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管理制度.doc
窗口标准化现场管理制度
窗口标准化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窗口业务办理流程,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政务服务公开、便捷、高效,制定窗口标准化现场管理制度。
第二章窗口组织架构1. 窗口工作人员由业务办理人员、接待人员和安全保卫人员组成。
业务办理人员负责受理及办理各项业务事项,接待人员负责引导和接待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安全保卫人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保障安全。
2. 窗口设立窗口服务指导员,负责协调窗口各项工作,解决业务办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3. 窗口实行值班制度,确保窗口办公时间内有足够的工作人员在岗,做到服务及时有效。
第三章窗口服务标准1. 窗口服务时间:窗口服务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服务时间的,需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公众。
2. 窗口服务态度:窗口服务人员必须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积极为群众办理业务,确保及时办理和准确安排。
3. 窗口服务流程:窗口业务办理要遵循规定的办理流程,确保程序合法、公平、公正。
第四章窗口服务流程1. 群众到窗口办理业务,需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相关表格。
2. 窗口服务人员核对证件和表格,确认无误后受理申请。
3. 窗口服务人员根据业务性质指导群众缴费、取号或其他操作。
4. 群众缴费后,窗口服务人员办理业务,逐项审核并签字确认。
5. 业务办理完成后,窗口服务人员将相关材料交由接待人员进行分发或叫号。
第五章窗口服务管理1. 窗口服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操作流程,熟练掌握相关办理程序和要求。
2. 窗口服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着装,禁止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规范的服装。
3. 窗口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得私自接受群众礼金礼物。
4. 窗口服务人员要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第六章窗口安全保卫1. 窗口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场所卫生安全,及时清理杂物和排除安全隐患。
2. 窗口设立安全值班制度,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明档窗口管理制度
明档窗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明档窗口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窗口管理制度适用于明档窗口工作人员,包括窗口承办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窗口管理制度,不得违反规定。
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单位及客户信息,不得泄露涉密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维护单位形象,服从领导安排,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窗口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受到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窗口工作流程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提前到岗,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认真核对客户办理资料,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客户咨询、投诉、建议等事项,做到耐心细致。
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窗口整洁有序,维护工作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对办公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办理情况及客户需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其他部门工作,达到工作协同效果。
第十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不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素养。
第三章窗口服务规范第十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热情周到地接待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第十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帮助解决客户问题,做好服务指导。
第十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礼貌待客,文明用语,避免冲突矛盾。
第二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客户隐私保护原则,不得将客户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二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向客户介绍相关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保持客户满意度。
第二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在工作中要细心耐心,不得懈怠敷衍。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依据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的服务窗口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当班窗口负责人负责对窗口服务进行统一管理,监督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保障窗口服务质量。
2.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供高效、规范的服务。
3.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服务的业务和业务流程,积累相关经验与知识。
4.窗口工作人员应维护服务窗口的卫生环境,保持窗口整洁、温馨。
四、服务流程1.接待与登记(2)窗口工作人员应将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的基本信息记录并登记。
2.信息查询与告知(2)窗口工作人员应协助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查询相关信息,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3.业务办理(1)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业务流程进行办理,并保证办理质量。
(2)窗口工作人员应详细询问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的需求,并根据情况提供合适的办理建议。
(3)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所需的材料和证件,并核查其完整性。
4.结束办理(1)窗口工作人员应对办理结果进行确认,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回执。
(2)窗口工作人员应在办理结束后对窗口进行整理,确保工作环境的整洁。
5.投诉和纠纷处理(2)窗口负责人应及时处理窗口服务的投诉和纠纷,解决纠纷,并在必要时上报上级部门。
五、考核与奖惩1.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理效率等。
2.对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予以奖励,并及时宣传表彰。
3.对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1.服务窗口应设置明显的指示牌,标明服务内容和办理流程。
2.窗口工作人员应服从上级安排,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置。
3.服务窗口应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服务能力。
4.对于窗口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态度恶劣等严重情况,应及时取消其窗口工作资格。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窗口单位管理规章制度
窗口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窗口单位的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窗口单位是指提供服务、接待来访人员或处理公共事务的特定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企业单位、学校等。
第三条窗口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单位形象,保证工作秩序。
第四条窗口单位的管理应以服务为宗旨,以人为本,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窗口单位管理第五条窗口单位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和工作时间,确保来访人员知晓并便于接待。
第六条窗口单位应设立专门接待窗口,配备终端设备和必要的资料,方便来访人员进行办事。
第七条窗口单位应统一管理接待工作,确保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熟练、态度友好、语言规范。
第八条窗口单位应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第九条窗口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窗口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窗口单位应定期对窗口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式。
第三章窗口单位服务第十一条窗口单位应及时接待来访人员,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解答疑问。
第十二条窗口单位应提供清晰的答疑解惑服务,规范回答问题,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十三条窗口单位应对接待来访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保护个人隐私。
第十四条窗口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投诉意见反馈机制,认真处理各类投诉和建议。
第四章窗口单位工作流程第十五条窗口单位应设立工作流程图,明确办事程序和时限要求。
第十六条窗口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信息畅通、数据一致。
第十七条窗口单位应定期对工作流程进行调整优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五章窗口单位安全第十八条窗口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来访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窗口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应急预案得以及时启动。
第二十条窗口单位应加强对窗口环境的卫生清洁,定期消毒,确保工作场所整洁。
第六章窗口单位监督第二十一条窗口单位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工作合规、诚信经营。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规范服务窗口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制定本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服务窗口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服务窗口的工作管理。
第三条定义2.窗口工作人员:指被任命或聘用的在服务窗口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服务窗口的设置和管理第四条窗口的设置1.服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服务需求,合理设置服务窗口。
窗口应明确标示服务内容和办事流程。
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1.窗口工作人员应经过选拔并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知识和服务技能。
2.窗口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不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规范1.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
2.窗口工作人员应礼貌待人、耐心倾听、热情服务。
3.窗口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接受办事群众的财物、礼品等。
4.窗口工作人员应保守办事群众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乱用。
第七条窗口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1.服务窗口的工作时间应根据需求合理安排,保证正常的工作效率。
2.服务窗口应有合理的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确保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第三章服务窗口的工作流程管理2.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回应撤离服务窗口后的办事群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九条办事资料的办理和存档1.办事群众提供的办事资料应及时收取,质量验收后进行存档。
2.办事资料的存档应采取科学的分类和整理方式,方便查询和管理。
第十条办事时间的监控和反馈1.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监控办事时间,确保按时办结和反馈。
2.办事群众可对办事时间进行反馈,服务窗口应及时整改和改进。
第四章服务窗口的监督和考核第十一条窗口工作的监督1.服务单位应对窗口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质量。
2.办事群众可对窗口工作进行监督和投诉,服务单位应及时处理并反馈。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的考核1.窗口工作人员应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
窗口服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窗口服务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窗口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窗口所有工作人员、来访人员以及参与窗口服务的第三方人员。
三、安全责任1. 窗口负责人对本窗口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3. 来访人员应遵守窗口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窗口工作人员应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新入职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生产检查(1)窗口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工作人员应每日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隐患排查与治理(1)窗口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工作区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2)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时整改。
4. 应急预案(1)制定本窗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措施等。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5. 安全防护设施(1)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灭火器、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2)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有效,定期检查、更换。
五、安全考核与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窗口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窗口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窗口管理制度
窗口管理制度一、窗口服务标准1.1服务宗旨1.1.1窗口服务宗旨为“高效、热情、专业、周到”,确保客户在办理业务时感受到良好的服务体验。
1.1.2服务时刻保持微笑,注重礼仪和语言文明,为客户创造温馨的服务氛围。
1.2服务准则1.2.1窗口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工作状态,不得在窗口办理业务时进行无关事务。
1.2.2服务人员应主动了解客户需求,提供主动热情的协助。
1.2.3窗口服务人员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
二、窗口服务流程2.1客户取号2.1.1客户进入服务大厅后,应自助机器取号,确保业务有序进行。
2.1.2窗口服务人员应定期检查自助机器运行状况,及时处理故障。
2.2等候区管理2.2.1设置明确的等候区域,确保客户有充足的休息空间。
2.2.2窗口服务人员应在等候区主动引导客户,提供服务信息。
2.3窗口业务办理2.3.1窗口服务人员应在客户取号后迅速办理业务,保持高效率。
2.3.2对于复杂业务,窗口服务人员应耐心解答客户疑问,提供详细的业务解释。
2.4业务审核与确认2.4.1完成业务办理后,窗口服务人员需进行业务审核,确保文件齐全、准确。
2.4.2如发现业务不正常情况,窗口服务人员应主动与客户沟通,提出解决建议。
三、窗口工作人员管理3.1岗前培训3.1.1新入职窗口服务人员需接受全面的业务和服务培训,包括公司文化、窗口流程等。
3.1.2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3.2岗位责任3.2.1窗口服务人员需明确各自的业务办理权限,确保业务办理的合规性。
3.2.2每位窗口服务人员应定期自查个人工作,确保工作无误。
3.3工作绩效考核3.3.1设立定期的绩效考核机制,包括业务办理效率、服务态度等多方面指标。
3.3.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励和培训机会的重要依据。
四、投诉处理与服务改进4.1投诉接收4.1.1设立专门的投诉窗口,明确投诉渠道,接受客户投诉。
4.1.2窗口服务人员应及时记录并反馈投诉信息。
窗口人员管理制度
窗口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窗口人员的管理,提高窗口服务的质量,保障窗口工作的高效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窗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接待人员、办事人员、咨询人员等。
第三条窗口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规定,维护公司形象,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窗口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公司应当为窗口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服务工具,以提高服务素质。
第六条窗口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完善自己。
第七条窗口人员应当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擅自泄露公司信息。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窗口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励窗口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窗口人员的基本要求第九条窗口人员应当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条窗口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有效地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
第十一条窗口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仪表和形象,举止得体,言谈举止得体。
第十二条窗口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熟练掌握窗口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窗口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窗口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服务态度,能够保持良好的心态,面对各种客户。
第三章窗口人员的工作流程第十五条窗口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流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窗口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故缺席。
第十七条窗口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窗口服务流程,规范办理客户业务,快速高效地为客户服务。
第十八条窗口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和处理能力,能够妥善解决客户问题和情况。
第十九条窗口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做好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工作。
第二十条窗口人员应当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和检查。
第四章窗口人员的行为规范第二十一条窗口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窗口内务管理制度
窗口内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窗口内务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制定本内务管理制度。
二、窗口内务管理的目的窗口内务管理是指对窗口内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包括考勤、纪律、规范、培训等方面的管理。
其目的在于提高窗口工作效率,确保服务质量,维护窗口形象,促进窗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窗口内务管理的原则1. 纪律性原则: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2. 公平公正原则:要求窗口内务管理公平公正,对所有工作人员一视同仁。
3. 激励激励原则:要通过激励激励机制,激发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安全管理原则:要求窗口内务管理做到安全第一,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四、窗口内务管理的内容1. 考勤管理(1)考勤制度: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考勤制度进行签到和签退。
(2)请假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如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3)迟到早退处罚:对于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记载到个人档案。
2. 纪律管理(1)窗口纪律: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窗口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2)服装着装:要求窗口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3)言行规范:要求窗口工作人员言行举止得体,语言文明,不得恶意中伤他人。
3. 培训管理(1)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
(2)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内容,确保培训效果。
(3)员工发展: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提供发展机会和平台,激发员工的工作潜力。
五、窗口内务管理的实施1. 窗口内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窗口内务管理工作,由主管领导担任主任,窗口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2. 窗口内务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窗口内务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管理措施。
3. 窗口内务管理委员会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批评和处罚。
受理窗口管理制度
受理窗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受理窗口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受理窗口的设置1. 根据工作需要,单位可以设立多个受理窗口,按照不同的业务类型进行分工。
各个窗口应当明确标识窗口名称及受理业务范围。
2. 窗口设置应符合工作需要,合理布局,保证工作效率。
在工作岗位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窗口内部的布置调整。
3. 每个受理窗口都应当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保证窗口正常运作。
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受理窗口的开放时间1. 受理窗口的开放时间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共服务时间制定。
一般情况下,窗口应当保证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的正常开放。
2. 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要求,通过调整上班时间、加班等方式延长受理窗口的开放时间。
3. 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安排,适当安排受理窗口的开放时间。
四、受理窗口的服务流程1. 受理窗口在开放时间内应当保持通畅。
不得因工作人员私事或其他原因影响窗口正常服务。
2. 在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有礼貌、热情并高效地为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提供服务。
3.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循工作程序,按照规定的流程为市民受理业务,不得违规操作,为市民提供便利和保障。
4. 受理窗口应当做好业务咨询和指导工作,及时为市民解答疑问,提供相关资料和服务。
五、受理窗口的工作监督1. 单位领导应当对受理窗口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窗口的服务准确、高效。
2. 市民可以通过投诉热线、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受理窗口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进行反馈。
3. 对受理窗口工作不到位、服务不周等情况,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针对一些突发事件,单位应当及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万无一失。
六、受理窗口的工作条件1. 受理窗口应当有清洁整洁的工作环境,设备齐全,并有明确的业务指引和宣传资料。
综合服务窗口 管理制度
综合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综合服务窗口管理,提高窗口工作效率,便于用户就近获取服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综合服务窗口,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服务窗口、企业服务窗口、社区服务窗口等。
第三条综合服务窗口主要任务是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准确的服务,解决用户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综合服务窗口应遵循“服务为本、便民利民、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的原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五条综合服务窗口的管理机构应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第六条综合服务窗口的服务对象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群众等各类用户。
第七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第二章综合服务窗口设立与改革第八条综合服务窗口的设立应根据用户需求和办事便捷性原则,在重要地段、交通便利的位置设置。
第九条综合服务窗口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合并或分拆,合并时应确保服务覆盖范围不受影响,分拆时应根据业务需求进行分类。
第十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具备完善的信息化设备,支持在线办事、快速查询等功能,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一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机制,提高员工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综合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综合服务窗口应根据各自业务特点、服务对象及工作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确保正常服务时间内有足够人员承担工作。
第十五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窗口管理制度,规范窗口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
第十六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分明。
第十七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十八条综合服务窗口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规定突发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第四章综合服务窗口服务流程第十九条综合服务窗口服务流程包括接待、登记、咨询、办理等环节,确保用户得到全方位的服务。
窗口管理制度
窗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窗口管理工作,提高窗口工作效率,便于办事群众办理各项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办理各类窗口业务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责任心,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窗口管理工作流程,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增加窗口办事群众满意度,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窗口管理工作流程第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窗口内的工作时间段内全程接待办理同一件业务的办事群众。
第六条办事群众无需预约,依次排队等候,办事群众应礼貌、有序地排队等待受理。
第七条办事群众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文件和申请材料办理业务,并按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或提供其他所需信息。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办事群众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所需材料进行审核。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记录下办事群众的基本信息和办理业务的具体要求,并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告知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所需时间和费用,并开具相应的收费收据。
第三章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益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尊重办事群众的人格尊严,耐心、热情地为办事群众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办事群众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不得泄露办事群众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业务,不得拖延或故意推诿。
第十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收费制度,不得乱收费、多收费或少收费。
如遇特殊情况需免收费用,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窗口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办事群众的业务,如发现办事群众的申请材料虚假、违法等情况。
第四章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第十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严禁迟到、早退、请长假等行为。
医院 窗口管理制度
医院窗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窗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窗口管理工作。
第三条窗口管理应遵循“便民、高效、规范、友善”的原则,确保患者就医流程顺畅、人文关怀贴心。
第四条窗口管理应当与医院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借助信息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窗口基本要求第五条窗口应当设立在医院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等位置,为患者提供就医、挂号、缴费、咨询等服务。
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高效的工作能力、熟练的业务技能。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不得携带未经许可的手机等私人物品。
第八条窗口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工作工具,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九条窗口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保持整洁、明亮和舒适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窗口应当设置明确的工作时间,保证正常营业。
第三章窗口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窗口人员应当遵循“先来先服务”的原则,认真对待患者的诉求,不得拖延或擅自安排顺序。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耐心解答患者咨询,提供真实、准确的医疗信息。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认真登记患者挂号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患者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妥善处理患者的缴费事务,不得有疏漏或错误。
第十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协助患者进行相关报销和理赔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四章窗口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着装,行为规范,不得有不文明行为。
第十八条窗口应当设置投诉反馈渠道,接受患者的投诉、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窗口应当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考核,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提升。
第二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服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窗口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窗口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和急救药品,确保突发事件时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院安全规定,不得私自疏忽职守。
涉外窗口管理制度
涉外窗口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外窗口的管理,提高窗口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我单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具有涉外业务的窗口,包括但不限于境外人员办公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业务办理窗口。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窗口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提高职员工作效率,保障居民、企业和外国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窗口服务流程1.预约办理居民、企业和外国人员可以通过电话、网站或APP等渠道提前预约办理涉外业务。
预约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办理业务及具体办理时间等。
预约窗口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出示有效证件办理涉外业务的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窗口,如身份证、护照、居留许可等。
在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审核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有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工作人员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指导其补齐。
4.办理手续经审核通过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将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如登记、盖章、签字等。
同时,工作人员应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导。
5.颁发证件办理完成后,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将已办理的证件交予申请人,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如有需要,工作人员应当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
6.服务评价为了了解窗口服务的满意度和改进建议,我单位将对每位申请人进行服务评价。
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服务质量管理1.制度意识窗口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制度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服务质量。
2.专业能力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设备和系统,提供高效、准确的服务。
3.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应有亲和力和耐心,能够积极倾听申请人的需求,及时解答问题,提供周到的服务。
4.信息安全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保护申请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并确保办理过程的信息安全。
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制度窗口工作规范与管理制度
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制度窗口工作规范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建立科学的窗口管理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包括业务咨询、办理手续、投诉处理等。
第三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秉承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同时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窗口工作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二章窗口工作规范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准时上岗,工作时间内严禁私自离岗、迟到、早退。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按规定佩戴工作证件,禁止穿拖鞋、短裙等不符合规范的服装。
第八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高度关注窗口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群众需求,耐心解答疑问,提供准确的信息。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办理业务的程序和规定,不得为个人私利提供不正当便利。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三章窗口工作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窗口工作应设立工作日志,记录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和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销假、补休,并在工作日志上注明。
第十三条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定期进行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窗口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窗口工作培训,培训结束后要提供相应的培训材料和培训考核成绩。
第十五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沟通,完善窗口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便利群众。
第四章窗口工作督导监督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设立窗口工作督导组,负责对窗口工作的督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窗口工作督导组应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工作不称职者及时提出批评和改进要求。
第十八条窗口工作督导组应听取群众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
第十九条窗口工作督导组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交窗口工作的督导报告,反映窗口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窗口管理制度
窗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背景为规范窗口管理,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公司形象提升,特制定本《窗口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窗口服务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服务、销售等窗口业务。
1.3目的和任务1.3.1目的确保窗口工作人员能够高效、有序、规范地完成各项服务工作,提升公司服务水平和客户满意度。
1.3.2任务制定明确的窗口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
优化窗口服务体验,提高服务效能。
建立科学的窗口绩效考核机制。
第二章窗口服务标准2.1服务宗旨窗口服务宗旨是“高效、规范、热情、专业”,以提供卓越的服务为目标,建立积极的企业形象。
2.2服务准则2.2.1服务态度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积极主动的服务态度,主动问候、微笑接待客户,提供真诚、礼貌、热情的服务。
2.2.2服务效率窗口服务要求高效,及时受理客户需求,减少等待时间,确保服务流畅。
2.2.3服务规范窗口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杜绝漏项和差错。
2.3服务流程2.3.1客户接待1.客户到达时,应立即引导至指定区域,为其提供舒适的待客环境。
2.对客户进行问候并主动了解其需求。
2.3.2信息受理1.完善信息受理流程,确保客户信息准确记录。
2.提供信息录入、修改、查询等服务。
2.3.3问题解决1.针对客户提出的问题,窗口工作人员要及时解答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2.对于复杂问题,及时转交专业人员处理。
第三章窗口绩效考核3.1考核指标3.1.1服务质量通过客户满意度、投诉率等指标,评估窗口服务的质量。
3.1.2服务效率根据客户等待时间、业务处理速度等指标,考核服务的效率。
3.1.3服务规范性通过规范操作的执行情况、遵守规章制度的程度等指标,评估服务规范性。
3.2考核周期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建议每月一次,年度进行一次综合性考核。
3.3考核奖惩3.3.1奖励机制设立绩效奖励制度,对业绩突出的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奖金、荣誉等奖励。
3.3.2处罚机制对于服务质量不达标、违规操作等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措施。
大厅窗口服务人员管理制度
大厅窗口服务人员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大厅窗口服务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厅窗口服务人员,包括接待、咨询、办理业务等服务人员。
三、基本要求1. 服务宗旨:本着诚信、高效、周到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 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位客户都要热情、礼貌。
3. 着装规范:穿着整洁,符合公司要求的着装标准。
4. 业务知识:具备良好的业务知识,能够熟练地为客户解答问题和办理业务。
四、服务流程1. 接待客户:当客户到达大厅时,服务人员要立即上前接待,并询问客户的需求。
2. 咨询解答:对客户的咨询问题给予详细解答,确保客户了解清楚。
3. 办理业务:按照公司规定,为客户办理业务,确保业务的准确、高效完成。
4. 服务满意度调查:办理业务完成后,要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客户对服务的评价和意见。
五、服务规范1. 服务宗旨:服务人员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
2. 服务态度: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对待每位客户都要热情、礼貌。
3. 服务速度:保证业务的高效办理,提高服务速度。
4. 服务礼仪:遵守服务礼仪规范,言行举止得体。
5. 服务语言:用文明的语言与客户交流,不使用粗俗语言。
6. 接待礼节:在接待客户时,要站起来迎接,微笑服务,主动询问客户需求。
六、工作权限1. 服务人员应主动协助客户办理业务,当有疑问或问题时,应及时向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不得擅自处理业务。
2. 服务人员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存在风险的业务办理。
七、工作纪律1. 准时上下班:按照公司规定,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
2. 工作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不怠慢、不拖延。
3. 维护公司形象:服务人员应该尽量减少在工作时间内与他人恋情的交流。
4. 保持和谐关系:与同事之间保持和睦的工作关系,不参与公司内部纷争。
八、奖惩制度1. 服务人员工作表现优秀,对客户尤为热情,能够处理各种问题娴熟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及表扬。
登记窗口管理制度
登记窗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优化窗口服务,提高效率,规范窗口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各类登记窗口管理工作。
三、窗口管理职责1.窗口管理部门负责窗口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以确保窗口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2.窗口管理员负责具体窗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以确保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3.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窗口工作的执行,将相关事宜妥善落实。
四、窗口管理工作流程1.接待(1)窗口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对前来的登记人员进行接待,询问其来意,并引导其进行办理。
(2)在接待登记人员时,要保持礼貌、耐心、热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2.登记(1)登记人员根据来意进行相应的登记,填写相关表格。
(2)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登记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指引(1)窗口管理员负责指引登记人员进行办理所需的程序和材料。
(2)窗口管理员要对登记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并协助其进行办理。
4.办理(1)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登记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相应的办理。
(2)工作人员要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审批结果。
5.咨询(1)窗口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对登记人员提出的咨询进行耐心解答,提供准确的信息。
(2)对于登记人员提出的复杂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并通知登记人员等待回复。
6.处理异常情况如果出现登记窗口服务中的异常情况,窗口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纪录和报告。
五、窗口管理工作要求1.服务意识窗口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为登记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细致认真窗口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对登记人员提出的要求和疑问,要及时耐心解答,确保办理流程顺利。
3.保密窗口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保守登记人员的个人和业务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4.规范流程窗口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按规定的流程办理事务,确保各个环节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务窗口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设置的服务窗口。
第三条服务窗口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行政,高效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标准第四条服务窗口应当根据职责范围,明确服务内容,提供以下基本服务:(一)政策咨询和解读;(二)业务办理和审批;(三)信息查询和资料提供;(四)投诉受理和处理;(五)其他相关服务。
第五条服务窗口应当建立服务标准,包括:(一)服务态度:热情、礼貌、耐心、周到;(二)服务效率:及时、高效、快捷;(三)服务质量:准确、规范、专业;(四)服务环境:整洁、舒适、安全;(五)其他相关标准。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六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
第七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二)遵守服务窗口管理制度;(三)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四)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六)不得参与有损服务窗口形象的活动。
第四章服务流程与监督第八条服务窗口应当建立服务流程,明确办理业务的步骤、时限、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第九条服务窗口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服务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服务窗口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进行登记、调查、处理和反馈。
第十一条服务窗口应当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开服务内容、流程、时限、收费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服务窗口应当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效率、态度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三条服务窗口应当建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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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管理制度一、工作制度1、“六公开”制:公开服务内容、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依据、公开办结时限,提高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2、首问责任制:对联办件,由第一受理窗口组织协办单位窗口进行审查,直至办结;对群众咨询,由第一位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负责答复。
3、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当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发现有缺件和不合要求的材料,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者。
4、首席代表制:各单位分管领导为首席代表,各单位授权首席代表行使审批权。
5、贴心服务制: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导办服务,指导填写相关资料;为晚到的群众提供延时服务,直到办完相关手续为止;为边远山区群众、外来客商提供预约服务;对重大基建项目、招商项目由中心相关窗口负责全程代办,跟踪服务;每个村都设立代办点,确定代办员,群众需要县政府或县直单位审批的事项,由村级代办员负责代办。
6、限时办结制:对不能当场办结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向服务对象承诺办结时间,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7、超时默许制:对承诺件超过承诺时限的,实行超时默许制。
8、并联审批制:审批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由中心牵头,实行并联审批。
9、一审一核制:所有审批项目均实行一审一核制。
10、统一收费制:所有审批收费一律集中到中心收费窗口统一收取,实现审批、收费一条龙服务。
二、首问责任制度1、首问责任制是指办事群众或其他服务对象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各类证照、咨询投资政策和证照申请事宜,首先问及的中心管理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为责任人,并为其提供服务。
2、窗口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甘当首问责任人,把方便交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3、首问责任人接到服务对象的提问,要做好解答说明工作,如服务对象所办或所问事项属本窗口业务,应立即给予回答或办理,如不属本窗口业务,应主动将其带到相关窗口办理。
4、工作人员发现服务对象需要办事但不知办事窗口时,应主动问及对方,并针对情况做好解释和引导服务工作。
5、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以外,也应积极为群众解惑答疑,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中心服务内容及办事规则。
6、中心会同优化办、效能室进行随机抽查、回访,督查制度落实情况。
对不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的工作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给予效能告诫,并通报窗口单位,影响当年个人考核。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1、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每位办事群众,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本部门的相关业务知识。
2、办事群众到窗口申请办理或咨询行政审批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等,主动提供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或告知当事人获取相关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的途径。
3、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对办事群众递交的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查,对申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要一次性指出,并指导办事群众更正。
依法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办事群众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当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修改意见详细记录在材料审查记录栏中。
4、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办事群众的咨询时,应当热情、主动,并做好详细的书面记载。
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理由,要求办事群众到部门去咨询或到部门去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如果办事群众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窗口业务,应主动将办事群众带到相关窗口或热情指点有关窗口所在的位置。
5、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本窗口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收费依据、办事流程等便民资料置放于窗口上,方便办事群众取阅。
6、由于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不全面、不彻底,让办事群众多跑路、多耗时,而引起投诉、经查实的,出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出现两次,实行诫免谈话;出现三次,发效能告诫书,并通报批评。
四、计算机管理制度1、窗口工作台的计算机只限窗口工作人员使用,无关人员禁止上机使用。
2、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维护人员检查维护,禁止擅自开机维护或拆卸网络设备。
3、操作计算机应遵守下列规定:(1)严格执行上机操作规程,爱护机器设备;(2)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删除硬盘内的数据;(3)不得随意带入其他移动设备进入大厅使用,确需使用的,必须事先征得计算机管理人员同意并进行病毒查杀;(4)未经允许不得在大厅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内删除或安装软硬件配置;(5)不得在大厅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操作,严禁运行游戏软件。
4、计算机应置放在平稳安全处,不得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下班时要确认关机后才能离开。
5、不得私自挪动计算机及附属设施,不接近热源,不受潮受湿,不得将盛水容器置于机壳上。
6、窗口工作人员要对网络及计算机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
7、因工作人员疏忽或操作失误,造成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经努力可以挽回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工作人员故意违反规定,造成计算机及网络故障,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和其单位负责赔偿。
五、考勤制度1、实行指纹签到、签退制度,每周工作5天(周六、日休息,节假日有调整的按国务院规定执行),每天上午8点上班,12点下班;下午2:30上班(夏令时3:00上班),5:30下班(夏令时6:00下班)。
所有工作人员应当按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考勤以半天为单位,半天签到、签退一次计出勤半天,无签到或迟到20分钟以上签到记迟到一次,无签退或提前下班超过20分钟的记早退一次。
既无签到又无签退或未经许可在上班时间外出超过一小时的,计旷工一次。
3、使用密码考勤的人员严禁请人代签,发现代签,记双方旷工1次。
4、业务督查科、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每天不定期巡查上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备案,并通知当事人。
5、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1小时以内的,口头告知办公室;1小时以上,1天以内的,需写好请假条,由业务科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单位签出意见,加盖公章,交中心副主任审批;3天以上的,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出意见,交中心主任审批。
所有假条都要交中心办公室备案。
(2)工作人员请病假,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审批程序同上。
(3)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上的(含半天),须由单位派出代岗人员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论处。
6、工作人员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记旷工1天。
7、考勤情况每周公示一次。
8、对公示的考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2日内提出,逾期视为无效异议。
9、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每月定期向所在单位通报。
六、卫生制度1、工作人员要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乱吐、乱扔、乱倒,不在大厅内吸烟。
2、各窗口工作区及办公设施的卫生由窗口自行打扫,坚持每日清扫,保持无灰尘、无污渍、无垃圾。
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前集中进行大扫除。
3、办公用品、资料等要摆放整齐有序;私人物品摆放隐蔽,毛巾等物品保持清洁,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文件、材料、报纸要随时整理,用完及时归档。
4、大厅、走廊、会议室、洗手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由保洁员负责打扫,必须始终保持清洁、整齐、无痰迹、无死角、无杂物堆放。
5、建立卫生检查、考评和通报制度,由办公室组织,每周对窗口卫生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仪表形象1、衣冠整洁,佩证上岗。
不准穿奇装异服和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有统一制服的单位,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着装。
2、仪表要端庄、自然,举止要文明、稳重。
3、不留与身份不符的发型,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
服务态度1、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2、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要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清楚,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要一次办结。
3、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虚心听取,不与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其争吵、争辩,并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予以解决,遇到重要问题时要报告中心督查室。
文明用语对待办事群众的语言应该表达适当,声调温和,亲切自然。
1、见到服务对象或接受电话咨询时要主动说“您好,请问有什么事”,2、来办事的人较多,来不及应酬时,应及时说“对不起,请稍等一下。
”3、办理业务时,应说“请填写”“请缴费”“请听我详细说明一下”4、业务办理完毕后要说“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你的资料”5、服务对象离开时,应说“请慢走、再见”。
6、因资料不齐未能办妥时,应说“对不起,请您补齐相关资料再来办理”7、服务对象所办业务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时,应说“对不起,您要办的事情请到××地方办理”8、当工作出现差错时,应说“对不起,我搞错了,请原谅”9、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说“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受到表扬时应说“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服务忌语1、接待服务对象或电话咨询时不得说“喂!老头儿、老太婆、伙计、哥们儿、那位女的”“干什么的”2、来办事的人多,工作人员不得说“急什么,在那等着吧”3、办理业务时,不得说“拿着,快填写”“快交钱”“听你的还是听我的,真烦”4、因资料不全不能办理时,不得说“资料都不全,跑来干什么”5、服务对象所办业务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时,不得说“不知道,我管不着”“你问我,我问谁”6、工作出现差错时,不得说“多大个事,有什么了不起”“你找领导去吧,有什么了不起”“我就是这态度”工作纪律1、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岗位做到“六不”,即:不吃零食,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串岗位,不聚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
2、禁止在工作期间酗酒。
3、依法实施审批,严格办事程序,不得擅自主张,各行其事。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勤政,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
八、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制度1、实施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有错必纠、违法必究、责任自负。
2、中心业务督查科会同县效能室具体实施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的调查、责任认定和查处,依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3、各服务窗口或窗口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责令改正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依法进行处理:(1)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2)在行政审批、许可法定条件之外,增设前置条件,附加有偿咨询、培训、购物、指定中介服务的;(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4)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的;(5)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7)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理由的;(8)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9)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决定的;(10)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或者不在法定(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决定的;(11)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实地勘察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决定,未经招标、拍卖、实地勘察或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实地勘察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决定的;(12)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时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13)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依法收取的费用的;(14)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16)其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