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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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公司财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财务工作人员,以及使用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第三条公司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并确保软件版本合法、有效。

第四条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硬件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数据应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六条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第三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第七条电算主管: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软件的安装、升级和维护;负责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八条软件操作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操作,包括凭证录入、账簿登记、报表编制等。

第九条审核记账员:负责对会计电算化系统录入的凭证进行审核,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十条电算维护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硬件设备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电算审查员:负责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定期审查,确保系统运行合规。

第四章会计电算化操作规范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修改、删除会计数据。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已正常关闭。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备份会计数据,确保数据安全。

第五章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第十六条会计电算化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十七条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第十八条纸质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整理、归档。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会计电算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操作行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包括财务部门及其它涉及会计电算化的部门。

第三条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加强会计电算化硬件、软件和数据的安全管理,提高会计电算化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应设立会计电算化管理组织,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会计电算化管理组织由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会计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操作员等组成。

第六条总经理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会计电算化主管负责会计电算化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培训、制度建设、系统维护等。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装、维护、升级和数据备份等工作,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条操作员负责日常的会计数据录入、审核、报表生成等工作,保证会计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硬件与软件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配置满足会计电算化工作需要的硬件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公司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会计电算化软件,并进行合法授权使用。

第十三条会计电算化软件的使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软件的维护、升级和数据备份制度,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会计电算化硬件、软件和数据的安全管理,防止非法访问、修改和删除会计数据。

第四章数据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数据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数据的采集、处理、存储和输出过程。

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电算化在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保证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部门。

第三条公司根据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要求,配备专用或主要用于会计核算工作的计算机或计算机终端,并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登记,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四条会计信息系统所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以保其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会计数据的安全。

第五条硬件发生故障时,应由专人或定点维修人员负责检修排除,做好维修记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修。

第六条系统的开、关机应由系统管理人员或专人负责,并需严格遵守开、关机顺序。

第七条公司实行会计电算化,公司会计电算化采用用友软件。

第八条电算化软件应在软件开发商的协助下安装、调试,直至正常运行。

第九条系统管理人员应对软件进行正常维护,包括对程序、数据、编码的维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并做好维护记录备查;其他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对软件数据进行修改、删除。

第十条电算化软件运行发生错误,系统管理人员应立即检查处理,如无法处理,需及时与软件开发商联系,弄清原因,排除故障。

第十一条实行系统化操作及管理后,为了保证系统安全、有效、正常运行,防止各种舞弊行为,系统设立各种职能岗位,各岗位具有不同的权限和职责。

(一)系统管理员:对整个系统的运行总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有效、安全正常运转;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监督与组织有关人员恢复系统的运转;协调系统内各岗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规定系统内各使用人员的权限;负责组织和监督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以及系统建立时的各项初始化工作;(二)系统操作员:对系统功能的安全运行负责,主要职责:负责系统和数据登录,对录入数据的正确性负责,要检查所录入数据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对非法数据不得录入;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数据录入完毕要和原始单据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数据审核人员;(三)数据审核人员:负责输入数据的正确性审核,主要职责:负责输入凭证、单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审核资料的规范性、正确性;对不符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单据退还各有关人员更正,补齐、再行审核。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会计电算化已经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企业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会计电算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会计电算化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会计电算化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会计电算化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会计电算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会计电算化培训;指导、监督和检查会计电算化工作;处理会计电算化相关的技术问题;制定和实施会计电算化安全管理制度。

三、会计电算化软件管理1. 选择合适的会计电算化软件,满足企业财务管理的需求。

2. 软件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确保软件的正常运行。

3. 定期对会计电算化软件进行升级和维护,提高软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数据管理1. 建立和完善会计数据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数据录入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数据录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定期对会计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4.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随意访问会计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五、系统安全管理1. 制定和完善会计电算化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系统安全。

2. 设置合理的操作权限,防止未授权人员访问系统。

3. 定期进行系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4.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和病毒感染。

六、人员管理1. 组织会计电算化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电算化水平。

2. 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 定期对会计电算化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能力。

七、审计与监督1. 定期对会计电算化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和工作的规范。

2. 建立和完善会计电算化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 对违反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确保会计信息处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包括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员、审核记账员、电算维护员、电算审查员和数据分析员等。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确保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规范操作流程,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保密和完整性。

第五条公司应定期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内部监督制度,对会计电算化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合法性。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第七条公司应设立电算主管岗位,负责组织和管理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协调解决会计电算化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软件操作员负责操作会计软件,进行日常会计数据录入和处理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审核记账员负责对录入的会计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对不符合规定的数据进行纠正。

第十条电算维护员负责维护计算机系统和会计软件,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

第十一条电算审查员负责对会计电算化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会计电算化操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数据分析员负责对会计数据进行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三章操作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应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的权限和责任,实行操作密码管理,定期更换密码,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对会计凭证等会计数据的审核管理,确保未经审核的数据不得登记机内账簿。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确保会计数据的安全。

第十六条公司应指定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以备查阅和审计。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完整版)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完整版)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和规范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硬件是指支撑财务软件正常运行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计算机软件是指用友财务软件及其他相关软件第五条信息技术中心应指定专人对财务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及对数据库的管理。

各分支机构财务系统技术服务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第六条公司各财务核算单位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财务软件进行本单位的财务核算,并建立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电算化岗位的职责范围。

第七条电算化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如下:(一)电算主管岗由财务管理总部设立,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的规划和管理,协调公司财务用计算机的使用及财务软件的运行;对电算化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分配及管理;协调、督促财会人员的电算化工作,完善公司的电算化制度。

(二)电算维护岗由信息技术中心指派专人兼任,负责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管理及维护;负责开、关服务器,维护财务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管理服务器数据库及数据备份工作;协助电算主管规划和推进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对VPN证书及密钥的管理、授权工作;会同电算主管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升级工作等。

(三)软件操作岗由各财务核算单位设立,负责对本单位的会计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输入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登记、保管、保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借阅、使用登记制度。

(四)审核记账岗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没有审核的凭证不能记账;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审核。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概述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是为规范企业会计电算化工作、加强会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订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包括财务管理、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税务管理等方面。

财务管理部门1.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会计电算化工作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等。

2.财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企业会计软件的管理和维护,保障数据的安全保密。

3.财务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会计计算机系统管理1.公司应采取符合行业标准的会计电算化软件,保证会计处理过程的合规、准确、完整。

2.会计软件的使用应进行权限管理,只有授权人员才能使用相应的功能。

3.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备份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数据丢失或泄露。

4.公司应建立数据恢复机制,对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财务报告1.财务报告应当准确、完整、及时、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各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数据,确保财务报告的及时性。

2.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不得虚假填报、隐瞒真实情况或其他违法行为。

3.财务报告应当经过合法授权的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财务分析1.公司应建立财务分析制度,及时分析财务报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财务分析应当依据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财务数据进行客观分析,减少主观臆断。

3.财务分析应当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规模等基本情况,同时应当结合行业和市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税务管理1.公司应遵守相关税法法规,按时纳税、申报税款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

2.公司应建立符合税法法规的会计核算制度,做到税收会计核算和会计核算的一致性。

3.公司应定期开展税务自检,排除税务风险,确保合规纳税。

以上即为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各部门应自觉遵守,并不断完善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务支持。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企业会计电算化管理流程,提高财务数据处理效率和准确性,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财务部门及涉及会计电算化的全部职能部门。

3.会计电算化管理包含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使用,以及相关数据处理和信息安全等方面。

4.本制度内容包含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旨在确保会计电算化管理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二、会计电算化管理流程1. 系统建设与维护1.企业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由财务部门负责,包含系统硬件、软件、数据库等的选择、采购、安装和配置。

2.系统建设与维护过程中,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 数据处理与记录1.全部涉及会计电算化的数据处理和记录都应遵从相关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

2.电子凭证应具备完整、准确、真实、合法等要求,并依照规定的存储期限进行保管。

3.数据处理和记录过程中,应严格遵从数据保密原则,防止数据泄露和窜改。

3. 信息安全与备份1.会计电算化系统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2.需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和漏洞扫描,发现漏洞和隐患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

3.紧要数据应进行定期备份和灾备恢复,确保即使发生意外情况也能够快速恢复。

三、管理标准1. 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1.会计电算化系统的选择应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规划。

2.系统应具备便利性、安全性、稳定性、可扩展性等基本要求。

3.系统应有明确的权限掌控和操作记录,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责任追溯。

2. 数据处理与记录管理1.数据的录入、更改、删除等操作应建立明确的流程和掌控机制,防止错误和滥用。

2.数据应依照规定的账务处理流程进行处理,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数据记录应包含完整的会计科目、金额、时间等关键信息,以供查证和审计使用。

3. 信息安全与备份管理1.系统应设置合理的密码多而杂度和有效期,定期更换密码,防止密码被盗用。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信息技术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是指将电子信息技术应用于会计工作中,通过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范,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下面将从制度建设、管理标准和数据安全三个方面来介绍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一、制度建设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建设是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的基础。

首先,要明确会计电算化的目标和原则,确立会计电算化的工作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电算化管理制度。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会计电算化的工作流程,包括会计数据的采集、处理、报告等各个环节。

同时,要规定会计人员的权限和责任,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最后,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会计信息被篡改或泄露。

二、管理标准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建设需要配套的管理标准来指导实施。

首先,要制定会计电算化的操作规程,明确会计电算化操作的步骤和要求。

其次,要建立标准化的会计档案管理系统,确保会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同时,要做好财务软件的选择和使用,确保财务软件的合法性和功能完备性。

最后,在实施会计电算化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会计处理中的错误和问题。

三、数据安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建设离不开对数据安全的保护。

首先,要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数据的备份、存储、传输和恢复的相关规定。

其次,要加强对数据的访问权限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会计信息。

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采取防止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的措施。

最后,在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数据损失的情况下,要制定紧急恢复计划,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恢复。

综上所述,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建设对于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度建设、管理标准和数据安全的保护,可以确保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同时,也为会计人员提供了更加高效和便捷的工作方式,提高了会计职业的吸引力和发展空间。

公司电算化管理制度

公司电算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电算化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核算质量,保障公司财务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电算化系统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电算化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安全可靠、高效便捷;(三)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电算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电算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电算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电算化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电算化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电算化系统建设、维护和升级;(三)监督电算化系统运行,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四)组织电算化人员培训;(五)定期开展电算化系统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三章电算化系统管理第六条电算化系统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可靠的软件,并定期进行升级维护。

第七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电算化系统操作及维护;(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八条电算化系统管理员职责:(一)负责电算化系统的安装、调试、升级和维护;(二)确保电算化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三)定期备份电算化数据,防止数据丢失;(四)加强电算化系统安全管理,防止非法访问和数据泄露。

第四章电算化人员管理第九条电算化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电算化系统操作及业务流程;(二)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三)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条电算化人员职责:(一)按照规定进行电算化操作,确保会计数据准确、完整;(二)遵守电算化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权限;(三)定期进行电算化系统检查,发现和纠正问题;(四)配合电算化管理部门开展电算化培训工作。

第五章电算化数据管理第十一条电算化数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电算化数据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数据安全。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财务精细化管理规定)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财务精细化管理规定)
5.电算审查员:负责监督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
6.数据分析员: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有关分析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
7.档案管理员:负责财务软件和会计资料档案的管理。
第3章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
第5条会计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电算化主管授权认可后方能进入系统进行上机操作,未经授权不得操作本系统。
第16条计算机软件维护。
1.在系统更新、扩充、修复后,由系统维护人员实施安装调试,直至运行正常。
2.在系统环境发生变化时,随时做好适应性维护工作。
3.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硬盘上的目录或文件。
4.用于电算化的计算机设备和数据严禁在互联网和局域网中共享,防止存在安全隐患。
第5章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第17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应严格按会计部关于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
第13条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记录系统使用情况和故障情况,并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
第4章会计电算化系统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管理
第14条企业要明确财务微机管理员负责电算化软件和硬件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15条硬件及数据管理。
1.计算机机房应通风良好,有良好的防热、防潮、防尘、防火、防电击的措施。
2.财务微机应当配备不间断电源,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会计数据丢失。
第21条电算化会计档案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保证会计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6章附则
第22条本制度由会计部负责解释。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第2章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
第3条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
第4条会计电算化岗位可设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员、审核员、电算维பைடு நூலகம்员、电算审查员、数据分析员、出纳员和档案管理员。在不违背内部牵制原则下,可由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会计核算软件的操作使用管理,确保会计核算软件的正常运行及安全、在会计信息处理和保存中的效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一根据客户所处行业,建立完整的帐务文件,根据公司制定的统一规则正确地设置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间可以任意追加新的会计科目,但已制单或记帐的会计科目不得修改或删除帐务的修改工作由系统管理员执行;二转换会计年度时,应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20天内,完成结转各帐户的年初手续,并保证数据检验平衡正确,年初余额在当年记帐以前可以修改,当年记帐以后如有调整,只能通过填制记帐凭证进行;三任何登记入帐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记帐凭证,摘要区规范填入;四记帐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人员签字后,才能根据其登记帐簿,复核人员必须在屏幕上直接对机器存储的记帐进行复核签字,同时要对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或代用凭单进行签字盖章;同一张记帐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人;五总帐及现金帐和银行帐均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帐装订;六年末必须将储存在机器内的帐簿数据打印输出为书面帐簿;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会计核算软件的操作使用管理,确保会计核算软件的正常运行及会计信息的全面、准确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操作使用人员:操作使用人员是指有权使用会计核算软件完成职责范围内会计电算工作的工作人员;根据会计电算化工作要求,配备以下操作使用人员;一系统管理人员:负责所有会计核算软件数据的初始化、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运行错误的登记与排除工作;负责系统操作使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分配操作人员的工作权限,并设置操作使用人员的保密字;二数据录入员:按照操作规程录入凭证数据,并负责录入数据的正确性校验,对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作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数据录入人员无权修改原始凭证或手制凭证上的数据,不得进行凭证复核操作;三数据复核员: 负责对已录入计算机的凭证编号及数据的完整性、正确性审核,确保入帐数据的完整与正确;四数据管理人员: 负责已复核数据的入帐、入帐后凭证、帐页的打印输出工作,协助系统管理员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负责程序软盘、存档数据软盘、输出凭证、帐页及其他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软件数据扩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五系统维护人员: 负责对会计电算化硬件和软件的检查及运行故障处理工作,以保障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运行;二、操作使用人员的操作权限:一系统管理员必须根据财务软件的特点和客户单位会计电算化体系与核算方式;会计科目的设置必须符合会计制度与单位核算、管理的要求;报表格式必须符合上级主要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要求;二数据录入员进行数据录入操作时应严格按照凭证内容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如发现凭证数据错误立即通知凭证编制人员或系统管理人员,并根据修正后的凭证修改录入的数据;数据录入人员除可以进行数据录入操作外,还可以进行数据查询工作,但不得进行数据复核操作,复核人员发现凭证录入错误,必须通知数据录入人员进行修改,复核人员不得进行已录入数据的修改操作,待数据录入人员修正录入数据后再进行复核签字操作;三系统维护人员除实施数据维护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随意打开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实施维护时不准修改数据库结构;其他操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实施数据库操作;四用于会计电算化的硬件和会计软件只有操作人员才能上机操作使用;其他人员一律不允许上机;五操作人员的保密字必须牢记,并注意要安全保密,否则出现问题,操作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有不可推卸有责任;六维护人员、程序人员均不准实施数据录入操作;七备份数据软盘和存档数据软盘、帐页、凭证、报表及其他资料由数据管理人员按规定统一复制、核对、存放、保管;三、会计凭证的审核与管理:会计凭证是计算机处理会计核算业务的依据;必须保证入帐前录入计算机的会计凭证准确、可靠,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严格把关:一认真审核原始凭证:1、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金额应计算准确,大小写应相符无误;例如,开具或取得的发票,其客户名称、业务内容、单位价格金额等栏目应真实完整地反映某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凡属名实不符或项目填列不全的发票,应指导客户加以改正;2、原始凭证上注明的时间应与会计核算期间相符,凭证的取得也应符合现行财务和税收管理法规的要求;二机制凭证的复核数据录入人员录入凭证数据后,由数据复核人员对录入的凭证进行复查,确保复核无误后签字;三记帐后的凭证必须及时打印输出;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一由机器正确生成会计报表,报表格式根据会计主管部门统一设计或认可的格式设计; 二书面报表必须由会计主管和制表人签名盖章; 三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磁盘硬盘和软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以书面形式存放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 存储在磁盘上的会计文件必须按规定及时打印输出书面形式,末打印之前不得抹去; 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由操作使用人员在打印输出的页面上繁体字或盖章注明,由系统管理员签字盖章认可; 磁盘形式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必须在两年以上,其中会计科目和总由数据包括年度和月度汇总数据必须永久保存,明细帐、记帐凭证及其他数据资料在两年后可根据需要决定存毁; 四必须经常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建立软盘备份;备份是通过对硬盘的会计数据建立软盘副本来实现信息存储的,每月备份不得少于一次;不得直接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和作为正式档案的备份软盘上的会计数据进行任何非法操作,如要对磁盘会计数据进行加工,必须使用备份磁盘的副本,不得删除硬盘和软盘的数据;恢复系统数据必须使用最新的正式备份; 五必须妥善保管好会计数据的备份软盘,备份软盘应贴上写保护标签并用印章或封条签封,或由专人保管;备份软盘应装在保护封套和包装盒中,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并定期进行转储;硬盘和正式备份软盘不得随便知心乱放和外借; 六会计数据的备份软盘及自行开发原程序的备份分别在三个地点以上,应根据数据量和硬盘空间的大小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如半年或一年以上清理一次硬盘,删除硬盘上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以利于提高机器的利用率和运行速度,没有做过备份的硬盘数据不得清理删除三个存放地点分别为机房、档案室、财务室; 七磁盘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和清理硬盘等,由系统管理员专职执行并对磁盘会计档案的安全的正确负责;。

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会计电算化系统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二)真实性原则: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处理会计业务,确保会计信息时效性。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会计电算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管理第四条我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建设、运行和维护。

第五条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账务处理:包括凭证录入、审核、记账、结账等。

(二)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三)财务分析:提供财务指标分析、预算管理、成本核算等功能。

(四)税务申报:实现税务申报自动化。

第六条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会计知识。

第七条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擅自修改、删除系统数据。

(二)不得将系统密码告知他人。

(三)不得利用系统进行非法操作。

第八条会计电算化系统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我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确保预算执行。

(二)成本控制:加强成本核算,降低成本。

(三)风险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企业稳健经营。

第十条会计凭证应真实、合法、完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十一条会计报表应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编制,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会计档案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会计档案安全、完整。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会计电算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个人和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是指一个组织或企业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会计电算化工作,确保会计电算化过程的有效进行。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电算化系统的选择和建设:制定选用适合组织需求的会计电算化系统,并规定系统建设和更新的程序和要求。

2. 数据输入和处理:明确各种会计凭证和资料的输入和处理流程,并规定输入凭证和数据的格式和要求。

3. 数据的保存和备份:规定数据保存的周期和方式,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并制定备份和恢复数据的程序和要求。

4. 会计数据的使用和分析:规定会计数据的使用和分析的权限和程序,以及相关报表和财务分析的制作和使用规范。

5. 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明确电算化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并规定系统故障和安全问题的处理方法。

6. 内部控制和审计: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规定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会计电算化过程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通过建立和执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组织和企业可以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人为错误和风险,同时也符合监管机构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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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规定

公司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规定

公司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会计电算化系统日常运行和维护,规范会计核算电算化工作程序和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计电算化各岗位操作内容和权限密码,由电算主管报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授权,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操作财务软件。

第三条操作人员必须设定各自的操作密码。

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定期更换。

第四条会计电算化操作要严格按会计核算流程进行。

各岗位操作人员要按计算机软件提示的操作导向进行操作。

在录入记帐凭证后,必须先审核再记帐。

第五条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财务软件提供的数据备份功能,及时备份会计数据,同时在软盘等其他磁性介质上作双备份。

第六条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岗位时,必须退出财务软件操作系统。

第七条电算主管负责上机日志的管理,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现象等工作情况,并负责将以上工作情况详细记录归档。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实行会计电算化的所有单位。

第九条本规定由财会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1. 总则为了规范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外所有的会计核算工作。

同时,公司制度、政策的管理也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3. 会计核算软件的选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核算软件应当具有以下特点:(1)数据安全:软件必须保证数据的安全,防止意外删除或意外泄露等情况。

(2)稳定性:软件应当具有高稳定性,并且能够快速响应,提供良好的工作效率。

(3)数据备份:软件应当提供数据备份功能,以便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可以及时恢复。

(4)具有统计分析功能,可以方便、快捷地对金融数据进行分析、追踪和查询。

4. 会计核算工作的程序(1)会计凭证的录入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核算凭证的准确性对整个会计工作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因此,在录入会计凭证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会计凭证中必须包含必需的经济业务事项和相关的记账科目;二、会计凭证必须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录入;三、会计凭证必须有完整的凭证号码、日期、摘要、金额等必备元素;四、会计凭证中的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并且与相关业务资料相符合。

(2)会计账簿的登记处理会计账簿是会计核算的基础,所有的会计凭证都要在相应的会计账簿中进行登记处理。

在账簿的登记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账簿的页码必须连续,页码不得翻页或省略;二、账务人员在进行账簿登记处理时,必须认真、仔细地检查每一条记账凭证的数据,以确保数据的精准可靠。

(3)会计报表的编制与上报会计报表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重要工具,而报表的准确性是评估公司财务健康的重要指标。

因此,在会计报表的编制与上报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会计报表必须按照财务会计、税务会计两个方面进行编制,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部门;二、会计报表中的数据必须完整、准确、真实,并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5. 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管理会计监制人员必须督促会计员遵循会计法、会计制度和公司有关法规,认真地按照规定操作。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传统的会计工作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现代企业的管理需求。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出现,为企业提供了更高效、更准确的财务管理手段。

本文将介绍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概念、特点、实施过程及优势。

二、概念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木和网络通讯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检索和传递的一种管理系统。

它是将会计信息化与管理信息化有机结合的产物,旨在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三、特点1.自动化处理: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能够自动化地处理数据,减少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

2.准确性:通过电脑系统处理数据,可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减少错误发生的可能性。

3.实时性:实时更新的财务数据可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经营状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4.便利性:电算化管理制度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和远程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和灵活性。

四、实施过程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需求分析:明确企业的管理需求和目标,确定实施电算化的具体目的。

2.系统设计:根据需求分析,设计出适合企业的电算化管理系统结构和功能。

3.软件采购:选择适合企业的会计软件,或者定制开发专属的管理软件。

4.系统集成:将各个软件模块进行集成,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5.人员培训: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电算化管理系统的操作。

6.试运行:在实际运营之前,进行系统的测试和试运行,确保系统正常运作。

7.系统维护: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保持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五、优势1.降低成本: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可以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和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提高质量:自动化处理和准确性能够提高财务数据的质量,减少错误和漏报。

3.加强控制:通过电算化管理系统,可以对财务数据进行精细化控制和监督,减少风险。

4.提高决策效率:实时更新的财务数据和报表可以帮助管理者及时做出决策,促进企业的发展。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是指在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通过应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系统,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它集成了会计原则和计算机技术,将会计工作从传统的纸质会计方式转变为电子化的方式,提高了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为企业的决策提供了可靠的财务信息。

1.信息系统建设: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建立首先需要有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

这个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应用和数据库等相关要素,能够实现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实时采集、处理和报告。

2.会计处理流程设计: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需要对企业的会计处理流程进行重新设计。

通过分析和优化企业的财务业务流程,合理确定各项财务凭证的编制和处理流程,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账务处理规范: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中,需要建立和规范各项财务凭证的编制和处理要求,包括会计科目的设置与使用、凭证的编制与审批、账务的录入与核对等。

这些规范能够保证企业的财务信息准确无误,便于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

4.数据安全管理: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需要重视企业财务信息的安全性。

通过加强对系统的访问控制、数据备份和恢复、网络安全等措施,确保财务信息不被篡改、丢失或泄露。

5.系统运行维护: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系统运行维护机制。

包括定期进行系统维护和更新、检查系统的运行状况和安全性、及时解决系统故障和问题等。

6.内部控制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财务活动的授权和监督、业务流程的审批和监控、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等。

这些控制措施能够有效防止财务风险和造假行为的发生,维护企业的财务健康。

总之,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是将会计原则和计算机技术相结合,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和规范的会计处理流程,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为企业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企业在建立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到信息系统建设、会计处理流程设计、账务处理规范、数据安全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是指一系列关于企业电子化会计系统的规定和管理措施,旨在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涉及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操作和管理。

1.2 企业应在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下,实行电子化会计系统的管理。

1.3 企业应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性、信息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确保系统运行稳定、安全、高效,保护利益和权益。

二、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建设与维护2.1 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特点、规模和管理需求,选择适合的会计电算化系统。

2.2 企业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确保系统功能和性能稳定。

2.3 企业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系统维护,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数据质量可靠。

三、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使用3.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用户权限管理制度,严禁非授权人员使用系统。

3.2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备份、防病毒和安全漏洞检查,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3.3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数据输入、审核、处理等流程控制制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4 企业应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计划,以应对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的情况。

四、会计电算化系统数据的保护和备份4.1 企业应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密切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2 企业应建立专门人员负责数据备份和恢复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地备份数据。

4.3 企业应定期对备份的数据进行测试和验证,确保备份数据的可用性和完整性。

五、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与保密5.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5.2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数据安全控制措施,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5.3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电子存储设备管理制度,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完整性。

六、会计电算化系统问题的处理方式和应急预案6.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系统问题处理机制,保证各类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6.2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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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最终版)加藤松本管理咨询公司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卡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目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规范 (2)第三章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规范 (5)第四章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 (10)第五章会计电算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卡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规范、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规范、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由计划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及修改。

第二章会计电算化系统岗位责任规范第四条会计电算化系统人员分工公司应在基本会计核算岗位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电算化岗位的分工,并建立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可在保证会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交叉设置,各岗位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会计电算化系统由系统管理员、会计电算化操作员、审核员、会计主管和出纳员组成。

系统管理员不得兼任出纳员工作。

第五条会计电算化系统人员岗位职责(一)系统管理员:1.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到合法、安全、可靠、可审计的要求。

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2.定期检查软、硬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系统运行中软、硬件故障的消除工作;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实施软件的完整性、适应性和正确性的维护。

3.协调本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4.检查会计凭证的预处理工作,确保各类输入数据符合系统的要求。

5.负责计算机输出账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检查工作。

6.负责本系统各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数据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和更新的审批手续。

7.负责本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检查工作。

8.做好本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总结工作,并提出更新软件或修改软件的需求报告。

(二)会计电算化操作员:由负责会计核算工作的会计人员担任。

主要职责:1.负责本系统的数据登录、数据备份和输出账表的打印工作。

严格按照输入凭证做好数据输入操作,输入完毕进行自检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交审核员复核;在输入操作中,如发现输入凭证有疑问或错误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反映,不得擅自作废或修改;发现输入数据与凭证不符时,应按凭证数据予以修正。

2.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3.当天的日记账数据,做到当天登录。

登录后即打印出当天的账表,做到当日账当日清。

日记账输入应做好日清,在月末应将核对无误的明细账和科目汇总表打印输出。

4.月末打印系统所有的明细账、总分类账、会计报表和自动转账凭证。

5.每次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各类备份数据和存档数据。

6.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

7.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做好故障记录和上机记录等事项。

(三)审核员:由不是输入凭证的另一人负责。

主要职责:1.负责凭证数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各类代码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和数据的正确性。

2.负责输出数据正确性的审核工作。

3.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各有关人员更正、补齐后,再行审核。

4.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不正确的输出账表数据不予确认。

(四)会计档案管理员1.负责本系统各类数据软盘、系统软盘及各类账表、凭证、资料的备份和存档保管工作。

2.做好各类数据、资料、凭证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

3.按规定期限,向各类有关人员催交备份数据及存档数据。

(五)会计主管和出纳员的职责与手工方式下的职责一样,区别在于必须对会计电算化比较了解,并充分利用会计电算化提供的各种会计资料。

第三章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管理规范第六条系统使用管理1.为保证会计电算化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必须对系统的操作使用做出严格的控制。

2.在会计电算化系统投入运行前由系统管理员确定本电算化系统的合法有权使用人员及其操作权限,并报财务总监审核批准后在系统内授予其使用权。

运行中需要增减使用人员,按同样手续办理。

对于制单人员,给予查询权、录入修改权、打印权,对出纳员给予账务查询权、银行及对账权和出纳权(审核权),以便出纳模块和日常账务模块相互核对和日常收付凭证进行出纳,对于审核员,应给予审核权。

3.对各使用人员明确划分使用操作权限,形成适当的分工牵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4.本会计电算化系统原则上专机专用,谢绝无关人员使用机器做其他工作。

5.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进行操作,不允许随意增删改数据、原程序和数据库文件结构。

6.出纳人员不允许进行系统性的操作。

7.操作人员应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对系统进行操作,负责数据的输入、运算、记账和打印有关账表。

8.存档数据、软盘、账表和文档资料等由系统管理员按规定指派专人统一复制、核对和保管。

9.系统管理员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不规范使用应及时制止, 并采取措施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

第七条上机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必须是合法有权使用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并经系统管理员正式认可后,才能上机操作。

2.软件操作人员必须以真实姓名登记,并严格按所分配权限进行操作,任何人不得越权或以他人名字进行操作。

3.系统管理员应能检查核实上机操作记录。

4.操作人员的操作密码应注意保密,不能随意泄露。

5.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凭证输入数据,不得擅自修改凭证数据,应保证输入的数据与凭证数据的一致性。

如发现差错,应在输入前及时反映给系统管理员。

已输入计算机的数据,在记账前发现差错,可按凭证进行修改,如在记账后发现差错,必须另作凭证,以红字冲销纠正,输入机内,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账目。

6.每次上机工作完毕后都要作好工作备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备份的数据软盘,应由财务处保管,下次上机备份要与机内数据复核无误后方可开始运行。

7.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如要离开工作现场,必须在离开前退出系统,以防止其他人员越权操作。

8.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命令程序、数据文件、账册、软盘等行为,依照《会计法》,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账务处理程序(一)账务系统初始化:在初次建立会计电算化系统时,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工作,在会计主管(目前指计划财务部经理)授权下进行设置会计科目、账本格式、凭证类型、期初余额等项内容的设定。

(二)账务系统更改:系统正常运行期间,任何对账务系统的修改变动,必须得到计划财务部经理的批准。

(三)日常账务处理:(1)凭证处理: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制度规定编制,对不真实、不合理的原始数据、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确切、不完整的原始数据和凭证应予以退还,并要求更改和补充。

为适应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编制记账凭证还必须做到:A、机制记账凭证的编制:机制记账凭证是指各子系统输入原始凭证(如销售原始发票和银行收款凭单)由计算机,按有关规定编制并打印的记账凭证。

机制记账凭证直接通过机内程序转到账务处理系统进行记账、编报表等业务处理。

机制记账凭证编制前,要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输入计算机及打印出的记账凭证必须做到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

B、手工记账凭证的编制:手工编制记账凭证是指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采用手工办法编制的记账凭证。

手编记账凭证需通过账务处理系统用键盘输入。

手工编制记账凭证包括:现金收付款凭证,部分银行收付款凭证和部分转账凭证。

手工编制的记账凭证必须做到:1.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

2.经济业务内容、摘要应规范化,措词要确切,其中标准摘要按规范填写正确。

3.账户使用正确。

4.借贷方金额相等。

5.原始凭证同记账凭证金额一致。

6.转账凭证必须填写清楚借方和贷方科目代码。

7.会计分录的摘要内容必须唯一,即:一种摘要内容,只能对应一个最细的明细科目,据此确定其隶属于那一个一级、二级、三级科目。

8.要求摘要内容简洁、扼要,用尽量少的字表达出该笔业务的内容。

9.凡能归入标准摘要的业务内容,应尽量的使用标准摘要。

对于新的业务内容可按上述原则编写新的标准摘要,并注明所对应的科目名称及科目代码。

C、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可以由机器直接登记,出纳人员不登记账簿。

为工作方便,出纳人员可以自设备查辅助账。

(2)记账凭证的审核与保管A、记账凭证必须经凭证审核员严格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登账处理。

B、操作员每输入一张凭证,结束前要自审一次无误后再按结束键。

C、已输入的凭证应在输入操作完毕装订成册后,交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员存档保管。

D、同一张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个人。

(3)账表打印和结账A、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需要每天打印,并应与出纳库存现金核对无误。

B、银行余额调节表每月打印一次。

C、科目汇总表、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月打印一次。

D、在结账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当月各类账务数据和报表的备份工作。

E、月底,以上工作正确完成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结账,系统自动生成下月期初余额。

F、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打印输出,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

(4)会计报表A、公司应根据账簿数据准确编制或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会计报表。

账表之间的数据必须衔接一致。

B、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各核算子系统及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负责人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C、公司上报会计主管部门的会计报表格式与要求,按会计主管部门的统一设计和布置。

D、单位必须以软盘和书面形式上报报表,软盘和书面报表的数据必须一致,书面报表必须由机器打印并按规定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第四章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管理制度第九条系统管理制度1.财务用计算机应做到专机专用,最好不要做其它工作。

2.除被允许操作财务软件的人员和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用机。

3.每次用计算机必须使用不间断电源(UPS),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核算数据丢失影响系统运行。

4.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查。

5.坚决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以防止计算机感染病毒。

6.有上、下级单位送来的数据盘,在使用前,必须做好查病毒工作。

7.计算机发生故障应及时维护。

如果没有能力维修,应及时与销售计算机的单位取得联系。

8.财务软件运行中发生错误时,应及时排除,如无法处理,应及时与财务软件销售单位取得联系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9.每月对计算机场地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电源、消防、报警、防鼠、防电磁波、防雷击、防静电等设备和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条系统维护为保障电算化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经常性的系统维护,其任务主要包括:1、对系统硬件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在系统发生故障和出现异常时,排除和恢复运行。

3、在系统扩充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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