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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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一)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一)

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摘要:西方发达国家先后通过不同的法律体系与立法程序将洗钱行为确定为国内法上的犯罪,并给予刑事制裁。

在此基础上,国际社会打击跨国洗钱活动的国际公约也在频频亮相,已有包括我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加入,这些签约国纷纷在其国内实体法中将洗钱规定为犯罪,并积极承担了在打击洗钱犯罪方面开展国际合作的义务。

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的体系、内容与国际社会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必须积极借鉴西方国家在反洗钱方面的经验予以完善。

关键词:洗钱犯罪;反洗钱;法律体系;义务主体一、反洗钱立法的国际比较(一)各国反洗钱的法律体系不同综观世界各国的反洗钱法律法规,比较完善的国家主要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美国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包括:美国国会制定的反洗钱法律;有关政府部门为执行反洗钱法律和依授权制定的一系列反洗钱法规;具有监管职能的机构,如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保险局、证券与交易委员会为本监管行为及其从业人员制定的“操作指南”、“从业指引"和“行为守则”等.主要有1970年《银行保密法》、1986年《控制洗钱法》、1992年《阿农齐奥—-怀利反洗钱法》和1994年《禁止洗钱法》等。

除此之外,还有重要的反洗钱规范文件《美国2000年反洗钱战略》等。

与美国反洗钱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相提并论的国家还有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如,英国反洗钱的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由英国议会制定的单行法律,包括1986年《毒品贩运犯罪法》、1990年《刑法》等;第二层次是由财政部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1993年《反洗钱条例》;第三层次是金融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制定的指引、准则等。

澳大利亚反洗钱法律体系与英国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相似性。

也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和非法律组织性质的行业自律规范三个层次构成.即,第一层次是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和政府根据宪法的授权制定的若干反洗钱法律。

如1987年《犯罪收益法》、1987年《刑事事务相互协调法》。

浅谈跨国银行的监管

浅谈跨国银行的监管

内容提要自从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进入了全球一体化的时代。

世界金融一体化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标志之跨国银行就是适应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跨国银行的发展给世界经济带来促进作用的同时,也给各国金融监管带来了复杂的局面。

传统的由一国对跨国银行进行监管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跨国银行发展的形势,这就要求各国在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方面进行良好的国际合作。

母国和东道国都对对跨国银行进行监管,其中,东道国的监管较母国的监管一般更为严格。

目前,发达国家对跨国银行的监管主要包括市场准入管理、所有权管理、业务经营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四个方面。

目前,世界上有很多对跨国银行监管的专门性国际组织。

其中。

最重要的就是“巴塞尔委员会”。

“巴塞尔委员会”所颁布的一系列关于跨国银行监管的文件统称为《巴塞尔协议》。

《巴塞尔协议》是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该协议的一些规定。

目前,我国对跨国银行的监管水平比较低下,我们应当在法律问题上以发达国家的制度为借鉴,在技术问题上采用《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建立起完善的跨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并建立起专门的跨国银行监管机构。

从而提高我国对跨国银行监管的水平。

保障我国金融业的稳健、有序的发展。

SummarySincethesixtiesofthe20thcentury,especiallytheeighties,theerathattheinternationaleconomyhasenteredandglobalized,thefinanceoftheworldintegratesoneoftheimportantcharacteristicsthatistheeconomicglobalizationoftheworld.Whilethedevelopmentofthetransnationalbankbringsthepositiveroletointernationaleconomy,hasbroughtthecomplicatedsituationtofinancialsupervisionauthoritiesofvariouscountries.Thetraditionalmodebysinglesupervisionofregisteredplaceofthebankcan’talreadymeettheformofbanking’sdevelopment,thishasputforwarddemandforenteringinternationallingcooperationforthesupervisionofthetransnationalbank.Tothesupervisionofthetransnationalbank.mothercountrysupervisionandsupervisionofthehostcountryarea11importantcomponents,amongthemthesupervisionofthehostcountryisparticularlyimportant.Buttheprerequisiteofeffectivesupervisionofthetransnationalbankistheorganiccooperationbetweenthehomecountryandhostcountry.Atpresent,Therearemanytospecialization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swhichthetransnationalbanksupervisedintheworld.themostimportantoneofthemis“Baslecommittee”.Aseriesoffilesthatthiscommitteeissuesarereferredtoas“theagreementofBasel”.“agreementofBasel”isthemainfilesupervisedtothetransnationalbank,itsnormisadoptedextensivelyforcountriesa11overtheworid.Atpresent,thesupervision1eveltothetransnationalbankofourcountryisrelativelylow,weshouldusethenormsoftheexperienceofthedevelopedcountryand‘‘agreementofBasel”ofadoptionforreference,perfectthelawsandregulationsthatourcountrysupervisestothetransnationalbank.Meanwhile,shouldalsosetuptheregulatoroftransnationalbankofspecialization,Thuscarryoneffectiresupervisiontothetransnationalbank,soastoensurethesanedevelopmentofthefinancialcirclesofourcountry.序言自20世纪60年代特别是80年代以来,伴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急剧增长,世界经济局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国经济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交织在一起,世界经济进入了全球化的时代。

中亚五国外资银行的结构、地位及启示

中亚五国外资银行的结构、地位及启示

·中亚经济研究·《新疆财经》2015年第5期中亚五国外资银行的结构尧地位及启示孙 钰(新疆财经大学中亚经贸研究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12)内容提要:自独立以来中亚五国的银行业逐步走向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成为外国投资的重要行业之一。

中亚五国银行业的外资准入制度决定了其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水平,而其自由化和对外开放水平的差异又决定着中亚五国外资银行结构和地位的不同。

本文根据中亚五国银行业的外资准入制度分析了这些国家外资银行的结构及其在银行业中的地位,并以此为视角探讨这些国家银行业的投资潜力和中国资本进入该领域的机会。

关键词:外资银行;准入制度;结构;地位中图分类号:F833/8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576(2015)05-0060-06 中亚五国自独立以来开始了被称为“转型时期”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其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市场化和自由化,而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既是经济市场化和自由化的产物,也必然随之市场化和自由化。

金融业的市场化和自由化的表现之一就是不断对外开放,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使其成为外国投资者的重要投资领域。

尽管步伐快慢不同,中亚五国金融业总的趋势是在不断市场化和自由化。

由于中亚五国的金融业为银行主导型的模式,故目前外资在这些国家金融业的投资主要集中在银行业。

中国在中亚五国银行业的投资是其合作的领域之一。

早在1995年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就分别在哈萨克斯坦的阿拉木图设立了子行和分行,可见,中国是中亚五国银行业投资的来源国之一。

然而,与俄罗斯、巴基斯坦和土耳其相比较,中国在中亚五国金融业的投资微不足道,与中国在中亚五国其他行业的投资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种状况与我国和中亚五国经贸合作的水平不相称。

随着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实施,中国与中亚五国包括对银行业投资在内的金融领域的合作也必将不断深入。

为了进一步发掘中国与中亚五国在银行业投资方面的合作潜力,就有必要了解这些国家银行业的外资准入制度以及该领域的外国投资状况。

西方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综述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综述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西方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综述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本文在分析西方金融业3种混业经营模式异同的基础上,探讨了西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提出了我国银行业实施混业经营必须要以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前提,以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为保证,同时进一步探讨了我国银行业实施混业经营的模式选择。

关键词:银行;混业经营;比较;模式伴随中国加入WTO,中国金融业对全球金融机构全面放开,本土金融机构正在承受一次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

境外金融机构以其混业经营的业务发展模式,为客户带来的是不仅止于单一银行业务的全新金融服务体系,这一切都将迫使我国金融业不得不思考中国金融业未来之路到底在哪里,是坚持既有的分业经营模式,还是走上混业经营之路。

分合之间,中国银行业究竟该何去何从。

笔者将着眼于对西方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多种形式的不同之处进行分析,并借以探讨在中国现阶段银行业发展形式中,可能适合中国银行业的混业经营模式。

一、西方银行业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及其优劣势西方银行业混业经营主要有3种模式,即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英国的母公司银行模式和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1.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

德国的全能银行模式是以银行对社会大众的全方位服务供给, 又通过系列的专业性银行和特殊信贷机构服务加以补充为特点的。

即在全能银行的内部,设置有若干业务部门全面经营包括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等业务种类。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在一个法人的前提下,同时拥有多张执照,可以经营多种业务。

全能银行型模式是在业务经营方面最具自由性、开放性、兼容性的银行模式,是混业经营3种形态中混业的最彻底的一种模式。

全能银行多元化的业务开展方式可以使银行最大限度的实现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业务经营协同效应效果显著,能够依托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根据客户需求设计出交叉范围最深入的金融产品组合,并能够充分利用混业经营的优势将服务成本最大限度地降低。

其中全能银行又可以包括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这3大种类银行。

加拿大行政伦理建设及其对我国的经验与启示_张成福

加拿大行政伦理建设及其对我国的经验与启示_张成福

因此 ,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 , 加拿大各级政府都进行了信息 自
由立法 。 通常立法提供一个获取信息的权利 , 若干方面或例外的信 息除外 。获取信息的权利包括广泛的获取一般性质和具体的信息 , 或有限获取自然信息 、 而不是和其他人有关的个人信息的权利 。立
二 、 艾伯塔省伦理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加拿大在省级 政府也设 立了负责行政伦理事务的机构 , 我们 以
艾伯塔省伦理事务委员办公室 ,
日。

为例进行介绍 ③ 。
前的方针相比 , 许多重要的修改都显示在法案中了气
利益冲突和伦理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是以联邦责任法案为基础建 立的 。该委员会是一名国会议员 , 其权力载列于加拿大议会法案 中 , 具体如下 在治理其成员行为方面支持下院 。在程序和内务事务常委会的 指导下 , 该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针对下院议员成员的利益冲突法案 下院议员 法案 。 该 法案 已从 《 〕 年生效 , 最 近于 年 月进 行 了修正 。 促使公 职人员霭 遵 守利 益冲突法 案 , 该法 案于 年 月 日生 效 取代 了以前 的利益 冲突法案和公职人员职业 守则 。
然这就是问题 , 但问题是对此做了什么 。 如果一个人行为自私 自利 或以私利行事 , 当他们履行公共责任时 , 他们可能行为带有偏见或 者腐败 。规则在形式上无论是立法或行政方针 , 一直是对利益冲突 的反应 。
日被任命为伦理事务委员 。 伦理事务委员会的职责 。 根据利益冲突法案 , 伦理事务委员 会扮演各种角色 , 下面列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成员必须完整地整理披露信息 , 委员以每年评审这些信息会见
伦理事务委 员会办公室背景 。该办公室成立于 年 月 年 月 日 , 立 法议会 以 比 票建 立了一 个审 查小 组 ,

加拿大的反洗钱立法

加拿大的反洗钱立法

加拿大的反洗钱立法加拿大于2000年制定了《犯罪收益与恐怖融资法案》(Proceeds of Crime(Money Laundering) and Terrorist Financing Act),其后经过多次修改,最后一次修改是在2003年1月6日。

按照该法序言中所说的,该法“是一部加强对清洗犯罪收益和恐怖融资的打击的法律,并且要建立加拿大的金融交易和报告分析中心和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和废止。

”在前言中,该法的目的被规定为:——对洗钱和恐怖融资采取特别的调查措施,促进对洗钱犯罪和恐怖融资犯罪的侦查和起诉。

这些措施主要是规定金融机构、其他企业和个人对易被洗钱所利用的交易、职业和行为建立记录保存和对客户进行身份信息确认制度;要求他们报告可疑交易和跨国资金和金融工具的转移情况;相应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要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门人员对交易报告和其他信息进行处理等;——针对有组织犯罪的威胁,向执法机关提供对其打击犯罪、没收犯罪收益有价值的信息,同时保证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安全和秘密;——对加拿大参与国际社会的打击跨国犯罪提供帮助,尤其是针对洗钱和恐怖活动。

该法主要有4个部分,分别规定了可疑交易报告、现金和其他金融票据出入境报告、加拿大金融交易和报告分析中心的职责、法律责任等内容。

(一)对可疑交易的记录保存和报告1 主体适用范围。

该法第5条规定了有可疑交易报告和记录保存义务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1)包括根据加拿大《银行法》在加拿大经营的外国银行在内的所有银行;(2)根据各省法律成立和经营的储蓄机构、信用机构;(3)根据加拿大《保险公司法》成立的本国人寿保险公司和外国人寿保险公司以及由各省负责监管的人寿保险公司;(4)由《信托和借款公司法》规定的公司;(5)由各省法律调整的信托公司和借款公司;(6)由各省法律授权进行证券业务和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法人和自然人;(7)从事外汇兑换业务的法人和自然人;(8)包括由英女王控制和经营的所有博彩业;(9)所有以上这些机构或企业的雇员。

国外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整 套 完 整 的法 律 体 系 ,从 而 保 障 了私人 银 行 业 务 的发
展 。 西 方 发 达 国家 的 ( 行 法 、 《 资 银 行 法 、 《 银 投
( 券 交 易法 、 信托 法 、 ( 货法 等法 律 法 规 《 证 《 期
顶 尖 服务 的 私 人银 行代 表 。此 外 ,承 担 无 限责 任 是瑞 士 私 人 银行 的 一 个极 为 重 要 的 特征 。这 意 味着 假 如 瑞 士私
以后 ,花旗银行针对 中国市场 以差别服务为特色 ,以先
进 的 计算 机 技 术 为依 托 , 由专 家 型人 才 根据 客 户需 求 , 对 各 种 个人 金 融 产 品进 行 有针 对性 的 业 务组 合和 创 新 , 生 产 出满 足 中高 层 个人 客 户 的 资产 保 值 、增 值 、方 便 投
B n ig业务是指以财富管理为核心 ,面 向高端客户提 a kn )
供 专业 化 的 一 揽子 资 产 管 理 、投 资 、信 托 、税 务 及遗 产 安 排 、收 藏 、拍 卖 、咨 询 等服 务 。 目前 ,私 人 银行 业 务 已成 为 国际知名 商业 银行 的核 心战 略业 财 富 积 累效 应 及其 快 0 速 释放 的情 况 下 ,我 国的 私人 银 行 业 务发 展 空 间和 潜 力 巨大 ,私 人 银 行业 务 进 入 了一 个 飞 速 发 展 的黄 金 时期 。 但 是 ,由于 我 国私 人 银 行 业 务起 步 较 晚 ,与 国外私 人 银 行 业 务 在服 务 方式 、金 融 产 品创 新 和 发 展环 境 等 方 面有 较大 的差 距 ,亟待进 一步 发展 、完善 和规 范 。 业 务范 围更广 ,金 融 产 品 的复 杂 程 度更 高 。通 常 , 银行 会 按 照 客 户需 求 量 身 定做 相 关 产 品和 服 务 , 客 户管 理 庞大 的资 产 到提 供 并 购 案 的建 议 及 标 的 , 还提 供 收 藏 鉴定 ,代 表 客 户到 拍 卖 场所 竞 标 古 董 。

国外多式联运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多式联运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多式联运发展对我国的启示1国外多式联运发展情况1.1 加拿大的多式联运的发展情况加拿大的人口主要集中在美、加边境的10 大城市之中,再加上其产销地区相隔甚远的生产布局形式,要求加拿大有一个良好、高效的运输体系为民众出行和货物流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国际贸易在加拿大的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特别是与邻国美国的双边贸易非常的繁忙,大量的进出口贸易需要加拿大构建发达的运输体系,同时其原材料的采购和本国所属的跨国公司的生产活动也产生了庞大的运输市场,也促使运输业在加拿大的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对物流效率、经营效益要求日趋提高的今天,促使了多式联运这种高效运输组织方式的发展,其初具规模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多钟运输方式协调发展的综合运输体系为加拿大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据不完全统计,在加拿大多式联运运量的占社会总运量的80%,其中集装箱运量占50%,集装箱运量占社会总运量的40%。

综合分析加拿大的多式联运发展的主要优点有:其一为运输网络发达,基础设施完善,加拿大境内的重要的枢纽港都配备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的采用国际标准的装卸设施、设备,加快了货物在枢纽港以及内陆中转站的周转。

与此同时大型的集装箱枢纽港通过港区的铁路与发达的北美内陆铁路网相衔接,可以很方便的实现货物的海铁联运将达到加东枢纽港的货物疏散到北美内陆地区或相反;其二为采用先进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来处理多式联运所涉及的相关的有关方之间的业务,极大的提高了运输作业效率和运输方式的转换效率,也大大的降低了相关的物流成本;其三是多式联运在加拿大极受政府重视,其专门出台相应的法规来规范多式联运运输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同时组织成立相关的机构对多式联运协调管理,防止了部门之间的责任的重叠而相互推诿造成的不作为。

1.2 美国的多式联运的发展情况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国,近年来其与亚太地区(尤其是远东地区)的货物贸易量日趋激增,在这种情况下对货物运输效率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开辟相应的运输通道为货物的便捷的集疏运提供相应的保障,促使了美国西海岸到美国中部和美国东海岸的运输走廊的形成,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美国境内的陆桥运输的形成与发展。

2022年中国银行业引进外资发展情况分析

2022年中国银行业引进外资发展情况分析

中国银行业引进外资发展情况分析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和在海外上市,是中国银行业引进外资的两种方式与途径。

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其他一些商业银行先后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相继在香港联交所或在内地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充分实现了国有股权大幅增值。

中国银行业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和在海外上市对促进金融体制与机制改革,实现金融健康进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有效解决长期困扰中国银行业特殊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和产权规范问题。

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进展要求的现代银行及公司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具有清楚的产权界定和多元化产权结构。

而原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界定不清,所属主体单一,这是国有商业银行机制性缺陷的根本问题所在,不对这一问题进行突破,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将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解决这一问题,虽然也可以通过国内不同产权的结合,实行股份制改造,解决产权不清和单一化问题,但因受国内的政治、体制、文化、道德以及法律等因素的影响与局限,这样的股份制改革往往不非常有效,资本化程度不彻底,在国际上也难以取得认同。

很多已上市的国内股份制企业,经营绩效不抱负,甚至危机四伏,就是例证。

而通过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和在海外上市,就可以使产权界定与约束放在国际的标准与背景之下,使资本及法律的约束更加强化,从真正意义上解决规范产权问题。

其次,促使中国银行业公司治理结构更加完善。

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银行及公司制度的又一明显特征。

虽然不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和在海外上市,我们也可以建立起类似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源于同样的国情因素,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不肯定非常有效,也难以做到完善,这一点也同样为国内很多股份制改造后的公司不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所证明。

而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和在海外上市状况就不同了。

首先,要胜利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和在海外上市,就必需根据国际公司治理及上市公司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

其次,引进了国外战略投资者和在海外上市,从肯定意义上说,也就引进了公司治理的胜利阅历和系统做法。

加拿大政府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启示

加拿大政府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启示

加拿大政府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启示一、主要政策措施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欠发达地区由于交通不便、通讯网络差等原因,会阻碍其经济发展,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如修建道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建设电力、水利、通讯等公共设施,提升地区的基础设施水平,为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2.加强人才引进。

欠发达地区的人才整体水平相对较低,对于技术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

政府应该出台政策,鼓励并支持人才向欠发达地区流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同时也应该加强对本地人才的培养和引导。

3.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投入,通过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投资、减税或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提高地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

同时,通过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欠发达地区,促进合作与共赢。

4.促进产业发展。

欠发达地区产业结构单一,政府应该出台产业政策,加强对本地传统产业的改造和优化,同时扶持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强对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的扶持。

5.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政府应该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外资、提高地区市场竞争力,积极拓展欠发达地区的国内外市场,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二、政策启示1.坚持改革创新,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政策的制定应该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注重创新,形成与市场、社会匹配的扶持政策,以激发市场的活力。

同时,要加强政策研究评估,及时总结政策落实情况,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区基础设施水平。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是阻碍其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因此,政府应对缺乏的基础设施进行补充,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水平。

3.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地区人才整体素质。

人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对欠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政府应该注重人才培养,加强技术培训,建立高水平人才引进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到欠发达地区工作和生活,为地方的发展注入新力量。

国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第2 5卷
Vo . 5 12
第 3期
四川教育学院学 报
J OURN L I HU 0I EG OF E A OF SC AN C 上I E DUC AⅡ0N
20 0 9年 3月
Mi. O 9 l 2 O l "
国外行 政 审批 制度 改革 对 我 国的启 示
谷 苏
会 主 义 市场 经济 体 制 相 适应 的行 政 审批 制 度 。
关键词 :行政 审批 ; 制度 改革; 国外; 启示
中 图分类号 : 5 / 6 D 20 3
文 献标 志码 : A
文章编 号 :0 05 5 ( 0 9 0 40 40 10 -7 7 2 0 )3 )4 -3
E本对经济的管制大约是 2 t o世纪初开始的, 先是在海运
改变现状 的根本 出路在于 制定一部 系统 的< 政许 可 行
年估计在 38 5 亿到 42 6 亿美 元之 间 , 未实现 的收益也 有 而
20多亿美元 。上世纪 9 0 o年代美 国经 济持续 高速增长 , 这 有许多原因 , 放松管制 、 改革行 政审批制度 , 以说是其 中 可
法》 对行政许可进行 合法 化完 善 。而 立法 的第一 步首 先 , 应 当是 实体法的调整 和完善 , 实体法调整 和完善 的标 准是
影响。尤其是在全球化经济 的大背景下 , 传统行政 审批 制 度在 内容 、 程序 、 规范操作等方 面存在 的问题 日益 暴露 , 在 中国与 国际接轨过程 中的障碍作用也 日益明显 , 改革传 统 行政审批制度势在必行。我 国对行政审批制度的研 究起 步
很晚 , 上世纪 9 0年代才提上议事 日程。 …所 以, 进行行政审
法律体系的问题 比较突 出。法律法规不完善 , 要改革却找不 到适当的法律依据; 对于后续监管 , 以什么方式来监管、 怎样

论服务贸易壁垒及其特点

论服务贸易壁垒及其特点

论服务贸易壁垒及其特点当今, 国际间的服务交换随着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而日益扩大, 服务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也日益突出, 因此, 服务贸易的保护也成为各国政府贸易政策的重点。

对货物贸易的保护, 人们很容易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加以概括, 但是对服务贸易的保护却不那么直观、简点, 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 都远比货物贸易复杂、严厉。

通过分析服务贸易壁垒与其特点, 有助于认识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实现方式, 对我国服务业的开放和适度保护将有所启示。

一、服务贸易壁垒及其种类所谓服务贸易壁垒, 一般是指一国政府对外国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的服务提供或销售所设置的有障碍作用的政策措施, 即凡直接或间接地使外国服务生产者或提供者增加生产或销售成本的政策措施, 都有可能被外国服务厂商认为属于贸易壁垒服务贸易壁垒当然也包括出口限制。

服务贸易壁垒的目的: 一方面在于保护本国服务市场、扶植本国服务部门, 增强其竞争力; 另一方面旨在抵御外国服务进入, 削弱外国服务的竞争力。

服务贸易壁垒内容繁多, 形式各异, 据GAT统计, 目前服务贸易壁垒多达2000 多种。

因此, 很难作出精确的分类。

一种比较合适的分类方法是把服务贸易模式与影响服务提供和消费的壁垒结合起来进行分类, 从而把服务贸易壁垒划分为产品移动、资本移动、人员移动和商业存在壁垒四种形式。

(一)产品移动壁垒产品移动壁垒包括数量限制、当地成分或本地要求、补贴、政府采购、歧视性技术标准和税收制度、落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

数量限制如不允许外国航空公司利用本国航空公司的预订系统, 或给予一定的服务进口配额; 当地成分如服务厂商被要求在当地购买设备, 使用当地销售网络或只能租赁而不能全部购买等; 本地要求如德国、加拿大和瑞士等国禁止在东道国以外处理的数据在国内使用; 政府补贴本国服务厂商也能有效地阻止外国竞争者, 改变补贴可能改变某个厂商在本国服务贸易上的竞争优势; 政府采购如规定公共领域的服务只能向本国厂商购买, 或政府以亏本出售方式对市场进行垄断, 从而直接或间接地排斥外国竞争者; 歧视性的技术标准和外税收制度使得国服务厂商可能比国内厂商要缴纳更多的交易附加税、经营所得税和使用设备(如机场)的附加税; 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法规或保护知识产权不力, 都有可能有效地阻碍外国服务厂商的进入, 因为, 知识产权既是服务贸易的条件, 也构成服务贸易的内容和形式。

国际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趋势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趋势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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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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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 在 筛选 和 引 进 外 资 银 行 时 ,重资 奉金 、资 产规 模 等硬 件,轻 内控机制 、管理水平等软 件.这在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外 资 . 金融机构管理 务例 》及其 《 实施 细则》所列准八条件的 先后次序 中得 以体现 具体而言 .在 涉及 外资银行设立 时,我 国首 先的是 外 资银 行 的 注册 资本 ( 营运 资 金) ;其次 ,在 申请人 应具备 的 5—6个条件 中,最末一个 “ 其 他 审慎性条件”含糊其词 直到 《 实施细则 》出台后 .对 内控制 度、风险管理体 系才略有要 求 对资本充足 率要素 .在 《 管理 条 例》中只对于设 立外国银行 分行 的申请人 .要 求其 资本充足 率这 到 8%,对其他 形式的申请 人的 资 本充足 率 也只 有在 《实施 细 则》中才做要 求 有 的外资金融
务资源系统的一个侧面或一个组成部分 。财务管理 的实质就是通过合理的财务制度安排 、财务战略的 设计和财务策略的运作 ,有效地培育和配置财务资 源 ,以求出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和协调化 ,维持理财 主体 的可 持续发 展 。 ( ) 五 加强 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国有企业 内部 财务管理 加强企业内部的控制 ,完善代理人制度 ,促使 企业根据财务控制 的要求实行分层授权制 ,即股东 大会给董事会授权 ( 决策权 ) ,董事会给经营者授 权( 执行权 ) 。同时,股东大会给监事会授权 ( 监事 权) ,建立责权利 明确 的所有者控制体系 ,并严格 源 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岗位分设 、流程规范、互 现代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系统中最重要的组 为牵制 的组织结构和完善有序的业务处理流程 , 提 成部分 ,其最本质的职能应该是有效培育和配置财 高内部财务控制的理智性。 务资源 ,处理分配关系 、组织现金流转 、安排资金 ( 者单位 :华侨 城 集 团, -) 作 As - ] 或资本、财权合理配置等 ,它是有效培育与配置财

加拿大吸收外资政策及投资建议

加拿大吸收外资政策及投资建议

加拿大吸收外资政策及投资建议2012-08-20 14:27:41加拿大吸收外资相关情况及政策2012-03-13 05:06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驻加使馆商务处文章类型:编译内容分类:调研一、加拿大2011年吸收外资金额、主要投资来源地(国家和地区)及分别投资金额。

加拿大负责吸收外资数据发布的部门及数据查询网站。

根据加拿大统计局数据,2011年前三季度,加拿大吸收外资金额总计357.82亿加元。

其中来自美国投资213.24亿加元;来自英国投资53.88亿加元;来自日本投资0.25亿加元;来自除美国和英国外的其他OECD 国家的投资为14.47亿加元;对除英国外的欧盟国家投资为7.56亿加元。

加拿大负责吸收外资数据发布的部门及数据查询网站为:加拿大统计局(Statistics Canada).ca 二、加拿大吸收投资的主要领域。

加拿大吸收投资的主要领域依次是制造业、矿产能源业、金融服务业。

截至2010年,加拿大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存量资产为5616.16亿加元,其中对制造业投资1954.08亿加元,占34.8%;对矿产能源业投资922.05亿加元,占16.4%;对金融保险业投资822.13亿加元,占14.6%。

三、近年来加拿大吸收外国投资变动情况并简要分析原因。

近年来,加拿大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数量呈“N”字形变动。

2006-2010年对外投资额分别为683.95亿,1231.48亿,610.1亿,244.69亿和241.19亿加元(见下图)。

2011年前三季度加拿大吸收外资金额总计357.82亿加元,预计全年吸收外资额在470亿加元左右。

四、加拿大对外国投资鼓励和限制的主要政策。

1、加拿大对外国投资的管理体制加拿大对外国投资管理审批的事务由加拿大外交国际贸易部、工业部和遗产部主管。

外交国际贸易部负责投资促进和宣传,工业部负责非文化项目的审核,遗产部负责审核文化项目的投资。

1.1 投资行业的市场准入规定《加拿大投资法》鼓励加拿大公民和非加拿大公民对加拿大投资。

论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完善

论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完善

论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完善摘要:我国加入wto已近十年,在开放金融市场方面,我国已经基本履行了入世承诺,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涌入我国,因此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立法显得日益重要。

但是相对于内资银行,对外资银行的监管难度更大。

而我国对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

本文分析了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一些不足之处,提出了完善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多方面建议。

关键词: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我国2001年加入wto时在加入议定书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中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作出了逐步取消外资银行业务限制、逐步允许不同规模的外资银行进入我国金融市场等的承诺。

200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如今五年过渡期已满,我国的银行业已进入了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时期。

与中资银行相比,外资银行拥有较丰富的资金来源、成熟的经营管理方法和良好的服务质量。

虽然外资银行的进驻必然给我国银行业界和管理部门带来许多挑战,但长远来看,有利于我国金融业与国际接轨,促进国内银行的自我提升,并推进我国银行监管制度的完善。

一、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立法体例有局限性我国《商业银行法》第92条规定:”外资商业银行、中外合资商业银行、外国商业银行分行适用本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条款表明,我国把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区别对待。

为应对外资银行的进驻和入世承诺,我国制定了《条例》和《细则》,原有的《商业银行法》不适用于外资银行。

wto的一揽子协议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是非歧视待遇原则。

该原则有两个部分: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其中国民待遇原则要求,一成员对来自其他成员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相同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

国外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运作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运作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运作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国外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运作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的设立是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贯彻实施住房市场发展目标。

政策性住房金融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国公共住房生产和消费提供有效资金融通。

文章在介绍美国、德国和新加坡三国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设置和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对发达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发展模式和经验进行了总结,结合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的发展现状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

关键词: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是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发起、出资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在住房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以贯彻和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的金融机构。

从本质上看,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的设立是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贯彻实施住房市场发展目标。

政策性住房金融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住房金融市场具有转型期的阶段性特点,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和商业性住房金融业务的发展都亟待规范化,采取措施使其互为补充,相互促进。

近年来中国住房市场快速发展背景下,商业性住房金融业务规模增长迅速,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例,相较于1997年末190亿元的个人购房贷款余额,截至2013年9月底,个人购房贷款余额已达9.47万亿元。

商业性住房金融业务发展的同时,政策性住房金融业务需要进一步发挥其在住房体系的资金融通作用。

在大力建设住房保障供给体系的同时,通过设立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共住房生产建设、消费环节的资金融通问题,对促进住房市场长效调控机制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一、美国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设置和运作美国是目前世界上住房金融业发展最发达的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发挥了重大作用。

与其他国家不同,美国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的形式多样,不仅有政府自己设立的机构,还有政府本身并不投资但是提供贷款担保的机构。

论外资银行的发展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论外资银行的发展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第6卷第2期 经济与社会发展 VOL.6.No.2 2008年2月 ECO NO M I C AND S OC I AL D E V ELOP MENT FEB.2008论外资银行的发展及其对经济的影响邱房贵[摘 要]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金融服务贸易已成为支持国际商品和服务贸易系统中最重要的核心成分,而金融服务市场开放的核心是银行业的开放。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外资银行的发展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外资银行的进入,对东道国来说,既存在诸如可以引入外资、管理经验,提高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力,从而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也存在冲击国内银行业、抢夺人才、影响利率变化等负面影响。

[关键词]外资银行;发展;经济影响[作者简介]邱房贵,梧州学院副教授,广西梧州543002[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2-0047-05 一、外资银行的产生和发展外资银行源于银行业务经营的跨国化。

它的产生最早是为了给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海外的贸易行为提供外汇结算、外汇交易、出口信贷等业务服务。

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影响下,跨国公司扩张迅速,为了争夺跨国公司这样的大客户,那些有实力的大银行自然要满足客户的需求,随着跨国公司走向海外开设分支机构,这直接促进了外资银行的发展。

银行业务的跨国经营历史可谓源远流长,有学者认为可追溯到罗马时代。

但一般认为,现代外资银行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

1865年英国的25家银行在海外开设了240多家分行[1](P52),由此踏出了现代外资银行发展的第一步。

随后,荷兰、美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银行纷纷在海外开设分行。

这些早期的外资银行数量较少,业务有限,加之内部管理、外部竞争以及战争等原因而破产倒闭。

当代的外资银行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

当时美国禁止国内银行开设分行,致使美国银行纷纷把目光投向海外市场。

由于美元在国际货币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所以美国的海外银行发展迅猛并取得了独步天下的地位。

外资在华国民待遇问题

外资在华国民待遇问题

外资在华国民待遇问题摘要我国入世后,随着经济全球化、投资自由化过程的不断发展,我国作为WTO成员、国际多边和双边协定的缔约国,在履行权利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义务。

国民待遇与主权国家对外国人的待遇直接相关。

在国际投资方面,国民待遇原则主要是针对投资东道国府的法律、行政规章和其他措施。

对外国投资的国民待遇的相关概念、本质属性、特点以及对体现在各种双边投资条约、区域性投资条约和全球性投资立法中的外资国民待遇这一问题的探讨,有助于我们理清国际投资立法中国民待遇的相关规定,为我国如何给予外资国民待遇提供导向。

关键词:国民待遇;外商投资超国民待遇;国际投资法;外国直接投资世界贸易组织国务院曾发布通知,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

此项通知的发布引起了外资在华投资国民待遇问题的讨论,对于外资在华是否应该享受超国民待遇及其利弊各方都有自己的看法。

据了解,我国在1985年和1986年先后出台了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暂行条例。

但两项税费开征20多年来,一直仅对中国公民和内资企业征收。

为了鼓励外商在中国投资,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在国务院没有明确之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对外经贸大学FDI 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教授指出,“两税合一”的变化,实质是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变为平等待遇,从超国民待遇变为国民待遇。

本文由国民待遇这一问题展开,结合我国投资环境现状,浅谈外资在华国民待遇的情况及发展的个人意见。

首先说的是国民待遇制度原则和特征。

国民待遇是有关外国人民商事法律中比较古老的一项待遇制度,是国家属地优越权所派生出来确定外国人地位的一种待遇准则。

其通行的基本涵义是,外国人同内国人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方面,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即东道国通过国内立法授予或签订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承担义务承诺给予外国人所享有的民商事权利,不得低于本国国民所享有的同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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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概述
二、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优点及局限性
三、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四、案例一:摩根大通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发展
五、案例二:中国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经验和启示
六、案例三:汇丰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业务创新
七、案例四:工商银行对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适应及优化
八、案例五:建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机遇和挑战
一、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概述
加拿大的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是指外国银行分支机构在加拿大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其他运作形式的银行业务,必须符合多项规定的行为。

主要通过《外国银行分行和代表办事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涉及范围包括银行业务、公司治理、反洗钱、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

二、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优点及局限性
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优点在于既能够促进市场开放和金融创新,又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安全。

通过设置准入门槛和严格监管,可以避免外资银行进入加拿大市场后对本土银行的冲击和不利影响。

然而,这种制度也存在一
定的局限性,例如可能会对外国银行的进入造成一定的限制,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以及对监管的依赖程度过高等。

三、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我国可以借鉴加拿大的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通过建立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金融监管体系和管理模式,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此基础上,我国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提高金融安全。

四、案例一:摩根大通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发展
摩根大通银行是美国最大的银行之一,自1987年起便开始在
加拿大开展业务。

在加拿大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监管下,摩根大通银行只能通过为加拿大本国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获取业务。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拓展,摩根大通银行已经成为加拿大最大的银行之一,业务涵盖了零售银行、投资银行、财富管理等多个领域。

五、案例二:中国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经验和启示
中国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经验和启示在于,通过建立本地化服务体系、拓展业务范围、扩大市场规模和适应市场需求等多个方面努力开拓加拿大市场。

此外,中国银行还积极借鉴加拿大的市场经验和管理模式,不断优化其营运体系和服务质量。

六、案例三:汇丰银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业
务创新
汇丰银行是英国最大的银行之一,自1996年起开始在加拿大开展业务。

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监管下,汇丰银行始终致力于为加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在此基础上,汇丰银行积极创新业务模式,扩大业务范围,增加市场份额。

七、案例四:工商银行对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适应及优化
工商银行是中国最大的银行之一,自2011年起开始在加拿大开展业务。

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监管下,工商银行积极适应并优化移动支付、网络银行、数字实名认证等业务领域,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八、案例五:建行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下的机遇和挑战
建行是中国五大银行之一,自2007年起开始在加拿大开展业务。

在加拿大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的监管下,建行积极寻找机遇,拓展业务领域和领域,充分发挥加拿大市场的优势和潜力。

同时,面对包括金融市场波动、法规政策变化等多个挑战和困境,建行也在努力应对和转型升级。

总体来看,加拿大的外国银行分行准入制度在最大程度上平衡了市场开放和金融安全之间的关系,对我国的金融监管和市场发展提供了无可比拟的启示和借鉴。

只要针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创新,将加拿大的经验和优势融入到
我国的金融改革和市场开放中去,就能够在保障金融安全和促进市场稳定的前提下,实现更高更快的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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