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第二船籍”制度相关问题
中资船舶注册香港船旗的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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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方便旗船”。 在严格登记和 开放登记之外, 一些国家又发展 出了折中的第二船舶登记制度, 依注册地不同可分为两种形式: 即 离 岸 登 记 制 度 (Offshore Ship Registration) 和国际船舶登记制 度 (International Ship Registration),前者为在 本 土 之 外 的 开 设 境外登记处; 后者为在本土开设 专门针对本国国际航行船舶的国 际船舶登记处。 其特点是在保证 本国登记基本条件基础上, 提供 了诸多的优惠政策, 如在税收方 面可享受类似方便旗船的优惠、 允许船公司雇用外籍船员等。 由 于此种登记是与传统船舶登记制 度并行的,又称其为“第二船舶登 记制度”。 中国已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海洋山试行第二船籍 登记制度。 “第二船籍”是指已经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的船只, 仍可以在上海洋山注册, 以解决 “移籍”问题。
(五)船级社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 上设施检验条例》明确规定,凡从 事国际航行的船舶、 在海上航行 的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 载重量一千吨以上的油船、 滚装 船、 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 品运输船、 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 人要求入级的其他船舶, 必须向 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 而香 港旗、 新加坡旗船舶的船东则可 以自由选择船级社。 中资方便旗 回归后的船级是否仍然保留即是
香港船旗登记不是与传统登 记并行的制度, 不属于第二船舶 登记制度。 香港船舶登记在船舶 所有人及雇用船员上没有严格的 要求,因此,也不同于严格登记制 度。 香港船舶登记对登记的船舶 进行严格的监管,因此,也不同于
中国“第二船籍”制度问题分析与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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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带动我国航运相关产业的发展 航运业是世界各海运国家的重要产业,是国民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发展与国内造船业、船用机器制造业、港湾建筑业及其他相关产业息息相关。 外籍船的经济活动,特别是船舶的买卖、建造一般均在国外,与本国几乎无关。 所以,外籍船对本国与航运相关行业的发展有一定的消极作用。实施“第二船籍” 制度,有利于壮大本国船队,从而带动航运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 (7)国防与经济安全利益 我国船舶悬挂方便旗过多,在处于战时状况、贸易战及其它紧急状况时,不 能有效地保证我国外贸运输的顺利进行,不能满足我国国家安全的需要。因此, 实施第二船籍制度,吸引船舶悬挂中国国旗,也是有效控制船舶资源,维护国防 安全利益的需要。扩大我国船队规模,巩固航运大国的地位,为经济发展和国家 安全提供充足的保障。
我国交通部(现交通运输部)已于 2007 年开始实行为期两年、一次性的船 舶“特案免税”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中国船东实际控制的船舶加入中国国籍提供 一系列便利条件,鼓励中资外籍国际航运船舶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悬挂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对符合条件的船舶回国登记免缴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 税。特案免税登记制度的实施为五星旗船归国带来了曙光。然而这项制度在国内 施行,很多企业仍处于观望状态。
步的合理、规范,符合我国的特点,在不断完善相关水运法规时,就必须要在立 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结合世界各国现行的具体做法和航运市场的要求,建立起 适合中国国情的“第二船籍”制度,吸引船舶回归,巩固航运大国的地位,使中 国从航运大国走向航运强国。
我国实行第二船籍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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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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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津 医科 大学
2 0世纪 8 0年代 以来 ,为了既 登记 、光船租 赁登记等 多种 内容 , 便旗 船 数量 已经 占全 球商 船 总量 使传统海 运 国家 能够保 持规模大 、 标准 高 的本 国籍 而本文 所 探讨 的船舶 登记 指 的是 的大约三分 之二 , 船队, 又能在一 定程度 上 降低船 舶 船舶 国籍登记 。从某种意义 上说 , 船员就业 率下 降、税 收大量 流失 、
员就业率下 降 、 国际航 运市场 的 舶登记 处 , 在 实施一套 与本土不 同的
船舶之所 以选择悬 船舶登记制度 。 一般都是传统 的海 合国海洋法 公约》 竞争力也削弱 。 主要 运 大 国在其 殖 民地或 属地 建 立一 第 9 0条 明确 规 定 了船舶航 行 权 , 挂方便旗而不 选择本 国国旗 , 原 因之一 就 是为 了规 避本 国过重 套新 的船舶登记制度 。 早是 17 最 98 “ 每个 国家 ,不论 是沿海 国或 内陆 的税 费 负担 以及 严格 的航 运 监管 年 英 国在其 属地 马 恩 岛设立 其境 国, 均有权在 公海 上行驶悬挂 其旗
登记 与开 放 登记之 间的与 原有 传 登记 国家对 船舶 的入 籍 登记 设置 根 据 国 际公约和 国 内立法 不 承认
统登记制度 并行的船舶登记制 度 。 了严格 的条件 ,如对船 舶所有人 、 双重 或多重 国籍 的规 定 , 进行第二
大连保税港区施行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的优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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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资方便 旗 业的发 展 首先, 大连 形成 了世界 级 的船 舶产 业集 群 , 这里 集聚 了 S X T 大连集 团 、 大连 船舶重 工集 团、 大连船 用柴 油机厂 、 中远 造船等 卓 濒 黄海 , 临渤海 , 山东半 岛隔海 相望 , 辽阔的东北平 原。 西 南与 北依 而 渤海 岸 是东北 、 华北 、 华东 以及世 界各地 的海上 门户 , 是我 国重要 的对外 越 的企 业 , 且船 舶重 工长兴 岛造 船基 地也 己开工 建设 , 线造船 产业 带 已经形 成 。其 次 , 内外 知名 的重量 级物 流 、 海 港航 开放 口岸和 东北地 区最大 的海运 港 口, 有着 良好 的海 、 空交通 陆、 设施 和丰 富 的腹 地 资源 。 大窑 湾 保税 港区 占地 6 8平方公 里 , . 8 位 等投资商纷至沓来, 世界最大的物流地产商一美国普洛斯公司、 著名 的美 国凯雷公 于 大连 市 区东北 部 的大 孤 山半 岛上 。大窑湾 保税 港 区东 至大窑 亚 洲最 大的散 货运输 公司 一新 加坡万 邦集 团、 世 国 湾 南岸 集装箱 码头 岸线 、 大窑湾湾 底汽 车码头岸 线 , 南至 港 l 2号 司 , 界最大 汽车 物流企 业 一 日本 邮船株 式会 社 、 内集 装箱 制
、
自然 条 件和地 理优 势
大 连市 地处于 欧亚 大陆东 岸 , 国东北辽 东半 岛最 南端 , 中 东
路 、 五洲路 , 至汽车 码头 及港前 31 港 北 . 号路 , 西至 港前 6号路及 造龙头一中集集团都将投资眼光投向大连, 发展航运服务业。 最
全球 十大航运 国相 比较 , 长率仅 次于德国 , 成 名列第 五位 。
船舶国籍法律冲突的消除与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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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国籍法律冲突的消除与防止船舶国籍法律冲突的消除与防止「内容提要」船舶国籍之所以产生并获得广泛认可,是源于确定船舶管辖的归属和有效地维持处于公海中的船舶内部秩序以及公海秩序。
各国法律有关船舶国籍取得与丧失的规定不一致而引发船舶国籍冲突。
如何解决好船舶国籍的积极冲突,消除多重国籍现象,有待国内法上的趋同化与国际社会立法统一化运动的发展。
无国籍船舶或船舶国籍的消极冲突的消除和防止,则可通过各国完善国内立法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国际社会统一立法即国际公约或条约来完成。
「关键词」船舶国籍,积极冲突,消极冲突,船旗国法一、船舶国籍的特殊性船舶国籍是指船舶所有人按照某一国家的船舶登记管理规范进行登记,取得该国签发的船舶国籍证书并悬挂该国国旗航行,从而使船舶隶属于登记国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
此即表明该艘船与登记国有了法律上的隶属关系,拥有这一国家的国籍。
船舶国籍证书是船舶国籍法律上的证明,船舶悬挂的国旗是该船国籍的外部象征或标志。
(注:司玉琢等:《海商法详论》,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0~61页。
)由于船舶作为具有特殊意义的物,通常不把它当作一般客体对待,在法律上往往把它当作具有一定的人格来处理,从而具有了法律主体的一些属性,其中赋予船舶国籍就是如此。
但是,也有学者认为法律上的国籍是与人(自然人或法人)在一起的,从而怀疑国籍一词能否用于船舶。
(注:李浩培:《国籍问题的比较研究》,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4页;[法]享利?巴蒂福尔等:《国际私法总论》,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82~83页。
)他们主张以“allacation”(注:,The Nationality of Ship,New York,1967,转引自黄异《国际法上船舶国籍制度之研究》,台湾文笙书局1985年版第7页。
)、“pusoedo-nationality”(注:,The Nationality of Ship,New York,1967,转引自黄异《国际法上船舶国籍制度之研究》,台湾文笙书局1985年版第7页。
我国船舶国籍及登记制度改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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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密级U D C 单位代码10151我国船舶国籍及登记制度改革问题研究白彬指导教师初北平职称教授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申请学位级别硕士学科(专业)法律硕士论文完成日期2011年5月答辩日期2011年7月答辩委员会主席李志文Study on Reform of the Sh ip’s Nationality and RegistrationSystemA thesis Submitted to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degree ofJuris MasterbyBai Bin(Juris Master)Thesis Supervisor: Professor Chu BeipingMay 2011摘要船舶的国籍登记制度作为一种管理船舶、维护航运安全的重要措施,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已形成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方便旗制度的兴起,如今各国船籍登记的法律政策,已是不能再简单理解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而更应将其视为一种商业行为的存在。
船籍登记方式的商业化运作,在对传统的船舶登记制度造成冲击的同时,也为我们带来了启示。
如何合理利用船籍登记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价值,是新时期下船籍登记制度改革的重点。
纵观国际上船籍登记制度的演变,可以看出船籍登记制度的发展历程实际上是严格登记和开放式登记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前者存在法律和法理上的合理性;后者则具有经济和市场的合理性。
通过比较研究并结合我国航运实际,选择合适的中间路线是新形势下我国船籍登记制度改革的发展方向。
本文共分为3章:第1章是从船舶国籍登记的概念入手,强调其意义和重要作用,并通过介绍国际上存在的船籍登记的形式,了解船籍登记制度的发展状况。
第2章是通过比较各地设立船籍登记制度的不同做法,找出各类制度在设计中存在的利弊关系,从中寻找可以为我国船籍登记制度改革提供借鉴的成功经验。
理性思考中资船舶回归我国船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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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思考中资船舶回归我国船籍陈继红1周浩2(作者单位:1.上海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学院jhchen@;2.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当前我国船籍外移的现象十分严重,我国船舶选择悬挂“方便旗”。
“方便旗”制度导致了我国船舶大量移籍,使得我国国旗船队不断萎缩;船舶技术状况不断恶化;我国航运大国的形象和地位受到了较大的影响,这对我国经济保持较快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冲击。
相关专家曾多次呼吁国家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中资船舶境外移籍的问题。
就国际海上运输而言,船舶选择哪个国籍,悬挂哪个国家的国旗航行从本质上说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为了满足国际公约对船舶自由航行的基本要求;但不同的船舶国籍所折射出的是各国不同的船舶登记政策和航运政策,将直接或间接地通过船舶国籍对船舶营运成本造成影响。
一、中资船籍外移之因中资船籍外移的具体原因,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畸高的税收我国对船舶进口实行征收关税和增值税的高额税率。
从1982年起国家对进口船舶征收船价9%的关税;1985年开征6%的增值税,1988年提高到12%,之后又调高至17%。
1994年税收体制改革后,船舶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合计税率达到了船价的27.53%。
而世界上主要的航运国家普遍对本国船东在国外融资购买的船舶回国内登记免征进口关税,对增值税也予以减免。
我国对境外进口的船舶征收如此高额的关税和增值税,极大地增加了国际航运企业船舶营运成本。
这一高成本负担使我国五星红旗船舶在国际航运市场竞争中处于明显的不利地位。
2、造买船融资政策滞后我国对船舶购造的贷款利率一直居高不下,与国外多数主要航运国家明显没有处于同一水平。
我国的融资方式和渠道也比较单一,船舶融资租赁与船舶售后回租等融资方式几乎空白,中小航运企业难以在境内筹集船队发展的巨额资金。
造成了“国外贷款——国外造船——挂方便旗”的恶性循环。
同时,由于我国法律体系不完善、抵押方面的法规还不完备等原因,以五星红旗船舶抵押融资尚未被国际大银行普遍接受。
第二船舶登记制度比较研究及对我国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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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船 员配备 条件 : . 除船长外 , 对其他船 员没有 国籍 的限制。如经海事委 员会批准 , 以在所有的岗位都配 可
备外籍船员。 雇佣外国船员不仅可按其所属国的工资标 准支付工资, 同时还可以免付税金及社会保障的费用;
4 登记 费用: . 对登记费用有所降低( 见下表 ) 5 年税 : 4 O吨 以上的赁船征收 1 6 0克朗: . 对 o 20 6 税金 : . 通常外国船舶所有人可免交挪威 税法中规
在 法 国 大陆 架 以及 其 他 专 属经 济 区 作业 的船 舶 除外 ) ;
年所 得 税 条例 , 征船 舶 固定 资产 税 、 员收 入所 得 税 免 船 和社 会 保险税 ( 员费 用可减 少 3 %以上 ) 船 0 。
名的前十二位中 , 开放登记制度占了八位 , 中最大的 其 开放登记国巴拿马的船舶注册量 已超过 1 亿总吨, 以绝
对优势居第一位。大量船舶移籍海外, 无论在经济还是
政治等方面都 给传统海运国家造成 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美国船级社 ) 认可的或经过挪威海事检查合格的船舶 ;
2 船舶所有权 : . 对登记船舶的所有人、 公司等没有 国籍的限制。 但如果船舶所有人不是挪威 国民或不是挪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 分析其对完善我国船舶登记制度
的重 要 启示作 用 。
| 挪威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l I
挪 威 是 世界 上 第 一 个 实行 国际船 舶 登 记 制 度 的国
家。 为了维持和发展本国海运业, 挪威政府于 1 8 年 6 97
月1 2日就通过 了《 挪威 国际船舶登记 法》 确定 了国际 ,
看 , 方便 旗 的 中资船 舶 达 36 挂 . 6万 载 重 吨 , 挂 国旗 的 而
关于在洋山港开放第二船籍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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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界 第 三 。 而 越 来 越 多 的船 舶 却 移 籍海 外 。0 1年进 出上 海 港 然 21
的 国际 航 运 船 舶 中 中 国籍 船 舶 占 41% ,外 国籍 船 舶 中 的 中 资 . 5
方 便 旗 船 舶 约 1%。 就 是 说 , 8 %的 国际 航 运依 靠 外 国籍 船 0 也 逾 0 舶完成 。 二 、 国船 舶 移 籍 海 外 的原 因 我
注 册 地 中 国 方 便 旗 国
我 国施 行 的 是 封 闭 型 船 舶 登 记 制 度 ,对 注册 船 舶 企 业 的 主 营业所 、 中方 出 资 比例 、 员 配 备 、 费 缴 纳 、 舶 入级 等 问题 上 船 税 船 都 有 十 分 严 格 的 要 求 。 中 , 运 企 业 考 虑 的最 主 要 的 是 经济 因 其 航 素 , 括 船 舶 的 入籍 成 本 和 营运 成 本 。 包
外 贷 款一 国外 造 船 一 方便 旗 ” 挂 的恶 性 循 环 。 另 外 , 我 国 国籍 的 其 中一 点是 要加 人 中 国船 级 社 , 船 舶 入 而 保 险 的 级 别 和 船 级社 挂 钩 ,导 致 一 些 二 手 船 船 东 甚 至 新 造 船 船 东 不 愿 加 入 中 国船 籍 。
析 这 些 船 舶 注 册 地 ,可 以发 现 除 注 册 地 政 府 设 定 了便 利 的开 放 船 舶 登 记 制 度 以 外 , 有 完 善 的金 融 政 策 、 惠 税 收政 策 、 松 还 优 宽 的 公 司 注 册 制 度 以 及 国 际 通 行 的 外 汇 制 度 和 海 事 司 法 制 度 等 与
1 籍 成 本 . 入
船舶保险 费 船 员工资
营 业税 所 得 税
大连保税港区施行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的优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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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保税港区施行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的优势分析作者:刘玉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05期摘要随着国轮移籍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我国已经开始研究制定第二船舶登记制度,现已在上海、大连、天津开设试点,本文主要从自然条件、航运能力、法律政策、以及船舶工业的发展等几方面来分析在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施行这一制度的优势,以期在未来立法中提供参照。
关键词第二船舶登记制度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方便旗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2-056-01根据德国航运经济与物流研究中心(Institute of Ship Statistics and Logistics; ISL, 2008)最新统计,我国所有船舶总吨数达到80,000,000 载重吨,占全球载重吨的7.8%,为排名世界第四位航运大国。
我国在2004 年至2008年间,船舶载重吨平均成长率亦达到15.0%,与全球十大航运国相比较,成长率仅次于德国,名列第五位。
我国航运大国的地位不可动摇,更是呈现持续成长的趋势,相信不久的将来,我国一定会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航运大国。
但是,根据德国航运经济与物流研究中心截止到2008年7月1日的数据,我国所有的船舶中,已有60%的船舶悬挂外国国旗,不但影响海上安全及海上环境保护,造成船员权利得不到保障,更重要的是,大量的国轮悬挂外国国旗,将会影响我国对船舶的管理控制能力,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甚至国家安全。
为了解决方便旗船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国际上已有很多国家施行第二船舶登记制度,如英国、日本、挪威、丹麦、德国、葡萄牙、法国等。
为此,我国学者在上海、天津、大连进行试点,施行第二船舶登记制度,本文结合大连保税港区的特点,分析在大连保税港区施行此制度的优势。
一、自然条件和地理优势大连市地处于欧亚大陆东岸,中国东北辽东半岛最南端,东濒黄海,西临渤海,南与山东半岛隔海相望,北依辽阔的东北平原。
是东北、华北、华东以及世界各地的海上门户,是我国重要的对外开放口岸和东北地区最大的海运港口,有着良好的海、陆、空交通设施和丰富的腹地资源。
我国实行第二船籍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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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第二船籍制度的思考作者:袁雪孙谊郝静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12年第05期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既能够保持规模大、标准高的本国籍船队,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船舶营运成本,传统海运国家效仿方便旗船国的某些政策措施,调整本国海运政策,纷纷引入了介于严格登记和开放登记之间的第二船籍登记制度,这是传统海运国家为复兴其海运业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
[1]第二船籍制度是指一国在不改变原有的传统船舶登记制度的前提下,采取的一种介于严格登记与开放登记之间的与原有传统登记制度并行的船舶登记制度。
通过采取优惠的船舶登记制度,吸引本国船舶特别是已经移籍到海外的本国船舶和外国船舶在本国注册。
一、第二船籍制度产生的背景及主要特征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90条明确规定了船舶航行权,“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
”一艘船舶要想航行尤其是远洋航行,必须要悬挂一国国旗即船旗,而要取得船旗就要进行船舶登记取得船籍。
船舶登记制度是国际航运体制和国内航运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登记、船舶抵押权登记、光船租赁登记等多种内容,而本文所探讨的船舶登记指的是船舶国籍登记。
从某种意义上说,船舶登记也能体现一国的海运实力和竞争力。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当前国际航运领域,存在着不同类型的船舶登记制度,根据登记条件的宽严程度,可以将船舶登记分为严格登记和开放登记两类。
根据我国《海商法》、《船舶登记条例》、《船员条例》等法律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严格登记制度。
由于严格登记国家对船舶的入籍登记设置了严格的条件,如对船舶所有人、船员国籍、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等的要求。
而开放登记国家则对船舶入籍登记要求较为宽松,因此吸引了大量的传统的实行严格登记制度国家的船舶入籍,成为“方便旗船”,而正是由此方便旗船东所属国船队的规模缩小、运力减少、船员就业率下降、在国际航运市场的竞争力也削弱。
适当调整自贸区(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改革方向
![适当调整自贸区(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改革方向](https://img.taocdn.com/s3/m/c538beb269eae009591bec2f.png)
适当调整自贸区(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改革方向作者:陈鹏来源:《中国水运》2020年第12期面对百年未遇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六稳六保”“双循环”战略决策。
我国各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改革,也需要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调整。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是我国自贸区(港)建设中一项重要的改革创新实践,在国内外政治、经济、科技、军事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也需要重新审视和调整,与国家总体战略决策相向而行。
1 我国开展国际船舶登记的初衷国际船舶登记(也称“第二登记”),早期源自欧洲部分国家,是在一个国家内相对于严格的船舶登记制度而言,设立的特别船舶登记制度。
欧洲国家设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初衷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冲由美国为幕后支持者的方便旗登记,抵制方便旗船;二是发达经济体的本国公民大多不愿从事海员职业;三是海运的高投入、高风险、低回报难以抵御方便旗船的竞争。
为了突破本国严格船舶登记的法律制度限制,挪威、英国等部分欧洲国家开始改革推出介于严格登记和方便旗登记制度之间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我国改革试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初衷是什么,基于什么考虑?我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雏形,是特案免税登记,最初的目的是吸引我国国际航行的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
经国务院同意, 2007年交通部推出了国际航行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实施了12年,效果并不明显,主要是仅仅临时解决了船舶进口环节的税赋,但并未涉及营运环节的税赋优惠,对船公司吸引力很有限。
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在国内首先试行国际船舶登记。
至今,国内自贸区、自贸港都在探索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交通运输部职能范围内的政策,除了国内贸易沿海、内河运输没有放开外,其他的政策、法规限制已全部放开,但登记的船舶数量仍然十分有限,效果仍不明显。
因此,有关自贸区、自贸港积极寻找突破点。
2 自贸区(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分析我国试行国际船舶登记的情况,主要问题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的方向不太符合我国的国情。
论我国船舶登记制度之改革
![论我国船舶登记制度之改革](https://img.taocdn.com/s3/m/e80605605a8102d276a22fb1.png)
论我国船舶登记制度之改革作者:董宇洲来源:《速读·中旬》2015年第12期摘要:我国一直采取的是严格登记制度,这使得大部分中资船舶移籍海外。
本文通过对现行登记制度效果、影响航运公司选择登记地的因素进行分析来探讨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的改革方向。
并在此基础上对上海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构建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第二船籍登记;自由贸易区一、我国船舶登记制度现状(一)严格登记制度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都是严格船舶登记制度。
该制度一方面有利于通过限制外国资金涉足我国航运业,保护我国航运企业、我国船员以及造船企业的利益。
另一方面却增加了航运企业的经营成本,导致本国船舶移籍海外,本国船队规模减小,船舶状况下降,大量税收流失,阻碍航运管理水平的提高。
从而影响航运业的整体发展。
(二)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为了克服我国现行严格船舶登记制度的弊端,鼓励和吸引中资远洋船舶回国登记,我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主要包括特案免税登记政策、天津保税船舶登记试点、上海洋山保税船舶登记试点、上海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试点等。
(三)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的效果表一:我国拥有的船舶国籍登记情况[年度\&船舶数量\&载重吨(千DWT)\&\&合计\&本国旗\&外国旗\&外国旗比例(%)\&合计\&本国旗\&外国旗\&外国旗比例(%)\&2010\&3633\&2024\&1609\&44.29\&104452\&41026\&63426\&61.00\&2011\&3651\&2044\&1607\&44.02\&107970\&46207\&61762\&57.20\&2012\&3629\&2060\&1569\&43.24\&124002\&51716\&72285\&58.29\&2013\&5313\&2665\&2648\&49.84\&190079\&66936\&123143\&64.79\&2014\&5405\&无\&无\&无\&200179\&73252\&126928\&63.00\&]由表一数据可知:第一,我国所拥有的船舶与在我国实际登记的船舶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
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关于船舶国籍登记的有关规定解析
![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关于船舶国籍登记的有关规定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b96d106d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f5.png)
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关于船舶国籍登记的有关规定解析《海上交通安全法》是指定航海安全和保护海上环境的法律法规。
其中,船舶国籍登记是船舶所有权和经营管理的重要手续之一。
下面对《海上交通安全法》关于船舶国籍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解析。
首先,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任何船舶在进行商业航行之前,都必须完成国籍登记。
船舶国籍登记是指将船舶纳入某个国家的船舶登记管理体系,并按照该国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船舶在完成国籍登记之后,才能享受该国航权和其他相关权益。
其次,船舶国籍登记的主体是船舶所有人。
船舶所有人可以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
船舶所有人需要向所选择的国家船舶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此外,《海上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了船舶国籍登记的一些基本要求和规定。
其中,对船舶国籍登记申请的审批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同时,还要求船舶所有人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并按照船舶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船舶技术检验、船员培训和证书等相关信息。
最后,《海上交通安全法》还涉及船舶国籍登记的变更和注销问题。
如果船舶所有人需要变更船舶国籍登记信息,必须向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而船舶国籍注销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如船舶报废、船舶销售或转让等。
综上所述,《海上交通安全法》对船舶国籍登记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船舶所有人提交申请、审批程序、基本要求、变更和注销等方面。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船舶国籍登记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为船舶的航行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船舶国籍登记是船舶所有权和经营管理的重要手续之一,也是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和维护海上秩序的关键环节。
在世界各国,船舶国籍登记通常由专门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并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下面将进一步解析《海上交通安全法》关于船舶国籍登记的具体要求和相关问题。
首先,船舶国籍登记的意义在于确保船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中国应用第二船籍登记制度之我见
![中国应用第二船籍登记制度之我见](https://img.taocdn.com/s3/m/c69a5846f7ec4afe04a1df6c.png)
中国应用第二船籍登记制度之我见长期以来世界各传统海运国家均面临着十分严重的船籍外移问题,无论是在经济还是政治等方面都给本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我国作为一个航运大国,也同样难逃其害。
在此背景下,改革船舶登记制度以抗衡方便旗登记,可以说势在必行。
面对严重的船籍外移问题,传统海运国家效仿方便旗国的某些政策措施,调整本国海运政策,纷纷以命令或法律的形式引入了介于正常登记和开放登记之间的第二船籍登记制度。
我国是否也应该效仿这些传统国家引入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如果引入又该如何应用?这些即是本文将要讨论的主要内容。
首先,必须弄清何谓第二船籍登记制度。
作为一种新兴制度,我们在讨论其定义时,很容易从字面着眼产生误解。
将第二船籍登记制度理解成允许船舶拥有”第二个船籍”的一种登记制度。
其实,只要稍微深入思考一下,我们就会发现这种理解是有问题的。
因为这是与国际法的通用原理相违背的!船籍似国籍,是国际法中的决定法律适用、管辖权的一个重要连接点,若承认双重船籍则会在很多方面造成国际法上的冲突,引出一系列的麻烦。
因此双重船籍在船舶登记领域只能作为一种特例存在,而不能当做是一项制度来推广。
我们这里所说的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应该理解为一个国家的”第二种”船籍登记制度。
就是一个国家在不改变原有传统的船舶登记制度(第一船籍登记制度)的基础上,面向本国船东新设的与方便旗制度类似的另外一种船籍登记制度。
为了和传统的船籍登记制相区别,称为第二船籍登记制度。
在采取第二船籍登记制度的国家中,原有的传统船舶登记制度和第二船籍登记制度是并行实施的,但二者在适用对象及税收、船员等管理政策方面有重大区别。
理解完定义,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则是--我国是否需要要引进第二船籍登记制度。
我个人的观点是,中国引入第二船籍登记制度势在必行!近年来,我国远洋运输船队总运力在世界商船队中的排名一直保持在第五位的高位,中国内地船东实际拥有船舶总载重吨超世界总量的7%,航运大国的地位基本确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批国际航行船舶及其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批国际航行船舶及其公司](https://img.taocdn.com/s3/m/b5073a14ccbff121dd3683d7.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批国际航行船舶及其公司强制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海安全字[2000]135号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布日期】2000.03.14
【实施日期】2000.03.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批国际航行船舶及其公司强制实施《国际安
全管理规则》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海安全字[2000]135号)
各海事局,宁波、日照海监局,长江、黑龙江港监局,各航运公司:
按照《1974 年国际海土人命安全公均》新增第Ⅸ章《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自国际航行船舶(500总吨及其以上其它货船)及其公司强制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划》的有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现通告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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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 记 指 登 记 国 对 船 舶 登 记 采 取 较 宽 松 的 登 记 制 为 国 际 船 舶 登 记 制 度 。我 国是 采 取 严 格 登 记 制 度 主要 存 在 以下 问题 。 } 籍 成 本 高 。 我 国对 进 口船 舶 征 收 关 税 和 进 口 人 税 ,合 计 高 达 2 .3 ,而 入 籍 国外 方 便 旗 则 完 全 75 %
} 国 船 舶 大 量 悬 挂 方 便 旗 运 营 。方 便 旗 船 舶 在 我
卖 和建造严重影响 了周内制造业 的发展 ,使相关
201 0 5 0 7 7
l u—u I圜 ・
土开设 主要针对 本国国际航行船舶 的登记 处 ,并实行一套 新 的登记制度 。挪 威最早7 17 年采用 了这种制度 ,随后 98 该制度又被丹麦 、德 国 、卢森堡和瑞典等 国采 纳。各 国制 定实施的第二船籍制度 的内容是大 同小异 的 ,主要都是通 过放松船员配备方 面的管制 ,免除或减轻所得税 、船舶登 记费及固定资产税等措施 ,降低本国船舶运 营成本 ,以增 强国际竞争力。
务态度较好 ,工作效率较 高 ,注册 时间也较短。而我 国则 在服务 、税制方面等逊色许 多。另外 ,国外许多境外登记 地往往税制简单 ,税 目少 ,总体 费用相对较低 。在监管方
面 ,国 外 有 些 船 旗 国可 代 船 东 公 司 保 密 财 税 资 料 ,协 助 隐
多 专 家学 者 的高 度 关 注 ,
S ipn  ̄ 海 运 hp ig t 界
船舶 海 运 实
一
众 所 周 知 , 海 运 是 国
际 贸 易 最 主 要 的 运 输 方
行业 失去了船舶建造 、零配件供应 的市 场 ;船东大量雇佣 廉价 的外 国船员 ,也使 国内广大船员失 去了就业 和发展的 机会 。这些都 给我 国航运事业 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 隐患 。 ( 3)赋税 过重和造 买船融 资政策滞后 。我 国航 运企 业要 缴纳营业税 、所得税 、教育 附加费 、印花税 、城建税 等诸 多税 费 ,再加上 国内金融产 品少 、贷款期限短 、利润
国实 施 “ 二 船 籍 ’ 度 相 关 问题 第 ’制
lsr ttdt et gu e o d r gsr h n e eae s tn ps c n a yr it i C ia o i e yn
F 山 - . 太
国船舶选 择悬挂 “ 方便旗”现象 比较严 重并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 响。为吸引船舶 “ 回归” ,学者们对 于 “ 第二
外 注 册 单 船 公 司 手续 简 便 、要 求 低 ,注 册 船 舶 后 ,即 可成
国对 申 请 船 舶 登 记 规 定 一 定 的 限 制 条 件 ,如 对 船
、
船员国籍的限制 以及登记 时所 需文件的要求等
立单船公 司。为控制商业风险 ,在境外设立单船公 司已成
为 我 国船 舶 移 籍 境 外 的重 要 原 因之 一 。
资的需要 而将船舶 移籍境外 。 ( 4)登记 服务制 度复杂且 效率低下 。境外船舶 登记
处 通 常 将 船 舶 登 记 作 为 一 项 服 务产 业 ,定 位 比较 明 确 ,服
影 响 ,大 量 中资 船 舶 在 境
外 注 册 悬 挂 外 国 旗 经 营 引 发 的 相 关 问 题 , 受 到 了 许
式 ,我 国 外 贸 货 物 的 9 % 0 以 上 由 海 运 完 成 。 随 着 我 国 船 队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 中 资 船 舶 在 境 外 注 册 、 悬 挂
外 旗 经 营 的 比例 也 有 所 上
升 , 占 国 际 海 运 船 队 总 吨
高等原因造成如 “ 国外贷款一 国外造船一挂 方便 旗”的恶
制度及其存在问题
根据 各 国现 行 法 律 , 船 舶 国 籍 登 记 按 照 登 记 条 件 划 分 , 可 分 为 严 格 登 记
和 开 放 登 记 。严 格 登 记 ,
法律责任 。在我 国成 立单 船公司手续繁杂 ,对公 司注册 资 金 、人员组成 、财税 资料等要求甚多 ,营运成本 高 ;而境
其 中 ,关 于 中 国 实 施 “ 第 二 船籍 ”制 度 来 解 决 “ 方
便旗”的讨论也在其 中。
蔽船东财产 ;而我 国技术状 况相对 较差或船龄大 的老 旧船 舶在国 内往往难 以通过检 验入籍。这部分船舶在部分开放
一
、
中 国现 行 船 籍
登 记 国 同等 条 件 下 是 能 够 给 予 注 册 的 , 因此 流 走 了一 大 批 船东。 ( 5)规 避 商 业 风 险 。 随 着 航 运 公 司 防 范司 以避 免 母 公 司 的连 带
制度的讨论 也有很多,就其是否可 以解 决 “ 方便旗”问题、 中国 现阶段 是否具备 “ 第二船籍”条件 、中国所采 籍制度等 问题进行研究性探讨 ,探索 中国实施 “ 第二船籍”相 关问题的明确性。
c ot w h t eli C l be e orn . e h ’ t al
此 项 费用 。
二、 “ 第二船籍”制度及其实施意义
所 谓第 二船籍制度 ,就是一个 国家在不改变传统的船
舶 登 记 制度 的 情 况 下 ,新 设 与 开 放 登记 制 相类 似 的 另 外 一 种 与原 有 制 度 平 行 的 船 舶 登 记 制 度 。 目前 ,第 二 船 籍 制 度 在 运 作 过 程 中 又 因 船 舶 登 记 注 册 地 的 不 同 而 分 为 两 种 形 式 :一 是 离 岸 登 记 制 度 ,二 是 国 际船 舶 登 记 制 度 ,即 在 本
性循 环。其次 ,由于我 国法律体 系不完善 、对抵 押方面的 法规不够完备等原 因,使得我 国五 星红 旗船舶抵 押融资没
能 被 国 际 大 银 行 所 接 受 , 因此 我 国 不少 船公 司 为 了船 舶 融
位 的 5 %左 右 。我 国船 舶 大 0 量选择悬挂 “ 便旗” , 方 给 我 国 带 来 了 一 系 列 负 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