间为:10月6日—10月31日(中小学教师和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不再进行相应系列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工作)。
五、非公有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过渡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过渡申报材料按照《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衔接过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13〕80号)要求于9月15日—9月19日将过渡申报材料报送区人社局。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相关政策规定、表格式样及有关信息可登录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和下载。
关于2014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9楼,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88113087
塑料加工成型
6月2日-27日
市塑料行业协会(温州市黎明西路307弄12号机械大厦701室)
88613826
汽摩配
5月5日-6月27日
市汽摩配协会(梧田街道南瓯景园31幢1101室)
86056322
建筑材料
6月2日-27日
中、初级:6月2日-27日
高级:7月1日-31日
市供应链学会(车站大道国光大厦1109室)
85551683
包装
6月3日-30日
市包装联合会(市工科院C幢C202室)
86786980
合成革
5月5日-30日
市合成革商会(仓后街30号市总商会大楼4楼417室)
88218961
晋升(推荐)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
(四)材料上报时间一般为8月底前,报送材料的同时按现行规定缴纳评审费。
五、评审组织
有关评审组织办公室在召开评审会议前15天提交《评审对象花名册》一式两份(中文仿宋体,附电子文档)及资格初审情况送市职评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温州人才大厦裙楼902室),然后将资格审查结果、要求组建评委会的报告,连同《要求召开评审会议的函》报市职改办,经市职改办同意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束后,有关评委会办公室将评审通过的名单(中文仿宋体,附电子文档)、要求公布评审结果的报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签好专业组和评委会意见)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签公布(公布前需公示5天)。公布后,有关评委会办公室在15天内将颁发任职资格证书名单(中文仿宋体,附电子文档)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资格证书。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模板】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2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今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与评审时间(一)申报和受理时间。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需送省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8日。
市直各中、初级评委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30日,各县(市、区)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二)评审完成时间。
全市中、初级评委员会于10月份开展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初级评委会的评审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并于12月20日前向我局报送相关材料。
(三)高级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如下:1、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及评审的时间,待《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由省人社厅另文通知。
2、继续开展正高级会计师、广州、深圳和**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3、根据国家职称改革的总体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市、**市、**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和有关要求进行。
非试点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待国家统一部署后再作统筹安排,评审工作通知另行下发。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一)申报评审条件。
1.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翻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
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事业部、中心、公司、厂、院、部、室: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人社发[2014]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现就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省厅开发了“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服务系统”(登录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页面,)。
今年部分专业实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做好使用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的重要手段,到2015年,要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的登记考核结果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重要参考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要将参加知识更新的登记考核结果填写在《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相应栏目,供评委会评审时参考。
四、学历认证要求。
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提供备案表的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防止申报中“挂靠”行为,申报高级资格对象须提供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六、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申报对象的《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应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应予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
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关于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根据油田公司《关于做好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除委托地方评审的职称(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研究员、副研究员)外,均参加油田公司职称评审,具体通知如下:一、评审条件(一)职称外语(或政治理论)水平条件1、参加集团公司工程、会计、经济、统计、审计专业系列评审人员应参加集团公司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或参加集团公司模拟托福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参加集团公司俄语水平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参加政工专业评审人员应参加集团公司政治理论水平考试并达到60分及以上。
3、参加集团公司工程、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和政工以外专业系列评审的人员,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达到60分及以上。
(二)职称计算机水平条件1、参加集团公司工程、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和政工专业系列评审的人员,应参加集团公司职称计算机水平考试且成绩为非零分的,可参加考试当年的评审。
2、参加集团公司工程、会计、经济、统计、审计和政工以外专业系列评审的人员,以及参加国家实行以考代评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统一考试并达到省级及以上合格标准。
(三)确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毕业生),在单位见习期满后,由人事处对其见习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后统一报油田公司职改部门审核。
1、大专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可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并取得员级任职资格满2年,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1年期满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后,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3年,并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满3年,可确定为中级任职资格。
4、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后,可确定为中级任职资格。
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公司各单位、各部室:为了做好2014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培训中心与省、市职称评审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就2014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规定时间进行评审(具体报名及评审时间待省、市确定后另行通知)。
望各单位根据员工评审需求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前期评审准备工作(具体参照2013年省、市评审工作要求),附件1:山西2013年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附件2:太原市2014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附件3:职称评审申报汇总表。
培训中心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附件1:山西省2013年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72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国家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27号)要求,结合我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 2013年工程系列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评审范围申报评审者须是我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在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实行评聘分离的事业单位占编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本单位允许设置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最高等级。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截止2013年7月31日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劳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履行聘用手续的人员;⑤从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2014职称评审文件
潞矿人字[2014] 号关于下发《2014年度工程、卫生、经济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集团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各单位:根据晋煤人发[2014]60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职称管理领导组研究,现予下发《2014年度工程、卫生、经济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各单位接通知后,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特此通知附件: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2、初审日程安排表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附件1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一、评审基本条件(一)工程系列1、评审范围申报资格评审者须是在公司从事工程技术或技术业务管理的各类在岗人员。
2、干部管理人员参评基本条件(1)本科学历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前已具备规定合格学历者,要求任现职年限满4年;任现职期间取得规定合格学历者,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4年或任现职年限满6年。
大专学历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现职前已具备规定合格学历者,要求任现职年限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规定合格学历者,要求取得学历的时间满5年或任现职年限满7年。
(2)大专学历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任技术员满两年。
3、工人管理人员参评基本条件在管理或技术岗位属工人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基本条件:(1)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在管理或技术岗位的科级人员(须附任职文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现从事工作相同或相近,任职时间连续3年以上。
②在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一般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正式学历,本人实际从事的工作与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取得本科学历后要求连续工作2年以上;取得大专学历后要求连续工作5年以上。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5年及以上;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6年及以上。
关于2014年职称评定文件
关于2014年职称评定文件关于2014年中专、中小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4〕348号各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毕人社通[2014]322号)精神,现就2014年全市中等专业学校讲师、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及时宣传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做好有关中专、中小学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大对各项职称政策特别是新修订条件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将职称评审政策及时通知到广大教师,以便按要求做好教师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及时、耐心、准确解释有关政策,积极帮助教师做好职称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评审推荐1、今年全面开展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工作,对于社会化评审和基层认定,基层教师在申报时,不能既申报社会化评审又申报基层认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报社会化评审的基层教师,社会化评审未通过的,不再进行基层认定;申报基层认定的,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毕人社通[2014]336号)要求准备材料和报送。
2、2014年各系列职称评审新、旧标准一并执行,新的中专、中小学系列评审条件正在修改完善中,在新评审条件未出台前,中专、中小学系列评审推荐条件分别按《贵州省中等专业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78号)、《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6号)、《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7]87号)、《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试行)》(黔人通[2007]88号)以及《毕节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毕教通[2012]165号)文件规定执行。
2014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须知
2014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须知2014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须知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区2014年度有关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和申报个人认真学习,并按规定要求填报相应材料。
一、评审系列及对象(一)评审系列。
今年评审的系列包括教育、工程、档案三个系列。
三个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均由我区初评委评审。
(二) 申报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备初级职称任职条件的,均可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员级或助理级)的评审。
主要包括:1、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中所从事专业工作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见习期满但不能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2、全日制中专学历,或通过在职学习取得大专及以上后续学历满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3、已取得初级任职资格需改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不能申报的对象1、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参加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
2、除有特别规定的外,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凡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与其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网上申报的形式,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不在这次评审之列。
二、申报学历、资历要求申报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2、专科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3、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申报评审助理级职称。
三、申报评审程序申报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评委评审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
具备申报条件,经单位同意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
申报人应按要求提供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的证明(如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奖状等)、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论文、设计作品等复印件,填写2014年个人申报系统并生成一览表3份,撰写3000字左右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充分反映任现职期间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内容、技术难度、本人所起的作用等。
关于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夏大学文件宁大校发〔2014〕41号关于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单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5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一)申报高教系列副教授、教授职称,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等次须达到合格以上。
(二)在晋升副教授时35岁以下的人员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在晋升教授时40岁以下的人员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三)加强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审制度衔接。
根据〘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人职发〔1995〕6号)关于“实行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该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并把取得执业资格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规定,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的专业(详见人事处网页下载区),可比照认定为相应任职资格,不再另行发放职称证书。
对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满5年,且符合〘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291号)规定的高级评审条件,可申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
(四)扎实做好以考代评系列职称工作。
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工程系列计算机专业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和经济、审计、会计、统计、翻译、卫生、出版7个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考试,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且达到高一级的评审条件后,可申报本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五)对长期在一线工作并为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不受资格条件限制,提交其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书面材料,经同级政府(区直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推荐报告后,按职称评审程序申报。
(六)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工作,两年内首次申报职称可不受原有职称、任职年限、继续教育、计算机能力应用和职称外语等条件的限制。
关于2014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的通知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文件陕油炼人发〔2014〕54号关于2014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的通知炼化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陕油企发〔2009〕49号)文件精神,结合炼化公司实际,现就2014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公司各单位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评审、认定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勇于开拓,积极进取,有钻研和创新精神,在技术引进、改造和创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绩;3.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者,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年度考核和综合考核均达合格以上等次;认定或初次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专业技术工作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一)认定对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对口专业工作。
(二)认定条件1.技术员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2.助理工程师双学士毕业或研究生毕业当年;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
(三)申报材料1.《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2.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评审对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后取大、中专学历并从事对口专业工作人员和由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评审条件1.技术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技术员任职资格:(1)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学历后,从事对口专业工作满一年。
(2)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学历后,从事对口专业工作满一年。
2.助理工程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1)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满二年;(2)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满四年;(3)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学历后,从事对口专业工作满一年;(4)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学历后,从事对口专业工作满三年;(三)申报材料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2.大专、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请各单位统一于8月15日-8月20日在学信网查询打印)。
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职改办文件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公司、矿山,机关各部室:根据冀职改办字[2014]122号《关于印发<二〇一四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公司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即将开始。
依据省职改办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2007年修订印发的部分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以及《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公司今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推荐评审原则充分体现“重能力、重业绩、重创新”的政策导向;认真坚持“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数量控制、提高质量”的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原则;真正突出“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的工作重点;努力完善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依据,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科学评价机制;切实健全以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
二、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一)范围1、申报推荐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推荐类别应与本岗位设臵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一致。
2、到现岗位不满一年,且现岗位专业技术工作与原岗位专业技术工作不相近者,不可申报推荐现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推荐:(1)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2)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3)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4)凡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5)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二)条件1、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基本条件是:(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4)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7.04•【字号】晋人社职字[2014]76号•【施行日期】2014.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7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国家及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31号)要求,现就2014年全省工程系列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2014年全省工程系列各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安排部署,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31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工程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72号)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范围、条件和要求执行。
一、加强申报、评审工作管理。
各级职称工作管理部门、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系列(专业)实际,拟订年度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要按照《2014年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严格执行规定时间。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申报推荐公示制度、评审结果公示制度及执行评委组成要求等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收受、审核、参评对象的确认、评审及评审结果的备案审批工作。
职称评审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陕西省社会人才工程师职称评审的通知各有关单位:2014年度我省社会人才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实施。
一、评审范围人事关系在县以上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并在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单位的,须在现工作单位工作2年以上。
2013年12月31日前已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列入本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一)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条件(以下学历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①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②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③大专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后取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④中专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⑤未评助理工程师职称,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门:
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及铜仁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铜人社职【2014】253号)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系)、部门将2010年取得的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进行年审,未经审核,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请以二级学院(系)、部门为单位,将需要年审的资格证收齐后于6月27日前交到人事处,同时请按初、中、高级分类填好《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见附件),将该表纸质版(须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一并交到人事处。
同时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的通知》(黔人通〔2002〕50号)文件规定的审核内容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
各二级学院(系)、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工作,认真传达并组织好报审工作。
对无故不参加审核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对审核不合格的,按照文件规定暂缓审核,限期一年整改。
对限期一年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降低一个专业技术资格档次竞聘上岗,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新岗位考核合格,才能恢复原资格并以原资格参加竞聘上岗。
附件:
1、黔人通【2002】50号《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书审核的通知》;
2、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个人材料目录表;
3、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
铜仁学院人事处
2014.06.24。
关于2014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14.06.24)
《关于2014 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14. 06.24)》------------------------------------------------------------------------------作者:日期:2014-07-26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3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专业技能培养,拓宽教师职称评审渠道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有关意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2014年,对我省目前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称评审类型由两类拓展为三类,即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技术(能)课教师。
将实验系列调整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训)指导教师(实验师)。
并增加和修订了相应的评审条件。
目的是通过中职教师职称条件的改革,强化专业技能导向,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中职学校和教师改革教学方式方法,调整教师职称结构,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各市、各学校要积极响应这一变化,努力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师走出教室,到工矿企业、田间地头、市场等社会实践中去,提升自我的技术能力。
二、简化职称评价方式,提升学校师资队伍管理水平以为教师服务、简政放权和强化学校管理责任为目标,对省级职称评审过程中的述课、答辩环节加以改革。
从2014年起,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参加晋升高级职务评审时要进行述课、答辩,技术(能)课教师参加晋升高级职务评审时不再进行述课、答辩,改为专业技能操作(对不具备现场操作展示条件的,经评委会同意可提供作品)展示。
同时取消中职学校申报晋升中级职务的述课,改为由所在学校组织当年参评中级职称的教师进行赛讲,提供参评教师赛讲结果(名次),并将参评教师赛讲时的课堂授课实录为视频,保存到U盘后在报送评审资料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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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关于
专业技术职务工作评审、认定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评审、认定条件的教
职工于2014年10月21日前办理评审及认定手续。
一、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和程序:
1. 学历及任职年限条件:
1) 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参加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见习半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可认定初级任职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参加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见习一
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可认定初级任职资格;
2. 计算机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a.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b.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c.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者;
2) 高等学校专技人员,申报初级资格认定,必须通过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13
个模块中的2个模块考试;
3. 程序
1) 个人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在附件中下载);
2) 10月28日前个人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计算机合格证书及
复印件交二级学院、部等单位填写考核意见;
3) 10月30日前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计算机合格证书及复印件交到人事处。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二、晋升讲师的条件和程序
1. 学历(学位)及任职年限
具有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4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受聘
助教职务2年以上;参加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并取得合格证书。
2.高等学校专技人员,申报中级资格认定,必须通过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13个
模块中的4个模块考试;通过全国职称外语考试。
要求一篇在核心期刊发表的
论文或两篇在普通期刊发表的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3.教学业务能力
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系统讲授过1门课程,经考核合格。
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120计划学时以上(公共课160计划学时;专业课120计划学时)。
4.科学研究能力
积极参加教学、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论文1篇。
5.评审依据
今年的评审,高校教师系列执行《陕西科技大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陕科大校字[2011]80号)》的规定;
6. 进度安排
即日起,各教学单位可通知拟申报人员到师资群下载相关材料,仔细研读评审条件,准备好填表所需材料并严格按要求完成。
10月23日下午16:10在会议室召开填表说明会。
10月27日17:00前,教务处将参评人员近三年的教学质量排名、教学科研积分及排名(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交人事处。
10月27日~29日,将评审表、论著等交各二级学院,进行宣读、展览,实行民主监督,并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在评审表内签署意见。
并将评审材料送往教务处进行内容审查。
10月30日,将捆扎好的评审材料(除证书等原件)、评审费(中级250元)。
交到人事处。
镐京学院学科组评审。
请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进度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评审工作。
人事处
2014年10月21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填表日期: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