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战国
第三章--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第二节 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及其意义
公布成文法对于推动春秋战国社会、政治经济改革, 促进封建法制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铸刑书”和“造竹刑”
1.铸刑书: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把当时所使用的 刑书的内容,铸在鼎上。这是中国首次公布成文法。
2. “竹刑”:公元前501年,郑国大夫邓析私造刑书, 写于竹简,称“竹刑”。在竹刑中,他明确反对礼治, 提倡“事断于法”,主张实行法治 。
二、用赏罚的手段推行农战政策
在农业方面的奖惩之法规定,如果耕织生产的粟帛多,可以免除 奴隶身份。对那些不事农作,懒惰而致贫困的,则罚为官奴隶。 为了更多地开垦土地,充分挖掘农民的劳动潜力,扩大户赋来源, 商鞅还发布了《分户令》。
三、剥夺旧贵族的特权
商鞅变法之初便废除了“井田制”,削弱了旧贵族在经济上的优 势。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奴隶制法制的瓦解和各诸侯国的改革
1 .奴隶制法律制度解体 标志: (1).王权的下移;
(2).礼的僭越; (3).井田制的瓦解 (4).郡县制代替了分封制. 2.诸侯国改革经济制度和军事制度。
(一)齐国。“相地而衰征”,“作内政而寄军令”。 (二)晋困。“作爰田”、“作州兵”。 (三)鲁国。“初税亩”、“作丘甲”。 (四)楚国。“书土田”、“量入修赋”。 (五)郑国。“作封洫”、“作丘赋”。
一、李悝及其法经
李悝,魏国人,战国初期著名的政治家和前期 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魏文侯时,任用李悝为相, 实行变法,在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了一 系列改革。
(一)李悝变法 1、政治上废除“世卿世禄”制度. 2、经济上,“尽地力之教”,实行“善平籴”的
政策。 3、实行以法治国,制定《法经》。
中国教育史 第三章战国时期的教育
性 善 论
教育就是扩充“善性”的过程。“人皆 可以为尧舜”。
一、“性善论”与教育的作用
(一)教育对人发展的作用
孟子认为人性善,人人具有先验的 “良知”、“良能”,生来就具有仁、义、 礼、智四种善端。但他又认为要做个完善 的人,仅有善端是不够的,必须创造条件, 不断的加以扩充和存养,才能把这些善端 发扬光大,达到完美的境地。从这个意义 出发,孟子重视教育的作用,教育的作用 就是“求放心”。
一、“性善论”与教育的作用
(二)教育对社会发展的作用
孟子强调仁政,重视教育在社会发展 中的作用,他认为教育比政治本身还重要。 “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得民 财,善教得民心”。他接受了孔子“庶、 富、教”的思想,主张制民之产的同时, 要“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 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万
——《荀子·政事之纪也;《诗》 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 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 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 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 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 ——《荀子·劝学》
四、教学主张
羞 恶 之 心 , 义 也
羞 恶 之 心 , 人 皆 有 之
我 固 有 之 也 , 弗 思 耳 矣
仁 义 礼 智 , 非 由 外 铄 我 也
恭 敬 之 心 , 礼 也
恻 隐 之 心 , 仁 也
是 非 之 心 , 人 皆 有 之
恭 敬 之 心 , 人 皆 有 之
恻 隐 之 心 , 人 皆 有 之
开其端,孟子加以系统化、理论化,以伦
理道德为基本教育内容,以孝悌为伦理道 德基础的教育,是整个中国封建社会教育
的重要特点。
第3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3、楚国
楚国楚庄王时制定。主要是保障 国君安全的规范,规定诸侯、大 夫、公子入朝时,车不得进入宫 门,否则就要构成犯罪。
楚国楚文王时制定。规定严禁奴隶逃亡, 有逃亡者要大力搜捕;同时规定隐匿盗 所得器物者,与盗同罪。
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
(二)公布成文法所引起的纷争 1、叔向说:“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 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 、叔向说 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 民知有辟, 民之有争心也 民知有辟 则不忌于上, 争心,以征于书,而垂手而徼幸以成之, 争心,以征于书,而垂手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 肸闻之: 国将亡,必多制” 矣。……肸闻之:‘国将亡,必多制”。子产复 肸闻之 信说制定和公布成文法的目的在于“救世” 信说制定和公布成文法的目的在于“救世”。 2、晋铸刑鼎,孔丘反对说:“晋其亡乎,失其 、晋铸刑鼎,孔丘反对说: 晋其亡乎, 度矣。” “度”, “贵贱不愆,所谓度也”, 度矣。 贵贱不愆,所谓度也” 即奴隶社会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不能错乱。 即奴隶社会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不能错乱。成文 法的公布破坏了这种制度, 民在鼎矣, 法的公布破坏了这种制度,“民在鼎矣,何以尊 贵贱无序, 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 成文法的制定和 贵贱无序 何以为国” 公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 公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的特权,打破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 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壁垒。标志着奴 隶制法制的瓦解,封建制法制的建立。 隶制法制的瓦解,封建制法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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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晋国 晋国自文公以后,曾四次制定法律。 晋国自文公以后,曾四次制定法律。 1、晋文公称霸时期 公元前 公元前633年),作“被 、晋文公称霸时期(公元前 年, 庐之法” 未公布于众。 庐之法”。未公布于众。 2、是赵宣子为晋国执政时制定的“常法”。 、 赵宣子为晋国执政时制定的“常法” 3、范宣子制定的刑书,但并未公布。 、范宣子制定的刑书,但并未公布。 4、范宣子所作并未“宣示下民”的刑书予 、范宣子所作并未“宣示下民” 以公布。这是晋国开始正式公布成文法。 以公布。这是晋国开始正式公布成文法。 孔子表示反对。 孔子表示反对。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三章春秋战国法律制度的变革一、基础知识图解(1)铁制农具的适用(2)郡县制取代分封制社会的发展(3)以亲亲尊尊为核心的礼制加速衰落(1)公元前621年,晋国赵盾制事典(2)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荀寅铸其于鼎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3)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第一次公布成文法(4)公元前501年,郑国执政杀邓析而用竹刑成文法公布的意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旧贵族的特权,打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堡垒。
为中华法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魏国李悝的新政,制定《法经》(2)商鞅在秦国的变法战国时期法律的发展(3)楚国吴起的变法(4)立法思想:不别亲疏,不分贵贱,一断于法;轻罪重刑(1)分列盗、贼、囚、捕、杂、具六篇,法典体系初备李悝的《法经》主要内容(2)明确宣布“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打击重点直指反抗专制通知的行为(3)保护君主专制,维护等级特权(1)改法为律,明法重刑(2)取消分封制,建立郡县制(3)废除井田制,确立土地私有(4)奖励军功,奖励耕织(5)奖励告奸,什伍连坐商鞅变法主要内容(6)统一文字,统一度衡量意义:使得秦国大治,推动了秦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为秦国打败其他各国、建立中央集权专制国家奠定了基础二、案例分析(一)晋邢侯与雍子争鄐田,久而无成。
士景伯如楚,叔鱼摄理,韩宣子命断旧狱,罪在雍子。
雍子纳其女于叔鱼,叔鱼蔽罪邢侯。
邢侯怒,杀叔鱼与雍子于朝。
宣子问其罪于叔向。
叔向曰:“三人同罪,施生戮死可也。
雍子自知其罪,而赂以买直,鲋也鬻狱,刑侯专杀,其罪一也。
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夏书》曰:…昏、墨、贼,杀。
‟皋陶之刑也。
请从之。
”乃施邢侯而尸雍子与叔鱼于市。
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也。
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
曰义也夫,可谓直矣。
平丘之会,数其贿也,以宽卫国,晋不为暴。
归鲁季孙,称其诈也,以宽鲁国,晋不为虐。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牛耕
战国时期的铁器
从政治情况看,这个时期的周天子虽然名义上仍是天下 共主,实际上对各诸侯国已逐渐失去控制力量。过去是 “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现在逐渐成为自诸侯出,自大 夫出,甚至由“陪臣执国命”。犯上作乱,违礼坏法的 情况层出不穷,这种阶级关系的变化,说明奴隶制法体 制度正在瓦解,已无力维持统一的奴隶主政权,西周所 建立的一整套宗法制度也隶制度下“刑不可知,威不可测”的司法专横弊端。 公开法律成为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原则,为后来法家的 理论提供了思想资料。公布成文法对于推动春秋战国社 会、政治经济改革,促进封建法制的形成,产生了重要 影响。
第三节 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战国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和封建法制逐步形成 时期,随着封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新兴地主阶 级逐步取得了政权,各诸侯国都开展了变法活动, 进行了较全面的封建法制建设,为以后的封建中 央集权制政权的法制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鲁国“初税亩”、“作丘甲”。
公元前594年,鲁国颁布“初税亩”的法令,规定公 私土地一律计亩征税,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实际上即 废除了井田制。公元前590年又“作丘甲”,丘是行政 区域,“作丘甲”是指按丘征收军赋。
(四)楚国“书土田”、“量入修赋”。
公元前548午,楚国对境内土地依其地势进行 测量,规定其产量标准,根据收入征收军赋。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
第一节 奴隶制法制的瓦解和各诸侯国的改革
一、奴隶制法制的瓦解
春秋时代,奴隶制法律制度解体的根本原因 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和阶级关系的变化。
从经济情况看,这个时期由于铁制农具和牛 耕的推广,生产力得到迅速提高,大量的荒地被 开垦,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私田,使以土地王有 为核心的井田制受到冲击。另外,由于周天子的 实力削弱,各级诸侯实际上逐渐取得了所占土地 的所有权,于是,井田制从根本上发生了动摇。
第三章春秋战国:中国文化的轴心时代
战国错金银采桑宴乐攻战纹铜壶及纹饰展开,成都市出 土。是连环画的和装饰画的肇端。现藏北京故宫博物院
3、其作品包含本民族基本精神
印度《吠陀》、《佛经》 希伯来《旧约全书》、《新约全书》 希腊《理想国》、《形而上学》 波斯《古圣书》等先哲典籍
一、春秋战国之际的文化变革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是为东 周。 前段因鲁史《春秋》记载而得名“春秋”( 前770——前481) 后段因列国争战而称“战国”(前481— —前221)
三晋是春秋战国时代中原逐鹿以谋取霸主地位的必争之
地。董说(yue,明代)《七国考》:“韩,天下之咽喉; 魏,天下之胸腹。”因此三晋是春秋战国时代中原逐鹿 的必争之地,纵横家应运而生,司马迁说:“三晋多权 变之士,夫言纵横强秦者大抵皆三晋之人也。”其中最 著名的有苏秦、公孙衍、张仪等人,他们当时“一怒而 诸侯惧,安居而天下息”,是当时政治舞台上的风云人 物。
卡尔· 西奥多· 雅斯贝尔斯(1883 年2月23日—1969年2月26日), 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神学家、 精神病学家。雅斯贝尔斯主要在 探讨内在自我的现象学描述,及 自我分析及自我考察等问题。他 强调每个人存在的独特和自由性。 雅斯贝尔斯有一个很著名的命题 ———“轴心时代”。
特征
1、出现专门的知识“圣贤”。
中国:孔子、老子、墨子等 印度:优波尼沙、佛陀等 波斯:琐罗亚士德等 巴勒斯坦:以利亚、以赛亚、耶利米、第二赛亚等 希腊:荷马、苏格拉底、柏拉图、修昔底德等
2、 “人类意识”首次觉醒 “人类的精神基础同时或独立地在中国、印度、波斯、
巴勒斯坦和希腊开始奠定,而且直到今天人类仍然附 着在这种基础上”人类其后的几千年文明发展历程, 只不过是向轴心时代核心精神的不断“复兴”。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学习建议】: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变⾰的时期,在法律制度的发展上也是如此。
法律在这时期的最⼤发展是成⽂法律的颁布和法治理论的提出。
学习这⼀章应将⼈物与⽴法事件、主要主张结合在⼀起。
如⼦产—铸刑书;商鞅—变法—法治主张等等。
这⼀时期在法律理论上做出巨⼤贡献的是法家学派。
李悝、商鞅等等都是法家学派的代表⼈物。
他们的“法治”措施都是以法家“法治”学说为理论基础的,所以在学习时应注意理论的体系化(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等)。
【本章知识点】:1.成⽂法制订、颁布的主要活动。
2.成⽂法颁布的主要意义。
3.战国时期法制的指导思想。
4.《法经》5.商鞅改⾰的主要内容。
第⼀节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改⾰【基本内容】:⼀、历史背景:伴随着⽣产⼯具的进步(主要是铁器的发现和使⽤),⽣产⼒在春秋时期有了很⼤发展,经济的私有化程度不断加深,尤其是⼟地的私有化。
经济的变化相应的带来了法律的变化,西周维系国家统治的礼治在政治、社会关系、法律⽅⾯都遭到挑战,即“礼崩乐坏”。
新兴的统治⼿段—法治应运⽽⽣,其最先的表现就是成⽂法律向社会公开宣布。
⼆、主要法律活动:郑国铸刑书、晋国铸刑⿍、楚国公布成⽂法。
三、公布成⽂法引发的争论:⼦产铸刑书引发晋国的叔向的反对;晋国铸刑⿍引发孔⼦的批评。
【概念辨析】:如何区分铸刑书、⽵刑、铸刑⿍三次主要法律活动。
第⼆节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基本内容】: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最⼤变化是法家法治思想的盛⾏和《法经》的制定。
⼀、法治思想的主要特点:⽆论亲属贵贱,在法律适⽤上的平等;颁布成⽂法;实施重刑,即重刑轻罪。
⼆、魏国、楚国、秦国相继在法家代表⼈物的指导下进⾏变法。
其中以秦国的变法最为彻底、最成功。
三、李悝制定《法经》,它是中国第⼀步封建法典。
【疑难分析】:战国时期盛⾏的法治主义在哪些⽅⾯与西周时期的礼制思想完全对⽴?法治主义的最⼤特点就是⽤刑罚作为治理社会的主要⼿段。
第三章 战国时期的政治思想 《中国政治思想史》 马工程
第二节 孟子的“仁政” 思想
一、“性善”论 二、“王道”论 三、君权天授论 四、施仁政的政治主张
孟子
孟子(前372—前289),名 轲, 邹(今山东邹城) 人,受 业于子思门人。其生活年代约与 梁惠王、滕文公同时。孟子曾经 在齐、鲁两国做过客卿,但时间 都不长。他曾效法孔子带领学生 游说列国,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 ,但始终没有为各国统治者所接 受。后来退隐,与其学生万章等 人作《孟子》七篇。
相。 在用人原则上,荀子主张“ 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根据人的才
能决定取舍。
在经济上荀子主张实行富国富民的政策。
他认为,足国、富民是统治阶级最为重要的责任, “ 王者富民”。
至于富国与富民的关系,荀子认为,富民是富国的前 提,“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
如何达到富国富民的目的,荀子提出了如下具体措施 :
在战国儒家看来,王道就是 以仁义道德治国,并因此获 得民众广泛支持的政治。
孟子倡导王道而拒绝暴政。
孟子所说的王道是符合道义的政治。他认为,统治者 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应该道义优先,不能有任何追逐利 益的主观动机。
孟子认为,治理国家之所以要道义优先,是因为道义 之于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地位,甚至比生命更为重要 。
一、兼爱与非攻
墨子认为,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与人之间不相 爱。“兼相爱” 便成为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根本途径 。 墨子认为,兼相爱、交相利是解决社会纷争最有效的 途径。
从兼爱思想出发,墨子反对战争,提倡 “非攻”。他认为,一切战争都是违反 道义的行为,罪莫大焉。具体理由有:
第三章 春秋和战国
第三章春秋和战国一. 单项选择:1. 春秋时期,诸侯争霸所反映的实质问题是()A. 井田制瓦解B. 分封制崩溃C. 诸侯野心膨胀D. 周王室衰微2. 《吕氏春秋》载:“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其力也。
”反映的实质问题是()A. 春秋时期已使用铁器和牛耕B. 私田的开垦越来越多C. 国君承认私田主人的土地所有权D. 封建生产关系比井田制进步3. 下列各项中,表明齐桓公霸主地位得到正式承认的是()A. 任用管仲为相进行改革B. 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C. 周王派代表参加葵丘会盟D. 打败了不向周王纳贡的楚国4. 《史记·商君列传》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
”这主要是因为商鞅变法()A. 允许工商者入仕作官B. 准许土地自由买卖C. 承认土地归私人所有D. 规定按军功授爵赐田5. 下列诸侯国中,在西周初年得到分封并发展为战国七雄之一是()A. 燕B. 卫C. 宋D.晋6. 战国时出现“百家争鸣”局面的主要原因是()A. 政治上存在分裂局面B. 思想界十分活跃C. 官府垄断文化教育的局面被打破D. 社会大变革的出现7. 夸大天的作用而思慕它,不如把天当作一物而控制它;顺从天的意志而歌颂它,不如掌握天的运行法则而利用它。
提出这种天人关系的思想家是()A. 孟子B. 荀子C. 庄子D. 韩非子8. 《诗经》中“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其“硕鼠”是诗歌作者对下列哪种人的喻称()A. 周王B. 奴隶主贵族C. 大地主D. 农民9. 下列主张出自法家的是()A.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B.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C. 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D. 明主峭其法而严其刑10. 在下列哪个时期,我国就已经测定立春、春分、立秋、秋分、立夏、夏至、立冬、冬至等节气()A. 夏朝B. 西周C. 春秋D.战国11. 秦完成统一,灭掉东方六国中的最后一个诸侯国是()A. 燕国B. 楚国C. 齐国D. 赵国12. 从秦朝的统治可以看出法家学说所推崇的“法治”是指()A. 用严刑酷法来统治人民B. 国家的法律高于皇权C.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 以法治国,反对人治13. 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封建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春秋战国
公布成文法的意义 --从‚秘密法‛向‚公开法‛的转变 --从‚习惯法‛向‚成文法‛的转变 --从‚判例法‛向‚成文法‛的转变
--从‚以礼治国‛向‚缘法而治‛的转变
第三章 春秋战国法制(前770年~前221年)
五、春秋时期的司法
公孙黑与公孙楚‚争室‛
《左传·昭公元年(前541 年)》:‚郑徐吾犯之妹美, 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强委禽焉。犯惧,告子产。 子产曰 : 「是国无政,非子之患也。唯所欲与。」犯请 于二子,请使女择焉。皆许之。子晳盛饰入,布币而出。 子南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女自房观之,曰 : 「子晳信美矣,抑子南,夫也。夫夫妇妇,所谓顺也。」 适子南氏。子晳怒,既而櫜甲以见子南,欲杀之而取其 妻。子南知之,执戈逐之,及冲,击之以戈。子晳伤而 归,告大夫曰 :「我好见之,不知其有异志也,故伤。」
晋国: 晋文公制定‚被庐之法‛
第三章 春秋战国法制(前770年~前221年)
四、春秋时期各国公布成文法
1.郑国的‚铸刑书‛和‚竹刑‛
—公元前536年,执政子产(公孙侨)‚铸刑书‛ —公元前501年,邓析作‚竹刑‛ 2.晋国‚铸刑鼎‛ --公元前513年,赵鞅、荀寅‚铸刑鼎‛
第三章 春秋战国法制(前770年~前221年)
第三章 春秋战国法制(前770年~前221年)
五、春秋时期的司法
大夫皆谋之。子产曰:‚直钧,幼贱有罪。罪在楚也。‛ 乃执子南而数之,曰:‚国之大节有五,女皆奸之:畏君 之威,听其政,尊其贵,事其长,养其亲。五者所以为 国也。今君在国,女用兵焉,不畏威也。奸国之纪,不 听政也。子皙,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 贵也。幼而不忌,不事长也。兵其从兄,不养亲也。君 曰:‘余不女忍杀,宥女以远。’勉,速行乎,无重而 罪!‛五月庚辰,郑放游楚于吴,将行子南,子产咨于大 叔。大叔曰:‚吉不能亢身,焉能亢宗?彼,国政也,非 私难也。子图郑国,利则行之,又何疑焉?周公杀管叔而 蔡蔡叔,夫岂不爱?王室故也。吉若获戾,子将行之,何 有于诸游?‛
历史学-春秋战国(名词解释)
第三章春秋战国43.【丧服制度】:中国古代以祭奠死者时所穿丧服的等差来区别亲属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
丧服是指人们为哀悼死者而穿戴的衣帽、服饰。
而丧服制度形成的标志,则是集中记载丧服形式和五等亲制的丧葬专著的出现。
在儒家经典《仪礼》《礼记》《周礼》这“三礼”中,《仪礼》和《礼记》对丧服制度均有详尽的记载和阐述。
丧服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五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服制。
丧服制度是一个严密的、有机的、完整的组织结构和制度,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宗法制度在亲属关系上的具体表现,具有鲜明的男尊女卑、以本宗为主体的特点。
44.【周郑交质】:郑因护送周平王东迁有功,平王任郑庄公为卿士,掌握王室大权。
郑庄公专横跋扈,平王启欲用虢公以削弱庄公的权力。
郑庄公探知其事,质问平王,平王矢口否认,庄公不信,于是双方互派质子,史称“周郑交质”。
45.【周郑交恶】:周平王死,桓王继位,桓王将使虢公执政,剥夺郑庄公的权利,郑庄公不满,派军队在夏季“取温(今河南温县)之麦”,秋季又“取成周(今河南洛阳)之禾”。
双方结下仇恨,史称“周郑交恶”。
47.【殽之战】:在晋称霸之时,秦也积极向东扩展自己的势力。
公元前627年,秦穆公乘晋丧而派兵偷袭郑国,后因郑有备而退回。
但在回军至殽(河南渑池、洛宁一带)时,遭到晋伏兵的狙击,秦师全军覆灭,三帅都被晋俘获,史称“殽之战”。
48.【楚庄王问鼎】:楚庄王是一位有雄才大略的君主,他任用孙叔敖为令尹,整饬内政,兴修水利,国势逐渐强大。
公元前606年,楚庄王伐陆浑(河南嵩县北)之戎,观兵于周郊,并派人去问象征王权的九鼎之轻重,大有取周而代之的气势。
49.【鞍之战】:公元前589年,鲁、卫两国因不堪齐的侵伐而向晋乞师,晋派大军到靡笄山下(今山东长清),齐、晋大战于鞍(今山东济南),齐师战败。
齐和晋结盟,并答应归还所占鲁、卫的土地。
鞍之战表明,晋的势力仍是非常强大,齐企图代替晋的霸主地位是难以实现的。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 3.楚国 楚国 第一次:楚文王时“作仆区法” 第一次:楚文王时“作仆区法”。 杜预注“仆区(音欧),刑书名” ),刑书名 杜预注“仆区(音欧),刑书名”。 为隐匿亡人之法。 为隐匿亡人之法。
第一节 春秋时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律制度的变化 第二次:楚庄王时作“茆门法” 第二次:楚庄王时作“茆门法”。 茆门,也叫雉门,是宫门之一。 茆门,也叫雉门,是宫门之一。 依照“茆门法”规定,诸侯、大夫、 依照“茆门法”规定,诸侯、大夫、 公子入朝时,车不得进入宫门, 公子入朝时,车不得进入宫门,以保障国 君的安全。 君的安全。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 成文法的公布是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 重大变革。 重大变革。新兴地主阶级根据自身的经济 发展需要,从保护自身的利益出发, 发展需要,从保护自身的利益出发,反对 奴隶主贵族对司法权和法律制度的垄断, 奴隶主贵族对司法权和法律制度的垄断, 强烈要求公布成文法。 强烈要求公布成文法。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 (三)公布成文法的意义 三 公布成文法的意义 首先,成文法的公布, 首先,成文法的公布,结束了法律秘 密状态,摧毁了旧贵族对法律的专擅垄断, 密状态,摧毁了旧贵族对法律的专擅垄断, 使法律走向公开, 使法律走向公开,开创了我国法制改革与 建设的新纪元, 建设的新纪元,成为法律制度的发展进入 新时代、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新时代、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 礼崩乐坏: 礼崩乐坏 诸侯开始越级使用天子专用的礼乐。 诸侯开始越级使用天子专用的礼乐。 (按照周礼的规定,只有天子才能用八 按照周礼的规定, 按照周礼的规定 诸侯使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 佾,诸侯使用六佾,卿大夫用四佾,士用 二佾。 二佾。) 鲁国的季氏甚至敢越级使用天子的礼 所谓“八佾舞于庭” 乐,所谓“八佾舞于庭”。 孔子发出感慨: 是可忍也 是可忍也, 孔子发出感慨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也”。
第三章战国文字
第三章战国文字主讲教师:王晶*******************第三节石刻文(附盟书)《墨子》:古者圣王¡°书于竹帛,镂于金石¡±秦琅邪台石刻:¡°古之帝者¡¡犹刻金石为纪。
¡±第三节石刻文(附盟书)一、石鼓文二、诅楚文三、秦骃玉版四、行气玉铭、守丘石刻及其它附:盟书一、石鼓文石鼓的基本情况石鼓的年代石鼓文的内容石鼓文的价值石鼓的基本情况石鼓又称石碣,共有十石每石高约三点三尺,直径一尺多,上狭下大、顶圆底平,石质乃青黑色的花岗岩。
过去认为其形如鼓,故名曰¡°石鼓¡±。
唐代在今陕西凤翔县境内发现,现保存在故宫博物院石鼓的年代有周、秦、汉、后魏、北周五说近人马衡《石鼓为秦刻石考》,考证石鼓出土于秦国雍地,鼓文中所见的水名¡°汧¡±正在雍地。
郭沫若认为是秦襄公八年即周平王元年(公元前770年)之物,唐兰认为是秦灵公三年即周威烈王四年(公元前422年)之物。
石鼓文的内容石鼓十个,每个鼓四面环刻四言诗一首,按原石推算应有七八百字,现仅存三百余字。
郭沫若据现传最早的宋拓本予以拼复,亦仅得501字。
石鼓文内容主要是歌颂田原之美和田猎之盛(故又名¡°猎碣¡±),其格调、韵律大体接近《诗经¡¤小雅》中的《车攻》、《吉日》等篇,可能即写成于春秋时期。
《车工》车既工,马既同;车既好,马既。
君子员邋(猎),员邋员斿,麀鹿速速,君子之求。
角弓,弓兹(以)寺,驱其特,其来趩趩,,即即时,鹿麀趀趀,其来大次(恣),驱其朴,其来射其蜀。
石鼓文的价值石鼓文较少涉及史实,但却有颇高的文学价值。
郭沫若《石鼓文研究¡¤重印弁言》指出:¡°石鼓文是诗。
东周列国志战国篇
东周列国志战国篇《东周列国志:战国篇》第一章:战国时代的背景战国时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它开始于公元前475年,结束于公元前221年。
在这个时期,中国分裂成了七个大规模的国家,也被称为列国。
《战国篇》是《东周列国志》的一部分,它记录了这个时期列国之间的战争、政治和经济状况。
战国时代的背景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终结。
在春秋时期,中国仍然是一个分裂的国家,但是在列国争霸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大规模的国家。
当春秋时期结束后,列国之间的争斗进一步加剧,最终演变成了战国时期。
第二章:列国之间的战争和政治争斗在《东周列国志:战国篇》中,列国之间的战争是主要的内容之一。
各个国家都在争夺领土、资源和权力,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进行了无数次的战争。
这些战争形式各异,既有大规模的军事对抗,也有间谍和政治操作。
除了战争,列国之间的政治争斗也是《东周列国志:战国篇》的重要部分。
不同国家之间的政治联盟、结盟以及内部斗争都被详细记录。
这些政治争斗对于战国时代的历史走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第三章:战国时代的社会经济发展《东周列国志:战国篇》还关注了战国时代的社会经济发展。
由于战争和政治的不断动荡,列国都在努力实现经济的繁荣和发展。
在《东周列国志:战国篇》中,我们可以看到各个国家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活动的状况。
另外,战国时代的文化和科技也有所发展。
各个国家都在竞相吸纳和吸取其他国家的优点,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
文化交流和科技创新在战国时代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四章:列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在《东周列国志:战国篇》中,列国之间的外交关系也是一个重要的话题。
不同国家之间的外交活动,如使节的交流、盟约的签订等,都被详细描述。
这些外交关系直接影响了战争和政治争斗的走向,也对整个战国时代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五章:战国时代的终结《东周列国志:战国篇》以战国时代的终结为结束,公元前221年秦国统一六国,统一中国。
这一事件标志着战国时代的结束,开启了中国历史上新的篇章。
阎步克中国古代史三战国
孟子 仁政论 性善论 民本论 修养论 荀子 唯物天道论 性恶论 明分使群 德主刑辅 墨子 兼爱与非攻 尚贤 尚同 节用 明鬼 老子 本体论 辩证法 无为和以退为进 历史退化论 庄子 相对主义的认识论 消极自由的人生观 名家 逻辑问题:合同异 离坚白 白马非马
庄子
孔子
慎到 屈原 荀子
墨子 李悝 吴起
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
撰写的学术笔记。
——《日知录》卷13《周末风俗》
《史记》秦本纪、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军战绩
献公二十一年,与晋战于石门,斩首六万 惠文王七年,与魏战,斩首八万 惠文王后元十一年,败韩岸门,斩首万 武王四年,拔韩宜阳,斩首六万 昭襄王六年,伐楚,斩首二万 昭襄王十四年,白起攻韩、魏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 昭襄王三十三年,破魏,斩首十五万 昭襄王四十三年,白起攻韩,斩首五万 昭襄王四十七年,白起破赵于长平,坑降卒四十余万 昭襄王五十年,攻三晋,斩首六千,走死河中二万 王政二年,攻魏卷,斩首三万 王政十三年,攻赵,斩首十万
吕不韦
韩非子
商鞅
李斯
孟子
孙膑
《史记》记老子
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 名耳,字聃,周守藏室之史也。…或曰老 莱子,亦楚人也,著书十五篇,言道家之 用,与孔子同时云。盖老子百六十有余岁, 或言二百余岁,以其修道而养寿也。自孔 子死后百二十九年,而史记周太史儋见秦 献公,…或曰儋即老子,或曰非也。世莫 知其然否。
战
弩
国
甲
胄
计篇 九变篇 作战篇 行军篇 谋攻篇 地形篇 形篇 九地篇 势篇 火攻篇 虚实篇 用间篇 军争篇
合纵:合众弱以攻一强 连横:事一强以攻众弱
• 苏秦……说秦王书十上而不行。…形容枯槁,面目黧黑,状 有愧色。归至家,妻不下絍,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乃 夜发书,陈箧数十,得《太公阴符》之谋,伏而诵之,简练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内容提要】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从奴隶制社会逐步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期。
这一时期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社会大动荡、大变革时期。
社会大变革引起了法制大变革。
“诸子林立”、“百家争鸣”。
尤其是儒家、法家,他们在围绕着“礼”、“法”问题所展开的争辩过程中,各自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一定合理因素的法律新见解,大大丰富了中国以及整个世界的古代法学。
在法家的积极推动与参与下,各诸侯国纷纷进行了法律的改革,为秦汉封建法制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春秋时期制定与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以及战国时期李悝所编撰的《法经》,是中国古代法律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历史事件,其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案例引入】邓析被杀案邓析,郑国大夫,是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革新派。
当时,郑国执政子产进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封建化的改革,但为了维护贵族特权,要求在很大程度上保留“周礼”;邓析则反对礼治,要求“事断于法”。
邓析不满子产所铸刑书,私自编了一部更能适应新兴地主阶级要求的成文法,把它写在竹简上,故而称为“竹刑”。
他对法律很有研究,曾聚众讲学,并充当“诉讼代理人”。
在诉讼中,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并“持之有故。
合之成理”,打破旧专统,不以“周礼”为准。
“以非为是、以是为非”。
在邓析的倡导和鼓吹下,当时郑国曾兴起一股革新浪潮,给新、老贵族的统治造成严重威胁,以至“郑国大乱,民口欢哗”。
公元前501年,“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郑驷歂是继子产、子大叔之后的郑国执政,他杀了邓析却不得不用邓析的竹刑。
围绕公布成文法所进行的争论是新旧势力的权力之争,是封建性法制取代奴隶制法制的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邓析是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代表人物,与子产相比,邓析表现了改革的彻底性,更具有斗争精神,邓析虽然被杀,但“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说明竹刑在当时已得到某种认同。
(原文见《左传·定公九年》、《吕氏春秋·离谓》)第一节儒法两家的治国主张从公元前770年到公元前221年,是我国由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春秋战国时期。
战国文字
第三章战国文字第一节战国文字的内容及研究概况一战国文字的内容战国文字是战国时期使用的文字。
历史上的战国时期,上限一般确定在前475年(周元王元年)1,下限是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前221年。
研究战国文字主要依靠的是战国时期的材料,除此以外,春秋战国之际的文字以及秦统一后的文字也是研究战国文字的重要参考资料。
战国文字的种类繁多,不象商周文字那样单一。
我们可以把甲骨文看作是商代的代表文字,把金文看作是西周、春秋时代的代表文字,但却不好把某一种文字看作是战国时期的代表文字。
已出土的战国文字有铜器铭文、石器文字、货币文字、玺印文字、简帛文字、陶文以及盟书等。
这些文字的名称有些是从书写材料的角度提出来的,如铜器铭文、石器文字、简帛文字和陶文,有些则是从书写内容和用途的角度提出的,如玺印文字、货币文字和盟书等。
(一)铜器铭文战国早期的铜器铭文和春秋时期铜器铭文的内容大体相同。
作于周威烈王二十二年(前404年)的羌编钟,记述作者跟随韩君征秦讨齐,受到韩君的封赏。
这种风习至战国中期仍保留在个别器物中。
1978年河北平山县出土的中山王大鼎、中山胤嗣圆壶,是白狄别种鲜虞国君及其嗣子所作,时代在前309年或前308年之后。
二器记述齐王破燕,燕国君臣易位的事件,同时颂赞了老臣相邦的德行。
鼎铭长469字,洋洋洒洒,充满了儒家的说教色彩。
从战国中期开始,出现了一种“物勒工名”式的铭文。
所谓“物勒工名”,就是在器物上勒刻作器官吏、工匠的名字,以保证器物的质量,如有不合格者,便于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三十二年邺令戈铭:“卅二年,业(邺) (令) (狄),石库工 (师)臣,冶山。
”邺令是邺(今河北磁县)地之长官,是此戈的监造者,“狄”是其名。
“工师”属工官之长,是主持造戈的人。
“库”是制造、保管兵器的地方。
“冶”即冶铸工匠,是器物的真正制造者,“山”是其名字。
在战国时期的铜铭文中,最发达的是兵器铭文,占的比重很大,这与当时的战争形势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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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1613-1682), 顾炎武(1613-1682), (1613 明末清初著名学者。 明末清初著名学者。 日知录》 《日知录》是他撰写 的学术笔记。 的学术笔记。
《史记》秦本纪、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军战绩
献公二十一年,与晋战于石门, 献公二十一年,与晋战于石门,斩首六万 惠文王七年,与魏战, 惠文王七年,与魏战,斩首八万 惠文王后元十一年,败韩岸门, 惠文王后元十一年,败韩岸门,斩首万 武王四年,拔韩宜阳, 武王四年,拔韩宜阳,斩首六万 昭襄王六年,伐楚, 昭襄王六年,伐楚,斩首二万 昭襄王十四年,白起攻韩、魏于伊阙, 昭襄王十四年,白起攻韩、魏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 昭襄王三十三年,破魏, 昭襄王三十三年,破魏,斩首十五万 昭襄王四十三年,白起攻韩, 昭襄王四十三年,白起攻韩,斩首五万 昭襄王四十七年,白起破赵于长平, 昭襄王四十七年,白起破赵于长平,坑降卒四十余万 昭襄王五十年,攻三晋,斩首六千, 昭襄王五十年,攻三晋,斩首六千,走死河中二万 王政二年,攻魏卷, 王政二年,攻魏卷,斩首三万 王政十三年,攻赵, 王政十三年,攻赵,斩首十万
(商)鞅以三晋地狭人贫,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 鞅以三晋地狭人贫,秦地广人寡,故草不尽垦, 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代, 地利不尽出。于是诱三晋之人,利其田宅,复三代, 无知兵事而务本于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故废井田, 无知兵事而务本于内,而使秦人应敌于外。故废井田, 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数年之间,国富兵强, 制阡陌,任其所耕,不限多少。数年之间,国富兵强, 天下无敌。 ——《通典 食货典一》 食货典一》 天下无敌。 《通典·食货典一 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仟伯,急耕战之赏,虽 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仟伯,急耕战之赏, 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 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 僭差亡度。庶人富者累钜万,而贫者食糟糠。 灭,僭差亡度。庶人富者累钜万,而贫者食糟糠。有 国强者兼州域,而弱者丧社稷。 国强者兼州域,而弱者丧社稷。 用商鞅之法, 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 用商鞅之法 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 富者田连仟伯,贫者亡立锥之地。 富者田连仟伯,贫者亡立锥之地。 ——《汉书 食货志》 食货志》 《汉书·食货志
汉书·食货志
晋书·刑法志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 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 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 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 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 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 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 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 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 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 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 虽富无所芬华。 商君列传》 虽富无所芬华。——《史记 商君列传》 《史记·商君列传 秦人,其生民也陿阸,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 秦人,其生民也陿阸,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 隐之以阸,忸之以庆赏,鰌之以刑罚, 隐之以阸,忸之以庆赏,鰌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 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阸而用之, 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阸而用之,得而后 功之,功赏相长也。五甲首而隶五家, 功之,功赏相长也。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众强 长久,多地以正( )。故四世有胜 非幸也, 故四世有胜, 长久,多地以正(征)。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 ——《荀子 议兵》 议兵》 也。 《荀子·议兵
尚书·禹贡 尚书 禹贡 冀州 兖州 青州 徐州 扬州 荆州 豫州 梁州 雍州 吕氏春秋 冀州 兖州 青州 徐州 扬州 荆州 豫州 幽州 雍州
周礼·职方 冀州 兖州 青州 并州 扬州 荆州 豫州 幽州 雍州 尔雅·释地 冀州 兖州 营州 徐州 扬州 荆州 豫州 幽州 雍州
二 各国变法运动
各国变法概况 商鞅变法 官僚制的建立
三 士阶层的崛起与百家争鸣
战国的士阶层 百家争鸣 *周朝其他文化成果
中国古代“道”的另一特征,我想称它为“人 中国古代“ 的另一特征,我想称它为“ 间性” 间性”。……印度和以色列的宗教传统虽然也 印度和以色列的宗教传统虽然也 离不开世间的问题, 离不开世间的问题,但是世间问题在这种传统 中毕竟是以超世间的形态出现的。换句话说, 中毕竟是以超世间的形态出现的。换句话说, 便是“把世间的问题变成神学的问题” 便是“把世间的问题变成神学的问题”。…… 希腊的哲学传统是从对自然界的好奇与探索开 始的, 始的,这一向自然界追求永恒规律的训练不可 避免地影响到思想家对人生问题的处理方式。 避免地影响到思想家对人生问题的处理方式。 当他们的目光转移到人生问题时, 当他们的目光转移到人生问题时,他们同样要 在人的内在宇宙中寻找不易之则。 在人的内在宇宙中寻找不易之则。这就不免将 人生界客观化而与自然界同成为科学研究的对 相形之下, 象了。 象了。……相形之下,中国古代之“道”比较 相形之下 中国古代之“ 能够摆脱宗教和宇宙论的纠缠。 能够摆脱宗教和宇宙论的纠缠。中国没有古希 腊那种追究宇宙起源的思辩传统。 腊那种追究宇宙起源的思辩传统。……中国 中国 的人间性更有一个特点, “道”的人间性更有一个特点,即强调人间秩 序的安排。 先秦诸子, 序的安排。……先秦诸子,包括讲“坚白异同” 先秦诸子 包括讲“坚白异同” 的名家在内,最后都归结到治国、 的名家在内,最后都归结到治国、平天下之道 上去。 上去。 余英时《古代知识阶层的兴起与发展》 余英时《古代知识阶层的兴起与发展》
第三章 战国时期的社会变动
一 政治形势的变化:割据、 兼并、统一 二 各国变法运动 三 士阶层的崛起与百家争鸣
一 政治形势的变化:割据、兼 政治形势的变化:割据、 并、统一
战国七雄的形成和“战”的特 点 七国兴衰与秦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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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家 分 晋
田 氏 代 齐
周室自文、武始兴,崇道德,隆礼义。பைடு நூலகம்…及春秋时,已 四五百载矣,然其余业遗烈,流而未灭。五伯之起,尊事 周室。五伯之后,时君虽无德,人臣辅其君者若郑之子产、 晋之叔向、齐之晏婴,挟君辅政,以并立于中国,犹以义 相支持,歌说以相感,聘觐以相交,期会以相一,盟誓以 相救。天子之命,犹有所行。会享之国,犹有所耻。小国 得有所依,百姓得有所息。 仲尼既没之后,田氏取齐,六卿分晋,道德大废,上下失 序。至秦孝公,捐礼让而贵战斗,弃仁义而用诈谲,苟以 取强而已矣。夫篡盗之人,列为侯王;诈谲之国,兴立为 强。是以传相仿效,后生师之,遂相吞灭,并大兼小,暴 师经岁,流血满野。父子不相亲,兄弟不相安,夫妇离散, 莫保其命,泯然道德绝矣。晚世益甚,万乘之国七,千乘 之国五,敌侔争权,尽为战国。贪饕无耻,竞进无厌,国 异政教,各自制断。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力功争强,胜 者为右。 ——刘向《战国策书录》
古之贤王好善而忘势,古之贤士何独不然? 古之贤王好善而忘势,古之贤士何独不然?乐其道而忘 人之势。故王公不致敬其礼,则不得亟见之。 人之势。故王公不致敬其礼,则不得亟见之。见且由不 得亟,而况得而臣之乎? ——《孟子 尽心上》 尽心上》 得亟,而况得而臣之乎? 《孟子·尽心上 子夏家贫,衣若县鹑。人曰: 子何不仕? 子夏家贫,衣若县鹑。人曰:“子何不仕?”曰:“诸 侯之骄我者,吾不为臣;大夫之骄我者,吾不复见。 侯之骄我者,吾不为臣;大夫之骄我者,吾不复见。” ——《荀子 大略》 大略》 《荀子·大略 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 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 ——《战国策 燕策一》 燕策一》 《战国策·燕策一 士贵耳,王者不贵。 ——《战国策 齐策四》 齐策四》 士贵耳,王者不贵。 《战国策·齐策四 威后问( 使者曰: 於陵子仲尚存乎? (赵)威后问(齐)使者曰:“……於陵子仲尚存乎? 於陵子仲尚存乎 是其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诸侯。 是其为人也,上不臣于王,下不治其家,中不索交诸侯。 此率民而出于无用者,何为至今不杀乎? 此率民而出于无用者,何为至今不杀乎?” ——《战国策 齐策四》 齐策四》 《战国策·齐策四
为吏之道》 《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 睡虎地秦墓竹简 为吏之道 五善: 一曰忠信敬上,二曰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 五善:“一曰忠信敬上,二曰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 善行,五曰恭敬多让。五者企至,必有大赏。 善行,五曰恭敬多让。五者企至,必有大赏。” 五失: 夸以迣,贵以大,擅制割,犯上弗知害,贱士而贵货贝。 五失:“夸以迣,贵以大,擅制割,犯上弗知害,贱士而贵货贝。”
战 国 甲 胄
弩
计篇
九变篇
作战篇 行军篇 谋攻篇 地形篇 形篇 势篇 军争篇 九地篇 火攻篇
虚实篇 用间篇
合纵:合众弱以攻一强 合纵: 连横:事一强以攻众弱 连横:
苏秦……说秦王书十上而不行。…形容枯槁,面目黧黑, 状有愧色。归至家,妻不下絍,嫂不为炊,父母不与 言。…乃夜发书,陈箧数十,得《太公阴符》之谋,伏而 诵之,简练以为揣摩。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血流至 足。曰:“安有说人主不能出其金玉锦绣,取卿相之尊者 乎?”期年揣摩成,曰:“此真可以说当世之君 也!”……赵王大悦,封为武安君,受相印,革车百乘, 锦绣千纯,白璧百双,黄金万镒。…将说楚王,路过洛阳。 … 父母闻之,清宫除道,张乐设饮,郊迎三十里。妻侧目而 视,倾耳而听。嫂蛇行匐伏,四拜自跪而谢。苏秦曰: “嫂何前倨而后卑也?”嫂曰:“以季子位尊而多 金。”——《战国策·苏秦始将连横》 张仪已学而游说诸侯。尝从楚相饮,已而楚相亡璧。门下 意张仪,曰:“仪贫无行,此必盗相君之璧。”共执张仪, 掠笞数百,不服,释之。其妻曰:“嘻!子毋读书游说, 安得此辱乎?”张仪谓其妻曰:“视吾舌尚在不?”其妻 笑曰:“舌在也。”仪曰:“足矣!”——《史记·张仪列 传》
子产曰: 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 子产曰:“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 ——《左传 昭公十八年》 昭公十八年》 《左传·昭公十八年 季路问事鬼神。子曰: 未能事人, 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 敢问死。 未知生, 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 知死? ——《论语 先进》 先进》 知死?” 《论语·先进 子贡曰: 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 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 ——《论语 公冶长》 公冶长》 《论语·公冶长 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 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 论而不议。 ——《庄子 齐物论》 齐物论》 论而不议。 《庄子·齐物论 君子……其于天地万物也,不务说其所以然, 君子 其于天地万物也,不务说其所以然, 其于天地万物也 而致善用其材。 ——《荀子 君道》 君道》 而致善用其材。 《荀子·君道 唯圣人为不求知天。 错人而思天, 唯圣人为不求知天。……错人而思天,则失 错人而思天 万物之情。 ——《荀子 天论》 天论》 万物之情。 《荀子·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