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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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二〇一二年度)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育水平的决定》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单位签订《201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坚持法人代表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二)把新型生育文化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加强对本单位育龄人群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

(三)建设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四)开展经常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对本科室职工及职工家属的计划生育管理,确保本单位计划生育率、避孕节育措施率、统计合格率达到100%。

(五)按照安排组织本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查体,确保查体的及时率和到站率。

(六)加强对本单位职工出租房租赁户的计划生育管理,确保按时查体、核报资料,并按计划规定做好婚孕育管

理工作。

(七)对本单位职工户口本上的所有人员(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实时管理。

二、考核及奖惩办法

对上述责任目标,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责成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组织调查考核,对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当事人,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并按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相应奖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属科室、单位(盖章)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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