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的风险防范与法律机制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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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热点: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时政热点: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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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关注--时政热点: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作者: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张红侠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三大攻坚战之首。

今年年初,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地分析了全面推进伟大事业进程中,所面临的七大领域的重大风险,并要求领导干部要运用法治思维提高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法治思维作为重大理论和实践命题,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进行了完整的表述,中国话语中的法治思维是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为指引,运用法律规范、法律理念,对治国理政中面临的问题,进行认识、分析、决策的思维方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思维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论,已经成为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过程中必须具备和运用的思维能力。

2019年伊始,习近平总书记吹响了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号角,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行动起来,运用法治思维努力做到理性分析沉稳应对,做足先手打有备之战,依规而为游刃有余,投身到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斗争中去。

理性分析沉稳应对法治思维是理性思维,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化解风险,就要未雨绸缪,善于理性地分析风险的形成机制,查找法律不完善因素,密切关注风险因素和风险点,并及时对风险因素和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理性思考,积极制定应对举措。

当前我国面临的重大风险涉及“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研究这些领域风险的发生机制,都可以找到法律因素,突出表现为相关立法的欠缺、法律规定的不周密、滞后等问题。

运用法治思维进行理性分析,就要对风险形成的法律因素和风险点进行分析判断,查找法律漏洞,为完善相关立法、扎紧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篱笆墙,做好准备工作。

风险的防范措施

风险的防范措施

风险的防范措施企业存在风险是必然的,风险与收益有着密切的关系,所谓“高风险、高回报,低风险、低回报,无风险、无回报”,这说明,任何一个企业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没有完全无风险的企业。

但不是企业有风险就一定有收益,也并不是风险越高,收益就一定高,企业风险超过一定的限度,风险将变成危险,直接威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所以对企业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做到依法治企企业市场化后,企业决策层面临很多诸如“怎样防止被侵害”、“怎样避免违法”的选择。

我国法制尚不够健全,企业的法律选择空间很大,风险也相应的较多。

企业通常遇到的法律事务有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经营纠纷、劳资纠纷、安全质量事故处理、合同纠纷等。

这些都与运营过程中企业对法律风险的认识和采取的应对措施有关。

笔者认为,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可从以下几方面防范:一、是设立专门法律事务处理机构,配备专职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统一处理企业法律事务。

由专业机构和人员就企业的法律事务进行预测、分析和处理,可以将法律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或者将法律风险处理在萌芽状态。

二、是建立健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企业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资产处置、改制改组、制度建设等工作前,企业法律顾问就此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和审查,往后即使遇到法律风险企业也可把握有利时机,专业地化解风险。

三、是企业最高管理层要增强法律意识,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养成依法管理的工作意识、工作思路和工作习惯。

四、是关注立法动向,对国家新颁布或即将颁布的法律、法规及时学习研究,对照已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增、减、删、废,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2、强化内部控制、防患于未然内部控制是组织经营管理者为了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以及各项法律和规范的遵守,而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调整、检查和制约所形成的内部管理机制,是组织为实现管理目标而形成的自律系统。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就《国家公园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就《国家公园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就《国家公园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2.12.27•【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公园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加强国家公园志愿服务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起草了《国家公园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了增强办法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1.电子邮箱:***************2.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中心(邮编:10071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附件:《国家公园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12月27日附件国家公园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规范国家公园志愿服务,加强志愿者管理,促进国家公园全民共享、多方参与,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国家公园范围内志愿服务及其有关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公园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有利于国家公园建设发展的公益服务。

本办法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有利于国家公园建设发展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第四条国家公园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和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依据职责指导全国国家公园志愿服务管理工作。

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国家公园志愿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国家公园志愿服务工作接受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鼓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教育、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和团体加强协作。

关工委工作汇报题纲5篇

关工委工作汇报题纲5篇

关工委工作汇报题纲5篇第1篇示例:关工委工作汇报题纲一、工作概况1. 关工委是什么,其职责和目标是什么,组织架构及人员构成情况介绍。

2. 过去一段时间内关工委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内容。

3. 最近一段时间内关工委的工作成果和取得的进展。

二、青少年成长监护1. 针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问题,关工委采取了哪些措施和方法。

2. 青少年性教育和防性侵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

3. 针对青少年网络安全和心理健康问题,关工委的相关工作举措。

三、关爱留守儿童1. 针对留守儿童的特殊情况,关工委提供了哪些帮助和支持。

2. 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和教育问题的关注和处理方式。

3. 与相关机构合作,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情况。

四、社区青少年活动1. 组织开展了哪些社区青少年活动,参与人数和效果如何。

2. 青少年素质拓展和兴趣培养方面的工作计划和成果。

3. 青少年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意义。

五、家庭教育与亲子关系1. 关工委在家庭教育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方法。

2. 促进亲子关系的工作举措和心得体会。

3. 社区家庭教育辅导服务的开展情况和效果评估。

六、其他1. 其他涉及青少年成长和关爱工作的重要事项和成果。

2. 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发展方向。

3. 需要社会支持和合作的事项和诉求。

关工委工作汇报题纲涵盖了青少年成长监护、关爱留守儿童、社区青少年活动、家庭教育与亲子关系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关工委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注和努力。

希望通过此次工作汇报能够更好地展示关工委的工作成果和展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共同为青少年的成长和未来贡献力量。

第2篇示例:关工委工作汇报题纲一、工作概况1. 组织架构和人员构成介绍2. 工作职责和分工3. 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总结二、宣传教育工作1. 宣传教育目标和重点2. 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3. 宣传教育效果评估三、青少年关爱工作1. 青少年关爱项目推进情况2. 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3. 青少年人权保护工作四、社区服务工作1. 社区服务项目介绍2. 社区服务需求调查结果分析3. 社区服务创新举措及实践成效五、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1. 青少年法律援助项目介绍2. 法律援助案件处理情况统计3. 法律援助宣传推广效果评估六、志愿者服务管理1. 志愿者服务目标与计划2. 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情况3. 志愿者服务质量评估及建议改进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 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情况2. 未成年人保护举报渠道建设3. 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处理及效果评估八、其他工作1. 重要事件通报及应对措施2. 未来工作计划和展望3. 存在问题及建议改进措施以上是关工委工作汇报题纲的主要内容,通过系统化、分项化的方式,对关工委的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汇报,旨在总结过去,规划未来,不断提高关工委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青少年和社区服务。

关于构建和谐的意见3篇

关于构建和谐的意见3篇

关于构建和谐的意见关于构建和谐的意见精选3篇(一)1. 加强社会教育,提高公民的素质和道德水平。

通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利益意识,提倡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2. 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减少社会不平等现象。

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同时,加强法治建设,维护社会法律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增加社会安全感。

3. 加强互联网治理,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加强对网络虚假信息、恶意攻击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引导网络媒体和网民积极传播正能量,推动网络空间实现有序和谐发展。

4. 提升文化软实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拓展群众文化活动的空间,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倡导尊重多元文化,加强民族和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文化的多样性和包容性。

5. 强化环境保护,建设美丽的生态环境。

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减少污染排放,推动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自然资源。

同时,提高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共同呵护地球家园。

6.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谐世界。

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共同发展,促进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与融合,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关于构建和谐的意见精选3篇(二)构建和谐社区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以下是一些实施意见:1. 加强社区居民参与: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让居民的声音得到充分听取和重视。

可以通过设立居民议事会、开展居民培训等方式加强居民参与意识。

2. 搭建沟通平台:建立起居民、社区组织、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平台,促进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可以通过组织社区会议、建立社交媒体平台等方式加强沟通。

3. 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居民所需的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让社区成为居民生活的便利和舒适的地方。

2024年平安建设知识竞赛答案

2024年平安建设知识竞赛答案

2024年平安知识竞赛判断题1、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A)A正确B错误2、行政机关调节,不可以委托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或者邀请人民调节员、当事人认可的第三方参与(B)A正确B错误3、平安建设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级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平安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B)A正确B错误4、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形状调解等调解过程中就全部或者部分争议事项达成协议,调解组织可以依法制作调解协议或者调解书(A)A正确B错误5、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情况,针对性的进行依法教育(A)A正确B错误单选题6、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初国家法定节假日外,(C)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这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注,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

A可以B酌情C不得7、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承担的矛盾纠纷调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心理服务等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_____承担。

(C)A政协组织B人民法院C社会组织8、临时监护期间,经(C)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A教育部门B人民法院C民政部门9、《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由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D)通过。

A2021年5月2日B2020年6月5日C2020年5月28日D2021年6月2日10、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_,及时消除社会风险隐患,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A)A社会风险隐患排查机制B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C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D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11、调解组织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A)调解终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三十日内B十日内C七日内D二十日内12、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B),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志愿服务条例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志愿服务条例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志愿服务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开展志愿服务,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

第五条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负责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拟订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志愿者注册管理、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志愿服务信息化管理、志愿服务活动规范管理,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与志愿服务相关的工作。

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做好青年志愿服务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志愿服务教育培训和信息化等工作。

工会、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其他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电大专科《社区治理》试题及答案

电大专科《社区治理》试题及答案

社区服务与管理一、单选题:在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的。

(每题2分,共20分)1.1978年,提出社区功能包括生产、分配、消费功能,社会化功能,社会控制功能,社会参与功能,互相支持功能等五个方面内容的学者是( B ).A.美国学者桑德斯B.美国学者华伦C.中国台湾学者徐震D.中国香港学者林香生、黄于唱2。

“21世纪的治理”、“面向本体论的全球治理"等文章,为治理理论的创立作出了奠基性的贡献( A ) .A.詹姆斯·N·罗西瑙B.罗纳德·J·格罗索鲁C.保罗·韦普纳D.奥利弗·E威廉姆森3.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 C ).A.城市最基层的政府机关B.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C.市辖区或者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D.城市社区的社会团体4.党的领导在社区工作中主要体现为( B )。

A.组织领导B.政治领导C.行政领导D.工作领导5.按照有关法规规定,我国城乡基层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为( B )。

A.2年B.3年C.4年D.5年6.中国城市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发生转折的标志是( A )。

A.1987年武汉工作会议B.1993年14部委颁发的加快城市社区服务发展的意见C.1995年民政部颁布的全国城市社区服务示范城区标准D.1999年民政部开展全国26个社区建设试验城区试点7.中国传统的社会福利服务对象主要是指( A )。

A.民政部门负责的“三无”对象B.农村“五保对象"C.企业负责的职工福利对象D.城市社区居民8.社区物业管理主要是对社区内( B )的管理。

A.商用物业B.居住物业C.工业物业D.其他用途物业9.下列关于社区发展的看法,除了( A )外,其他也有一定的合理性.A.过程说 B.方案说C.运动说 D.方法说10.社会工作通用过程模式是建立在( C )理论基础上的。

养老院工作制度及服务流程

养老院工作制度及服务流程
(2)建立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的标准化流程,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五、财务管理
5.4预算管理
(1)根据养老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编制财务预算。
(2)合理分配资金,确保养老院各项服务的正常运行。
(3)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调整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人力资源管理
4.1招聘与培训
(1)制定严格的招聘标准,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2)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
(3)定期组织在岗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2绩效考核
(1)建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将服务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因素纳入考核指标。
(3)确保信息安全,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7.2互联网+
(1)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在线咨询、预约等服务。
(2)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方便老年人就医。
(3)探索智能化养老服务,提升养老院的科技含量。
7.3信息化培训
(1)对员工进行信息化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鼓励员工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6.3客户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管理
(1)建立客户档案,对老年人及家属的信息进行分类管理。
(2)定期跟踪回访,了解客户满意度,维护客户关系。
(3)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服务。
七、信息化建设
7.1信息管理系统
(1)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养老院各项业务的数据化、智能化。
(2)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提高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效率。
(1)接待咨询:热情接待老年人及家属,了解其需求,介绍养老院的基本情况。

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2020)

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2020)

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2020)第一条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引导、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者注册管理、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志愿服务记录管理、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规范指引以及志愿服务相关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等有关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司法行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本区域内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社科联、残联、红十字会、中华职教社、慈善行业组织等团体和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支持志愿服务活动。

全社会应当尊重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劳动。

鼓励公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传播志愿服务文化,营造志愿服务的良好舆论环境。

第二章志愿者第七条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安全预案

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安全预案

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安全预案一、前期准备1.活动策划:确定志愿服务活动的主题、目标和具体内容,并编制活动方案。

方案中应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活动流程等要素,确保活动的可行性和可控性。

2.人员组织:明确活动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负责人需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并且要了解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3.培训教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志愿服务的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急救知识的讲解、应急处理的模拟演练等,确保志愿者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志愿者注册:对参与志愿者进行身份核实和背景调查,确保他们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建立志愿者档案,详细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和服务记录。

二、活动实施1.活动场所的选择:选取具备安全保障设施的场所开展活动,并落实场所的安全责任制。

活动场所应具备必要的消防、逃生、急救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2.安全控制措施:制定安全控制措施,确保志愿者和受助人员的安全。

例如,在活动现场设置防护栏、引导志愿者和受助人员的流动,确保活动秩序井然;对志愿者进行集中宣讲安全注意事项等。

4.动态管理:负责人要做好活动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定期巡视现场,确保志愿者和受助人员的安全。

同时,要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和其他不可控因素,并灵活调整活动计划和措施。

三、应急处理1.突发事件预案:制定突发事件预案,明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建立一套标准的应急处理流程,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得以迅速应对和处理。

3.临时避难安置:在遇到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情况下,活动组织者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做好受助人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受助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活动总结与反思1.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组织者要及时组织开展活动总结,对活动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为下一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经验和借鉴。

2.志愿者评价:定期对志愿者的表现进行评价和反馈,肯定他们的辛勤付出,并鼓励他们在安全方面加强自我保护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我国志愿者服务中法律风险及防控

我国志愿者服务中法律风险及防控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7月Journal of Qiqihar University(Phi&Soc Sci) Jul.,2018  收稿日期:2018-04-04 作者简介:刘佳琳(1994-),女,在读硕士㊂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㊂我国志愿者服务中法律风险及防控刘佳琳(青岛大学法学院,山东青岛266071)摘 要: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类法律风险引发的诉讼不断增加,志愿组织和志愿者的权益保障缺失等制约因素㊂我们应当通过建立风险防范的培训制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建立法律支持机制,加强缔约意识等措施来防范法律风险㊂关键词:志愿者;志愿者服务;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中图分类号:D90-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38(2018)07-0098-03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the Legal Risk in China 's Volunteer ServiceLIU Jia -lin(Law School,Qiingdao University,Qingdao Sandong 266071,China) Abstract :The fast development of voluntary service in China is facing some restricting factors,such as lawsuits caused by variousof legal risks have been increasing rapidly the lost,besides the guarantee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voluntary organizations and vol⁃unteers.Therefore,it is necessary to take some measures which could be able to prevent legal risks in voluntary services,for exam⁃ples,setting up a risk prevention training system,purchasing accidental injury insurance as well as establishing a legal support mecha⁃nism. Key words :volunteer;volunteer service;legal risk;measures 随着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共事务被志愿者所承担,无论是在抗震救灾中还是大型赛会㊁环境保护亦或是海外服务,都能看见志愿者们辛勤的身影㊂2017年6月,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目前实名注册志愿者已达到五千万人,注册的志愿者团体已超过四十三万个,志愿项目总数达到八十万个(图1)㊂实名志愿者总数53481397志愿团体总数376185志愿项目总数864755服务小时数703133284记录时间人数8857910图1全国志愿服务数据统计调查显示,在以往的志愿活动中,约11%的志愿者曾遭受过身体伤害,13.3%的志愿者遭受过精神伤害㊂志愿者遭受的伤害有来自其他志愿者的,也有来自志愿服务对象和第三人的侵害㊂这种侵害可能是人身损害,例如罹患疾病㊁人格受到侮辱等;也可能是财产损失㊂只有加强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权益保护,才能有效避免志愿者服务中的法律风险的发生㊂一㊁志愿者服务法律风险内涵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基本标志㊂在世界上的每一个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无私奉献㊁不图回报的志愿者㊂小到在大街上随手捡一片废纸,在公共用水场所主动拧紧水龙头;大到前往西部贫困地区参与扶贫助学活动,前往友邻国家从事文化㊁教育㊁医疗㊁科技服务,志愿者的身影已遍布于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㊂志愿者”的英文为volunteer,来源于拉丁文valo 或velle,意思是 希望㊁决心或渴望”㊂2017年9月6日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第6条对志愿者的进行定义㊂因此,志愿者指的是个人,一个组织不能称之为志愿者㊂此外,与志愿者这一概念密切相关的是志愿服务的概念,要想理解志愿者,首先要弄明白志愿服务的含义㊂根据‘志愿者服务条例“分析,志愿服务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㊂首先,志愿服务必须具有自愿性,处于强制要求的服务并非志愿服务㊂其次,志愿服务具有无偿性,它是基于奉献㊁友爱㊁互助和进步的志愿精神而从事的不求回报的非营利性行为,出于工作职责的需要而从事某种活动不是志愿服务㊂‘志愿服务条例“中对志愿服务组织(简称志愿组织)的定义是: 指依法成立的以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㊂”首先,志愿组织是非营利组织,是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㊂志愿组织的成员㊁捐赠人或设立人等不能从组织分红或进行剩余分配㊂但并非所有的社会组织都是志愿组织,只有那些以志愿服务为宗旨的社会组织才属于志愿组织,具体的标准是志愿服务的支出在全部支出中所占的比例超过50%㊂那么,志愿组织和‘慈善法“规定的慈善组织又是怎样的关系?‘慈善法“所调整的是严格意义上的经民政部门登记认定㊁赋予其 慈善组织”资格的组织㊂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上明确标有 慈善组织”的字样㊂一个志愿组织可以直接登记为慈善组织,也可以在登记为一般的社会组织之后申请认定为 慈善组织”㊂二㊁志愿者服务法律风险及其分类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时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有来自于不可抗力和意外伤害的人身风险,有来自财产受损的财产风险,不一而足㊂这些风险很可能引发志愿者㊁志愿组织和其他主体之间发生纠纷,产生法律上的风险㊂为了防范这些风险,一方面,志愿者要加强法律意识,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以规避一些潜在的风险;另一方面,志愿者也要注意不要侵害他人权益和公共利益㊂志愿者遇到的风险实际上也是志愿组织面临的风险,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时,很可能要求志愿组织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将志愿组织告上法庭㊂为了不重复讨论,我们把这类因志愿者而引起风险放到志愿者面临的风险中阐述㊂志愿服务事业在我国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志愿者㊁志愿组织㊁志愿服务对象㊁企业㊁普通民众,甚至是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还很淡薄,关于志愿服务的法律保障还不够健全㊂新出台的‘志愿服务条例“规定了志愿者的安全保障权㊁人格尊严及个人信息受保护权等,但更多的保障规定散落于法律当中,甚至对一些疑难问题还未有法律规定㊂因此,除了通过专门规定的法律寻找依据外,还需要对其他部门法进行研究㊂无法可依时,将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法理进行分析㊂三㊁志愿者面临的法律风险(一)志愿组织/志愿服务使用单位侵害志愿者的风险志愿者与志愿者组织是基于志愿服务形成的服务他人㊁服务社会的特别结合关系,由于两者有共同的目的,因此,两者产生了某种联系㊂这种合同关系既可以书面签订服务协议,也可以直接口头约定㊂那么双方就会存在违反约定义务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和违反法定义务承担侵权责任的风险㊂从志愿组织来看,主要存在这样几个问题:一是缺乏培训㊂一些志愿组织可能由于资金问题欠缺了对志愿者专业技能的培训,导致志愿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二是盲目开展活动,滥用志愿者劳动力㊂不断加大志愿者的工作量或恶意延长志愿服务时间;三是不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㊂这使志愿者常常受到一些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或者是志愿者受到意外伤害时得不到及时的和最基本的救济;四是侵害人格尊严㊂一些服务使用方不能充分尊重志愿者,侵害志愿者的人格尊严㊂(二)志愿者相互之间的法律风险志愿者虽然面对服务对象时可以甘于奉献,具有友爱和互助的精神和理念,但是志愿者身上同样存在自私之心㊂由于志愿组织是比较松散的组织,不像企业一样有严格的管理措施和制约措施㊂这样一种关系也很容易使志愿者之间在相处时更加随意㊂志愿者之间由于荣誉㊁性格不合等原因也会反目成仇㊁互相攻击诋毁,甚至是侮辱㊂除此之外,志愿服务中,志愿者互相之间侵害人身权益最为常见㊂侵害方可能是故意的㊁也可能是疏忽大意㊂‘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㊂通过对一些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的访谈,我们了解到,在志愿者组织内部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两个志愿者均是组织内的骨干成员,但是在服务过程中意见不统一,发生口角,以致于双方互相斗殴,造成严重的后果㊂类似这类事件,在志愿者组织中是十分常见的,这就要求志愿者组织要加强对志愿者的管理和心理疏导,尽最大努力降低这类风险㊂(三)志愿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法律风险这类风险可以再细分志愿者侵害服务对象,也可能是服务对象侵害志愿者㊂以志愿者侵害志愿服务对象的肖像权为例,很多志愿者参加服务时都会对服务对象或其生活环境拍照,有时也会将服务对象的照片在个人或志愿组织的网络平台上传播㊂实际上,未经服务对象同意对服务对象拍照并在网络上传播是一种侵权行为㊂志愿组织在开展志愿服务前应当指定专人拍照,每次拍照前都应当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㊂有时,购买志愿组织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㊁志愿服务的资助方要求志愿组织必须拍摄向服务对象发放物品的照片,而服务对象却不愿意配合㊂在这种情况下,志愿者组织需要在活动之前明确释明志愿双方的权利义务,提醒服务对象若不积极配合,志愿者组织有权不提供相应服务,以免在活动现场因拍照问题产生纠纷㊂(四)意外伤害带来的风险意外伤害,简单来说就是四个字 天灾人祸㊂天灾例如自然灾害,包括地震㊁严寒㊁泥石流或洪涝;人祸例如火灾㊁爆炸或人群拥堵发生的踩踏事件亦或是恐怖袭击等㊂由于志愿活动的特殊性,在志愿服务中,意外伤害是其固有风险,无论是在抗震救灾㊁应急救援㊁还是海外服务中,志愿者经常面临危及人身权益的风险㊂例如,我国民间环保志愿组织第一个遇难的志愿者冯勇,年仅21岁就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又如甘肃民间环保组织 绿驼”的志愿者高富浪在若尔盖湿地环境考察时为营救同伴不幸被黄河水卷走;再如泰国艾滋病疫苗人体试验计划失败,不但接受实验的2546名病人病情不见好转,更残酷的是,106名未患艾滋病的志愿人员因接受疫苗而染上艾滋病毒 志愿组织是志愿服务中风险的导入者和控制者,应当尽最大限度的安全注意义务,保障志愿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免除志愿者的后顾之忧,实现对志愿者权益最大化的保护㊂四㊁应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一)志愿组织建立风险防范的培训制度志愿组织应将管理制度㊁志愿服务的风险及防范措施㊁99 第7期我国志愿者服务中法律风险及防控服务流程㊁服务规则㊁注意事项等事先告知每个志愿者㊂除了常规的培训,在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前,还要进行特殊事项的 事前培训”,对服务流程和服务规则进行更为详细的解释,尤其是涉及法律风险的典型事项要反复强调㊂志愿组织的培训内容可以在其官网或者微信公众号设置专栏发布,供志愿者随时浏览㊂专业性较强的志愿服务需要专业志愿者执行,在需要 执证上岗”的场合,要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㊂‘志愿服务条例“第16条规定, 法律㊁行政法规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志愿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㊂”(二)为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017年9月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对特定情况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提出了强制性要求㊂条例中规定的 可能发生人身危险地志愿服务活动”很难界定,因为在任何志愿服务中可能发生人身危险,在西部山区支教可能发生人身危险,在志愿者乘坐交通工具时㊁在普通的志愿服务中也可能发生人身危险㊂为了保护志愿者的人身利益㊁避免被追究法律责任,志愿组织比较明智的选择是为所有志愿者购买参加志愿服务当日的意外伤害险㊂志愿组织的财力较弱,很难支付购买保险的费用,社会和政府应当在这方面给予支持,志愿组织也要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㊂经调研,在这方面,慈润公益活动中心的做法值得借鉴㊂该中心和一个大型的保险公司建立了良好关系,该保险公司根据志愿服务的特点专门设计了保险产品,志愿组织每年根据预估的活动次数及人数一次性向保险公司支付一笔保费为志愿服务投保㊂志愿组织在开展志愿服务前向保险公司报送具体的被保险人名单㊂该组织负责人建议政府可以采取类似的保险形式,为全市的志愿者统一购买保单,省去每次开展志愿服务前都要购买保险的麻烦㊂(三)建立法律支持机制支持性组织指的是青岛市慈善事业发展中心㊁青岛市志愿者协会㊁青岛市志愿服务学院等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组织㊂一些大型的㊁具有慈善募捐资格的组织也可以成为志愿服务的支持性组织,如南都公益基金会㊁青岛市红十字会㊁青岛慈善会等㊂支持性组织既可以在财力和能力提升方面给予支持,也可以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给予支持㊂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服务中心是向公益慈善类组织提供法律援助的知名机构,对上海的志愿组织也提供了大量帮助㊂但单个机构的力量终归有限,单纯以免费法律援助的形式来支持也很难持久㊂如果收费的话志愿组织又没有能力支付㊂如何解决这一困境?比较好的办法是采取法律援助+政府购买+吸引社会捐赠的模式,由支持性组织建立志愿组织支持工作室(志愿组织加油站),工作室由大学的法学教师㊁财务管理教师㊁律师㊁注册会计师等人员组成㊂工作室的主要职责是:为志愿组织提供法律㊁财务人力资源管理㊁项目管理评估㊁慈善组织认定等方面咨询;协助拟定章程㊁管理文件㊁合同;草拟各种文件及合同的格式化范本;制定志愿服务的法律指南;发生法律纠纷后为志愿服务工作人员提供诉讼和非诉讼的帮助等㊂工作室还可以在志愿组织之间巡讲法律风险的防范,或根据组织的特殊需要进行精准培训㊂(四)加强缔约意识对于志愿服务来说,加强权利意识和缔约意识尤为重要㊂由于中国文化传统,很多时候碍于情面不愿意签署书面协议㊂志愿组织接受捐赠或赞助,向受益人提供服务,招募志愿者,免费使用企业㊁政府或社区的场地等往往只有口头协议,没有详细约定履行的具体事项,日后发生法律风险时没有书面证据可以提供㊂随着志愿事业的不断向陌生人拓展,依靠熟人间的信赖关系发展志愿事业越来越有局限性㊂从招募志愿者到向受益人提供志愿服务,在志愿服务的每个环节都要尽量的签署书面协议㊂‘志愿服务条例“第14条也明确进行了规定㊂条例虽然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律签署书面协议,但是志愿组织应当尽量和每一个志愿者签订书面协议,避免法律风险的一再发生㊂(五)慎入专业性和风险性很强的服务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之前,要充分了解服务的专业性和风险性,经访谈,青岛市手语志愿者联盟的负责人对此有很深切的体会㊂众所周知,手语志愿者熟悉的是用来交流的日常用语,不能轻易从事专业性较强的手语翻译㊂例如在从事医学类的翻译时,志愿者稍有不慎,翻译错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可能给服务对象带来严重后果㊂因此助医翻译等专业性很强的服务其实并不适合手语志愿者㊂志愿者应当理性选择自己所从事的志愿服务,这些服务一定是自己力所能及和有足够把握的,或者是经过培训后可以胜任的㊂志愿者不能凭借一腔热血和一时的感动㊁同情去从事专业性和风险性较强的服务,避免给自己㊁服务对象和志愿组织带来损害㊂总之,志愿服务是一种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乃至社会都有益的行为,但这种公益活动同样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㊂法谚有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㊂因此,志愿服务也应当受到纳入法律的规制体系中,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才能发挥志愿服务对法治社会㊁和谐中国强有力的推进作用㊂ 参考文献: [1]莫于川.中国志愿服务立法的新探索[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2]聂阳阳,穆青.志愿服务过程中风险的预防与救助[J].中国青年研究,2009,(10).[3]毛立红.中国志愿服务法制化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4]刘蓉.志愿服务若干法律问题探析[D].苏州:苏州大学,2011.[5]吴靓宇.论志愿服务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02).[6]吕晓莉.慈善法与志愿服务的新发展[J].中国民政,2016,(13).[7]张新宝.侵权责任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48.(责任编辑 李 维) 001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养老院志愿者管理制度万能版

养老院志愿者管理制度万能版
1.服务内容
(1)陪伴老人:与老人聊天、散步、进行文娱活动,关爱老人心理健康。
(2)生活照料:协助老人进行日常生活照顾,如饮食、卫生、服药等。
(3)健康护理:关注老人健康状况,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日常护理。
(4)其他服务:根据养老院和老人的需求,提供其他相应的志愿服务。
2.服务要求
(1)遵循养老院规章制度,尊重老人的意愿和隐私。
(1)制定长期志愿服务发展规划,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建立志愿服务反馈机制,及时调整服务策略。
2.环境保护
(1)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提倡环保理念,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开展环境保护相关的志愿服务项目,提高志愿者的环保意识。
十七、志愿服务风险管理优化
1.风险识别与评估
(1)定期开展志愿服务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点。
2.志愿者管理
(1)志愿者资料登记: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服务时间等。
(2)志愿者培训:对新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养老院基本情况、志愿服务内容、沟通技巧等。
(3)志愿者考核: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志愿服务质量,对优秀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志愿服务内容与要求
(1)建立志愿服务监督体系,对志愿服务全过程进行监督。
(2)设立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志愿服务质量和志愿者行为规范。
2.评估实施
(1)定期开展志愿服务评估,全面评价服务效果和志愿者表现。
(2)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志愿服务策略,优化服务内容。
二十四、志愿服务总结与展望
1.总结经验
(1)定期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退出机制
(1)志愿者退出需提前一周向养老院提出书面申请。

社会实践中的安全防护与危险预警

社会实践中的安全防护与危险预警

社会实践中的安全防护与危险预警社会实践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方式,它能够让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亲身体验和学习知识。

然而,社会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和危险隐患。

为了保障参与者的安全,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和危险预警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社会实践中的安全防护是必不可少的。

在参与社会实践之前,组织者应该对实践地点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了解周边环境的安全情况。

如果实践地点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因素,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比如,如果实践地点是一个工厂,组织者应该确保参与者佩戴好防护用具,遵守工厂的安全规定。

如果实践地点是一个户外探险活动,组织者应该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并确保参与者接受过相关的安全培训。

其次,在社会实践中,危险预警也是至关重要的。

在实践活动开始之前,组织者应该向参与者提供详细的安全指导和预警信息。

他们应该告知参与者可能遇到的危险情况,以及如何应对这些情况。

比如,在户外实践活动中,可能会遇到天气突变、地质灾害等危险情况,组织者应该提前告知参与者,并教授他们一些应急处理的方法。

此外,组织者还应该建立起一个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参与者可以及时向他们报告任何紧急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除了组织者的责任,参与者自身也应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他们应该在参与社会实践之前,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并确保自己具备参与实践活动所需的健康条件。

如果参与者有慢性疾病或者其他健康问题,他们应该提前告知组织者,并咨询医生的建议。

此外,参与者还应该遵守组织者的安全规定和指示,不擅自离开实践地点或者做出危险的行为。

只有参与者自身具备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安全。

在社会实践中,安全防护和危险预警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只有通过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才能确保参与者的安全。

只有通过提前做好危险预警工作,才能在危险来临时做出正确的应对。

因此,组织者和参与者都应该共同努力,为社会实践的安全保障做出贡献。

总之,社会实践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学习方式,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安全风险和危险隐患。

公安辅警谈心谈话记录100条

公安辅警谈心谈话记录100条

公安辅警谈心谈话记录100条1.你们是社区的守护者,要时刻保持警惕,确保社区的安全。

2.抓好巡逻工作,要及时发现和处理一些社区居民的违法行为。

3.在处理纠纷时,要坚持公正和中立,不偏袒任何一方。

4.帮助辖区内的居民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提醒他们遵守法律。

5.经常与辖区内的居民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情况和需求。

6.立即报告任何可疑的活动或事件,确保有关部门及时介入。

7.在执行任务时要保护自己的安全,注意身体健康。

8.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技能。

9.要谦虚谨慎,遵守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利益。

10.对待依法受教育改正的犯罪嫌疑人,要给予适当的教育和矫正。

11.对于涉案的人员要善于判断和破案,确保他们被公正地审判。

12.面对突发事件时要果断行动,保护好自己和辖区内的居民。

13.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与群众的良好沟通,解决他们的问题。

14.要做好志愿服务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和帮助。

15.每天巡逻时要仔细观察社区的各个角落,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16.回答居民的问询时要耐心、详细地解答他们的问题。

17.组织一些有益于社区建设的活动,增进居民之间的联系。

18.加强对于邻里纠纷的处理,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19.要教育辖区内的居民关注自己的安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20.在处理人员群体聚集时要注意维持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21.针对一些常见的欺诈手法,提醒居民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22.保持队伍的团结和凝聚力,共同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23.在巡逻时要留心一些治安盲点,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

24.给予儿童和青少年一些法律教育,使他们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25.加强与其他警力之间的协作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26.接受训练时要认真对待,不断提高个人的能力和素质。

27.面对违法犯罪行为要果断处置,使社区变得更加安全。

28.加强对小区内的车辆和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社区的治安。

29.指导辖区内的居民正确使用110报警电话,及时报警。

家门口服务站法律案例(3篇)

家门口服务站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方便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许多地区设立了家门口服务站。

这些服务站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律师事务所、社区法律顾问等组成,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宣传等服务。

本文将围绕一起发生在家门口服务站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期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二、案例简介2019年,某市某社区居民李某因邻里纠纷来到家门口服务站寻求帮助。

李某表示,其邻居王某在修建自家庭院时,未经李某同意,将李某家的一面墙推倒,导致李某家房屋受损。

李某多次与王某协商赔偿事宜,但王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

无奈之下,李某来到家门口服务站,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三、案例分析1. 法律咨询家门口服务站的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对李某进行了法律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李某家墙体受损是由于王某的行为导致,王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建议李某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维修费用清单等,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法律援助在律师的建议下,李某收集了相关证据,并申请了法律援助。

家门口服务站为其指派了律师,协助李某进行诉讼。

3. 诉讼过程律师代表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李某家墙体修复费用。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王某承认推倒李某家墙体的行为,但以“维修费用过高”为由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但考虑到李某家墙体修复费用较高,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李某部分费用。

4. 案例评析本案中,家门口服务站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律师为李某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助其明确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法律援助让李某能够顺利地进行诉讼,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家门口服务站为李某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援助。

四、启示与建议1. 加强家门口服务站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家门口服务站是居民获取法律服务的便捷渠道,应加强其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志愿者安全责任书

志愿者安全责任书

志愿者安全责任书鉴于志愿者参与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保障志愿者的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志愿者安全责任书。

一、志愿者安全责任1.志愿者应保证具备参与活动所必需的身体健康状况和能力。

2.志愿者应配戴相关的安全防护装备,在参与活动期间保持警惕,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勿擅自违反工作规定。

3.志愿者应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安全帽、手套、口罩等,并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

4.志愿者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迅速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配合进行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5.志愿者应尊重现场安全导员、防火员、医务人员等岗位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工作。

6.志愿者应主动关注和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加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组织责任1.组织应提供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志愿者了解和掌握工作所需的安全常识和技能。

2.组织应配备安全设施和装备,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确保活动场所设施完好并符合安全标准。

3.组织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方案,并告知志愿者,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4.组织应明确志愿者工作职责和权限,并根据具体活动场所的特点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工作流程。

5.组织应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志愿者履行安全责任的情况,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提醒,确保安全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6.组织应建立健全志愿者安全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接受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三、互助责任1.志愿者应相互关注和帮助,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安全环境。

2.志愿者应及时向组织或项目负责人汇报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并积极参与整改措施的落实。

3.志愿者应配合组织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积极主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配合完成相关安全评估和审查工作。

4.志愿者应在活动现场团结互助,不得散播不实信息或制造谣言,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混乱。

5.志愿者应互相尊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歧视等言行,维护团队的和谐和互信。

四、后勤保障责任1.组织应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措施,如食宿安排、交通安排等,确保志愿者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

志愿者服务记录自查整改方案

志愿者服务记录自查整改方案

志愿者服务记录自查整改方案一、引言志愿者服务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志愿者的奉献和努力,可以为社会带来积极的影响。

为了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志愿者服务记录自查整改方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二、建立志愿者服务记录制度1.明确记录内容:志愿者服务记录应包括志愿者的个人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结果等。

这些记录可以帮助我们全面了解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2.规范记录方式:可以采用电子表格、纸质表格或专门的志愿者服务记录系统来进行记录。

要求志愿者按照统一的格式填写记录,确保记录的准确和完整。

3.确定记录责任人:每个志愿者服务项目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情况。

记录责任人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确保志愿者服务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定期进行自查1.制定自查周期:根据志愿者服务的频率和规模,制定自查周期。

一般可以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

2.自查内容:自查应包括志愿者服务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等方面。

具体包括记录是否齐全、记录内容是否准确、记录格式是否规范等。

3.自查方式: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自查,通过随机抽取部分志愿者服务记录,进行核对和比对,以发现存在的问题。

四、发现问题及时整改1.问题分类:根据自查结果,将问题进行分类,如记录不完整、记录错误、记录格式不规范等。

2.问题整改:针对每个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例如,对于记录不完整的问题,可以要求志愿者补充相关信息;对于记录错误的问题,可以要求志愿者核对并重新填写;对于记录格式不规范的问题,可以提供统一的模板和要求。

3.整改跟踪:对于重大问题和频发问题,应建立整改跟踪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和督促等方式,跟踪整改进展情况。

五、持续改进志愿者服务记录1.定期评估:每隔一段时间,对志愿者服务记录自查整改方案进行评估,检查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论预防型法治

论预防型法治

论预防型法治1. 论预防型法治的概念和内涵预防型法治是指在国家治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机制,对社会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法治模式。

预防型法治的核心理念是通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

预防优先:预防型法治强调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要将预防工作放在首位,通过提前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社会问题,降低社会矛盾的发生概率。

风险管理:预防型法治要求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各种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国家治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法治保障:预防型法治强调依法治理,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法律的公正、公平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众参与:预防型法治倡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治理,通过民主协商、公众监督等方式,实现国家治理的多元化和民主化。

文化引领:预防型法治强调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通过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预防型法治是一种以预防为主要手段,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机制,实现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可持续发展的法治模式。

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预防型法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价值。

1.1 预防型法治的定义预防型法治的定义是一种以法律为基础,通过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法律治理模式。

这种模式强调在法律制定、实施和监督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问题的预防和解决,以及对公民权利和社会公平的保护。

预防型法治的核心理念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应当成为维护社会和谐、保障公民权益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

通过预防型法治,政府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解决潜在的社会问题,从而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1.2 预防型法治的特点强调预防为主:预防型法治认为,预防犯罪是法治的核心任务,法律应当关注犯罪的预防,而不仅仅是对犯罪行为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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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的风险防范与法律机制处理建议作者:贾茜来源:《法制博览》2015年第07期摘要:近年来,我国志愿者服务的热情与日俱增,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已经有多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性志愿服务条例,但全国性的志愿服务立法还未出台。

一个健全的志愿服务法制体系,能够规范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保障志愿者个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本文结合当前志愿服务的实际情况,分析志愿服务中的常见风险,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志愿服务风险的防范与救济措施,最后对于志愿服务的风险从法律机制处理方向给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志愿服务;风险防范;法律机制中图分类号:D922.1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0-0184-02作者简介:贾茜(1986-),女,辽宁鞍山人,研究生,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法学专业,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一、志愿服务过程中的常见风险分析志愿服务是基于利他动机而存在的服务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自愿且无偿地贡献自己的时间、经验、技能、劳力或知识等,既可为他人提供福利,也能提升个人价值。

志愿服务是慈善活动的形式之一,但是志愿服务以非金钱帮助模式为主。

从我国近年来志愿服务工作的情况来看,虽然志愿服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不可取代的作用,但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志愿服务过程中的风险发生概率较高,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事件。

尤其在城市志愿服务或者赛会志愿服务中,由于涉及的人员数量较多,提供志愿的服务时间长、强度大,增加了风险可能性。

志愿服务风险一旦发生,将会给不特定的多数人造成损失。

不同情况下,志愿服务面临的风险类型各有不同。

首先,以风险来源划分。

自然风险有地震、暴雨、龙卷风等灾害;人为风险有服务对象的不安全因素、群体骚乱等;社会安全事件风险有踩踏事件、恐怖袭击等;其次,以风险造成的损失情况划分。

包括财产损失、人身安全损失、精神损失等;再有,从法律关系层面划分。

志愿服务中的风险既有可能来自提供服务的志愿者,也有可能来自志愿者的服务对象或者与志愿者服务不相关的第三人。

当前我国志愿服务的风险,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人身和生命安全毫无疑问,这是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面临的最大风险,同时也是最被广泛关注到的。

以2008年的汶川地震和2010年的玉树地震为例,大量的志愿者在救灾期间受伤,甚至有个别志愿者不幸遇难,可见在提供志愿服务过程中,将面临极大风险,必须引起充分重视。

(二)精神损失当前,我国有关志愿服务的管理体系尚未建立,社会大众不能客观认知志愿服务工作,甚至对志愿服务不支持、不理解、不配合;在享有志愿服务的同时,可能有意或无意地给志愿者带来伤害,导致精神损害或心理负担。

例如,有些志愿组织方在大型活动中滥用志愿者劳动力,强加大量的工作或者恶意延长志愿服务的加班时间;再有一些服务使用方不能充分尊重志愿者,使得志愿者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心理适应风险。

(三)侵权风险志愿者在从事服务的活动过程中,也有可能因为无意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

如果由于志愿者原因导致损害他人利益,可能面临被起诉的风险,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现阶段我国对志愿服务风险的预防与救济我国志愿服务的各地方立法虽不尽相同,但是近年来已经普遍意识到加强志愿服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对志愿者的保护作用。

例如在2007年底执行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应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如果志愿者加入志愿服务活动中,组织方要保障志愿者的安全及合法权益,提供一定的保障措施;其次,志愿者自身的安全意识培养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也非常重要;再有,组织方应充分尊重志愿者,帮助志愿者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或风险。

最后,除了提出预防风险的措施以外,如果风险已经存在,还应提出分散风险的有效方法。

总体而言,地方性法规针对志愿者风险防范的方法,集中于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由志愿者组织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等方面。

我国对志愿服务风险的预防与救济,具体措施分析如下:(一)依靠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志愿者权益社会保障制度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尝试将志愿服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

例如,《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中明确规定,志愿者应注意保护自己,主动与志愿服务的组织方协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再有,《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中也针对志愿者购买保险提出规定,要求青年志愿组织为志愿者购买人身保险。

这些保障制度表明,各地区意识到志愿者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从制度层面防范和分散志愿者服务风险,将风险发生可能性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二)侵权责任种类和承担方式有关志愿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既有可能是志愿者受到不可预测因素或者他人主观因素而产生的伤害,也有可能是志愿者的无意行为,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失、财产损失或者人身威胁等。

这种情况下,确定侵权责任并选择合理的责任承担方式,非常重要。

在提供志愿服务过程中,如果志愿者本人受到他人的伤害,可以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条款规定来处理,切实保护志愿者的个人权益;如果志愿者给他人造成损害,那么最重要的就是责任承担与责任赔偿的定夺问题。

首先,针对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由于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对他人造成伤害,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遵循“公平责任”原则处理。

我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2条中对这一问题有所规定,如果在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导致自身受到损害,而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在没有明确侵害人的情况下,受害者提出赔偿请求,人民法院需要根据受益方的受益程度、经济水平等,责令受益人给予一定赔偿。

再有,第157条中也提出规定,如果当事人对损害事件均没有过错,但是一方在为对方谋取利益或者创造共同利益过程中受到损害,应由对方或者受益方给予赔偿。

在志愿者损害赔偿中落实“公平责任”原则,既是保护志愿者的利益,也是对志愿者活动的支持,在能够保证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将有更多人加入到志愿者团队中。

其次,针对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对他人造成伤害后的责任划分与责任赔偿问题,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遵循“有限的志愿组织替代责任”原则处理。

如果志愿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尽到了责任与义务,但是仍然产生伤害,这种情况下志愿者本身无需再负有任何责任,而是由志愿组织承担相应责任。

在我国各地方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中普遍提到,对于志愿者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根据两种情况分析:其一,如果由于志愿者过错而导致志愿服务对象的人身财产损失,应该主要由志愿者组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由于志愿者故意行为或者重大过错而导致志愿服务对象的人身财产损失,志愿者组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后,可向志愿者追偿。

三、法律机制处理志愿服务风险的几点建议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一切社会活动都应该依法进行。

志愿服务活动也不例外。

将志愿服务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中,有利于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制定了志愿服务的专门法律,我国也有十多个省市制定了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法规和规章,但是还没有全国可以通用的专门立法。

因此,有必要借鉴他国以及本国地方性的经验,制定一部有关志愿服务的中央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促进志愿服务的规范性发展。

(一)推动志愿服务全国性立法在立法问题上,虽然我国针对志愿服务已经提出多项地方性法规,但是缺少统一协调和统一标准,导致地方法规的权威性欠佳,执行不到位。

因此,实施全国性立法势在必行。

但是也要注意,立法本身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全国性立法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因此在正式立法出台之前,还是需要先解决地方立法之间的协调问题,例如理清志愿服务的权利与义务,妥善处理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落实责任等,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规避能力志愿服务组织应在组织活动之前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风险,事先制定风险防范与应对方案,并且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加强风险监控与管理,确保志愿服务的顺利进行。

首先,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能够积极地转移风险、防范风险;其次,应通过制定具体的制度来分解风险。

(三)明确划分法律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实施志愿服务的整个过程中,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与志愿服务对象三者之间存在法律关系。

当风险发生并造成损失后,其中一方或多方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并提供经济赔偿。

在我国的法律中,明确了志愿服务组织的第一责任人身份,在此基础上理清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非常必要。

其一,如果志愿者已经履行了责任和义务,但是由于非主观行为而导致服务对象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损,这种情况应该由志愿服务组织提供赔偿,而志愿者不再承担责任;如果是志愿者的主观原因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他人利益受损,那么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共同承担责任并提供赔偿;但是志愿服务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之后,有权向志愿者追偿。

其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遭受利益损失,应由志愿服务组织出面协调,如落实保险赔偿、追究相应责任等。

其三,如果由于志愿服务组织方违反协议规定或者违规操作行为,损害了志愿者的权益,志愿服务组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发挥保险制度分担风险的作用保险是分担风险的最有效途径之一,通过购买保险,能够使志愿者利益受损时,及时得到补偿或救济。

当前很多志愿服务组织并没有给志愿服务者提供保险,针对这种情况,可以像一些专家建议的那样,购买“志愿服务侵权险”,弥补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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