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地方司法规范
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8.06.05•【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文化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试点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的有关要求,推动我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我市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18年6月5日关于推动北京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6号)的有关要求,深入发掘激活我市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就推动我市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支持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确定、备案的本市试点单位,以及有文化文物资源、有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基础、有积极性和发展意愿的文化文物单位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政策措施
1、完善政府补贴政策
为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北京市成立文化创意补贴和金融工具支持政策,政府提供一定的补贴,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机遇,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
2、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
为了提高文化创意产业备受关注的人才培养水平,北京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高人才培养和创新培训水平,政府建立和建设了一系列文化创意培训中心和创意孵化器,真正发挥人才和技术的作用,更好地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3、支持众创空间和文化创意园
北京市政府正在建设文化创意园,以及支持众创空间的形式,政府支持和帮助众创空间,通过组织技术人才、创意人才、企业、学术团体,以及政府部门等,聚焦文化创意产业的促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形成集聚发展效应。
4、改善贷款政策
为了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北京市政府实施改善贷款政策,政府可以帮助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降低风险,政府支持贷款利率低,大大提高了贷款市场的便利性。
5、实施招商引资政策
为了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文章标题: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与措施】引言:近年来,北京市积极致力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意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增加城市文化软实力,并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北京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以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这些政策和措施进行全面评估,并对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路径和前景进行探讨。
一、政策导向与支持措施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北京市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导向和支持措施。
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将其作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和发展,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北京市设立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文化创意企业的创新与发展,鼓励优秀人才创业创新。
市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文化创意企业减轻负担,提升创意产业竞争力。
二、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为了优化创意产业的生态环境,北京市积极推动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园区以功能齐全的办公场所、配套齐全的服务设施和资源共享平台为基础,为创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创作与交流环境。
CBD文化创意园区、798艺术区等,成为了国内外知名的文化创意聚集地。
这些园区不仅为企业提供了空间和基础设施,更为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平台与机会。
三、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人才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北京市通过建立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为创意产业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鼓励高校开设文化创意相关专业,并设立奖学金和资助项目,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创意产业。
市政府积极引进境内外的高层次人才,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产业竞争力。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监管创新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监管是保障创作者权益与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北京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升执法力度,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创作与发展环境。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每年有 6 0 0万游客争相观看 ,创造直接经济效益 4 0多亿元 ; 《 印象 ・ 刘三姐》演 出 2 0 0 0 多场 ,观众约 4 0 0 万人次 ,票房收入高达 8 亿元。北京文化资源丰富 ,各类 大小剧场众多 ,但其推出的文艺演 出产品距 离 “ 文化精品”还有很大的差距 :很多剧场推出的剧 目一周 只上演几次 ,而 《 宋城千古情》在旅游旺季 时
度 不高 ,与集 聚 区成为北 京 文化 创意 产业 的强 力 支撑 还有 较 大差距 。而且 ,现 有 的文化 创意 产业 集 聚 区中 , 除 中关 村 软 件 园 、北 京 7 9 8艺术 区 、清华 科 技 园等 少 数 集 聚 区规 模 效 益 和影 响力 较 强外 ,缺 少 像 金 融街 、
《 印象 ・ 刘三姐》这种大型的、能与当地特色文化相结合 、 具有重要市场影响力的知名文化演艺产 品,这也
限制 了北 京文 化消 费市 场潜 力 的充分 释放 。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 区建设成效显著 ,但差异化 、集群化、品牌化发展的格局 尚未真正形成 。近年来 ,
通过政府的积极规划 引导与政策扶持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产业集聚效应初步 显现 ,要素集聚能力不断增强 ,已认定 3 0 个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还有 9 O 家非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 聚区,实现 9大行业、1 6区县 “ 双覆盖” ,在推动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竞争力提升中的作用逐步提升。
C B D级别的具有全 国乃至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品牌辐射力不强 。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的金 融支持能力不断增强 ,但 大规模、优质社会 资本进入文化 产业领 域的金 融创新
关于金融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附件:关于金融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8‟90号)和《北京市政府关于金融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9‟7号)的文件精神,促进首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落实《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印发)的相关要求,加大金融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工作(一)充分认识文化创意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中的积极作用。
随着信息技术、传播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的广泛应用,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起来,呈现出高智能化、高附加值、高就业率和低耗能、低排放的特点。
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以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也是首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求,是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任务。
(二)充分认识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优势,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近年来,北京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加快提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层次,努力实现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首都文化创意资源正逐步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初步形成了以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新闻出版,设计服务和广播、电视、电影等四大行业为主体,文化艺术、旅游休闲娱乐、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等行业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在全国文化创意产业中形成了相对优势。
各银行应充分认识做好文化创意产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贯彻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落实“有保有压”的货币信贷政策,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促进首都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文化部关于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化部关于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增长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提高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文化部制定了本指导意见,以明确政策方向、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加强对文化产业的支持文化产业是文化创意产业、文化娱乐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的总称,是我国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的重要领域。
为了支持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出税收优惠政策,提供资金和贷款支持,培育文化市场和消费环境,为文化企业和创意人才提供良好的创作和发展环境。
三、推动文化产业的跨界融合跨界融合是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
文化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打破行业壁垒,推动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科技、金融等领域的融合发展,推动新型文化业态的培育和发展。
同时,鼓励文化企业和其他行业的企业进行合作,开展文化创意产品的联合开发和推广,增强文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提升文化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技术创新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动力。
文化部应当加大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文化产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指导,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有机结合。
同时,鼓励文化企业加大对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文化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
五、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人才是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
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应当加大对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的投入,加强对文化专业教育的指导和支持,鼓励高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培养人才队伍。
同时,鼓励文化企业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供良好的薪酬和职业发展机会,激发人才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
六、加强文化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文化产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于推动其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部应当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国门,拓展国际市场。
2024河南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行政执法类)
2024河南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行政执法类)第一部分常识判断1.()为玻利维亚最大国有银行联合银行开设人民币代理行账户启动仪式在玻首都拉巴斯举行。
A.中国工商银行B.中国人民银行C.中国农业银行D.中国建设银行【答案】:A2.以"()"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国城市国际传播论坛1月26日在北京举行。
A.互通互融互鉴传播提质增效B.数字时代的国际城市创新传播C.推动国际传播,提升城市形象D.新城市叙事,提升国传效能【答案】:A3.2024年3月10日,国际邮轮()号靠泊大连港邮轮泊位,标志着大连港国际客运航线正式复航。
A.“麦穗丹”B.“翠花丹”C.“戴维丹”D.“翠德丹”【答案】:D4.2024年3月2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北京发布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亿人,较2022年12月增长2480万人。
A.10.921/ 15C.9.54D.8.95【答案】:A5.文旅部3月26日公布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示范基地总数达到()。
A.365家B.354家C.304家D.384家【答案】:D6.在中国膳食料理中,常用花椒的()作为佐料。
A.茎杆B.叶片C.籽实D.根须【答案】:C7.地球外存在着智慧生命是人类很早就提出的一个假说。
美国科学家在20世纪70年代发射了携带着地球人多种信息的宇宙飞船,期望有朝一日能被太阳系之外可能存在的智慧生命收到并发回音讯,可据专家们估计,飞船要飞到距太阳系最近的恒星体系,需要八万年的时间。
这说明()。
A.科学有时能成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B.由于实践的局限性,人类没有彻底认识世界的能力C.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人们的认识有有限性D.有些认识不能依靠实践检验,只能依靠逻辑推导证实【答案】:C8.云南省教育厅就学生安全过马路一事向云南省公安厅发文,应该使用的文种是()。
A.请示B.函C.通告2/ 15【答案】:B9.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
以政策和法制保障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 关 宇
以政 策和 法制 保 障北 京文化创 意产业发展
文 化 创 意产 业 是 2 0世 纪 8 0年 代
的 必 要 性 , 既 坚 持 市
发 达 国 家提 出 的发 展 理 念 .是 经济 形 态 场 调 节 .又 重 视 政 府
由 工业 经 济 向知 识 经 济转 变过 程 中的 主 调 节 ,两 者 不 能 相 互
导产 业 ,是 当今 发 达 国 家和 地 区产 业 发 取 代 。 一 个 尊 重 市 场 展 的重 要 趋 势 。发 达 国 家发 展 文 化 创 意 规 律 .具 有 较 强 预 见
产 业的成功各有蹊径 ,但共 同的规律是 能 力 的 政 府 .对 于 促
政 府 提 供 了 发 展 环 境 并 以政 策 来 驱 动 , 进 产 业 竞 争 力 的 提 高 具 有 举 足 轻 重 的 业 和 美 国 经 济 增 长 的 主 要 动 力 .对 美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 北 京 现 代 意 义 上 混 同 与 公 益 性 单 位 , 由政 府 包 揽 游 的 文 化 产 业 在 经 历 了 自发 成 长 、 起 步 历 于 市 场 经 济 体 制 之 外 缺 乏 活 力
供 了适宜的政 策和法 制环境 。
美 国 全 面 实 施 版 权 战 略 ,采 取 加 政 策 .开 发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高 质 量
文 化 创 意 产 业 不 完 全 是 自发 的 发 强 版 权 立 法 、实 施 数 字 化 版 权 保 护 战 的 文 化 产 品 , 培 养 引 导 知 识 经 济 的 专 展 过 程 ,而 是 在 政 府 干 预 和 驱 动 下 推
越 多的 国家意 识 到 .政 府与 市场 结合 权 产 业 已 经 成 为 美 国 国 民经 济 支 柱 产 戏 向 世 界 展 示 了 韩 国 文 化 的 魅 力 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京高法发[2005]10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2005年1月10日京高法发[2005]10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高院制定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委托拍卖机构的若干规定(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审计、评估计费暂行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办公室。
特此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委托拍卖机构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各级法院的委托拍卖工作,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结合北京市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级法院由委托司法鉴定和拍卖工作办公室负责随机确定全市各级法院委托拍卖机构工作。
各级法院设专人负责向高级法院申报确定拍卖机构工作。
第三条高级法院负责建立拍卖机构名册。
符合下列条件的拍卖企业,根据高级法院的公告,可以自愿向高级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且已成立两年以上的;(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三)有固定的专业从业人员的;(四)近两年接受过五次以上委托,并由自有专业人员独立完成被委托事项的;(五)申请日前两年连续保持赢利的;(六)没有因经营行为违法违纪,受到行政机关的处罚。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府引导意见与措施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府引导意见与措施一、引言:文化创意产业在当今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潜力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增长点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它与传统产业相比,具有更高的附加值和创新性,能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并对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因此,各国政府纷纷将文化创意产业纳入其经济发展战略并采取一系列的政府引导措施。
二、政府引导意见与措施1.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为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保护知识产权和版权;其次,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打击盗版行为;还应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优秀创意项目,并提供税收减免等激励措施;此外,在城市规划中应统筹布局文化设施和艺术空间,提供良好的创意生态环境。
2. 打造创新创业平台政府应积极推动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提供场地、资金和政策支持。
建立孵化器和加速器,为有潜力的文化创意初创企业提供帮助;投资兴办文化产业园区,打造集设计、制作、展示和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基地;加强对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培养更多的人才并促进科技与文化融合。
3.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政府要积极引导文化创意产业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
通过举办文化艺术节、展览和论坛等活动,增进不同国家之间的相互了解与沟通;开展跨国投资、项目合作和人才交流,促进文化产品输出;同时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支持。
4. 增强文化教育与公共服务政府要加大对文化教育与公共服务的投入。
通过开展艺术培训、文化课程和素质教育,提高人们的文化艺术水平与创造力;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文化活动中心和美术馆,为公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验;同时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保留乡土特色与传统技艺。
5. 优化政府服务机制政府需要优化服务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加强政府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手续环节,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更便捷的办事环境;建立健全企业发展评估与监测体系,及时了解并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准入机制第一条制定和发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
第二条完善和全面执行《北京市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和《北京市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政策,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文化创意企业。
第三条落实《关于深化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主体地位,积极营造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第四条鼓励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创意人员,利用一切符合文化创意产业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各类经营主体,凡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创意研发,鼓励自主创新第五条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新办文化创意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2年后减按15%税率征收。
第六条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服务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第七条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
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第八条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的折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16]23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5.12【实施日期】2016.05.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各区政府要切实强化属地责任,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12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6年版)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及本市贯彻意见,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快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努力构建高精尖文化产业,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2号),制定《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一、编制体例《目录》依据《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分类》(DB11/T 763-2015)编制,将文化创意产业各业态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其中,鼓励类为鼓励发展的业态,优先享受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优惠政策;限制类业态在限定区域内或限定条件下不享受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优惠政策,在限定区域和限定条件之外且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可享受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优惠政策;禁止类业态不享受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优惠政策。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高法发[2009]28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09.07.06
【实施日期】2009.07.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
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审理分工的规定>的意见》的通知
(2009年7月6日京高法发[2009]289号)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现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的情
况,及时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
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
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9]39号《关于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的规定》,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就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分工问题,提出如下具体执行意见:。
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与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升其国内外竞争力,特制定本《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加强政策支持1.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引导和监管,制定支持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增加投资支持。
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财政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支持创意企业的研发和创新。
3.鼓励人才培养。
培养具备创意能力和专业技能的人才队伍,加强文化创意领域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人才的创新创作能力。
三、拓展市场空间1.积极参与国际交流合作。
加强与国际文化创意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的传播,提升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2.激发消费潜力。
举办各类文化创意活动,扩大文化消费市场规模,提高人们对文化创意产品的认知和购买意愿。
3.加强区域协同发展。
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形成集群效应,推动区域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
四、加强创新保护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打击盗版和侵权行为,提高创意产业的创新保护意识。
2.推动技术创新。
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意产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强化信息安全保护。
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保障文化创意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防止信息泄露和侵权行为。
五、促进产业融合发展1.加强文化创意与科技创新的融合。
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创新的深度结合,发展文化智能化产品和服务。
2.推进文化创意与旅游融合发展。
挖掘文化创意与旅游资源的深度融合,打造具有独特文化魅力的旅游目的地。
3.促进文化创意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积极探索数字化技术在文化创意产业中的应用,以数字经济为新的增长点。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报告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日期】2022.12.15•【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报告在直播间是否可以任意翻唱歌曲?街头免费演唱他人歌曲并录制短视频上传网络,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想要获得歌曲授权,何种途径最为有效?为更好服务首都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完善网络音乐市场良好生态构建,12月1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网络音乐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此类纠纷审理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发布会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主持。
自2018年9月9日建院至2022年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案件4560件,同期审结4046件,被许可人为主要起诉主体,平台运营商为主要被诉主体,案件调撤比例保持在较高水平。
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案件主要特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音乐侵权形式呈现多样化特征,赵长新介绍了六种常见的侵权行为,他表示在线音乐平台传播未经授权的歌曲、网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未经授权翻唱歌曲或将歌曲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短视频中未经授权翻唱歌曲或使用他人歌曲作为背景音乐、音乐素材平台未经授权提供铃声下载和伴奏音乐、在线卡拉OK平台未经授权提供“K歌”服务、智能产品内置软件中存储未经授权的歌曲并可进行播放等,都是较为常见的网络音乐侵权行为。
“当事人调解意愿强,也是此类案件的特征之一,这也促使我们不断深入探索音乐版权纠纷的诉源治理,积极促进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源头化解,尽可能以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方式实现创作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赵长新介绍,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案件调撤率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保持在80%左右,且在原、被告相同的批量案件中,通过调解在审案件,促进双方就未进入诉讼程序案件一并达成和解的情况较多。
强化网络音乐版权司法保护切实维护音乐著作权人、邻接权人的利益,坚决遏制网络音乐版权侵权乱象,统筹兼顾创作者、传播者、平台运营商和社会公众的利益,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审理网络音乐著作权纠纷中坚持的基本裁判导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整过渡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高法发[2014]44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4.11.03
【实施日期】2014.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整过渡有
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014年11月3日京高法发〔2014〕440号)
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高级法院各部门:
为应对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引起的案件管辖和相关审判业务调整,实现审判工作的平稳有序过渡,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市高级法院制定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整过渡有关问题的规定》,已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4年10月28日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执行
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高级法院研究室。
特此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整过渡有关问题的规定
为实现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整的顺利过渡,保证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平稳有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13•【字号】京政发[2011]71号•【施行日期】2011.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1]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知识产权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首都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驱动实现的重要力量。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战略部署和要求,推动首都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将首都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竞争优势,现就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能力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引领作用,支持先行先试,鼓励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创新,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为首都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提供支撑。
(二)主要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立足北京与辐射全国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抢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的积极作用,建立有利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
培育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知识产权服务队伍;形成社会化、网络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市场规模,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
二、大力打造中关村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一)培育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转化平台。
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关村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提高园区企业的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能力。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4.02.27•【字号】京高法发[2014]89号•【施行日期】2014.02.27•【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高法发﹝2014﹞89号)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现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报告市高级法院。
特此通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工作的意见为推动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工作深入发展,更充分地发挥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官民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北京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对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北京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工作起步较早,市高级法院于2010年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的指导意见》,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建立了完善的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几年来的运行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本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认可,并产生了重要社会影响。
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是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工作方式的创新,不仅能为领导决策和改进工作提供参考,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同时也有利于构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有利于增进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全市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二、进一步突出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的功能定位。
各级法院行政案件年度报告是对该院一年行政审判工作的综合反映,是法院司法公开的重要载体,也是区域内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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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要求,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促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和服务首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指导思想1.以“五个立足”为出发点,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增强首都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激励文化发展,注重培育新的文化市场主体和新型文化业态,注重推进基层文化建设,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优化创新的促进和引领作用,在提高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发展中充分发挥建设者和保障者的作用。
2.以加强保护为立足点,强化分门别类和宽严适度观念,统筹兼顾权利人、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切实降低维权成本,加大制裁力度,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更加适应我市现实的发展环境,更加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更加符合我市文化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新要求,积极营建良好的法律环境、投资环境和市场环境。
3.以公正司法为着力点,重视知识产权法律应用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重视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保障司法程序公开透明,重视在先典型案例示范作用,重视裁判的引领和导向功能,强化依法维护初审裁判稳定性观念,提高服判息诉率、减少上诉率。
4.以强化学习为支撑点,熟练掌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司法解释,深入领会法律精神和司法政策,主动关注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做好多层次、立体式的知识储备,积极应对文化创意领域司法的新要求,以过硬的业务水平为文化创意产业保驾护航。
5.以能动司法为提升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综合效能,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预警和引导作用,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加大调解和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机制6.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格局。
根据我市实际和各区区域发展状况,适时增设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并适当扩大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范围,便利文化创意产业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提高审判效率。
开展基层法院跨区管辖知识产权案件专题调研,进一步整合全市知识产权审判资源。
7.确立基层法院特色审判新模式。
我市各区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各具特色,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以及案件的特点也不尽相同,鼓励、提倡基层法院结合区域文化创意产业等特点,确定知识产权审判的特色内容,以此树立各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品牌”形象,带动全市知识产权审判更好更快发展。
8.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
强化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和解机制,切实降低智力创造者的维权成本,促进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纠纷的解决和合作关系的建立。
充分利用与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调解中心、中国作家协会、中国文联分别签订的《知识产权纠纷委托调解协议》,加大借助社会力量妥善解决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纠纷的力度,并将合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在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签订《知识产权纠纷司法委托调解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探索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相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知识产权纠纷的及时、有效化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9.探索适合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审判特点的司法民主的新做法、新经验。
更多地邀请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强化人民陪审制度。
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全面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开。
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泛征求相关专家、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保证调研成果的质量,以促进审判水平的提高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具体政策10、在适用著作权法律的同时,充分适用商标、专利、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规范中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规定,在协调好各项权利的基础上,实现文化创意产业的立体、交叉司法保护。
(一)文化艺术行业11.加大文化艺术创作者权益保护,对文字、美术、摄影、音乐、戏剧作品及录音制品等的权利归属采用推定原则进行认定,权利人提交了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上有其署名或提交了取得权利的合同,即推定为著作权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12.进一步加大赔偿力度。
侵权赔偿数额应当能够全面、充分地弥补权利人因侵权而受到的损失,根据案件具体因素,可以在国家有关稿酬规定的2至5倍内确定赔偿数额。
对于两次以上侵犯著作权或邻接权的,应当从高确定赔偿数额。
13.积极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传统知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尊重其形式和内涵,不得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以适当方式正确说明信息来源。
利用民间文学艺术的元素或者素材进行后续创作,无需取得许可或者支付费用,形成具有独创性作品的,作者可以依法获得完整的著作权保护,但应说明其作品的素材来源。
不当利用民间文学艺术给特定民族或者区域群体精神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判令不当利用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14.在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同时,鼓励作品的传播。
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或者录像,并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的,无论该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目的,均可认定为合理使用。
15.适当界定复制品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销售者仅负有举证证明复制品合法来源的举证责任,能够举证证明所销售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加大法律宣传,充分利用司法建议等方式促使销售者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引导销售者加强进货渠道的著作权审查,完善进货合同的相关约定,加强商品销售环节的日常管理与检查。
(二)新闻出版行业16.大力加强传统出版产业的著作权保护,切实保障出版单位依据合同取得的专有出版权。
同时深入研究数字出版等新兴新闻出版产业的著作权保护,做好应对相关诉讼的准备。
17.正确界定出版代理公司的法律地位。
考虑到我国出版行业实行行政审批制度,出版代理公司从权利人处获得专有出版权后不通过出版社无法实现专有出版权,故其通过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出版权利人作品的,不宜一概认定为转授权行为,原则上应视为其依约行使专有出版权的行为。
18.进一步研究古籍点校行为的法律属性和古籍点校本的权利性质,妥善处理涉及古籍点校本的著作权纠纷案件,既要保护点校者的合法权益,又要促进传统文化的继承与传播。
19.进一步研究版式设计权的保护范围,对通过信息网络使用与出版物完全相同的版式设计传播出版物的行为性质进行准确界定。
(三)广播电视电影行业20、加大对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促进影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影视作品的上映时间、票房收入、影响力、侵权行为的情节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21.遵循影视作品制作、交易规律和行业惯例,切实保护影视作品继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影视作品上明确标明著作权归属的,认定该署名的主体为影视作品的权利人;如果影视作品上未明确标明著作权归属的,署名为出品、摄制的主体推定为著作权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被许可人不能逐一提供影视作品著作权人授权的,可以推定被许可人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影视作品。
22.积极探索广播电视节目、体育赛事等所涉权益的法律保护,合理平衡各方利益。
在正确区分作品性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等现有法律规定,公平地保护创作者、录制者、表演者、广播组织者等所涉主体的合法权益,有效制止侵权行为。
(四)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行业22.大力加强计算机软件、动漫游戏、数据库及计算机服务等新兴文化产业的著作权保护,密切关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等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新问题。
加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妥善处理保护著作权与促进信息网络产业发展和保障信息传播的关系,准确把握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
24.依法保护与技术发展相关的新类型作品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微博”给予著作权保护,同时结合此类作品用户规模庞大、更新速度快而篇幅非常短小且复制转发极其便捷等特点,正确适用合理使用和默示许可制度。
25.进一步研究统一网络著作权案件的审理思路,准确把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过错的认定,在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有过错问题上,应充分考虑网络服务提供者系为他人信息传播提供技术、平台服务的地位和作用的特点,在促进网络行业健康发展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之间寻找平衡点,不能操之过宽,更不能施之过严。
同时,要维护“通知删除”规则的基本价值,既要防止降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认定标准,使“通知删除”规则形同虚设,又要防止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第三方利用其网络服务侵权消极懈怠,滥用“通知删除”规则企图免责。
26.认真研究计算机字库、字体和单字的法律保护问题,正确选择法律保护路径,妥善审理此类案件,既要使研发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字体行业的健康发展,又要确保购买者和使用者对字库、字体和单字的正当使用,防止文化和文字的垄断。
27.结合动漫角色、形象的创作和使用状况,寻求保护的有效法律途径,充分利用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提供充分的司法保护。
(五)广告、会展、设计服务行业28.对于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广告,根据其不同表现形式,分别作为文字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电影作品或汇编作品等给予著作权法保护。
29.通过公开审理案件和加大司法宣传,提升会展、设计服务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侵权隐患,净化产业环境。
30、在坚持加大广告侵权纠纷赔偿力度这一原则的基础上,区分不同类型的广告确定适当的赔偿数额,平衡创作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创造健康维权的司法环境。
(六)旅游、休闲娱乐行业31.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卡拉0K、网吧等与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生活相关产业的知识产权案件,既要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又要积极促进卡拉OK、网吧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2.在审理涉及卡拉0K经营者的案件中,要积极支持不同主体依法维权,对于集体管理组织起诉的案件、会员权利人起诉的案件和非会员权利人起诉的案件,凡符合法律规定受理条件的均依法受理,依法审判,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著作权,依法促进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发展,有效制止侵权行为。
33.在审理涉及网吧经营者的案件中,既要积极支持当事人依法维权,又要注意防止权利滥用的情形发生,注意把握司法导向和利益平衡,加大调解和解力度,积极促进信息传播和规范传播秩序,推动相关互联网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34.网吧经营者能够证明涉案影视作品是从有经营资质的影视作品提供者处合法取得,根据取得时的具体情形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涉案影视作品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的,不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