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根据国内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了以下奖惩规定,旨在促使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要求,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奖励规定:
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可获得荣誉称号、奖金等奖励;
2. 员工提出并成功实施安全生产改进方案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4.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进行嘉奖和奖励;
5. 通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惩罚规定:
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导致事故隐患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严禁伪造、隐瞒、篡改和销毁安全生产记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4. 违反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的,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行政责任;
5. 对于有恶劣行为且对他人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人员,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罚。
三、奖惩执行机制:
1. 设立奖励和惩罚监督评估机构,定期检查和评估奖惩执行情况;
2. 奖惩结果应当及时向相关人员通报,并在内部公示,以形成有效震慑;
3. 奖励和惩罚力度应当相对应,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
4. 奖励和惩罚应当公正、公平,依法依规进行,杜绝任意性和不公正的行为;
5. 奖励和惩罚决策应当由合法授权的领导或决策机构进行,并保留相应的备案材料。
以上奖惩规定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行。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一、奖励规定
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奖励政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奖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并报告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的个人和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参与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的个人和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改进措施,减少安全隐患的个人和单位。
二、奖励措施
1.个人奖励措施:可以给予物质奖励,如奖金、奖品等;可以给予荣誉奖励,如先进个人、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可以给予晋升或晋级机会,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2.单位奖励措施:可以给予物质奖励,如奖金、奖品等;可以给予荣誉奖励,如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可以给予税务、财务等优惠政策。
三、惩罚规定
1.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对于造成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3.对于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降职、撤职、解聘等。
四、责任追究
1.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或安全隐患被曝光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责。
2.对于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根据“一岗双责”原则进行追责。
3.对于封锁、妨碍或阻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注意:以上为一般性的奖惩规定,各地具体实施细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份典型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一、奖励制度:
1. 安全生产表现奖:对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2.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卓越创新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3.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安全生产工作优秀的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4. 安全生产个人技能比赛奖:对在安全生产技能比赛中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等形式。
5. 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二、惩罚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责任人员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追责,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3. 安全生产警告处分: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轻微后果的人员进行警告处分。
4. 安全生产罚款: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 安全生产停工整顿: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要进行停工整顿,直至问题整改完毕并经安全监管部门复查合格为止。
以上是一份典型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全生产奖励与惩罚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奖励与惩罚制度模版安全生产奖励与惩罚制度是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和落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一个安全生产奖励与惩罚制度模版,供参考使用。
一、奖励制度1. 安全优秀奖1.1. 获奖条件: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员工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无事故发生、无违章操作、无违规行为。
1.2. 奖励措施:获奖员工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并有机会参与公司的培训项目或晋升机会。
2. 安全创新奖2.1. 获奖条件:每季度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提出创新性的安全管理措施或改进意见,并能够有效地得到应用。
2.2. 奖励措施:获奖员工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并有机会参与公司的技能培训项目或晋升机会。
3. 安全先进奖3.1. 获奖条件: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能够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为企业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
3.2. 奖励措施:获奖员工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并有机会参与公司的管理培训项目或晋升机会。
4. 安全技能竞赛奖4.1. 获奖条件:每年举办一次安全技能竞赛,评选标准为员工在竞赛中表现出色,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安全事故。
4.2. 奖励措施:获奖员工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并有机会参与公司的技能培训项目或晋升机会。
5. 安全纪律奖5.1. 获奖条件:每月评选一次,评选标准为员工在安全岗位上积极遵守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责任,没有发生违规行为或安全事故。
5.2. 奖励措施:获奖员工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二、惩罚制度1. 违章操作惩罚1.1. 违章操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改变作业程序,未经申请使用机具、设备,私自停产停产等违规行为。
1.2. 惩罚措施:根据违章操作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解雇等。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2.1.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1. 对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激励,以鼓励其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
2. 定期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并给予奖励,鼓励大家以身作则,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3.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将在年度评奖中获得相关奖励和荣誉称号。
4. 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每年评选并公示获奖名单。
二、惩罚管理1. 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个人或单位,将给予严肃批评、警告、记过、甚至开除、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2. 对于拒绝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将采取追责问责措施,严格追究责任。
3.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4. 对于发现违规行为的员工,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奖惩管理规定,旨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关键。
因此,奖惩管理对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三、奖励管理具体措施1. 设立“安全之星”计划,每月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并对其进行公开表扬和奖励。
2.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额外的奖金激励,以鼓励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 设立“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得到实施的员工和部门,给予奖金奖励和荣誉称号。
4. 对于在安全生产事故中表现英勇的员工,给予额外的奖励和慰问,以表彰其救人救火的行为。
五、惩罚管理具体措施1. 如果发现员工违反安全规定,首先进行口头批评和警告,提醒其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 对于屡教不改的员工,逐级进行严肃批评,并在人事档案中记录违规情况,以便考核表现。
3.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酿成较大安全事故的员工,将视情节采取停职、停工、开除等严厉处罚措施,以起到震慑作用。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行业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细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奖励细则:
1. 奖励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确定奖励依据。
2. 奖励对象: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团队或部门。
3. 奖励内容: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如奖金、物资;也可以是荣誉奖励,如嘉奖、表彰证书等。
4. 奖励程序:确定奖励对象后,对其进行公示,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审批和颁发奖励。
二、安全生产惩罚细则:
1. 惩罚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和后果的轻重,确定惩罚依据。
2. 惩罚对象: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的个人、团队或部门。
3. 惩罚内容:惩罚内容可能有罚款、扣减工资、降职、停职、解雇等。
4. 惩罚程序: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审批和执行惩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安全生产奖惩细则还需要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推进和落实。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范文安全生产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为了促进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参与,许多企业会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下面是一个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励:- 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出色、积极主动、具有示范作用的员工,每个季度或每年评选出一名或数名优秀员工,并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福利补贴;2. 安全生产创新奖励:- 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创新性建议或改进措施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荣誉称号;3.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励:- 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达到一定水平的部门或团队,公司将组织评选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或荣誉;4. 安全生产嘉奖:-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并有效遏制了安全隐患,有效防止了事故的发生,对于此类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嘉奖,并将其事迹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5. 安全生产表彰大会:- 每年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表彰大会,对单位或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给予相应的奖金或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通报:- 对于安全违规行为,公司将进行通报,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2. 安全纪律性处罚:-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或规程的员工,采取一定的纪律处分,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3. 安全责任追究:- 对于由于个人或团队的不作为或失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对其进行一定的责任追究,并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4. 安全培训教育:- 对于安全知识缺乏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员工,公司将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5. 安全隐患整改:-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公司将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奖惩制度的实施与管理1. 通过内部文件或规章制度的形式,将奖惩制度正式编写,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解释;2. 设立专门的奖惩制度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奖惩细则、评选标准、评审流程等;3. 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记录和档案,实现奖惩信息的记录、查询和管理;4. 建立奖惩制度的监督机制,对相关奖惩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公平性;5. 定期对奖惩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的规定和具体细则。
一、奖励规定:
1. 完成安全任务目标的人员,可以根据完成情况给予奖励,包括奖金、表彰证书、荣誉称号等;
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并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的人员,可以给予奖励,以激励其积极性;
3. 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生产安全的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4. 对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的人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5. 对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或个人,可以给予奖励并进行通报表彰。
二、处罚规定:
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程序的人员,根据违反程度,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2. 对隐瞒或报告不实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的人员,严重者可以给予解聘等处罚;
3. 在安全工作中作出严重失误而导致事故的人员,严重者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不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
5. 对对安全培训和演练不积极配合或不参与的人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实施细则:
1.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应经过内部相关部门或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执行;
2. 奖惩制度应公开透明,相关政策和流程应向全体员工宣传和解释清楚;
3. 奖惩结果应及时公布,确保公正公平,被处罚人员有权申诉;
4. 奖励和处罚应考虑到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表现,避免不公正和不合理的情况发生;
5. 奖励和处罚应有真实的证据和数据作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随意扣分;
6.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的改进,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其有效性。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1. 奖励措施:
- 优秀个人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比如给予奖金、荣誉称号、奖状等;
- 优秀团队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出色的团队进行奖励,比如给予团队奖金、奖杯、奖牌等;
- 安全创新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提出创新方法和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鼓励创新精神;
- 安全表扬信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显著贡献的个人发表表扬信,给予公开表扬和鼓励。
2. 惩罚措施:
- 违章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处罚,比如警告、罚款、扣除绩效等;
- 安全责任追究:对因个人或团队的不当行为导致事故发生或安全生产工作不达标的,追究相关责任,如降低职务级别、解聘等;
- 辞退惩处: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意瞒报事故的人员采取辞退措施,以严肃安全纪律。
3. 实施细则:
- 奖惩标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员工的实际表现制定奖惩标准,确保公正、透明;
- 奖惩程序:制定明确的奖惩程序,包括奖惩申请、审批、公示等环节,确保程序合法规范;
- 奖励公示:对获得奖励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公示,展示他们的成果和表彰,激励其他员工向他们学习;
- 惩处告知:对受到惩罚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告知,并说明原因和处罚依据,接受申诉和辩解;
- 培训教育: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通过以上的奖惩实施细则,可以促使员工主动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提高工作安全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安全。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奖励制度范本:
1. 安全奖励
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给予以下奖励:- 安全明星奖:每月评选出在安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 安全之星奖:每季度评选出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 安全先锋奖:每年评选出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可列入公司先进工作者名单。
- 安全团队奖:每年评选出在集体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可列入公司先进团队名单。
2. 安全提醒奖
每季度评选出在安全工作中积极宣传、提醒他人安全注意事项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3. 安全知识竞赛奖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对取得优胜成绩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安全生产惩罚制度范本:
1. 安全违规处罚
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行为,给予以下处罚:
- 轻微违规:口头警告或扣除一部分奖金。
- 一般违规:书面警告或扣除一定比例奖金。
- 严重违规:罚款或暂停相关工作职务。
- 特别严重违规: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对于因违规操作或管理不善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给予以下处罚:
- 纪律处分:扣除奖金、降薪或停职等。
- 经济赔偿:赔偿事故造成的损失。
- 法律责任: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以上奖励和惩罚制度范本供参考,具体执行以企业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为准。
请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进行适度的调整和完善。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1. 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制定了本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旨在激励优秀的安全管理,惩罚安全违规行为,从而有效促进企业安全文明建设。
2. 奖励制度2.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我们将给予以下奖励:- 荣誉称号:将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示范单位”等称号,以充分肯定其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 奖金发放:将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作为表彰和激励,奖金金额将与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表现和成绩挂钩,并根据奖励评审制度进行核定和发放。
- 要闻宣传: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成绩和亮点,将通过内部和外部宣传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增加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2.2 安全管理人员奖励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我们将给予以下奖励: - 荣誉称号:评选出“安全管理先进个人”、“优秀安全责任人”等称号,以表彰他们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杰出贡献。
- 奖金发放:根据个人安全管理成绩和表现,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作为激励和鼓励。
2.3 安全技能竞赛奖励组织安全技能竞赛,对取得好成绩的个人和团队予以奖励,奖励形式可以包括: - 奖状和荣誉证书的颁发。
- 奖品的发放,如实物奖品或购物卡等。
3. 处罚制度3.1 安全违规行为处罚对于安全违规行为,我们将根据严重程度采取以下处罚措施: - 记过处分:对于一般安全违规行为,对责任人予以记过处分,作为警示和纪律教育措施。
- 记大过处分:对于重大安全违规行为,对责任人予以记大过处分,并进行相应的薪酬和晋升冻结等处理。
- 辞退处理:对于严重危害安全的违规行为,将予以辞退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2 不良记录处理对于多次安全违规行为或多次累积违规人员,将建立不良记录,并视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 停职:对于不良记录人员,可以暂停其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和整顿。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
安全生产嘉奖和惩罚制度安全生产嘉奖和惩罚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紧要措施之一、这一制度旨在通过嘉奖优秀员工、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责任感,削减事故损失并提高生产效益,同时也是一种对于违反安全规定行为的惩戒手段。
下面就认真介绍一下安全生产嘉奖和惩罚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嘉奖制度1.表扬优秀员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表扬,每月或每季度表扬一批对安全生产有特别贡献的员工。
表彰方式可以是在企业公告栏上呈现他们的照片和事迹,还可以颁奖证书、奖金等,以激励他们在安全生产中连续发挥优秀的作用。
2.设立安全生产奖金企业每年应当依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设立肯定的安全生产奖金,一般职工应当依照岗位安全生产贡献的大小分别调配奖金。
同时,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嘉奖标准,将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作的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并严格依照评分设置奖金额度和个人奖项,从而激励和表彰安全生产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
3.供给晋升机会在企业中,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秀的员工,应当予以适当的晋升机会。
这样不仅可以表彰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贡献,还能够激励更多的人员积极参加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
二、惩罚制度1.警告制度企业为了防范事故发生,应当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惩罚制度。
首先,对于低级别的违规行为,可以采纳警告制度,发觉违规行为适时提出书面警告,要求其认真反思,并在肯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2.罚款制度对于安全生产违规的行为,可以采纳罚款制度对其进行惩罚。
企业可依据实在情况订立罚款额度,并将罚款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对于违规人员不遵守企业规定的通知要求,留意监管部门的整改看法,则可依照不怜悯况选择纪律惩罚的种类和实在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班组通报、劳动合同解除等。
3.停职制度在某些特别情况下,需要采纳立刻停职的方式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应当立刻实行停职行动,同时督促其认真反思,确保在安全生产方面不再显现违规行为。
4.停止劳动合同最后,对于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重点影响的违规行为,应当确认该行为的性质和影响,严格依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最后可以选择解除其劳动合同,并有关部门予以惩罚,以维护企业的经济进展和职工的个人安全,从而避开对企业的损失和不良影响。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和员工身心健康的保障,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非常重要。
下面是一份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供参考:一、安全生产奖励措施:1. 奖励制度:(1)企业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目标并实现了较好成绩的,给予经济奖励,如发放奖金、提高工资等。
(2)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荣誉表彰,如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示范岗位等。
(3)设置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连续无事故、事故率低于国家标准的生产部门给予奖励。
2. 培训奖励:(1)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取得证书或荣誉的,进行奖励,如升职、加薪等。
(2)建立技术培训、安全培训、急救培训等奖励机制,对参加培训且成绩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二、安全生产惩罚措施:1. 处罚制度:(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轻微事故的员工,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较大事故的员工,给予记过或留用处分,并进行再教育。
(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员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相应法律追究。
2. 经济处罚:(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轻微事故的,扣缴部分工资或发放降薪通知。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较大事故的,扣缴较大比例工资,并对其参加培训或岗位调整。
(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事故的,解聘或终止劳动合同。
3. 奖惩公示:(1)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和宣传,树立典型,倡导企业文化。
(2)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和批评教育,警示全体员工重视安全生产。
4. 安全素质考核:(1)定期对员工安全生产知识进行考核,未达到要求的进行强制培训。
(2)对员工安全操作技能进行定期检测,不合格者进行补课或限制操作权益。
以上是一份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的简要内容,具体实施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以确保安全生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奖惩办法。
一、奖励措施:
1. 安全生产责任明显落实,无安全事故的员工个人或队伍将受到表彰,颁发奖状和奖金,并在企业内部通报表扬。
2.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卓越贡献、创新思维等杰出表现的个人或团队将受到年度优秀员工奖励,提供培训机会或晋升机会。
3. 运行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或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的提出改善建议并得到采纳的员工将受到奖励。
二、惩罚措施:
1.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违规程度和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或降薪处罚。
2. 造成一般安全事故或次要事故的员工,将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降低相应的奖金或绩效评价。
3. 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员工,将被追究责任,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如罚款、停职、解雇等。
三、改进优化:
1. 定期开展安全巡检和演练,发现和排除隐患,提高员工对安全意识的重视,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
2. 建立健全员工安全报告制度,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地反映安全隐患,提供奖励或表扬的机制,使员工成为安全管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3. 不断改进奖惩机制,使其更加科学合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从而形成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文化氛围。
通过以上的奖惩措施,我们希望能够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
同时,我们也会不断地完善和优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效果,共同打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一师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精)
农一师阿拉尔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罚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效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为,依法惩处事故责任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监督管理,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师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社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奖励和惩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对生产经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个人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给予物质奖励。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以及经济处罚;对单位的行政处分分为通报批评、一票否决以及经济处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师市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或行政管理中,不能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之间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不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或严重影响职工健康的按本办法进行处罚,情况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和隶属关系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安全生产表彰奖励,由师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提出建议,报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并可给予适当奖励:(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成效显著的;(二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三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在安全生产中有革新、发明、创造的;(四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取得明显成果的;(五在事故的抢险救援中,使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六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挽回重大损失的;(七举报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属实的。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细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奖励措施:
-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给予荣誉称号、奖金或奖品等奖励。
- 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负责、立功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金或奖品等奖励。
- 安全生产创新奖励:对提出创新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技术工艺或设备等,给予奖励。
2. 惩罚措施:
- 安全生产违法处罚: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罚款、撤销许可证、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 安全责任人处罚:对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失职、渎职等导致重大事故的安全责任人,给予降职、停职、撤职等相应的处罚。
- 安全生产检查合格奖励惩罚:对定期检查中安全设施、安全装备、安全操作是否符合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的评定,并给予奖励或处罚。
3. 督促措施:
- 安全生产整改督迫: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经检查合格后给予奖励;逾期不整改的,可以采取罚款、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
- 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对生产企业、施工单位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督查考核,考核得分高的给予奖励,得分低的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督促措施。
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细则,具体的奖惩措施可以根据不同行业、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
同时,也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制定和执行。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考核管理制度总则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考核管理制度总则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生产文化,制定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考核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企业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员工、合同工等。
三、奖励管理1. 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关注工作安全、积极采取安全措施的员工。
2. 奖励方式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采用以下形式进行奖励:(1)奖金:根据员工的安全生产绩效,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2)荣誉称号:评选出优秀员工,给予荣誉称号和证书。
(3)其他奖励:可以根据员工的喜好和需要,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3. 奖励程序(1)评选:安全生产奖励委员会每月对员工的安全生产表现进行评选。
(2)公示: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征求员工意见和反馈。
(3)发放:奖励发放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四、处罚管理1. 处罚对象处罚对象为在工作中疏忽安全事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员工。
2. 处罚方式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和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处罚:(1)警告: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罚款: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
(3)停职: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时间的停职处罚。
(4)解聘:情节严重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处罚程序(1)调查: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2)听证:组织听证会,听取员工的陈述和申辩。
(3)决定:根据调查和听证结果,作出处罚决定。
(4)执行:将处罚结果告知员工,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执行。
五、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构设立安全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2. 评估标准评估员工的安全生产表现时,主要考察以下方面:(1)安全意识:是否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安全操作: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3)事故防控: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六、奖励与处罚结果的记录和公示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结果将进行记录,并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以实现公开、公正和公平。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范本
一、奖励措施
1. 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先进个人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颁发奖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安全生产管理示范先进团队奖励:每年评选一次,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责任心强、团队协作高效的团队,颁发奖金10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每月评选一次,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颁发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 安全检查合格奖励: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无安全隐患的部门,给予奖金5000元。
5. 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励:每半年评选一次,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颁发奖金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惩罚措施
1. 安全违规行为罚款: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不当、不听从安全管理人员指导等行为的个人,根据不同情况罚款200元
至1000元。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肃处理,包括开除、赔偿等。
3. 安全违规行为扣发奖金:对发生安全违规行为的员工,扣发其当月奖金50%至100%。
4. 安全考核不合格处罚:对安全考核不合格的部门,扣减该部门当年绩效分数的50%。
5. 安全培训不到位处罚:对未参加安全培训或参加培训但不合格的人员,扣发其当月工资10%至30%。
以上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则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调整。
在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时,重要的是要确保奖励和惩罚的公正性,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奖惩一、奖励制度1. 鼓励安全意识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石,为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我们设立以下奖励制度:(1) 安全岗位先进个人奖:每月评选一名表现优秀的员工,奖励现金1000元及荣誉证书。
(2) 安全生产先进团队奖:每季度评选一支优秀的团队,每位团队成员奖励现金500元及荣誉证书。
(3) 完成安全培训成绩优秀奖:每季度评选出安全培训成绩优秀的员工,奖励学习用品或者其他等值奖品。
2. 行为奖励(1) 安全生产意见建议奖励:对员工提出的有效安全意见和建议,经审查采纳后,给予奖励。
(2) 安全知识竞赛奖励: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对获胜个人或团队予以奖励。
3. 安全节日福利(1) 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同时,设置幸运抽奖环节,有机会获得额外的奖励。
二、处罚制度1. 违章违纪处罚(1) 轻微违章违纪:如未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违章操作工具等,给予口头警告或者经济罚款。
(2) 严重违章违纪:如故意破坏安全设施、擅离岗位或无理拒绝接受安全培训等,给予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可能给予停职、解雇等处罚。
2. 安全责任不履行处罚(1) 安全生产责任人未履行职责:对公司内安全生产责任人未履行职责,给予相应的内部处罚。
(2) 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对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职责,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责。
三、监督与检查1. 内部监督(1)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2) 配备安全督察员,随机进行企业内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外部监督(1) 监察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事业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2) 社会公众、员工及家属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可以向企业或监管部门举报。
四、总结与改进1. 定期开展安全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工作。
2.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改进措施,并及时推行。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奖惩规定。
第一条奖励措施1. 勇敢救人奖:对勇敢救人,挽救他人生命,保护企业财产等方面表现良好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安全生产贡献大奖:对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创新工作和出色完成安全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3. 安全生产提高奖: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以及识别和纠正事故隐患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4. 其他奖项: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显著成效或做出其他贡献的工作人员,可以酌情给予其他奖项。
第二条惩戒措施1. 警告:对安全管理不健全或安全规章制度不严格执行的工作人员给予警告,并记录下来,作为日后退职、提拔等方面的考核。
2. 记过:对安全管理缺乏监督或相对应措施不到位的管理人员给予记过,并对其进行教育辅导,督促其加强安全管理。
3. 记大过:对连续多次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管理人员,给予记大过,并依法考虑是否解聘。
4. 其他处罚:对于安全管理存在非一般的严重违规行为或事故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工作人员,给予其他处罚,并依法考虑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条以上奖惩措施应在企业章程中体现。
第四条生产经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
第五条本奖惩规定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适当地进行调整。
以上是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规定,希望广大工作人员能够充分注意安全生产,积极遵守本规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发挥每个人的力量,共同建设企业高质量发展及员工安全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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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一师阿拉尔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罚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效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为,依法惩处事故责任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监督管理,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师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社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奖励和惩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对生产经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个人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给予物质奖励。
对生产经营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以及经济处罚;对单位的行政处分分为通报批评、一票否决以及经济处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师市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或行政管理中,不能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之间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不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或严重影响职工健康的按本办法进行处罚,情况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和隶属关系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安全生产表彰奖励,由师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提出建议,报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并可给予适当奖励:(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成效显著的;(二)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三)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在安全生产中有革新、发明、创造的;(四)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预测预防事故,取得明显成果的;(五)在事故的抢险救援中,使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六)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挽回重大损失的;(七)举报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经查属实的。
(八)获得国家级、自治区、兵团安全生产管理奖励的。
第七条奖励标准:(一)被评为国家、自治区或兵团级安全生产先进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在评定部门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生产经营单位10000元、5000元奖励,奖给个人3000元、1500元的奖励。
(二)师市每年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评定安全生产甲、乙、丙级单位并挂牌,在甲级单位中评选先进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被评为甲级单位的,师根据单位职工人数多少,工作难易程度,分别奖给奖牌和2000-45000元的奖金,先进单位在甲级单位奖励的基础上上浮奖励20%;被评为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由师市给予荣誉称号和500元物质奖励。
甲级单位、先进单位的奖金用于奖励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同比例)。
单位其它行业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单位制定奖励办法并出资进行奖励。
(三)师市每年对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进行考核,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的分别奖给奖牌和4000元的奖金。
(四)结合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报请主管领导批准,组织不定期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活动,取得优胜单位的,给予1000_5000元的奖励。
(五)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重伤以上因工生产安全事故,经查情况属实的,给举报人100_500元的奖励(联合举报的,总奖励金平均分配)。
(六)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给予1000_5000元的奖励;在事故的抢险救援中,使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的,给予500_2000元的奖励。
第八条奖励经费从以下渠道筹措:(一)师市财政预算安排;(二)师市财政预算内提取的安全生产措施经费安排;(三)师市对违章违纪罚款。
第九条给予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的,由师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有关部门推荐,报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后,按审批程序和权限批准授予。
第十条师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每年检查、评比、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基层单位、甲级单位、合格班组和先进个人,并给予物资和荣誉奖励。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奖励津贴,上年被评为安全生产甲级单位的,次年对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领导每月给予400元的津贴,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的工作人员给予200元的津贴。
基层单位由所在企业或单位考核获得甲级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每月给予150元津贴,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给予100元津贴,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给予70元津贴。
上述属兼职工作的,所兼职务已享受其他津贴的不再同时享受津贴。
第三章处罚第十二条在年度安全考评中,生产经营单位在年度内发生因工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其它事故的,否决当年的安全生产甲级单位。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一次因工死亡2人或一次因工重伤3人以上9人以下或一次因工死亡1人和重伤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或造成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或一次因工死1人或一次因工重伤2人,情节严重的,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处分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一次因工死亡1-2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事故行业的分管领导分别给予本人上年度收入3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事故责任的大小给予本人上年度收入的5—30%的罚款。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等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按兵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处分决定予以处分。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一次因工重伤1-2人,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给予本人上年度收入15_3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据事故责任的大小给予本人上年度收入的5—30%的罚款。
第十六条给予发生因工死亡事故的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一次造成1人以上重伤责任事故的,或造成1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按下列规定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一)发生责任事故一次因工重伤1人,师市对生产经单位罚款3万元,一次2人因工重伤罚款6万元,一次3人因工重伤罚款10万元,一次造成3—8人重伤的每增重伤1人加重处罚2万元。
情节严重的从重加罚10—100%。
(二)发生一次因工死亡1人责任事故,师对生产经营单位罚款10万元,每增加1人因工死亡加罚10万元。
情节严重的从重加罚10—100%。
(三)发生一次责任事故,同时造成人员因工重伤和死亡的,按以上标准累加计算处罚。
(四)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或重伤9人以上(含9人)的较重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由兵团或国家有关部委进行处理,师和生产经营单位按事故处理批复进行处罚。
(五)煤矿发生一次因工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责任事故由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师、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个人按事故处理批复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农机在作业中发生事故,由农机监理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按下列办法进行处理:(一)农业机械在田间、地头、田间便道和团内非正规道路行驶造成的劳动者伤害列入本企业的因工伤亡考核,并按本办法的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条的相应条款对照处罚。
(二)农机车辆、机具在团内正规道路及省道上行驶,发生的车辆道路事故由农机监理部门或交警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因管理不善,违章蛮干,违章指挥,造成无人员伤亡的设备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对责任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处罚,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和负有管理、领导责任者按总损失处罚5-20%。
第二十条确因应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造成无法预料的设备事故,分别按标准的30%、50%、70%处罚。
第二十一条属于部分自然灾害或难以预料的意外伤亡事故,分别按标准的30%、50%或70%处罚,纯属自然灾害因素的伤亡事故免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经济损失较大的事故,罚款不足以弥补过失的可用赔款的办法进行个人赔偿,赔偿比例按有关规定视情节确定,但不超过上年度本人收入的100%。
生产经营单位对个人的罚款或赔款数额较大,且个人无力一次性交付的,应按《劳动法》的规定逐月扣罚。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一年之内重复发生责任事故的、或对已有明确规章制度的生产岗位,也明知存在事故隐患而违章指挥或冒险作业造成责任事故的,按标准加罚10-100%。
第二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水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和特种设备事故分别有由公安交管部门和师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公安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按其规定进行处理。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在公安交管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后,生产经营单位要对负有责任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二次处理,必要时师市相关部门予以督办。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视违法情节和违法的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一)违法行为的处理以《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进行处罚。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活动及其企业设立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建筑工程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等安全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农机在田间作业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及特殊工种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八)煤矿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按照《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