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已打印)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基本要求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实行全员责任制,各负其责。
3.层层落实,注重细节4.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
5.建立健全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体系。
二、工作流程1.确定检查时间确定一个固定的检查时间,一般要求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制定检查计划在检查时间确定后,根据全面排查的要求,制定出具体的检查计划。
3.成立检查小组根据排查计划,成立由负责人和各部门成员组成的检查小组。
4.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小组按照计划,对各个区域、岗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5.制定处置方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处置方案。
6.报告上报上报检查报告,记录检查点位、问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交由上级领导审核、指导。
7.开展跟踪检查在整改后的一段时间内,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三、工作内容1.对潜在危险源、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潜在危险源、事故隐患的区域、岗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2.收集和分析隐患情况定期收集和分析各个区域、岗位的隐患情况,形成统计报表。
3.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收集到的隐患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4.记录和通报隐患情况对隐患情况进行记录,及时通报相关负责人,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5.跟踪检查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确保治理效果持续。
四、制度建设1.明确职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全员安全责任。
2.制定制度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属地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3.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制度规范,保证其正确实施。
4.落实制度执行制定制度后,加强对规定内容的宣传,指导各部门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并进行监督检查。
五、管理措施1.加强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五篇)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定期排查,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区域、生产各个环节,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
三、认真登记。
各单位要建立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四、及时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五、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安全环保处要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并向安全环保处报告整改结果。
六、制定预案,动态管理。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于重要环节要采取预防事故发生和事态蔓延的安全措施,制定重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做到有备无患,安全生产。
七、责任追究1、对于不及时确定事故隐患排查人员,建立事故排查整改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2、因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报告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依照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二)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防范事故隐患的发生,制定的一套规范、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目标和原则: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目标和原则,确保排查整改工作的科学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 责任与职责: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和员工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的职责与义务,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 排查方式和内容:规定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步骤和内容,包括对设备、场所、工艺、作业环境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
4. 风险评估和监控: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和排序,确定优先整改的隐患,并进行监控和跟踪。
完整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完整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
二、制度目标1.防患未然:通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2.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落实;3.保证安全: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中心,为员工和公众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三、制度内容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组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协调和实施,安全生产部门的负责人为主任,负责具体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2.事故隐患排查周期和方式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事故隐患排查,分为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
定期排查按照事故隐患排查计划进行,不定期排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可以由安全生产部门随时组织。
3.事故隐患排查内容事故隐患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健康安全: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人身安全。
-物资装备:对设备设施、用电线路、燃气管道、防火设备等进行检查。
-生产工艺: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检查,如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等。
-安全管理:对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如应急预案、消防演习等。
4.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整改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完成后,应当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隐患排查的日期、人员、地点、隐患情况描述、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等。
该报告应当提交给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部门,并及时进行隐患整改。
五、事故隐患治理隐患整改工作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企业各部门应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整改情况。
六、事故隐患排查评估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应包括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风险程度分析、改进建议等内容。
七、监督与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照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制度(3篇)
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检查责任第二条事故隐患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检查。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和生产工艺,制定事故隐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执行检查。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检查前通知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有义务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章检查程序第五条事故隐患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生产设备的安全状况;(二)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和使用情况;(三)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四)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五)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六)其他可能存在隐患的情况。
第六条定期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周期根据生产企业的特点确定,并应当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给相关领导。
第七条不定期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情况灵活安排,并可以随时随地开展检查,重点关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处理。
第八条检查工作应当做到全面、及时、公正,检查结果应当真实反映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
第四章整改管理第九条发现隐患后,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条整改措施应当具体明确,包括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期限等,并应当立即落实到位。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整改措施的执行进行跟踪督促,并及时了解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被检查单位应当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控制,确保安全生产,并说明整改计划,提供整改期限。
第十三条整改完毕后,被检查单位应当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核查整改情况,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当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3篇)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一、贯彻落实党的____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____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落实____,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做到及时发现,责任落实,有效治理。
四、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部署下阶段工作。
六、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检查人员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积极予以配合,按整改意见治理隐患。
七、明确生产条统,事故隐患排查的部位,设备,设施等具体内容。
八、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采取可靠的预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九、为本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制定下列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一)、责任制度(二)、信息档案和分析报告制度(三)、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四)、资金安全费用保障制度(五)、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湿度十、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十一、成立日常工作,协调、督促、统筹安排各生产系统的工作,务使其尽职尽责,工作中如有失误,失职,必要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机构为预防和控制事故隐患而制定的一套规程和管理办法。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组织内部环境和设备的安全,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事故隐患,以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份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的典型内容:1.目的和范围:明确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确定制度的执行主体和责任人。
2.制度要求:规定组织内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要求,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目标和原则。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制度(五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制度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二、定期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三、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____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和信息档案制度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各类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排查的方法与程序、治理的措施与要求、监督与检查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由本企业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积极配合,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五条员工应当充分认识到事故隐患的危害性,积极参与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自身安全。
第六条本制度的修订和变更由本企业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经本企业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第七条本企业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审查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门是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第十条员工是本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参与者,应当按照规定参与到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中。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的方法与程序第十一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当根据本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制定相应的排查方法和程序,确保全面、系统、有效。
第十二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方法包括现场检查、设备设施检测、员工问询、文献资料查阅等,应综合运用以发现可能存在的隐患。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排查的程序应当包括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记录整理、分析总结等环节,确保排查工作的有序进行和结果的合理利用。
第四章治理的措施与要求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应当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治理措施和标准,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消除。
第十五条事故隐患的治理包括立即整改、限制使用、清理清运、停产整顿等措施,应根据不同的隐患特点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的发生,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个独立单位和部门,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场所、仓储场所等。
第三条定义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业内各个环节、各个环境进行综合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并进行整改和治理的过程。
2. 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3. 排查:是指对各个环节、各个环境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寻找隐患的过程。
4. 治理:是指对发现的隐患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行解决和整改的过程。
第二章组织与责任第四条相关部门的职责1. 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制定实施计划。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排查治理工作,并对排查治理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3. 相关部门负责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整改和治理。
第五条管理人员的职责1. 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高度重视。
2. 管理人员要制定相应的排查治理计划,并组织人员进行实施。
3. 管理人员要负责对隐患进行整改和治理,并监督整改和治理的落实情况。
4. 管理人员要对员工进行安全和环保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第三章排查与治理第六条排查内容1. 对各个环节、各个环境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包括设备设施、生产装置、办公设施、电气设备、防火措施、危险品存储等。
2. 排查包括常规排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建立档案,并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
第七条治理要求1. 发现隐患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治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2. 治理措施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隐患修复和改善工作。
3. 完成治理后,要进行验收,并建立相关隐患治理的追溯机制。
第八条排查治理记录1. 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相关记录要详实、真实、准确。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详细完整版)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场所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一、制度目的:1.确保工作场所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及时排查、记录和治理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责任与权限:1.公司领导层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并分配相关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排查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排查和治理工作,并对结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3.各级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督促落实,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三、排查治理流程:1.编制排查计划: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区域和对象。
2.隐患排查:按照计划,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包括对设备、设施、操作流程等方面的检查。
3.隐患记录:发现隐患后,要及时记录,包括隐患的描述、位置、级别等,并分析隐患成因和危害程度。
4.隐患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跟踪督促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隐患验证:在整改完成后,进行隐患验证,确认整改效果,消除安全隐患。
6.隐患汇报:定期向上级报告排查治理结果,包括已发现的隐患数量、处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等。
四、处理与改进:1.对于重大隐患,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持续改进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历史数据和经验教训,修订和完善排查治理制度和相关工作流程。
五、员工培训:1.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其能够主动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在岗位培训中加强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和应急处理的培训内容,提高员工的处置能力。
通过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消除和控制安全隐患,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此外,持续改进和培训也是确保制度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范本(2篇)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级各类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工厂、车间、办公室、仓库等。
第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是指针对潜在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有权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存在的事故隐患。
第五条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责任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并监督各部门的整改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排查计划和整改方案。
第八条全体员工应当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报告,并配合整改工作。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程序第九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制定排查计划: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每年的排查计划,并按时组织各部门执行。
2. 集中排查:按照排查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职工进行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
3. 发现隐患报告:职工在排查中发现隐患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书面报告,并抄送安全生产委员会。
4. 整改任务分配:所在部门负责人收到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分析隐患的危害程度,制定整改措施并安排人员负责整改。
5. 整改验收: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填写整改验收记录,报送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第十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整改工作的汇报和总结。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可追溯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经济发展持续快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个人在本企业内从事工作或者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积极治理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处置机制;完善事故隐患追责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本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整改;(三)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四)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做好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七)代表企业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活动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具体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特点、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领导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委派。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九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按照“全面、系统、深入”的原则进行,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二)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三篇)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维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管理人员和相关单位,包括本企业所有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工作应当与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形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并报企业总经理审核和签发。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和程序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并报企业总经理审核和签发。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是指对企业内部存在的潜在事故风险进行系统化的排查和评估。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确保全面、系统地查找潜在事故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参与排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
2.评估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后果。
3.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并进行跟踪和督促。
4.汇总排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形成报告并上报企业领导。
第十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采取多种方法和手段,包括现场勘察、检查台账、查阅文件资料、听取员工意见等。
第三章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第十一条事故隐患整改是指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和改造,消除或减轻其对生产安全造成的威胁。
第十二条事故隐患整改应当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合理、具体的整改措施,并确定整改时限。
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整改应当由具备相应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人员负责,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来进行。
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整改应当全过程跟踪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第十五条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当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并进行记录。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第十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应当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人员。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工程建设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三、隐患排查责任1. 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资源,并组织实施。
2. 各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本地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3.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细化到岗位和个人,明确各岗位和个人的隐患排查责任,并建立考核机制。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隐患排查(1)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按照计划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并记录隐患排查过程和结果。
(2)隐患排查应涵盖工作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流程、人员操作等各个方面,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3)隐患排查可以采取定期巡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等形式,确保全面排查。
(4)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过程和结果。
2. 隐患治理(1)发现隐患后,企事业单位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标、责任人和时限,并按照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治理。
(2)隐患治理应采取综合措施,包括技术改进、设备维修、操作规程修订等方面,确保隐患得到彻底的治理。
(3)隐患治理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新的隐患产生,确保整个治理过程的安全性。
3. 隐患管理(1)企事业单位应建立隐患台账,对已排查和治理的隐患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隐患得到有效监督。
(2)隐患台账应包括隐患的基本情况、整改情况、验收情况等内容。
(3)隐患台账应定期进行复查,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隐患台账中。
(4)对于未整改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责令停产整顿、罚款、关闭等处罚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
五、宣传教育1. 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纳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内容,加强员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员工积极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第二章事故隐患的定义和分级第五条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六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要时光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明确排查频次、范围和内容。
第八条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实行分级管理,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各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
第九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整改: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二)治理方案: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等。
(三)监控预警:对于暂时无法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采取监控预警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处于可控状态。
(四)停产停业:对于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停产停业,直至隐患消除。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第十条公司应当设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迅速增长,各行各业的事故隐患不容忽视。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效遏制事故隐患的产生和扩大。
二、制度目标1. 提高事故隐患的排查能力和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2. 加强事故隐患的治理力度,减少事故的损失。
3. 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三、制度内容1.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1)政府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
2.事故隐患排查机制(1)政府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包括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响应事故隐患排查的任务。
(2)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完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确保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事故隐患排查方法(1)政府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应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包括现场检查、设备检测、隐患排查等方式,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全面排查。
(2)政府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方法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工作效率。
4.事故隐患排查程序(1)政府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事故隐患排查程序,确保排查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2)事故隐患排查程序应包括事前准备、排查目标确定、排查计划制定、排查实施、整改措施确定等环节。
5.事故隐患排查报告(1)政府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应根据事故隐患排查结果,及时制作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明确隐患的类别、程度和整改措施等。
(2)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应上报相关部门或领导,并进行备案。
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6.整改措施的确定和落实(1)政府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应根据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及时确定整改措施,包括整改责任、整改要求、整改期限等。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子公司等各级单位。
第三条企业安全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制度的宣传、培训和监督落实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确保员工对本制度的理解和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七条本制度实施后,如果发现其中存在不完善之处或需要修订,员工可向企业安全负责人反映或提出,相关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向员工做出答复。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第八条企业安全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建立和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和奖惩。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责任人,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
第十二条外部承包商或供应商进入公司施工或作业时,应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提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配合公司的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监管部门和第三方机构有权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企业应积极配合。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第十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治理”的原则进行。
第十五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为日常排查和专项排查两种,具体要求如下:1. 日常排查:每日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按照职责范围整改。
2. 专项排查: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对可能存在较大风险和隐患的区域、设备和工作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安全生产,预防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相关人员。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任务是:(一)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二)建立事故隐患记录和整改机制;(三)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与评估制度。
第五条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装备,确保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检查;(二)工作环境的安全评估;(三)操作规程和安全预案的落实情况;(四)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第七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当由专业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确保排查工作的全面细致。
第八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应当进行全面、系统、周期性的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档案,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限制,确保安全风险的控制。
第十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应当及时进行,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第三章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机制,确保事故隐患的消除。
第十二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应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的隐患整改应当按照优先级和紧急程度进行处理,确保重大隐患优先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人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限制相关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并采取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与评估机制。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十八条对于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并追究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制定一套规范、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对企业或单位内部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排查、治理和管理,以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相关责任人落实岗位责任。
2.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的方式、周期和内容,确保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
3. 事故隐患治理制度:制定事故隐患治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明确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对事故隐患的及时、有效整改。
4. 事故隐患管理台账制度:建立事故隐患的管理台账,记录事故隐患的发现、整改过程和结果,以便事故隐患的跟踪和管理。
5.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6. 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建立事故隐患的报告制度,明确事故隐患的报告程序和要求,确保事故隐患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通过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高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2)1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北京市工业制造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评审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三元种业饲料分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2责任部门____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审核,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隐患排查情况。
2.2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督促各部门落实隐患的整改治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3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领导、经理、班组长及员工等。
第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本单位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与原则第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是通过定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隐患,及时治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是全员参与、全面整治、分类管理、预防为主。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和责任第六条本单位设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领导组织,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员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领导要对所负责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确保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班组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第九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按照“五个一”的原则进行,即一年一次全面隐患排查,一季度一次重点隐患排查,一月一次常规隐患排查,一周一次重点区域隐患排查,一天一次重点环节隐患排查。
第十条公司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方案,布置任务,并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班组长应每天对所负责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第十二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检查,逐项查看排查表,发现问题应依法处理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五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第十三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包括生产设备隐患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环境污染隐患排查等方面。
第十四条在生产设备隐患排查方面,要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事故风险。
第十五条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方面,要加强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消防设备的有效性。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员工人身安全,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本制度。
二、任务和目标1.任务:通过全面排查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正常运转。
2.目标:建立健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生产经营稳定。
三、责任分工3.员工:应积极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及时上报发现的隐患,并做好防范工作。
四、隐患排查和治理1.隐患排查(1)定期排查:按照规定,每月对企业内部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2)临时排查:针对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在实施临时排查时,需随时关注隐患并及时处理。
2.隐患治理(1)上报整改:发现隐患后,员工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并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2)整改措施:相关部门负责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整改措施到位。
(3)验收核查: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核查,确保整改有效。
五、隐患管理1.隐患记录: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记录,包括隐患发现时间、地点、内容、责任人等信息,并进行分类汇总。
2.隐患追踪:对已发现的隐患进行追踪,记录整改过程和效果,并定期检查整改情况。
3.隐患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六、教育培训和宣传1.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应急处理能力,并及时总结经验。
3.安全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七、奖惩措施1.奖励制度:对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发现并上报隐患的员工予以奖励,激励他们的积极性。
2.惩罚制度:对故意瞒报或不配合整改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
八、工作检查和评估1.工作检查: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评估考核:根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评估考核,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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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汉济渭工程秦岭隧洞黄三段Ⅱ标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编制:审核:审批:编制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秦岭隧洞黄三段Ⅱ标项目经理部编制时间:年月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目的为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秦岭隧洞黄三段Ⅱ标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管理。
3. 编制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修订施行)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令)3.3《电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 号)3.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12〕1号)4.术语定义4.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或者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
4.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可能造成一般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和其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事故的隐患。
4.3.1 Ⅰ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10 人以上死亡,或者50 人以上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 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 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隐患。
(4)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4.3.2 Ⅱ级重大隐患,主要包括:(1)人身安全隐患:可能导致 1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事故的隐患。
(2)电力安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务院第599 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的隐患。
(3)设备设施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的隐患。
(4)安全管理隐患: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未成立,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安全培训不到位。
(5)其他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第121号令)规定的火灾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一般和较大等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隐患。
4.4事故隐患类别4.4.1物的不安全状态:指设备、设施和物品保存或放置状态不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法规和行业标准、公司管理要求,处在一种不稳定的危险状态。
例如:设备和装置的结构不良,材料强度不够,零部件磨损和老化;存在危险物和有害物;工作场所的面积狭小或有其它缺陷;安全防护装置失灵;缺乏防护用具和服装或有缺陷;物质的堆放、整理有缺欠;工艺过程不合理,作业方法不安全等。
4.4.2人的不安全行为:指各级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作业、负责人违反操作规程指挥员工进行作业,主要体现在人员“三违”行为和个人防护用品佩戴两方面。
例如:未经许可进行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危险作业或高速操作;人为地使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作业;不安全地装载、堆放、组合物体,注意力分散等;但是也有一些行为是因为生理缺陷、过度疲劳而产生的。
4.4.3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如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地面滑、贮存方法不安全、环境温度、湿度不当等。
4.4.4管理缺陷:管理缺陷是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条件。
包括:劳动组织不合理;教育培训不够,工作人员不懂操作技术知识或经验不足,缺乏安全知识;人员选择和使用不当等。
5.职责5.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5.2安全总监对本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
5.3各部室、工区及分包队责任人对业务、辖区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开展。
5.4安全环保部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安全隐患排查的策划,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负责组织各相关各部室、工区及分包队对隐患进行排查、汇总、分析、评估、分级,对隐患排查出来的问题下发《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负责监督隐患治理、验证,负责隐患登记建档、信息上报。
5.5各部室负责与业务职责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负责组织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参与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整改、验证,对安全管理部门下发的《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进行回复,填写《隐患排查回复单》,参与隐患统计、分析、评估、分级。
5.6工区、分包队负责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日常安全检查,参与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隐患整改通知单期限组织整改治理,报相关责任部门验收。
6.工作程序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遵循“查找-分析-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的闭环管理流程。
6.1隐患排查工作范围隐患排查工作范围应包括所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
6.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范的建立落实情况;6.1.2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及维护情况;6.1.3设施、设备、装备、工具的状况和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情况;6.1.4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毒有害及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6.1.5重大危险源(危险因素)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6.1.6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况,以及从业人员的身体、精神状况;6.1.7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情况;6.1.8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环境、设施状况;6.1.9施工区域与外部的关联情况;6.1.10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
6.2隐患排查方式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排查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表组织开展。
同时应做好检查记录、签到等工作。
6.2.1综合检查综合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两方面。
并应对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两方面的实际状况做出评价。
综合检查由项目部安全总监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的全面的检查活动。
项目部每月应在施工现场组织一次综合检查。
6.2.2专项专业检查(1)专项检查:主要包括爆破、洞室开挖、高边坡开挖、深基坑、竖井开挖、水上(下)施工等危险作业而进行的特殊检查;(2)专业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化学品、防火、防汛、交通和起重作业等而进行的单项集中检查。
专项专业检查项目部安全总监组织有关业务部门结合项目工程实际,适时开展。
专项专业检查应事先编制安全检查表或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应编写检查报告。
6.2.3季节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施工特点,开展以防火、防静电、防风、防暑降温、防雷、防雨、防洪、防汛、防火、防爆、防冻、防滑等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项目部结合项目部特点,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6.2.4节假日检查节假日检查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危险物品、备用物资、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是领导干部值班,备用物资、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安全检查。
节假日检查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业务部门于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假日前组织开展。
6.2.5日常检查日常检查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及作业班组例行检查。
日常检查主要是纠正违章,排查事故隐患,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善、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及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
日常检查应按规定填写日常检查日志,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日常检查由项目部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每天对所管辖施工区域进行巡回检查。
班组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对当班作业场所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6.3.隐患排查要求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6.3.1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隐患排查。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应与项目所安排的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部位相对应,即对所安排的施工生产任务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档,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6.3.2项目部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各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3.3当发生以下变化时,项目部应及时组织隐患排查:(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或更新;(2)施工条件或工艺改变;(3)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认识;(4)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大的调整。
6.3.4排查隐患汇总上报到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安全隐患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
6.3.5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分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6.3.6项目部在隐患排查前应制定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排查的目的、范围、时间、人员,并结合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组织隐患排查工作。
7.隐患治理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
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