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201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笔记:反补贴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笔记:反
补贴制度
反补贴制度
一、补贴与损害的确定
(一)补贴的确定
补贴,是指出口国政府(地区)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

调查和确定补贴的国家机关是商务部。

(二)损害的确定
损害,是指补贴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二、反补贴调查和裁决
(一)调查的发起和立案
调查的发起有两种方式:一是依据国内产业的申请;二是依据调查机关的自主立案职权。

商务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是否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
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并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二)调查的进行
调查机关了解情况进行调查的方式,可以有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还可以派出人员到有关国家(地区)进行调查,但是,有关国家(地区)提出异议的除外。

调查的材料是做出裁定的依据。

三、反补贴措施
(一)临时反补贴措施
临时反补贴措施采取保证金或者保函作为担保的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的形式。

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做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
(二)承诺
承诺是指在反补贴调查期间,出口国(地区)提出的取消、限制补贴或者其他有关措施的承诺或者出口经营者提出的修改价格的承诺。

(三)反补贴税
在为完成磋商的努力没有取得效果的情况下,终裁决定确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补贴税。

征收反补贴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

四、征收反补贴税和承诺的期限与复审
(一)期限
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和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过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补贴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复审
关于征收反补贴税决定机关的行政复审。

商务部可以依照职权和正当理由,或者根据利害关系方的请求和相关证据,对继续征收反补贴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