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生申诉工作流程图
学工部(学生处)业务办理流程
学工部(学生处)业务办理流程一、心理咨询工作业务流程1.预约咨询学生可通过电话、邮箱、微信、微博等方式或当面预约咨询,说明简要情况,也可在咨询室开放时间直接跟老师进行约谈。
2.中心安排、回复确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预约进行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学生并确认信息。
3.初诊接待向来访学生说明心理咨询的时间、方式、性质、保密原则、来访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等,了解求助者的问题,咨询老师确定求助者的问题是否符合心理咨询的范围。
4.心理诊断通过谈话、观察、心理测验等方式,对求助学生的问题情况进行全面地了解,进行分析和判断。
一次咨询时间约为50分钟左右。
5.确定咨询方案咨询老师会和来访学生协商咨询目标、心理咨询的时间、周期等问题。
协商一致后,进入正式心理咨询阶段。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咨询活动就终止,也可以将求助学生进行转介。
6.实施咨询方案咨询老师采取认知矫正、行为疗法、心理分析等方法。
对学生开展咨询。
7.转介咨询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属于心理咨询范畴的问题,或者咨询老师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当及时转介。
8.结束咨询当完成心理咨询计划,达到预期效果时,或者求助学生不愿意继续进行咨询,咨询即告结束。
9.咨询效果评估咨询老师需对求助的咨询效果从多个角度进行评估,并做好记录。
10. 案例记录整理与保管对每次咨询的情况、整个咨询过程进行记录,并妥善管理好每一案例记录。
11. 追踪回访了解求助学生咨询结束后情况。
追踪调查应在咨询基本结束后的数月至一年间进行,回访的方式及时间须双方商定。
二、学生违纪处理业务流程、依据、时限按照《郑州航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三、申请补办早操卡业务流程、依据、时限按照《郑州航院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管理规定》:四、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业务流程图五、勤工助学岗位安排业务流程根据《郑州航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条例》:六、勤工助学酬金发放业务流程《郑州航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条例》:七、助学贷款申请办理业务流程、依据、时限依据河南省关于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贷款申请业务流程办理如下: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
学生申诉处理管理规定
学生申诉处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对学生处理行为的客观、公正、公平,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我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对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给予本人作出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申诉、作出申诉复查决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是学校受理学生申诉的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本规定的学生申诉;(二)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对申诉进行复查处理,并作出申诉复查决定;(四)对学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五)协助办理因不服申诉复查决定,申诉人向陕西省教育厅提出申诉的有关事项;(六)学校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学生申诉时,应当依据事实、相关规定和正当程序提出申诉。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履行学生申诉复查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学生申诉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依照本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一)被取消入学资格处理的;(二)被退学处理的;(三)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
第六条申诉人对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有异议,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在接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陕西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第二章申诉受理第七条学生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诉期限的,应在障碍因素消失后,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核查属实的,可视为申诉时限内提出,但作出复查结论的时间,相应以收到书面申诉书之日算起。
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含义和程序
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含义和程序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起的一套纠纷解决机制。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与公平意识。
学生申诉制度不仅可以帮助解决学生个别权益受损的问题,还可以起到规范学校管理的作用,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教育质量。
学生申诉制度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学生申诉的前期准备:学生在提起申诉之前,应当对自己的申诉事实进行调查和搜集证据,明确要申诉的问题以及应该采取的措施。
2. 学生提出申诉:学生向学校或学院提出申诉书,申诉书中应当详细陈述个人的权益受损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
申诉书应当尽量客观、实事求是,并对相关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引用。
3. 学校受理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办公室接收学生的申诉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诉事项是否属实,并核实学生提供的证据材料。
4. 学校组织调查: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可能邀请申诉方与被申诉方进行面对面的协商或听证。
5. 学校做出裁决:学校在调查取证并综合各方意见后,将作出相应的裁决。
裁决可能包括对学生权益的恢复、补偿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6. 学生申诉监督机构复核:学生在对学校的裁决不满意时,可以向学校设立的学生申诉监督机构提出复核请求。
此机构将对学生的复核请求进行独立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裁决决定。
7. 法律途径:如果学生对学校的最终裁决决定依然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和合法的解决途径。
学生申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公平解决学生的纠纷和申诉事项,保障学生的权益,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公平意识。
此外,学生申诉制度还可以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学校的治理能力和办学质量。
在具体实施学生申诉制度时,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参考内容:1. 确定申诉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明确学生可以提起申诉的事项和程序。
2. 设立专门的申诉办公室或组织学校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学生申诉事务的处理,并向学生提供申诉指导和法律咨询。
学生申诉制度修改通知模板
尊敬的各位学生: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完善学生申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学生申诉制度进行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学生申诉制度通知如下:一、学生申诉范围1. 对学校作出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纪律处分不服的;2. 对学校作出的考试成绩、学位评定、荣誉称号等有关学业事宜不服的;3. 对学校提供的住宿、餐饮、教学设施等后勤服务不服的;4. 对学校其他涉及学生权益的决定不服的。
二、学生申诉途径1. 学生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2. 学生可以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3. 学生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三、学生申诉程序1. 学生应在收到学校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2.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3. 学生对答复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答复;4. 学生对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答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60日内作出答复。
四、学生申诉所需材料1. 学生申诉申请书,书面陈述申诉理由和请求;2. 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3. 其他支持申诉的材料。
五、学生申诉注意事项1. 学生申诉应当基于本人真实情况提出,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2. 学生申诉期间,不停止学校决定的执行,但学校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暂停执行;3. 学生申诉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4. 学生申诉结束后,应当接受学校作出的决定,并对申诉结果保密。
六、申诉制度修改时间本申诉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申诉制度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学校名称)(通知发布日期)。
随县一中处理严重违纪学生工作流程图
部门 名称
单 节 位 点 政教处
流 程 名 称
处理严重违纪学生工作流程图
主管部门 有关人员
学校领导
学生撰写违纪事实, 回家一周或两周反省
开
年级组
认识,班主任认真填写违纪事实认定表
班主任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
讨论
政教处登记,家长带学生回家
始
研究
学生所在年级组复核违纪事实, 提出年级 组处理意见
政教处 过 研究 校长或分管 校长办公会 讨论研究报 校务会
政教处核实违纪事实 政教处将处理决定反省结束后送交通知
结
学生本人和家长
政 教
政教处接受学生申诉材料 学生及其家长到政教处接受教育及处分 决定 家长签字学生签字学校盖章
束
处
学校内师生申诉制度
学校内师生申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等法律、法规关于保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的规定,为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1、校内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职及退休的教师、职员、工人、学生。
2、校内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校长室及办公室、进修处、教研室、电教馆、教科室、学生处等相关职能机构。
二、申诉范围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师生合法权益的;2、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对有关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三、受理机构1、学校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校内申诉委员会也是学校处理校内教师和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由校长室、党支部,学校工会、学校团委、民进党派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
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师生员工申诉办公室,作为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师生员工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
3、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四、申诉程序1、申请。
申诉人可以书面提出申诉,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
(1)书面提出申请应当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并由申诉人签名。
2、审查受理.( 1)师生申诉办公室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 5 日内进行审查。
(2)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对不属于学校及其有关部门管辖范围的申诉事项,负责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及时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师生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作流程图
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
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一、引言在学校教育管理中,学生申诉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
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是学校管理者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以确保学生申诉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的内容与重要性。
二、定义学生申诉所谓学生申诉即指学生在认为权益受到侵害或受到不公正对待时,向学校或相关部门提起的一种诉求行为。
学生申诉可以包括对学术成绩、评奖评优、考试违规行为、学校设施等方面的申诉。
学生申诉的目的在于通过正当的程序解决问题,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三、学生申诉的重要性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有效实施对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学生申诉的存在使学生能够主动发声,提出自己的诉求和问题,为学校管理者提供了改进的机会。
其次,学生申诉的公正处理有助于维护学校的公信力和形象,增强学生对学校管理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最后,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的健全可促进学校内部治理和决策的透明与合理,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与管理水平。
四、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学生申诉处理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申诉的途径与程序。
即学生可以通过书面、口头或电子方式提出申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和处理。
二是申诉的对象与范围。
即明确学生可以向哪些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诉,申诉的范围包括涉及学生权益的各个方面。
三是申诉的处理方式与时限。
即学校管理者应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诉,并在合理的时限内进行处理、调查和决策。
四是申诉的结果与后续措施。
即学校应公布处理结果,并根据申诉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学生权益。
五、推进学生申诉制度的发展推进学生申诉制度的发展需要学校管理者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首先,学校管理者应加强对学生申诉制度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学生对申诉制度的了解和信任。
其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申诉处理部门或机构,为学生提供便捷的申诉渠道和咨询服务。
同时,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申诉处理人员的培训,以提升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处理能力。
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做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处理决定不服,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的申诉处理。
第四条学生坚持严肃、认真、诚实的原则提出申诉。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处理学生的申诉。
第五条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是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处理的专门机构。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相关学校领导、监察室主任、学校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保卫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学校法律顾问和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监察室。
第二章申诉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一)学生对学校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异议的;(二)学生对学校给予的退学处理有异议的;(三)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取消入学资格处理有异议的。
第七条学生应当在申诉期内提出申诉。
未在申诉期内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
(一)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的,应在接受处分或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二)在申诉的处理过程中,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经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同意,申诉人在申诉书上签属同意撤回意见后,可以撤回。
申诉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八条学生向学校申诉,可到所在学院填写申诉书,连同有关材料送交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
申诉人为未成年人的,可以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代理申诉。
第九条学生提交的申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号、所在学院、专业、年级、班级、宿舍,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二)申诉事实及理由;(三)申诉请求。
第十条申诉人除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递交申诉书外,应当同时向原处分或处理部门提交申诉书副本。
学生申诉处理管理规定
学生申诉处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对学生处理行为的客观、公正、公平,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我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学生,对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给予本人作出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申诉、作出申诉复查决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是学校受理学生申诉的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本规定的学生申诉;(二)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对申诉进行复查处理,并作出申诉复查决定;(四)对学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五)协助办理因不服申诉复查决定,申诉人向陕西省教育厅提出申诉的有关事项;(六)学校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学生申诉时,应当依据事实、相关规定和正当程序提出申诉。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履行学生申诉复查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学生申诉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依照本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一)被取消入学资格处理的;(二)被退学处理的;(三)因违法、违规、违纪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
第六条申诉人对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有异议,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在接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陕西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诉。
第二章申诉受理第七条学生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诉期限的,应在障碍因素消失后,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核查属实的,可视为申诉时限内提出,但作出复查结论的时间,相应以收到书面申诉书之日算起。
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工作规程
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工作规程XXX受理学生申诉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推进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对象:我校招收在校在籍学生。
第三条申诉范围:学生对学校做出的涉及本人在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不服,可以提出申诉。
第四条学生必须根据“诚实可信、有理有据”的原则提出申诉;学校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处理学生的申诉。
第五条依照本规程提起申诉的学生是申诉人。
作出处分(处理)决定的单位为被申诉人。
申诉人、被申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学生申诉。
第六条学校成立XXX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申诉人的申诉。
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为7人以上单数,设主任委员1人,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委员教导处、安全处、后勤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校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校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受理申诉事宜、审查学生申诉的形式。
办公室设在团队室。
学校各职能部门对申诉过程中的审核、调查工作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七条校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一)受理学生申诉;(二)对学生申诉的题目进行复查;(三)复查后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第八条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诉事项以下方面进行审查:(一)申诉人是否是认为学校的处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学生;(二)申诉书材料是否齐全;(三)是否有具体的申诉请求和事实、理由;(四)是否属于本规程规定的学生申诉范围;(五)是不是超出法定申诉时效。
第九条申诉处理程序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复查和作出决定或建议等环节组成,依次进行。
第二章申诉的提出第十条学生在接到处分(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处分(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视为无异议。
学生投诉在学校中的处理流程
学生投诉在学校中的处理流程1. 引言学生投诉在学校中的处理流程是确保学生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的重要机制。
本文将介绍学生投诉的定义、处理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2. 学生投诉的定义学生投诉是指学生对学校内部的某些问题或不公平待遇提出的正式申诉。
投诉可以涉及多个方面,例如教学质量、学校管理、师生关系等。
3. 学生投诉的处理流程学生投诉的处理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提交投诉学生应当书面提交投诉申请,包括具体的投诉事由、相关证据以及所希望的解决方案等。
投诉申请可以直接提交给学校行政部门或指定的投诉处理机构。
3.2 投诉受理学校行政部门或投诉处理机构收到学生投诉申请后,将进行投诉受理。
受理阶段主要包括核实投诉事实、收集相关证据以及确认投诉的适用范围等。
3.3 调查与取证在受理阶段确认投诉适用范围后,学校将进行调查与取证工作。
这包括采访相关当事人、收集证据材料、调阅相关记录等,以了解事实情况。
3.4 处理决策在调查与取证工作完成后,学校将进行处理决策。
学校会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等进行评估,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决策。
3.5 处理结果通知学校将向学生通知处理结果。
通知中应包含对投诉处理结果的解释,以及学生对处理结果的申诉途径。
3.6 结案与评估一旦处理结果通知完成,学生投诉案件将被结案。
学校还应对投诉案件进行评估,以改进学校内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4. 注意事项在学生投诉的处理流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学生投诉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投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学校应当保护学生投诉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学校应当及时、公正地处理学生投诉,并确保处理结果的公开透明;- 学生投诉的处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以上就是学生投诉在学校中的处理流程的简要介绍。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成绩申诉流程
成绩申诉流程一、申诉前准备在进行成绩申诉之前,我们需要做好一些准备工作,以确保申诉的顺利进行。
首先,我们应当仔细查看学校或教育机构相关的申诉政策和规定,了解申诉的条件、流程和时间限制。
其次,我们需要收集与成绩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例如考试试卷、作业报告、课程大纲等。
这些材料将提供给申诉委员会或相关部门,以支持我们的申诉理由。
二、申诉步骤1.书面申请成绩申诉通常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
我们可以准备一份申诉信,详细陈述申诉的原因、目的和要求。
在信中,我们要清晰地描述我们对成绩的异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明我们希望通过申诉获得什么样的结果,例如成绩的修改、重考机会等。
在写信时,我们要注意语言的客观、恳切,并尽量避免使用情绪化或攻击性的言辞。
2.申诉提交完成申诉信的准备后,我们需要将其提交给学校或教育机构的相关部门。
这可能是学院教务处、考试委员会或申诉委员会等。
申诉信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亲自递交的方式提交。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我们都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明,以便日后需要。
3.申诉审查一旦学校或教育机构收到我们的申诉信,申诉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查。
他们会对我们的成绩和申诉理由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核实,同时会请教相应的教师或考核人员提供意见。
在此过程中,我们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据或进行补充说明。
4.申诉结果一旦申诉审查完成,申诉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将给出最终的申诉结果。
如果我们的申诉被接受,学校或教育机构将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满足我们的要求。
这可能包括修改成绩、给予补考机会等。
如果申诉未被接受,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学校或教育机构的申诉上诉流程,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继续申诉。
三、申诉注意事项在进行成绩申诉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及时申诉:了解申诉的时间限制,并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以免错过申诉的机会。
2.准备充分:收集足够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我们的申诉理由,并在申诉信中清晰地阐述。
3.言辞委婉:在申诉信中使用客观、恳切的语言,避免情绪化或攻击性的言辞。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规范校内学生申诉处理程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华南理工大学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等涉及本人权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处理决定不服,向学校提出对该处理或决定进行复查的意见和诉求。
第四条学生坚持依法、严肃、诚实的原则提出申诉;学校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申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处理学生提出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申诉处理办公室,挂靠,负责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副主任一名,由挂靠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 1 -相关部门负责人、熟悉学生管理工作或法律的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成员一般应在9人以上,但不得有主管学生处分的职能部门的代表。
召开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时,主管学生处分的职能部门的代表可以列席,并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
第七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至少3/4以上委员参加,除申诉决议应由全体委员的2/3以上通过外,其他事项应由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以上通过。
委员应当亲自到会,不得委派或指派他人代理出席会议。
第八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处理申诉案件实行回避制度。
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与申诉案件有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由申诉处理委员会决定回避。
第三章申诉的提出与受理第九条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决定、公告之日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学生申诉与投诉管理办法
学生申诉与投诉管理办法近年来,学生申诉与投诉的案例时有发生,学校管理部门也逐渐意识到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性。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学生申诉的背景和原因出发,探讨学生申诉与投诉管理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管理办法。
一、背景与原因学生申诉与投诉的背景是多元的,其中有一些是学生在学校的学习与生活中遇到的不公平对待,例如成绩判定不准确、对待不公等。
还有一些是学生对老师、教育机构的不满,例如教学质量、态度等。
无论是哪一种原因,学生申诉与投诉都表达了学生对于公正与权益的追求。
二、管理的必要性管理学生申诉与投诉的必要性首先在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生申诉和投诉是学生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而管理则是学校管理部门为了保护学生的权益而采取的措施。
其次,有效的管理还可以促进学校的改进与进步。
通过及时解决学生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可以提升学校的声誉和竞争力。
三、管理的原则学生申诉与投诉管理应遵循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
公正是指在处理申诉与投诉时,要坚持客观、公平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
透明是指在整个过程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生公示处理结果,并向学生解释原因。
高效则是指学校要尽快处理学生的申诉与投诉,避免学生长时间处于不公平的状态中。
四、信息收集与处理要建立有效的学生申诉与投诉管理办法,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与处理机制。
学校可以设置专门的申诉与投诉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学生的申诉与投诉信息,并进行分析和处理。
同时,学校也可以建立线上平台,方便学生进行申诉与投诉的提交。
五、问题分类与处理接收到学生的申诉与投诉后,学校应该对问题进行分类和处理。
一方面,学校可以将问题按照性质与严重程度进行分类,优先处理严重的问题,并根据问题的性质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案。
另一方面,学校还可以建立学生申诉与投诉的倾听团队,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与学生沟通,解决学生的问题。
六、解决与补偿对于学生的申诉与投诉,学校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与行动,提供解决方案,并对学生进行适当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