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目的论三原则
目的论及其在英汉互译中的应用
目的论及其在英汉互译中的应用在英汉互译中,目的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将概述目的论的基本概念、优缺点,并探讨目的论在英汉互译中的应用。
目的论是一种翻译理论,它强调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行为。
目的论有三大原则: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
目的原则指的是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策略;连贯原则是指翻译后的文本应符合目标语言的表达习惯;忠实原则指原文和译文之间应存在连贯性。
目的论的优点在于它突出了翻译的目的性,缺点在于它可能忽视原文作者意图。
在英汉互译中,首先需要理解原文作者的意图和目的。
这可以通过分析原文的语境、文体和语义来实现。
例如,在翻译一篇新闻报道时,译者需要了解新闻报道的写作目的是传达信息,因此翻译时应力求准确、客观。
确立自己的翻译目的,从而更好地传达原文意思理解原文的目的是为了确立自己的翻译目的。
在英汉互译中,译者应根据自己的翻译目的,选择适当的翻译策略。
例如,如果翻译的目的是为学术研究提供资料,那么译者需要尽可能保留原文的信息和语言特征;如果翻译的目的是为娱乐读者,那么译者可能需要注重译文的流畅性和生动性。
在确立翻译目的后,译者需要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选择合适的翻译方法。
例如,如果翻译的目的是为了传达原文的形式和内容,那么译者可以选择直译的方法;如果翻译的目的是为了使译文符合目标语言的表达习惯,那么译者可以选择意译的方法。
在翻译实践中,目的论可以帮助译者提高翻译精度。
译者可以根据目的原则,判断哪些翻译策略是必要的,哪些是不必要的。
例如,在翻译科技文献时,译者需要注重术语的准确性和语言的规范性;在翻译广告时,译者需要注重语言的生动性和感染力。
通过运用目的论指导翻译实践,译者可以更好地实现翻译的目的,提高翻译精度。
目的论在英汉互译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通过理解原文的目的和意图,确立自己的翻译目的,选择合适的翻译方法和运用目的论指导翻译实践,译者可以更好地实现翻译的目的,提高翻译精度。
因此,目的论是英汉互译中不可或缺的理论指导。
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分析《金子美铃物语》汉译本
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分析《金子美铃物语》汉译本1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翻译目的论所强调的核心观念是指翻译目的决定翻译过程。
翻译的受众人群决定了翻译策略及方法。
译文所意指的接受者,他们有自己的文化知识背景、对译文的期待以及交际需求。
每一种翻译都有一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标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弗米尔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源泉。
可见原文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明显低于其在对等论中的地位。
20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兴起于德国。
其发展经过了几个阶段后逐渐形成了翻译三原则。
1.1目的原则。
目的论原则认为,所有的翻译活动首要的遵循原则是“目的原则”,即翻译应在译入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所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
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了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目的决定方法。
翻译活动可以有不同各样的目的,但是,通常情况下,“目的”指的是译文的交际目的,即“译文在译语社会文化语境中对译入语读者产生的交际功能”。
因此,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应明确其特定的翻译目的,并根据这一目的来决定采用何种翻译方法。
1.2连贯性原则。
连贯性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夠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入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且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
其实也就是翻译理论中所谓的忠实于原文,但与原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依然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
1.3忠诚原则。
诺德就提出了忠诚原则来解决文化差异及翻译行为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
诺德认为,译者有必须向接受者解释自己的翻译目的及其原因。
且译者还需忠诚原文作者。
总之,翻译目的论的三原则中,连贯性原则、忠实性原则和忠诚性原则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这是目的论的首要原则。
2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在「わたしと小鳥と鈴と」汉译本里的体现翻译目的决定翻译过程。
金子美铃的童谣诗集不仅受孩子们的喜欢,也更加受当代大人们的喜欢。
在当今浮躁的社会中,人们越来越想念最初的童真和童趣。
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看政治类文本的翻译
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看政治类文本的翻译
政治类文本的翻译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翻译人员具备全面的政治知识和语言能力。
根据翻译目的论,我们可以从三个原则出发,来进行政治类文本的翻译。
第一,准确性原则。
政治类文本往往包含有关政治理念、政策、法律等内容,翻译时
应确保准确理解并转译这些信息,以保持源文本的准确性。
翻译人员需要具备严谨的分析
能力和敏感的理解能力,确保在目标语言中传达出与源文本相同的政治内涵。
政治类文本
中的专业术语和政治概念也需要注意准确地翻译,避免信息的失真。
第二,流畅性原则。
政治类文本通常具有较高的信息密度和复杂性,因此在翻译时需
要保持目标语言的流畅性和可读性。
翻译人员应灵活运用语言表达手法,将源文本中的长
串名词、复杂句子或难以理解的表达方式转化为目标语言的简洁明了的表达。
翻译人员还
应注意适应目标语言的语序、表达习惯和文化背景,以提升文本的可理解性和可接受性。
效果性原则。
政治类文本的翻译目的通常是为了传递政治信息、推动政治沟通、影响
政治行动等。
在翻译过程中应注重达到预期的交际效果。
翻译人员需要根据翻译目标和受
众的需求,以及文化和语言环境的差异,选择恰当的翻译策略和表达方式,以确保翻译的
政治信息能够在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中发挥相应的引导和影响作用。
政治类文本的翻译需要遵循准确性、流畅性和效果性三个原则。
翻译人员还需要具备
丰富的政治知识和语言能力,以确保翻译的文本能够准确传达政治信息,并在不同文化背
景中产生预期的效果。
翻译目的论三原则
费米的目的论突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性,成为功能翻译学派的核心理论之一。
根据目的论的观点,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等价翻译理论所强调的原始文本和功能,而应是目标文本在目标文化环境中应实现的一种或几种交流功能,即,第一个原则应该是在目标文化中实现目标文本的预期功能。
因此,译者应以以下为目的对原文进行分析:根据“性”的原则,根据各种背景因素选择最佳的治疗方法。
翻译的目的论包括三项原则:目的论,连贯和忠实。
目的定律是翻译过程中的第一定律,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忠诚定律服从于一致性定律和目的定律。
根据目的论,翻译的第一原则是目的论,在所有翻译中都应遵循目的论,其次是连贯和忠实。
一,目的定律翻译的目的论认为,目的性原则是翻译的第一原则。
在翻译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目标文本在目标文化中的交流目的。
目的性原则要求翻译过程应基于以下事实:目标文本在目标文化中达到其预期的功能,而翻译仅是基于源文本的翻译行为。
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翻译人员不再以原文及其功能为标准,而是注重在目标文化环境中要实现的一种或几种交际功能。
目的原则是决定翻译过程的基本原则。
二,连贯原则翻译必须在语言中保持连贯性,换句话说,对于目标语言的交流环境和知识背景,接受者必须能够理解翻译。
也就是说,“翻译必须是接受者可以理解的,并且在目标语言的交流环境和文化中是有意义的”。
三,忠诚原则在目的论中,忠实原则仅意味着源文本和目标文本之间应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并且不要求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在内容上是逐字的。
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和翻译的目的。
Nord表示,“只要可以实现翻译文本的预期功能,翻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使翻译文本的语言特征与原始文本保持一致。
”四,三定律的关系一致性法和忠实法从属于目的法。
如果目的原则要求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具有不同的功能,则忠实原则不适用。
如果目的原则要求翻译与舌内连贯性不一致并且不一致,则连贯性原则不适用。
因此,语言间连贯性仅次于语言内连贯性,这两个连贯性原则从属于目标原则。
浅析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及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浅析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及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一、概述翻译目的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由汉斯弗米尔(Hans J. Vermeer)提出,并由其学生克里斯蒂娜诺德(Christiane Nord)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翻译目的论强调翻译行为的目的性,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活动,其首要原则是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
这一理论突破了传统等值理论的束缚,为翻译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
翻译目的论提出了三大原则: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
目的原则是指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即翻译的方法与策略必须服务于翻译的目的。
连贯原则要求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入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
忠实原则是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
这三大原则在翻译实践中具有指导意义,能够帮助译者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和方法。
本文将对翻译目的论的三大原则进行浅析,并探讨它们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展示如何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灵活运用这些原则,以实现有效的跨文化交际。
同时,本文还将对翻译目的论在翻译实践中的意义进行探讨,以期对翻译实践和研究提供有益的启示。
1. 翻译目的论概述翻译目的论,作为一种重要的翻译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
该理论主张翻译活动应以实现特定的翻译目的为核心,强调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主观能动性和译文的预期功能。
翻译目的论突破了传统等值翻译理论的束缚,提出了以翻译目的为导向的翻译原则和方法。
在翻译目的论中,翻译被视为一种有目的的跨语言、跨文化的交际行为。
翻译的目的可能因文本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信息传递、文化交流、商业推广等。
翻译过程中,译者应根据翻译目的选择合适的翻译策略和方法,以确保译文能够有效地实现预期的交际功能。
翻译目的论提出了三个基本原则,即目的原则、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
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看政治类文本的翻译
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看政治类文本的翻译在现代社会中,政治类文本的翻译工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政治类文本通常包括政策文件、国际条约、外交文书等,它们对于国家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政治类文本的翻译工作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范,以确保原文的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本文将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的角度,探讨政治类文本的翻译原则和技巧。
翻译目的论是翻译理论的一个重要分支,其核心思想是以翻译的目的为出发点,通过研究源语言和目标语言的语言和文化差异,制定合适的翻译策略和原则。
在政治类文本的翻译中,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忠实原文、通顺流畅、传达信息,对于翻译工作者具有指导意义。
忠实原文是指在翻译过程中要尽可能地保持原文的风格、语气和意思。
在政治类文本的翻译中,原文的忠实性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政治文本往往涉及到国家利益、国际关系等重大议题,一字一句都可能影响到双方的合作和交流。
翻译工作者在翻译政治类文本时,应该尊重原文的用词和表达方式,力求做到“信、达、雅”。
通顺流畅是指译文在语言和逻辑上应当通顺,符合目标语言的语法规范和表达习惯。
政治类文本通常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严谨性,因此在翻译过程中要尽量避免歧义和模糊之处,保持译文的连贯性和准确性。
翻译工作者还需要考虑到译文的表达方式是否符合目标读者的阅读习惯和理解水平,以确保译文的流畅和易读性。
传达信息是指翻译的最终目的是将原文的信息准确地传达给目标读者。
在政治类文本的翻译中,翻译工作者需要充分理解原文的含义和用意,将这些信息准确地呈现在译文中。
因为政治文本涉及到国家政策、国际条约等重要议题,一旦出现理解偏差或信息失实,就可能对双方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产生不良影响。
在政治类文本的翻译中,翻译工作者需要在忠实原文和通顺流畅的前提下,确保译文能够准确传达原文的信息。
政治类文本翻译的复杂性和敏感性要求翻译工作者在翻译过程中保持高度的专业性和谨慎性。
在实际工作中,翻译工作者需要根据具体的翻译目的和读者群体,灵活运用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制定合适的翻译策略,确保译文的质量和准确性。
翻译目的论三原则
翻译目的论三原则
翻译目的论三原则是由奥地利语言学家罗伯特·马德拉斯于1959年提出,他强调翻译应贴近读者的需求,以满足最终用户的需求为核心。
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包括:
1、原作者意图应在翻译中反映出来:翻译者应尽量理解原作者的写作意图,并将其反映到翻译文本中去,以便更好地传递原作者的思想。
2、适合读者的翻译:翻译者应该根据读者的文化背景和语言水平,使翻译文本贴近读者的理解能力,以保证翻译文本的准确性。
3、遵循当代语言风格:翻译者应当遵循当代语言的习惯和风格,并将原文的内容表达得更加清晰,以便读者更容易理解。
浅析翻译目的论的三原则
浅析翻译目的论的三原则当我们在翻译的海洋中航行时,翻译目的论为我们提供了一座明亮的灯塔。
这个理论强调翻译的目的、文本类型和受众对象的重要性,为我们指导了翻译实践的三个核心原则。
本文将通过分析这三个原则,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翻译目的论。
在翻译目的论中,第一个原则是翻译目的至上。
这个原则强调翻译的目的决定翻译的行为和策略。
简单来说,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方向、方法和风格。
例如,在翻译一份商业合同时,译者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因此会采用直译的方法,尽可能准确地传达原文的意思。
而在翻译一篇旅游指南时,译者的目的则是帮助游客了解旅游目的地,因此会采用意译的方法,将原文的描述性语言转换成更具象化的表达。
第二个原则是文本类型与翻译策略。
根据翻译目的论,不同的文本类型需要不同的翻译策略。
例如,在翻译一篇新闻报道时,译者需要注意保留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采用直译的方法,避免主观性和歧义。
而在翻译一篇小说时,译者则需要将原作的情感、氛围和人物性格准确地传达给受众,采用意译的方法,必要时还可以进行适当的创作。
第三个原则是受众对象与翻译效果。
这个原则强调译者的翻译需要满足受众对象的需求。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需要考虑受众的语言水平、文化背景和阅读习惯等因素,以确定最合适的翻译策略。
例如,在翻译一部学术著作时,译者的目标读者可能是专业研究人员和学者,因此需要采用直译的方法,准确传达原文的意思。
而在翻译一本儿童读物时,译者的目标读者则是儿童,因此需要采用意译的方法,将原文的故事性和趣味性体现在译文中,确保儿童能理解并享受阅读。
翻译目的论的三个原则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指导,使我们在翻译实践中有所依靠。
通过理解并应用这些原则,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种翻译挑战,提高我们的翻译质量。
无论是在处理商业文本、法律文件还是文学著作,甚至在面对具有特定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的受众时,只要我们紧紧抓住这三个原则,就能找到最合适的翻译策略,实现最佳的翻译效果。
浅析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及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浅析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及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一、本文概述翻译作为一种跨语言、跨文化的交流活动,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科技的进步,翻译实践日益频繁,翻译理论也日臻完善。
在众多翻译理论中,翻译目的论以其独特的视角和实用性,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
本文旨在浅析翻译目的论的三原则——目的原则、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并探讨这些原则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翻译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交际行为,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
本文首先将对翻译目的论的基本观点进行概述,明确翻译的三原则及其内涵。
随后,结合具体的翻译实践案例,分析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展示其在指导翻译实践中的有效性。
本文还将探讨翻译目的论在应对不同翻译类型和翻译场景中的灵活性和适用性,以期对翻译实践提供有益的启示和指导。
通过本文的论述,我们期望能够加深对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的理解,提高翻译实践的质量和效率,推动翻译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也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为翻译研究和翻译实践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促进翻译学科的繁荣和发展。
二、翻译目的论三原则解析翻译目的论是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它提出了三大原则来指导翻译实践,即目的原则、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
这三大原则在翻译过程中各自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共同确保了翻译的质量和效果。
目的原则是翻译目的论的首要原则。
它强调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过程的主要方式,即结果决定方法。
在翻译实践中,译者应根据翻译的目的和译文的预期功能来选择最合适的翻译方法和策略。
这意味着翻译并非简单的语言转换,而是要实现特定的交际目的和功能。
连贯性原则要求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即译文应该符合译入语的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让译入语读者能够理解和接受。
这一原则确保了译文的可读性和可接受性,使译文在译入语环境中具有实际意义和价值。
忠实性原则要求译文与原文之间保持某种程度的联系,即译文应忠实于原文的信息、意图和风格。
翻译目的论三原则
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翻译目的论的三原则为:目的原则、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
1、目的原则(skopos rule)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活动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则”,即翻译应能在译入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
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
2、连贯性原则连贯性(coherence rule)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入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
3、忠实性原则忠实性原则(fidelity rule)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
这相当于其他翻译理论所谓的忠实于原文,但与原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
扩展资料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凯瑟琳娜·莱斯首次把功能范畴引入翻译批评,将语言功能,语篇类型和翻译策略相联系,发展了以源文与译文功能关系为基础的翻译批评模式,从而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
莱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该是综合性交际翻译,即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但在实践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译本的功能特征。
第二阶段: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将翻译研究从原文中心论的束缚中摆脱出来。
该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
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费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
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
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
对于中西翻译史上的归化、异化之争,乃至近二三十年译界广泛讨论的形式对等与动态对等,“目的论”都做出了很好的解释。
翻译中到底是采取归化还是异化,都取决于翻译的目的。
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应用
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应用
目的论三原则是指在翻译过程中,根据翻译的目的和需要,采取恰当
的翻译策略。
其三个基本原则为:
1.意义原则:翻译应当以传达原文的意义为主要目标。
在翻译过程中,需要注意捕捉原文的含义、表达原文的思想和观点,并尽可能保持原文所
传递的信息。
2.适应原则:翻译应当适应读者的需要和背景。
翻译语言应当符合读
者的理解和接受能力,尽量使用读者熟悉并易于理解的语言和表达方式,
使得翻译目标能够与读者产生共鸣。
3.文化原则:翻译应当考虑到不同文化背景之间的差异。
翻译过程中
需要特别关注不同文化间的词汇、习惯、思维方式等差异,并选择合适的
表达方式来保持原文的文化特色。
同时,也应避免使用可能引起误解或冲
突的表达方式。
在翻译时,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应用这些原则,以达到准确传达意义、适应读者以及尊重文化等目标。
目的论的三个原则详解
目的论的三个原则详解
目的论的三个原则是:
1. 连贯性原则(Coherence Rule):连贯性原则指的是在翻译过程中,译文和原文应该在语言和文化方面都保持连贯。
也就是说,译文和原文之间应该存在一种逻辑上的联系,使得读者在阅读译文时能够理解原文的意思。
这个原则是目的论中最基本的原则,它强调了翻译的目的是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
2. 忠实性原则(Fidelity Rule):忠实性原则指的是在翻译过程中,译文应该忠实于原文。
也就是说,译文应该尽可能地与原文保持一致,包括原文的语义、风格和语气等方面。
这个原则是目的论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强调了翻译的目的是为了把原文的信息忠实地传递给读者。
3. 目的性原则(Communicative Rule):目的性原则指的是在翻译过程中,译文应该符合读者的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
也就是说,译文应该根据读者的需求和习惯进行适当的调整,使得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译文。
这个原则是目的论中最具灵活性的原则,它强调了翻译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与读者进行交流和沟通。
这三个原则是目的论中的核心内容,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补充,构成了翻译的基本准则。
在翻译过程中,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这些原则,以达到更好的翻译效果。
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看政治类文本的翻译
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看政治类文本的翻译翻译是不同语言和文化之间的桥梁,政治类文本的翻译更是需要精准、准确地传达原文的意思和信息。
为了更好地完成政治类文本的翻译工作,我们可以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来进行分析和思考,以便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原文的意思和完成翻译任务。
翻译目的论是指在翻译过程中,翻译的目的和原文的目的是一致的。
在翻译政治类文本时,我们可以根据翻译目的论的三原则来进行翻译,以确保翻译的准确性和流畅性。
第一原则是信实原则,即要确保翻译的准确性和忠实性。
在翻译政治类文本时,我们需要尽量保持原文的语义和结构,避免添加或删除原文中的信息,以确保翻译的信实性。
政治类文本通常涉及到重要的政策、法律和条约等内容,因此翻译的准确性尤为重要。
在翻译过程中,我们需要注重每一个词语和句子的准确表达,确保翻译的内容和原文的内容一致。
第二原则是流畅原则,即要确保翻译的通顺和流畅。
政治类文本通常包含大量的专业术语和复杂句式,因此在翻译时需要注重语言的通顺和连贯性。
我们需要根据原文的语言风格和结构特点,灵活运用目标语言的表达方式,使翻译的内容通顺易懂,不失原文的语言特色。
还需要注意使用恰当的翻译方法和技巧,避免出现翻译过度生硬或过于复杂的问题,确保翻译的流畅性。
第三原则是功能原则,即要确保翻译的实用性和适用性。
政治类文本通常具有一定的目的和用途,我们在翻译时需要根据读者的需求和背景,选择合适的翻译方式和表达方式,使翻译的内容更加贴合实际应用和阅读需求。
在翻译政治类文本时,我们需要考虑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制度和文化背景,充分考虑读者的接受能力和理解程度,确保翻译的内容能够被广泛理解和接受。
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来看,政治类文本的翻译需要注重准确性、流畅性和适用性,以确保翻译的效果和质量。
在实际翻译过程中,我们需要结合原文的特点和要求,综合考虑翻译的目的和读者的需求,采用科学合理的翻译方法和策略,不断提高翻译水平,为政治类文本的翻译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翻译目的论三原则
翻译目的论三原则费米的目的论突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性,成为功能翻译学派的核心理论之一。
根据目的论的观点,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系不应是等价翻译理论所强调的原始文本和功能,而应是目标文本在目标文化环境中应实现的一种或几种交流功能,即,第一个原则应该是在目标文化中实现目标文本的预期功能。
因此,译者应以以下为目的对原文进行分析:根据“性”的原则,根据各种背景因素选择最佳的治疗方法。
翻译的目的论包括三项原则:目的论,连贯和忠实。
目的定律是翻译过程中的第一定律,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忠诚定律服从于一致性定律和目的定律。
根据目的论,翻译的第一原则是目的论,在所有翻译中都应遵循目的论,其次是连贯和忠实。
一,目的定律翻译的目的论认为,目的性原则是翻译的第一原则。
在翻译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目标文本在目标文化中的交流目的。
目的性原则要求翻译过程应基于以下事实:目标文本在目标文化中达到其预期的功能,而翻译仅是基于源文本的翻译行为。
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翻译人员不再以原文及其功能为标准,而是注重在目标文化环境中要实现的一种或几种交际功能。
目的原则是决定翻译过程的基本原则。
二,连贯原则翻译必须在语言中保持连贯性,换句话说,对于目标语言的交流环境和知识背景,接受者必须能够理解翻译。
也就是说,“翻译必须是接受者可以理解的,并且在目标语言的交流环境和文化中是有意义的”。
三,忠诚原则在目的论中,忠实原则仅意味着源文本和目标文本之间应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并且不要求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在内容上是逐字的。
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和翻译的目的。
Nord表示,“只要可以实现翻译文本的预期功能,翻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使翻译文本的语言特征与原始文本保持一致。
”四,三定律的关系一致性法和忠实法从属于目的法。
如果目的原则要求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具有不同的功能,则忠实原则不适用。
如果目的原则要求翻译与舌内连贯性不一致并且不一致,则连贯性原则不适用。
因此,语言间连贯性仅次于语言内连贯性,这两个连贯性原则从属于目标原则。
翻译目的论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
翻译目的论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由德国翻译理论家Vermeer 和Reiss 创立于20 世纪80 年代。
翻译目的论有三个基本准则:目的准则、连贯准则和忠实准则。
目的准则指翻译应能在译语情境文化中,按译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决定翻译过程的根本准则是整个翻译活动的目的;而“目的”一词常指译文文本所要达到的交际目的。
连贯准则是指译文必须考虑接受者的背景知识和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做到语义连贯,以便译文接受者能够理解其义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
忠实准则是指原文和译文中应该存在某种对应关系,并不要求原文和译文在内容上一字不差。
(Nord,2001:32-33)。
这三条准则的关系是:忠实准则服从于连贯准则,而这二者服从于目的准则。
翻译目的论有三个重要原则:目的性原则,连贯性原则与忠实性原则。
其中,目的性原则是翻译目的论的首要原则。
目的性原则认为,翻译过程中,译者应该考虑到译文接受者的文化背景,译文期待以及译文的交际目的。
因此,翻译目的决定着翻译策略及翻译手段。
连贯性原则要求译文应该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译文应该与译文读者的交际情景及文化背景相一致,使译文读者对翻译结果容易接受和理解。
忠实原则要求译文应忠实于原文, 要充分表达原文的意义,但忠实原则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对等原则”,忠实原则反对严格按照原文进行翻译,而是认为翻译效果可以优于原文。
关于翻译,翻译理论家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观点。
在中国,最流行的理论是严复提出的“信、达、雅”,而在西方国家,最流行的是“等值、等效、功能对等”,这些观点是相互影响和补充的。
虽然翻译有不同的侧重点,但都主张翻译必须表达原文的内涵,忠实于原文的风格。
所谓忠实表达原文的意义,是指忠实地表达原文的字面意义、形象意义和隐含意义。
但不是说原文中所有的表达都同时具有这三种意义。
也许有的只有字面意义,但没有形象意义;而有些可能有字面意义和形象意义,但缺乏隐含意义。
文化的差异在翻译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矛盾,这时,字面意义和形象意义就必须服从其寓意。
浅析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及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
浅析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及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浅析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及其在翻译实践中的应用摘要: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产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德国,自诞生以来发展迅速,给翻译研究领域开辟了新的视角,它改变了过去的功能主义对等理论主导翻译实践的状况,开启了将翻译目的作为翻译过程主导原则的新时代。
功能主义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是翻译的目的论:即翻译是有一定目的性的跨文化的人类交际行为。
翻译的目的论包括目的性原则、连贯性原则和忠实性原则三个原则,其对各个领域的翻译实践都产生很大影响。
关键词: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目的性原则;忠实性原则;连贯性原则一、引言在这个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当今社会,翻译作为一项跨文化的活动,变得越来越频繁。
那么,翻译是什么呢?——美国语言学会主席尤金·奈达说:“所谓翻译,是指从语义到文体(风格)在译语中用最贴切而又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文的信息”。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难免遇到“如何翻译”的现实问题。
翻译实践的过程和译文证明,仅依靠单一的翻译标准和方法很难完全解决翻译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那么就需要翻译理论作为支撑来进行翻译。
因此本文主要介绍翻译过程应用到的翻译理论—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理论的目的论,并选择了日本文学作品《在城崎》作为翻译的文本,来解读翻译的目的论的三个原则。
二、翻译目的论(一)翻译目的论的产生翻译目的论的创始人是德国学者卡塔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她在1971年发表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度》中第一次提出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
提出不同文本的翻译原则和评价标准,为翻译目的论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赖斯的学生汉斯·弗米尔对该理论进行了深度研究,为其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汉斯从新的视角对该理论进行阐释,他认为翻译同其他人类活动一样,翻译也具有目的性。
他还指出“任何形式的翻译行为,包括翻译本身,都可以看做是一种行为。
而任何行为都有一个目标或目的。
”(二)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内容翻译目的论是费米尔在1978年发表的《普通翻译理论框架》一书中提出的。
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看政治类文本的翻译
从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看政治类文本的翻译在翻译领域中,翻译目的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它指导着翻译工作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具体操作。
而在政治类文本的翻译中,翻译目的论的三大原则更是至关重要,它们分别是忠实原则、信达原则和效益原则。
本文将从这三个原则出发,探讨政治类文本的翻译策略和方法,希望能为翻译工作者在这一领域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我们来看看忠实原则。
忠实原则是指翻译应该忠实于原文,尽可能地保持原文的意思和风格。
在政治类文本的翻译中,忠实原则显得格外重要,因为政治文本往往涉及到国家利益、外交关系等重大问题,因此翻译工作者在翻译时必须尽可能地忠实于原文,避免对原文进行太多的添加、删除或改动,以免产生歧义或引起误解。
在实际操作中,翻译工作者可以采取一些策略来贯彻忠实原则。
需要对原文进行深入的理解和分析,把握原文的核心内容和表达方式。
要使用准确、恰当的词语和表达方式来翻译原文,尽可能地保持原文的风格和特色。
在遇到一些特殊用语或习惯表达时,可以适当添加注释或注解,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的意思。
我们来谈谈信达原则。
信达原则是指翻译应该使译文在语言和文化上接近读者,让读者能够准确地理解原文的意思。
在政治类文本的翻译中,信达原则同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为政治文本往往涉及到国际事务、外交政策等议题,翻译工作者需要根据不同的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合理地选择词语和表达方式,以确保译文能够准确、清晰地传达原文的信息。
为了贯彻信达原则,翻译工作者可以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
需要了解目标读者的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有针对性地进行翻译,避免使用目标语言中的一些专有名词或习惯用语,以免造成读者的困惑或误解。
要注意保持译文的通顺和连贯性,避免使用过于生僻或难懂的词语和句式。
要注重在翻译过程中保持原文的逻辑结构和表达方式,让读者能够准确地理解原文的意思。
为了贯彻效益原则,翻译工作者可以采取一些具体的策略。
需要充分了解读者的需求和使用环境,有针对性地进行翻译,选择适当的词语和表达方式。
目的论三原则
目的论三原则目的论的三个原则:1.在当今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社会中,作为一种跨文化活动的翻译变得越来越频繁。
那么什么是翻译?-美国语言学会主席尤金·奈达(Eugene Nida)表示:“所谓的翻译是指从语义到样式(样式),以最适当,最自然的方式在目标语言中复制原始信息。
在翻译过程中,翻译人员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如何翻译”的实际问题,翻译实践和翻译过程证明,仅靠单一的翻译标准和方法很难完全解决翻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由于需要翻译理论来支持翻译,因此,本文主要介绍德国功能主义的目的论,将其应用到翻译过程中,并选择日本文学作品《zaizaki》作为翻译文本来解释翻译的三项原则。
目的论2,目的翻译论(1)目的论翻译理论的出现(目的论)是根据斯科普斯理论。
德国学者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在她的书中首次提出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该书于1971年出版。
理论。
赖斯的学生汉斯·维米尔(Hans Vermeer)为该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汉斯从一个新的角度解释了这一理论。
他认为翻译和其他人类活动一样也有目的。
他还指出:“翻译的任何形式,包括翻译本身,都可以看作是一种行为。
任何行为都有目的或目的。
”(2)费米在他的著作中提出了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内容。
该书于1978年出版,是翻译理论的总体框架。
他着重指出,目的论,连贯性规则和忠实性规则是目的论中的三个原则。
目的原则是核心原则,这意味着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全过程。
翻译的目的也是翻译的要求,包括目的,时间,地点,情况,交流媒体和目标文本的功能。
(1)连贯性原则是指舌内连贯性。
在连贯性的指导下,它帮助翻译人员选择翻译策略以实现翻译的连贯性。
翻译在目标文化中具有实际意义,目标接收者必须能够理解翻译。
忠实原则意味着翻译的目的和译者对原著的理解决定了翻译与原著之间的相似性,翻译与原著之间应存在语言上的连贯性。
在此原则下,忠实程度和形式由翻译者对原始文本的理解以及翻译的目的而定,翻译的目的可能会随目的的不同而变化。
目的论三原则
目的论三原则目的论的三个原则是指目的规则,连贯性规则和忠诚原则。
“目的”一词通常用于指翻译的目的,“目的”一词来自希腊语目的“目的”。
除了目的语外,威猛(Vermeer)还使用相关的词,例如“目标”,“意图”和“功能”。
为了避免概念上的混乱,Nord 提出了意图和功能之间的基本区别:“意图”是从发送者的角度定义的,而“功能”是指文本功能,它由期望,需求,已知知识确定和接收器的环境条件。
在威猛(Vermeer)的目的论中,决定翻译目的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听众-目标接收者,他们具有自己的文化背景知识,对翻译和沟通需求的期望。
每种翻译都指向特定的受众,因此翻译是针对特定目的和目标受众在特定语言环境中产生的一种话语。
威猛(Vermeer)认为,原文只是为目标受众提供部分或全部信息的来源。
可以看出,目的论中的原文地位明显低于等价论中的地位。
根据目的论,在所有翻译活动中应遵循的第一个原则是“目的论”,也就是说,翻译应以目标语言接受者所期望的方式在目标语言环境和文化中起作用。
翻译行为的目的决定了翻译行为的全过程,即决定结果的方法。
但是,翻译活动可以有多种目的,可以进一步分为三类:(1)译者的基本目的(例如谋生);(2)翻译的交流目的(例如启发读者);(3)通过使用特殊的翻译手段来实现的目的(例如,为了解释语言的语法结构的特殊特征,采用根据其结构的直译)。
然而,通常,“目的”是指目标文本的交流目的,即“目标语言在社会文化环境中目标文本对目标读者的交流功能”。
(Venuti:2001)因此,翻译人员应在给定的翻译语境中明确其特定目的,并根据该目的决定采用哪种翻译方法,包括文字翻译,自由翻译或两者之间。
连贯原则连贯性规则意味着目标文本必须符合内部文本一致性的标准,即目标文本是可读且可接受的,这可以使接收者在目标语言文化和目标所处的交际环境中理解并理解使用文字。
忠实原则保真度规则意味着源文本和目标文本之间应存在文本间的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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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目的论三原则包括:目的原则、连贯性原则、忠实性原则。
(一)目的原则
目的论认为,所有翻译活动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则”,即翻译应能在译入语情境和文化中,按译入语接受者期待的方式发生作用。
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
但翻译活动可以有多个目的,这些目的进一步划分为三类:(1)译者的基本目的(如谋生);(2)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3)使用某种特殊的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的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式)。
但是,通常情况下,“目的”指的是译文的交际目的,即“译文在译入语社会文化语境中对译入语读者产生的交际功能”。
(Venuti:2001)因此,译者应在给定的翻译语境中明确其特定目的,并根据这一目的来决定采用何种翻译方法—直译、意译或介于两者之间。
(二)连贯性原则
连贯性(coherence rule)指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具有可读性和可接受性,能够使接受者理解并在译入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语境中有意义。
(三)忠实性原则
忠实性原则(fidelity rule)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
这相当于其他翻译理论所谓的忠实于原文,但与原文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取决于译文的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
总之,这三大原则构成了翻译目的论的基本原则,但是连贯性原则、忠实性原则必须服从于目的原则,这是目的论的首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