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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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皖政办[2017]19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7.03.01
【实施日期】2017.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
实施意见
(皖政办〔2017〕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整合创业创新资源,构筑创业载体平台,开展示范引领和创业主体培育,构建创业创
新政策体系,全面激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热情,促进农村创业创新蔚然成风。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主体培育工程,每年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10万人次。到2020年,重点打造200个省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扶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20万人,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
二、突出发展重点
(一)明确支持群体。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销售渠道的返乡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农村知识青年,退役军人,有意愿、有能力下乡的城镇科技人员及其他人员。
(二)突出发展领域。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目标,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林下经济、庭院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烘干、贮藏、保鲜、分等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初加工和粮油、畜禽、果蔬、水产品、中药材、茶叶、林特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农资配送、耕地修复治理、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农村绿化美化、农村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森林旅游与康养、苗木花卉等其他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三)丰富创业创新方式。鼓励返乡下乡人员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返乡下乡人员组建创业团队,成立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通过发展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培育产权清晰、利益共享、机制灵活的创业创新共同体。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改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发展电商平台,开展网上创业。
(四)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以农牧(农林、农渔)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农业。实行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运作,实现产前、产中、产后高效衔接。运
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建立合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向特色小城镇和产业园区等集中,培育产业集群和产业融合先导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