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纺院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审计处-常州纺织服装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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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方法

新时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方法

ACCOUNTING LEARNING121新时代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方法陈晓鑫 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摘要: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方法,同时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与党政干部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一些新问题,我们要提出一些新想法、新做法,研究新的可能的发展方向,以提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水平。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方法引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种重要方式,目前也是我国独有的审计形式。

从实施审计制度以来,内部审计一直被定位成“组织机构内部的经济监督”,扮演着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有效的监督人角色。

几十年来,内部审计取得的成效足以证明其在行业内部发挥了巨大作用。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为起步阶段、探索阶段和规范提高阶段。

而在经历了几十年的探索和发展后,在理论与实践、制度与人员素质等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特别是202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新法主要作出了五方面的修改。

一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

二是健全审计工作报告机制,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对人大监督的支持作用。

三是扩展审计监督范围,推进审计全覆盖。

四是优化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

五是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随着党的二十大的召开以及目前我国廉政建设力度的加大,国家出台此类文件和相关要求,提出相关建议,加大资金监管力度,都是为了促进我国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水平的提高。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特点(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多数情况下是依靠财政拨款进行运转,这就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资金管理中要注重内部预算。

但对于单位的内部预算很多时候都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审核与监督。

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

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

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人员)(以下简称内管干部)的管理监督,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管干部,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主管单位)内部管理的,负有经济责任事项的所属单位、内设机构和子企业的正职领导干部(主要领导人员),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内管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对所在部门、单位(以下简称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承担内部审计职能的机构,下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内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组织协调第五条地方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积极推动主管部门有效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六条地方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定期向上一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地区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

第七条主管单位应当加强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部审计等部门领导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单位发展目标有效实现的重要作用。

第八条主管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年度预算予以保证。

基层央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与思考——以常州为例

基层央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与思考——以常州为例
5 3
21 第 1 0 2年 期
金融实务
动 和深 化 了干 部管 理机 制 , 同时将 内审 增加 组 织
价值 的作 用大 大提升 到一个 新 的高度 。
( ) 重“ 四 注 三个 环 节 ” 逐 步建 立 多种 评 价 指 ,
标体 系
通过 现 场查 阅 资料 、个 别 谈 话 与征 询 意见 、
的履 职 情 况 , 在 实 践 中 , 分 试 点 行 还 是 存 在 但 部 多 查 一点 多 放心 的思 想 , 没有 完 全脱 开履 职 审 计
( ) 断探 索 经济 责 任 审计 新路 子 , 力 实 一 不 努
现为 组织价 值增 值 的作 用
内审 部 门应 以“ 科学 发 展 观 ” 为指 导 思 想 , 坚
金 实 融务
金融 辍 22第 期 0年 1 1
基层央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与思考
以常 州为例
曹小鹏 张 薇 解承 忠
摘要 : 本文结合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的实践 , 以风险导向审计 为指引构建经济责任 审计框架, 结合现场审计的实践情况, 揭示了当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 干部 的履 职状况 。
理 职 责情 况 和对 历 史 遗 留问题 的处 理 情 况 等 几
个 方 面人 手 , 合 对 重 要 资金 、 产 的 合 规性 和 结 资
安全 性 以及 管 理决 策进 行 审计 , 以经 济责 任 审计
为 核心 , 以客观 评 价为 归宿 , 成 “ 形 内控 + 理 ” 管 的
责任 审计 已悄 悄 萌生 。本 文试 图通 过对 人 民银行 常 州 市 中心 支 行 开 展 经 济 责 任 离 任 审 计 的实 践 进行 探讨 , 动离 任 审计 的进一 步 深化 。 推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指南一、前言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业的内部经济责任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独立的审计活动,评估企业内部运作的规范性、合规性和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为企业发展提供依据和保障。

本指南旨在指导企业进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的要求,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二、审计目标审计目标是明确审计的目标和任务,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评估企业内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确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2.检查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提供改进建议;3.评估企业内部经济责任的执行效果,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4.发现业务流程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提供改进方案。

三、审计范围审计范围是明确审计的范围和层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管理:涉及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资金监管等方面;2.采购与物资管理:包括采购流程、供应商管理、库存管理等;3.内部控制: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4.经费管理:涉及经费到账、使用、汇报等方面;5.人事管理:包括人事招聘、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等;6.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流转、使用和报废等。

四、审计方法审计方法是指明确审计的方法和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计划的制定:根据审计目标和范围,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包括审计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与人员等;2.数据的收集和整理: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数据和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合同、单据等;3.权限的确认:明确审计人员的权限和责任范围,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4.实地勘查和现场检查:对关键领域进行实地勘查和现场检查,了解实际运作情况;5.采用抽样方法:对大量数据进行抽样,减少工作量,提高效率;6.数据分析和比对: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找出异常情况和问题;7.编写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写审计报告,列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案;8.审计跟踪和评估:对改进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审计结果及建议审计结果是根据审计目标和范围得出的结论,根据审计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1.发现的问题和风险:明确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包括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2.原因分析和改进建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3.责任明晰:明确相关责任人,并对其提出具体要求;4.实施时间和进度:确定改进方案的实施时间和进度,并进行跟踪和评估。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4—
(4)本项目预期达到的管理要求,包括专项的预期完成进 度、管理机构、人员及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使用与检查记录 等。
2.绩效跟踪。绩效跟踪管理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采 取项目跟踪、数据抽查和序时情况反映等方式,动态地了解和掌 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程,以确 保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效益的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始终 以目标为导向,根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按照序时进度使用专项 资金,对项目运行及时跟踪,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改进管理。主 管业务的职能部门负责绩效跟踪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定绩效跟踪 管理办法及其内外部协调工作机制。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积极配 合职能部门实施绩效跟踪管理,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效益与 绩效目标的偏差,关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提高预算执行 效力,保证项目按预定的绩效目标完成。财务处根据绩效目标实 现程度,负责项目资金的审核和支付。审计处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安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任务,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 绩效进行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违法、违规的部 门和个人向学校提出查处意见。
3.绩效评价。以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为依据,在专项资金 使用部门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重点 专项进行绩效评价。
第九条 绩效评价指标:
—5—
1.上级(国家、省、市)专项拨款绩效评价指标由上级拨 款部门确定。
2.校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由四个一级指标、十个二级 指标与测算方法、指标分值、评分标准等方面组成(详见附件 1 《校级专项资金绩效评分表》)。项目绩效评价的等级分为优秀 (85 分以上)、良好(75-85 分)、一般(65-75 分)、较差(65 绩效管理的内容: 1.绩效目标。专项使用部门在申请专项资金时,应提出资 金使用预计达到的绩效目标,学校应从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依据、 实现绩效目标的可行性、项目资金量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等方 面,对专项使用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评审论证。第 一类“硬项目”的绩效目标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本项目预期达到的使用功能(列出具体的使用功能); (2)本项目预期达到的资金使用要求,包括专项的预期资 金完成率、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新增资产率等; (3)本项目预期达到的使用要求,包括专项的预期年度使 用总课时、使用满意度等;

经责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经责审计实施方案范文

经责审计实施方案范文一、前言。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其他依法履行财务职责的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财务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等情况的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的文件,是指导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文档旨在为相关单位提供一个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文,以便更好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实施目标。

1. 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2. 着力发现并纠正经济责任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3. 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4. 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审计对象的特点和审计任务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确定审计的时间、范围、方法和重点。

2. 资料准备,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计划,向审计对象索取相关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清查表等审计资料,并对其进行认真梳理和整理。

3. 实地调查,审计人员应深入审计对象,实地调查相关的经济责任情况,了解实际经济活动和管理状况。

4.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审计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5. 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其影响程度和可能的后果。

6. 编制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编制详细的审计报告,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7. 审计报告发布,将审计报告提交给审计对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计结果。

四、实施要点。

1. 严格执行审计计划,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2. 加强对审计对象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 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专业优势,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4. 积极配合审计对象,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5. 严格保密,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五、实施效果。

通过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可以有效发现和纠正经济责任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良知不敌行贿攻势——常州市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吴鹏飞腐败纪实

良知不敌行贿攻势——常州市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吴鹏飞腐败纪实

6期陕西教育地址:山东省嘉祥县迎风路3号遗尿症医院邮编电话536365我国第一家遗尿症医院院长刘兴禹网址y z (y z )遗尿症、尿失禁、尿崩症、糖尿病、小儿神经性尿频。

为更完美、更成功的人。

”在现代大学教育中要提倡并重视人文教育和博雅教育。

所谓博雅教育在形式上是一种通识教育,但博雅教育比通识教育具有更丰富的内涵。

博雅教育的目标不仅在于知识的广博,而且在于精神的高雅。

正如希腊哲人所指出的那样,知识与美德密切联系。

当学生接触了全面知识之后,就可能在精神、道德上产生飞跃。

这样,就可能通过知识的“博”达到精神的“雅”。

从长远的目标来看,本科生的教育应该逐步强调通识教育,不仅包含人文教育,也包括以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为内容的科学教育;不仅培育学生的人文精神,而且培育熏陶其科学精神。

在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结合的基础上,学生不仅具有宽厚的知识基础,而且有望形成一种新的人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公民意识。

建立科学的核心课程体系,扩大辅修专业数量,提供跨学科学习的机会,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个性化、创新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与哈佛大学的核心课程相比,目前我国大学的普通教育课程有待于进一步调整和拓展。

但仅仅在原有的课程体系之外增加一些新的课程,或开设一些人文讲座和科技讲座,只能是隔靴搔痒、难以取得真正的实效。

而且从课程的构成来看,这种课程改革只有“加法”,没有“减法”,其结果无疑只能不断地带来课程体系的膨胀,加重学生的负荷。

学生的素质并非是完全统一的,它应当是多样化的、富有个性的,而且这种个性并非是教师为学生设计或规定出来的。

它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学生自主的选择,逐渐孕育出来的。

总的来说,一个良好的课程体系不应该是封闭的、僵化的、一成不变的,它应当是开放的、动态的、发展的。

在建立科学的核心课程体系的同时,应扩大辅修专业数量,给学生提供跨学科学习和多次选择的机会,这是高校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重要体现。

另外,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各个高校的课程体系,即使是普通教育课程也不应是千篇一律的,应该有各种不同的课程体系。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评价1. 引言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评估和审查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和决策的方法,旨在确定组织财务责任的履行情况、合规程度和效率。

本文将探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以及评价方法。

2.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经济责任审计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 财务管理:对组织的财务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包括会计准则的合规性、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等。

2.2 预算管理:评估组织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包括预算的科学性、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偏差分析、预算与实际结果的比较等。

2.3 资金使用:审计组织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资金的筹集渠道、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资金的投资和回报情况等。

2.4 资产管理:对组织的资产管理进行审查,包括固定资产的登记、使用和处置情况,资产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等。

2.5 成本管理:评估组织的成本管理情况,包括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成本控制和成本效益分析等。

2.6 内部控制:审计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情况,包括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制度等。

3. 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方法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方法多种多样,由政府、独立机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价。

以下是常见的几种评价方法:3.1 定性评价:通过审计报告等文件,对组织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描述,列出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

3.2 定量评价:通过数据分析和比较,对组织的财务状况进行量化评估,比如负债率、资产收益率、资金回报率等指标,从数据上揭示组织的财务绩效。

3.3 对比评价:将组织与同行业或同类型组织进行对比,评估其财务管理的相对水平,帮助组织了解自身在同行业中的位置。

3.4 反思评价:通过对审计结果的总结和分析,帮助组织反思和改进自身财务管理的问题,形成反馈意见和改进方案。

4. 结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重要的评价和监督工具,可以帮助组织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合规程度和效率。

其内容包括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金使用、资产管理、成本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

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

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

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苏审发〔2012〕18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人员)(以下简称内管干部)的管理监督,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管干部,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主管单位)内部管理的,负有经济责任事项的所属单位、内设机构和子企业的正职领导干部(主要领导人员),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内管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对所在部门、单位(以下简称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承担内部审计职能的机构,下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内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组织协调第五条地方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积极推动主管部门有效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第六条地方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定期向上一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地区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情况。

第七条主管单位应当加强对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内部审计等部门领导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单位发展目标有效实现的重要作用。

第八条主管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年度预算予以保证。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厅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厅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厅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3.10.31•【字号】苏司规[2013]2号•【施行日期】201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法厅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通知(苏司规〔2013〕2号)厅机关各处室局,监狱管理局,厅各直属、归口管理单位:现将《江苏省司法厅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司法厅2013年10月31日江苏省司法厅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领导干部管理工作需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制约权力运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厅管领导干部(以下简称“领导干部”),是指根据干部管理规定,由省厅党委负责管理的,负有经济责任的厅内设机构、直属及归口管理单位、省监狱、劳教(戒毒)系统的正职领导干部和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其任职部门、单位或原所在部门、单位(以下一并简称“所在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等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实行任前告知和离任交接制度。

第四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依法接受内部审计监督和评价。

通过内部审计,对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单位的事业发展、经济决策、经济管理、经济政策执行、经济监督和廉洁从政等情况,予以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鉴证。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颁发《常州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布暂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颁发《常州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布暂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颁发《常州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
公布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常政办发[2008]109号
【发布部门】常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2.17
【实施日期】2009.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颁发《常州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布暂行办法》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8〕10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布暂行办法》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常州市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布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审计结果公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布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公布,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以一定方式,通过一定载体向社会公开审计管辖范围内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

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责任制暂行办法

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责任制暂行办法

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责任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我院财经工作,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提高学院经济管理水平,保障学院权益和国有资产完整,促进学院事业的发展,根据《会计法》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教财〔2000〕14号)和《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财[200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经济责任制是学院财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学院纪委、审计监察处有权对各级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对学院的财务工作负有法律责任,学院财务工作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权责结合,注重绩效”的原则,依据院内管理层次分别建立起各级经济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其职权和义务。

第四条各级经济责任人在经济活动中要贯彻民主集中、集体决策、院(系)务公开的原则,按相关议事程序及审批程序行使经济责任人权利。

第二章院长经济责任制第五条院长是学院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院行使法人资格,对内全面领导和管理学院各项行政工作。

院长应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领导学院的经济工作。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院长对学院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支持和保障财会人员依法按规办理财会业务。

第六条负责组织拟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并经党委会审批后执行。

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

对学院经济活动状况负责。

第七条负责组织审定全院性的重大经济政策、财务政策、分配政策,并提交院务会审议通过后,按有关程序由院长签发后执行。

第八条组织拟定学院基建计划,贷款计划和对外投资决策,报经学院党委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负责组织审定并签署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合同或经济协议。

高校处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处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处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陈慧
【期刊名称】《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4(005)003
【摘要】对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在实际工作中尚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本文从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审计结果如何界定、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总页数】3页(P29-30,33)
【作者】陈慧
【作者单位】江苏工业学院,审计处,江苏,常州,21301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39.47
【相关文献】
1.浅谈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 苏卫民
2.高校处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刍议 [J], 聂松青;周琦;蔡建红;李东红;
3.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 杨雄源
4.谈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 曾万洲;黄洪祥
5.高校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J], 郭海燕;黄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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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纺院内字…2015‟5号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以下简称“内管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规范经济责任审计,保证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省属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暂行)》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各部门的科学发展、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为目标,以内管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的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重点检查干部遵纪守法、尽职尽责情况,加强对内管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服务干部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发展目标有效实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内管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对内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管干部是指学校所属部门、系院、控股企业(以下简称“部门”)的正职领导干部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内管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也可以在内管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内管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条校级领导干部兼任有关部门或工作小组的正职,且不实际承担经济责任时,实际负责该部门或工作小组常务工作的内管干部适用本办法。

学校党委、行政设立的有独立经济活动的临时部门的内管干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协调第六条学校建立由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学校审计处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处理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交流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和审计处的实际情况,按照内管干部工作岗位性质、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等因素,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

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结果公告等制度。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研究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提出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联席会议各组成部门的具体职责在《常州纺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另行制订。

第七条学校保证联席会议及审计处履行经济责任审计职责所必需的机构、人员和经费。

所需经费,列入学校每年年度预算。

第八条经济责任审计采用委托外部第三方开展审计的方式时,按照审计业务外包合同的约定对所聘外部第三方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管,并对审计业务进度、质量与结果进行监督审核。

第九条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省教育厅审计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第三章审计内容第十条关注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关注部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

第十一条审计处根据内管干部职责权限和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结合学校、部门的实际,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

第十二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履行学校赋予的有关职责和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推动事业科学发展情况;(二)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三)预算申请、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四)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五)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处臵及使用效益情况;(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七)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八)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三条学校投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二)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职务消费等情况,对所属控股、参股单位的监管情况;(四)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五)净资产变化及保值增值情况,收益上缴情况;(六)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效益效果情况;(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八)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九)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十)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十一)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四章审计计划与审计实施第十四条除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外,学校可根据需要对负责特定项目的内管干部开展专项经济责任审计;逐年提高内管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比例。

审计计划要突出监督重点,对使用(占用)资金、资源等较多的部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和管理权等关键岗位的内管干部,任期内至少要接受审计一次。

第十五条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每年年底前,审计处应向组织部门报送审计初步建议计划;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计划名单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审计计划草案,草案经联席会议讨论后上报学校党委审批,组织部门根据党委批复结果向审计处发出书面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

委托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委托审计的内管干部姓名及简要情况、所在部门名称及简要情况、审计期间、审计范围等。

第十六条党委批复后的审计计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程序调整。

第十七条审计处按照组织部门的委托,组成审计组并实施审计。

审计组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当进行审计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工作日。

审计组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内管干部及其所在部门或原任职部门(以下简称所在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召开审计进点会,联席会议有关成员部门派人参加。

遇有特殊情况,经学校领导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八条应当有效利用以往各类审计机构的审计成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被审计内管干部及其所在部门,必须及时向审计组提供下列资料:(一)部门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相关资料;(二)部门事业规划、岗位职责说明书、工作计划和总结、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以及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三)被审计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四)其他有关资料。

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应于审计通知书送达后10日内送交审计组。

被审计内管干部及其所在部门,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第二十条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应听取学校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内管干部及其所在部门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二十一条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应当提交包括基本情况、审计评价、存在问题、责任认定、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等内容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第二十二条审计报告提交联席会议前,审计组应当书面征求被审计内管干部和所在部门的意见。

被审计内管干部和所在部门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应当针对被审计内管干部及其所在部门提出的书面意见,进一步核实情况后作出必要的修改,连同被审计内管干部及其所在部门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处;审计处审定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经审计处负责人签发,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文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内管干部及其所在部门,报送联席会议。

第二十四条被审计内管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审计处提出申诉,审计处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被审计内管干部对复查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校长办公会议申请复核。

校长办公会议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校长办公会议的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五章审计评价第二十五条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业标准以及责任制考核目标等,在规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审计评价需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对审计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适当或者不充分的事项不作评价。

第二十六条审计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

一般包括内管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主要问题以及要承担的责任。

审计评价重点关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关注与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和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关注任期内投入的各类资源使用情况、内控制度建立情况、项目建设与管理、资产安全、在岗记录资料的完整与真实性、资产管理效率与效果、风险管理、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情况、环境保护、流程优化、信息公开、师生权益维护、校企合作、教职工能力发展与培养、国际合作、教科研创新等与稳定、发展相关的重要事项,关注内管干部要承担直接责任的问题。

第二十七条审计评价的依据一般包括:(一)法律、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上级有关经济方针政策等;(二)学校与系(院)党政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工作报告、学校计划、部门的事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各类预算与考核目标责任书等;(三)学校对部门的“三定”规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和职责分工文件,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和决定,预算、决算和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和绩效目标;(四)国家及行业统一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五)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六)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部门发布或者认可的统计数据、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七)专业机构的意见;(八)公认的业务惯例或者良好实务;(九)其他依据。

第二十八条审计评价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包括进行纵向和横向的业绩比较、运用有关指标量化分析、将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或事项臵于相关经济社会环境中加以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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