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价〔2012〕237 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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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的通知湘建价建〔2015〕48号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为了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我站调查收集了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研究讨论,编写了相关解释,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审查,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对解释条文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汇集成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见附件,以下简称:解释汇编)。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解释汇编与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有关解释与本解释有出入的以本解释汇编为准。

尚未办理工程结算的,予以调整;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

附件: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5年12月21日附件: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装饰装修、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与绿化》最新解释汇编目录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第一章附表计价办法附录勘误表第二章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第一节关于总说明建筑面积的解释第二节岩土工程部分解释第三节结构工程部分解释第四节措施项目解释第五节防水、保温、室外等其他解释第二章附表建筑工程勘误表第三章装饰装修工程解释汇编第三章附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勘误表第四章市政工程解释汇编第四章附表市政工程勘误表第五章安装工程解释汇编第一节关于“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解释第二节关于“第二册电器设备安装工程”解释第三节关于“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解释第四节关于“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解释第五节关于“第九册空调部分”解释第六节关于“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解释第七节关于“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解释第六章建筑园林与绿化工程解释汇编附录A 相关文件摘录A-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5]33号A-2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5]6号A-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计取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费的通知湘建价[2015]63号A-4 湖南省建设工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筑垃圾外运计价问题的函湘建价建函[2015]14号A-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通知湘建价[2014]201号A-6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新型智能环保渣土专用运输车土石方挖运计价标准的通知长住建发[2015]111号A-7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施工围挡计价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5]110号附录B 定额技术知识摘录B-1 规范摘录一、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节选)二、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节选)三、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节选)四、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节选)B-2 新材料介绍一、高强混凝土二、高性能混凝土三、泵送混凝土B-3 一般计价协调会议纪要实例参考文献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8.15•【字号】湘建价〔2017〕165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7〕165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5〕33号)规定,鉴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7年6月7日发布了《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7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2号),我厅近期对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详细调查与测算,并对相关结果组织了评审听证。

现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范围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的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

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装饰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工程结算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湘建价[2014]112号

湘建价[2014]112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14〕11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并就拟发布的人工工资单价举行了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获得一致通过。

现予发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主要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工资单价,以及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

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予以调整。

三、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2009年《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其人工工资取费基价均按6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计取。

预算编制说明(湖南)

预算编制说明(湖南)

五矿•万境水岸E地块别墅工程预算编制说明一、建设单位名称: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施工单位名称: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设计单位名称: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四、建设工程名称:五矿•万境水岸()E地块别墅工程五、工程概况:该工程为五矿•万境水岸(湘潭)E地块别墅工程。

E地块别墅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9149.96m2。

其中:7#栋建筑面积2119.96m2;8#栋建筑面积1436.35m2;10#栋建筑面积1443.07m2;12#栋建筑面积1932.34m2;9、13、16、17#栋建筑面积均为1755.59m2;11、14、15#栋建筑面积均为1731.96m2。

六、编制依据:1、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的五矿•万境水岸E地块别墅工程施工图纸;2、五矿•万境水岸()联排别墅施工清水交房标准;3、五矿•万境水岸()E地块建安工程施工合同;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件【2009】406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5、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统一解释文件;6、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价【2012】237号文《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7、2013年2月《湘潭建设造价》、2013年第1期《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其市场单价。

七、编制说明:1、本项目按【2009】406号文清单计价形式计价,相关费率均按合同规定执行;2、本工程人工工资依据合同规定,按湘建价【2012】237号文《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执行,装饰人工工资按72元/工日,其它人工工资按61元/工日;3、材料价格主要依据2013年2月份《湘潭建设造价》调整,安装项目中缺项的材料参照了2013年第1期《株洲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长沙建设造价》,缺项的参考市场单价;4、本工程预算编制范围依据合同约定范围计算;5、本工程混凝土均按商品混凝土考虑,大型构件输送方式按输送泵输送方式考虑;6、桩基、凿桩头、土方工程以及室外附属的庭院等工程均未计入本次预算;7、依据联排别墅施工清水交房标准,户内门未计入本次预算;8、本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各栋号按配置一台塔吊考虑。

湘建价237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湘建价237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及切实贯彻落实“养老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的
通知
岳建发〔2012〕71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规划建设部),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相关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2〕237号),现转发给你们。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该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与其不一致的,以湘建价〔2012〕237号文件规定为准;对拒不执行省厅发布的人工工资单价的行为,我局将对其责任主体进行严肃查处。

“养老保险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的一部分,应当进入工程造价。

目前,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价或办理结算时,普遍存在未计取“养老保险费”的现象。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09〕406号)要求,将“养老保险费”计入工程造价。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2012年人工费调整

2012年人工费调整

2012年人工费调整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我省当前建筑市场工人工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综合用工单价进行调整,现
将具体调整方法通知如下:
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由58元/工日调至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由52元/工日调至60元/工日,综合用工
三类单价由39元/工日调至47元/工日。

清、借工按照市场行情确定。

二、编制新建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均按本通知调整人工费。

三、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和机械台班中,人工费均按综合用工二类计算差价,计算方法如下:
(一)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中人工费:
人工费差价=(措施项目中基期人工费/40)×(60-40)
(二)机械台班中人工费:
人工费差价=(机械台班中基期人工费/40)×(60-40)
四、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增部分做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

五、本次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2012年1月1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
整。

施工合同有约定人工调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本通知调整。

六、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测算确定本地人工市场指导价,并按有关规定报省工程建设
造价管理总站审核。

七、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整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承发包双方可以参照当地人工市场指导价或根据市场行
情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八、本通知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汇编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汇编

关于重新公布原湖南省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筑企业劳动 保险基金计取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3 湘建价建【2012】23号 关于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费计价问题的处理意见
4 湘建价建【2012】46号 关于市政工程技术措施费计取的有关规定
5 湘建价建函【2011】24号 关于基坑支护桩是否属于施工措施费等计价问题的处理意见
6 湘建价【2009】179号 关于发布《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的通知
4 湘建价【2006】245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5 湘交造价【2011】124号 关于湖南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单价及规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二 措施费文件
1 湘建价【2007】403号 关于调整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
2 湘建价【2011】264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取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 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与工程消耗量标准和城 市轨道交通估价表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第4辑)的通知
4 湘建价计【2008】25号 关于强夯地基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取费标准的调整通知
5 湘建建【2011】222号
序号
文号
一 人工费文件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汇编目录
文件名称
1 湘建价【2014】112号 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2 湘建价【2012】237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3 湘建价【2009】396号 关于发布201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7 长住建发【2011】108号

湘建价_2009_406号文

湘建价_2009_406号文

一.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出台背景1.省建设厅湘建价[2007]236号文关于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中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景观工程的工程计价不论资金来源,均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并且明确:①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应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规定编制。

清单计价的编制包括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上限值、标底、合理价及投标报价等。

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与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管理。

③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按照统一的规定向投标人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包括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清单)。

招标人没有按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督促要求招标人予以纠正。

④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应由招标人负责,并承担误差风险,投标人投标时不负有核实的义务。

2.省建设厅袁湘江副厅长在08年全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要坚定不移的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同时指出:统一规则、统一模式、统一标准是统一建设市场所必须的条件。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本身并没有调整各方利益,只是推行一种更加透明、准确度更高、更加有利于工程建设管理、也更便于利用信息化手段的一种计价模式,从而解决了过去“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的局面。

并多次指出:统一统规则、统一模式、统一标准只能是一个规则、一个标准;搞多个规则、多个标准,归根到底都会搞不好的。

要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就必须从计价依据、计价规则、计价标准等方靣从根源上杜绝传统定额计价模式。

3.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63号公告,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

正文部分),从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08规范”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要基础。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07〕236号)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合法权益,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景观工程的工程计价不论资金来源,均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与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管理。

三、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应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的规定编制。

清单计价的编制包括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上限值、标底、合理价及投标报价等。

四、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按照统一的规定向投标人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包括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清单)。

招标人没有按规定提供工程量清单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应当督促要求招标人予以纠正。

采用投标报价上限值或合理价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其投标报价上限值或合理价,未载明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予以公示。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一般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工期在6个月以内,合同总价在300万元以内,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方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但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风险种类及程度、价款调整的因素、方法。

六、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应由招标人负责,并承担误差风险,投标人投标时不负有核实的义务。

但对按规定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招标人应给投标人提供足够的时间(工程量清单发出后,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供投标人复核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对存在的缺陷或错误,投标人应予指出,招标人应予修正。

湘建价(2012)237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湘建价(2012)237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12〕237 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同时征求了建设各方意见,现予发布(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本通知所指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

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不得上调下浮。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取费基价,其人工工资单仍按3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考虑,计取相应规费与税金。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模版)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模版)

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模版)第一篇: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模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文),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2月18日抄送: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各有关委、厅、局,各市工程造价管理处。

第二篇: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苏建函价[2015]133号概要附件: 苏建函价[2015]133号,从2015.3起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单位:元/工日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续表单位:元/工日第三篇: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本站推荐)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京造定[2007]1号各有关单位:随着我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建筑市场用工需求量剧增,供需矛盾日渐突出。

为缓解供需矛盾,正确引导调控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确保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通知如下:一、2007年2月1日以后(含,下同),有关单位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时,其人工工资单价不应按现行概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基价确定。

而应当根据我市现行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有关规定,参照编制期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以下简称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二、2007年2月1日以前已签订施工合同但未开工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应当参照合同开工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准则》解释汇总

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准则》解释汇总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的通知湘建价建〔2015〕48号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建设、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为了完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我站调查收集了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研究讨论,编写了相关解释,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审查,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对解释条文进行修改补充完善,汇集成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见附件,以下简称:解释汇编)。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解释汇编与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有关解释与本解释有出入的以本解释汇编为准。

尚未办理工程结算的,予以调整;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

附件: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5年12月21日附件:2014版《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装饰装修、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园林与绿化》最新解释汇编目录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第一章附表计价办法附录勘误表第二章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解释第一节关于总说明建筑面积的解释第二节岩土工程部分解释第三节结构工程部分解释第四节措施项目解释第五节防水、保温、室外等其他解释第二章附表建筑工程勘误表第三章装饰装修工程解释汇编第三章附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勘误表第四章市政工程解释汇编第四章附表市政工程勘误表第五章安装工程解释汇编第一节关于“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解释第二节关于“第二册电器设备安装工程”解释第三节关于“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解释第四节关于“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解释第五节关于“第九册空调部分”解释第六节关于“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解释第七节关于“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解释第六章建筑园林与绿化工程解释汇编附录A相关文件摘录A-1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5]33号A-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5]6号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计取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费的通知湘建价[2015]63号A-4湖南省建设工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建筑垃圾外运计价问题的函湘建价建函[2015]14号A-5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通知湘建价[2014]201号A-6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新型智能环保渣土专用运输车土石方挖运计价标准的通知长住建发[2015]111号A-7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施工围挡计价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5]110号附录B定额技术知识摘录B-1规范摘录一、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节选)二、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节选)三、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节选)四、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节选)B-2新材料介绍一、高强混凝土二、高性能混凝土三、泵送混凝土B-3一般计价协调会议纪要实例参考文献第一章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解释汇编1、《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省计价办法”)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标准,实际施工中是否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三通一平”后的文明措施、安全措施、临时设施费和环境保护费。

湘建价〔2014〕112号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湘建价〔2014〕112号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14〕112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并就拟发布的人工工资单价举行了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获得一致通过。

现予发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主要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工资单价,以及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

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课程设计任务书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课程设计任务书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课程设计任务书一、本课程设计的性质和任务1.性质《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课程设计安排在相关课程之后,对工程计量、计价、造价管理、工程施工和工程招投标等学科的综合应用,它是土木工程专业学生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同时也是培养土木工程计价、工程施工、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专业人才的主要教学环节之一。

其目的是结合实际工程施工图,进行工程造价的计算与管理,着重培养学生观察、分析、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以及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能力,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计量等方面综合分析,并运用所学的基础及专业知识,对其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科学化计价。

2.目的和任务通过本课程设计,使学生初步掌握定额原理、施工定额和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与方法,工程量计算方法;具有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计价与报价、工程预算的能力,以培养学生成为适合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任务是:(1)掌握工程造价的构成和含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2)熟悉施工定额、预算定额的概念、作用、编制原则,掌握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消耗量的制定,掌握预算定额基础单价的确定;(3)熟悉工程造价计价程序,掌握清单计价、计价表计价的区别与联系;(4)能正确运用清单计价规范进行项目的划分、工程量的计算和编制招标用工程量清单;(5)能结合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条件,准确编制投标报价;(6)掌握定额的套用与换算;能正确利用相关定额子目进行组价和报价;(7)了解工程计价软件的应用;掌握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差的调整方法;(8)了解利用定额基本原理进行施工图预算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方法,为今后参加工作打下基础。

二、课程设计内容课程设计分两部分:第一部分,要求学生分组编制某分项分部工程的企业定额、预算定额。

第二部分,要求学生分组完成一个招标工程项目(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建筑)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投标报价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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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2012-09-29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12〕237 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同时征求了建设各方意见,现予发布(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本通知所指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

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不得上调下浮。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取费基价,其人工工资单仍按3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考虑,计取相应规费与税金。

新的人工工资单价从2012年10 月 1日起执行。

9月30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仍按原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附件:
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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