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备案及补贴和奖励申请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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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有关问题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有关问题

附件2:
年—季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提报材料编号:单位名称:(填写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注册地所属街道办事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经办人手机及固话号码)提报材料:
1.《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请表》;(1式1份)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明细表》;(1式1份)
3.《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1式1份)(初次申请的单位需提供)
4.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月份的工资支付凭证(委托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的复印件;(1式1 份)(需银行加盖公章)
5.用人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及开户银行行号;(1式1份)(初次申请的单位需提
供)
所报表格内容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不得涂改、复写;
注:1、本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填报;
2、本表一式两份(街道(镇)保障中心、用人单位各一份);
3、法人类别:本市失业人员、外来人员、农业户口人员、大学毕业生、在职人员、其他人员。

2、本表一式两份(街道(镇)保障中心、用人单位各一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共就业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共就业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共就业服务有关事项的公告为了给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逐步实现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一体化,根据《关于推进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深府办[2011]90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12年1月1日起,个人和单位新申请下列公共就业服务,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一)失业人员申请下列服务,由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1、失业登记;2、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认定;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登记;4、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5、职业技能培训备案;6、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上传者知盟网7、就业困难人员临近退休社保补贴。

(二)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补贴,由自主创业实体注册地(经营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

(三)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四)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其岗位信息申报、信息核查、安排招聘和录用备案服务,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

用人单位申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招用奖励,由所招用人员户籍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五)劳务派遣机构申请从事临时性工作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费用,由所派遣人员户籍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职业介绍补贴,由被推荐上岗人员户籍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二、从2012年1月1日起,原由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提供的下列公共就业服务,改由相应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一)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补贴、临近退休社保补贴,由申请人户籍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由申请人户籍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二)用人单位申请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招用奖励,由所招用人员户籍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

申请就业失业保险流程

申请就业失业保险流程

申请就业失业保险流程在现代社会,就业失业保险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减轻失业压力具有重要作用。

申请就业失业保险是每个就业者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常识。

下面将为您介绍申请就业失业保险的流程,让您对整个申请过程有更清晰的了解。

一、了解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在申请就业失业保险之前,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

各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仔细阅读当地的就业失业保险政策文件,了解个人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所需准备的材料。

二、准备个人材料申请就业失业保险时需要提供一些个人材料,以便证明个人的身份和失业情况。

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身份证明: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复印件;2. 就业记录:提供近期就业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3. 失业原因证明:如解雇或企业倒闭等导致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4. 银行账号:提供个人银行账号信息,以便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选择申请方式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申请就业失业保险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

具体的申请方式可以在当地就业失业保险部门的官方网站或相关政策文件中查询到。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常见的申请方式:1. 线上申请:通过就业失业保险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在线申请,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申请。

2. 线下申请:前往当地就业失业保险部门的办公地点,按照规定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个人材料。

四、填写申请表格不论选择线上还是线下申请方式,都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在填写申请表格时,需要准确无误地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同时,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失业原因、失业时间等相关信息。

五、提交申请材料在完成申请表格填写后,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就业失业保险部门。

如果选择线上申请方式,则需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系统;如果选择线下申请方式,则需前往就业失业保险部门办公地点提交纸质材料。

六、等待审核和处理提交申请后,就业失业保险部门将进行审核和处理。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24年修订)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24年修订)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06.14•【文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年10月26日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1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4年6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有关材料。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8.09.11•【字号】渝人社发〔2018〕174号•【施行日期】201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1号)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补贴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就业失业登记(一)失业登记1.申请失业登记实行全渝通办。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向任一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登记,填报申请表(附件1)。

2.审核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比对单位参保、工商注册登记等信息,并调查核实。

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申请登记时,还需审核本人身份凭证。

3.登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即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需要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免费发放。

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身份认定后,在失业登记信息中注明人员身份。

(二)就业登记1.申请城乡就业人员向就业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登记,填报申请表(附件2)等资料。

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需在申请表中注明补贴备案信息。

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操作流程

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操作流程

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操作流程关于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操作流程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操作流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劳动合同的备案和操作流程篇1一、申请开通网上用户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书面上报;填写《用人单位信息表》(附件2)和《劳动用工信息表》,以电子版上报。

(表格内涉及时间的格式一律填写为“xxxx-xx-xx”)。

其中《劳动用工信息表》需输入已有的全部劳动者信息。

二、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书面备案与网上备案同步进行)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企业如有人员变动,按下面程序办理:(一)书面备案书面填写《劳动用工变动登记表》(附件4)和《劳动用工变动花名册》(附件5),并持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1、增员所需材料: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⑵招工登记表、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复转军人安置信、调动函、失业职工介绍信、劳动人事代理证明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⑶其他证明:死亡、退休证明等其中一项。

3、续签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花名册;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网上备案登录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网址,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888888)。

新增劳动用工备案:录入劳动者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劳动用工批量上传:人员较多时可下载电子表格,填写完毕后上传。

具体步骤如下:点击“劳动用工批量上传”—“excle模板下载”,表格下载填写完毕后点击“上传excle数据”—“提交待核对数据”—“提交”,即可完成数据上传。

劳动用工综合管理:选择劳动者,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终止”(“解除”、“续订”)—“提交”。

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指南

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指南

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指南◆办事项目名称办理招工登记备案◆办理机构区、县就业促进中心所属劳动力资源管理部门◆办事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令)《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2001年11月1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意见》(沪劳保就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的补充意见》(沪就资[2007]25号)◆申办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各类劳动者◆申请材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办事程序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各类劳动者应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妥招工备案手续。

2、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时,与劳动者初签、续签、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也应在《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填写清楚。

3、审核通过:工作人员在“上海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内,做好招工登记备案的信息维护。

4、用人单位按国家和本市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调集、保管等工作。

5、用人单位招用持有《劳动手册》的劳动者,还应在该《劳动手册》和档案袋中的《劳动力登记表》内做好相应的招工日期记载并盖章。

6、审核未通过: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办理期限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免费◆其他用人单位持有上海市劳动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密码”的,可直接在网上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网址:)城保转入申报操作指南一.业务说明:转入申报是指对原已建立过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现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当月,由单位依法为职工个人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报操作。

2023年广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指南

2023年广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指南

2023年广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指南1、【申领时间】2023年2月26日-12月31日2、申领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广州市参保企业,可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构造调整和环保政策;不属于不符合产业进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及“僵尸企业”中的.关停企业;不属于严峻违法失信企业;(二)依法在广州市参与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三)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23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超过20%。

3、申领材料企业需在线确认《企业承诺书》,并照实填报《广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一般状况下无需供应纸质材料及上传电子材料。

若属于劳务派遣企业,则需供应经单位盖章确认的《与用工单位达成的资金归属协议状况表》和协议书文本。

4、申领流程第一步:猎取申请入口在【广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后台回复【稳岗补贴】,即可猎取广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入口。

其次步:登录网上效劳大厅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效劳网-办事指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在线办理,进入申领界面。

路径:社会保险--自助效劳--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第三步:企业稳定岗位承诺认真阅读《企业承诺书》后,点击“同意”。

第四步:查询企业裁员率选择年度查询,若企业裁员率低于或等于失业率标准,进入申领步骤。

若企业裁员率不符合政策规定;失业保险未正常参保;失业保险有欠费数据;单位类型非企业等状况则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第五步:填报申报信息企业认真阅读填写界面的填表说明、操作指引,照实填写申领信息,如发觉系统自动生成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信息不全都,请至单位所在税务部门更正为全都;若发觉银行账户信息不精确,请至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维护账号信息;在确保全部信息完整填写并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该界面的清零按钮在申报信息胜利提交前都可点击,每点击一次系统都会重新回到申报界面的初始状态。

26号文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流程

26号文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农村劳动社会保险补贴的工作流程(朝政发【2007】26号)一、申报单位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招用本区农村劳动力,签订、续签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城镇职工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可按照规定申请社会保险。

二、申请享受条件:具有农业户口的朝阳区劳动力,即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农村劳动力。

三、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一)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贴20%;(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贴9%;(三)失业保险补贴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补贴1%。

四、执行时间: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五、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须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26号文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材料清单(附件1)(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书面申请(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劳务派遣企业还需提供派遣协议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单位双方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花名册;(四)用人单位与被招用的本区农村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审核后退回);(五)用人单位招用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六)用人单位招用朝阳区农村劳动力花名册一式二份;(七)用人单位招用朝阳区农村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附件4,由用人单位到区县社保中心核实);(八)申请经费期限的起始月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提供代发工资协议复印件);(九)区劳动保障局其它要求:1、企业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分支机构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除提供办事处、分支机构的非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提交可以证明驻京办事处、分支机构身份的有效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就业失业登记证政策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就业失业登记证政策

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_就业失业登记证政策《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发放(一)申领途径(1)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2)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的乡镇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毕业年度我市高校的毕业生毕业前,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后,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申领程序1、个人申请(1)新发证人员申领劳动者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律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③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两寸近期免冠照两张。

毕业年度我市高校的毕业生毕业前,提供两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或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后,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2)换证人员申领持《再就业优惠证》、原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劳动者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③两寸近期免冠照两张④《再就业优惠证》、原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失业登记证》政策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证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下列人员可以进行失业登记: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2、从企业、机关、失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7、城镇其他事业人员;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失业后的。

4050社保补贴每个季度申请办理流程

4050社保补贴每个季度申请办理流程

4050社保补贴每个季度申请办理流程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社保补贴每个季度申请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

《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

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申报社保补贴时需提供的资料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其中复印件按上级要求统一使用a4纸复印。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原件;2、《灵活就业证明》(一张原件,一张复印件);3、申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4、年度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5、《档案托管合同书》复印件;6、从其他公共托管机构转移到市档案托管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往年度社保补贴享受情况证明。

坐在家里还能领一份社保补贴,如果遇到这样的好事,您会心动吗?5日,市人保局通过本报提醒,这可能是短信诈骗的新方式,市民不要上当。

近日,市民刘女士接到一条短信,称其可享受社保补贴返还的政策,要其拨打对方提供的“社保局”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拨通电话后,对方自称是市社保局经办人员,并“确认”刘女士可以领取年社保补贴返还款元,要其拨打“市财政局”某电话咨询领取。

在拨打“市财政局”咨询电话期间,刘女士根据对方的要求进行了操作,事后才发现银行卡上的余元存款被骗一空。

人保部门提醒,任何向参保人要求提供账号的个人和组织,基本可认为是诈骗行为。

【2006】89号关于印发《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

【2006】89号关于印发《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6〕89号颁布时间:2006.06.28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单位及各类用人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文件精神,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现将《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2. 中、重度残疾人划分标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1: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第一条为了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京政发〔2006〕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一)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用人单位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失业人员,享受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财政已安排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除外),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补贴申请审批流程

就业补贴申请审批流程

就业补贴申请审批流程
一、申请阶段
1.提交申请
(1)填写就业补贴申请表
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填写就业情况和补贴要求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就业证明等
2)其他相关支持材料
2.申请材料审核
(1)初步审核申请材料
1)检查申请表完整性
2)核对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批阶段
1.材料初审
(1)查验证明材料真实性
1)核对就业证明的真实性
2)检查其他证明材料的合法性
(2)确认符合政策规定
1)核对申请人资格和补贴要求的符合性2.审批流程
(1)决策审批
1)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
2)如有异议,需提供理由并提交上级审批
三、批准阶段
1.批准流程
(1)批准申请
1)若审核通过,填写批准文件
2)若审核不通过,需填写不批准理由
2.通知申请人
(1)发放批准通知
1)通知申请人申请结果
2)如不批准,需说明理由
四、发放阶段
1.补贴发放
(1)安排补贴发放
1)确认发放金额和时间
2)准备补贴发放清单2.发放通知
(1)通知申请人领取1)发放通知
2)提供领取方式和地点
五、结案阶段
1.归档材料
(1)归档申请材料
1)整理并归档申请材料2)存档至相关档案库2.记录审批结果
(1)记录审批过程
1)记录审核和批准流程2)形成审批结果报告。

劳务派遣稳岗补贴用人单位申请

劳务派遣稳岗补贴用人单位申请

劳务派遣稳岗补贴用人单位申请
一、劳务派遣概述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企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员工派遣至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企业支付相应费用的一种人力资源管理方式。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涉及三方主体:劳务派遣企业、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二、稳岗补贴政策背景
为稳定就业,我国政府在失业保险基金中设立稳岗补贴,鼓励用人单位不减员、少裁员。

根据《关于实施稳岗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文件,劳务派遣企业及用人单位可申请稳岗补贴。

三、用人单位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一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3.劳务派遣企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务派遣协议,且派遣员工稳定就业。

四、申请流程及材料
1.用人单位登录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提交稳岗补贴申请;
2.社保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稳岗补贴;
3.用人单位收到补贴后,按约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

五、注意事项
1.申请稳岗补贴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虚假申报,将依法
追究责任;
2.劳务派遣企业应积极配合用人单位申请稳岗补贴,如不符合条件,不得虚假承诺;
3.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企业要合理分配稳岗补贴资金,确保派遣员工合法权益。

总之,劳务派遣稳岗补贴政策为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企业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

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基层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在当前形势下,就业压力尤其大,许多基层劳动者没有经济来源,为了更好的帮助基层劳动者应对就业压力,各级政府推出了就业补贴政策,只要符合条件,基层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就业补贴。

支付就业补贴有着诸多相关政策,可分为政府补贴、企业补贴、社会基金补贴等多种形式,各有其不同的申请流程。

而政府补贴的申请流程是比较复杂的,部分政府支付的就业补贴申请流程如下:
一、填写就业补贴申请书
申请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准备营业执照,填写《就业补贴申请书》。

这个申请书是由各地政府部门审核补贴申请,根据政策、项目、申请人等情况制定的。

二、准备相关记录
补贴申请人还需提供一定的财务记录,记录证明申请人的一年内的经济状况,包括发票、缴费凭证等,用于政府部门审核确认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以确定申请人的就业补贴申请状况。

三、上传文件资料
申请人需将前面提到的申请书和财务记录等资料上传至政府指
定的网站上,通过政府的审核程序。

四、等待审核
申请资料提交后,需要等待政府部门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1-2个月左右。

审核完成后,如果补贴被批准,会将补贴款项发放给申请人。

五、补贴发放
政府部门审核完成后,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财务记录进行发放。

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查询或相关银行账户查询等方式,查看补贴是否已经发放。

申请就业补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过程,补贴申请人应严格按上述流程进行处理,较好的申请措施可以帮助基层劳动者获得更多就业机会,改善生活水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何申请就业补贴

如何申请就业补贴

如何申请就业补贴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就业市场也日益竞争激烈。

为了帮助失业者顺利重新就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就业补贴。

本文将介绍如何申请就业补贴。

一、了解就业补贴的政策和标准在申请就业补贴之前,需要了解政策和标准。

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就业补贴的标准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补贴的对象为失业人员,同时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年龄等。

补贴金额也会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就业难度而有所不同。

二、准备材料在申请就业补贴的过程中,需要准备一些相关证明材料,如失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材料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准备。

三、向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当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之后,可以向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咨询。

就业服务机构会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和指导,同时会帮助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和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求选择不同的补贴方式。

四、填写申请表格在向就业服务机构咨询之后,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在填写申请表格时,需要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失业情况、就业计划、家庭经济状况等相关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写表格时,要认真仔细,确保填写无误。

五、提交申请材料当申请人填写完申请表格之后,需要将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一同提交给就业服务机构。

就业服务机构会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并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估。

如果申请通过,就业服务机构会为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贴。

六、及时更新就业情况在获得就业补贴之后,申请人需要及时更新自己的就业情况。

如果申请人在获得补贴后重新就业,需要及时通知就业服务机构,以便及时停止补贴。

同时,申请人也需要配合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相关的跟踪调查和统计工作。

总之,申请就业补贴需要仔细了解政策和标准,准备相关材料,并向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和填写申请表格。

通过以上步骤,既可以为失业者提供帮助,也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深圳市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深圳市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深圳市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一次性就业补贴办事指南一、政策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二、申请对象及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用人单位吸纳在我市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

(二)职工首次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于2020年底之前。

(三)本补贴与各类吸纳就业补贴及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均不能叠加享受。

三、补贴标准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申请时限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正常履行劳动合同满6个月以上,以及在满足申领条件6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

五、办理流程(一)申请流程1.用人单位在社会统一用户管理系统进行单位注册立户。

2.注册立户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陆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填写补贴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等,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和点击确认补贴申请后即可。

(二)受理审核1.注册地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收到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上报的补贴申请后予以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申请资料完备、符合法定形式的,服务窗口应予以受理。

因申请单位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单位补正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补正材料。

申请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递交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单位放弃。

2.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自收到服务窗口上报的业务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实行初核、复核两级制度。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人承担复核。

审核结果由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知申请单位。

审核未通过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不予通过通知书》。

(三)信息公示审核完成后,在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办事服务窗口或者区人力资源(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网站公示申请单位人员名单、补贴项目、拟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视为复核通过;公示后有异议的,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调查,作出复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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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备案及补贴和奖励申请一、项目名称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备案及补贴和奖励申请二、政策依据《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申请补贴和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劳社规[2009]10号)。

三、补贴对象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35〃45”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补贴标准(一)岗位补贴上岗就业困难人员按每人每月85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岗位补贴不列入工资计算。

(二)社会保险补贴按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本市户籍人员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中单位应承担部分10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奖励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

2、招用对象属于达不到就业困难条件、登记失业满3个月以上的女35岁(含35周岁)、男45岁(含45周岁)以上失业人员的,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

五、申请条件在我市范围内注册、年检合格并正常经营、纳税的下列用人单位,经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在规定的补贴工种岗位范围内招用失业人员上岗,办理备案手续,用工每满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可提出相应的补贴和奖励申请:(一)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招用奖励。

(二)用人单位承担政府采购工程或服务项目时,在其相应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符合第(一)款条件的可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不能申请招用奖励。

(三)用人单位招用达不到就业困难条件、登记失业达3个月以上的女35岁(含35周岁)、男45岁(含45周岁)以上失业人员并符合第(一)款条件的,可申请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招用奖励,不能申请岗位补贴。

(四)用人单位招用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项目和标准给予补贴。

“零就业家庭”年龄低于35岁(不含35周岁)的失业人员享受补贴,补贴享受的政策时间不超过1年。

六、招聘办理程序(一)用人单位到注册地(经营地)的区域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空缺岗位信息,提交以下材料1、《深圳市用人单位空缺岗位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2、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上一年度纳税额证明或税务登记证明(新办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验原件);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5、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验原件)。

6、上岗地点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不符的,还须提交工作地点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业务合同、租赁合同或隶属分公司关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受理审核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查验相关资料,对于材料齐全、岗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岗位符合政策规定的,告知需要补充材料;岗位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不予以受理。

(三)岗位信息核查1、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实岗位信息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

2、岗位核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核查结果,给核查通过的单位出具《核查结果通知书》。

3、推荐应聘(1)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已通过岗位核查的用人单位筛选就业困难人员,打印拟推荐人员名单,与用人单位协商面试时间,通知就业困难人员应聘,同时将推荐记录录入就业服务管理系统;(2)用人单位应及时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反馈录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结果;(3)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将录用结果录入就业服务管理系统;(4)录用人员正式上岗后,区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在岗情况上门进行核查。

核查合格的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办理备案手续。

七、招用备案程序(一)用人单位应在录用就业困难人员30天内通过就业服务网上办公系统申报备案,并在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注册地(经营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1、《深圳市用人单位录用失业人员申请奖励补贴备案表》(在系统打印,加盖单位公章);2、录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3、用人单位与被招用的失业员工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4、《就业登记信息表》(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5、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1份);(二)用人单位在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后超过3个月以上申请备案,区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予受理。

八、岗位核查备案后,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招用失业人员的用人单位进行最多2次的实地岗位核查,做好记录,并将核查结果录入系统。

(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到被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工作地点,出示工作证件,进行岗位核查;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岗位核查原定为一个月一次,各区在保证岗位信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可对核查周期进行适当调整。

对于企业招用的分布于不同区域的失业人员的岗位核查原则为:1、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由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查;2、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由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委托经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岗,并反馈核查信息;3、岗位地与经营地和注册地都不一致的,由经营地或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委托岗位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查。

4、负责核查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对用人单位招用的补贴对象按户籍情况分别出具核岗证明,用人单位在申请补贴时与其他资料一并提交。

(二)查阅相关资料: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准时、足额发放工资、购买社会保险,是否有克扣工资、补贴、超时加班等不良行为;(三)核查结束,在岗的填写《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回访记录表》,不在岗时还需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回访笔录》,请用人单位签名确认;九、补贴申请办理程序(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用工每满3个月后的次月15日前,通过就业服务网上办公系统申报招用补贴和奖励信息,并在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表格后,向所招用失业人员户籍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提出前3个月的补贴和奖励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和补贴审批表》(原件1份);2、《深圳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明细表》(原件1份);3、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1份,初次办理时提供);4、员工本人签名的工资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5、员工社会保险清单(原件1份)6、《单位银行帐户确认证明书》(原件1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初次办理时提供);7、员工本人的银行工资存折(加盖单位公章和员工本人签名的复印件1份,初次办理时提供,“35〃45”人员不需提供)。

8、办理达到退休年龄员工的最后一期补贴时,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人员核定单》。

9、办理已离职人员的最后一期补贴时,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二)受理与查验1、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后,立即根据政策要求进行查验。

其中注意查验以下事项:(1)查验营业执照注册地(经营地)是否属于辖区范围;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本是否有效等。

(2)查验申报补贴的岗位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3)检验经系统自动提取的就业登记信息和社会保险缴交信息。

(4)确认申请时间是否在规定申报期限内。

用人单位初次申请的,需在备案后6个月内提出补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5)属查核原件,留复印件的,核实完毕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出具受理回执。

3、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能当场补正的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应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补正材料后,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应受理申请。

4、申请材料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不予受理,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

十、审核与支付(一)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受理材料对申报补贴岗位进行核查。

1、岗位符合政策规定、申报材料属实的,填写复核意见后,上报审批。

2、岗位不符合政策规定,或申报材料不属实的,填写复核意见后,告知申请人取回申报材料副本,出具不予补贴通知书。

(二)区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在材料核查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审和审批三级审核流程。

(三)审核通过的招用奖励和社会保险补贴由所招用的失业人员户籍地的区就业服务机构支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岗位补贴由补贴员工户籍地的区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支付到员工指定的银行帐户。

十一、监督管理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负责对正在申领补贴和奖励的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在每个月进行一次岗位核查。

十二、年审(一)用人单位领取补贴和奖励每满12个月后,继续申请的,应向所招用的失业人员户籍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提出年审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本(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份,验原件)2、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原件1份)。

(二)受理与审验1、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收到申请人递交的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通过年审并出具年审合格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能当场补正的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应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和查验,通过年审的出具年审合格通知书。

4、申请材料不齐全,申请人无法补正,或者申请材料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福田区在街道)不予受理,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

5、年审不通过的申请单位,不能继续申报补贴和奖励。

注:1、用人单位备案后超过规定申领补贴时间6个月以上申请补贴和奖励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不予受理;2、提交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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