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7年第4期
会计监管工作通讯年第四四期二〇一七年第(年报分析专刊总第41期)20177年5月10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主办201编者按: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规范,会计部选取了2016年部分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财务信息和内控信息进行分析。
我们编写了《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会计问题提示》专刊,对上市公司在执行会计准则、财务信息和内控信息披露规则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作出了相关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2016年年报会计问题提示(二)上期年报分析专刊中,我们讨论了资产减值、企业合并、股份支付等方面会计确认和计量的问题,以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分部报告等的列报披露问题。
本期,我们继续从执行会计准则、财务信息和内控信息披露规则等方面分析,具体如下:一、会计确认与计量问题(一)(一)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相关问题相关问题1.1.已计提但尚未使用已计提但尚未使用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的专项储备专项储备不应不应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3年第1期,总第8期),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专项储备(如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
因专项储备的计提和使用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
年报分析发现,有的上市公司针对年末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专项储备余额,按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不符合准则规定。
2.2.预缴收入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预缴收入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其中在确定计税基础和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月份或者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汇算清缴。
对于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应按照规定的预计利润率分月或季计算预计利润额,计入利润总额预缴,开发产品完工、结算计税成本后按照实际利润再行调整。
证监会发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证监会发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27•【分类】其他正文截至2021年4月30日,除易见股份、*ST斯太、*ST北讯等3家公司外,沪深两市共有4,247家公司披露了年度财务报告。
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中,254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33家、保留意见109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112家。
证监会共抽样审阅了869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年报审阅发现,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整体质量较好,但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对准则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包括:收入确认和计量不恰当、金融资产分类不正确、资产减值估计不谨慎、合并报表范围判断不合理、预计负债与或有资产抵销不恰当、债务重组损益确认时点不恰当等。
针对年报审阅中发现的上述问题,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年报审阅中发现上市公司问题线索的跟进处理工作,尽早发现并防范相关风险。
二是充分收集整理系统内各单位一线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年度财务信息披露监管协调会,加强沟通交流,统一监管认识。
三是对于上市公司在实务执行中存在争议的典型会计问题,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形式,明确监管标准,同时继续以案例解析的形式,指导市场实践。
四是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持续就资本市场热点难点会计处理和财务信息披露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积极做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配套服务工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对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理解和应用水平,及时发现并改正财务报告编制中存在的错误,稳妥做好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不断提升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附件: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证监会发布《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证监会发布《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截至2018年4月30日,沪深两市已上市的3,531家公司(其中A股3,513家),除康达尔、山东地矿、*ST华泽、凯迪生态、千山药机、抚顺特钢、中毅达、美都能源、*ST上普9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外,其余3,522家均按期披露了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报告。
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中,124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17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36家被出具保留意见、71家被出具带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证监会会计部抽查审阅了其中798家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合并报表范围判断不恰当;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未充分识别和确认可辨认无形资产;或有对价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有误;收入确认与计量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商誉减值测试方法不正确,利用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调节利润;金融工具、政府补助、递延所得税、非经常性损益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的准则或规定执行不到位;资产减值、现金流量表、会计估计、终止经营、非经常性损益等相关信息披露有误或不充分,少数公司财务报告还存在文字表述、数字勾稽等方面的简单错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披露不规范、内部控制缺陷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不恰当等。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存在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问题,也反映出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未保持足够的职业怀疑、专业胜任能力不足、重大非常规交易和会计估计审计不到位,以及风险意识不足、部分审计程序流于形式、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等问题。
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内容节选二、内控与年报审计问题(一)内控信息披露问题目前,主板上市公司已全面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应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纵论与商誉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
分识别和确认被购买方拥有的无形资产。此类未充分识 别和确认无形资产的情况 在轻资产行业的 合并中较为 常见。” 但二 虽然无形资产和商誉均属于资产类要素的范畴, 对于使用 者之间在后续计量上存在很大的差异。简言之, 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需要按期摊销,但商誉不需要摊销。 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 虽然,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 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但从技术层面而言商誉减值的计提 过程要远比无形资产复杂得多, 这也给上市公司操控利润 。 带来了 “机会和可能” 在证监会对 从实务中来观察, “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中作为存在的问 外公开发布的 《上市公司年报监管报告》 题被每每提及,例如 《2013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 告》 中就明确指出: “年报分析中发现, 部分公司在非同一 但相当部分公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认了较大金额的商誉。 司未对商誉计提减值,也未披露是否经过减值测试。” 中也指出: “年报分 《2014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析发现, 有些上市公司对商誉减值信息仅笼统披露经测试 后未发生商誉减值, 没有披露减值测试的过程、 参数等信 息, 甚至某些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显示商誉已经发生重大 减值, 但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没有披露任何商誉减值测试及 计提减值准备的信息。” 自 2007 年以来, 减值准 笔者认为, 在商誉减值测试、 备计提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环节所存在的问题之所以屡禁 不止, 商誉相关会计处理技术层面的复杂性是重要成因之 一, 技术层面的复杂性也助推了上市公司通过规避被购买 方无形资产的确认来操控利润的行为。 三、 关于或有合并对价后续变动与商誉后续计量之间 关联影响的剖析 近年来,上市公司在并购交易中的对赌安排越来越 最终要么由 多, 对赌协议的业绩补偿条款也日益多样化, 购买方通过支付额外现金或发行额外证券等方式追加合 并对价, 要么由出售方通过返回股权或现金等方式进行 补偿[ 2 ]。 不难得出如下基本判 通过梳理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断: 第一, 如果购买日估计的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 购买方应当将或有对 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这是稳健原 价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 则的要求使然; 第二, 由于将或有对价计入合并对价, 该或 或 有对价自然有可能影响到商誉的初始计量金额;第三,
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完整版)
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完整版)第一篇文档的范本如下:【正文】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1. 引言1.1 背景介绍1.2 目的和范围1.3 方法和数据来源2. 报告概述2.1 公司概况2.2 会计监管的重要性2.3 报告结构和内容3. 会计政策和准则的遵循3.1 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变更3.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遵循4. 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1 准确性的评估和验证4.2 完整性的评估和验证5.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5.1 内部控制概述5.2 内部控制的评估和测试6. 报表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6.1 报表的编制准则和格式6.2 报表的语言和表达方式7.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7.1 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周期7.2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8. 会计监管的问题和建议8.1 存在的问题和风险8.2 对于改进的建议和措施【附件】附件1:公司年报附件2:财务报表附件3:内部控制评估报告附件4:信息披露资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上市公司: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
2. 会计监管:指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3. 会计政策:指上市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
4.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国际会计准则公告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简称,用于规范全球范围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5. 内部控制:指上市公司为达到经营目标而制定的包括财务控制和非财务控制的控制措施。
6. 信息披露:指上市公司向投资者、监管机构等披露相关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行为。
第二篇文档的范本如下:【正文】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完整版)1. 概述1.1 背景介绍1.2 目的和范围1.3 方法和数据来源2. 公司概述2.1 公司基本信息2.2 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2.3 经营状况和财务表现3. 会计政策和准则的遵循3.1 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变更3.2 国内会计准则的遵循情况3.3 国际会计准则的采纳和应用4. 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1 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4.2 财务信息的验证和审计5.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5.1 内部控制概述5.2 内部控制的评估和改进6. 报表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6.1 报表的结构和内容6.2 报表的语言和表达方式7.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7.1 报告披露的要求和周期7.2 报告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8. 会计监管的问题和建议8.1 存在的问题和风险8.2 对于改进的建议和措施【附件】附件1:公司年报附件2:财务报表附件3:内部控制评估报告附件4:信息披露资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上市公司: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
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2016-2020汇编(非经常性损益篇)
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2016-2020汇编(非经常性损益篇)2020 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上市公司应对照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综合考虑相关损益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以及可持续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断。
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不正确:一是未将按照套期会计准则处理但属于套期无效部分的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未将因处置套期工具产生的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二是未将取消股权激励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的部分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三是未将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四是未将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理财产品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五是错误地将权益性金融工具(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2019 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上市公司应对照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综合考虑相关损益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以及可持续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断。
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不正确:一是当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未将被合并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二是在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在当期全部结转成本,上市公司将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增值部分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三是未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计入非经常性损四是未将本年度确认的较大金额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五是非金融企业的上市公司未将处置理财产品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也未解释原因;六是将通过资产证券化处置应收账款产生的损失错误列示为非经常性损失;七是未将处置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处置收益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八是计划关停亏损子公司,错误地将关停之前对子公司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作为清算费用列报为营业外支出,并计入非经常性损失;九是未将投资收益中的债务重组利得计入非经常性损十是未将不符合''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要求的政府补助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报,例如稳岗补贴、当地开发区管委会给予的为期三年且后续视园区发展情况适当调整期限的运营补贴;十一是在计算非经常性损益时未考虑所得税影响等。
证监会2013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证监会2013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有删节)(一)财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1 、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上市公司的数量为2,489 家。
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但仍有部分公司存在对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及信息披露解释公告执行不到位、会计专业判断依据披露不充分、信息披露简单错误等问题,主要表现如下:1. 财务信息披露的简单错误频现在抽样审阅的415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有131 家存在财务信息披露的简单错误,占抽查公司的31.6%,主要简单错误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报表项目列报不当,主要涉及项目流动性列报不当、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列报为负债负数等问题;(2)报表之间、报表与附注或辅助信息之间矛盾,数字前后不一致或者表述存在差异,如某公司年末持有大额外币,但现金流量表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一栏的金额却为零;(3)简单数据错误和数目计算错误,包括报表串行、正负号出错、数量级和计量单位错误等;(4)年报目录或附注索引序号混乱,前方引用的索引序号实际不存在或者为不相关内容,编号顺序错乱,附注仅列示标题而无内容说明,年报目录中缺失财务报表章节等。
这些简单错误反映出部分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时不够严谨、认真,影响了投资者对财务报告的正确理解,降低了公开披露财务信息的严肃性,应予以重视。
2.未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范的要求,有关信息披露不充分部分上市公司未严格执行政府补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等信息披露解释公告的要求。
例如,对于一次性计入损益的大额政府补助,一些公司未说明将其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无需摊销的依据。
部分上市公司对于建造合同的披露不充分,没有按照要求列示单项重大合同的相关具体信息,也未具体说明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
对于一些存在较明显流动性风险的上市公司(流动资产远小于其流动负债),尤其是连续亏损的ST 上市公司,没有按照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应对流动性风险的措施,或者没有按照持续经营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等。
干货:企业设立的并购基金要不要纳入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干货:企业设立的并购基金要不要纳入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我们之前《合并报表、控制和一致行动》一文中,聊过企业合并报表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怎样确定是否要将一家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关键词是控制,首先看股权以及股权代表的表决权,再看对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的控制或者影响能力,我们主要讨论的合并对象是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
在给《控制权加一个杠杆》这一文中,我们讨论了以有限合伙或者金融计划这种非有限公司形式的类型来控制表决权的问题。
这一篇,我们把这两个问题综合一下,讨论一种在日常中会碰到的特殊情况,即设立的一家有限合伙或者金融计划为表现形式的并购(投资)基金,要不要合并到母公司报表里来?可能你还没理解我在说什么,我假定一个场景,某拟上市公司,大牛公司董事长尤抱负、财务总监张本清、董秘常设计,开会讨论一个潜在收购标的。
(灵感来自生活,切勿对号入座)董事长尤抱负:这个公司业务很有前景,技术独创团队也很有战斗力,对于我们未来的发展很有帮助,而且这个团队对我嘛也很认同,就是目前处于资金饥渴期,如果我们不拿下来,竞争对手就会出手,到时我们就会很被动。
财务总监张本清:尤董事长说的对,不管从对公司发展而言或者对于市场竞争而言,我们都应该控制这个团队,控制这家公司。
同时我们也要知道,前景虽然非常好,但是可能预计还需要2-3年的亏损投入期,据财务部门测算,预计未来2年可能累积亏损3000万左右,当然,后面就会赚大钱。
我们也看到了,如果我们控制这家公司,就要合并报表,他们的亏损就会全部进入我们的合并报表,未来2年又是我们准备IPO的期间,会对我们未来两年的业绩造成较大冲击,请尤董事长综合考虑。
董事长尤抱负:有没有什么办法,让我们既能够控制他,又不对我们业绩产生冲击,进而不影响我们IPO进程的办法?董秘常设计:我有个主意,我们成立个私募基金,找一家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做管理人,我们出一部分钱,他们出一部分,再募集一部分钱,先把这家公司买下来。
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学习笔记
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学习笔记前言2018年8月,证监会会计部抽查了798家公司的年报、内部控制评价、审计报告,形成了《2017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这是一项连续多年发布的报告。
我们希望通过对两年间年报会计监督报告的比较,从中看出一些端倪。
同时,受限于专业和篇幅,下文的内容只涉及到到会计审计的有关部分,内部控制的部分从略。
2017年的年报会计监督报告合计共34页,篇幅上比2016年的多出一页。
相比较而言,2017年内容更丰富,更全面,以前没提的问题2017年也有谈到;问题的结构更为合理,与会计准则的对应关系更为清楚;问题的描述更为的清晰,有关处理也更具有指导意义。
概述2017年年报统计结果出来以后,各种数字显示会计信息质量不容乐观,用报告中的原话,叫“会计师事务所在保障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1)未及时公告的数量显著增多,2015年没有,2016年1家,2017年已经有9家未能及时公告;2)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显著增加,2017年达到53份,较上年30份增加77%;3)比较表2中,报告意见由上年“好意见”转为本年“坏意见”的数量在显著增加,而由上年的“坏意见”转变为“好意见”的数量出现下降,显示企业摆脱困境的能力在下降,反而越来越多的企业陷入到困境当中。
具体问题比较分析如下:(一)合并财务报告相关问题与(二)企业合并相关问题合并及相关问题连续多年作为第一位的问题出现。
之所以合在一起表述,主要是考虑对比2016年的需要。
这一类问题主要由不同的准则进行规范,分别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20号-企业合并、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2015年、2016年未能有效进行区分,2016年的标题更索性叫做股权投资和企业合并相关问题,直接打起了统账。
而2017年中明确将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合并作为两个标题来描述,与准则的对应关系更为明显,思路更为清晰。
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其中收购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嘉影视”)、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骄阳”)和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 美在线”)分别产生商誉 5.63 亿元、4.92 亿元、1.55 亿元。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20 和附注四、28 所示,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皇氏集团公司 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要求估计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 回金额,即相关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在确定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皇氏 集团公司需要恰当的预测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的长期平均增长率和合理的确定计算 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采用的折现率,这涉及皇氏集团公司管理层运用 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同时考虑商誉对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商誉减 值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三)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1、事项描述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皇氏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3 列示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为 120,782.24 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 9,695.89 万元。皇氏集团公司在 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应收账款的账龄、债务人的还款记 录等。由于应收账款余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复杂且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因此 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评估并测试应收账款管理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性; (2)分析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 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客户信誉情况和客户的历史回款情况,并执行应 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等,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4)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 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股份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7年度会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18〕8-123号《审计报告》。
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7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一)资产负债表指标和数据(二)利润表指标和数据二、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分析(一)利润状况1、主营收入受益于“建材化工+医药制造”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及资源、协同发展等综合优势,公司通过精准把握市场变化及行业动态,适时调整业务重心,实施并购增厚业绩等多种措施,保持了营业收入的持续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90,247.19万元,同比增长25.76%。
商品混凝土实现销售收入131,763.27万元,同比增长8.21%,整体保持了持续增长;减水剂实现销售收入22,353.17万元,同比增长27.13%;膨胀剂由于受客户需求减少及市场竞争的影响,实现销售收入2,102.60万元,同比下降54.48%;硫酸随生产规模扩大,实现销售收入2,273.72万元,同比增长57.73%;药品及中间体实现销售收入29,983.72万元,同比增长410.53%,主要是去年同期收购百康药业并表时间短以及本期收购春瑞医化对业绩的增厚。
2、成本费用商品混凝土营业成本103,945.62万元,同比增加8.73%;减水剂营业成本16,668.46万元,同比增加38.15%;膨胀剂营业成本1,214.23万元,同比减少53.05%;硫酸营业成本2,140.91万元,同比增加56.58%;药品及中间体营业成本20,522.39万元,同比增加572.26%。
管理费用18,238.29万元,比去年增加5,245.78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等比去年增加2,294.69万元,办公费用比去年增加580.15万元,折旧及摊销费比去年增加1,006.95万元,中介机构费比去年减少89.64万元,差旅费比去年增加199.24万元,通讯费比去年增加72.04万元,招待费比去年增加60.75万元,研发费用比去年增加1,022.12万元,其他费用增加565.41万元。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一、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2017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瑞华审字[2018] 0214002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过审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首航节能2017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1、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元项目2017年2016年同比增减营业收入1,332,403,042.23 894,964,591.87 48.88%营业利润109,664,669.92 155,897,815.40 -29.66%117,755,662.98 184,805,224.51 -36.28%利润总额93,894,583.88 155,035,905.38 -39.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86,266,817.12 17,116,398.34 404.00%性损益的净利润单位:元项目2017年末2016年末同比增减资产总额9,266,089,014.62 4,471,972,621.09 107.20%负债总额1,675,034,538.80 1,384,171,286.13 21.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7,394,583,086.04 2,895,635,444.32 155.37%益股本(股)2,538,720,737.00 1,971,129,886.00 28.80% 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2亿元,较去年上升48.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89.46万元,较去年下降39.44%。
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项目2017年末2016年末同比增减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35 0.0787 -44.73%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35 0.0787 -44.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0.0399 0.0087 358.62%股收益(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3% 5.50% -3.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1.96% 0.61% 1.35%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0.1002 0.097 -203.30%净额(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2.91 1.47 97.96%资产(元/股)资产负债率18.08% 30.95% -12.88%注:每股收益按当年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计算。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是否终止确认?多家公司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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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申报企业-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票据。
根据财务报告附注,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387.62 万元。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应收票据的期初余额、收到、背书、贴现、到期承兑和期末余额,列示应收票据的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于出票人、前手、承兑银行、被背书人、到期日、金额、背书日期、承兑日期和贴现日期等,发行人背书或贴现的应收票据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等的相关规定,如不符合,请作会计差错调整并披露。
1.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相关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第十七条规定,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一) 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二)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第七条规定,企业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应当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企业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认为资产或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2018 年修订)进一步指出,对于上述“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企业应当根据金融资产的具体特征作出判断,需考虑的风险类型通常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外汇风险、逾期未付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或报酬)、权益价格风险等。
解读上市公司业绩补偿的“视角差异”
2019年第21期(总第237期)经济纵横解读上市公司业绩补偿的“视角差异”郭淑雯(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18000)摘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上市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购买资产时,为了保证并购重组的顺利进行,一般都会在交易合同中补充业绩补偿事项。
目前资本市场大多是老股东给新股东业绩补偿款,但也有个别案例是老股东将业绩补偿款支付给双方共同设立的被投资企业。
对于后一种情况,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往往存在“视角差异”,关于“视角差异调整”相关的会计处理规定,目前法规和会计准则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和规定,其理论零散存在证监会监管问答以及会计准则案例解析中。
因此上市公司此类事项的会计处理往往成为关注的重点,相关的税务处罚也常见诸报端。
企业本文以被投资方接受业绩补偿时,对其进行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方所应进行的“视角差异调整”相关会计和税务的原理进行解读,就该问题作一些浅显探讨。
关键词:业绩补偿权益法;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视角差异;衍生金融工具一、“视角差异调整”问题的提出2014年,我国财政部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新修订后的准则中,重新定义的合并财务报表表述为: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新准则强调合并财务报表以“实体理论”为基础。
同时,在合并程序中强调,在对母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所有者权益,以及内部交易进行抵销后,还需要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新准则承认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存在的视角差异,合并财务报表是超越单个法人主体的经济主体财务报表,合并程序并不是简单的汇总和抵消业务,还需要就同一交易或事项分别在不同的经济主体的角度的处理进行调整,编制调整分录。
在“实体理论”下,母公司股东和少数股东具有同等地位,少数股东应当按比例享有和承担子公司的风险和收益。
目前,对企业会计准则的若干补充规定和解释中已经开始体现出对“视角差异”进行调整的要求,例如购买少数股权和在不丧失控制权的前提下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的交易、分步购买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置子公司股权导致丧失控制权的交易、对与以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合营企业等之间的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的按比例抵销在合并报表层面的不同处理方式等,在合并报表层面和个别报表层面已经作出了不同的处理规定,使得在两个层面上的会计处理结果互相独立。
上市公司年报监管探索
金 融视 线 I F a c l e i n i w n a Vi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资产 ,采用适 当方法合理确定公允价值 ,并 以此为基础对相关交易事项进行处理。如果两年 内对相 同或类似 项 目均采用了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但估值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的,还应说 明差异的原因。本期发生 以明显高于账面价值的价格 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交易的 ,应在 附注 中比 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披露要求说明交易作价的基础和依据 。 在 中介机构执业方面 ,要求会计师切实推进整合审计 ,并关 注异常 情况 ,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 。例如 ,关注关联方及关 联 交易 的 完 整性 和 公 允性 方 面 ,要 求注 册 会计 师 按 照 实质 重 于 形 式原则判断交易是否公允 ,交易对方是否为未识别的关联方 ,必 要时 ,注册会计师可以执行查询工商资料、征询律师意见 、实地 走访 、向重要股东和关键管理人员实施函证等程序识别关联方。 证监会通过年报审计事前、事 中、事后对上市公司及事务所 进行现场检查 ,促进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审计质量 的提 高。同时,证监会详细制定了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摘要披露格 式, 作为规范性格式样本。
证监会: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全文)
证监会: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全文)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原文发布日期:2018年8月3日转载自:中国证监会网站截至2018年4月30日,沪深两市已上市的3,531家公司(其中A股3,513家),除康达尔、山东地矿、*ST华泽、凯迪生态、千山药机、抚顺特钢、中毅达、美都能源、*ST上普9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外,其余3,522家均按期披露了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报告。
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中,124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17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36家被出具保留意见、71家被出具带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为掌握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情况,证监会会计部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了798家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审阅中重点关注了合并财务报表、企业合并、收入确认、政府补助、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的会计处理、财务信息披露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对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同时对年报审阅发现问题所反映出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执业问题予以关注,形成本监管报告。
年报审阅过程中,证监会会计部发布了6份年报会计监管简报,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存在的问题179项,涉及138 家上市公司。
同时,证监会会计部通过问询沪深交易所、建议专项核查等方式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向有关各方传递关于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财务信息披露规则和审计规范等方面的监管标准。
一、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执行问题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公司存在执行会计准则不到位、会计专业判断不合理、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
(一)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问题2014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明确了以控制原则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
整体上,上市公司能够掌握和运用合并报表范围的判断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仍存在合并范围判断不恰当的问题。
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xxx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一、2017年度,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现将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两次会议, 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三、2017年4月25日, 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和《2016年权益分派预案》, 共5份议案。
四、2017年8月11日, 又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五、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本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 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 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 2017年度, 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监事会在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 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忠实履行了董事义务;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 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2.检查公司财务执行情况六、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半年度或年度的不定期检查。
认为本报告期内,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良好, 财务会计控制制度健全, 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 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应收款项融资”项目的范围
新⾦融⼯具准则下“应收款项融资”项⽬的范围版权声明会计雅苑转载之⽂章版权归原作者,本⽂选摘⾃《中审众环研究2020》。
问题如下⽂背景资料中所提各项问题,如何考虑“应收款项融资”的列报范围?背景A 公司为 A+H 股公司,于 2018 年 1 ⽉ 1 ⽇起开始执⾏新⾦融⼯具准则。
2019 年 4 ⽉ 30 ⽇,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确定了新的报表格式,其中,资产负债表增加了“应收款项融资”项⽬,该项⽬反映资产负债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对于拟转让(管理业务模式既包括收取合同现⾦流量也包括出售)的应收账款及拟背书或贴现的汇票将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在实务中,管理⾦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在报表⽇已签订了相关合同(报表⽇合同尚未⽣效)判断还是以管理层对⾦融资产持有意图的声明或审批判断。
1、对业务模式的判断应获取何种依据?2、对该类转让的应收账款及贴现或背书的商业汇票(含银⾏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应符合⾦融资产终⽌确认条件?以银⾏承兑汇票(或承兑单位信⽤等级⾮常⾼的商业承兑汇票,本案例中下同)为例,假定该类汇票背书转让会导致终⽌确认相关汇票。
管理层收到银⾏承兑汇票后,在供应商接受银⾏承兑汇票的情况下,优先使⽤银⾏承兑汇票付款,也会使⽤该银⾏承兑汇票贴现后补充流动资⾦。
基于历史情况,收到的银⾏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的⽐例可能在 0%-100%,即银⾏承兑汇票转让的可能性为 0%-100%。
(1)在哪个范围内,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才是以收取合同现⾦流量为⽬标?(2)在哪个范围内,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既以收取合同现⾦流量⼜以出售⾦融资产为⽬标?(3)如果 A 公司持有的银⾏承兑汇票 100%都会⽤于背书(或贴现),A 公司的业务模式是否应界定为以出售⾦融资产为⽬标,就不应再分类为以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其他综合收益的⾦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在此情况下,应如何列报?(4)A 公司基于确定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融资”项⽬列报⾦额之⽬的,需要就其实际将银⾏承兑汇票⽤于背书转让或贴现的历史数据和前瞻性信息进⾏定性分析。
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情况分析报告
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情况分析报告分报告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分析截至2018年4月30日,沪深两市共有3503家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5月1日至8月30日有另9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在3512家上市公司中,沪市主板1411家、深市主板476家、中小企业板907家,创业板718家。
40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实施了上市公司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
一、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在证券所出具的3512份上市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452份,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7份,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3份。
在3452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39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3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详见表1-1)。
表1-1 2006—2017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总体情况1包括同时涉及“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表1-1显示,上市公司2017年度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比例为1.71%,与2016年度的0.99%相比,上升72.73%。
总体而言,2006至2012年度,上市公司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比例呈下降趋势;2012年至2016年,趋于平稳,每年均保持在1%左右;2017年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比例再度上升,一定程度上表明,新审计报告准则的全面实施,对提高年报信息质量有促进作用(详见图1-1)。
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图1-1 2006—2017年度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比例变动趋势二、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分析2017年是新审计报告准则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在新审计报告准则框架下,审计意见分为无保留审计意见和非无保留审计意见两大类。
从数据统计角度出发,本分析报告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分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持续经营相关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三类;将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分为: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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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截至2018年4月30日,沪深两市已上市的3,531家公司(其中A股3,513家),除康达尔、山东地矿、*ST华泽、凯迪生态、千山药机、抚顺特钢、中毅达、美都能源、*ST上普9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外,其余3,522家均按期披露了经审计的2017年年度报告。
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中,124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17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36家被出具保留意见、71家被出具带解释说明的无保留意见。
为掌握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情况,证监会会计部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了798家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审阅中重点关注了合并财务报表、企业合并、收入确认、政府补助、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的会计处理、财务信息披露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并对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同时对年报审阅发现问题所反映出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执业问题予以关注,形成本监管报告。
年报审阅过程中,证监会会计部发布了6份年报会计监管简报,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存在的问题179项,涉及138 家上市公司。
同时,证监会会计部通过问询沪深交易所、建议专项核查等方式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向有关各方传递关于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财务信息披露规则和审计规范等方面的监管标准。
一、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执行问题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公司存在执行会计准则不到位、会计专业判断不合理、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
(一)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问题2014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明确了以控制原则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
整体上,上市公司能够掌握和运用合并报表范围的判断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仍存在合并范围判断不恰当的问题。
此外,在处置子公司股权、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分录编制等方面也存在执行偏差或不到位的情况。
1.对合并范围的判断(1)对结构化主体控制的判断上市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管理和投资结构化主体的交易较为常见。
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结合各项因素综合考虑是否对相关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
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在判断是否控制时,容易忽视结构化主体的设立目的、其他方是否享有实质性权力等因素。
例如,个别上市公司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购基金),并认购其全部劣后级份额,将其分类为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合伙协议,上市公司对合伙企业优先级份额本金及固定收益承担保证义务,优先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中享有席位,优先级合伙人委派的决策委员对拟投资项目享有一票否决权。
考虑到合伙协议对优先、劣后级的设置以及上市公司对优先级退出本金和收益做出的保证安排,优先级合伙人实质上享有固定回报,并不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存在一票否决权安排,实质上应视为一种保障资金安全的保护性权利。
上市公司享有合伙企业所有剩余的可变收益、承担全部亏损风险,同时从设立目的分析,如合伙企业是为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设立的,上市公司相较其他投资方有更强的动机和意图主导合伙企业的相关投资活动以影响其回报,即上市公司对此合伙企业具有控制,应当予以合并。
(2)对单独主体的合并判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方通常合并的是被投资方的整体,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情况下,投资方可以将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即“单独主体”)予以合并。
单独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该部分的资产是偿付该部分负债或该部分其他权益的唯一来源,不能用于偿还该部分以外的被投资方的其他负债;除与该部分相关的各方外,其他方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权利,也不享有与该部分资产剩余现金流量相关的权利。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通过增资方式成为某公司的控股股东,并约定增资完成后将该公司原有业务全部剥离给原股东,后续以该公司为平台开展新业务。
上市公司取得该公司控股权后对其董事会进行了改选,但认为被投资公司原有业务仍由原股东控制并拟剥离给原股东,因此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上市公司将被投资单位业务进行分割,需要满足会计准则中有关单独主体的认定要求,即所分割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必须与公司其它资产、负债严格分离。
但在我国现行法律环境下,同一法律主体的资产、负债往往较难满足单独主体的有关要求。
在股东之间分割资产、负债的约定尚未通知全部债权人并已获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不应将被投资单位分割为两个部分进行部分合并。
(3)涉及一致行动协议的合并判断上市公司与其他投资方达成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下,是否应将被投资公司合并,应当基于“控制”的定义和原则,综合考虑一致行动协议的商业意图,一致行动协议授予上市公司的权力是否明确、完整等因素进行判断。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通过与其他投资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将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被投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该一致行动协议未明确其他方是否将与被投资公司相关活动相关的表决权完整授予上市公司,协议期间也未明确约定。
仅依据该一致行动协议,无法有效判断上市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可变回报等的持续性。
上市公司不应将此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1)子公司超额亏损的核算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持有子公司51%的股权,该子公司本期出现巨额亏损且资不抵债。
上市公司本期合并报表中对于该子公司少数股东承担的当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的部分,列报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而未按照要求冲减少数股东权益,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未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时调减商誉账面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未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变化,不导致合并商誉账面价值发生变化。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在未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子公司部分股权,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股权处置比例调减商誉账面价值,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分录编制不正确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其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应当相互抵销。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子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购买专项计划全部次级权益及部分优先级权益。
上市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该专项计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但却未将子公司对专项计划的投资形成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相应负债进行抵销。
(二)企业合并相关问题上市公司并购交易形式多样、股权结构及交易安排较为复杂,相关会计处理存在一定操作难度。
部分上市公司对于企业合并中并购日无形资产的辨认与计量、或有对价等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和披露存在一定问题,使得财务报表使用者难以充分了解相关并购交易的商业实质及其影响。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应在取得控制权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被购买方所有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包括被购买方财务报表中已确认的各项资产和负债,以及被购买方财务报表中原未予以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例如内部研发形成的非专利技术等。
年报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认了大额商誉,其商誉占合并对价的比例高达90%以上。
大额商誉形成的原因之一是上市公司未能充分识别和确认被购买方拥有的无形资产,导致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金额被直接计入商誉。
2.或有对价相关问题(1)一般或有对价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合并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并确认相应的资产、负债,后续变动应视其性质分别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或有对价公允价值的计量应基于标的公司未来业绩预测情况、或有对价支付方信用风险及偿付能力、其他方连带担保责任、货币的时间价值等因素予以确定。
年报分析发现,针对附有业绩补偿条款的并购交易,大多数上市公司在确定企业合并成本时未恰当考虑或有对价的影响,在购买日及后续会计期间将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简单计量为零,或在后续结算年度将实际支付或收到的补偿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调整权益。
个别公司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不达标时,以收购时的股份发行价格确认和计量应收补偿股份相关金融资产及损益,而未按照应收补偿股份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控股股东提供企业合并业绩补偿款实务中,部分并购交易安排由购买方控股股东对购入标的资产做出业绩承诺。
此类安排中,购买方控股股东既不属于购买方也不属于出售方,其对购买方所收购标的资产的业绩进行承诺是基于其与购买方的特殊关系,且使购买方单方面获益。
因此,此类补偿安排应当视为权益性交易,购买方应将取得的相关利得计入资本公积。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公司收购交易中,对被收购公司业绩作出承诺,就实际业绩与承诺业绩的差额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2017年度被收购公司业绩未达标,上市公司应将预期将自控股股东收取的业绩补偿相关的资产计入资本公积,但公司未对该事项进行会计处理。
(3)出售方支付或收到业绩补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购交易中出售方收取或支付或有对价的权利或义务属于金融工具,出售方应将此权利或义务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年报分析中发现,部分上市公司作为交易中的出售方,对于未来应收业绩补偿,未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而是按照或有事项准则进行核算,或者未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4)合营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对价与合营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对价应参照企业合并或有对价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年报分析发现,个别上市公司对某公司增资后能够实施重大影响,将其分类为对联营企业投资。
根据增资协议,被投资公司原股东承诺,若被投资公司在约定的期间内业绩未达到承诺标准,则原股东无偿将其所持被投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作为补偿;若被投资公司实际业绩超过承诺标准,则上市公司将其所持被投资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原股东作为奖励。
该股权补偿安排应参照企业合并或有对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上市公司仅在报表中披露该事项相关安排而未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5)或有对价披露问题年报分析发现,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合并当年披露与企业合并相关的业绩承诺条款,仅在承诺业绩未完成、公司收到出售方补偿时才披露业绩承诺条款;部分上市公司虽然披露业绩承诺条款,但并未在购买日及后续期间披露确定或有对价公允价值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关键假设及依据;对于被购买方未实现业绩承诺的情况,多家公司未说明该事项对相关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