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物种保护法律立法宗旨比较研究
美国法律视角下的动物权益保护
美国法律视角下的动物权益保护动物权益保护是一个全球范围内备受关注的议题,而美国作为一个发达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动物权益保护有着一套相对完善的体系。
本文将从美国法律视角出发,探讨美国在动物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与实践。
一、动物权益法律框架的建立美国早在19世纪就开始意识到动物的权益问题,并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来保护动物。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动物福利法案》(Animal Welfare Act)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案》(Endangered Species Act)。
《动物福利法案》于1966年通过,确立了动物的福利权益,并规定了人类利用动物的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包括提供适当的食物、水、住所、医疗保健等。
此外,禁止虐待动物、进行残酷的实验以及非法走私动物等行为也被明确规定。
而《野生动物保护法案》则侧重于对于濒危物种的保护。
该法案于1973年通过,旨在保护那些面临灭绝风险的动植物物种,限制了对于濒临灭绝物种的捕捞、交易和破坏。
二、美国对待动物权益的立法与实践除了上述两个法案之外,美国还制定了众多针对特定动物的立法,以进一步确保动物权益的保护。
1. 实验动物保护美国是世界上最重视实验动物保护的国家之一。
它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来规范实验动物的使用,确保其受到尊重和合理对待。
《公共卫生服务法案》(Public Health Service Act)旨在规范实验动物的使用条件与程序。
此外,还有《实验动物福利法案》(Animal Welfare Act)等法律对实验动物的保护作出了详细规定。
2. 宠物保护美国对待宠物的保护也非常重视。
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动物福利法律来规范养宠物的行为,例如禁止虐待、限制流浪犬猫数量、要求注射疫苗等。
此外,宠物领养也是常见的保护方式,各地有众多的动物收容所和机构致力于为流浪动物提供安全的家。
3. 农业动物保护在农业领域,美国也有一系列法律来保护农场动物的权益。
《动物福利法案》和《家禽产品检验法案》(Poultry Products Inspection Act)确保农场动物在屠宰过程中得到合理对待。
动物保护法的国内外比较与借鉴
国外动物保护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当时一些国家开始关注动物福利问题 ,并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发展
进入20世纪后,国外动物保护法迅速发展,不仅扩大了保护范围,还加强了对动 物实验、动物运输等方面的监管。同时,一些国家还设立了专门的动物保护机构 ,负责推动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和执行。
国内外动物保护法的主要差异
国内可以借鉴国外完善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包括针对不同种类动物的 专门法律,以及涵盖动物饲养、运输、实验、屠宰等各个环节的详细规 定。
执法机构
国内可以借鉴国外设立专门的动物保护执法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动物 保护法,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国外动物保护法对国内的借鉴与启示
文化传统
国外动物保护法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本国的文化传统和社会习俗。国内在制 定动物保护法时,也应结合自身的文化传统,尊重民众的习俗和信仰。
国内外动物保护法在公众参与程度上 有所不同。国内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 注度和参与度相对较低;而国外则通 过广泛的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 了民众的动物保护意识和参与度。因 此,国内在推动公众参与方面可以向 国外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和做法。
07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动物保护法的国内外差异
通过比较国内外动物保护法的立法背景、法律体系和实施效果,发现国内外在动物保护的法律制度、监管机制和 公众意识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法律明确禁止非法捕猎、贩卖、运 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加强对 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和管理。
动物疫病防控
建立动物疫病监测、报告和处置机 制,防止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扩散, 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国外动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动物权利保障
国外动物保护法更注重动物权利,强 调动物拥有生存、自由、免受痛苦等 基本权利,人类有义务尊重和保护这 些权利。
中美环境法的比较
中美环境法的比较一、美国环境法的简介要想对中美环境法进行比较,首先要对美国的环境法律制度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在1970年之前,美国还没有实体的环境法。
一些环境问题,诸如矿采、公害等问题均采用案例法的方式,根据民法处理。
1970年,随着环保运动的兴起,美国创建了环境保护局,并修订了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
随后,美国相继建立了净水法、现代安全饮用水法、农药法、有毒物质控制法等等法律。
在有关环境法的立法和诉讼实践中,考虑到环境污染会对公众权利造成伤害,美国的环境法主要是联邦立法,由美国环保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下简称EPA)主持立法,各州必须遵循联邦的立法,并建立各州相应的环境法。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州立法的标准,可以高于联邦立法。
比如,由于加利福尼亚州汽车尾气污染严重,空气质量无法达到联邦规定的标准,加州对汽车尾气的排放标准进行了单独立法,其要求高于联邦的标准,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创建相关环境法律的过程中,对相关的环境问题,美国各界和相关部门进行了大量的理论研讨和详细研究。
比如,制定环境法背后的动机,究竟是生态学的、科学的、自然的、还是伦理或者是宗教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应该是经济学的、政治学、法律学的,或者是神学的。
对环境问题的解决应该是现实性的,还是长远性的。
是牺牲我们目前的利益,实行严格的环保法律;还是及时行乐,无限制的消耗资源,牺牲环境,不去考虑子孙后代的未来。
美国是自由的资本主义国家,在考虑的环境问题时,自然首先考虑应用经济学手段进行解决,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有效的。
但是,环境问题不是个体的问题,环境污染是对公众的公权利的侵害,这种公共权利需要政府立法予以解决,因此美国政府在环境立法和实施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美国的法院系统,通过对法律的解释,也对环境法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人们可以通过清洁空气法来了解美国的环境法是如何立法和实施的。
论中国野生动物保护与美《濒危物种法》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法保护比较研究--以闫啸天非法捕猎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的判决为切入点王盼 201341200182一、闫啸天案案情介绍据法院判决描述闫啸天等人进行以下行为1、2014年7月14日左右的一天,被告人闫啸天、王亚军在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一树林内非法猎捕燕隼1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2014年7月18日,被告人闫啸天、王亚军卖到郑州市7只,以15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贠某燕隼1只。
被告人闫啸天独自卖到洛阳市2只。
2、2014年7月27日,被告人闫啸天和王亚军在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一树林内非法猎捕燕隼2只及隼形目隼科动物2只,共计4只。
3、2014年7月18日,被告人贠某在辉县市百泉镇李时珍像处以150元的价格收购了被告人闫啸天和王亚军于2014年7月14日左右猎捕的燕隼1只;2014年7月30日,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在被告人贠某家将该只隼扣押。
4、2014年7月26日,被告人闫啸天从河南省平顶山市张某手中以自己QQ网名“兔子”的名义收购凤头鹰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4年7月28日,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在被告人闫啸天家中查扣同月27日被告人闫啸天和王亚军猎捕的隼4只和被告人闫啸天同月26日收购张某的凤头鹰1只。
事实的情况并不像媒体开始报道的一样,无知农村少年掏鸟被判十年,这句话激起了无数人的气愤,在中国整体法制情况不明朗的今天,人命贱如纸成了最好的描述。
当案件的真实情况暴露在人们的面前时,又都呼喊闫某罪有应得,媒体无知,当然也有人觉得说到底不过是几只鸟,判10年半太严重了。
在普通人眼中,杀人放火、贪污受贿等行为罪大恶极,判处数十年有期徒刑甚至死刑都不为过;但猎捕、贩卖几只国家保护动物,虽然也违法,但可能只需要受到罚款或拘留几个月的处罚,无法将这类行为与10年有期徒刑联系起来。
最终被告人闫啸天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合并刑期有期徒刑十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国内外环保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国内外环保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一、概述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各国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各国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环保法律制度。
随着环保法律制度标准的提高,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凸显。
本文将着重对国内外环保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旨在探讨不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和法规体系的异同。
二、国内环保法律制度中国的环保法律制度,主要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其中,环境保护法是中国环保法律体系的总纲,贯穿了整个体系。
这些法律法规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很多不同之处,但它们共同支撑了中国的环保法律制度。
三、国外环保法律制度1.美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美国的环保法律制度比较完善,在全球影响较大。
在立法上,美国环保法律主要包括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安全饮用水法、土地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涵盖了各个环保领域,防止了不同污染源对环境的破坏。
在实施上,美国采用了诸如征税、执法制裁等手段强制企业和个人进行环保工作。
此外,美国的环保立法和法规制定严格,执行强力,对企业和个人的指标要求严苛。
2.欧盟环保法律制度欧盟的环保法律制度主要由《里斯本条约》、《防止污染控制或减少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措施》、《现代化法案》及其指令四个方面构成。
在具体法规制定上,欧盟对于环保方面的监管尤为严格,监管对象除了企业和个人外,还包括政府等行政机关。
此外,欧盟在监管方面有着严格的标准和流程,针对不同污染源的排放进行限制和规范,使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都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和减少。
四、国内外环保法律制度的比较1.立法手段不同中国在立法上则采用了“聚沙成塔”式的立法方式,逐个领域分别立法。
不过,中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始终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加强了对环境的监管和保护措施。
美国和欧盟在环保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方法上,采用了强制性和经济杠杆相结合的方式。
在立法上,美国采用了全过程监管,针对不同领域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法规。
从立法看美国对鸟类和鱼类保护
从立法看美国对鸟类和鱼类保护作者:陈姝娴田耀来源:《绿色科技》2017年第20期摘要:指出了广袤的北美洲孕育着极为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但早期野蛮的殖民开发曾使美洲大陆许多野生动物一度濒临灭绝,鸟类和鱼类也是如此。
美国政府在20世纪初开始对鸟类和鱼类的保护就是在当时野生动物资源急剧减少的背景下开展的。
通过法律的颁布,使美国的鸟类和鱼类的生存状况逐渐得到了改善。
将美国鸟类与鱼类保护分为三个时期,按时间顺序介绍并探讨了美国历史上一些关于鸟类和鱼类保护重要法案及成果,以期提供参考。
关键词:野生动物保护;美国;法律;措施中图分类号:D92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200137021引言人类的猎杀、栖息地的丧失与环境的污染是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主要原因。
“美洲大陆曾是一片未被破坏的荒野,在那里有着悠闲的印第安人,更有着数不尽的动物”[1]。
然而,从15世纪欧洲人发现新世界踏上美洲大陆的那一刻开始,美国鸟类和鱼类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美国商业财富的第一桶金,就是皮毛贸易中获得的”[2]。
16世纪以后,皮毛贸易的盛行致使大量的水生生物和鸟类被捕杀。
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由于粮食短缺,许多鸟类诸如知更鸟、旅鸽等一度被当成食物而被大量捕杀。
内战后,运动狩猎风靡美国,然而在其初期未被限制的狩猎运动同样造成了鸟类和鱼类的大量减少。
城市的兴起以及农药等化学用品的滥用亦对美国的鸟类和鱼类造成的严重的打击。
20世纪初,联邦政府逐渐开始了对美国鸟类和鱼类的保护与利用问题进行了干预,并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案,将美国的鸟类和鱼类保护事业推向了法治轨道。
经过百余年努力,美国的鸟类与鱼类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2野生动物保护2.1初期(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19世纪末,国内外消费市场对羽毛和野味的需求激增致使鸟类大量向国外出口,鸟类贸易洲际间也十分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捕猎在美国,尤其是西南部十分猖獗。
保护濒危物种的法律措施
保护濒危物种的法律措施保护濒危物种是全球社会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由于人类活动的增加以及生态系统的破坏,越来越多的物种正处于濒危状态。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际社会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旨在保护濒危物种并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下面将探讨几个重要的法律措施。
首先,《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是保护濒危物种最重要的国际法律框架之一、这个公约也被称为“华盛顿公约”,于1973年生效,目的是通过国际合作来保护野生动植物免受非法贸易的威胁。
公约设立了一个名为“附录”的监管系统,将物种分为不同的附录,根据其受威胁程度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公约要求各缔约国立法、监管和合作,以确保附录中的物种受到充分的保护。
第二,各国制定了国内法律来保护濒危物种。
例如,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或类似的法律,以确保在国内境内濒危物种得到适当保护。
这些法律规定了保护濒危物种的措施和限制,包括禁止非法捕捞、买卖或占有濒危物种。
此外,它们还为违反法律的行为规定了处罚,以增强执行力。
第三,为了保护濒危物种,一些国家已经建立了专门的自然保护区网络。
这些保护区被设置为永久或临时保护地,可以提供濒危物种的栖息地,以及保护它们的繁殖、迁徙和交配区域。
这些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通常受到法律的保护,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也会受到处罚。
第四,国际和国内公众教育和意识提升也是保护濒危物种的重要法律措施之一、很多法律措施强调公众参与和责任,以提高对濒危物种的保护和生物多样性的认识。
通过教育和宣传,人们能够了解到濒危物种对生态系统的重要性,以及他们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这些物种。
最后,国际社会还通过协议和合作来加强保护濒危物种的法律措施。
例如,全球环境基金会设立了一些基金,用于资助各国的濒危物种保护项目。
国际社会还通过合作组织、跨国合作研究和信息共享等方式,以加强保护濒危物种的努力。
总之,为了保护濒危物种和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国际社会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措施。
生物多样性知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与政策
生物多样性知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与政策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生物中各种物种、基因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
然而,在人类活动的过程中,大量的物种和生态系统受到了破坏和破坏。
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国际社会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和政策。
一、生物多样性法律的制定生物多样性法律的制定与推行,在国际上是非常重要的。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最早开始推行生物多样性法的国际公约,于1993年签订并生效。
此后各国也其它国际公约的形式制定了生物多样性法,如10年一次更迭的《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和为了保护恐龙所制定的《古生物遗址保护法》(和一系列的其它法律)。
此外,每个国家也都有自己的陆生和海洋保护法律,例如美国的《国家环境保护法》和欧盟的《物种和生境保护法》。
二、生物多样性法律的实施和推动为了更好地推广生物多样性法,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行政机构,并将其作为国家战略的一部分。
例如,中国环境保护部在2015年发布的《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纲要(2015-2020年)》。
该纲要主要着眼于改善生态环境和激励社会公众的参与。
在美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是以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为首的政府机构。
在欧洲,生物多样性保护则以欧盟委员会和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首要政策的欧洲环境署为主。
三、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除了实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之外,国际社会还制定了一系列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
其中一个政策是推广可持续发展的全球联盟倡议,该倡议于2015年被联合国大会批准,旨在促进全球合作以解决贫困、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
另一个政策是《届时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又称“卡塔赫纳协定”),旨在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总之,生物多样性保护是重要而必要的。
不仅仅因为它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它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部分。
因此,生物多样性保护不仅需要政府机构的重视和法律的制定,我们每个人也需要做出自己的努力。
国外环保法律与中国环境保护法的比较分析
国外环保法律与中国环境保护法的比较分析一、引言环保问题一直是全球性的话题,各国政府为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采取了各种措施。
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对环保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比较分析中国环境保护法与国外环保法律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以期为我们的环保立法提供更好的启示和参考。
二、国外环保法律的概述国外环保法律是通过立法来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的,这种立法手段根据国情和环保问题难度不同,在法律制定上会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国外环保法律的一般特点如下:1、法规严格国外环保法律普遍具有法规严格、执法有效等特点。
各国环保部门经常公布不同领域的环保法规,对于环保问题的违法行为,有相应的法律惩罚和罚款。
例如,美国的《环境保护法》已经有50年的历史,涉及包括水、空气、土地、废物等领域,内容非常详细严谨,因此在环保领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2、社会参与度高国外环保法律特别注重社会与参与度高。
政府通常会通过引导、督促、鼓励和奖励企业和公民的积极参与,共同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
例如,澳大利亚的《环境保护与生物多样性法》规定了许多环境保护机构和委员会,以配合和监督环保政策的执行。
3、跨国合作环保问题是全球性的,各国之间的合作至关重要。
国外环保法律制定时会考虑环保政策对于国际社会的影响,希望通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来实现共识和合作。
例如,欧盟制定了环保标准和指令,但这些标准和指令并不仅仅适用于欧盟内部,而是影响全球范围内的环保。
三、中国环保法的概述从中国环保法规的发展历程来看,2000年《全国环境保护法》颁布实行已成为今天的基础;之后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实施,也逐渐完善了中国的环保法律制度。
目前,中国环保法律体系较为完整,主要特点如下:1、法规不够严格与国外环保法律相比,中国环保法律提出的要求和操作性尚有一定差距,法规也相对不够严格。
例如,环保部门在执行执法行动时,缺乏必要的制约和压迫力,导致环保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2、政府重视中国环保法律的特点之一是政府重视其执行。
从美国_濒危物种法_对我国_野生动物保护法_的反思_李铮
收稿日期:2002-07-06从美国《濒危物种法》对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反思李铮(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2)摘 要:濒危物种是人类的宝贵遗产,各国在1973年的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 S )影响下,纷纷制定国内法以期有效保护和管理濒危物种。
仅就1973年美国《濒危物种法》和1988年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某些方面作一初步比较,寻求差异的原因,希望对我国濒危物种立法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词:濒危物种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生态保护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47X (2003)02—0038-04 生物资源在人类进化发展史上具有推动力的作用,是人类无价的遗产,它为我们提供重要的粮食、工业品和基本的消费品如住房和衣服。
无论是人类社会经济如狩猎业、旅游业的发展,还是社会文化如科学技术、生物学、生态学,人文知识科学如达尔文主义的形成,伦理美术的发展都与生物资源有关。
然而地球生物资源,包括动物和植物正在加速减少。
野生动植物作为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物多样性的主要内容,也日益成为全世界的热点和焦点。
长期以来,特别是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后,对野生动植物掠夺性的开发,造成了大量物种的灭绝和濒危。
许多物种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灭绝和濒临灭绝,这将使后代人甚至是当代的其他人蒙受不可逆转的损失[1]。
为了防止商业贸易对野生动植物种的过度利用导致物种灭绝的危险,1973年3月3日,21个成员国在华盛顿签署了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 TES ),并于1975年7月1日实施。
各国立法者逐渐意识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濒危物种是当务之急,并根据CI TES 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国内法。
受CI TES 的影响,美国1973年制定了《濒危物种法》,中国也相继制定了1988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主体的50余部法律法规。
1 美国《濒危物种法》简介为加强对濒危物种的保护和履行CITES 规定的义务,美国国会于1973年通过《濒危物种法》(Endangered Species Act )(以下简称ESA )[2]。
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
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引言生物多样性是地球上生命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的度量,包括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人类社会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全球生物多样性正面临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各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
国际法规《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要国际法律文件,于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
该公约旨在确保生物多样性的持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并促进公平和公正的分享与利用生物资源的好处。
公约设立了国家层面的保护机制,要求各缔约国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和法规,以保护生物多样性。
《种质资源条约》《种质资源条约》于2001年生效,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重要的国际法律框架。
该条约的目标是保护和促进农作物的遗传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农民和国家对这些资源的合理共享和公平受益。
条约要求缔约国在国内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政策,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国家法规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主要体现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中。
该法于1988年颁布,旨在保护和管理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法律规定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明确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是保护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生态系统,因此中国还制定了《森林法》来保护森林资源。
该法规定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包括采伐限额、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防控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森林的保护,可以有效地维护生物多样性。
美国《美国清洁水法案》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美国的《清洁水法案》起到了重要作用。
该法案于1972年颁布,旨在保护美国的水资源和水生生物。
法案规定了水污染的控制标准和相关的执法机构,采取措施防止和修复水生态系统的破坏,从而保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3000字》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1.国内研究现状在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界定中,刘志鑫研究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原则重塑》一文中指出现行法律保护范围的有限性;于文轩教授在《公共卫生视角下野生动物保护法制之完善》一文中提出,目前法律对“野生动物”的界定过窄,要确立全面保护的原则;周珂教授在《野生动物利用法律制度的嬗变与破局》一文中,结合野生动物利用的时代趋势,提出了野生动物概念法律语境扩大的要求。
在野生动物保护的执法过程中,吕忠梅和陈真亮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再修订:背景,争点与建议》中提出监管方式的缺失和不足,提出优化野生动物执法及多元治理体系,加强公众参与,建立激励措施等;陈真亮和沈秋豪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变迁与反思》中要求建构纵向和横向的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动机制,发挥公益诉讼的司法兜底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全面禁食决定》,《从地方法治经验论<野生动物保护法>禁食野生动物条款的完善》,《禁食野生动物制度的革新——从野生动物三重概念的剖析入手》等文章,详细阐述了野生动物疫病与人类身体健康的联系,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措施。
2.国外研究现状日本的《鸟兽法》合理界定野生动物的范围,涵盖所有鸟类和哺乳类野生动物,分类详细,实行差别化管理。
日本也针对外来野生动物在内的外来物种入侵制定了单行法规,进行专门立法,便于国家管理和具体操作;日本野生动物的保护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它的特点在于“保护”和“管理”齐头并进,既紧抓保护普通的野生动物,又保护濒危的野生动物。
随着日本林业毁坏越来越严重,日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方针也在不断的完善。
1999年修订了《鸟兽保护和狩猎合理化相关法》,对所有的鸟类创设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日本社会从注重对法律的健全到对野生动物管理专家的培养,因为日本全体人民已经意识到,野生动物是属于大自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全体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
江苏工业学院(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0卷总目次
我 国保 险合 同效力形 态缺位 分析 …… ……… …… ……… ……… … ……… … …… …… …… 刘沛佩 ( —3 ) 1 9 中国共产 党对执 政理 念 的探 索… …… …… ……… ……… …… ……… …… …… … …… …… … 郑 洁 ( —9 2 ) 中国共 产党探 索社会 主 义现代 化 的基 本 经验 …… ……… …… …… ……… … …… …… …… 刘春 丽 ( — 1 ) 2 3 关 于统筹人 与 自然和 谐发展 的几个 问题 …… …… ……… …… …… ……… … …… …… …… 李 斌 ( 一 l ) 2 6
【 治 ・ 学研 究】 政 法
论 中国政 党制度 的生 态文 明建设 … …… …… …. ……… ……… …… …… …… …… …… …… 曹天生 ( —9 - . . 1 ) 党的历 史方位 变化与 现代化 推 进方 式 的转换 …… ……… …… …… …… …… …… 张 菊香 ,金 正连 ( ~1 ) 1 5 高校 商业贿赂 的特点 及 防治对 策研 究 ……… …… ……… …… …… …… 陆锦 冲 ,陈 慧 ,丁建 生 ( ~ 1 ) 1 9
法 国行政 法官 专业化 培养模 式及 对我 国的启 示 … ……… ……… … ……… … …… 赵 龙 ,沈安琪 ( —2 ) 3 6 论 中国特 色政 党制 度 的 民主 功 能… …… ……… …… ……… …… …… ……… … …… 张 健 ,蒋 霞 ( —9 4 ) 中法财政监 督 法律 制度 比较研 究及 启 示 …… ……… ……… …… …… …… …… … 林 树 杰 ,朱天华 ( —1 ) 4 3 政 府在企 业知识产 权保 护 中的作 用 …… …… ……… …… ……… …… …… …… …… …… … 黄 正 ( —1 ) 4 9 国际 劳工非 政府 组织 与 中国地 方政府 的博 弈—— 基 于两个 个案的 分析 … …… … 刘 玉 兰 ,张黎夫 ( —2 ) 4 2 试论 公 民社 会视域 中的新 型社 区治理 —— 以常 州 兆丰花 苑等社 区为例 … …… …… …… … - 东河 ( —2 ) I , l 、 4 5
美国动物权益法保护动物的法律框架
美国动物权益法保护动物的法律框架在现代社会中,保护动物权益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护动物的福祉,各国纷纷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框架来规范与保护动物的权益。
本文将重点介绍美国的动物权益法,包括其法律框架、实施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
一、美国动物权益法的法律框架1. 动物福利法案美国的动物权益法主要包括《动物福利法案》(Animal Welfare Act)和相关的一系列执法机构和组织。
《动物福利法案》于1966年颁布,旨在保护受到实验室以及商业化的动物福利。
该法案规定了研究、展览、出口等场合下对动物的合理对待和保护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执行标准。
2. 美国农业部(USDA)美国农业部负责执行《动物福利法案》,并且监管动物福利方面的各项政策和规定。
该部门通过制定规则和标准,对研究机构、兽医和农场等提供督导和指导,确保动物得到适当的对待和保护。
3. 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USFWS)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是负责管理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机构。
该机构承担了大量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包括庇护、疾病控制和物种保育等。
他们不仅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规定,还负责监管下属机构和合作伙伴的实施情况。
4. 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负责保护和管理海洋和沿岸生态系统以及其中的动物资源。
该机构广泛参与海洋生物保护、水域保护和渔业保护等领域的工作,通过法规和精确的管理规定,保护和修复受威胁物种的生态栖息地,以保护动物的权益。
二、美国动物权益法的实施情况1. 动物福利法案的执行美国动物福利法案的执行严格遵循相应的政策和标准。
根据法案规定,实验室、农场和动物繁殖机构等需要进行动物实验或者经营动物的场所,必须向当地的执法机构提交相关的申请和报告。
此外,执法机构对这些场所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动物的福利得到保护和提高。
2. 执法机构的监督美国农业部、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以及其他相关的执法机构都对动物权益法的实施执行进行监督。
农业生态系统保护中国与美国的对比研究
农业生态系统保护中国与美国的对比研究Introduction农业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保护和维护农业生态系统的健康是保障食物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本文将对中国与美国两个国家在农业生态系统保护方面的做法进行对比研究。
中国的农业生态系统保护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农业大国之一,农业生态系统的健康与稳定对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系统保护,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中国大力推进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通过实施生态补偿政策,鼓励农民采用生态友好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同时,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灌溉效率,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其次,中国积极开展农业生态系统的保护研究。
加强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态系统的抗逆性和抗病虫害能力。
同时,加强对农业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保护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基因资源。
最后,中国政府加大农业生态系统管理和监测力度。
建立了农业生态环境监控网络,及时掌握农业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
并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降低对农业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
美国的农业生态系统保护美国作为发达国家,其农业生态系统保护措施较为先进,注重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首先,美国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保护农业生态系统。
农业环境保护法和清洁水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保护农业生态系统免受污染和破坏。
此外,美国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的经济激励政策,鼓励农民采用环保农业生产方式。
其次,美国加强了农业生态系统的科研和技术创新。
通过投入资金和资源,开展农业生态系统的研究,探索新的农业生产模式和技术。
特别是生物技术在美国的农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最后,美国注重农业生态系统的可持续管理。
建立了全面的农业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农业生态系统的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鼓励农民采用可持续的土壤保护措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产生。
在动物保护方面,中国和美国有何不同?
在动物保护方面,中国和美国有何不同?动物保护一直是各国政府和环保组织所关注的问题之一。
尤其是如今人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愈演愈烈,动物保护显得极其重要。
中国和美国两个大国在动物保护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这种差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法律保护:在动物保护法律方面,中国大陆从2016年开始颁布实施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并不断加强对狩猎、加工销售野生动植物以及非法饲养、交易、杀害野生动物行为的打击。
另外,中国还成立了多个专门机构,加强对野生动物研究和保护工作。
而在美国,早在1973年,美国国会便通过了《濒危物种保护法》,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动植物,该法案也成为其他国家制定保护动物的标准之一。
小点1: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力度近年来逐渐增强,对于保护野生动物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小点2:美国的濒危物种保护法,成为了世界上重要的动物保护法案之一,其对于动物保护的法律制度严谨且完整。
二、文化区别:动物文化对两个国家的动物保护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拥有悠久的文化传统,动物在中国文化中具有特别的地位,如龙、麒麟、熊猫等被誉为神圣不可侵犯。
与此相对应,中国也存在“吃野味”等不文明的动物消费习惯,在某些地区还存在动物园以及野生动物表演的不文明现象。
而美国人则不像中国人那样有这样的文化传统,动物保护也更多的是基于理性思考和环保意识而来。
小点1:中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文化传统,但与现实的动物保护状况存在一定的差距。
小点2:美国动物保护多出于环保意识,且人们的文化也不太倾向于动物消费与表演等方面。
三、保护用途:除了动物保护和保护理念方面不同,中国和美国保护动物还存在不同的目的。
在中国,动物保护从“保护动物群体”到“研究和开发利用”逐渐转化。
近年来,中国的保护动物中开始强调动物繁殖和数量增长,鸟语花香也不再是其唯一目标,而是开始面向“经济、社会和生态等方面考虑”的全方位目标探索和实践。
相反,美国的动物保护主要是基于生态、生物学和保护濒危物种等因素,为了维护全球生态平衡和捍卫人权利益。
美国动物权益法的规定与实践
美国动物权益法的规定与实践动物权益法在美国的立法和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对美国动物权益法的规定进行探讨,并探究美国在实践中保护动物权益方面的举措。
一、动物权益法的规定1. 动物福利法案动物福利法案是美国最早的保护动物权益的立法,要求人们在进行业务或其他类似活动中对动物实施适当的照顾和照料。
根据该法案,禁止人们对动物进行虐待、折磨或残忍行为。
2. 动物福利法动物福利法是美国联邦法律,于1966年通过。
该法案规定了对实验室动物的使用进行监管,要求实验室对动物的使用必须符合合适的照料和条件。
3. 动物进口法动物进口法旨在保护动物免受非法交易和虐待的侵害,在动物进口和交易等方面设立了相应的法律规定和限制。
4. 动物权益法案动物权益法案是美国为保护动物权益而制定的法案之一,该法案强调动物拥有自身权益,要求人们对动物实施合适的照料和保护。
以上是美国动物权益法的一些主要规定,这些法律的制定旨在确保动物能够得到适当的待遇和保护,避免动物遭受虐待和不必要的伤害。
二、美国动物权益法的实践1. 动物保护组织美国拥有众多的专门从事动物权益保护的组织和机构,如美国动物协会(ASPCA)和国际防止虐待动物协会(ISPCA)。
这些组织通过开展救助行动、宣传教育和推动相关法律的修订等方式,为动物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
2. 严格的监管措施美国对动物实验室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监管,确保实验动物在实验过程中得到适当的照顾和保护。
此外,美国还设立了专门的动物保护执法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动物权益法的实施。
3. 提倡动物领养为了减少流浪动物的数量,美国积极推广动物领养,并设立了众多的动物收养中心和避难所。
这些中心定期举办领养活动,并提供动物饲养指导,鼓励更多人采取适当的方式帮助无家可归的动物。
4. 健全的法律制度美国动物权益法的实施得到了完善的法律体系的支持。
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确保对违反动物权益法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提高了法律的执行力度。
在生态系统保护、动植物物种保护等方面,中国和其他国家有什么不同之处?
在生态系统保护、动植物物种保护等方面,中国和其他国家有什么不同之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所必须的基础资源。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日益剧增,生态环境也变得越来越脆弱。
为此,全球各国不遗余力地进行生态系统保护和动植物物种保护。
那么,在生态系统保护、动植物物种保护等方面,中国和其他国家有什么不同之处呢?一、政策法规不同中国和其他国家在生态系统保护和动植物物种保护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首先,各国的政策法规不同。
在中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
而在其他国家,也有相应的法律和政策。
例如,在美国,生态环境保护是由美国环境保护局负责的,美国议会也通过了一系列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
二、管理机制不同除了政策法规的不同,各国在生态系统保护和动植物物种保护方面,还存在着管理机制的不同。
在中国,政府主导生态系统保护和动植物物种保护工作,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
例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海洋局等,都是中国政府负责生态系统保护和动植物物种保护的专门机构。
而在其他国家,也有相应的机构。
例如,美国国家公园管理局就是保护国家公园生态系统和动植物物种的机构。
三、文化传统不同另外,中国和其他国家也存在着文化传统的差异。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物阜民丰”和“物竞天择”的思想,环保意识在很长时间以前并没有得到重视。
直到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人们才开始逐渐重视环保,并积极参与到生态系统保护和动植物物种保护中。
而在其他国家,由于文化传统的不同,环保意识早已深入人心,并得到了大力推广和支持。
综上所述,在生态系统保护和动植物物种保护方面,中国和其他国家存在着不同之处。
政策法规、管理机制和文化传统都会影响到各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希望全球各国能够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和动植物物种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全人类的美好生活做出贡献。
lacy法案
lacy法案Lacy法案(Lacey Act)是美国联邦的一项守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律,它于1900年由美国国内商业委员会(FederalOffice of Commercial Fisheries and Wildlife)提出。
该法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贸易,以保护美国及其他国家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免受盗猎和非法贸易的威胁,并确保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资源管理。
Lacy法案的出台可追溯到20世纪初,当时北美大陆的野生动植物资源面临严重的威胁。
盗猎和非法贸易对鹿、鸟类、鱼类等物种的数量和分布产生了破坏性的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美国政府决定实施一项法案,以打击非法贸易和非法捕捞。
Lacy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几个方面:第一,该法案要求进口商和出口商必须向美国联邦政府申报和许可证书。
这样一来,政府可以追查货物的来源和采购方式,以防止非法野生动植物的贸易。
第二,Lacy法案要求所有进口和国内贸易的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必须符合进口标准和硬木保护法约束。
该法案强调了合法供应链的重要性,其中包括证明采购人已经采取了控制及减少相关野生动植物贸易的措施。
第三,Lacy法案的实施涉及到国内和国际的监管机构合作。
例如,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局就负责监测和监管美国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确保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渔业的发展。
实施Lacy法案不仅对美国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全球环境的保护也具有深远影响。
首先,Lacy法案增加了对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打击力度。
通过要求进口和出口商申报和许可证书,政府可以对非法贸易进行监控,打击盗猎和非法贸易行为。
这一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大大减少了非法贸易行为的发生。
其次,该法案提醒了公众和商业界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性。
Lacy法案的实施过程中,不仅加强了政府的监管力度,也强调了企业和个人责任的重要性。
购买和使用野生动植物制品时,消费者需要考虑产品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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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或行政 法规等规 范性 文件所 要达 到 的 目标 。物 种 保 护法律 立法宗 旨反 映了立法 者对 物种保 护 问题 的 理解高度 、决定 了该法律 的 地位 以及 由此 带来 的法
第1 卷 第2 0 期
20 0 9牟 6月
江 苏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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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OURNAL OF J ANGS P YTE I U OL CHNI C UNI RS TY VE I
Jn 20 u .0 9
美 中物 种保 护 法律 立 法 宗 旨比较 研 究
围和 强 大保 护 效 力 和公 民诉 讼 制度 等 , 其 成 为 世 界 范 围 内最 强 有 力和 卓 有 成 效 的物 种 保 护 法 律 , 使 为物 种 的持 续 生存 提 供 坚 实 的
法 律保障 。中国应借鉴美国经验,重新审视其环境立法理念 , 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地位 、立法 目的、法
作 者简 介 :秦 红 霞 (9 0 ) 18 一 ,女 ,江苏 镇 江 人 ,硕 士 ,讲 师 ,主 要 从 事 野 生 动 植 物 保 护 研 究 。
秦 红 霞 .美 中物种 保 护 法律 立 法 宗 旨比 较 研 究
先 阶段 过渡 到 了生 态 利 益 优先 阶段 。 L 以这 种先 进 1
立法 宗 旨也称 立法 目的 ,是立 法者通 过一部 法
方法 ,为濒危 物种 和受 威胁 物种 的保存提供 一种计 划 ,并 采取适 当的措 施 实现 与其他 国家签 订的 ( 野 生动物 保护方 面 的) 国际协 定和条 约 。我 国 《 野生 动物保 护法 》开宗 明义 :为保 护 、拯救珍 贵 、濒危 野生 动物 , 保护 、 发展 和合 理利 用野生 动物资 源 , 维
(n a g rd s ei )和 受 威 胁 物 种 (h etn d e d n ee p c s e t rae e
s eis 。 p c ) 与此 对应 , 国的 主要法律 是 1 8 e 我 9 8年通过
性来 限制经 济 活动 、 保护 生 物多样性 的手段 。 野 生 《 动物 保护法 》把 包括濒 危 物种在 内的野 生动物 的经 济价 值 的利用 写人立 法 目的 ,致 力 于物种保护 和经
中处 于劣势 的情 况下 ,人类 不得 不利用 法律 的权威
、
立法 宗 旨差异体 现 了环境 立 法理念 的不 同
美 国物 种保 护 方 面 的主要 法 律 是 1 7 9 3年颁 布
的 《 危 物 种 法 》 (h n a g rd S ei t 濒 teE d n ee p ce Ac, s E A,以 下 简 称 E A) S S ,保 护 对 象 是 濒 危 物 种
律责 任 及 司法 保 证 等 .以 期切 实有 效 的保 护 本 国 生物 多样 性 。
关键 词 :立法 宗 旨 ;环 境 立法 ;物种 保 护 中 图分 类 号 :DF 6 48 文 献 标 码 :A 文 章编 号 :1 7 — 94 (0 9 0 — 0 2 —0 62 08 20) 2 0 8 3
秦 红 霞
( 京 森 林 公 安 高 等专 科 学 校 警 务 管理 系 ,江 苏 南 京 2 0 4 ) 南 1 0 6
摘
要 :美 国 《 危 物种 法 》的立 法 宗 旨体 现其 先 进 的 环 境 立法 理 念 . 就 其 凌 驾 于 行 政 之 上 的 濒危 物 种 优 先 权 、广 泛 的保 护 范 濒 造
的差异 。 S 所体 现 出来 的环境 立法理念 已经战胜 EA 人类根 深蒂 固的 经济重 要性 的传 统观念和 急功近利 的实用 主义 ,从人 类利 益 中心 主义 中的经 济利益优
威胁物种赖 以生存 的生 态系统 提供 一种得 以保存 的
+
收稿 日期 :2 0 一O —1 09 3 O
济发展 的平衡 和协调 , 映 出其 立法 目的 的二元 性 , 反
的《 野生 动物保护 法 》 。从命 名上 看 ,后者 的保护对 象 为所有野 生动物 ,但该法 第 二条 明确规定 :本法
规 定保护 的野生动 物 ,是 指珍 贵 、濒 危 的陆生 、水
体 现 出我 国立 法者对 经 济发展 与物种保 护孰 轻孰重 的矛盾 心态 。 野 生动 物保 护法 》的立法宗 旨隐示该 《 法是对 经济发 展 的一种 妥协性 立法 ,其法律 规定和
效力必 然存在 先 天的软 弱性 和不彻 底性 。 两 者立法 目的的差 异体 现 出两 国环境 立法理念
生野生动物 和有益 的或者 有重 要经 济 、科 学研究 价
值 的陆生野 生动物 ,且接 下来 进一 步说 明该 法各 条 款所提 的野 生动物 ,都是 指前 款规定 的受保 护 的野 生动物 。因此 ,就 濒危物 种 的保护 而言 ,两者在 立 法 宗 旨上具 有一致 性 。 E A 规定该 法 的立 法宗 旨是 : S 为濒危 物种 和受
的立法 理念 为指导 , S 确 立 了优先 保护 物种 的立 E A
所赖 以生存 的生态 环境 的 破坏 ,二 为对物 种本 身过 度 的开 发利 用 ,那 么对 物种 的保 护 也必须 针对这 两 方 面 。E A 很好 的兼顾 了这 两 点 。在立法 宗 旨的陈 S 述 中,E A 声 明其 立法 的 目的首先是 “ S 为濒 危物种 和受威 胁物 种赖 以生存 的生 态 系统 提供一种 得 以保 存 的方 法 ” 接 下来 才 是 “ 濒危 物种 和受威 胁物种 , 为
律效力 等。本文试 图从 立法 宗 旨的角度 比较美 国和 中国物 种保 护 法 律 的 差异 以及 由此 带 来 以及法律 效力 等诸 多方面
的差异 , 望对 中国物种 保护 立法 的改进 有所启 示 。 希
一
的 “ 存” 保 ,体 现 出其立 法 目的 的一 元性 ,而 《 生 野 动物保 护法 》 的一个重 要 目的是 合理利 用包括濒 危 动物 在 内的野生 动物 资源 。 物种保 护法 律是 物种 生存在 与经济 发展 的矛 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