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卫生局信访接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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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热线制度

卫生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热线制度

卫生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热线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程序,提高办理信访质量和效率,严格遵守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天津市信访条例》的各项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作如下规定:一、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基本要求:1、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各科室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处理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及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宜。

2、要认真对待群众每一件信访问题,努力提高处理的质量和效率,群众来信来访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结案率达100%.3、要认真处理初信、初访和上访老户问题。

对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应做到认真处理,不推诿。

对已形成的信访老户要坚持说服教育与必要的强制手段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处理并负责到底。

4、对处理完毕的重要信访问题(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重要涉外信访等),要及时回信、回电或回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

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毕的信访件,应向信访人及上级机关说明情况。

5、要坚持领导亲自处理信访问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要亲自阅批信访件,严把处理信访件的数量、质量关。

二、卫生局热线工作要求:卫生局热线工作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

要始终认真对待群众提出的每一个事项,回答好群众咨询,对卫生事业有建设性、前瞻性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听取,进行专题研究。

卫生局热线电话:白天:23278729 夜间:23278725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热线的工作程序:1、处理来信。

对信访来信要及时拆封,仔细阅读,认真登记,及时办理。

2、紧急情况、重大问题和上级交办立案的信件要及时报领导阅批,办结后反馈处理结果。

3、严把办理信访质量关。

重要来信,责任科室要及时与来信人沟通,了解情况,研究解决,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回报信访人。

4、要加强对群众来信的综合分析,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政策、领导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决策依据。

2、处理来访。

(1)热情接待,耐心听取申诉,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包括电话信访)要认真记录。

卫生局信访工作制度

卫生局信访工作制度

莒南县卫生局信访工作制度第一条为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信访条例》规定,结合卫生系统信访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的原则;(二)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及时妥善处理的原则;(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按职权管理范围和业务分工处理的原则;(四) 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县卫生局在其职责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下列信访事项:(一)对本单位、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的;(二)检举、揭发本单位及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三)申诉、控告本单位及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四)咨询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卫生政策规定的;(五)其他涉及全县卫生事业管理的信访事项。

信访事项所发生的单位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认真调处信访事项,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或基层,减少信访人多头上访或越级上访。

第四条信访事项处置制度(一)信访事项均由信访员负责统一登记建立台账,送呈局领导阅示,并根据局领导意见,及时做好转办、交办、自办、催办、反馈等工作。

(二)信访事项分市(县)长信箱、署名来信、匿名来信、直接来访、下转信访件、领导批示件等类别按相关要求处置。

(三)凡不属本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件或涉及到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信访件,要根据局领导意见,负责做好协调落实。

(四)由上级信访部门送批或上级领导机关交办转办的重要信件、县领导直接批办的重要信访件,必须直接呈送局长阅批。

(五)局领导应及时阅批信访事项,对重要信访事项的批示,应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处理问题的原则、意见和办法。

第五条信访隐患排查分析制度每月一次定期召开信访隐患排查分析会议,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参加。

各责任科室汇报当月信访工作处置情况、主要信访内容及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处置等,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分析信访事项,做到早发现、早反映、早控制、早化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卫生院来访接待制度

卫生院来访接待制度

****卫生院来访接待制度
医院纠风办负责接受来自病人对医疗服务等个方面的问题反映及投诉,同时也统一受理病人以各种形式表示的感谢,积极有效地协调医患之间存在的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一、问题反映途径:
(一)通过电话反映。

电话号码:****
(二)通过信件反映。

地址:*****
(三)病人也可向科室反映解决。

1.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职工劳动纪律、医德医风、职工违法违规及管理方面的投诉。

2.医务科: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3.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院内感染等方面的投诉。

4.财务科: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等方面的投诉。

5.总务科:受理后勤保障、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6.设备科: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7.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二、接待方式:
(一)由接待的同志认真听取病人反映(或阅读病人来信),并详细登记事由及联系方式。

(二)涉及相关职能科室的问题由接待人员负责转交有关职能科室处理。

三、处理方式:
(一)解决的问题,进行耐心解释、调解;
(二)求助的事项,视情况给予提供帮助;
(三)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当事人或当事科室调查、核实。

(四)将调查处理结果与病人反馈、沟通解释。

属医务人员的服务问题,应给予道歉,并将按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属工作环节或流程存在问题,提交相关科室进行改进。

*****卫生院。

卫生信访工作办法

卫生信访工作办法

《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国卫生部令第54号《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已于2006年11月3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高强二○○七年二月十六日卫生信访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卫生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信函、、传真、电子、走访等形式,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处理卫生信访事项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公正、就地解决;(三)处理实际问题与疏导教育、法制宣传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为群众提出信访事项提供便利条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信访工作,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卫生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有一名领导主管信访工作。

领导干部应当阅批重要群众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听取卫生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卫生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处理卫生信访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处理好重大卫生信访事项。

第八条信访人进行卫生信访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卫生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对卫生信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信访工作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和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违反规定的,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十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负责卫生信访工作。

卫生系统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实施方案

卫生系统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实施方案

卫生系统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办法》以及《XX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意见》精神,解决当前信访突出问题,推进我区卫生系统领导干部接访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卫生系统信访工作。

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接访时间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要尽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形成常态长效,规范有序,方便群众。

1、卫生局党政领导每月安排一次接访群众,时间不少于半天。

局党委书记、局长安排在单月15日,党委副书记安排在双月15日,遇周末则顺延至下周一。

接访地点:区公共卫生大楼八楼会议室。

其他工作日遇有群众来访应及时接访,做到有访必接。

2、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每月均应安排两次接访群众,接访时间不少于一天。

3、各级党政领导因故无法如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可以合理调整,并及时公示接访领导的变动情况。

4、在年终岁末等重要敏感节点,卫生局及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根据区联席办的安排,到区信访局联动接访,集中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

二、接访方式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逐级办理的原则,落实责任、处理到位、案结事了。

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定点接访。

即在规定的时间、固定的接访场所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

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访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应提前公示。

2、重点约访。

即对责任主体不明确、协调难度大、时间跨度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解决不了的信访事项,有针对性地预约接访。

3、专题接访。

即对一个时期、一个方面、一个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门集中接访。

从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

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制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上访问题,要通过专题接访研究解决;对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大的问题,可组织部门联合接访。

对确定接访的专题,要提前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便于群众提出相应诉求。

4、带案下访。

即对所分管的工作范围、已按“路线图”走完信访程序、上访人仍反复越级或过激上访的信访事项,深入到问题发生地,现场接待,实地调研,座谈走访,核实情况,确定化解或稳控方案。

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
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针对社会公众的来访和信访事项而建立的一套接待制度和流程。

它是政府与公众沟通、解决问题、提供服务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反映政府治理能力和效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信访接待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来访者登记:来访者需要填写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来访目的和要求等,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和统计。

2. 接待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通过面谈、电话、书信等方式进行接待,确保来访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

3. 接待流程: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流程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包括事先准备、接待沟通、回应办理、记录归档等环节,确保事务的有序进行和信息的畅通传递。

4. 接待时间:设定接待时间,确保来访者有明确的接待时间和机会,避免长时间等待或失去信访机会。

5. 接待人员培训:保证接待人员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能够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项,为来访者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解决方案。

信访接待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信和沟通非常重要。

它可以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也可以帮助公众解决问题、表达意见和建议,增强社会稳定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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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_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规范

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_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规范

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_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_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为规范卫生院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应制定规范的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卫生院信访工作制度篇11.建立信访举报登记制度。

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党员、干部的情况,要求认真如实地进行登记。

并实行首接责任制:即纪检监察所接受的各种投诉、举报由首次接收登记人员负责登记,并及时分类转办处理。

凡因患者或病者亲属反映的有关医务法规方面的信访投诉举报,具体由医务部办理;凡因社会群众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医德医风、违反行政纪律的举报信访,具体由监察部办理;凡因反映党员违反党纪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违法的信访举报,由纪委办登记办理。

2.信访举报件处理的基本程序是:接待→记录→报告领导→领导批示→按批示意见转交有关科室或进行初查办理→办理后结果反馈。

根据初步调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将处理结果反馈,其程序是:(1)书写调查报告或填写调查登记表;(2)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3)由领导批示或开会研究,提出信访结果处理意见。

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应按立案、调查、审理的程序办理。

对不需要立案的信访案件,应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进行书面、组织谈话或组织其它方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接受办理信访举报情况,凡涉及院领导干部、重要岗位或中层骨干的党员对象,纪委应及时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

根据情况需要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4.各自负责信访登记的同志,应及时进行汇报,以利于互通情报,综合情况,分析问题,掌握态势。

5.做好信访保密工作。

凡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擅自公开举报人姓名,随便公开举报信,给被举报对象阅看举报材料。

调查人员在调查前,应根据文件内容拟定调查题纲,以防调查中失泄举报信。

6.及时办理信访案件。

接受信访件后,如无特殊原因应在一周以内向有关领导、组织汇报,并制订初查方案,开始初查、核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有关了结工作。

医疗信访领导接访制度

医疗信访领导接访制度

医疗信访领导接访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医疗信访工作,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接访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级领导对患者及家属的信访接待工作。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医疗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医疗信访办公室,负责日常信访接待、登记、处理和反馈工作。

三、接访原则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患者合理诉求得到妥善处理。

2.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医疗政策处理信访问题。

3.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患者,耐心倾听,细心解答。

四、接访流程1. 患者或家属可通过电话、信件、网络或现场等方式提出信访。

2. 医疗信访办公室负责登记信访内容,初步分类,并在24小时内转交相关部门。

3. 相关部门应在接到信访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处理意见。

4. 对于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问题,由医疗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并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意见。

五、接访时间1. 医院领导定期安排接访日,每月至少一次,具体时间提前一周公示。

2. 接访时间一般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六、接访纪律1. 接访人员应保持专业、礼貌,不得与信访人员发生争执。

2. 接访人员应保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信访内容。

3. 对于信访人员提出的合理建议,应予以采纳并改进工作。

七、监督与考核1. 医疗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接访工作的执行情况。

2. 定期对医疗信访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

3. 对于信访处理不当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疗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一致,以上级规定为准。

3. 本制度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以适应医疗信访工作的新情况。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1.12•【字号】湘卫办发[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卫办发[2010]1号)各市、州卫生局,部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现将《湖南省卫生信访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卫生厅二0一0年元月十二日湖南省卫生信访工作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信访工作,规范卫生信访行为,维护卫生信访秩序,保护卫生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湖南省信访条例》和卫生部《卫生信访工作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信访工作原则与制度(一)卫生信访工作应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卫生信访工作。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机关干部下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和首办责任制,对重点卫生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处理信访突发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处理突发信访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信访机构应当定期对信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月度报告制,报告范围包括单位领导、有关处 (科、股)室和上级有关部门。

(五)完善机关新录用公务员等干部到内设信访机构锻炼、信访干部轮岗和交流制度。

新进入卫生行政部门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或新提拔的副处(科、股)级干部应到信访机构从事卫生信访工作三个月。

(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将卫生信访工作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和医疗卫生单位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信访接待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信访接待制度1机关信访接待制度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

2、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接待。

3、群众来信来访由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并作详细登记(登记表附后),视其要求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与各部门工作有关的,交有关部门处理;重要信件送领导阅,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4、处理群众来信必须认真负责地给予回复,做到不拖延、不敷衍,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接待工作用车,按机关车辆使用规定执行。

6、接待工作程序规范:(1)接待来访者要做到热情招呼、主动让座;送茶到手、认真接谈;准确记录、耐心解答;周到安排,礼貌话别。

(2)接传电话要做到电话铃响、及时去接;姿态端正、礼貌在先;通话和气、规范用语;传呼到人、传达记录。

信访接待制度一、本局范围内的信访工作由法制办受理。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态度友好、语言文明,提倡依法信访文明办信。

三、对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不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范围的信访案件,本局只做解释工作,不予受理。

四、信访接待时,清上访人主动出示本人有关键人物身证件,认真回答上访人的询问,并按要求提供与上访问题有关的材料。

五、上访人应遵守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妨碍信访秩序、影响信访接待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责任追究责任。

信访接待制度2机关信访接待制度(一)1、对基层和外来办事同志的接待,要按接待规范、程序办事。

2、团中央书记、团省委书记、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团中央、团省委部门负责同志,由对口部门接待;各省、市、区、地、县团委来访者归口接待;新闻记者,由宣传部及有关部门接待。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正文:---------------------------------------------------------------------------------------------------------------------------------------------------- 卫生部门信访工作暂行办法(1988年7月16日卫生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结合卫生部门的具体情况,为做好卫生部门的信访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是贯彻执行法律、保障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大事,各级卫生部门必须把这项工作认真做好。

第三条在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精神,按照《关于分级负责处理信访问题的暂行办法》,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做好信访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级卫生部门的职权范围和业务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案”的原则。

加强县、区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信访工作的建设,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第二章信访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各级卫生部门的信访工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进行。

要有一名领导主管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各级领导要亲自阅批人民来信,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及时研究处理重大信访问题。

上报结案材料,必须经领导审批签发。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要根据情况建立信访机构(人员编制设在办公室)或配备专职信访干部。

第七条各级卫生部门应选择有一定政策、文化水平和有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及有开拓精神、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干部担任信访工作。

各级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人员应予关心、支持,吸收他们定期参加必要的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信访工作分级负责的职权与程序第八条各级卫生部门信访工作和工作人员的职责。

(一)热情接待人民来信来访,主动、积极做好本系统应该处理的信访问题,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各负其责。

医院信访接待制度

医院信访接待制度

医院信访接待制度医院党政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来信来访。

信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院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帮助觖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我院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相关上级部门提出。

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

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并报主要领导批转。

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公室反馈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

七、接待群众来访的当天值班领导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各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患者投诉处理制度医院建立有医疗服务质量领导小组及医疗投诉处理小组,并在医务科设立服务监督和医疗投诉办公室,负责调查、处理病人投诉、医患矛盾、医疗纠纷,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正常工作日内由医务科负责接待投诉;夜间和节假日由总值班负责接待,无论解决与否,均向医疗投诉处理小组反馈。

接待部门应认真倾听患者投诉意见,态度和蔼,不僵化矛盾,用通俗的语言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以取得家属或患者的理解与配合。

接待人员应认真、如实的记录投诉意见,调查事实经过,第一时间内向患者反馈调查和处理结果,当日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调查和投诉处理意见。

医疗投诉办公室应定期对投诉意见和存在的服务缺陷进行整理,在业务分析会上进行公示,要求责任科室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和责任科室按规定进行处罚。

医疗机构领导接访工作制度

医疗机构领导接访工作制度

医疗机构领导接访工作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医疗机构与患者及社会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医疗工作中的问题,特制定本接访工作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

二、接访原则1.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2. 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原则。

3. 坚持尊重患者、尊重事实、尊重法律的原则。

三、接访范围1. 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服务的投诉与建议。

2. 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 其他与医疗机构工作相关的咨询和问题。

四、接访程序1. 设立接访窗口,明确接访时间和地点。

2. 接访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做好记录。

3. 对于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即时给予答复和处理。

4. 对于需要调查核实的问题,应告知来访者调查程序和预计答复时间。

5. 定期汇总接访情况,并向医疗机构领导汇报。

五、接访人员1. 医疗机构领导应定期参与接访工作。

2. 设立专职或兼职接访人员,负责日常接访工作。

3. 接访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素养。

六、接访记录与反馈1. 对接访过程中的每一个问题都应详细记录。

2. 记录内容应包括来访者信息、诉求内容、处理情况及结果。

3. 对于需要跟进的问题,应建立档案,并定期向来访者反馈处理进展。

七、保密与隐私1. 接访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来访者的隐私。

2.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八、监督与考核1. 医疗机构应设立监督机制,确保接访工作制度的执行。

2. 定期对接访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接访人员给予表彰。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3. 本制度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并通知相关人员。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文本,具体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确保符合医疗机构的具体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

医院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医院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医院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一、人民群众有关党务工作和落实政策方面的来信来访,具体工作由党办承办。

二、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认真倾听,并做好记录。

三、在信访工作中,要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交给的信访事项,必须及时处理督办,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对人民群众反映的表扬信、感谢信,一方面口头向有关院领导反映,另一方面将信转交支部,利用多种形式、途径予以表扬和奖励。

(见《医德医风奖惩条例》)。

五、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批评信,要认真对待、调查、核实、及时作出适当处理;属医德医风方面的问题,要与当月的绩效挂钩,予以扣款,并加强教育;对人民群众的检举、揭发信认真调查核实后,属违犯经济、刑事、索贿受贿等案件,要及时向院党支部、纪检反映。

六、对其它方面的信访问题及时转交相关科室,不拖不压。

七、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工作,对来信来访的当事人做好保密工作,不该传的不传,不该说的不说,防止打击报复或激化矛盾。

八、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材料登记、汇报、处理、归
档工作。

卫生局信访工作制度.doc

卫生局信访工作制度.doc

卫生局信访工作制度莒南县卫生局信访工作制度第一条为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信访条例》规定结合卫生系统信访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的原则(二)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及时妥善处理的原则(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按职权管理范围和业务分工处理的原则(四)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县卫生局在其职责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下列信访事项:(一)对本单位、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的(二)检举、揭发本单位及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三)申诉、控告本单位及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四)咨询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卫生政策规定的(五)其他涉及全县卫生事业管理的信访事项。

信访事项所发生的单位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认真调处信访事项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或基层减少信访人多头上访或越级上访。

第四条信访事项处置制度(一)信访事项均由信访员负责统一登记建立台账送呈局领导阅示并根据局领导意见及时做好转办、交办、自办、催办、反馈等工作。

(二)信访事项分市(县)长信箱、署名来信、匿名来信、直接来访、下转信访件、领导批示件等类别按相关要求处置。

(三)凡不属本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件或涉及到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信访件要根据局领导意见负责做好协调落实。

(四)由上级信访部门送批或上级领导机关交办转办的重要信件、县领导直接批办的重要信访件必须直接呈送局长阅批。

(五)局领导应及时阅批信访事项对重要信访事项的批示应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处理问题的原则、意见和办法。

第五条信访隐患排查分析制度每月一次定期召开信访隐患排查分析会议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参加。

各责任科室汇报当月信访工作处置情况、主要信访内容及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处置等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分析信访事项做到早发现、早反映、早控制、早化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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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妇幼保健院
信访接待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关于“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的规定和“严格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规定,巩固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成效,规范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努力建立来访群众经常受到领导接待,反映问题件件得到妥善处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单位领导班子信访接待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管理相对人服务,帮助解决发展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题。

同时,通过开门纳谏,广辟言路,虚心听取群众对我单位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加强职工队伍的作风建设,推动我单位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工作职责和主要环节
1、接待来访领导及其工作职责
信访接待日参加领导为我单位苏玉萍院长。

各科室按照接待领导的要求随时安排人员对应信访接待,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责任和解决期限,限期解决;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知上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

对所有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要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对来访人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包劝返。

2、接待来访时间、地点
每周二上午为信访接待日。

每月安排每位领导班子成员
接待来访不少于1次,每次接访时间不少于半个工作日。

接待来访地点一般安排在院长办公室,人员较多时可安排在会议室。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要经常分析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提高信访接待日的工作成效。

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好表率和示范,亲自部署、亲自接待、亲自解决问题。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接待信访群众的领导职责,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2、切实解决问题。

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

对群众来访,由第一次接访的领导干部负责包案,明确责任科室、负责人,跟踪督查,一包到底,直到问题解决到位和上访人员息诉罢访。

凡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接访后越级上访,构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3、严格督查考核。

院党组将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信访问题得以解决。

同时,要求管理相对人和广大群众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增进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和执行,依法上访,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共同寻求解决良策,通过上下协调,达到依法行政、科学监管的目的,促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快速协调发展。

英吉沙县妇幼保健院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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