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紧急避险”制度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随着矿山行业的快速发展,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多变,工作人员面临着各种潜在危险。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能力,本公司特制定了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以确保工作人员在突发情况下迅速有效地避险。
二、系统概述1. 紧急避险系统是指一套包括应急避难通道、紧急避难器材、紧急避险装备等组成的系统,用于应对突发事件。
2. 紧急避险系统实施全员参与,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系统操作流程、紧急避险路线和避难区域的位置。
3. 紧急避险系统设备应定期检修,确保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三、组织机构1. 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设立专门的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
2.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小组由安全管理部经理带队,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四、培训与演练1. 公司定期开展紧急避险系统的培训和演练活动,确保工作人员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和使用技巧。
- 工作人员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演练。
- 应急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紧急避险系统应急演练,模拟突发事件,检验系统功能和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2. 每次培训和演练结束后,需记录相关参与人员名单、内容和效果,并不断总结经验,做好改进工作。
五、巡检和维护1. 紧急避险通道和设备的巡检与维护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通道通畅情况以及应急器材的完好性。
- 巡检频率:每月进行一次巡检。
- 巡检内容:检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 巡检记录:每次巡检需填写巡检记录,包括巡检日期、内容、处理情况等。
2. 维修:发现通道或设备存在问题,需立即上报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紧急避险预案1. 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紧急避险预案,包括避险区域的选择、逃生路径的设定、人员疏散和安全指引等。
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紧急避险预案,掌握避难区域位置和应急反应流程,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避险。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5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3、我矿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并符合“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
二、紧急避险系统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2、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突出等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避险人员提供的一个安全避险密闭空间,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____年的避难硐室。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____年的避难硐室。
3、所有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____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自救器。
4、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以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需要为原则。
优先采用避难硐室,也可采用避难硐室与可移动式救生舱有机结合的方式。
5、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空气净化与温湿度调节、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____小时。
紧急避险设施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检查监察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模版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有效地采取避险措施,保障井下人员的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采矿企业井下作业场所。
二、基本要求1. 紧急避险系统应设有专人管理,负责避险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查。
2. 避险系统应具备及时发出警报、提供避险通道、保障通信、供应应急物资等基本功能。
3. 避险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三、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和功能1. 紧急避险系统由警报器、避险通道、通信设备、应急物资等多个部分组成。
2. 警报器应能够发出清晰响亮的警报声,以提醒井下人员及时采取避险措施。
3. 避险通道应设在井下主要通道旁,保持畅通,方便人员撤离。
4. 通信设备应能够实现井下与地面的双向通信,确保井下人员能及时与外界联系。
5. 应急物资包括食品、水、医药等,应储备足够供井下人员使用的数量。
四、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和维护1. 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应定期进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2. 避险通道应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及时清理障碍物,确保畅通。
3. 通信设备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检修和测试,确保其可靠性。
4. 应急物资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补充,确保充足。
五、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应急演练,以确保井下人员了解避险系统的使用方法和避险通道的位置。
2. 演练应包括警报响起后人员迅速撤离、通信设备的使用、应急物资的获取等环节。
3. 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改进,不断提高应急避险系统的运行效能。
六、责任和监督1. 井下避险系统负责人应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避险系统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
2. 上级主管单位应定期组织对避险系统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井下人员应按照避险系统的规定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井下避险系统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经井下避险系统负责人审核后生效,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执行。
2023年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2023年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井下矿工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系列安全措施和应急行动,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井下设施的正常运行。
管理制度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矿工在使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时的行为和流程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以确保各种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以下是2023年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供参考。
一、制定“紧急避险系统”应急预案1.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矿山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地质灾害、事故、火灾等情况的处理流程,以及矿工应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2. 应急预案必须经过矿山领导的批准,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以确保矿工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二、建立有效的技术设备保障措施1. 矿山应配备先进的“紧急避险系统”设备,包括呼吸器、避难所、通信设备等,确保设备完好可用。
2. 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正常运行。
三、提供专业培训和教育1. 矿山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包括紧急避险系统的操作培训、应急知识教育等,提高矿工的应急意识和技能。
2. 培训内容应包括矿工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技能,以及对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四、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和处置机制1. 矿工在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或值班人员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置。
2. 上级领导或值班人员应及时组织矿工进行避险和撤离,并统计人员伤亡情况,提供紧急救援。
五、加强监督和检查1. 矿山领导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矿山的“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2. 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矿山的监督力度,确保矿山严格执行“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并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1. 矿山应加强与相关救援单位、行业协会的合作,共享紧急情况下的救援信息和技术支持,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
2. 建立和完善矿山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相关安全信息,提醒其他矿山注意类似安全隐患。
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一、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煤矿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由于煤矿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必须建立健全的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
二、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一)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的概念及重要性紧急避险管理制度是为了应对突发性事故,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煤矿生产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危险源控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紧急避险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人员的紧急避险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责任网格,确保责任到人。
2. 紧急避险预案制定和更新: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紧急避险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演讲,不断完善和更新预案。
3. 紧急避险设施和装备管理:统一管理各类紧急避险设施和装备,保障设施和装备的完好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紧急避险培训:开展员工紧急避险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5. 紧急遇险报警机制:建立紧急遇险报警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事故,减少损失。
6. 紧急避险后勤支援:建立紧急避险后勤支援系统,保障矿工在事故中的基本生活需求。
7. 紧急避险效果评价:定期对紧急避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三、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推广要想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必须要严格执行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确保每项制度都能落实到位,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同时,还要不断加大对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总而言之,建立健全的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对于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伤亡、保障煤矿生产的持续稳定至关重要。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密切合作,共同落实好紧急避险管理制度,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我们制定了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启动避险系统,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紧急避险系统的定义和原则1. 紧急避险系统是指在井下作业中,当遇到火灾、爆炸、透水、冒顶、坍塌等突发情况时,能够提供紧急避险通道和安全设施的系统。
2. 紧急避险系统的原则包括:(1) 应具备自动启动的功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自动开启避险通道。
(2) 避险通道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建筑材料和结构,确保井下作业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逃离事故现场。
(3) 避险通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保证井下作业人员能够顺利逃生。
(4) 避险通道应有明显的标识,包括路线指示、紧急出口标志等,方便井下作业人员逃生。
(5) 避险通道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和配备1. 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包括:(1) 避险通道:采用钢筋混凝土或其他耐火材料建设,能够承受一定的外力和温度。
(2) 紧急出口:设置在避险通道的出口位置,具备易于打开和关闭的功能。
紧急出口应配备紧急出口标志,确保井下作业人员能够迅速找到出口。
(3) 通风系统:保证避险通道内空气流通,防止井下作业人员中毒或窒息。
通风系统应配备自动启动功能,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自动开启。
(4) 照明设施:确保避险通道内能够有足够的光线,方便井下作业人员逃生。
(5) 报警器:设置在避险通道内,能够向井下作业人员发出紧急避险信号,提醒他们迅速逃生。
(6) 逃生装备:避险通道内应配备逃生装备,包括逃生绳索、呼吸器等,以帮助井下作业人员顺利逃生。
2. 紧急避险系统的配备应根据具体井下作业情况来确定,灵活可调整。
四、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流程1. 系统启动流程:(1) 当井下作业出现火灾、爆炸、透水、冒顶、坍塌等紧急情况时,井下作业人员应立即启动紧急避险系统。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井下紧急避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作业场所和设备。
对于特殊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当井下作业出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启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1. 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井下火灾、瓦斯爆炸、巷道塌方、设备故障等。
2. 启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方式包括警报、电话通知、呼叫设备等,供作业人员和指挥中心使用。
第四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和布局应满足以下要求:1. 组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主控制室•紧急疏散通道•应急通讯设备•紧急照明设备•紧急氧气供应设备•紧急避险工具•紧急避险装备2. 布局:•主控制室应位于井下中央位置,便于监测和指挥井下紧急避险工作。
•紧急疏散通道应与井口直通,通道内应配备紧急照明和导向标识,便于作业人员快速安全撤离。
•应急通讯设备应分布在各主要作业区域,包括对讲机、电话等,便于作业人员与指挥中心保持沟通。
•紧急照明设备应均匀分布在井下各个作业区域,确保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照明。
•紧急氧气供应设备应分布在井下各个作业区域,方便作业人员获取氧气补给。
•紧急避险工具和装备应根据实际井下情况配置,包括灭火器、破拆工具、救生绳索等。
第五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1. 全面检查和测试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功能和运行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2. 定期清洁井下紧急避险设备,防止灰尘和杂物影响正常使用。
3. 对井下紧急避险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其可靠性和耐用性。
4. 建立相应的维护记录和报告。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六条对井下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运行和应急处置技能的考核。
1. 考核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对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设备的操作、维护和保养。
2. 考核方式可以是书面考试、实际操作考核或模拟紧急情况应对演练。
3. 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人员聘用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与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要求1. 掌握系统操作知识:所有使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系统的正常操作流程和紧急避险措施。
2. 定期维护检查:定期对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紧急避险演练:定期组织紧急避险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4. 紧急避险系统备件:确保紧急避险系统备件的及时补充和更换,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5. 系统记录和报告:及时记录和报告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操作情况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操作规程1. 启动系统:a. 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按下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启动按钮;b. 系统启动后,根据提示进行相应操作,进行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2. 报警处理:a. 系统启动后,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引起相关人员的注意;b. 紧急避险队伍应迅速集结,按照预先制定的行动计划进行避险。
3. 紧急避险措施:a. 紧急避险队伍应按照预先制定的避险路线和避险流程进行避险;b. 遇到困难或问题时,应及时向系统操作人员进行报告,并由系统操作人员指导解决。
4. 故障处理:a. 在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下,应立即报告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处理;b. 系统操作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故障排除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五、紧急避险演练紧急避险演练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目标和任务:明确紧急避险演练的目标和任务,确保演练的实施和效果。
2. 参与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演练参与人员,包括系统操作人员和紧急避险队伍成员。
3. 避险路线和流程:制定避险路线和流程,确保队伍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流程进行避险。
4. 演练时间和地点:确定演练的时间和地点,保证演练的顺利进行。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紧急避险系统是在井下采矿作业中重要的保障措施之一,用于应对突发事故和危险情况。
为了确保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关于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的范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确保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指为应对突发事故和危险情况而设置的一系列设备、设施和应急预案,包括逃生通道、救生设备、通信设备等。
第四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有效。
第五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任务是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应急能力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六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责任主体是井下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七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第八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当包括以下设备和设施:1. 逃生通道:明确规定逃生通道的设置要求,保持通道畅通,标示清晰,防止堵塞和积水。
2. 救生设备:配备救生绳、救生带、救生衣等必要救生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3. 通信设备:配备可靠的井下通信设备,如对讲机、电台等,保证井下作业人员与地面的通信畅通。
4. 紧急逃生装置:设置紧急逃生装置,包括安全绳梯、逃生滑车等,保证在突发事故中能够安全逃离。
5. 紧急抢救设备:配备急救箱、氧气瓶等急救设备,确保在事故中能够及时进行抢救。
第九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设施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能够熟练操作和使用。
第三章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措施第十一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紧急避险系统的功能
紧急避险系统的功能主要包括为井下作业人员提 供生命保障、紧急避险和安全脱险三个方面。
紧急避险系统能够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生 存条件,如空气、水、食品等,以延长待救时间 ,为外部救援创造条件。
考核机制
责任考核
煤矿应将紧急避险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责任明确到个人,并将其纳入考核体系,对履行职责 不到位的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目标考核
根据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情况和事故应对效果,对煤矿整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目标考核 ,激励煤矿加强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奖惩制度
将紧急避险系统的运行状况与安全奖惩制度挂钩,对在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中表 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对因工作失职导致系统故障或事故应对不力的个人和团队 进行惩罚。
在救援过程中,监测预警组要及时监测 井下环境,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
应急保障措施
01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 力。
02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 资的及时供应。
03
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04
与外部救援队伍建立合作关系,提高 应急响应能力。
07
监督与考核机制
紧急避险系统是煤矿安全避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 全具有重要意义。
紧急避险系统的组成
紧急避险系统主要由紧急避险硐室、压风自救装置、供 水施救装置、通信联络系统和氧气供给系统等组成。
压风自救装置是指利用压风管道向紧急避险硐室或相关 区域供风的设备,以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在灾变期间能够 获得足够的空气。
石关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与技术档案整理
石关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与技术档案整理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石关煤矿的紧急避险管理制度,并整理相关技术档案,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石关煤矿所有员工。
2. 紧急避险管理制度2.1 紧急避险组织架构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为成员的紧急避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紧急避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2 紧急避险培训定期组织矿工进行紧急避险知识培训,提高矿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3 紧急避险设施确保紧急避险设施完好,包括紧急出口、避险硐室、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系统等。
2.4 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应急人员和应急资源配置。
2.5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 技术档案整理3.1 矿井图纸整理矿井图纸,包括井上下对照图、矿井平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防治水工程平面图等。
3.2 矿井安全设施收集矿井安全设施相关资料,包括紧急避险设施、监测监控系统、防治水设施、防火设施等。
3.3 矿井防治水资料整理矿井防治水资料,包括水文地质资料、防治水计划、防治水措施、防治水应急预案等。
3.4 矿井火灾防治资料收集矿井火灾防治资料,包括火灾防治计划、火灾应急预案、火灾防治措施等。
3.5 矿井通风资料整理矿井通风资料,包括通风设计、通风设施、通风参数等。
4.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完善。
矿长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执行。
---以上就是石关煤矿紧急避险管理制度与技术档案整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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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4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是矿山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安全措施。
为了确保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有效运行,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
一、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设置与管理1.安全避险系统的设置: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确定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布置和设备配置,确保各个区域都有可靠的安全避险设施。
2.安全避险系统的管理:建立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避险系统的设备状态、运行记录等进行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护。
二、井下安全避险应急预案与演练1.应急预案的编制:制定完善的井下安全避险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行动方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避险行动。
2.演练的开展:定期组织井下安全避险演练,包括模拟实际情况下的避险行动和设备操作,提高人员的应急避险能力和熟悉度。
三、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维护保养1.维护保养计划的制定:制定详细的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计划,明确保养的时间、方法和责任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维护保养的落实:严格执行维护保养计划,及时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确保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检测监控1.设备检测监控的内容:建立完善的井下安全避险设备的检测监控体系,包括设备的传感器监测、运行数据的采集和记录等,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2.监控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定期对设备的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报警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五、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与教育1.培训计划的制定:制定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安全知识、避险技能和应急预案的培训内容,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2.培训教育的实施:组织井下安全避险人员的培训教育活动,通过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六、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的监督与评估1.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建立定期的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内容,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四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是指在矿山、隧道等特殊环境中进行的紧急撤离和避险工作。
为了确保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示例,包括应急预案、逃生通道、防灭火系统、通风系统、救援设备、培训与演练等方面。
一、应急预案1. 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类型、应急措施、组织架构、通信与报警等内容。
2. 应急预案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3. 应急预案的执行应进行定期演练,以检验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二、逃生通道1. 应建立完善的逃生通道系统,包括疏散通道、应急出口等。
2. 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封闭。
3. 逃生通道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人员顺利撤离。
三、防灭火系统1. 应建立完善的防灭火系统,包括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等。
2. 灭火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3. 应派设专人负责防灭火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四、通风系统1. 应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保证井下空气新鲜、流通。
2. 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在发生火灾或有毒气体泄漏等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相应的通风措施,确保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
五、救援设备1. 应建立完善的救援设备库,包括呼吸器、救生绳等。
2. 救援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性能正常。
3. 应派设专人负责救援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六、培训与演练1. 应定期组织井下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应急逃生、灭火救援等内容。
2. 应定期组织井下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检验其应急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
3. 应跟踪井下人员的培训情况和演练成果,进行记录和总结,以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以上是一个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简要示例,其中每个系统可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在实际运行中,还应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进行具体操作和措施的制定。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二)1.目的为了保证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正常运行,提高我矿井下避灾、逃灾、抢险救灾能力,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2023-11-05CATALOGUE目录•引言•紧急避险系统设施与管理•紧急避险系统运行程序•安全培训与教育•安全监督与检查•相关文件与记录•附录01引言为了规范和加强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目的近年来,我国煤矿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建立和完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可以为井下工作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应急避险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背景目的和背景•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煤矿企业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适用范围定义与术语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井下工作人员提供避难、等待救援的设施和设备,包括避难硐室、救生舱、呼吸器等。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在井下关键位置设置的固定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生存设施和设备,可供井下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躲避危险。
避难硐室一种移动式紧急避险设施,内置生存用品和医疗急救设备,可在井下事故发生时为受伤或中毒人员提供紧急救治。
救生舱在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紧急情况下,为井下工作人员提供呼吸保护的设备,包括自救器和正压氧气呼吸器等。
呼吸器02紧急避险系统设施与管理设施配备与布局设施种类01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配备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等设施。
布局原则02紧急避险设施应结合井下采掘布局,选择在地质条件相对较好、交通位置便利的区域,并确保与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运输巷道等相对距离较近。
出口设置03紧急避险设施应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并确保出口畅通无阻,满足紧急情况下快速撤离的需求。
实体防护紧急避险设施应采用耐火、耐压、防水的材料建造,以抵御井下各种灾害的影响。
同时,对避难硐室、救生舱等重要设施应进行实体防护,以增加其安全性。
安全标识在紧急避险设施附近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牌,标明设施名称、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方便矿工了解和掌握。
安全防护与标识维护与检查定期维护对紧急避险设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范文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防火控制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沉降系统和救援系统。
为了确保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运行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范文:一、防火控制系统1. 防火设备管理1.1. 确保防火设备按时进行巡检,检查其是否正常运行。
1.2. 定期更换防火设备中的易损件,确保其性能达标。
1.3. 防火设备维修、保养和更新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并及时记录维修情况。
2. 火灾应急响应2.1.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2.2. 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火灾应对能力。
二、通风系统1. 通风设备运行管理1.1. 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1.2. 对通风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清洁通风管道。
1.3. 确保通风系统能够有效排除有害气体,保持井下空气质量达标。
2. 通风调节管理2.1. 根据实际井下情况,合理调节通风系统的风量和方向。
2.2. 对于井下通风不畅或者气味异样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整。
三、排水系统1. 排水设备管理1.1. 定期检查排水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1.2. 对排水系统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清理排水管道。
1.3. 确保排水系统能够迅速排除井下积水,保持井下工作区域干燥。
2. 排水规范管理2.1. 制定排水规范,明确排水的时间、方式和频率。
2.2. 进行排水时,确保有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和操作,避免出现问题。
四、电气系统1. 电气设备管理1.1.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 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避免电气设备引发的安全事故。
1.3. 对于老化的电气设备,及时更换或进行维修。
2. 电气安全管理2.1. 做好电气设备的绝缘检查和接地保护,确保人员安全。
2.2. 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温度检测,预防火灾和电气事故的发生。
五、沉降系统1. 沉降监测管理1.1. 对沉降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确保沉降工作正常。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确保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安全避险工作,包括煤矿、石油、天然气等井下工作。
第三条井下安全避险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井下安全避险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避险工作人员,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工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井下安全避险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严格遵守管理制度。
第六条井下安全避险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制度相结合,互相配合,共同推进。
第二章疏散与逃生系统第七条疏散与逃生系统应设置合理的避险通道和应急逃生门,确保工人在突发事故时的安全撤离。
第八条避险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或设置障碍物。
第九条避险通道应设置标志灯和安全指示牌,以指示工人安全疏散的方向。
第十条应急逃生门应定期检查并保持正常开启状态,不能被其他设备或物品堵塞。
第十一条疏散与逃生系统的使用方法及相关应急预案应定期组织培训,并通过演练确保工人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救援与救助系统第十二条救援与救助系统应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工具,包括急救箱、矿灯、担架等。
第十三条救援设备和工具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四条救援队伍应定期组织训练,提高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发生事故时,所有工人应立即发出求救信号,并按照预案等待救援。
第十六条救援队伍在进行救援时,应按照预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救援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章通风与防尘系统第十七条井下应建立完善的通风与防尘系统,确保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十八条通风系统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九条对于存在粉尘污染的作业区域,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如湿法作业、喷洒防尘剂等。
第二十条各个区域的空气质量应进行定期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通风与防尘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应定期组织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工人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工作人员。
第三条安全责任1.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负责;2.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紧急避险系统操作。
第四条安全意识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紧急避险系统1. 紧急避险系统是指用于发现和处理井下紧急情况、确保井下工作人员安全的设备和程序;2. 紧急避险系统应符合相关的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井下紧急情况的处理第六条紧急情况的判定1. 井下工作人员应随时保持警觉,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保持敏感;2. 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瓦斯泄漏、坍塌、事故等。
第七条紧急情况的报警1. 井下工作人员发现紧急情况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报警,将情况详细告知;2. 确保报警后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向所在部门提供紧急情况的实时信息。
第八条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1. 在紧急情况发生后,井下工作人员应根据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快速采取应急措施;2. 根据紧急情况处理程序,采取有效手段控制和消除紧急情况。
第九条紧急情况的通知和疏散1. 紧急情况发生后,井下工作人员应迅速将相关人员通知到位,并采取疏散措施;2. 确保疏散过程中无人被阻碍或困住,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第三章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第十条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1. 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紧急避险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2. 执行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操作也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十一条紧急避险系统的维护1. 紧急避险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2. 维护和检修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并做好相应的维护记录。
第十二条紧急避险系统的演练1. 定期进行紧急避险系统的演练,以提高井下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2. 演练应包括紧急情况的判定、报警、应急处置和疏散等步骤,并对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一、制度的背景和意义煤矿作为我国主要的能源产业,其采煤和生产过程中频繁发生矿难事故,其中以井下火灾和矿震为主要灾害类型,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极大威胁。
因此,建立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能够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减少矿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制度的基本要求(一)紧急避难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紧急避难设施是指在煤矿井下、巷道等处设置的应急避难室、安全壳、封闭墙、水源口等,这些设施应该满足下列要求:1.设施的位置应该易于接近,建设严格按照工程标准执行;2.设施的门窗应该顺畅开启,空气清新,确保良好的通风效果;3.设施的防护材料应该经久耐用、不受环境影响;(二)管理制度的落实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管理是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手段,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在制度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建立应急预案,明确避难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2.定期对避难设施和相关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器材完好;3.按照制度规定定期对矿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掌握避难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技能;4.遇到紧急情况,应严格按照拟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确保矿工的安全。
三、制度的执行和效果评价制度执行是制度的重要内容,要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可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制度宣传,鼓励矿工积极参与管理;2.检查和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3.在避难设施使用过程中,及时跟踪和记录问题,及时处理;4.大力宣传制度执行效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经过制度的严格执行,煤矿的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得到了有效改善,紧急避难设施得到全面建设、维护和更新,相关配套工具和设备得到及时追加。
同时,由于有效的制度执行,煤矿矿难事故的发生率得到明显降低,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也得到了有效保障。
四、结语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有效的避难和救援是确保矿工生命安全的首要条件。
避险管理制度
避险管理制度避险管理制度1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3、我矿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并符合“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
二、紧急避险系统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
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2、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突出等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避险人员提供的一个安全避险密闭空间,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
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的避难硐室。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的避难硐室。
3、所有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自救器。
4、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以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需要为原则。
优先采用避难硐室,也可采用避难硐室与可移动式救生舱有机结合的方式。
5、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空气净化与温湿度调节、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险设施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检查监察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
煤矿紧急避险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煤矿井下突发事故,确保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井应对紧急情况的应急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井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人为操作等原因导致的紧急避险行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紧急避险指挥部(1)指挥长:矿长或其授权的副矿长。
(2)副指挥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
(3)成员:各科室、车间、班组负责人。
2. 紧急避险指挥部职责(1)组织、指挥和协调紧急避险行动。
(2)及时向矿长汇报紧急避险行动情况。
(3)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确保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4)制定和落实紧急避险措施,确保矿工生命财产安全。
3. 各科室、车间、班组职责(1)按照指挥部指令,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2)协助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3)确保紧急避险行动中的通信畅通。
四、紧急避险措施1. 预警信息发布(1)当矿井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启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知井下作业人员。
(2)通过广播、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告知井下作业人员紧急避险的相关信息。
2. 撤离行动(1)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井下作业人员按照指定路线迅速撤离。
(2)在撤离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防止踩踏、挤压等事故发生。
3. 应急救援(1)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迅速送往医院。
(3)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确保无遗漏人员。
4. 事故调查与处理(1)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
(2)根据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矿工的紧急避险意识和应急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撤离路线、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应急救援等。
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应急预案。
六、附则1. 本预案由矿长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矿长授权的副矿长负责修订。
4. 本预案的修改、废止需经矿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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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永久避难硐室
1、永久避难硐室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确保在服务期间不受采动影响。前后20米范围内巷道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特殊情况下布置在煤层中时应有控制瓦斯涌出和防止瓦斯集聚、煤层自燃的措施。
2、永久避难硐室应由过渡室和生存室等构成,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隔离门结构。两道隔离门之间为过渡室,第二道隔离门以内为生存室。过渡室净面积应不小于3.0㎡,内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第一道隔离门上设观察窗,靠近底板附近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生存室净高不低于2.0米,长度、宽度根据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以及内配装备情况确定。每人应有不低于0.75㎡的使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50人,不宜多于100人。靠近底板附近设置不少于两趟的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
2、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避险人员提供的一个安全避险密闭空间,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的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的避难硐室。
7、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有机联系,形成井下整体安全避险系统。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对紧急避险设施的环境参数进行监测。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应能实时监测井下人员分布和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情况。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能为紧急避险设施供给足量压气。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并为在紧急情况下输送液态营养物质创造条件。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应延伸至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紧急避险设施内应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8、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的标示。矿井避灾路线图中应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的位置和规格、种类,井巷中应有紧急避险设施方位的明显标示,以方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迅速到达紧急避险设施。
9、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
井下“紧急避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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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一善和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3、所有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自救器。
4、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以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需要为原则。优先采用避难硐室,也可采用避难硐室与可移动式救生舱有机结合的方式。
硐室入、出口处应设人员定位基站,实时监测人员进出紧急避险设施情况。
硐室入口处和内部应分别安设直通矿调度室的固定电话,硐室内宜加配无线电话或应急通讯设施。
7、永久避难硐室应配备独立的内外环境参数检测或监测仪器,实现突发紧急情况下人员避险时对硐室内的O2、CH4、CO2、CO、温度、湿度和硐室外的O2、CH4、CO2、CO、的检测或监测。
3、我公司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并符合“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
二、紧急避险系统
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3、隔离门、墙应按不低于井下水泵房密闭门的标准建造,密封可靠,开闭灵活。隔离门墙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0.2米,或见硬顶、硬帮,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25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体接实,保证足够的气密性。
4、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顶板和墙壁的颜色宜为浅色。硐室地面高于巷道底板0.2米。
5、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空气净化与温湿度调节、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紧急避险设施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检查监察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
6、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由煤炭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整体设计。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经过评审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5、有条件的矿井宜布置直达地表的大直径钻孔,钻孔直径不小于150 毫米;通过钻孔设置水管和电缆时,水管应有减压装置;钻孔地表出口应有必要的保护装置并储备自带动力压风机,数量不少于2台。
6、永久避难硐室接入矿井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供电系统。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供电等管线在接入硐室前应采取保护措施。
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过滤装置具备油水分离功能。
接入的矿井供水管路,应有专用接口和供水阀,水量和水压满足额定避险人员避险时的需要。
硐室内部和外部应分别设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对硐室内外的O2、CH4、CO2、CO、温度等进行实时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