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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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调解室工作制度

大学调解室工作制度

大学调解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校园内的和谐稳定,预防和解决学生之间的纠纷,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根据我国《人民调解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调解室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调解室工作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依法、公正、及时地解决学生之间的纠纷。

第四条调解室工作要注重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校园和谐稳定建设。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调解室设在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校的调解工作。

第六条调解室设立调解员,调解员由具有法律知识、熟悉学生工作、热心调解工作的教师和名学生组成。

调解员分为专职调解员和兼职调解员。

第七条调解室设立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三名以上单数调解员组成,负责对重大纠纷进行调解。

三、工作程序第八条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记录纠纷的基本情况、当事人信息、诉求等内容。

第九条调解室应当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调解室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调解员,也可以由调解室指定。

第十一条调解员在调解前应当了解纠纷的基本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制定调解方案。

第十二条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引导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十三条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保持中立,公正、公平地处理纠纷,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第十四条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员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十五条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调解员应当及时终止调解,并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

四、调解室工作制度第十六条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调解工作规程、调解员培训制度、调解工作考核制度等。

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范文

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范文

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一、引言学校作为一个群体,难免会出现各种矛盾和冲突。

为了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保障师生的正常学习和工作秩序,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势在必行。

二、调解流程1.申请调解当师生之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时,申请人可以向学校矛盾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详细描述事件经过、背景和诉求。

2.受理申请矛盾调解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人身份合法性,并决定是否受理调解。

3.调解组成员确定调解委员会根据矛盾性质和相关人员的意见,确定调解小组成员。

调解小组由学校教师、学生和行政人员组成,具有公正性和中立性。

4.调查取证调解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可以通过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查阅相关证据、采访目击者等方式,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

5.调解会议调解小组组织调解会议,邀请当事人参加。

调解会议由主持人主持,各方依次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调解小组成员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双方解决矛盾。

6.协议达成经过多次会议和双方协商,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小组将协议内容清晰写出,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7.执行和跟踪调解小组将对协议内容的执行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双方履行承诺并解决矛盾,使学校恢复正常秩序和和谐环境。

三、调解对象1.师生矛盾包括师生之间的教学、评分、纪律等方面的冲突和矛盾。

2.同事之间的矛盾涉及教师、行政人员之间的权益、合作关系、工作任务等方面的矛盾。

3.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矛盾关于学生教育、学校管理等方面的矛盾。

四、调解原则1.公正中立原则调解委员会成员应保持公正和中立,既不偏袒一方,也不能偏听偏信。

2.和谐稳定原则调解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双方需积极配合,以达成好的调解结果。

3.法律合规原则调解工作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

五、调解效果评估调解委员会应定期对调解工作进行评估,以提高工作水平和调解效果。

评估包括调解案件的数量、质量以及双方满意度等方面的指标。

市中心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市中心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市中心学校调解工作制度一、引言调解是维护和谐校园关系的有效手段,市中心学校为了推动学生间的友好交往和解决纠纷,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调解工作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设计和实施。

二、调解工作机构市中心学校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亲自挂帅,下设调解委员会、调解办公室和调解员队伍。

1.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是学校调解工作的决策机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

委员会负责制定调解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重大纠纷,并监督调解工作的执行。

2.调解办公室调解办公室是调解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接受和登记纠纷调解申请,组织调解会议,记录调解结果,并跟进纠纷解决后的恢复和建设工作。

调解办公室配备专业人员,包括经验丰富的教育专家和心理咨询师,以保障调解工作的专业性。

3.调解员队伍调解员队伍是调解工作的主力军,由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组成,经过系统培训后成为合格的调解员。

调解员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倾听和沟通技巧以及独立公正的判断力,能够帮助当事人寻求共同利益,达成和解。

三、调解工作流程调解工作流程是指调解员在接到纠纷调解申请后,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调解的具体步骤。

1.受理申请阶段当当事人发生纠纷后,可向调解办公室提交调解申请书,申请书应包含纠纷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意见和要求、以及可能的证据和证人等。

调解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调解员对纠纷进行初步核实,并决定是否受理。

2.调解会议阶段在受理申请后,调解办公室将联系当事人,安排调解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调解会议的过程中,调解员会向当事人了解纠纷的具体情况,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并协助双方进行对话和交流。

调解员将发挥中立的角色,引导双方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并寻求双方的共同利益。

3.达成和解阶段如果在调解会议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调解员将起草和解协议书,并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和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是指学校为解决师生、学生之间的纠纷或争议而设立的一套专门的调解机构和工作流程。

下面是一种常见的学校调解工作制度的介绍:
1. 调解机构设立:学校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通常称为学校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办公室。

该机构由由学校确定的工作人员组成,包括专职或兼职的调解员、学生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等,确保调解机构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2. 调解员培训:学校应为调解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包括调解基本理论、技巧和伦理道德等内容。

培训的目的是提高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调解能力,使其能够独立、中立地进行调解工作。

3. 纠纷调解程序:学校制定一套明确的调解程序,包括接纳纠纷申请、调解准备、调解会议等环节。

学校可以规定申请人必须先尝试通过非正式途径解决争议,如与当事人直接沟通或请教导师等。

只有在非正式途径无法解决纠纷时,才能将申请提交给调解机构进行正式调解。

4. 调解原则与要求:学校调解机构应遵循公正、保密、公平、自愿、合法、及时的原则,确保调解过程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调解员在处理纠纷时应尊重当事人的意见,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尽量减少纠纷的升级和影响。

5. 调解结果与反馈:一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学校调解机构应记录调解结果,并要求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书。

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后续处理纠纷的依据。

同时,学校还可以对调解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为调解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

通过建立学校调解工作制度,可以有效解决师生、学生之间的纠纷,增加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环境。

校园调解室工作制度汇编

校园调解室工作制度汇编

校园调解室工作制度汇编一、总则为了加强校园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各类纠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校园调解室的组织机构1. 校园调解室设在学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负责处理学校内部各类纠纷。

2. 校园调解室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3. 校园调解室设主任一名,负责调解室的日常工作。

三、校园调解室的职责1. 接受当事人申请,受理学校内部各类纠纷。

2. 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3. 对调解不成的纠纷,给予咨询、指导,协助当事人采取其他合法途径解决。

4. 定期分析学校内部纠纷情况,提出预防纠纷的建议和措施。

5.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校园调解室的工作原则1. 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向校园调解室申请调解,也可以选择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

2. 公正原则:调解过程应当公正、公平,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调解与依法处理相结合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 保密原则:调解过程中涉及的当事人信息、调解内容等应当保密。

五、校园调解室的工作程序1. 当事人向校园调解室提交调解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校园调解室对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 受理纠纷后,校园调解室组织调解人员对纠纷进行调解。

4. 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5. 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6. 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由校园调解室进行监督。

六、校园调解室的调解人员1. 调解人员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教师、心理咨询师等组成。

2. 调解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

3. 调解人员应当接受培训,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

七、调解室的工作要求1. 校园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调解工作有序开展。

2. 调解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调解职责,及时处理当事人提交的纠纷。

学校调解室工作制度

学校调解室工作制度

学校调解室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促进学生和谐相处,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调解室工作制度。

调解工作应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保守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调解过程中获取的信息。

二、调解室组成1. 调解室设在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学生工作部门、保卫部门、心理咨询部门等相关人员参加。

2. 调解室设立调解员,负责具体的调解工作。

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调解技能,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调解范围1. 学生之间因日常行为、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矛盾和冲突。

2. 学生与学校教职员工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3. 学生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4. 其他需要调解的校园矛盾和冲突。

四、调解程序1. 当事人可以向调解室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说明调解事项和理由。

2. 调解室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 调解室应当指定调解员负责调解工作,并在调解前向当事人说明调解程序、调解员的身份及权利义务。

4. 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下进行。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了解事实真相,耐心疏导,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

5. 调解室应当制作调解笔录,记录调解过程和结果。

调解笔录经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6. 调解协议经当事人达成一致后,调解室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7. 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撤回调解申请的,调解室应当及时终止调解,并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五、调解室工作制度1. 调解室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调解工作流程、调解员职责、保密制度等。

2. 调解室应当定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

3. 调解室应当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调解工作依法、公正、及时进行。

学校大调解工作制度

学校大调解工作制度

学校大调解工作制度是指在学校内部建立的一种多元化、全方位的调解机制,旨在及时解决学校内部的矛盾和纠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学校大调解工作制度的概念、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注意事项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概念学校大调解工作制度是指在学校内部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等各方共同参与,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学校内部的矛盾和纠纷,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一种制度。

二、意义1. 及时解决矛盾和纠纷,避免矛盾升级:学校大调解工作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内部的矛盾和纠纷,避免矛盾升级,维护校园稳定。

2. 提高学校管理水平:通过建立学校大调解工作制度,可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增强学校干部、教师处理矛盾和纠纷的能力。

3. 促进校园和谐:学校大调解工作制度能够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参与校园和谐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4. 培养学生法治意识:通过调解的过程,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主要内容1. 调解机构设置:学校大调解工作制度应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如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等,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调解工作。

2. 调解人员组成:调解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道德品质,熟悉学校管理工作,具备一定的调解能力。

调解人员可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等组成。

3. 调解范围:学校大调解工作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包括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4. 调解程序:调解程序应明确、合理,包括调解申请、调解准备、调解会议、调解协议、调解书的制作和送达等环节。

5. 调解结果:调解结果应公正、公平,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达成调解协议。

四、实施步骤1. 成立调解机构: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调解机构,明确调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2. 培训调解人员:对调解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的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

3.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推广学校大调解工作制度,让广大师生和家长了解和支持调解工作。

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是指学校建立的一套机制和规定,用于解决学校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学校内部的和谐与稳定,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下是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
1.机构设置:学校设立一个专门的矛盾调解工作机构或委员会,由校领导或相关负责人担任主席,成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

机构设置应确保公正、中立,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说服力。

2.责任和权限:矛盾调解工作机构有权接收和处理学校内部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包括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之间等各种关系纠纷。

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一定的调解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调解过程中保持中立和公正。

3.接受申诉和调解程序:学校应建立一个明确的矛盾调解申诉渠道,确保个体有权利向矛盾调解机构进行申诉,并确保申诉者的隐私和权益。

调解程序应注重公正、公平,兼顾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不偏袒个别利益。

4.调解方法和原则: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应具备一定的调解方法和原则。

调解方法可以包括多方协商、调解会议等方式,以达到双方协商一致或通过第三方调解达成和解。

调解原则应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合理、和谐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各方的权益和学校整体的稳定。

5.调解结果和执行: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应明确调解结果和执行机制。

对于达成和解的矛盾,应及时转化为书面协议或安排实施,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纠纷未能调解解决的情况,可以进一步商讨其他解决方式。

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的建立对于学校内部的和谐稳定非常重要,它可以有效地解决各类纠纷和矛盾,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校园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校园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校园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及时妥善解决校园内各类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园纠纷调解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校园纠纷调解工作适用于我校师生员工之间的各类纠纷,包括劳动争议、租赁合同、知识产权、教学科研、人身损害赔偿等。

第四条校园纠纷调解工作由学校设立的调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调解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校设立调解委员会,作为校园纠纷调解工作的主要负责机构。

调解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相关副校长、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为成员。

第六条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宣传法律法规,普及调解知识,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二)制定调解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调解工作;(三)接受当事人申请,依法调解校园纠纷;(四)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协议的履行;(五)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三、调解程序第七条当事人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口头请求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委员会认为有必要调解的,可以主动进行调解。

第八条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当事人应当按时参加调解,如实陈述事实,遵守调解纪律。

第九条调解委员会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了解纠纷的实际情况,疏导矛盾,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条调解协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调解委员会应当进行监督。

四、调解工作措施第十二条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工作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询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相关资料;(二)调查取证,收集与纠纷有关的证据;(三)邀请专业人士进行鉴定或者评估;(四)根据需要,可以采取现场调解、书面调解等方式。

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模版(三篇)

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矛盾调解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学校矛盾调解工作的目标是:及时、公正、有效地解决学校内部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学校内部的和谐稳定。

第三条学校矛盾调解工作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听证、调和。

第四条学校矛盾调解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等。

第五条学校矛盾调解工作的实施机构为学校工会组织。

第六条学校矛盾调解工作依法开展,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应当注重预防为主、化解为重、调解为辅,通过教育和培训,加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八条学校矛盾调解工作由学校工会组织负责,建立矛盾调解委员会,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矛盾调解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二)收集、整理和分析学校内部矛盾纠纷的信息,制定调解方案;(三)组织开展矛盾调解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矛盾纠纷处理的能力和水平;(四)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解决工作。

第九条学校矛盾调解委员会由学校工会主席担任主任,委员为学校各部门负责人、相关专家和代表员工等组成。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条学校矛盾调解工作分为投诉、立案、调解三个阶段。

第十一条投诉阶段:学生、教职工和员工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投诉渠道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并注明矛盾纠纷的当事人、事实、理由等。

第十二条立案阶段:学校矛盾调解委员会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成员进行研究和调查核实。

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律师等参与调解。

第十三条调解阶段:学校矛盾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调研结果,制定调解方案,并邀请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

调解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第十四条调解结果:调解成功的,应当制定书面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存档。

调解不成功的,可以转为其他争议解决方式,如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

校内矛盾纠纷处理制度模板(五篇)

校内矛盾纠纷处理制度模板(五篇)

校内矛盾纠纷处理制度模板为了维护我校安定团结的稳定局面,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及时有效地解决师生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特制定如下制度:1、党支部全面负责学校发生的各级各类矛盾纠纷的处理,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2、教职工的矛盾纠纷由校务成员委员会、教研组具体负责解决。

3、学生的矛盾纠纷由班主任、政教处具体负责解决。

4、各主管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此项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工作,要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内部单位和萌芽状态。

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5、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各类不安定因素,部门领导必须积极有效地予以解决,若确实问题严重,主管部门解决不了,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

6、各主管部门之间要积极配合、协调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各类不安定因素要落实责任,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限和目标,不发生越级或集体上访事件。

7、各部门对矛盾纠纷和各类不安定因素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填入安全月报表。

校内矛盾纠纷处理制度模板(二)生的不良影响,加强校园内外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我校特制定该制度。

一、健全机构,规范制度,畅通渠道。

学校在校长办公室设立信访办公室,由专职人员具体协调处理全校的信访工作。

二、学校建立多种沟通形式,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三、坚持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将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四、坚持分级负责,协调处理原则。

五、实事求是、按章办事的原则。

处理师生的来电来信来访,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绳。

既要对群众负责,又要符合政策规定。

六、坚持解决实际问题和加强思想工作相结合。

学校在每项政策出台前,都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对于群众提出应当且能够解决的问题,都积极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决和超出政策规定范围的问题,向群众耐心解释,说明情况,讲清道理,求得理解。

七、发挥信访信息功能,为校领导决策服务。

校园矛盾调解室工作制度

校园矛盾调解室工作制度

校园矛盾调解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矛盾调解工作,及时化解校园内的各类矛盾和纠纷,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园矛盾调解室是专门负责调解校园内矛盾和纠纷的机构,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公平、及时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校园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校园矛盾调解室的工作范围包括: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教职工之间的矛盾、教职工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等。

第四条校园矛盾调解室的工作目标:及时化解校园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校园矛盾调解室由校领导负责组织成立,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调解员若干名。

调解室成员由学校教职工、家长代表、法律专家等组成。

第六条校园矛盾调解室主任由校领导担任,负责调解室的全面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具体调解事务。

第七条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心理学知识和调解技能,能够独立承担调解工作。

调解员由校内外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参与调解。

三、工作程序第八条校园矛盾调解室接受调解申请的方式包括:当事人直接申请、学校推荐、有关部门转交等。

第九条调解室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调解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告知当事人;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理由。

第十条调解室在进行调解前,应当充分了解矛盾双方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明确调解的重点和难点。

第十一条调解室应当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二条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调解室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并由当事人、调解员、见证人等签名。

第十三条调解室应当对调解案件进行归档管理,保存调解协议、调解书等材料,以备查阅。

四、工作保障第十四条校园矛盾调解室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调解器材,保障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矛盾排查_化解制度

学校矛盾排查_化解制度

一、总则为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学校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学校内部矛盾,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学校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办公室成立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矛盾排查、调解、上报等工作。

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由一名负责人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

三、矛盾排查1. 定期排查学校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矛盾排查,包括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职工之间以及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

2. 随时排查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随时关注师生动态,发现矛盾苗头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3. 特殊时期排查在重大节日、开学季、毕业季等特殊时期,学校要加大矛盾排查力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四、矛盾化解1. 调解方式(1)行政调解:由学校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一般性矛盾进行调解。

(2)法律援助:对于涉及法律问题的矛盾,由学校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援助。

(3)心理疏导:对于心理问题导致的矛盾,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提供心理疏导。

2. 化解流程(1)接到矛盾报告后,学校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

(2)根据矛盾性质,采取相应调解方式。

(3)调解过程中,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调解达成一致后,签订调解协议,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五、工作要求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意识,营造和谐校园氛围。

2. 建立健全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上报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4. 定期对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学校调解工作制度一、背景学校是一个由众多师生组成的大家庭,每个学期都会因为种种原因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

这时候,尽管学生、家长、教职工都尽力去化解,但是有时候还是存在着迎刃而解的情况,这时学校需要安排专业人员去调解矛盾和纠纷,帮助双方协调解决问题。

为了更好地维护学校的稳定和秩序,加强学校的调解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公开2.因事施策,分类施策3.尽早介入4.坚持多元化解方式三、工作流程1. 调解人员任命学校的调解人员由学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任命,调解人员应当得到当事人的信任,具有较强的专业和道德素质,能够独立、公正、公平地作出判断。

2. 接受投诉当一方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向调解人员投诉或提交申请:•书面投诉或申请;•口头投诉或申请;•通过信箱、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3. 调解方案制定1.调解人员进行收集和分析问题的情况,制定调解方案,并向当事人双方通报。

如有必要,也可以邀请其他专业人员参与调解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2.当事人对调解方案达成一致后,调解人员会在认真对双方意见进行充分征求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调解协议,由当事人双方在其相互协商的基础上签署。

4. 调解方案执行1.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调解人员会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协助当事人解决执行中遇到的任何问题。

2.如当事人在调解方案执行中出现违反协议情况,调解人员将提出警告并制定相应措施,如再次违反协议,调解人员将撤销调解协议,将争议事件提交到有关部门处理。

5. 评价与总结1.完成调解后,调解人员将对此次调解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总结评价。

2.学校将按照调解方案以及当事人的会心程度,对调解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3.学校将根据评价结果,对调解人员进行表彰或提出批评意见,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调解队伍。

四、保障措施为了保障学校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制定以下保障措施:1.学校工作人员配合调解人员做好案件的资料整理和提交工作。

2.学校将提供足够的调解经费和设施设备,保证调解工作的正常运转。

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内部和谐稳定,及时有效地解决学生、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以及与学校相关的其他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

第三条学校调解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调解原则:调解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

(二)公平公正原则:调解工作应当公平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三)自愿原则:调解工作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调解。

(四)及时原则:调解工作应当及时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第二章调解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学校内部矛盾纠纷。

第五条调解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校长或其委托的副校长担任主任;(二)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三)教师代表;(四)教职工代表;(五)法律顾问。

第六条调解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调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二)审查调解申请,决定是否受理;(三)组织调解员进行调解;(四)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五)总结调解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条调解委员会下设调解办公室,负责调解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调解程序第八条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向调解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身份证明;(三)相关证据材料。

第九条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第十条调解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组织调解员进行调解。

第十一条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一)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三)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迫调解;(四)在调解过程中,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第十二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调解协议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章调解协议的履行第十四条调解协议书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

学校矛盾纠纷调处管理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调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学校内部矛盾纠纷,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因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第三条学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2. 快速高效原则;3. 依法依规原则;4. 预防为主原则;5. 和谐解决原则。

第二章调处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矛盾纠纷调处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第六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调处工作;3. 负责矛盾纠纷调处案件的受理、调解、仲裁和裁决;4. 对调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调处工作质量;5. 对调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6. 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调处程序第七条矛盾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解申请。

第八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

第九条调处人员由学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或者由当事人自行选定。

第十条调处人员应当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矛盾纠纷,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

第十一条调处人员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调处方案,经当事人同意后,制作调解协议书。

第十二条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调解协议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

第十三条学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四条对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调处工作要求第十五条调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3.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调解能力;4. 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专业知识。

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维护我校的和谐稳定,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及时高效、法治为本、调解优先的原则,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二、组织机构1. 学校设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工会主席、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2. 学校设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成员由工会、人事、教务、后勤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3. 各年级、各部门应设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小组,负责本年级、本部门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矛盾纠纷的识别和报告1. 矛盾纠纷识别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识别机制,通过以下途径及时发现矛盾纠纷:(1)加强与师生员工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诉求和意见;(2)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纠纷;(3)关注网络、媒体等公共信息,及时了解和发现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矛盾纠纷。

2. 矛盾纠纷报告一旦发现矛盾纠纷,应当及时报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上报领导小组。

四、矛盾纠纷的化解方式1. 调解学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调解工作,可以邀请专业人士、第三方机构参与调解。

调解工作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

2. 协商学校可以与当事人协商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平等对话、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实现矛盾化解。

3. 仲裁对于涉及劳动、人事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 诉讼对于无法调解、协商解决的矛盾纠纷,学校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工作流程1. 矛盾纠纷识别和报告发现矛盾纠纷后,及时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办公室报告。

2. 矛盾纠纷评估和分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办公室对报告的矛盾纠纷进行评估和分类,确定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紧急程度。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为了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和谐,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通过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2. 坚持依法处理,公平公正。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处理矛盾纠纷,确保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 坚持教育引导,化解矛盾。

通过教育引导,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4. 坚持责任明确,分工合作。

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矛盾纠纷排查1. 定期排查。

学校应定期组织力量对师生之间、师生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

2. 专项排查。

针对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热点问题等进行专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

3. 线索排查。

学校应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广泛收集矛盾纠纷的线索,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三、矛盾纠纷化解1. 教育引导。

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引导师生正确处理矛盾纠纷。

2. 调解处理。

学校应设立调解委员会,对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促进矛盾的化解。

3. 法律途径。

对于涉及法律问题的矛盾纠纷,学校应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 心理咨询。

对于涉及心理问题的矛盾纠纷,学校应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当事人缓解心理压力,促进矛盾的化解。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应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 明确工作职责。

各级领导和部门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3. 加强培训和宣传。

学校应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学校调解小组工作制度

学校调解小组工作制度

学校调解小组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及时解决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调解小组是在学校领导下,负责调解师生之间、师生与学校之间、教职工之间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各类矛盾和纠纷的专门机构。

2. 学校调解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成员若干。

组长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班主任、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等人员组成。

3. 学校调解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调解小组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门或保卫部门。

三、工作职责1. 宣传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引导师生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和纠纷。

2. 接受师生咨询,提供法律、政策、心理等方面的服务。

3. 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内发生的矛盾和纠纷,主动开展调解工作。

4.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调解工作的开展,确保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5. 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归档管理,并对调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反馈。

6. 定期向学校报告调解工作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

调解小组在调解过程中要秉持公正公平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调解结果的公正性。

2. 自愿合法原则。

调解工作应当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及时高效原则。

调解小组要迅速响应,及时处理矛盾和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4. 教育引导原则。

调解过程中要注重教育引导,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五、工作程序1. 申请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以口头提出,由调解小组工作人员记录。

2. 受理调解。

调解小组在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对于不属于调解范围的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3. 组织调解。

调解小组应当在受理调解申请后三日内组织调解,通知当事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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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二中调解工作制度
1、成立学校“调解委员会”,学校校长任“调委会”主任,成员由校委会成员成员和班主任组成。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全国,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精神,指导我校开展好调委会的培训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对会议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

3、不断加强学校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做好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大胆实践,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调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积极规范调解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促使调委会工作规范化方向发展。

4、着力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调解工作. “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扎实工作,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群体性无上访记录。

5、在调委会组建上积极创新。

在学校调委会建设过程中,注重一方面规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对调委会的组成人员,调委会产生方式等方面更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积极引导,大胆创新。

6、借助县司法局,在县法院的指导下规范调解程序,讲究调解方法。

、利用学校网络对不道德行为进行辩论,根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道德规范来进行调解。

7、学校党政领导要重视教职员工的调解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把群众的疾苦装在心里,与群众心连心,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促进了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临沭二中调解委员会
主任:李景涛
副主任:吴坤曹广学苏岳陈钊魏茂富孟凡苍
成员:高树彬李建张宗勤张爱军凌再收陈久柱
丁海波岳超钟景申龚美桂刘长彪王世全
刘立斌吴清晓张宝磊
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安全稳定隐患及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有关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的要求,有效地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健康、和谐、有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与学校、师生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通过排查出的隐患,狠抓隐患的整治及整改,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的纠纷,把隐患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分解到人,狠抓落实,使之在校内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把学校安全工作提交到更高的层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谐发展。

二、学校“双排”领导小组
化解矛盾和安全稳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长森
成员:陶文波李喜波李凤荣韩峰张秀艳胡茂云
三、排查内容
1、教学楼的安全隐患;
2、食品卫生的安全隐患;
3、群体活动的安全隐患;
4、学校周边的安全隐患;
5、道路行走的安全隐患;
6、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
7、职工与领导、家长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

四、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5月):
组织学习“两个排查”活动的文件精神,制订排查工作方案,集中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活动。

1、召开各种类型的会议,包括全体教师职工大会,全体学生大会、班干部、
学生代表座谈会,组织学习上级关于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的文件精神;组织行政深入教师、班级听取师生对治安问题的反映和热点难点问题,向师生宣传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工作重点等,使活动的有关要求深入人心。

要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揭发违法违纪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漏洞。

2、根据排查的内容,开展全面的排查活动。

针对学校校舍安全、食品卫生的安全、群体活动的安全、学校周边的安全、道路行走的安全、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等实行全覆盖排查,不留盲点和死角。

准确掌握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要把影响本校治安的区域、部位、场所搞清楚,把影响本校师生安全的问题搞清楚,把导致矛盾纠纷和导致治安混乱的原因搞清楚。

3、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并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 进行分析研究。

第二阶段(5-7月):
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制订调处和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调处矛盾纠纷和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

1、根据调处和整治工作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调处和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同时,要建立排查治理工作的消解反馈制度,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化解措施,有应急预案并强化督促检查。

2、明确责任,常抓不懈:
李长森校长:主抓全校安全工作及代课老师、工人有关调解工作。

陶文波:①教学楼、教室内的设备设施及电教等设施。

②学校群体活动的安全防范。

体育课及体育设备设施的安全。

李喜波:负责检查学校设施设备安全。

负责食堂工作,把好学生食品进出关,加工制作等过程。

负责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卫生。

李凤荣:督促各年级做好全方位安全工作。

韩峰:负责抓好学校用电安全及维修。

胡茂云:抓好中学教室、教学用具、设施使用的安全及年级活动的安全。

张秀艳:抓好小学教室、教学用具、设施使用的安全及年级活动的安全。

3、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要引导矛盾双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

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

4 、学校要协调有关方面,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落实整治方案,堵塞漏洞, 消除隐患,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第三阶段(9—11月):
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防控体系。

开展“两个排查"”活动督查和进行活动总结。

1、学校要以这次“两个排查”以及集中调处和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整合综治、维稳、调解、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2、进一步加大专职和兼职巡防力量建设力度,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管理和监控和重点场所的管理和监控。

确保影响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稳定的事件和案件能及时发现、及时控制、及时查处。

3、学校要做好专项工作书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1、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精神。

要在以温轶群为组长的领导下,根据自己所蹲点年级,所在年级、班,结合实际,制定出所在年级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狠抓排查、治理的落实。

2、深入排查隐患
学校各领导、级长、各教师要对自己所管辖的年级、班要认真过细排查,监控可能出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将出现的问题上报、处理。

3、着力化解、治理不安全隐患。

各分管领导、各级长、班主任对自己的管辖范围安全隐患要多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在自己范围内不能处理解决的要及时汇报学校,以便学校集中力量解决。

4、严肃责任追究。

凡因管理不到位,排查不力,出现问题不化解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及事故发生,同时亦不向学校汇报的,则按有关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及有关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5、加强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各部门要根据所发下的统计表,及时报送学校。

特殊情况立即上报。

上马厂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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