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鸿潮行政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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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鸿潮行政法讲义

林鸿潮行政法讲义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上)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

真题-1(03-八-案例)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元-300元。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真题-2(06-五-案例)2002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

(2020年编辑)2012强化班林鸿潮行政法讲义

(2020年编辑)2012强化班林鸿潮行政法讲义

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主体类型(图-2)
第一级
中央行政主体 ★国务院
第二级
★组成部门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 办公机构 办事机构 (只有组成部门的设、增、减、并、改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决定)
依据
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予
后果
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委托 行政机构、非政府组织、其他机关、个人 一般没有明确依据,不违背特别规定即可
没有行政主体资格
专题二:公务员——个人
主要内容:公职的取得;公职的履行;公职的丧失;纠纷解决机制。
核心考点:无。
★★公职的取得(表-4)
适用范围
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
取得身份(录用)
行政公开 公开体制;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公开场所;公开程序

其他行为 征收与征用;奖励与给付;裁决与调解
能 产 生
行政争议 可 能 引
争议内容 争议结构 争议过程 争议规则 争议结果
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关系
审查争议者;提起争议者;受到争议者 诉讼程序(起诉、受理、审理、撤诉) 复议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 证据规则;法律适用规则

08新东方历年真题讲解林鸿潮行政法讲义

08新东方历年真题讲解林鸿潮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历年真题分析与运用

林鸿潮

第一部分真题与重点——利用真题抓核心

知识点一:诉讼与复议的受案范围——判断具体行政行为

突出

特征

处分性特定性单方性外部性

具体含义依行政主体的意志建立、变更或

消灭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是针对特定事项与特定

人做出的行为

基于行政主体单

方意志便可成立

行政主体对

外而非对内

实施职权

区别对象行政事实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为

内部行政行

真题1(2003-25-单选)某大学对教师甲的工资和职称问题作出处理意见。甲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3年后,某大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对甲反映的问题再次调查研究,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市教委拟写了《关于甲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甲。该报告载明:“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甲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甲不服,就市教委的报告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甲的复议申请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B

A.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抄送甲,已经涉及到甲的权益

B.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还没有经过上级机关批准,没有对甲发生法律效力

C.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下级向上级的报告,是内部行为

D.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重复处理行为

真题2(2004-49-单选)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D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讲义.林鸿潮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讲义.林鸿潮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 、 《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 、 《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行为法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法》 行政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5—20 分
争议内容 争议结构 行政争议法 争议过程 争议规则 争议结果
《行政诉讼法》 、 《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 《行政诉讼管辖解释》 《行政诉讼撤诉解释》 、 《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 《行政复议法》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行政复议法》相关条款司法解释 25—30 分
权 名 责 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 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其签名盖章上体现 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 ( 06-42 -单选)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 真题 真题-6 -6( 06-42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 200 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主体类型(图-3)
★被授权的事业单位 (如高等院校)
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 资格。

林鸿潮行政法讲义以及听课笔记

林鸿潮行政法讲义以及听课笔记

法条串讲阶段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学八十图表/林鸿潮

一、《公务员法》

主要法条:《公务员法》。配套法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职。

公务员的错误命令抵抗权:命令有错可抵抗;上级坚持应执行;执行后果上级负;明显违法责自负。

近亲回避示例图(图-3):市公安局长(弟弟)、公安局的副局长(弟弟)√ ×

招生办主任(弟弟) × 市教育局长(哥哥) × 市长(弟弟) × 教育局组织科(人事科)、纪检组(监察组)、财务科、审计科工作人员 真题-1(09—42—单选)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调任须领导职务或副处以上的非领导职务) .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 D .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07-85-多选)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调任)

(三代旁亲)

(执行公务回避)

D .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30天) (30天)(15天) (60/90天)

原机关复核

上一级机关或同

人事处理 级人事机关申诉

再上一级机关再申诉(60/90天)

(限初次申诉由省级以下机关处理的情

况)

(30天) (60/90天)

一般公务员的申诉程序

仲裁生效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聘任合同争议 (60天)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三个代表:聘任制单位代表、聘任制公务员代表、聘任制人事部门代表、法律专家代表)

不服仲裁(15天) 提起民事诉讼

聘任制公务员的仲裁程序

(05-90-多选)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林鸿潮宪法行政法讲义经典

林鸿潮宪法行政法讲义经典

系统精讲班宪法授课提纲林鸿潮一 宪法上的人上:公民(公民基本权利)基本内容:政治权利(选举权与选举制度,其它政治权利与政治自由);人身权利(一般人身权利,人大代表的特殊人身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财产权与经济制度,社会文化权利)。核心考点:选举权与选举制度;财产权与经济制度。★★★★政治权利·选举权与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表-1)选举权普遍性 权利能力:①年满18周岁②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行为能力:①精神病人,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停止行使选举权②(危害国家安全等严重刑事犯)受刑事追诉被羁押期间,经法检机关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实际投票:①人身自由受限但未剥夺政治权利者,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机关共同决定可在流动票箱投票或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等其他选民代投②受拘役、行政拘留、劳动教养者可回原选区投票 选举权平等性 1农村代表所代表人口数:1城市代表所代表人口数①原则上县级以上人大该比例为4;县内镇的人口(即非农业人口)特多,或属上级领导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占全县总人口比例较大的,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该比例可为1~4。②直辖市、市、市辖区(即城市人口较多地区)仅要求该比例大于1即可。 直接间接并用 县乡两级直接选举(选民选举);市级以上间接选举(选举人选举) 秘密投票原则 ①实行无记名投票②文盲或残疾人可以委托他代写③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的,经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等其他选民代投 注意特殊群体的选举权:①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同一少数民族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30%的,每1代表所代表人口数可以少于平均数。②全国人大和归侨人数较多地区的地方人大,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归侨代表。③华侨(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于直选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参加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选举。选举的组织和程序(表-2)选举组织 ①选举本级代表:间接选举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直接选举由选举委员会主持②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受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指导③选举上一级代表:县级以上地方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由本级主席团主持 划分选区 只有直接选举划分选区,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 提出候选 ①推荐候选: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候选人②差额选举:直接选举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1/3-1倍,间接选举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1/5-1/2倍③公布候选人:直接选举的提名候选人名单在选举15日前公布,人数

行政法-林鸿潮80表

行政法-林鸿潮80表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

行政法概述——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行政主体理论——行政主体资格、中央行政机关机构、地方行政机关机构、

基础知识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为的制定权限与程序、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

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为的概念、具体行为的成立与效力

行政许可——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处罚的设定、处罚的实施与执行

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政府采购——采购法、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其它行为——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调解与裁决、行

政确认、行政应急

政受案范围——诉讼受案范围、复议受案范围、

复议与诉讼关系

法管辖制度——诉讼级别管辖、诉讼地域管辖、复议管辖(复议机关)

学参加人制度——诉讼原告与被告;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第三人等

程序制度——一般程序(起诉、受理、一审、二审、再审)

复议与诉讼法——特殊程序(撤诉与缺席判决、合并审理、一审期间

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附带民

诉)

证据与法律——举证责任、举证要求、特殊规则、证据效力、法律适用

结案制度——诉讼判决类型、诉讼裁定、诉讼决定、

复议决定类型

执行制度——诉讼裁判与复议决定的执行、非诉执行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责任、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

赔偿当事人——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

行政法授课提纲

(行政法学二十专题八十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林鸿潮

2017年木豆系统精学班行政法-林鸿潮讲义

2017年木豆系统精学班行政法-林鸿潮讲义

2017年木豆司考行政法精讲讲义

行政法十九专题一百表/林鸿潮

第一讲: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主要内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均为核心考点。

第二讲:行政主体

主要内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

核心考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

★★★★行政主体资格(表-2)

中央行政主体

第一级★国务院

第二级★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

第三级★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某些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

地方行政主体

第一级★地方各级政府★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

第二级★派出机关★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设立下属部门和机构,乡镇政府没有下设部门和机构)

第三级☆某些部门的内设机构☆某些部门的派出机构

非政府行政主体

★被授权的企业组织★被授权的事业单位★被授权的社会团体★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如高等院校)(如某些行业协会)(如村委会、居委会)

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表-4)

★★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表-5)

机构设置管理的原则:横向领导,纵向指导,适时调整,相对稳定。

第三讲:公务员

主要内容: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的进入;公务员的管理;公务员的退出;公务员的纠纷解决。

核心考点:无。

注意:公务员经批准可以在机关外兼职,但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也不得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

市公安局长(弟弟)

行政法林鸿潮笔记

行政法林鸿潮笔记

行政法

行政法学十八专题八十八图表/林鸿潮

行政

1.行政

●公共性

●国家权力性

●积极性

●具体执行性

2.行政:谁来行政

●行政机关、行政机构

行政机关:独立完整的

行政机构:行政机关的部分,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对外做出行政活动。

都是国家机器的组成

●被授权组织

●受委托者:法律后果由委托者承担

3.行政:如何行政

●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机关制定

●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司法行为:

●行政私法行为:

4.讨论:行政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行政立法行为:授权立法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刑事侦查行为

●行政司法行为:终局裁决行为

●行政私法行为:行政服务外包

行政法

1.法律渊源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行政规章

●司法解释?

●国际条约及协定?

2.知识体系

●行政法总论(概述、基本原则)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公务员)

●行政行为与程序法【行为程序法】在行政法上,程序法主要指行为程序法。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合同等;行政程序、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监督与救济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国家赔偿)

●行政诉讼法的知识体系

◆受案范围

◆管辖规则

◆参加人

◆诉讼程序

◆证据规则

◆法律适用

◆裁判制度

◆执行制度

◆与行政复议制度的衔接

第一部分行政法基础

专题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主要内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均为核心考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表-1)

基本原则的功能:(立法)指引、(执法、私法)解释、补充功能

合法行政:行政对法律有从属性法已规定者不可违,法未授权者不可为。

比例原则:行政行为和行政目的的关系(杀鸡不用宰牛刀)

●适合性:手段可以达到目标

2010众合法条串讲班行政法-林鸿潮讲义

2010众合法条串讲班行政法-林鸿潮讲义

法条串讲阶段行政法讲义

行政法学八十图表/林鸿潮

一、《公务员法》

主要法条:《公务员法》。配套法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近亲回避示例图(图-3):

市公安局长(弟弟)

×

招生办主任(弟弟)×市教育局长(哥哥)×市长(弟弟)

×

教育局组织科(人事科)、纪检组(监察组)、财务科、审计科工作人员真题-1(09—42—单选)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

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

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

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真题-2(07-85-多选)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A .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 .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 .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 .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30天) (30天)(15天) (60/90天)

原机关复核

上一级机关或同

人事处理 级人事机关申诉

再上一级机关再申诉(60/90天)

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事机关申诉 (限初次申诉由省级以下机关处理的情况)

(30天) (60/90天)

一般公务员的申诉程序

仲裁生效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聘任合同争议 (60天)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不服仲裁(15天) 提起民事诉讼

聘任制公务员的仲裁程序

真题-3(05-90-多选)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A .县公安局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02年和200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被辞退

8_2011强化班林鸿潮行政法讲义.pdf_2019-07-08_20-09-08

8_2011强化班林鸿潮行政法讲义.pdf_2019-07-08_20-09-08

行政法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

行政法

行政法学十六专题八十八图表

专题一:行政主体—单位

主要☆某些部门的

非政府行政主体

★被授权的企业组织★被授权的事业单位★被授权的社会团体★被

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

(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如高等院校)

村委会、居委会)

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真题-2(04-74-多选)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B.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

行政法

C.财政部的司级市长(弟弟)

教育局组织科(人事科)、纪检组(监察组)、财务科、审

计科工作人员

行政法

真题-3(07-85-多选)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结果:不公开驳回决定第二步

维持判决变种判决:(经济困驳难回者判

原告胜诉针对不作为的主判15

D.因孔某起诉,公安机关

D.组织编制本行政机

☆某些部门的派出机构

第二步:赔偿义务机关上

(如

B.海关违法扣留张某

罚款决定

B万元

D100万元

(如某些行业协会)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査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

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真题-4(08-39-单选)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九天考资即应给予该机

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

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

2012年法条专题阶段行政法林鸿潮讲义

2012年法条专题阶段行政法林鸿潮讲义

2012年法条专题班讲义

行政法

林鸿潮

众合学校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

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行政主体:《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

行政法基础公务员:《公务员法》等约10分

抽象行为:《立法法》等

具体行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15—20分

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

行政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争议内容《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

争议结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管辖解释》

行政争议法争议过程《行政诉讼撤诉解释》、《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 25—30分争议规则《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争议结果《行政复议法》相关条款司法解释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

赔偿关系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 5—8分

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

赔偿方式和计算两高联合司法解释

行政法备考复习应当避免的三个误区

行政法在司法考试各学科中,难度最大,得分最低,绝大多数考生畏之如虎。这和大多数考生未能掌握正确的备考复习方法有关。因此,我们诚挚提醒大家,在行政法的复习备考过程中应特别避免陷入以下三个误区:

第一,记忆偏执。许多考生花费巨大的精力用于记忆老师的授课讲义或课堂笔记,甚至有人认为讲课越琐碎、越强调记忆的老师越好,但考试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原因在于,每年的行政法试题只有一小部分在记忆层面进行考察,大多数还是立足于理解和运用层面。我们的大多数授课内容都不强求大家记忆,而是尽量告诉大家如何去理解那些重点和难点,并通过揭示知识规律告诉大家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仅仅执着于记住授课内容可能会让你一无所获。

2012年法条专题阶段行政法讲义—林鸿潮

2012年法条专题阶段行政法讲义—林鸿潮

2012年法条专题班讲义

行政法

林鸿潮

众合学校

全国服务热线:400-700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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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知识体系图

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行政主体:《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

行政法基础公务员:《公务员法》等约10分

抽象行为:《立法法》等

具体行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 15—20分

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

行政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争议内容《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

争议结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行政诉讼管辖解释》

行政争议法争议过程《行政诉讼撤诉解释》、《行政许可法司法解释》 25—30分争议规则《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争议结果《行政复议法》相关条款司法解释

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

赔偿关系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 5—8分

国家赔偿法赔偿程序最高检相关司法解释

赔偿方式和计算两高联合司法解释

行政法备考复习应当避免的三个误区

行政法在司法考试各学科中,难度最大,得分最低,绝大多数考生畏之如虎。这和大多数考生未能掌握正确的备考复习方法有关。因此,我们诚挚提醒大家,在行政法的复习备考过程中应特别避免陷入以下三个误区:

第一,记忆偏执。许多考生花费巨大的精力用于记忆老师的授课讲义或课堂笔记,甚至有人认为讲课越琐碎、越强调记忆的老师越好,但考试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原因在于,每年的行政法试题只有一小部分在记忆层面进行考察,大多数还是立足于理解和运用层面。我们的大多数授课内容都不强求大家记忆,而是尽量告诉大家如何去理解那些重点和难点,并通过揭示知识规律告诉大家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仅仅执着于记住授课内容可能会让你一无所获。

2016年众合高端速成班行政法-林鸿潮190题授课讲义

2016年众合高端速成班行政法-林鸿潮190题授课讲义
复习要点:对于行政主体的理论重在理解,要结合行政授权、行政委托的概念来理解;对于行政主 体的具体内容,要落实到《国务院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的常见考点上去。 ★★行政主体理论 题 7:某市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某某省城市综合执法条例》成立了市城管局,下分设各 区城管大队。某日,某区城管大队队员郑某(女)、傅某(男)、协管员黄某(男)发现一家自行车 店占道经营,欲强制扣押其自行车,与店主发生争执。店主扇了郑某一记耳光,傅某一怒之下将店 主推到在地并跳踩其头部致其受伤。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郑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店主赔偿 C.某区城管大队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中央行政机关与机构 题-8:2010年 2月 6日,国务院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 协调机构,协调 15个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能。关于该机构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该委员会的设立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后,由总理提请 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 B.该委员会有权颁布食品安全管理领域的行政管理措施 C.该委员会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设立一个专门的办事机构来负责办理 D.设立该委员会,应同时规定承担其办事职能的具体部门 题-9:2013年 3月,国务院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再 归卫生部管理,直属国务院管理,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能,并将原来由农业部、 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承担的某些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划入该局。卫生部、国家人口与计生委员会合并 为国家卫生与计生委员会。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BCD A.上述调整都应当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B.上述调整后的各个行政机关都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C.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升格后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都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D.上述机关、机构调整后,地方政府的有关机关、机构也应作出相应调整,以便业务对口 题-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升格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之后,需要增加一些内设的司、 处级机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这些司、处级机构的增加,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B.国务院所属的各类行政机关、机构,都设立有司、处两级机构 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此将增加一些编制,需要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 报国务院批准 D.“编制”指的是机构的名称、职能、人员数量定额和领导职数 ★★地方行政机关与机构

2010众合系统强化班林鸿潮行政法讲义2

2010众合系统强化班林鸿潮行政法讲义2

关于各阶段讲义的编写说明为了避免简单重复,明确各阶段复习的重点,增进授课实效,我在不同阶段的讲义会根据以下原则,有所区别地进行编写:第一,系统强化阶段。司法考试的行政法,是两成的理论加八成的法条。在系统强化阶段,我会讲透这两成理论,以及八成法条中的主体部分。而对于八成法条中的某些次重点,在这一阶段将有所取舍。这一阶段的课时,在15小时左右。第二,法条串讲阶段。这一阶段将更加突出法条,因此对于上述的两成理论,除极为重要者,本阶段将不再讲解。而对于八成法条我将力求讲足,并更多地向次重点延伸,以增强覆盖面。这一阶段的课时,也在15小时左右。第三,考前突破阶段。鉴于考生在前面几个阶段奠定的基础,这一阶段我将不再具体讲解知识点,而侧重于讲解各个知识点的考察概率和考察角度。据此,我将编制80~100道综合性极强的题目,以题带点,详细解剖。这一阶段的课时,在6小时左右。行政法备考复习应当避免的三个误区行政法在司法考试各学科中,难度最大,得分最低,绝大多数考生畏之如虎。这和大多数考生未能掌握正确的备考复习方法有关。因此,我诚挚提醒大家,在行政法的复习备考过程中应特别避免陷入以下三个误区:第一,记忆偏执。许多考生花费巨大的精力用于记忆老师的授课讲义或课堂笔记,甚至有人认为讲课越琐碎、越强调记忆的老师越好,但考试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原因在于,每年的行政法试题只有一小部分在记忆层面进行考察,大多数还是立足于理解和运用层面。我的大多数授课内容都不强求大家记忆,而是尽量告诉大家如何去理解那些重点和难点,并通过揭示知识规律告诉大家解决问题的办法。因此,仅仅执着于记住授课内容可能会让你一无所获。第二,法条偏执。很多考生有着根深蒂固的法条“迷信”,认为只有记住大量的法条,考试才有希望。甚至有的人对老师总结出来的规律性结论置之不理,而孜孜不倦地将这些结论重新还原为法条来记忆。对于行政法学科来说,其法律渊源比较丰富,法条数量极为庞大,法条关系错综复杂。简单地理解和记忆法条,一方面会使考生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应试效果也极不乐观。我在授课中会更多地对法条进行总结提炼,并告诉大家重要的结论和规律。掌握这些结论并结合往年真题深化理解,比迷恋法条死记硬背要来得轻松而有效。第三,先见偏执。行政法作为司法考试中难度最大的一个学科,市面上的辅导图书很少能以较高的准确性讲解各种考点,甚至低级错误俯拾皆是,许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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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上)

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表—1)

真题—1 (03 —八—案例)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

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元一300元。此

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

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

真题—2 ( 06 —五—案例)2002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 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

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

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但并未将

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妥善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

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

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02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

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

请运用行政法原理对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

3.行政主体的判断标准

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 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 .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4. 行政主体的基本类型

★★★行政主体类型(图—3)

中央行政主体

第一级★国务院

第二级★组—★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事机构

(只有组成部门的设、增、减、并、改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决定)

第三级★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某些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

地方行政主体

第一级★地方各级政府★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

第二级★派出机关★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

(只有县级以上政府才设立下属部门和机构,乡镇政府没有下设部门和机构)

第三级☆某些部门的内设机构☆某些部门的派岀机构

非政府行政主体

★被授权的企业组织★被授权的事业单位★被授权的社会团体★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

(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如高等院校)(如某些行业协会)(如村委会、居委会)

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真题-4( 04-74-多选)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B.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

C. 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D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表-4)

5. 公务员法概述、公职的取得★公务员的范围(表一5)

★★公职的取得(怎么当上公务员)(表一6)

注意:公务员经批准可以在机关外兼职,但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也不得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6. 公职的履行

★★公职的履行(怎么当公务员)(表一7)

公务员的错误命令抵抗权:命令有错可抵抗;上级坚持应执行;执行后果上级负;明显违法责自负。近亲回避示例图(图一8):

市公安局长(弟弟)

x

招生办主任(弟弟)一X_ 教育局长(哥哥)-X—市长(弟弟)

X

教育局组织科(人事科)、纪检组(监察组)、财务科、审计科工作人员

真题-5 (08-39-单选)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

B. 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

C. 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

D •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

真题-6 ( 09 — 42 —单选)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A •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

B. 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

C. 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

D •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真题-7 ( 07-85-多选)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A •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 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

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

D •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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