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教育部补助攻立国民中小学改善校园安全设施(精)
教育部补助国民中小学设置乐活运动站实施计画
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設置樂活運動站實施計畫台體(一)字第0960133129C號令訂定發布ㄧ、依據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台體(一)字第0960108965號函訂頒「快活計畫-促進學生身體活動,帶給學生健康、活力與智慧」,特訂定本計畫。
二、目標(一)提供學生更充足之室內運動空間與運動設施,舒緩學生運動空間不足問題,及減少不良天候對於學生從事身體活動之影響。
(二)發揮學校創意與特色,建構多元及對學生有吸引力之運動設施,發展學生適性體育教育,促進身體活動量,並培養其終身運動習慣。
(三)吸引身體活動能力較為弱勢學生加入運動行列並進而養成規律運動習慣。
三、補助對象及條件(一)補助對象:公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
(二)符合下列條件者,得提出申請:1.能提供二至三間空餘教室。
2.學校班級數達十二班以上、學生數達三百人以上。
3.最近二年內,未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補助運動場館設施相關經費累計未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者。
四、樂活運動站規劃原則及審核配分比重:(一)規劃好玩、有吸引力,並具有身體活動教育意義之設施,可由附件運動參考項目選擇辦理,惟不以科技機械運動設施為主要設施,尤應著重於能吸引身體活動能力較為弱勢之學生(如不愛運動、體適能較差或無規律身體活動習慣者)從事規律身體活動者,配分比率為百分之二十。
(二)課程規劃:從適性化身體活動教育之觀點進行推廣,研擬充分運用運動教室之教學方案,如有虛擬科技或科技機械運動設施,應有銜接正規運動設施之課程規劃,配分比率為百分之二十。
(三)師資配置:除本校教師外、可包含運動義工、外聘專業運動團體或運動指導員,配分比率為百分之十五。
(四)營運管理方式:應配分比率為百分之十五。
(五)兼顧年級、性別、身心障礙者之運動需求差異,配分比率為百分之十。
(六)安置與維修:應經專業人士設計安置,注意安全,並能落實身體活動、體育教學及學校特色,配分比率為百分之十。
(七)學校規模(班級數)及學區人口,配分比率為百分之十。
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编制说明为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提高我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学校建设的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组织人员起草了《山东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现就制定《标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标准》的背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的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逐步提高。
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相继实施了教育综合督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规范化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课桌凳更新工程”、“普实”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但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全省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甚大,在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薄弱学校。
不少学校教学仪器、图书、音体美器材陈旧、配备数量不足,微机配备较少,学生食宿条件较差,学校功能用房不足,班额过大、教室拥挤不堪。
一部分农村学校甚至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危房。
同时,有些地方利用学校布局调整之机,花费重金建设超大规模、超豪华学校,降低了公共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剧了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不平衡。
这些差距严重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开展。
多年来,由于缺少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我省中小学的规划建设与设备配置一直沿用“两基”的规定,设置水平低,学校分类管理,标准不一。
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要求缩小并逐步消除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以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学校的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艺术教育器材、师资配备等提出的新要求严重不相适应。
教育部关于公布1999年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应减少招生的普
教育部关于公布1999年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应减少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1999.05.20
【实施日期】1999.05.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公布1999年办学条件未达到国家规定
标准应减少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1999年5月20日)
根据1998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和普通高等学校“红”、“黄”牌核定标准,1999年有33所普通高等学校被确定为“黄”牌学校,其中本科6所,专科27所。
按照有关规定,被确定为“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减少招生,请有关单位在1999年招生计划安排、执行过程中予以落实。
为确保高等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保证高等教育必要的规格和质量,学校主管部门应切实采取措施,对布局合理的学校,尽快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
对布局不合理的学校,通过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进行撤并。
减少招生(“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1998―1999年度全国开展基础教育专项督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1998―1999年度全国开展基础教育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教育督导【发文字号】教督厅[2000]2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日期】2000.03.23【实施日期】2000.03.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1998-1999年度全国开展基础教育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教督厅[2000]2号 2000年3月23日)按照我部《关于在全国开展基础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教督函[1998]1号)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1998和1999两年里,普遍开展了基础教育落实教育经费政策、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执行课程计划、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
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汇总了此次专项督导检查情况,向部党组提交了《关于 1998-1999 年度全国开展基础教育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按照部领导指示,现将《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在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过程中,针对《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联系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巩固这次专项督导检查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基础教育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
1998--1999年度全国基础教育专项督导检查情况报告为了巩固“两基”工作成果,推进素质教育,解决基础教育工作中当前存在的几个主要的热点、难点问题,教育部于1998年初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基础教育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下同)在1998和1999两年,开展落实教育经费政策、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执行课程计划、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
两年来,各地督导部门与有关部门结合,认真开展了这项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
建设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的紧急通知
建设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教育部•【公布日期】2002.08.02•【文号】建质电[2002]15号•【施行日期】2002.08.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建设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的紧急通知(2002年8月2日建质电[2002]1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教育厅,直辖市建委、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教委:2002年7月25日5时10分,由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一级)承建的浙江大学新校区一标段学生活动中心工程,在作业人员浇筑高约23米处的屋面混凝土时,支模架倒塌,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的重大伤亡事故。
初步分析,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施工方案中屋盖支模架系统的安全系数过小,构造欠缺,致使应力集中。
该事故引起了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岚清同志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一是要注意安全,二是要注意质量第一”。
近年来,建设部、教育部曾多次强调地方各级建设、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教育设施建设的管理,杜绝违法违规建设。
但一些地区在学校教育设施建设中普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各类事故隐患得不到消除,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为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教育设施建设的质量和安全,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学校教育设施建设中的质量、安全认识。
目前,很多学校教育设施建设任务繁重,建设规模较大,但是,不少地区学校教育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基建程序不规范、市场管理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的问题。
特别是一些学校为赶新学期开学,要求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而施工单位为争取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不科学、不规范,致使工期与质量、工期与安全之间矛盾突出。
学校教育设施建设的质量、安全是一件关系到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的大事,是百年大计。
中小学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中小学校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决策部署,巩固校园安全专项整顿成效,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校风校纪管理、增强学生纪律意识,加强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在不断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快构建系统、科学、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到2022年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4个100% 任务全面达标,高校和职业院校〃三防〃建设全面完成,现有〃平安校园〃按照新标准重新评定,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到2023年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4个100%成果全面巩固,高校和职业院校安全防范能力明显提升,60% 的学校完成〃平安校园〃创建,全省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o到2024 年底,全省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校园安全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平安校园〃创建全面达标,全省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o二、主要任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L完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
推动修订《学校安全条例》,从法治、机制源头上压实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职责。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
科学设置〃平安校园〃创建指标体系,形成省、州市、县三级创建等级,健全〃平安校园〃动态化管理机制。
2,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
建立定期专项督查和常态化检查、暗访、通报制度。
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机制,形成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教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相互配合,构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联动机制。
推进学校宿舍(公寓)〃六V实务管理模式,3年内实现全覆盖。
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学校安全评估。
“两基”的基本知识
“两基”的基本知识1.什么是“两基”?“两基”是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简称。
2.在“两基”工作中,市人民政府的领导责任是什么?(1)负有对本市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人事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
(2)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要保证本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力争有所提高。
(3)要努力做到本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的“三个增长”;确保上级用于教育的转移支付的资金50%不被挪用和截留。
(4)确保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完善教师工资发放的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校舍安全,加大农村初中、小学危房的改造力度;确保中小学的公用经费,补足中小学实行“免杂费”后的公用经费缺口。
(5)确保“两基”攻坚各项工程配套资金的到位和工程建设的质量。
(6)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
3.在“两基”工作中,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责任是什么?(1)负责组织适龄少年儿童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2)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3)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
(4)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
4.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是什么?“三个增长”是指: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事业费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教职工工资逐步增长。
5.国检中各项指标数据认定的依据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主要有哪些指标?指标数据认定的依据:原国家教委1993年3月8日下发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督[1993]2号)、《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办法》(试行)、《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评估办法》(试行)、《国家教委关于颁发<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基〔1994〕19号)、《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加强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国教督〔2004〕9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2007〕4号)。
省财政厅下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专项资金2.5亿元
21 0 0年第一批新增建设 用地土地有偿使 用费资金 2 . 9亿元 ,
专项 用于 我 省 1 1个 市 的基 本 农 田建 设 和 保 护 、 土地 整 理 和 耕 地 开发 等 支 出。 中央 专 项 资金 将 在 到 达后 及 时 下达 。
我省新增 建设 用地 土地有偿使 用 费,由各 级 国土 资源
为 实现 “ 过 半 ” 和 省委 省 政 府确 定 的 收 入 增 长 目标 , 全 双 省 各 级 财 税 部 门积 极 加 大 收 入 征 管 力 度 , 财政 收 入 集 中 入 库较 多 ,而 本 月收 入 转入 正 常 ;二 是 本 月税 收 收 入 增 长 较 快 , 带动 了财政 收 入 增 收 。 7月份 ,全 省 税 收 收 入 单 月增 幅 为 2 1 以 来 最 高 ,达 到 3 . %, 增 收 1. 00牟 77 8 65 元 ,拉 动 7亿
参照各 省 、市上一年底基 本农 田面积 、粮食 主产 区域等 因
素 分 配 下 达 。 资 金 不 得 用 于 平 衡 预 算 ,不 得 用 于 与 基 本 农
田建 设和 保 护 、土 地 整理 、耕 地 开发 无 关的 其他 支 出 。
和 6 . %,共 计 增 收 1 1 元 , 占一般 预 算 收 入 全 部 增 收 41 5 3 亿 6
筏耸 2 1 年嫩 壳 l 00 设{佼葵 亿 淤 舌
藏嘲
养老保 险金补助 支 出,本 月该 项资金 相应减 支 3 . 72亿元 ;
二 是 各 市 上 月 集 中拨 付 涉及 民 生 的教 育 、社 会 保 障 和就 业 、
医疗卫 生、城 乡社 区事务 、农 林水事务和 国土资 源气象事
3.2 , 增 收 2 . 7 % 7 1 1亿 元 , 环 比 减 收 4 引 亿 元 , 下 降 9 3 . %。影 响 本 月 财政 收 入 增 减 的 主要 原 因有 :一是 6月份 92 3
19991202教育法制建设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教育部1999年12月02日发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和宪法确立的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为在教育领域贯彻实施这一基本方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依法治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依法治教是21世纪我国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以法制为基础的教育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要求完善教育法律制度,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和人民群众参与教育事业管理的权利;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目标,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正确行使权力,严格依法办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和造就21世纪的一代新人,根本上要靠法治、靠制度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求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调整、规范和解决。
因此,教育领域必须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进行深刻的观念更新与制度变革,加强法制建设,全面实行依法治教。
二、我国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国务院制定了16项教育行政法规,各地制定了100余项地方性教育法规,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人大、政府的重视。
教育普法工作广泛开展,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推进,教育法制工作的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为今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奠定了良好基础。
但从总体上看,教育法制建设还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教的要求;教育系统的法制观念还比较薄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尚未成为教育行政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的自觉行为;教育法律的配套性法规、规章尚不完善;法律规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不力的现象较为普遍。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公布日期】2000.11.03•【文号】教财[2000]22号•【施行日期】2000.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2000年11月3日教财〔2000〕22号)一、全国教育经费情况1999年,全国教育经费为3349.04亿元,比上年的2949.06亿元增长13.56%。
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包括各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城乡教育费附加、企业办中小学支出以及校办产业减免税等项)为2287.18亿元,比上年的2032.45亿元增长12.53%。
二、落实《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情况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内教育拨款(不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为1815.76亿元,比上年的1565.59亿元增长15.98%。
同年,全国财政收入为11444亿元,比上年增长15.88%,全国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0.1个百分点。
2.各级教育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增长情况。
1999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普通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是:(1)全国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414.78元,比上年的370.79元增长11.86%,其中,农村普通小学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345.77元,比上年的305.62元增长13.13%。
增长最快的是甘肃省(29.55%)。
(2)全国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639.63元,比上年的610.65元增长4.75%,其中,农村普通初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508.58元,比上年的478.25元增长6.34%。
增长最快的是西藏自治区(17.99%)。
(3)全国普通高中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1269.31元,比上年的1248.25元增长1.69%。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进一步加快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进一步加快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9.07.19•【文号】教财[1999]14号•【施行日期】1999.07.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进一步加快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1999年7月19日教财[1999]14号)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下称校办产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经济效益逐年提高,服务教育的功能日益显现,初步建立起了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服务体系。
1998年全国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总产值达到1248.29亿元,实现总收益157.39亿元,其中补助教育经费87.76亿元。
现有各类校办产业基地71.58万个,每年接纳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生产实践活动达3.95亿人次。
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和造就面向21世纪社会主义一代新人,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首要任务。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在发展观念、发展方向、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与体制、管理模式等方面,特别是在加强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方面还不能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
为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全面、准确地贯彻《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落实好党和国家鼓励、扶持校办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加快校办产业发展步伐,更好地为素质教育服务,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宏伟目标,迫切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校办产业。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的一项基本措施,是我国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方针的重要内容。
天津市关于1999年进一步规范普教系统收费管理的规定-
天津市关于1999年进一步规范普教系统收费管理的规定正文:---------------------------------------------------------------------------------------------------------------------------------------------------- 天津市关于1999年进一步规范普教系统收费管理的规定(1999年1月1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1996年在全国开展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对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的决定》和原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精神,天津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市委教卫工委、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管理局、市教育局制订了本市关于1999年进一步规范普教系统收费管理的规定。
各部门、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收费前应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学校收费应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必须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所收费用必须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筹用于办学支出。
学校有权抵制来自各方面违反规定的收费并向上级监察部门、物价管理部门举报。
《规定》明确指出,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市政府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恢复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
严格公办学校招生收费管理工作:1.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初中和小学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只收杂费免收学费的原则。
任何公办初中和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举办收费的“快班”、“重点班”等。
2.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
如果学生家长不愿意由教育部门安排学校就近入学,可以自行选择到民办学校(含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学校)就读,并按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交纳学费。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免收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收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
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0]57号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有关规定,保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免收“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所有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经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予以全额免收。
免收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征(土)地管理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由蚁防治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绿化费、排污收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水资源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等。
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有关单位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认真落实免收“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相关收费政策,并于2010年8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免收的具体收费项目目录,同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本通知落实减免政策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义务教育保障措施
义务教育保障措施1. 引言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的基本教育阶段,是每个国家都应该提供给儿童和青少年的基本权利。
为了保障每个孩子都能够享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许多国家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确保义务教育的普及和质量。
本文将深入探讨中国义务教育保障措施的情况。
2. 义务教育保障政策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障每个孩子都能够接受到优质的义务教育。
其中最重要的政策包括:2.1 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中国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即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
这意味着每个孩子都有权利接受至少九年的基础教育,并且国家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资源。
2.2 免费教育政策为了确保每个家庭都能够负担得起义务教育,中国政府实行了免费教育政策。
这意味着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需要支付学费和杂费。
还有相关的资助政策,如助学金和生活补贴等,以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完成义务教育。
2.3 安全保障措施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校园安保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
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应急机制,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3. 教育资源配置为了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资源,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优化资源配置。
3.1 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中国政府致力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提升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还鼓励优秀的教师到农村地区任教,并提供相应的奖励和补贴。
3.2 教育设施建设中国政府加大了对学校教育设施的投入。
修建新的学校、扩大现有学校的规模,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学生人数。
还注重改善学校的硬件设施,如图书馆、实验室、运动场等,以提升学生的学习环境。
3.3 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保障义务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中国政府重视培养和引进优秀的教师,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还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评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提高。
教育部关于坚持标准,保质保量推进“两基”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坚持标准,保质保量推进“两基”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坚持标准,保质保量推进“两基”工作的通知(1999年7月13日)在本世纪内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的目标,是党的十四大确定的一项战略性任务。
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多年来的共同努力,截至1998年底,全国实现“两基”地区的人口覆盖率已达73%。
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两基”工作仍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任务:一是“两基”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尚未实现“两基”的地区,推进“两基”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
二是有些地方特别是二片地区有的省份,有降低标准、追赶进度现象。
三是一些地方存在着教育经费投入政策不落实、拖欠教师工资、初中辍学率居高不下等突出问题。
四是初中学龄人口高峰的到来,将给“两基”工作带来新的巨大压力。
五是一些已经通过“两基”验收的地区出现了指标下滑现象。
这些问题的存在,给“两基”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将‘两基’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2000年‘两基’目标的实现和达标后的巩固与提高。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继续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原则,打好“两基”攻坚战,确保2000年按规划、按标准实现“两基”目标在整个教育发展中“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不能动摇。
二片地区特别是几个人口大省,要继续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再接再厉,打好“两基”攻坚战,确保2000年按质、按量实现“两基”目标。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危房修缮和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危房修缮和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教财[1999]32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1999.12.14
【实施日期】1999.1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舍危房修缮和改造的紧急通知
(1999年12月14日教财〔1999〕32号)
目前,由于多种原因,全国中小学仍存有1200多万平方米危房,部分地区危房比率还出现了回升势头。
这种状况,严重威胁着师生安全,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
校舍无危房,是举办学校最基本的条件要求,是衡量重视教育与否的一个主要标准。
为及早消除危险校舍,确保师生安全,真正把科教兴国战略落到实处,现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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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1999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1999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改革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1998.05.26
【实施日期】1998.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关于印发1999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1998年5月26日)
现将《1999年春季小学教学用书目录》、《1999年春季普通初级中学教学用书目录》、《1999年春季普通高级中学教学用书目录》、《1999年春季普通中小学实验教材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本地区的教学实际选用和预订。
现将1999年中小学教材的供应和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和二十四个学科教学大纲(试行)的通知〉》(教基(1992)24号)要求,在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方案(试行)》的学校和年级,应使用九年义务教育新教材。
到目前为止,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和小学教材已审查完毕,各地初中和小学应使用封面印有“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试用”的教材。
除了按正常程序进行400个教学班
试验的教材外,原来的九年义务教育试验教材和人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发改西部[2009]251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已撤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9.01.15
【实施日期】2009.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医院等
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发改西部[2009]251号)
四川、甘肃、陕西省人民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省(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灾后恢复重建正在稳步推进。
目前,在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中,出现了一些建设标准不一、超标准建设的现象。
为保证灾后恢复重建有序开展,防止因实际建设标准过高,
差异过大而产生新的矛盾,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高度重视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存在的问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科学重建的指导思想。
灾区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省级政府对恢复重建负总责的要求,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市(州)、县(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好与对口支援省(市)和社会捐助方的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按期完成国家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确定的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任务。
二、引导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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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香山區虎林國民小學九十九年度辦理全民國防教育
實施成果報告
一、辦理項目(請勾選):
□體能培育□衛生教育□品格教育□團隊生活、守法守紀習慣
□品格教育□防災安全教育□語文教育□鄉土(本土)教育□參觀教學
二、辦理活動項目:
三、承辦處室(組):
四、活動動支經費(概算即可):元。
五、活動目標:
六、實施成果與成效(可包含活動日期或期間、次數、地點、內容、參加人數、年級、
實施成效包括學生、教師回饋量化或質性敘述均可)
七、檢討改進(或可再進步空間):
八、照片:如附件(二~四張)
(以上項目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加!)填寫完後,請各位伙伴於1/10(一)前上傳虎林數位學院「全民國防教育資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