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模版
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制度
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提高公司的投资决策质量,保障公司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和风险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项目的评审管理工作。
三、投资项目评审流程1. 项目申报阶段(1)项目提出:由各部门或项目管理者提出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至投资部门。
(2)初审:投资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审核项目提出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必要性。
(3)项目评审会议召开:投资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评审会议,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建议意见。
2. 项目立项阶段(1)项目立项决策:根据评审会议意见,公司领导层进行最终决策,决定项目是否立项。
(2)项目立项公告:对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相关意见。
3. 项目执行阶段(1)项目实施计划编制:项目执行部门根据立项决定,编制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报领导审批。
(2)项目实施监控:项目执行部门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项目评估阶段(1)项目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执行完成后,编制项目评估报告,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
(2)项目评估会议召开:投资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评估会议,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审。
(3)项目结案决策:根据评估结果,公司领导层决定项目是否结案,并对项目进行总结和风险分析。
四、评审标准1. 投资回报率:投资项目应符合公司的投资回报率标准,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
2. 投资风险:投资项目应对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减少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3. 综合效益:投资项目应考虑社会效益、环境保护等综合因素,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五、管理制度1. 信息共享:各部门应及时向投资部门提供项目相关信息,保证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决策透明:投资决策应公开透明,对项目的立项和评审过程进行公示和公开。
3. 保密管理:对涉及商业秘密等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4. 沟通协调: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协调,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评估机制1. 绩效考核:对项目评审和执行过程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办法
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办法一、评审范围1. 投资项目评审工作适用于所有有关公司内外投资决策的项目,包括新项目投资、扩大项目投资、并购投资等。
2. 评审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资金额、收益预测、风险分析、资金来源等。
二、评审程序1. 提报评审:项目方向财务部门提报评审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和报告。
2. 评审组成:评审组由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顾问等组成,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
3. 评审会议:评审组根据提交的资料和报告进行讨论和分析,制定评审意见和建议。
4. 决策公示:评审意见和建议由评审组提出,并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层进行决策。
5. 反馈意见:评审结果反馈给项目方,包括对项目的批准、条件批准或不批准等。
三、评审要点1.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市场需求、竞争对手等。
2. 投资金额:评估项目所需的资金规模,并提供具体的资金来源和资金筹集计划。
3. 收益预测:通过市场调研、数据分析等手段,对项目的收益情况进行预测,并提供详细的收益预测报告。
4. 风险分析:对项目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等。
5. 资金来源:对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明确,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 评审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控制、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事项1. 评审工作要保证客观公正,评审组成员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评审信息。
2. 评审建议作为决策依据,项目方需认真对待评审结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行动。
3. 评审结果可以作为项目执行的依据,但并不代表项目一定会获得批准或投资。
以上为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基本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股份公司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投资决策行为,完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决策是指根据公司整体投资方向、投资布局和发展规划,在广泛占有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论证和评估,决断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本部及权属各级子公司的新建、扩建项目的投资均由公司审批后实施。
第四条列入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后附)禁止类的投资项目,各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投资项目,由相应国资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负面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履行投资决策程序。
第二章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原则与标准第五条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公司的发展规划;坚持法定决策程序和内部决策程序相统一。
(二)科学、民主原则。
按照立项、评估、决策的顺序,投资项目的过程采用咨询机构参与,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等多种论证咨询方式,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权限进行集体表决,作到方法科学、程序严密、依据充分、信息准确。
(三)效益优先原则。
以投资效益作为决策的核心,合理选择项目,优化实施方案,降低投资成本,改善投资结构,获取最佳利益,并注重长远发展与近期效益的相结合。
(四)风险规避原则。
决策过程中应对包括政策、法律、技术、人才、管理、资金、市场及合作伙伴在内的各类投资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论证,并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其结果应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标准:(一)市场和效益标准。
投资决策讲求投资效益,创造社会效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按照行业划分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收期、项目经济净现值、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和项目投资利税率等指标进行核查。
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审批与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审批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项目审批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项目是指企业运用资产收益、自有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融资取得的经营资产,新建、扩建、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以及资产运作等项目。
具体包括:(一)企业在境内、境外新设(含独资、合资、合作等)的投资项目。
(二)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对企业外部投资(含同一出资主体下的不同企业法人之间投资)的项目,或企业对已投资项目进行追加投资。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设备更新(不含用于满足简单再生产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经营范围必须以不超出投资主体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为限,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制定的方向进行投资。
第五条为了确保项目投资的收益,投资项目年收益率一般平均不低于10%。
第二章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和审批内容第六条公司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批。
第七条公司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管理由公司经营部主办,经营部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投资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查,并负责指导、监督整个投资项目审批过程的合规性;组织专家对项目技术可行性和建设进度计划的审核。
财务部:负责项目所需资金安排、财务风险的审核,对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监督。
行政部:负责配备项目所需人员及培训计划的审查,投资项目涉及员工分流安置的,其员工安置方案由行政部负责审核。
第八条公司审批投资项目主要关注的问题:(一)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的政策法规。
(二)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政策。
(三)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四)投资项目是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能力。
公司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程
公司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程(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预算资金利用效率,规范公司投资项目评审,加快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根据财政部《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财基字[1998]766号)及《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2]619号)和市财政局《芜湖市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操作规程》(财建字[2003]246号)以及《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07年7月)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公司承担的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中的项目建设单位特指项目建设的投资单位(建投公司及其下属项目公司)以区别于项目施工单位。
第二章:审价机构第三条审价机构系指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查任务的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四条接受委托的审价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1、接受委托承办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接受委托的审价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等,无不良行为记录,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第五条相关部门会同市建投公司审计监督部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审价机构。
公司与中标的审价机构签订工程审价委托协议,审价(评审)费用按投标报价执行。
第六条公司审计监督部具体负责对中介审价机构的任务分配、管理和评价。
第七条审价机构应实行审价业务回避制度。
与审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审价机构不得安排其承担相应项目的审价任务。
第三章:审查的内容和程序第八条项目预(结)算审查主要包括形式要件、程序审查和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
第九条项目建设的形式要件审查的内容。
1、项目建设程序审查。
主要是对批准性文件的程序性审查。
2、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审查。
3、设备投资审查。
4、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预算的审查。
5、对有关部门批准的发生的特殊费用的审查。
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有效防范项目投资风险,建立健全的项目投资评审流程,本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第二章项目评审组织项目评审组织由投资发展部牵头,工程开发部、技术部、财务部和法律顾问组成。
其职能是负责对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项目投资分析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论证与审查。
视项目情况,实行自评与委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投资评审工作。
在组织项目评审时,应组成评审组或专家组。
第三章项目投资评审程序、内容和要求投资发展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初评、调研,并撰写《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等进行审议。
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等审议的项目,与业主签订项目合同。
专家会议评审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如综合部拟定评审会议议程,随机抽取专家,向拟聘专家发出邀请函、会议通知等。
专家审查意见或评审报告应论据充分,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投资发展部门将评审资料及结果归档。
第四章专家库的选定专家库专业设置根据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需要,分为三个专业组:生活服务类、工矿企业类及环境类。
Article 16: XXX us departments。
wholly-owned and holding subsidiaries。
government agencies。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institutes of the company。
The XXX must meet the following basic requirements:1) XXX.2) For multi-disciplinary cross-cutting projects。
XXX.Article 17: For projects with large investment scale and risks。
third-party nal XXX。
中交股份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中交股投字【2008】868号)
第三章 专家库的管理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选定
第十条 专家库专业设置根据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需要,分 为四个专业组:路桥工程、水工工程、房地产开发、其他专业(金 融类、资源类等),在各专业组中根据公司投资业务情况有针对 性的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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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具有特殊专长的专家,公司可以直接聘任。 第十四条 投资规模较大、投资领域风险较大的项目,原则 上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的选聘 原则上应在至少 2~3 家公司中进行竟聘,选择中介评估机构应 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具备与所评估投资项目的业务相适应的资 质条件; (二)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在业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 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 和违法职业行为; (四)有较好的工作业绩,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且综合素 质较高。
(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在本专业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能够出差到 现场踏勘,能够胜任投资业务评估、评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分 担的任务,并能按时参加项目投资评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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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专家享有如下权利: (一)接受聘请,担任投资项目评审或评估专家; (二)依法并按照工程评估、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资项目进 行独立评审或评估,提出的评审或评估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 的干预;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投资项目评估、评审的劳务报 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专家负有如下义务: (一)认真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及项目 投资评估、评审的标准和方法,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科 学、可靠地提供评估、评审结果; (二)遵守评估、评审工作纪律,不得与项目投资单位私下 接触;不得收受项目投资单位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以妨碍 评审; (三)按时参加投资项目的评估、评审活动,对所提出的书 面及口头的评估、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专家的聘任程序采取公司有关部门和所属子 (分)公司推荐及公司直接聘任相结合的方式。 (一)专家库专家每四年换届一次,中间可视评审项目需求 进行增补。各子(分)公司每届推荐 2~3 人;公司有关部门每 届推荐 1 人;外单位专家由投资部负责选聘。 (二)被推荐人填写《项目投资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表 1),并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书复 印件),每人限报 2 项专业。 (三)推荐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 章后报公司投资部。 (四)公司投资部负责审核推荐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 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正式行文公布项目投资评审专家库专家名 单。 (五)专家聘任期限为四年,聘期结束后,经公司投资部审 查合格者,可以续聘。
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项目评审工作的管理,规范项目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评审工作,是指根据项目建设审批的需要,组织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受托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为项目的各个手续报批提供依
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公司项目前期申报评审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需要进行项目评审的事宜。
第四条投资管理中心是项目评审的具体实施部门。
第二章评审实施
第五条投资管理中心实施项目评审的内容包括:
(一)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需要进行评审的项目论证报告进行开展工作;
(二)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对专家提出的项目可行性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建议进行落实和整改;
(三)项目前期工程费用、项目概算、预算的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控制;
第六条投资管理中心组织公司内部人员对相关的论证报告书进行初步的审查,把审查的信息反馈给设计咨询公司,再组织专家评审会,对论证报告书
进行评审。
第七条投资管理中心实施评审工作的程序:
(一)设计咨询单位根据论证项目的需要传达评审任务;
(二)我公司相应负责部门联系、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和设计咨询单位,安排项目评审人员,并根据需要安排评审会场;
(三)按规定报送有关评审所需的资料,评审专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
(四)对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及时联系相应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整改;
(五)对出具评审报告进行及时的收档,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
工作;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项目前期建设的论证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按照此办法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投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中建股份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1.1目的为适应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投资业务发展需要,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完善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投资项目管理,提高公司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绩效,制定本办法。
1.2术语定义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指项目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
它通过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投资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投资项目后评价也是形成投资项目事前有评估、决策有依据、事中有监管、管控标准化、事后有评价闭环式投资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内容。
1.3适用范围1.3.1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各二级单位房地产投资项目、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房建工程投资项目、城市综合建设项目(包括统筹城乡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
1.3.2股份公司各二级单位包括股份公司各事业部、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或控股二级子公司。
1.3.3股份公司各事业部归口管理的股份公司分支机构、股份公司委托二级子公司管理的专业公司等的投资项目后评价,纳入对其受托管理的二级单位管理范围。
1.4基本原则1.4.1独立性后评价通常应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完成,后评价的过程和结论不受外界的干扰或干预,这是后评价的客观公正性的重要保障。
1.4.2科学性后评价的方法和手段要科学,前后对比的口径要一致,采用的数据要有可比性,设臵的评价指标体系要合理。
1.4.3客观公正性后评价人员在调研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反映和不同意见;认真查看现场,全面了解项目的历史和现状;广泛收集和深入研究项目建设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去伪存真,客观分析。
后评价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结论要公正,既要指明现实存在的问题,也要客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既要实事求是地总结成功的经验,也要认真负责地总结失败的原因。
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评审决策,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使评审决策程序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有限公司发生的各项业务。
第三条为了提高审批效率,经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可授权给个人审批的业务种类,可以不经过评审委员会审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评审委员会”是公司本办法规定范围内各项业务审批的决策机构。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秘书一名。
第五条评委由公司高管、集团总部高管和外部专家组成,其中公司高管由公司总裁、分管业务高管、业务负责人和风控负责人组成.公司评委以本公司人员为主。
第六条评审会可设置列席人员,列席人员可由风险控制部门提议,也可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指定业务经验丰富、有专业技术知识等的人员。
列席人员:参与讨论,发表意见,但不决策投票。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裁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负责其他评委委员提名,任命评审会秘书及副主任委员,对评审会决策具有一票否决权.第八条副主任委员职责:设定定期召开评审会时间;对于紧急业务拥有提请召开临时评审会的权利;指定列席人员的权利。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秘书职责:负责具体安排、通知评审会,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名单等,同时需将基本资料提供参会人员。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调查报告,审核报告,项目相关照片等;负责收集各参会评委发表的意见,统计汇总投票结果,起草评审会决议.第十条评审委员会评委职责:认真阅读项目资料,熟悉项目整体情况,对项目中应披露未披露信息进行必要补充,提供、搜集行业相关各类信息,评估业务风险,综合收益等,对项目享有质询权,对项目的可行性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投票,不得弃权。
第十一条评委工作原则1、按时出席评审委员会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2、秉公办事,严格按照审议程序和公司风险管理政策进行审议;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评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及结果不得对外泄露;4、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5、正确行使职权,独立发表意见,不得干扰其他评委发表相关意见。
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投资项目必须进行项目评审,未经评审,不得决策,不得实施。
第三条公司设置投资项目评审成员库,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经公司推荐后可成为评审成员。
第四条投资责任主体提出项目评审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公司投资管理部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评审成员讨论形成评审意见后,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编制评审意见,供项目审批使用。
每次项目的评审成员不得少于5名。
第五条如项目总体具有可行性,投资责任单位需根据评审意见完善项目资料,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指导、督促。
第六条聘请公司外部成员参与项目评审,应签署聘用协议,确定合理评审费用,明确评审要求与保密要求。
第七条公司外部成员评审费及评审会务费用由投资责任单位承担。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公司投资项目评审成员推荐条件表
附件
公司投资项目评审成员推荐条件表。
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境外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
本办法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公司按照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指投资项目完成后,在一定期限内,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性评估报告及类似审批文件主要内容,对项目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效果等方面进行系统、客观分析和总结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以下统称所属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对投资后评价工作实施总体管控,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审批年度投资后评价计划(包含于年度内部审计计划中,下同);(二)审批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包含于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下同)。
第五条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代表董事会分管投资后评价工作,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审核年度投资后评价计划;(二)审批投资后评价工作方案;(三)审批投资后评价报告;(四)审核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五)审批投资后评价其他相关事宜。
第六条公司董事长可授权协管领导管理投资后评价日常事务,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一)审核年度投资后评价计划;(二)审核投资后评价工作方案;(三)审核投资后评价报告;(四)审核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五)审核、审阅投资后评价其他相关事宜。
第七条公司合规部审计室是投资后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战略、运营、财务等相关管理部门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年度投资后评价计划;(二)拟订投资后评价工作方案;(三)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重点检查项目的关键节点执行情况和阶段性评估工作;(四)办理后评价结果文件的审核、审批手续;(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后评价结果运用;(六)汇报年度投资后评价工作报告;(七)办理投资后评价其他相关事宜。
集团股权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XX集团对外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明确项目评审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保证评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评审应坚持以下原则:(一)独立、客观、公正;(二)全面评价与重点分析相结合;(三)审慎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其他重大合作项目。
第二章项目评审的机构第四条董事会下设项目评审部,为项目评审的职能部门,负责集团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其他重大合作项目的风险审查、评估。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为集团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其他重大合作项目审批决策机构。
第三章项目评审程序第六条项目评审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初审。
项目评审部收到业务拓展部门提出的项目评审申请后,对以下情况做出判断:1、项目是否符合集团董事会的投资政策(燃气、地产);2、项目资料是否完备,资料包括:立项审批表、尽职调查报告、商务洽谈会议记录、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3、项目资料是否全面、真实;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完成的其他必要事项是否落实。
以上事项如未完成,则应要求业务拓展部门补充完善资料,或者退回资料不予评审;如已全部完成,则转入评审阶段。
(二)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部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评审:1、编制工作大纲,拟订评审计划,明确时间节点;2、审查项目资料,组织项目评审,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或者外部专家参与评审,必要时应进行调查研究与实地核实,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及收益独立评估做出结论,完成评审报告。
经过项目评审部分析论证,认为项目不具可行性、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项目收益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应当做出否定性结论并将项目资料退回业务拓展部门,不再向董事会提出决策申请;如经过项目评审部分析论证,认为该项目可行、风险与收益符合集团投资政策,应当做出肯定性结论并将评审报告及附件提交董事会,提出项目决策申请。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项目后评价原则 (3)第三章投资项目后评价职责分工 ..................... .. (3)第四章投资后评价管理 ................................ .. 4 第五章附则....................................... ... (6)附件 1:项目后评价实施内容参考 (7)附件 2:项目后评价逻辑框架表 (9)附件 3:后评价备案材料............................ .... . (9)附件 4:后评价年度工作报告 ............................ . .. 10 附件 5:投资项目信息持续跟踪要求 .................. .. . .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投资闭环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级次子公司(含托管公司)的投资后评价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投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股权(产权)投资项目等,不包括自用土地及不动产投资、有价证券及科技研发等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项目后评价是建立科学化、程序化和民主化的投资决策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投资闭环管理的必要手段。
第五条投资项目后评价通过对项目实施、效果及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及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差别和变化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提升资产价值的目的。
第六条根据工作内容深度和侧重点不同,投资项目后评价分为全面后评价和简易后评价。
全面后评价是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和评价;简易后评价侧重于对投资目的和财务指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价。
全面后评价和简易后评价应编写评价报告,工作内容参考(附件 1)。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模版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股份公司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项目质量,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资发规划〔2005〕92号)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结合股份公司投资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进行的全面系统性评价,即事后评价。
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进一步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水平,达到提高投资项目质量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全资或控股的电力、基础设施等投资项目(不含房地产)。
第二章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工作职责和分工第四条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是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机构,负责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
第五条二级单位(项目出资人)的投资管理部门是本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管理、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股份公司要求组织实施本企业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第六条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所属投资项目的自我评价。
第三章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原则和方法第七条投资项目后评价分析研究的是项目的实际情况,应坚持独立、科学、公正的后评价原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结论公正,对策措施可行。
第八条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综合评价方法是逻辑框架法。
逻辑框架法是通过投入、产出、目的、影响四个层面对项目进行分析和总结的综合评价方法。
第九条投资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分析评价方法是对比法,即根据后评价调查得到的项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立项时所确定的直接目标以及其它指标,找出偏差和变化,分析原因,得出结论和经验教训。
项目后评价的对比法主要包括前后对比、有无对比和横向对比。
(一)前后对比法是项目实施前后相关指标的对比,用以直接估量项目实施的相对成效。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模版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建设期管理水平,保证投资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合理安排投资项目建设工期,有效控制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确保投资项目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全资和控股投资的处于建设期的国内外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在建投资项目”)。
第二章在建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分工及职责第三条在建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采用二级管控模式。
股份公司从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主要方面对在建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在建投资项目各建设环节的规范、受控。
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项目投资主体)负责投资项目建设具体实施和全面管理。
第四条股份公司总部相关管理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对在建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一)工程管理部负责在建投资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在建投资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三)市场经营部负责在建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四)设备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在建投资项目物资采购监督管理;(五)海外事业部负责境外在建投资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六)审计部负责在建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对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七)投资管理部负责在建投资项目关键节点进度、造价控制、投产竣工等专项监管;牵头组织审查在建投资项目执行概算;负责在建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的制订并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在建投资项目质量监督管理第五条股份公司在建投资项目质量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中电建股〔2014〕31号)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项目投资主体)及项目公司应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法》制订相应的在建投资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七条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项目投资主体)和项目公司应统筹协调处理好质量与进度、成本的关系,切实做到保证工程质量与合理有效控制进度和成本的对立统一。
投资公司项目评判制度范本
投资公司项目评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
第三章项目的评估与决策第七条投资项目评估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内容应包括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风险评估等方面。
第八条投资项目决策应依据项目评估报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资金状况、市场环境等因素,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项目的实施与监控第九条投资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投资效益。
第十条投资项目监控应建立项目跟踪管理体系,对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第五章项目的后评价第十一条投资项目完成后,应组织对项目进行后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今后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第十二条项目后评价应包括项目实际效益、投资回报率、风险控制、项目管理等方面,评价结果应作为公司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制度
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本公司始终致力于提高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投资回报的最大化,特订立本《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项目投资评审程序,确保每个项目都经过全面评估和审议,并依据评审结果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部涉及项目投资的决策与管理。
三、评审流程3.1 项目提案阶段1.项目申请人填写《项目申请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背景、目标、预期效益、风险评估等信息。
2.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表》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
3.相关部门负责人对项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战略推断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方向。
4.若初步审查通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将项目申请表提交至项目评审委员会。
3.2 项目评审委员会1.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构成,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评审和审议。
2.项目评审委员会依据项目的紧要性、规模和风险程度,决议是否成立特地的项目评审小组,由相关领导和专家构成。
3.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申请表进行认真阅读和评估,针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掌控、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4.项目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对项目进行投资决策,包含但不限于通过、否定、退回修改等处理方式,并将投资决策书面通知项目申请人。
3.3 项目实施阶段1.项目申请人在收到投资决策通知后,依照规定进行项目实施。
2.项目申请人应确保项目依照批准的预算、时间表和目标进行推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评审委员会汇报项目进展。
3.项目申请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任何重点变动、风险或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评审委员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风险管理和问题解决。
四、评审标准与方法4.1 评审标准1.项目的战略契合度:评估项目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全都性和互补性。
2.项目的市场前景:评估项目在市场上的需求、竞争优势和可连续性。
3.项目的可行性:评估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资源可行性和财务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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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投资项目管理体制,落实投资项目决策责任制,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委相关规定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所属子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项目评审,是由投资主体企业或出资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按项目投资评审程序以及项目评审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对拟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报告进行评估审查,为股份公司进行投资项目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的重要环节。
第二章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
第四条股份公司设立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股份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组建技术、经济等相关类别评审专家库,分别负责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评审、经济可行性等方面评审。
专家由股份公司系统内外单位在本行业或投资领域具
有一定知名度和相当工作经验,且工作态度严谨、认真负责的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评审材料的收集、汇总和分发工作;
(二)评审会议的安排与组织工作;
(三)外部专家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根据评审会议的意见,起草项目评审报告;
(五)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工作。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委员的义务和职责:
(一)评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阅研拟评审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股份公司主办部门的初评报告等评审材料,并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等做出专业性的分析与评判。
(二)评审委员会委员须按时参加会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应当提前向评审委员会主任请假并提交个人书面意见,同时告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章投资项目评审的依据和内容
第九条评审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
(二)股份公司的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年度投融资计划以及财务、资金约束条件等;
(三)《投资管理办法》确定的投资项目所需达到的标准;
(四)拟投资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五)拟投资项目是否与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主业相关;
(六)项目评审所需的其他依据。
第十条评审内容:
(一)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
(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主业要求;
(三)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股份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年度投融资计划以及财务、资金约束条件等;
(四)拟投资项目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分析;
(五)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第十一条拟投资项目投资主体企业提交的材料应对项目的项目前景、合法合规性、技术经济可行性、风险可控性、资本资金与管控运营能力等进行论证,立项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符合《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四章评审流程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在初评(复核)意见经股份公司相关。