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17•【字号】鄂政办发〔2017〕73号•【施行日期】2017.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7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精神,鼓励和推动更多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创业创新重点领域(一)着力建设“三区三园一体”。
将推进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加快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创业创新园、田园综合体(简称“三区三园一体”)以及乡村休闲旅游示范园、农产品电商示范园、“农字号”产城融合示范镇。
引导返乡下乡人员主动对接“三区三园一体”,积极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着力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发展生态、循环、绿色、高效农业;发展农产品烘干、贮藏、保鲜、分拣、分级、包装、营销等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延伸农业产业链,促进提质增效增收。
(二)积极拓展农业多功能和新业态。
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村电商、全域旅游、特色小镇和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业,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创新发展。
根据返乡下乡人员特长,结合当地的农业、森林生态、自然保护区、湿地等资源和条件,支持发展农家乐、采摘园和休闲农庄等,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产品和服务档次。
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开展网上创业。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26•【字号】自府办函〔2022〕61号•【施行日期】2022.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自府办函〔2022〕6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6日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已有政策和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措施。
一、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一)支持特定人群购房。
对我市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居民、军人、退役军人、教师、医护工作人员、社区基层工作者、客货运驾驶员、环卫工人、产业工人、物业从业人员、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自由职业者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对来我市购买中心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省外和市外群体,在享受前有购房补贴基础上,分别再给予每套商品住房20000元和10000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
(二)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
推动居民住房需求向改善性住房需求迭代更新,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并在住房按揭贷款、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
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
1. 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健全返乡创业的政策体系,包括优惠税收、创业补贴、创业贷款等多种形式的支持政策,提供更加便利的创业环境。
2. 提供创业培训和指导:通过开展创业培训班、创业指导等方式,帮助返乡创业者提升创业技能和管理能力,提供创业咨询和指导服务,降低创业风险,并提供成功案例供借鉴。
3. 建立创业平台和孵化器:提供返乡创业者创业的场所、设施和服务,建立创业孵化器、人才引进平台等,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技术支持、资金支持等一揽子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创业中的问题。
4. 鼓励农村市场化经营: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引导农民从传统农业转向农村电商、农村旅游、农村金融等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提供就业机会和创业机会,激发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5.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互联网等基础设施,为返乡创业者提供便捷、可靠的基础设施支持,降低创业成本。
6. 加强金融支持:建立健全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体系,为返乡创业者提供融资支持,包括贷款、担保、风险投资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支持,降低创业者融资难度,推动农村振兴。
7. 加强科技创新支持:鼓励返乡创业者进行科技创新,引导农村发展高科技农业、农业机械化、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提供科技人才、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支持,推动乡村发展和振兴。
8. 加强土地流转和产权保护:通过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使农村土地更加市场化和流动化,吸引更多返乡创业者进入农村市场,同时加强土地产权保护,保障农民创业者的权益,激发创业动力。
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帮助返乡创业者解决创业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促进乡村振兴的进程。
12.24申论--公务员考试
农村孩子考上大学常被视为“跳出农门”, 如今,不少农家子弟大学生毕业后又回归桑梓, 成为“新农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野 猪养殖项目,涌起创业的激情。再三考虑后,他 辞职回乡创业,办起了野猪养殖场。回乡当“猪 倌”的想法让他的亲朋好友很不理解,他凭着自 己的努力,慢慢把养猪场的工作带入正轨。目前 野猪养殖投入的资金已经全部回收了,一年下来 的纯收入约十几万元,未来他将逐步扩大养殖规 模,拓展销售渠道,创出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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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下基层的价值究竞有多大?”对这一问 题有人以医学博士为例算了一笔账:如果他在大 医院上班,每个月可创造经济价值数十万元以上 ,每年还可以研究一至两个课题,这样算下来, 博士到基层挂职1年,损失很大。
博士服务团成员邓外凯博士的回答:“群众 最需要的地方是最好的舞台,群众满意就是最大 的价值。到基层锻炼,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东 西,特别是一线医生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更是深深感染了我,这段经历是我人生中最宝贵 的财富。”
随着现代城市的扩张,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环境恶 化、资源短缺等城市病大量爆发,城市居民回归自然、回 归乡土的愿望日益强烈,“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城 市更向往”正成为重新发现乡村价值的突破点。扎根基层 的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才、前往基层就业工作的大专院校 毕业生、前往基层党政部门挂职任职的公务员、自主创业 的青年梦想家、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返乡定居的新乡贤新 农人等,都活跃在基层大舞台上。
垃圾清理费就取消他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资 格,这一规定引起很多村民的质疑。对此, 村干部表示这是为了督促村民交费支持环境 卫生工作,不会真的借此取消村民享受的政 府优惠政策,但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这样的 做法都不应该出现在村规中,毕竟这种带有 “要挟性”的村规会伤了村民的心。
2020年9月26日四川省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题参考解析
2020年9月26日四川省直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考试时间:9:00-12:00,共计3小时一、案例分析题(共1题,20分)第一题材料1: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支持返乡创业就业“五大行动计划”,推出15条鼓励返乡创业扶持政策。
在北京、上海、深圳建立了在外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综合党委,先后在北京、深圳召开政策项目宣传推介会。
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工程”,搭建政策项目对接平台,向在长三角地区务工人员宣传推介成都营商环境、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乡村振兴和社区发展治理项目等情况,慰问在沪务工人员代表,传递家乡党委、政府的关怀支持和家乡人民的亲情牵挂,引导成都市在长三角地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奉献家乡,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提供人才支撑。
聚餐“情系家乡·蓉创未来”——在沪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政策项目宣传推介会在上海举行。
在上海举办“情系家乡·蓉创未来”宣传推介会既是一个政策宣讲会,也是一个返乡创业的动员会,诚意满满、干货十足,必将鼓励和引领广大川籍在沪农民工返回家乡干事创业,开启事业新篇章。
材料2:J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为指导,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要求和“五个一”工作布局,初步探索形成了农村双创“六个一”的典型模式,掀起了农村双创新热潮。
注重超前谋划,在过去农民工大量外出之初,我们就敏锐地意识到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在完成原始积累、学成技术业务、达到一定年龄后,极有可能回乡进行二次创业就业,其在外务工所获得的资金、技术、人脉必将成为加快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为此我们一方面顺应群众和市场需求,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好全县的劳务输出;另一方面及早谋划返乡创业就业的区域和产业,并根据不同的地形地貌和市场对人才、资金、资源等要素的配置能力,以市场为主导、“双创”人员为主体,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于1998年在竹篙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农民工回乡创业园,之后为有序引导和做强做优全县的“双创”经济,“4+N”都市现代农业在各空间的布局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双创”街区、走廊、园区、村落、山区、道沟,奠定了“六个一”双创模式的基础。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最新)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1号)精神,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工商企业主和农村能人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注入新活力、促进新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一)突出重点领域。
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繁荣农村经济。
围绕粮食、糖料蔗、水果、蔬菜、茶、食用菌、畜禽、水产、富硒农业、休闲农(渔)业、有机循环农业、林业等产业,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渔业养殖、捕捞等特色产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扶贫产业。
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农村绿化美化、农村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科技型、文化型、功能型、生态型、服务型创意农业等其他新产业新业态。
(二)丰富创业创新方式。
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支持全市、县(区)在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升级过程中,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带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通过聘用管理技术人才组建创业团队,与其他经营主体合作组建现代企业、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共同开辟创业空间。
通过发展农村电商平台,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农村电子商务开展网上创业。
通过发展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培育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17•【字号】苏政办发〔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2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一)突出重点领域。
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繁荣农村经济。
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定制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烘干、贮藏、保鲜、净化、分等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加工业,农资配送、耕地修复治理、病虫害防治、农田托管、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农村绿化美化、农村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科技型、文化型、功能型、生态型、服务型创意农业等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二)丰富创业创新方式。
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畜禽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通过聘用管理技术人才组建创业团队,与其他经营主体合作组建现代企业、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加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打造高水平星创天地,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精准服务。
返乡人员在X就业创业实施细则
返乡人员在X就业创业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大返乡创业支持力度,推动返乡创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各类返乡人员更好在X就业创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返乡人员是指:(1)在外地就业、创业、就学等达6个月及以上,返回原户籍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中心城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范围)的人员;(2)退役军人。
第三条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第四条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按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1倍确定贴息贷款额度(上限为300万元)。
第五条各类5年内返乡创业人员,在X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且在省内未享受过此项补贴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第六条返乡人员在我市首次开办农村电商村级服务站,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2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电商创业补贴。
第七条返乡人员在我市首次创办企业(含农村合作社),并取得
营业执照的项目,经评审可给予2-20万元的资金扶持。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最新)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1号)精神,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工商企业主和农村能人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注入新活力、促进新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一)突出重点领域。
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繁荣农村经济。
围绕粮食、糖料蔗、水果、蔬菜、茶、食用菌、畜禽、水产、富硒农业、休闲农(渔)业、有机循环农业、林业等产业,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渔业养殖、捕捞等特色产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在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扶贫产业。
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农村绿化美化、农村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科技型、文化型、功能型、生态型、服务型创意农业等其他新产业新业态。
(二)丰富创业创新方式。
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支持全市、县(区)在承接产业转移、推进产业升级过程中,大力发展相关配套产业,带动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通过聘用管理技术人才组建创业团队,与其他经营主体合作组建现代企业、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共同开辟创业空间。
通过发展农村电商平台,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农村电子商务开展网上创业。
通过发展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培育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0•【字号】自府办发〔2017〕61号•【施行日期】2017.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自府办发〔2017〕6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32号)精神,鼓励和支持我市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引导(一)突出创业创新领域。
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瞄准市场需求,科学规划种养业项目,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大力发展优质粮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蚕桑等特色产业,引导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特色小家禽、水产业。
推动农产品加工提档升级,鼓励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开展产地清洗、筛选、分级、烘干、储藏、包装、贴牌等商品化处理。
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通过产业链纵向和横向延伸,拉长农业价值链。
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和乡村旅游、林业生态旅游、传统手工艺、农业科普基地(农业陈列室)、养生养老、森林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打造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森林公园、森林(花卉)专类公园、休闲农庄、休闲农业专业村、以文化为主的特色风情小镇等。
(责任单位:市农牧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等)(二)搭建创业创新平台。
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以及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试点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公益性孵化园区(基地),培育打造命名一批布局合理、种养结合、粮经复合、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要素聚集、保障有力的省、市级示范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向园区集中。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20•【字号】自府发〔2017〕26号•【施行日期】2017.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府发〔2017〕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现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贡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0日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办法》(川府发〔2017〕47号)精神,激发重点群体创新创业活力,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城乡居民整体增收,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就业收入分配政策,到2020年,全市城镇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劳动生产率逐步提高,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居民收入增长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高于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逐步提高,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一)技能人才激励计划。
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
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级设置规定,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
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术工人薪酬水平,对取得国家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受聘于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技能劳动者,可比照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给予相应福利待遇。
加大对技能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力度,探索建立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和企业首席技师制度,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项目工资,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17•【字号】川办发〔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3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精神,鼓励和支持我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一)突出创业创新领域。
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瞄准市场需求,科学规划种养业项目,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大力发展优质粮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蚕桑等特色产业,引导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特色小家禽、水产业。
推动农产品加工提档升级,鼓励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开展产地清洗、筛选、分级、烘干、储藏、包装、贴牌等商品化处理。
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通过产业链纵向和横向延伸,提升农业价值链。
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和乡村旅游、林业生态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农业博物馆、养生养老、森林康养、中央厨房,支持打造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森林公园、森林(花卉)专类公园、休闲农庄、休闲农业专业村、以文化为主的特色风情小镇等。
(农业厅、省旅游发展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林业厅等负责)(二)搭建创业创新平台。
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以及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试点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公益性孵化园区(基地),培育打造命名一批布局合理、种养结合、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要素聚集、保障有力的省级示范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向园区集中。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7•【字号】泸市府办函[2017]209号•【施行日期】2017.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办函[2017]20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加快我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有效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3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鼓励和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突出工作重点(一)明确创业创新重点领域。
以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为核心,以绿色发展为前提,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绿色蔬菜、特色经作、高效林竹、精品果业、现代养殖等优势农业产业,促进粮经饲统筹、农牧渔结合。
加强引导创业创新人员投身休闲农业,促进农旅融合发展,打造以观光农业、采摘农业、农事体验、生态休闲、自然景观、农耕文化为主的休闲农业产品;发展烘干、贮藏、保鲜、净化、分等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加工业,建立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推进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支持创业创新人员加快农资配送、耕地修复治理、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农业服务业建设;支持建设农村特色电商产业基地、创业园,发展特色电商小镇和电商示范村,完善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体系,努力实现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外侨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文体广局、市林业局)(二)优化创业创新发展环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20•【字号】黑政办规〔2017〕59号•【施行日期】2017.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7〕59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精神,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扶持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本乡农民与返乡下乡人员享受同等政策),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一)突出重点领域。
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根据市场需求和当地资源禀赋,利用新理念、新技术和新渠道,开发农业农村资源,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繁荣农村经济。
1.种植业。
坚持适度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种植,重点向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有机标准和欧盟有机认证标准方向转型发展。
重点是鸭稻、鱼稻、蟹稻等口感好的高品质水稻,食用、饲用高蛋白大豆和高油大豆,鲜食玉米和饲料玉米,优质强筋小麦,脱毒马铃薯种薯、菜用薯、主食加工薯等优质马铃薯商品薯,高品质杂粮杂豆、瓜果菜、食用菌,紫花苜蓿、饲料桑树、优质北药等。
(省农委、农垦总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厅、森工总局等部门负责)2.养殖业。
大力发展畜禽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推广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标准养殖。
重点围绕发展高品质乳制品、畜产品、水产品开展创业。
特别是粮食过腹转化发展生态绿色养殖,乳、绒、肉用羊、草食禽类、高品质食用禽类养殖,名特优水产养殖、蚕蜂繁育养殖,林蛙、狐狸等特色养殖。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自府办函〔2017〕127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自府办函〔2017〕1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为激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到贫困区域参与脱贫攻坚,促进贫困区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如期完成市委市政府“两年集中攻坚,三年查漏补缺、巩固提升”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商资本)带动脱贫攻坚的意见》(川办函〔2016〕199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支持龙头企业带动脱贫攻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按照“政府引导、村企合作、义利兼顾、精准脱贫”原则,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到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区域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投资兴办企业,建设产业基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省级及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至少帮扶3个以上的贫困村,每年结对帮扶3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市级龙头企业至少帮扶2个以上的贫困村,每年结对帮扶2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县级龙头企业至少帮扶1个以上的贫困村,每年结对帮扶10户以上贫困户脱贫。
到2017年底,确保实现全市每个贫困村均有1家以上的龙头企业结对帮扶,将70%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吸附在产业链上。
二、加大财税扶持(一)用活市级扶贫开发基金。
按照市级扶贫开发基金在农业产业建设方面的重点投向要求,允许龙头企业申请使用扶贫开发基金,在贫困村发展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产业。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贯彻实施意见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贯彻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8•【字号】自人社发〔2021〕30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贯彻实施意见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高新区相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切实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稳定外出务工规模(一)推进转移输出。
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外出务工提供便利出行服务。
加大劳务输出支持力度,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组织脱贫人口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脱贫人口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区(县)以外就业的,给予4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由区(县)结合实际适当安排一次性铁路、公路和水运(路)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二)促进稳定就业。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自府办发〔2017〕75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正文:----------------------------------------------------------------------------------------------------------------------------------------------------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自府办发〔2017〕7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7〕55号)精神,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以创新组织管理为主线,搭建服务平台,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扶持政策,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建成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带动农户占农户总数60%以上;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占总数4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3%以上;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25%以上。
二、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三)广泛培育家庭农场。
鼓励和支持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
开展各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示范场,引领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力争到2020年,全市家庭农场数量达到4000家,分别培育省级、市级、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50家、200家、500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刺激消费促进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自府办发〔2020〕12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刺激消费促进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正文:----------------------------------------------------------------------------------------------------------------------------------------------------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刺激消费促进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自贡市刺激消费促进发展十条措施》已经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7日自贡市刺激消费促进发展十条措施为有效应对疫情对消费的影响,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提升消费水平,培育催生新消费模式,促进消费提档升级,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企业扩大规模。
支持非法人单位设立统一结算的法人单位并纳入国家统计体系;对我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2020年销售额(或营业额)同比增长10%以上,且销售额(或营业额)排名全市前10位的,每户奖励5万元;对规模以上家政企业,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以上的,每户奖励1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二、支持举办促销活动。
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覆盖购物、旅游、美食、文化等领域的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大型商场、商业特色街区开展场外展示促销和户外促销宣传活动;支持在疫情结束后适时举办大众化、特色化的盐帮美食文化节会,盐帮味及名优特新商品展、汽车展及农超、农贸、产销对接等活动。
对以上经批准后举办,参与企业达到50户以上,且持续时间5天以上的大型户外促销活动,每次补贴1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三、鼓励企业拓展市场。
支持企业参加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惠民购物全川行”“川货全国行”等市场拓展活动,对企业参展期间实际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托运费实行定额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省外活动4000元/户,省内活动1000元/户);支持旅行社、景区(点)等在疫情结束后开展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积极稳固和拓展客源市场,对其在高铁、高速公路、机场、重点商业广场等场所投放户外广告牌,或在中央、省级电视台进行广告宣传的,给予不超过广告宣传费用50%的资金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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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自府办发[2017]61号
【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7.20
【实施日期】2017.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
实施意见
(自府办发〔2017〕6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32号)精神,鼓励和支持我市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引导
(一)突出创业创新领域。
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瞄准市场需
求,科学规划种养业项目,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大力发展优质粮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蚕桑等特色产业,引导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特色小家禽、水产业。
推动农产品加工提档升级,鼓励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开展产地清洗、筛选、分级、烘干、储藏、包装、贴牌等商品化处理。
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通过产业链纵向和横向延伸,拉长农业价值链。
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和乡村旅游、林业生态旅游、传统手工艺、农业科普基地(农业陈列室)、养生养老、森林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打造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森林公园、森林(花卉)专类公园、休闲农庄、休闲农业专业村、以文化为主的特色风情小镇等。
(责任单位:市农牧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等)
(二)搭建创业创新平台。
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以及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试点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公益性孵化园区(基地),培育打造命名一批布局合理、种养结合、粮经复合、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要素聚集、保障有力的省、市级示范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向园区集中。
鼓励产业园区、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器等开辟专门区域,为返乡下乡人员提供创业创新空间。
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资配送、病虫害统防统治、生产托管服务、代耕代种、农机作业服务、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多元有偿服务。
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与现代农业结合,建立新型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促进智慧农业、精准农业发展。
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电商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结合。
(责任单位:市农牧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团市委等)(三)培育创业创新主体。
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农民企业家、大中专毕业生、未计划
安置军人(含军官、士官、士兵)、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青年、妇女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长,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与实力强的精深加工企业联合与合作,组建行业组织或联盟。
针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家庭农场,达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后,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的农民合作社申报、实施和承接财政支农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相关扶持政策向规范化、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倾斜,实行财政补助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鼓励返乡下乡人员采取直接投资或参股经营组建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企业,发展壮大农业企业。
鼓励农业企业吸纳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就业,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责任单位:市农牧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团市委、市妇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