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解读铝行业规范
工信部公布铝铅锌镁行业规范条件
工信部公布铝铅锌镁行业规范条件来源:中国矿业报作者:【铝道网】工信部近日公布2020年3月30日起施行《铝行业规范条件》《铅锌行业规范条件》《镁行业规范条件》,进一步加快铝、铅锌、镁产业转型升级,促进3个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推动3个行业高质量发展。
3个行业规范条件均自2020年3月30日起施行。
《铝行业规范条件》提出,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生产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矿山企业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环境、浪费资源。
鼓励电解铝企业通过重组实现水电铝、煤电铝或铝电一体化发展。
鼓励再生铝企业靠近废铝资源聚集地区布局。
《铅锌行业规范条件》提出,铅锌矿山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其中,铅锌矿山企业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环境、浪费资源。
《镁行业规范条件》提出,镁矿山、冶炼企业应靠近具有资源、能源优势地区,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其中,镁矿山企业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环境、浪费资源。
铝行业规范条件为推进铝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再生铝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工信部铝行业规范条件
工信部铝行业规范条件近年来,随着国内铝行业的不断发展,铝材制品的生产技术和品质也在不断提升。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铝行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信部制定并实施了铝行业规范条件,这对促进铝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铝行业规范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规范铝材制品的生产流程和产品质量,二是规范铝行业的安全生产,三是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
其中,规范产品质量是铝行业规范条件的核心。
铝材制品的生产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如原料选购、熔炼、轧制等。
规范工艺流程对于确保产品质量具有决定性作用。
铝行业规范条件要求铝材制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标准和质量标准,并对产品的外观、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此外,规范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标准操作,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这对于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企业的竞争力至关重要。
与此同时,铝行业安全生产也是铝行业规范条件中的重要一环。
铝行业是一个高度危险的行业,熔融的铝液具有较强腐蚀性,且易于自燃。
因此,铝行业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预防。
铝行业规范条件明确了安全生产标准,并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自查、整改和评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员工和企业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最后,铝行业规范条件对环境保护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铝行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这些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铝行业规范条件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环保要求,企业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产生的废气、废水等有害物质进行处理,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总之,工信部铝行业规范条件的出台,规范了铝材制品生产过程,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加强了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
未来,铝行业要继续改善其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逐步增强其自主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铝行业规范条件
铝行业规范条件铝行业规范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过程规范:铝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控制和减少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 原材料选择和管理:铝行业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铝原材料,并建立严格的原材料进货检验程序,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安全。
同时,铝行业还应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确保原材料的物料流和信息流的准确性,防止原材料的浪费和损耗。
3. 生产设备和技术要求:铝行业应当选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同时,铝行业还应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减少故障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障:铝行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铝行业还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检测,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5. 产品质量控制:铝行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制定详细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需求。
铝行业还应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6. 废物和废水处理:铝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废水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排放,确保环境不受到污染。
7. 企业社会责任:铝行业应当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员工福利、社会公益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铝行业要想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范条件,加强生产过程的环保控制,优化生产设备和技术,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废物和废水的处理与处置工作,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只有这样,铝行业才能在全球市场上保持竞争力,并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实现供需动态平衡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要求,现将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包含电解工序生产铝液、铝锭等建设项目,应通过兼并重组、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集团内部产能转移和产能指标交易的方式取得电解铝产能置换指标,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二、可用于产能置换的指标,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要求的合规项目产能,须在2017年10月底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的清理整顿电解铝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的项目清单内,但已超过国家明令淘汰期限的落后产能、2013年以前关停但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或省级人民政府完成任务公告(以下统称淘汰公告)的产能不得用于置换;2017年10月及以后建成的合规产能也可用于产能置换。
产能数量须以备案或者核准文件上的设计产能值为准。
三、2011年及以后关停并列入淘汰公告的产能可用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处理意见的建设项目的产能置换。
《铝行业规范条件》解读
《铝行业规范条件》解读一、修定并颁布《规范条件》背景是什么?有何重要意义?为落实《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适应近年来铝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应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金融、行业协会、设计研究单位和广大生产企业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开展行业规范管理的呼声和诉求,我部在广泛听取行业协会、地方工业主管部门、重点企业、设计研究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安全监督总局等部门,对《铝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以下简称《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铝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
我国是世界铝生产大国,氧化铝和电解铝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
但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资源保障程度低、电解铝和再生铝产能过剩、氧化铝和电解铝大多数企业未经国家核准、产业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2012年铝冶炼行业实现利润仅9.3亿元,2013年1到5月,亏损3.5亿元,众多企业亏损严重。
2012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品种产能过剩矛盾作为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要通过严格执行准入标准,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因此,亟需对《铝行业准入条件(2007)》进行修订,提高准入标准,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对行业发展进行引导和规范。
近年来我国铝行业在技术进步、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自主开发的异型阴极槽等铝电解节电技术居世界领先,500千安大型预焙槽等已经得到应用,低温低电压铝电解节能技术取得了突破,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已基本实现产业化。
根据国家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的要求,铝土矿山已经下放地方核准。
总之,国内铝行业在产业政策、产业规模、工艺技术和装备、资源和能源消耗、环保等指标方面,与2007年相比均发生了巨大变化。
因此,为适应铝工业发展的实际,引导铝行业技术进步,修订原《准入条件》是非常必要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等关于遏制电解铝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等关于遏制电解铝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等关于遏制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冶金工业管理【发文字号】工信部联原[2021]177号【失效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6号�D�D工业和信息化部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监察部【发布日期】2021.04.14 【实施日期】2021.04.14 【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遏制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原[2021]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监察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能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 1 / 2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计划单列市城市中心支行,银监会、电监会各派出机构:电解铝是国民经济建设所需要的重要原材料,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指导下,我国铝工业在结构调整、淘汰落后、技术进步、节能降耗、兼并重组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随着投资的快速增长,我国电解铝产能过剩、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地方仍在加快电解铝项目建设,甚至在招商引资中给予土地、税收、优惠电价等方面政策支持。
一些企业还采用“先建再报批”等方式抢建项目,使电解铝行业供大于需、行业竞争激烈、市场价格低位徘徊、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的矛盾更加凸显。
到2021年底,全国电解铝产能已达2300万吨,实际产量1560万吨,设备利用率仅70%。
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引导废铜、废铝加工配送和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精细化处理及直接利用水平,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总则(一)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成投产的废铜加工配送、废铝加工配送和再生铜直接利用的独立法人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二)本规范条件所称废铜、废铝,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含铜、含铝废弃物。
(三)本规范条件所称加工配送是指经过拆解、破碎、分选、打包等工序,将废铜、废铝处理成可供再生利用企业进行熔炼和深加工的原料。
(四)本规范条件所称再生铜直接利用是指将成分明确、杂质含量低的铜废料,直接配置熔炼成某种牌号或与之相近的合金的过程。
二、企业布局与项目选址(一)企业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要求,其施工建设应满足规范化设计要求。
(二)企业不得位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确定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湿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已在上述区域投产运营的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依法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企业应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若土地为租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5年)。
作业及仓储应在厂房内进行,地面满足硬化要求。
三、规模、装备和工艺(一)废铜加工配送企业年加工配送能力应在5万吨及以上,厂区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废铝加工配送企业年加工配送能力应在10万吨及以上,厂区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
(二)废铜铝加工配送企业应配备破碎设备、分选设备、金属液压打包设备、辐射监测仪器、电子磅、成分检测设备及夹杂物分类设备、配套装卸设备和车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号——铝行业规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号——铝行业规范条件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0.02.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6号为进一步加快铝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铝行业技术进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推动铝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铝行业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铝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2月28日附件铝行业规范条件为推进铝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本规范条件适用于已建成投产的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再生铝企业,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一、总体要求(一)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生产须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环保及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矿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二)矿山企业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环境、浪费资源。
氧化铝、电解铝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备案,氧化铝企业应落实铝土矿资源、赤泥堆存等外部条件,电解铝企业应落实氧化铝、电力、水资源长期稳定供应。
鼓励电解铝企业通过重组实现水电铝、煤电铝或铝电一体化发展。
鼓励再生铝企业靠近废铝资源聚集地区布局。
二、质量、工艺和装备(三)企业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鼓励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铝土矿产品质量应符合《铝土矿石》(GB/T24483),氧化铝产品质量应符合《冶金级氧化铝》(YS/T803),重熔用铝锭产品质量应符合《重熔用铝锭》(GB/T1196),再生铝产品质量应符合《铸造铝合金锭》(GB/T8733)或《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3190)。
《铝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准入条件(2013.7.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文号】公告2013年第36号为进一步加强铝行业管理,遏制铝行业重复建设,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矛盾,规范现有铝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引导废铝再生利用行业有序发展,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推动铝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商有关部门,制定《铝行业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7月18日铝行业规范条件为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抑制铝冶炼产能无序扩张,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依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和《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制订铝行业规范条件。
一、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一)企业布局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铝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根据资源、能源、环境条件,合理布局建设铝冶炼企业。
现有生产要素缺乏竞争力地区的电解铝企业要逐步转移退出,在规划引导和总量控制下,有序向竞争力强的地区转移,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矛盾。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军事设施等重点保护地区,城镇中心区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附近建设氧化铝、电解铝及再生铝企业,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二)生产规模及主要外部条件铝土矿:开采铝土矿资源,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铝、铅锌、镁行业规范征求意见
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对第一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 发展,常州院在涂料行业已经拥有了诸多独树一帜的硬核
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 2019 年 9 月 17 日起实施。
科技能力。2007 年,常州院承接了国家 863 项目《水性高性
其中,清单一所列商品,自 2019 年 9 月 17 日至 2020 年 能防辐射涂覆材料的研究》,创新性地采用水性防辐射涂覆
9 月 16 日,不再加征我为反制美 301 措施所加征的关税。对 材料替换传统溶剂型涂料,属环保型、高性能的核电站用涂
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 料,既保证了核级特殊要求的苛刻性能,同时节能减排、健
布之日起 6 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
康环保,实现核级涂覆材料国产化。
粉体产品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会首次在中国召开,来自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 瑞典、瑞士、日本等 12 个国家的 113 名代表参加会议,本次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第一批对美 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单
高峰论坛的成功举办大大推动了我国涂料标准化领域在国际 上的话语权,为将来中国涂料行业更加深入融入国际标准化 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由中国海油常州院承办的第 44 届 ISO/TC35 年 《镁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若
中国粉体工业 2019 No.5 39
有意见或建议,请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 件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石灰煅烧成套装备技术要求》国家标 准嵌入式落实
清单二所列商品,自 2019 年 9 月 17 日至 2020 年 9 月
除行业标准与核电涂料外,常州院在汽车涂料、防腐涂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278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2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提升建材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建材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程序,提升服务能力,我部制订了《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11月10日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建材行业管理水平,规范建材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程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材行业,是指建材工业中实施规范管理的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耐火材料、石墨、萤石、石棉、岩棉、防水卷材、玻璃纤维等行业。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本单位)企业申请规范公告、核实推荐申报材料,监督检查列入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以下简称已公告企业)保持规范条件的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规范公告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公示和公告,视已公告企业保持规范条件的情况,对已公告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可以自愿申请建材行业规范公告。
企业也可以对照规范条件,自行核实本单位执行规范条件的情况后,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建材行业符合规范条件自我声明平台”自我声明符合规范条件。
第二章申请与核查第五条申请规范公告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相应的规范条件。
第六条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向生产线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规范公告申请,提交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见附件)及所需材料。
工信部铝行业规范
工信部铝行业规范近年来,我国铝行业发展迅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铝生产国。
同时,随着制造业的快速发展,铝材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
为了规范铝行业生产和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了《铝行业规范》。
该规范共分为六个部分,其中包括行业标准、过程控制、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
规范重点强调了铝行业企业要注重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以及有序开展安全和环保工作。
首先,针对铝行业标准,规范细化了企业必须遵守的行业标准,如铝材加工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等。
此举有助于推动企业坚持高质量生产,能够更好的满足市场的需求。
其次,规范提出了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的具体举措。
通过制定生产流程及相应的管理计划,企业能够有效地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并降低不合格率。
与此同时,企业还必须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并保证生产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此外,规范还明确提出了资源利用方面的要求。
铝行业企业应该注重有效地利用资源,尽量减少资源浪费和污染物的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例如,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应尽可能地采用环保型材料,减少废气、废水和废液的产生。
最后,规范明确了铝行业企业应承担的环保责任。
企业应积极开展环保工作,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实现节能减排,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同时,企业还应根据当地环保政策调整生产计划,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过大的影响。
总之,《铝行业规范》的发布,对铝行业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
规范内容的出台有利于引导企业规范生产、提升产品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也将助力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铝行业将持续高速增长,企业需要始终保持稳健经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我相信,遵守规范要求,积极践行环保理念,将成为铝行业企业未来发展的主旋律。
铝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铝行业规范条件为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抑制铝冶炼产能无序扩张,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依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和《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制订铝行业规范条件。
一、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一)企业布局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铝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根据资源、能源、环境条件,合理布局建设铝冶炼企业。
现有生产要素缺乏竞争力地区的电解铝企业要逐步转移退出,在规划引导和总量控制下,有序向竞争力强的地区转移,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矛盾。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军事设施等重点保护地区,城镇中心区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附近建设氧化铝、电解铝及再生铝企业,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二)生产规模及主要外部条件铝土矿:开采铝土矿资源,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氧化铝:氧化铝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同时落实铝土矿(包括高铝粉煤灰)资源、水资源和交通运输等外部建设条件。
氧化铝项目建设规模必须在80万吨/年及以上,利用国内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配套建设的铝土矿矿山比例应达到85%以上,资源保障年限应在30年以上;利用进口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必须有长期可靠的境外铝土矿资源作为原料保障,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取得5年以上铝土矿长期合同的原料必须达到总需求的60%以上。
铝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铝行业规范条件为加快铝工业结构调整,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抑制铝冶炼产能无序扩张,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依据《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和《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制订铝行业规范条件。
一、企业布局、规模和外部条件(一)企业布局铝土矿开采、氧化铝、电解铝和再生铝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铝工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根据资源、能源、环境条件,合理布局建设铝冶炼企业。
现有生产要素缺乏竞争力地区的电解铝企业要逐步转移退出,在规划引导和总量控制下,有序向竞争力强的地区转移,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防止盲目投资加剧产能过剩矛盾。
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军事设施等重点保护地区,城镇中心区及其近郊,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附近建设氧化铝、电解铝及再生铝企业,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二)生产规模及主要外部条件铝土矿:开采铝土矿资源,必须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遵守矿产资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产资源规划及相关政策。
采矿权人应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严禁无证开采、乱采滥挖和破坏浪费资源。
氧化铝:氧化铝项目建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核准,同时落实铝土矿(包括高铝粉煤灰)资源、水资源和交通运输等外部建设条件。
氧化铝项目建设规模必须在80万吨/年及以上,利用国内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配套建设的铝土矿矿山比例应达到85%以上,资源保障年限应在30年以上;利用进口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必须有长期可靠的境外铝土矿资源作为原料保障,通过合资合作方式取得5年以上铝土矿长期合同的原料必须达到总需求的60%以上。
《铝制空气分离设备 制造技术规范》等4项行业标准发布实施
是做 了初步的剖 析,当具体 到某套空分设备改造 时 ,需 要现 场 操作 和维 护 人员 结合 日常运 行情 况 , 进行针对性 的检查 、分析和思考 ,结合评估改造 装 置 的可 操 作 性 和 可 投 资 性 ,从 而 制 定 出 妥 善 、 合理 的改造方案 ,以确保改造后的装置运行能耗
达 到预期 效果 。 空 气 预 冷 系统 的技 术 改 造 ,在 目的上 和 空 分
设 备 其 他 系 统 或部 机 的改 造 是 一 致 的 ,最 终 归 于 增产 、节能 、减排。即通过各种有效设计和施工 手段 ,来 提 高 空 分设 备 的产 量 和 操 作 、运 行 的智 能 化 水平 , 同时 实 现节 能 降耗 、提 高 装 置 的环 保 水平。希望文章所述内容 ,能给业 内从事 空分设 备运行 、维护的人员提供一些帮助。
· 18 ·
空气化工产 品公 司先前 曾和晋煤华昱签署 一项空分设 备销售协议 ,提供 2套每 日总供气量超过 4000吨的空分设 备来支持这一煤 制清 洁燃料项 目。
目前 ,空气 化工产 品公 司有意 以约 1亿美 元 的价格 回 购这 2套空分设 备 ,并依据一项长期 供气合 同通过 管道为 晋煤华昱 提供 工业气体 。该供气 合同将在 回购协议 最终完 成并通过政府部门审批后 生效 ,空分设备预计于 2018年年 中投产 。
参考 文献 : [1]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 .现代塔器技术 :第 2版 [M ].北
京 :中国石化 出版社 ,2005. [2]毛绍融 ,朱朔元 ,周智勇 .现代空分设备技术与操作原
理 [M ].杭州 :杭州 出版社 ,2005.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铜、铝、铅锌、镁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铜、铝、铅锌、镁企
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20.03.30
•【文号】工厅原〔2020〕236号
•【施行日期】2020.03.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铜、铝、铅锌、镁企业规范
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厅原〔2020〕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中央企业: 根据《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第35号公告)、《铝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6号公告)、《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7号公告)、《镁行
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8号公告)有关要求,我部决定组织开展铜、铝、铅
锌、镁行业规范管理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填报。
企业自愿申请公告,按规范条件要求编制规范公告申请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已公告的企业,如需继续列入公告名单,按规范条件要求自愿重新申请。
二、经初审后符合要求的,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向我部提出规范公告申请(附审核意见),并以光盘形式附企业申请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
件)。
三、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机要交换或邮政特快专递(EMS)至部(原材料工业司)。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0日。
再生铝扶持政策文件
5. 《再生铝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该目录由工信部等部门发布,列出了推广应用的再 生铝产品目录,包括建筑材料、交通运输设备、电子电气产品等领域,旨在生铝扶持政策的一些文件和政策文件,这些文件和政策旨在促进再生铝产业 的发展,提供财税、金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推动再生铝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产品的推广应 用。具体的政策细节和实施情况可以参考相关部门的官方发布文件和政策解读。
再生铝扶持政策文件
3. 《再生铝行业准入条件》:该文件由工信部发布,规定了再生铝行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 ,包括生产设备要求、环境保护要求、技术水平要求等,旨在规范再生铝行业的发展。
4. 《再生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由财政部发布,规定了再生铝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申请条件和使用范围,旨在支持再生铝产业的发 展。
再生铝扶持政策文件
以下是关于再生铝扶持政策的一些文件和政策文件:
1. 《关于加快再生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是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 布的,旨在加快再生铝产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包括财税支持、金融支持 、技术支持等。
2. 《再生铝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该规划由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明确了再生铝资 源综合利用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再生铝回收力度、推 动再生铝产品应用等。
铝行业规范
铝行业规范铝行业规范铝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金属之一,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建筑、汽车、电子等领域。
为了规范铝行业的生产和运营活动,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铝行业需要遵守以下规范:一、生产环境规范1. 厂区环境要整洁、无污染,并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 生产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维护,确保运行正常,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
3. 厂区内应设置合适的消防设施,配备完整的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的演练,确保火灾安全。
二、生产工艺规范1. 原料采购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原料的质量稳定。
2. 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生产的产品质量稳定。
3. 工艺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生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三、产品质量规范1. 生产出的铝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且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2. 每批次的产品必须留有样品并进行保留,以便随时进行质量检验和追溯。
3. 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纠正,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统一处理和销毁。
四、安全生产规范1. 厂区内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2. 重要工序必须配备专业的操作人员,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3. 生产过程中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服等。
五、环保规范1. 生产废水、废气和废渣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进行处理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 铝行业应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加强员工环保意识的培养,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综上所述,铝行业必须遵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规范生产和经营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保护环境,以及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只有通过规范的生产和运营,铝行业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铝行业规范条件》解读
《铝行业规范条件》解读铝行业规范条件是指在铝加工产业中,为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环境安全,制定的一系列操作标准和要求。
它包括生产厂商和铝加工企业必须遵守的规定,旨在确保生产和加工工艺符合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铝行业规范条件的制定是行业自发行为,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读:一、应急措施在铝加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应急措施包括安全疏散、事故报告、紧急设备的使用等。
对于铝加工企业而言,必须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二、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是铝行业规范条件中的重要内容。
由于铝生产、加工需要耗费大量的能源且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等,因此对环境的影响也非常大。
铝行业规范条件提出了必须要建立铝加工企业的环保设施和排放标准,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确保废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排放标准,保障环境安全。
三、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铝行业规范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铝加工产业而言,产品质量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铝行业规范条件规定了铝加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要求、检验标准等,包括铝板、铝箔、铝卷等加工产品,其质量合格标准都要满足相关规定。
铝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控制和质量意识,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
四、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铝行业规范条件的重点内容。
铝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火灾、爆炸等,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铝行业规范条件规定了铝加工企业必须进行生产安全评估,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铝行业规范条件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促进铝加工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铝加工企业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过程中始终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前提,以环保为责任,为铝加工产业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涂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T 133—2000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涂层2000-12-13发布2001-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JG/T 133—2000前言本标准的技术指标等效采用了AAMA 2605-1998《建筑用铝材和铝板表面高性能有机涂层规范。
》本标准与AAMA 2605-1998 的主要差异如下:1.AAMA 2605-1998 中色差的判定为目视,距离为3M。
从实际使用看,距离为10M以上,比较容易判定色差,故改为10M。
当涂层为单色漆时,使用电脑色差计更方便和直观。
因此,对于单色色差的判定增加了电脑色差计。
2.抗冲击性试验中,AAMA 2605-1998 规定不明确。
结合GB/T 1732,规定了冲击力为50kg.cm,使试验条件统一,结果有可比性。
3.密封材料应满足JGJ102的要求。
结构胶和耐侯胶在使用前必须与所接触到的图层作相容性和粘接力试验,并提交检验报告,合格后方可施工。
4.AAMA2605-1998的试验标准多为ASTM标准,因我国国家标准多数等效采用了相关的国际(ISO)标准,为方便操作,所有试验方法均按国家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西安飞机工业公司金属挂板厂。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总公司、深圳方大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南海泛亚金属喷涂有限公司、南海金辉铝板幕墙喷涂有限公司、深圳中航帷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圻、邓关鑫、肖永基、王胜国、曾冠英、邝达辉、谷春来。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建筑用铝型材、铝板氟碳涂层 JG/T133-200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铝板型材、铝板氟碳涂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信部解读《铝行业规范条件》2013-07-26 16:10:01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点击:100一、修定并颁布《规范条件》背景是什么?有何重要意义?为落实《铝工业“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适应近年来铝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管理,应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金融、行业协会、设计研究单位和广大生产企业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开展行业规范管理的呼声和诉求,我部在广泛听取行业协会、地方工业主管部门、重点企业、设计研究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安全监督总局等部门,对《铝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以下简称《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铝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
我国是世界铝生产大国,氧化铝和电解铝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
但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资源保障程度低、电解铝和再生铝产能过剩、氧化铝和电解铝大多数企业未经国家核准、产业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2012年铝冶炼行业实现利润仅9.3亿元,2013年1到5月,亏损3.5亿元,众多企业亏损严重。
2012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品种产能过剩矛盾作为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要通过严格执行准入标准,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因此,亟需对《铝行业准入条件(2007)》进行修订,提高准入标准,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办法,对行业发展进行引导和规范。
近年来我国铝行业在技术进步、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自主开发的异型阴极槽等铝电解节电技术居世界领先,500千安大型预焙槽等已经得到应用,低温低电压铝电解节能技术取得了突破,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已基本实现产业化。
根据国家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的要求,铝土矿山已经下放地方核准。
总之,国内铝行业在产业政策、产业规模、工艺技术和装备、资源和能源消耗、环保等指标方面,与2007年相比均发生了巨大变化。
因此,为适应铝工业发展的实际,引导铝行业技术进步,修订原《准入条件》是非常必要的。
二、《规范条件》的作用有哪些?不同于以往新建项目的核准、审批或行政许可,《规范条件》关注布局与规模、产品质量、工艺与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等企业等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对现有铝工业实施全口径的行业规范、引导国内现有铝产业健康发展。
现有企业只要符合这些基本条件,就能自动纳入国家铝行业的规范管理,因此《规范条件》将有助于对现有铝企业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本次修订着重突出了铝行业结构调整,要求新建项目按《规范条件》进行建设,现有企业采取措施达到《规范条件》要求。
希望通过新《规范条件》的贯彻实施,加快推动铝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规范企业生产行为,通过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引导信贷等社会资源支持符合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发展,也为其他职能部门开展管理提供依据。
三、《规范条件》制定的原则有哪些?《规范条件》制定的原则包括:(1)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规划;(2)符合铝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3)充分考虑我国铝工业目前发展水平,以现有铝企业生产经营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4)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选择铝行业常用指标;(5)指标尽可能与产业政策、规划和相关标准的规定保持一致,对于实际生产中已发生较大变化、原有规定已不适应的指标,参考典型企业数据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制订;(6)对难以量化的指标,给出明确的限定或说明。
四、为何将《准入条件》改为《规范条件》?准入条件的内含是行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布局与规模、产品质量、工艺与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等6个方面,但“准入”二字从字面上理解,容易产生审批或行政许可的歧义。
为贯彻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减少审批的改革精神,借这次的修订,在对原《准入条件》涉及的审批内容进行修改的同时,简化了申请办法,并决定从标题上将原《准入条件》改为《规范条件》。
五、在品种选择方面是怎么考虑的?由于铝加工已经完全市场化,且品种众多,新产品不断出现,《规范条件》难以覆盖,因此,取消了铝加工相关内容。
鉴于目前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在大唐国际已基本实现产业化,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山西朔州等地区有多个氧化铝项目拟建,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也将其列为发展重点,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到2015年,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产能达到360万吨。
考虑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对资源、技术、环保等要求较高,此次修改增加了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相关条件。
六、在布局方面有哪些修订?根据环境保护部意见,增加了在生态旅游示范区、森林公园不得布局新建铝冶炼企业。
将“对环境质量要求高的企业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铝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再生铝)企业及生产装备”,改为“敏感区域附近建设氧化铝、电解铝及再生铝企业,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厂址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和敏感区域的距离”。
主要原因是,原《准入条件》中1公里缺乏依据,不同地区、不同风向防护距离是不同的,经研究采用环保部最新修订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防护距离相关规定的说法。
七、在规模方面有哪些变化?取消了铝土矿需经国家核准及对总规模和服务年限的要求。
根据氧化铝生产设备进一步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将利用进口铝土矿的氧化铝项目的起步规模由60万吨以上提高到80万吨及以上,境内外资源保障年限不变。
增加了“利用高铝粉煤灰资源生产氧化铝项目必须接近粉煤灰产地,起步规模应达到年生产能力50万吨及以上,并落实高铝粉煤灰资源、水资源和交通运输等外部建设条件,高铝粉煤灰资源保障服务年限应不得低于30年。
”八、如何引导电解铝企业提高竞争力?与原《准入条件》相比,增加了“鼓励电解铝企业通过重组实现水电铝、煤电铝或铝电一体化。
”方面的内容。
九、对于铝用炭素在规模等方面有哪些变化?考虑采用混捏技术的铝用炭素生产线规模一般在15万吨/年较为合理,而目前我国铝用炭素厂小而分散,应提高规范门槛。
因此,提高了独立铝用炭阳极项目生产规模,禁止建设15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阳极项目和2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阴极项目。
十、新建项目资本金比例有哪些新的变化?原《准入条件》中,铝矿山、冶炼、再生利用项目资本金比例要达到35%及以上。
根据《国务院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的通知》的规定,电解铝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必须达到40%。
十一、为何增加产品质量?原《准入条件》没有质量方面要求,为规范企业生产和经营,引导企业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修订后《规范条件》增加了铝锭及最新的冶金级氧化铝和预焙阳极炭块产品质量标准。
十二、对铝土矿开采有何新的要求?与原《准入条件》相比,新的《规范条件》适应国内铝土矿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增加了对与煤矿伴生的铝土矿的开采要求,增加了依据铝土矿资源情况增设脱硫和除铁生产系统。
十三、氧化铝生产工艺选择为何增加串联法工艺?由于国内串联法生产氧化铝技术已成熟,低铝硅比铝土矿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碱耗及赤泥含碱低,增加了串联法生产工艺,取消了原《准入条件》中的投资及能耗相对较高的联合法(主要指混联法)生产工艺。
十四、新的《规范条件》对电解铝槽型和阳极生产有何要求?根据铝行业技术进步和设备大型化的发展趋势,新建电解铝项目必须采用400kA及以上电解槽,现有电解铝生产线要达到160kA及以上预焙槽。
考虑到近年来我国进口低廉高硫焦趋势明显,但高硫焦带来污染问题严重,且影响后续电解铝生产,应加以控制,修订后的《规范条件》新增了“铝用炭阳极项目采用中、高硫石油焦原料时,必须配备高效的烟气脱硫净化装置”。
十五、对再生铝生产工艺有哪些修订?原《准入条件》对工艺技术和装备没有明确,修订后的《规范条件》新增了“必须采用双室炉、带蓄热式燃烧系统满足废烟气热量回收利用、提高金属回收率等的先进熔炼炉型,并配套建设铝灰渣综合回收及二噁英防控能力的设备设施。
现有再生铝生产系统,应采取有效措施去除原料中含氯物质及切削油等有机物”。
十六、修订后氧化铝能耗是怎么考虑的?近年来,随着氧化铝生产装备大型化、余热回收利用以及管控一体化水平的提高,氧化铝生产能耗不断下降,因此,新的《规范条件》与原《准入条件》相比,新建拜耳法及其他工艺氧化铝企业综合能耗分别由500千克标煤和800千克标煤,修订为480千克标煤和750千克标煤,新增新建利用粉煤灰生产氧化铝系统综合能耗必须低于1900千克标准煤/吨氧化铝(含副产品)。
现有拜耳法由520千克标准煤/吨氧化铝改为500千克标准煤,其他工艺由900千克标准煤/吨氧化铝改为800千克标准煤。
十七、为何增加铝液电解交流电耗?是怎么确定的?电解铝作为高能耗产业,电耗是重要的规范标准,为突出能耗指标,修改后的规范条件将吨铝电耗作为必须类规范指标,同时考虑到可考核性以及适应目前企业直接将铝液销售给附近铝加工企业的现状,增加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并结合技术进步,将新建或改造项目的吨铝铝液电解交流电耗定为12750千瓦时,对于现有企业,吨铝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为13350千瓦时。
虑到目前电解铝企业均采用低电压操作,将新建项目电流效率94%和现有企业电流效率93%,适应降低,分别调到应达到93%和92%。
十八、再生铝综合能耗是怎么考虑的?原《准入条件》没有明确具体指标,修订后《规范条件》明确了新建及改造再生铝项目,综合能耗应低于130千克标准煤/吨铝,现有企业应低于150千克标准煤/吨铝。
十九、这次修订在氧化铝资源消耗和综合利用方面进行了怎样修改?考虑到我国铝土矿石铝硅比不断下降,氧化铝回收率有所降低;因采用大型设备及其优化配置,新建氧化铝厂的占地面积减小;采用赤泥压滤、乏气回收等措施后,水耗降低等因素。
修订后的《规范条件》增加“鼓励增加赤泥综合处理回收技术及流程,进一步提高氧化铝的回收率并降低碱耗”。
对于新建项目,采用铝硅比7及以上的拜耳法,氧化铝回收率应达到80%以上,新水≦3吨,占地≦0.5m2。
其他工艺与原《准入》不变。
高铝粉煤灰:氧化铝回收率应达到85%及以上,新水应低于10吨,占地面积应小于1.6m2,硅钙渣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必须达到96%以上。
现有企业,对于采用铝硅比5.5以上的拜耳法,氧化铝综合回收率应达到75%以上;使用矿石铝硅比5.5及以下的,应采用先进可靠技术对尾矿和赤泥进行综合利用,尽可能提高氧化铝综合回收率,降低碱耗和水耗。
二十、电解铝资源消耗和综合利用是怎么考虑的?通过采用新型烟气干法净化技术以及采用大容量预焙槽,修订后的《规范条件》中,将现有企业氧化铝单耗由原《准入条件》中的1930千克/吨铝降为1920千克,阳极净耗由430千克/吨铝降为420千克/吨铝,新建项目氟化盐消耗由25千克/吨铝降为18千克/吨铝,现有企业氟化盐消耗由30千克/吨铝降为20千克/吨铝,新建项目及原有企业用水由7吨/吨铝和7.5吨/吨铝降为3吨/吨铝,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由3平方米/吨铝降为1.5平方米/吨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