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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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1、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主管部门
审核领证,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2、每一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送培。

3、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不准单独上岗作业,必须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该工
种人员带班,直到能熟练操作为止。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复训,复训合格办证后方可继续上岗。

5、安全科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档案,妥善保存。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规范项目部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指挥部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司机、制冷与空调作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瓦斯检测员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持有合格证。

各种有效证件要按规定,按期到有关部门审核。

现场特殊工种人员应挂牌持证(复印件)上岗。

4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台帐, 保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备案。

5每个月定期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未持证上岗工作,按规定对其施工队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并停止其工作。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⑴年龄满18周岁;⑵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和隧道、桥梁施工、路基施工的基本安全知识;⑷经专业培训,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⑸符合施工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7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爱护设备,认真操作,维护保养,确保安全,积极完成施工生产任务。

9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现场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0对审查不合格、或违章作业、或负有事故责任等不符合工种岗位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给予相应处罚或辞退。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

特种作业与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殊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特种作业指具有一定危险性、特殊性和专业性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电焊作业、起重作业等。

第四条特殊岗位人员指具有一定特殊技能和特殊岗位要求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登高、潜水、驾驶特种车辆等岗位。

第二章培训和考核第五条从事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培训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教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

第七条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岗位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培训时间和要求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难易程度确定。

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对培训人员进行全程记录,并填写培训档案。

第九条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应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

第十条培训人员达到合格标准后,培训机构应颁发合格证书,并将培训和考核情况记录档案。

第三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对从事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员工进行资格审查,并查验其持证情况。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将持证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与档案一同保管,并按照要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备案。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对从事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员工进行定期的岗前培训和复训,以确保员工对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的熟悉和掌握。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加强对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并将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记录档案。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发现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违反安全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将违法违规情况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特种作业和特殊岗位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是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为了保证本工程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能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规范操作,特制订本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且成绩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上岗前必须根据工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准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患有影响工作疾病的应调离特殊工种岗位。

(1)建筑施工的塔吊司机、人货电梯司机、信号指挥工、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有在当地取得或在企业所在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证。

项目安全部应当为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2)施工单位应聘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特种作业,告知本工种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建立特殊工种用工名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件,自觉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饶华熙上旅城项目。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整版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整版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工种包括:电工、架子工、焊工(电焊、气焊、氩弧焊、气割)、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工、建筑场内机动车司机(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堆土机等)、桩机操作工(静压桩、三轴搅拉直桩、高压旋喷桩、钻孔桩、成槽机)、龙门吊司机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特种作业定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一)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1) 年龄满18岁;(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工种包括:电工、架子工、焊工(电焊、气焊、氩弧焊、气割)、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司索工、建筑场内机动车司机(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堆土机等)、桩机操作工(静压桩、三轴搅拉直桩、高压旋喷桩、钻孔桩、成槽机)、龙门吊司机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特种作业定义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999年7月12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一)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1) 年龄满18岁;(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特种作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遏制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我单位决定推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制定以下模板,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

三、制度内容1. 特种作业证书颁发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经过特种作业岗位培训的特种作业证书。

特种作业证书应由相关专业机构认可,并经过我单位验收才可以颁发。

特种作业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特种作业证书有效期特种作业证书的有效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到期前,应提前进行续证培训并再次经过我单位的验收。

3. 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单位在实施特种作业时,必须配备持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标准的配备比例进行分配,并在施工现场码放醒目位置,以便监管人员检查。

4.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专业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操作技能、安全防护知识、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等。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档案,确保每个特种作业人员都接受到了必要的培训。

5. 证件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特种作业证书,并随身携带。

施工单位应建立证件管理制度,确保证件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保密。

6. 施工现场控制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执行特种作业任务时,应按照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有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相关领导汇报问题和隐患。

7. 事故处理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在执行特种作业任务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好自己和周围人员的安全,并按照施工现场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进行处理和报告。

8. 奖惩机制对于特种作业人员严重违反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和制定的相关规定的,施工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进行惩处,并可能取消其特种作业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目的为规范项目部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维护施工生产的正常秩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指挥部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管理规定2.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统一印制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证相符、岗证对应,并要随身携带。

2.2项目部必须对特种作业进行专门管理,登记造册,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操作证按期复审,未经复审的操作证无效。

2.3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发现无证从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发现持不经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工作,视无证情况进行处理。

2.4公司安全管理部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无证,操作证不复审的操作人员上岗工作,有权停止其工作,同时对该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按相关规定经济处罚。

2.5项目部要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特种作业人员手中,项目安全员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对违章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停止工作。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三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确保设备安全,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各分承包单位自带的设备。

2.2机械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机械,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架、混凝土输送泵车等设备。

3.管理职责3.1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审批公司设备购买,租赁合同、同时审查合作对象是否在《合格供方名录》内、主持公司设备安全检查。

3.2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门:3.2.1公司自有设备,由综合管理部执行公司相关采购、管理流程进行采购及管理。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3篇)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3篇)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1特种作业范围:a电工作业;b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电工、焊工必须持有国家资格证。

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超过期限不复审的,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6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2)是指对从事特定工种或特殊工作岗位的人员,要求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相应的上岗证书,方可正式上岗工作的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安全性和质量。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通常由相关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具体的证书种类和申请条件会根据不同的工种和任务而有所不同。

通常要求申请人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才能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上岗证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促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和技能提升。

另外,持证上岗还可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社会认可度和就业竞争力。

总之,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措施,可以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达到一定要求,保障工作安全和提升工作质量。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3)是指在特定行业或特定工作岗位上,要求从事该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才能够合法从事相应的工作。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的目的是保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确保工作安全和质量。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通常由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或权益保障组织制定和管理,包括制定证书申请和考试要求,组织证书考试和颁发,设立证书有效期和续证要求等。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1.目的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作业、危险物品作业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作业人员。

3.职责3.1安全运营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监管。

3.2各部门负责实施。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4.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4.2需要增加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时,经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培训和考核。

4.3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期间安排其参加脱产培训,受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参加考核。

4.4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

4.5特种作业人员到期复审和新增特种作业人员的初次培训,由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进行。

4.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到期需要继续复审的,各责任部门应当按复审要求及时办理复审事宜。

4.7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备份。

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安全规定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防止特种作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无妨害从事本专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严禁伪造、不得涂改。

四、电工、焊工、机械作业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施工电梯司机等必须经市有关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五、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发证后,方可驾驶。

六、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接受公司、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七、凡工程项目施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已到期的,必须交由市、企业主管部门年审,严禁持证过期者,从事上岗作业。

八、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时,严禁擅离岗位,不准将本岗位擅自移交给无本特种作业,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

九、根据国家行业、企业、公司有关规定,实施对特种
作业人员进行奖励和处分。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如高空作业、爆破作业、吊装作业、焊接作业等。

由于特种作业的特殊性和风险性,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保证作业安全和作业质量。

因此,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应运而生,旨在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达到标准,并规范其作业行为。

一、证书管理: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

证书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特种作业类别、证书编号等内容,以便查验和管理。

证书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到期需要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方可继续持证上岗。

二、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证书之前,需参加培训并参加考试。

培训内容包括特种作业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危险预防等,培训应由专业机构或特种作业企业进行。

考试应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只有持证上岗才能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持证上岗时,需出示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并遵守相关作业规程和操作要求。

特种作业企业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进行查验和备案,确保持证上岗人员的身份和资质。

四、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后,仍然需要接受监督检查。

特种作业企业应定期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技能考核,以确保他们的作业水平和安全意识符合要求。

此外,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特种作业质量,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此外,通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还能够促进特种作业行业的规范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然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实施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机构以及监督检查部门需要加强组织管理和技术能力,确保培训和考核的质量和公正性。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一、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熟悉本岗位操作特点及消防器材常识。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特种设备的引进必须经安全小组检查认可,并由具有特种作业证的操作人员持证人岗。

四、严禁“三违”现象,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的规定,同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制度。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工作,并要随身携带,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100元;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

六、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书应当按规定接受发证机关的复审,到期未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证书无效。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生产科队必须合理安排使用特种作业人员,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凡发现职工持无效证件或持非本岗位有效证件在本科队特殊工作岗位上岗者,按“三违”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与自己所持证件不符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工作,否则视为违章作业。

3、因工作需要、人员紧张,可实行一人双证(或多证)培训,确保动态持证上岗。

4、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的持证上岗,本单位必需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教育培训、使用管理办法,对违规者进行从严处罚。

5、发现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者,按本矿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6、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主管部门审核领证,方可上岗作业,持证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进行全脱产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刚上岗的一段时期内,不准单独上岗作业,必须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该工种人员带班,直到能熟练操作为止。

9、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复训,复训合格办证
后方可继续上岗。

10、矿主管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档案,妥善保存。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这个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专门的资格认证: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认证考试,获取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

证书包括特种作业工种、证书编号、持证人姓名、有效期等信息,证明持证人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知识水平。

2. 定期复审和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内,持证人需要参加定期的复审考核,以确认其技能和知识的持续更新和适应性。

3. 准入门槛和技术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需要满足一定的准入门槛,比如年龄、身体健康等要求,以及专业技术的要求。

不同的特种作业工种可能有不同的技术要求和考核标准。

4. 工作监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后,工作过程和现场需要严格监管。

相关部门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查,确保其操作符合规定和安全要求。

5. 监督和处罚机制:对于违反特种作业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证书等。

对于严重违规的情况,可能会取消特种作业证书并追究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质量,减少事故和伤亡的发生,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提高作业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订立本《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作业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包含但不限于高处作业、电工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等。

三、管理标准1.特种作业人员准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特殊情况下,特种作业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审核、登记和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期间,证件应随身携带或放置在指定位置,以备查验;–特种作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提前申请办理证书延期手续。

3.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必需的岗前培训,包含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培训内容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完成培训后,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岗前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作业场合安全管理–用人单位应建立并落实作业场合的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作业场合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能够清楚识别安全风险;–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除去安全隐患,保障作业场合的安全。

5.特种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特种作业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标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用人单位负责供应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定期更换和维护,保证其功能正常;–特种作业人员离岗时,应将个人防护用品归还或妥当保管,确保下次使用时能够正常使用。

四、考核标准1.特种作业人员技能考核–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能进行考核,确保其技能符合相关要求;–考核内容应包含作业操作技能、安全风险识别和处理本领等;–考核结果应由专业人员评定,并对合格和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质量,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高处作业、临时用电、起重、焊接、爆破等特种作业人员。

3. 岗位要求3.1 施工单位应明确特种作业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并订立相应的工作岗位说明书。

3.2 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

4. 证件管理4.1 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证件包含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操作证、职业健康证、安全操作培训证等。

4.2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申领、管理、注销等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4.2.1 特种作业人员向施工单位提出申领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申请; 4.2.2 施工单位负责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并帮助申请人完成相关手续; 4.2.3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单位委托指定的机构进行培训和考核; 4.2.4 培训和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由指定机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4.2.5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前需重新申领,否则不得连续从事特种作业; 4.2.6 特种作业人员离职或者不再从事特种作业岗位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注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5. 岗前培训和考核5.1 特种作业人员在被正式任命前,应接受特种作业的岗前培训和考核。

5.2 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理措施等。

5.3 考核应包含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

6. 上岗管理6.1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应依照规定的岗位要求进行操作准备和安全检查。

6.2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后,应依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3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期间,应随时关注操作环境的安全情形,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必需的措施进行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篇)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1、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经主管部门审核领证,方可上岗和业,持证上岗。

2、每一特种作来人员,属于哪一级培训部门培训的,所在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规定进行送培。

3、培训部门因其它原因暂时不安排培训的,可委托下一级培训部门代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临时证可以上岗作业。

但以后有培训安排时必须及时送培。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律进行全脱产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后,刚上岗的一段时期内,不准单独上岗作业,必须由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该工种人员带班,直到能熟练操作为止。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复训,复训合格办证后方可继续上岗。

7、矿主管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档案,妥善保存。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是保障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和提高作业质量的重要举措。

特种作业是指具有一定危险性、专业性和技术性的作业活动,如高空作业、钢结构作业、电气作业等。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提高作业效率,国家和地方实施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目的是使特种作业人员熟悉作业规范和操作要求,掌握相关技术和安全知识,提高作业能力和安全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作业规范、操作流程、安全要求、事故防控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形式包括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通过考试评估特种作业人员的学习效果。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对象包括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和有意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有意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需要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前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作为持证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特种作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和操作程序。

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有助于提高特种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救灾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工作,并要随身携带证件复印件,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50元;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发现无证从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当即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

二、项目安全员负责收集汇总特殊工种证书复印件,并进行登记造册。

特殊工种持证人员必须参加定期操作证年度复审(两年复审一次),未经复审的操作证无效,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三、项目安全员负责检查特种作业持证,发现证书过期按无证情况进行处理。

公司安全处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如发现无证,操作证不复审的操作人员上岗工作,有权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同时对该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进100-500元经济处罚。

四、首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对新人员项目部必须安排有经验的老同志进行带教(带教不少于三个月),不得安排新人单独进行操作。

五、项目工地要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发放到特种作业人员手中(办理领用手续),项目专职安全员认真检查佩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情况严重的对违章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停止工作。

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升自我安全防范技能。

七、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使用的机具、气瓶等岗前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予以处置,不得擅自冒险作业。

八、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发现安全防护缺失、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项目带班负责人报告,及时予以整改存在,严禁在无安全保障的作业环境中操作。

九、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当关注人员的身体状况,发现特种作业人员身体不适应上岗工作时,不得擅自安排当天工作,以后是否安排看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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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特种作业范围包括:
(一)挖掘机作业;
(二)装载机作业;
(三)搅拌设备作业;
(四)电工作业
(五)电焊作业;
(六)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七)场内机动车辆驾驶;
(八)汽车起重机械作业;
(九)架子工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工种包括:
装载机、挖掘机、搅拌设备、塔吊等操作手。

空压机及其它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工、焊工(电焊、气焊、氩弧焊、气割)、场
内车辆驾驶员、行车工及起重机械操作工等。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一)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1) 年龄满18岁;
(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内容
(1) 安全技术理论;
(2) 实际操作技能。

(三)考核、发证
(1)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签发;
(2)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

(3)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三)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应转换工种。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按照规定进行年审,过期未审,
按无效证件处理。

第十三条综合部安全部应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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